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法定代表人拟由总经理变更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拟变更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战略委员会”拟变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具体内容列示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 |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二条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董事会秘书。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董事会秘书。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十一)选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一)选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第一百二十九条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百三十条 |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ESG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目标设定。 |
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总工程师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1名、总工程师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四十条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
第一百四十三条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工程师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总工程师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披露。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