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股东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40号令)《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科资发股字﹝2022﹞105号)《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中科实资字﹝2023﹞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企业负责人,包括公司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挂钩。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正向激励,激发企业活力。
(三)坚持依法依规。准确把握出资人监管边界,依法合规履行出资人职权,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有机统一。切实发挥企业战略引领作用,构建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核体系。
(五)坚持行业对标。瞄准行业先进水平,强化行业对标,不断提升企业在所在产业发展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快成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一流企业。
(六)坚持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紧密结合。坚持权责利相统一,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 考核导向
第五条 突出效益效率,引导公司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劳动产出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
第六条 突出创新驱动,引导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行业技术引领,不断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第七条 突出实业主业,引导公司聚焦主业做强实业,加快结构调整,注重环境保护,着力补齐发展短板,积极培育新动能,不断提升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八条 突出服务保障功能,引导公司在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中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第九条 健全问责机制,引导公司科学决策,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国有资本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章 年度考核
第十条 公司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占70%权重,定性指标占30%权重。
(一)定量指标包括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经济增加值和两项财务比率指标。
1. 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中营业总收入和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2. 经济增加值是指经审定的公司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考核细则见附件1)。
3. 财务比率指标根据公司考核需要设定,通常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和一个财务短板指标(考核指标库见附件2)。
(二)定性指标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发展阶段、业务布局、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年度重点任务综合选取,占企业年度考核权重的30%。
第十一条 公司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经济增加值的年度考核目标值。
(一)如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为同比增长,则本年度考核目标值为不低于上年完成值的110%。
(二)如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为同比下降,则本年度考核目标值为不低于前三年完成值平均值的110%和上年完成值的110%两数中的较高值。
第十二条 公司在规范管理、内控建设、预算管理、现金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视情况进行扣分,具体如下:
(一)在规范管理、内控建设和财务稽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方面未能按照计划推进和完成,扣减1~3分。
(二)营业总收入、净利润预算值与完成值差异超过30%及以上的,依据差异程度相应在考核总分数中扣减2~5分(由于会计准则调整、国家经济政策变化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除外)。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0,扣1.5分;
2.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0.4,扣1分;
3.0.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0.8,扣0.5分。
第十三条 公司亏损年度考核评分不得高于90分。亏损当年亏损比例达到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含)以上,当年度考核评分不得高于70分,亏损比例在净资产的0~10%之间,按差值法计算考核得分。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计算综合得分(计分细则见附件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为四档,1档起点分为150分,2档起点分为110分,3档起点分为90分,90分以下为4档。按照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考核得分,确定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
第十五条 指标目标值及完成值应考虑对业绩有重大影响的非经常性因素,包含本年度发生的重大资产并购或分拆重组等事项。非经常性因素对业绩考核的影响程度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判定。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目标的确定程序
考核期初,公司总经理书面提出考核年度拟完成的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及必要的说明材料报送董事长沟通,并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将审议通过的考核目标形成正式议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七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程序
(一)考核期末,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审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资料,对上年度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算、评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董事长、总经理征求相关奖惩提议后,形成经营业绩考核草案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草案。
(二)经营业绩考核草案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草案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经营业绩考核议案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在年度报告中列示,并随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
(三)企业负责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书面反映,董事会须根据反映情况或监事会提议及时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考核期中,企业须将目标半年度完成情况履行必要的报送程序,考核目标完成进度不理想时予以预警。
第四章 任期考核
第十九条 公司任期考核指标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考核权重各占50%,以任期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进行核算。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是指公司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有资本同考核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折算为年化增长率。
(二)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是指任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年化复合增长率。
第二十条 公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不低于10%。
(二)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实行分级考核。年营业总收入3亿元(含)以下,考核目标不低于12%;年营业总收入3~10亿元,考核目标不低于10%;年营业总收入10亿元(含)以上,考核目标不低于8%。以考核年度的上一年营业总收入情况为划分标准。
任期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低于0的,不发放任期激励收入。
第二十一条 根据任期内公司重大战略实施和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流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具体如下:
(一)公司在战略实施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加3~5分。
(二)对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流较差的情况进行相应扣分:
1.0.8≤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1,扣2分;2.0.6≤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8,扣4分;3.0.4≤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6,扣6分;4.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4,扣8分。第二十二条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经审核的财务决算报告,对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与奖惩草案。
(二)任期考核与奖惩草案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正式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在年度报告中列示,并随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 任期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计分细则见附件4),根据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级,A级为80分以上,B级为70-79分,C级为60-69分,D级为60分以下。按照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任期考核得分结果,确定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
第二十四条 任期内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所述情况,不发放任期激励。
第五章 专项考核
第二十五条 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将党建纪检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的相关规定,按照党建纪检考核结果确定的调节系数,对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基础上,结合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综合确定。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下发其他专项考核要求,纳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不到位、出现工资严重违规超提、超发等情况,董事会按工资总额管理相关规定扣减企业负责人一定比例绩效年薪。
第二十九条 公司实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谈话制度。对于年度考核薪酬处于4档、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严重违规经营和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等情形,由上级党委派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帮助分析问题、改进工作。第三十条 公司负责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使、授意下级虚报、瞒报、造假财务数据的,对责任人扣减全部绩效年薪并扣减30%的基本年薪。主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疏于职守导致公司财务数据严重失真的,应扣减其绩效年薪至少50%。出现上述情况,将对全体企业负责人重新考核并计算年薪,已经发放的部分须多退少补。公司监事会根据具体情节建议董事会给予责任人解除职务处罚,情节严重或涉嫌犯罪的,依法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网络舆情、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重大违纪和法律纠纷案件等,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公司监事会根据具体情节建议董事会扣发责任人的绩效年薪;情节严重的,建议对责任人进行调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和任期考核情况将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建议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三条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情况作为公司审计、监督机构对公司财务稽核的重点内容。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考核期内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生清产核资、改制重组、主要负责人变动等情况,董事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考核事项进行调整。第三十五条 公司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对控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月10日印发的《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中科环保综字〔2020〕8号)同时废止。
附件:1.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细则
2.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库(财务比率类)
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
4.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
附件1
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细则
一、经济增加值的定义及计算公式
经济增加值是指公司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如下:
1.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资本成本率
2.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使用费)×(1-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3.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二、经济增加值计算公式涉及项目说明
(一)公式中涉及的数据均取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净利润是指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包括“少数股东损益”。
(三)利息支出是指财务报表中“财务费用”项下的“利息支出”。
(四)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自筹资金安排的,并在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和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
(五)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的计算
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A类非经常收益×40%+B类非经常收益×50%。其中:
1.A类非经常性收益
是指公司转让股权或进行资金运营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资产(含土地)取得的营业外收益,以投资管理、资本运营为主业的公司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含在内。
2.B类非经常性收益
是指取得的税费返还、一次性中央财政专项等其他非经常性净收益。公司取得的经常性中央财政预算拨款或取得地方财政拨款用于贷款贴息和申请专利补助的收益不包含在内。
(六)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使用费是指公司依据《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使用协议》向中科集团缴纳的使用费。
(七)无息流动负债是指公司财务报表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等;对于因承担国家任务等原因造成“专项应付款”、“特种储备基金”、“长期应付款”中不属于股东的债务以及政策性原因形成的其他负债可视同无息流动负债扣除。
(八)在建工程是指财务报表中符合主业的“在建工程”,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无形资产”明细中BOT项目建设期投入金额。已达到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而没有转入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不包含在内。
(九)公司资本成本率为5%。
三、特殊调整事项
(一)基于发展战略考虑,公司因搬迁置换的土地且采用分期建设方式实施的,尚未建设使用的土地可酌情调减资本占用。
(二)为体现公司间的相对公平,对于转制时土地价值未入账的公司,在计算经济增加值时直接调减一定的分值。
以上特殊调整事项需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附件2
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库(财务比率类)
类别 | 财务指标 | 计算公式 |
核心指标 | 净资产收益率(%) |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0% 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 |
盈利能力 | 总资产报酬率(%) |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平均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
主营业务利润率(%) |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 |
净利率(%) | 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总收入×100% | |
成本费用利润率(%) |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 |
运营能力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年初应收账款净额+年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年末应收账款净额+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 | |
期限长往来款占比下降率(%) | 年末期限长往来款占比/年初期限长往来款占比×100% 期限长往来款占比=(3年以上(含3年)应收账款+3年以上(含3年)其它应收款)/(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100% | |
存货周转率(次) |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存货平均余额=[(年初存货净额+年初存货跌价准备)+(年末存货净额+年末存货跌价准备)]/2 | |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流动比率(%) |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 |
速动比率(%) |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 |
现金流量负债比(%) | 现金流量负债比=经营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100% | |
发展能力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营业收入增长率=(本年营业总收入-上年营业总收入)/上年营业总收入×100% |
营业利润增长率(%) | 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100% |
净利润增长率(%) | 净利润增长率=(本年净利润-上年净利润)/上年净利润×100% | |
资本积累率(%) | 资本积累率=(年末所有都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 |
竞争能力 | 研发创新投入比率(%) | 研发创新投入比率=本年自主投入的研发支出/主营业务收入×100%,本年自主投入的研发支出包括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 |
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 | 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主营业务收入 | |
净利润现金比 | 净利润现金比=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投资收益+利息支出) | |
注:净资产收益率为必选指标,其余指标结合公司实际,选择公司亟需提升的短板指标。 |
附件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
一、综合计分
考核综合得分=(Σ定量指标考核得分×指标权重+Σ定性指标考核得分×指标权重)×经营难度系数-考核扣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综合得分计算表详见附表1、附表2。
二、单项指标计分
公司考核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1.定量指标
定量指标由营业总收入、净利润、EVA和两项财务比率指标构成。其中EVA计算表详见附表4。
营业总收入、净利润、EVA指标基准分分别为30分、30分、40分,合计100分,指标权重为60%。
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指标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目标完成比例 | 得分计算方法 |
完成值/目标值>1.36 | 得分=34.8 |
1.36≥完成值/目标值≥1.18 | 得分=33+(完成值÷目标值-1.18)÷0.1 |
1.18>完成值/目标值>0.91 | 得分=30+(完成值÷目标值-1)÷0.06 |
0.91≥完成值/目标值≥0.73 | 得分=28.5+(完成值÷目标值-0.91)÷0.1 |
完成值/目标值<0.73 | 得分=26.7 |
EVA指标得分计算如下:
目标完成比例 | 得分计算方法 |
完成值/目标值>1.36 | 得分=46.4 |
1.36≥完成值/目标值≥1.18 | 得分=(33+(完成值÷目标值-1.18)÷0.1)×4/3 |
1.18>完成值/目标值>0.91 | 得分=(30+(完成值÷目标值-1)÷0.06)×4/3 |
0.91≥完成值/目标值≥0.73 | 得分=(28.5+(完成值÷目标值-0.91)÷0.1)×4/3 |
完成值/目标值<0.73 | 得分=35.6 |
注:中间值采用差值法计算。财务比率指标根据公司考核需要设定,通常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和一个财务短板指标,指标权重合计为10%。两项财务比率指标基准分各为100分,完成目标得基准分。计分区间为70~110分之间,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计算得分。财务比率指标的选取和计分方式待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董事会审核确定(详见附表5、附表6)。
2.定性指标
定性指标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发展阶段、业务布局、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年度重点任务综合选取,指标权重合计为30%。
定性指标基准分100分,完成任务目标得基准分。计分区间为70~110分之间,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加分或扣分。定性指标的选取和计分方式待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董事会审核确定(详见附表7、附表8)。
3.经营难度系数
经营难度系数根据公司合并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营业总收入、投资回报(当年利润分配且派现总额)三个指标加权计算。
经营难度系数=合并净利润系数×40%+营业总收入系数×30%+投资回报系数×30%。计算方式见附表9。
三、其他
1.当公司有办法中扣分条款情况出现时,则相应扣分。
2.本办法中过程计算分值和系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计算表(适用于公司盈利的情况)
被考核单位(签章): 考核年度:
序号 | 考核指标名称(内容) | 目标值 | 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考核得分 | 权重 | 计算公式及说明 |
1 | 合并营业总收入 | 60% | |||||
2 | 合并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 ||||||
3 | 经济增加值(EVA) | (计算见附表4) | |||||
4 | 两项财务比率指标 | 10% | (计算见附表6) | ||||
5 | 定量指标得分 | ―― | ―― | ―― | 70% | ||
6 | 定性指标得分 | ―― | ―― | ―― | 30% | (计算见附表8) | |
7 | 难度系数 | ―― | ―― | ―― | ―― | (计算见附表9) | |
8 | 考核扣分 | ―― | ―― | ―― | ―― | ||
考核综合得分 | ―― | ―― | ―― | 100% | ―― |
董事长: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计算表(适用于公司亏损的情况)
被考核单位(签章): 考核年度:
净利润亏损额(万元) | 上年末净资产(万元) | 亏损比例(%) | 考核综合得分 |
董事长: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注1:亏损比例=净利润亏损额/上年末净资产×100%。注2:10%≥亏损比例>0,考核综合得分为70~90分;亏损比例>10%,考核综合得分为70分。中间值采用差值法计算。
经济增加值(EVA)计算表
行 | 项目 | 金额 (万元) | 计算公式或说明 |
1 | 合并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 | ||
2 | 利息支出 | ||
3 | 研究开发费用(含计入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 | ||
4 | A类非经常性损益——资金运营收益 | 资金运营收入扣除相关税费 | |
5 | A类非经常性损益——转让股权收益 | 转让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及相关税费 | |
6 | A类非经常性损益——资产处置收益(含土地) | 处置收入扣除资产成本及相关税费 | |
7 | B类非经常性损益——其它非经常性收益 | 政府一次性补贴、税收返还等 | |
8 | 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使用费 | ||
9 | 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 ||
10 | 非经常性损益调整项 | 行10=(行4+行5+行6)×40%+行7×50% | |
11 | 税后净营业利润 | 行11=行1+(行2+行3+行8-行10)×(1-行9) | |
12 | 平均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 | 行12=(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 |
13 | 平均负债合计 | 行13=(期初负债合计+期末负债合计)÷2 | |
14 | 平均无息负债 | 行14=(期初无息负债+期末无息负债)÷2 | |
15 | 平均在建工程(扣除非主业在建项目) | 行15=(期初在建工程+期末在建工程)÷2 | |
16 | 调整后资本 | 行16=行12+行13-行14-行15 | |
17 | 资本成本率 | 5% | |
18 | 资本成本 | 行18=行16×行17 | |
19 | 经济增加值(EVA) | 行19=行11-行18 |
财务比率指标计划表
考核单位(签章): 考核年度:
类型 | 指标 名称 | 指标 权重 | 本年 目标值 | 本年 预算值 | 上年 完成值 | 70分 | 80分 | 90分 | 100分 | 110分 | 计(评)分方式 | |||||
基准值 | 目标值 | 基准值 | 目标值 | 基准值 | 目标值 | 基准值 | 目标值 | 基准值 | 目标值 | |||||||
核心指标 | 差值法 | |||||||||||||||
短板指标 | 差值法 | |||||||||||||||
计分标准 | 1.各档分数对应的目标值不应低于相应的基准值,即目标值≥基准值; | |||||||||||||||
2.100分对应基准值=上年完成值×105%;100分对应目标值不应低于预算值; | ||||||||||||||||
3.110分对应基准值=100分对应目标值×110%; | ||||||||||||||||
4.90分对应基准值=上年完成值; | ||||||||||||||||
5.80分对应基准值=90分对应目标值×90%; | ||||||||||||||||
6.70分对应基准值=90分对应目标值×80%。 |
董事长: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财务比率指标得分计算表
考核单位(签章): 考核年度: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目标值 | 完成值 | 考核得分 | 计(评)分方式 |
1 | ||||||
2 | ||||||
考核综合得分 |
董事长: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定性指标计划表
考核单位(签章): 考核年度: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目标(值) | 上年完成(值) | 90分对应完成(值) | 100分对应完成(值) | 110分对应完成(值) | 计(评)分方式 |
1 | ||||||||
2 | ||||||||
3 | ||||||||
4 |
董事长: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注1:目标(值)应为100分对应完成(值)注2:定性指标的目标(值)及完成(值)为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定性指标得分计算表
考核单位(签章): 考核年度: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目标(值) | 完成(值) | 考核得分 | 计(评)分方式 |
1 | ||||||
2 | ||||||
3 | ||||||
4 | ||||||
考核综合得分 |
董事长: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经营难度系数计算表
表一:适用于公司年合并营业总收入15亿元以下
项目 | 金额 | 系数 | 说明 |
合并净利润 (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 合并净利润≥1000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1.5; 合并净利润=400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1.4; 合并净利润=200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1.2; 合并净利润=80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1.0; 合并净利润≤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0.9; 中间值采用差值法计算。 | ||
营业总收入 (亿元) | 营业总收入≥10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1.5; 营业总收入=6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1.4; 营业总收入=3.5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1.2; 营业总收入=1.5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1.0; 营业总收入≤0.5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0.9; 中间值采用差值法计算。 | ||
投资回报 (万元) | 投资回报≥2000万元,投资回报系数=1.5; 投资回报=1500万元,投资回报系数=1.4; 投资回报=1000万元,投资回报系数=1.2; 投资回报=500万元,投资回报系数=1.0; 投资回报≤0万元,投资回报系数=0.9; 中间值采用差值法计算。 | ||
经营难度系数 | —— | 经营难度系数=合并净利润系数×40%+营业总收入系数×30%+投资回报系数×30% |
表二:适用于公司年合并营业总收入15亿元(含)以上
项目 | 金额 | 系数 | 说明 |
合并净利润 (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 合并净利润≥8000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3.0; 合并净利润=3000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2.0; 合并净利润=1500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1.6; 合并净利润≤400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1.4; 中间值采用差值法计算。 | ||
营业总收入 (亿元) | 营业总收入≥100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3.0; 营业总收入=50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2.0; 营业总收入=25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1.6; 营业总收入≤6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1.4; 中间值采用差值法计算。 | ||
投资回报 (万元) | 投资回报≥15000万元,投资回报系数=3.0; 投资回报=8000万元,投资回报系数=2.0; 投资回报=4000万元,投资回报系数=1.6; 投资回报=2000万元,投资回报系数=1.5; 投资回报≤1500万元,投资回报系数=1.4; 中间值采用差值法计算。 | ||
经营难度系数 | —— | 经营难度系数=合并净利润系数×40%+营业总收入系数×30%+投资回报系数×30% |
附件4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
一、指标定义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计算方法为: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
√考核期末国有资本权益/考核期初国有资本权益
?1
(二)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计算方法为:
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
√本任期主营业务收入/上一任期主营业务收入
?1任期主营业务收入=(实际任期全部主营业务收入/任期月数)×12
二、考核目标值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考核目标值:10%。
(二)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实行分级考核,以任期开始前一年度的实际营业总收入为分级划分考核标准。
序号 | 营业规模 | 考核目标值 |
1 | 年营业收入≤3亿元 | 12% |
2 | 3亿元<年营业收入≤10亿元 | 10% |
3 | 年营业收入>10亿元 | 8% |
三、得分计算方法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得分计算方法
年化增长率≥10%,得分为50分;年化增长率=6%,得分为30分;年化增长率≤0,得分为0分。中间值采用差值法计算。
(二)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得分计算方法
1.基期年营业总收入在3亿元以下,年化增长率≥12%,得分为50分;年化增长率=8%,得分为30分;年化增长率≤0,得分为0分。
2.基期年营业总收入在3亿元至10亿元,年化增长率≥10%,得分为50分;年化增长率=6%,得分为30分;年化增长率≤0,得分为0分。
3.基期年营业总收入在10亿元以上,年化增长率≥8%,得分为50分;年化增长率=5%,得分为30分;年化增长率≤0,得分为0分。以上计算中间值均采用差值法计算。
(三)加分扣分项
1.公司在战略实施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加3~5分。
2.对经营现金流量较差的情况进行相应扣分:
0.8≤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1,扣2分;0.6≤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8,扣4分;0.4≤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6,扣6分;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4,扣8分。
四、发放比例
任期激励收入根据得分计算发放比例。发放比例=考核得分/100。如任期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低于0,不再计算得分,不发放任期激励收入。
五、其他
(一)任期内考核目标值一般不作调整。任期内公司发展战略出现重大调整的,待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后,公司董事会可根据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考核目标。
(二)本办法中过程计算分值和系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计算表
被考核单位(签章): 被考核人: 考核期间:
考核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完成值 | 考核得分 | 计算公式及说明 |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年化增长率 | 10% | 年化增长率≥10%,得分为50分; 年化增长率=6%,得分为30分; 年化增长率≤0,得分为0分; 中间值按差值法计算。 | ||
主营业务收入 年化增长率 | 年化增长率≥目标值,得分为50分; 年化增长率=基准值,得分为30分; 年化增长率≤0,得分为0分; 中间值按差值法计算。 | |||
考核加分 | ―― | ―― | 根据加分减分细则相应的加分 | |
考核扣分 | ―― | ―― | 根据加分减分细则相应的扣分 | |
考核综合得分 | ―― | ―― | 前四项考核得分加总取整 |
董事长: 填表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