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3-017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概述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总额不超过20,2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中拟与关联方浙江高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川新材料”)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拟与关联方杭州大音超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音科技”)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具体交易由关联双方或其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建伟先生、邱敏秀女士、何俊先生、毛全林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 | 高川新材料 | 房屋租赁及电费等 | 公允定价 | 1,500 | 11.81 | 21.02 |
设备 | 公允定价 | 5,000 | - | - | ||
大音科技 | 配件及加工费等 | 公允定价 | 50 | - | 0.85 | |
向关联人采购 | 高川新材料 | 材料等 | 公允定价 | 13,500 | - | - |
大音科技 | 超声相关设备及耗材等 | 公允定价 | 150 | - | 115.0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 - | - | - | 20,200 | - | 136.94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度,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大音科技提供加工服务的交易金额为0.85万元,向大音科技采购材料的交易金额为115.07万元;公司向关联方高川新材料提供房屋租赁及电费的交易金额为21.02万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审批程序,且实际发生情况与审议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高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林坚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区舜园路1幢103室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
主要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投资”)持股70%,绍兴盛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高川新材料总资产2,946.84万元,净资产2,830.0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85万元,净利润-369.96万元。
2、杭州大音超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林坚
注册资本:2,2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龙船坞路96号1幢306室
经营范围:超声波技术的开发;超声波设备及配件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超声波切割、打孔加工。
主要股东:晶盛投资持股81.82%,陶晓明等其他股东持股18.18%。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大音科技总资产
780.29万元,净资产770.1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15.07万元,净利润-181.93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川新材料和大音科技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晶盛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担任高川新材料和大音科技董事,公司董事毛全林先生担任大音科技董事。以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高川新材料和大音科技均系依法存续并经营的法人主体,其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上述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高川新材料销售设备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房屋租赁及电费等不超过1,500万元,拟向高川新材料采购材料等不超过13,500万元。
2、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大音科技销售配件及提供加工服务等不超过50万元,拟向大音科技采购超声设备及耗材等不超过15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需要签订协议,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经沟通了解详细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