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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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苏公W[2023] A133号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鑫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协鑫)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京协鑫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南京协鑫,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南京协鑫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南京协鑫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南京协鑫、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南京协鑫的财务报告过程。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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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南京协鑫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南京协鑫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本情况
1. 历史沿革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鑫域有限公司出资300万美元投资组建,经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宁经管委外资批【2015】第106号《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2016年鑫域有限公司以外币现汇方式先后两次对公司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美元增至6000万美元。
2020年鑫域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1.816%股权转让给宁波江北鑫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2021年宁波江北鑫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天津谦益信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情况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33637468X9,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殷巷前庄路888号(江宁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公司经营范围:燃气发电、供热、供冷;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电力供应;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售电业务;销售电气机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年7月7日 至 2045年7月6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综合评价目前可获取的信息,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明显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20“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三、2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7.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此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
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触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滅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人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其他金融负债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①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己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都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日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可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毎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其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減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増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
关联方及获得收款保证的组合、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8. 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7.(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及获得收款保证的组合 | 所有关联方客户;以及已获得收款保证,认定无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除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和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
0-6个月 | 0% |
7-12个月 | 0.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30% |
4-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9.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7.(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同应收账款。
10.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敦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1.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三/7.(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同应收账款。
12.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損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时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4)成本法转权益法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篁进行调整。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剰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
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3.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量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周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10 | 2.57-4.5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10 | 4.50-18.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0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00 |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5.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6.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使用权证期限 |
软件 | 5 | 预期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毎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万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7.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減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18. 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己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19.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等。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0. 收入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电力销售业务2)热力销售业务3)服务业务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电力销售业务
本公司电力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电力上网并由客户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热力销售业务
本公司热力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将产品通过管网运送至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3)服务业务
本公司的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能源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对于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提供服务业
务,因其连续性的特点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于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项目周期较短或没有明确服务履约进度的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于服务项目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3)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向客户收取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尤需退回的初始费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经评估,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则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21. 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之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注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法讲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子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3.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凭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按要求执行 | (1) |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 按要求执行 | (2) |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按要求执行 | (3) |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税项
1、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含电力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租赁服务 | 13 |
热力销售 | 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环境保护税 |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定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 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使用税额 |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项目无特殊说明,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 货币资金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银行存款 | 153,988,142.39 | 77,441,434.05 |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0-6个月 | 130,621,181.89 | 114,974,666.92 |
7-12个月 | — | — |
1至2年 | — | — |
2至3年 | — | — |
3至4年 | 15,429,418.51 | 15,429,418.51 |
4至5年 | — | — |
5年以上 | — | — |
小计: | 146,050,600.40 | 130,404,085.43 |
减:坏账准备 | 15,429,418.51 | 4,628,825.55 |
合计 | 130,621,181.89 | 125,775,259.8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2-6-30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429,418.51 | 10.56 | 15,429,418.51 | 1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621,181.89 | 89.44 | — | — | 130,621,181.89 |
其中: | - | ||||
账龄组合 | 130,621,181.89 | 89.44 | — | — | 130,621,181.89 |
关联方组合 | — | — | — | — | — |
合计 | 146,050,600.40 | 100.00 | 15,429,418.51 | 10.56 | 130,621,181.89 |
(续)
类别 | 2021-12-31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404,085.43 | 100.00 | 4,628,825.55 | 3.55 | 125,775,259.8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7,957,276.83 | 98.12 | 4,628,825.55 | 3.62 | 123,328,451.28 |
关联方组合 | 2,446,808.60 | 1.88 | — | — | 2,446,808.60 |
合计 | 130,404,085.43 | 100.00 | 4,628,825.55 | 3.55 | 125,775,259.88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2022-6-30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130,621,181.89 | — | — |
7-12个月 | — | — | 0.50 |
1至2年 | — | — | 10.00 |
2至3年 | — | — | 20.00 |
3至4年 | — | — | 30.00 |
4至5年 | — | — | 50.00 |
5年以上 | — | — | 100.00 |
合计 | 130,621,181.89 | — | — |
账龄 | 2021-12-31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112,527,858.32 | — | — |
7-12个月 | — | — | 0.50 |
1至2年 | — | — | 10.00 |
2至3年 | — | — | 20.00 |
3至4年 | 15,429,418.51 | 4,628,825.55 | 30.00 |
4至5年 | — | — | 50.00 |
5年以上 | — | — | 100.00 |
合计 | 127,957,276.83 | 4,628,825.55 | — |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别 | 2021-1-1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1-12-31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85,883.70 | 1,542,941.85 | — | — | 4,628,825.55 |
合计 | 3,085,883.70 | 1,542,941.85 | — | — | 4,628,825.55 |
类别 | 2021-12-31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2-6-30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15,429,418.51 | — | — | 15,429,418.51 |
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28,825.55 | — | 4,628,825.55 | — | — |
合计 | 4,628,825.55 | — | 4,628,825.55 | — | 15,429,418.51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①截止2021-12-31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93,579,261.80 | 71.76 | 4,628,825.55 |
南京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 8,644,262.83 | 6.63 | — |
南京江宁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9,696,621.00 | 7.44 | — |
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 | 2,446,808.60 | 1.88 |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 1,772,972.88 | 1.36 | — |
合计 | 116,139,927.11 | 89.07 | 4,628,825.55 |
②截止2022-6-30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115,825,906.00 | 79.31 | 15,429,418.51 |
南京江宁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13,794,265.00 | 9.44 | — |
南京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 4,494,154.75 | 3.08 | — |
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 | 1,242,679.92 | 0.85 | — |
华润雪花啤酒(南京)有限公司 | 1,207,954.99 | 0.83 | — |
合计 | 136,564,960.66 | 93.51 | 15,429,418.51 |
3、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755,744.79 | 90.74 | 24,173,636.18 | 99.20 |
1至2年 | 391,800.00 | 6.18 | — | — |
2至3年 | — | — | 195,900.00 | 0.80 |
3至5年 | 195,900.00 | 3.08 | — | — |
5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6,343,444.79 | 100.00 | 24,369,536.18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余额较大的预付款情况:
①截止2021-12-31
单位名称 | 预付账款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 | 23,512,716.97 | 96.48 | 2021年 | 预付天然气款,尚未到货验收 |
②截止2022-6-30
单位名称 | 预付账款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 | 3,877,656.60 | 61.13 | 2022年 | 预付天然气款,尚未到货验收 |
4、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账龄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0-6个月 | 1,100.00 | 69,768,503.17 |
7-12个月 | 34,478.66 | — |
1至2年 | — | — |
2至3年 | 160,000.00 | 160,000.00 |
3至4年 | — | — |
4至5年 | — | — |
5年以上 | — | — |
小计 | 195,578.66 | 69,928,503.17 |
减:坏账准备 | 32,172.39 | 32,000.00 |
合计 | 163,406.27 | 69,896,503.1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往来款 | 164,733.36 | 164,733.36 |
关联方资金往来 | 100.00 | 69,270,100.00 |
代收代付款 | — | 269,707.40 |
其他 | 30,745.30 | 223,962.41 |
合计 | 195,578.66 | 69,928,503.1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2,000.00 | — | — | 32,000.00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72.39 | — | — | 172.39 |
本期转回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2,172.39 | — | — | 32,172.39 |
5、 存货
(1) 存货分类披露: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77,985.88 | — | 877,985.88 | 759,943.64 | — | 759,943.64 |
6、 长期应收款
款项性质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 | 18,800,000.00 | — | 18,800,000.00 | 18,800,000.00 | — | 18,800,000.00 |
7、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分类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12-31余额 | 151,383,983.36 | 743,070,207.60 | 1,978,482.08 | 1,936,371.82 | 898,369,044.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797,002.83 | — | 12,920.36 | 11,809,923.19 | |
1)外购 | — | 372,428.35 | — | 12,920.36 | 385,348.71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11,424,574.48 | — | — | 11,424,574.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2022-6-30余额 | 151,383,983.36 | 754,867,210.43 | 1,978,482.08 | 1,949,292.18 | 910,178,968.05 |
二、累计折旧 | |||||
1.2021-12-31余额 | 19,459,874.61 | 121,033,069.30 | 1,065,261.63 | 1,036,084.55 | 142,594,290.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35,374.16 | 16,933,004.21 | 148,345.89 | 169,421.85 | 19,986,146.11 |
1)计提 | 2,735,374.16 | 16,933,004.21 | 148,345.89 | 169,421.85 | 19,986,146.1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2022-6-30余额 | 22,195,248.77 | 137,966,073.51 | 1,213,607.52 | 1,205,506.40 | 162,580,436.20 |
三、减值准备 | |||||
1.2021-12-31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2022-6-30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2022-6-30账面价值 | 129,188,734.59 | 616,901,136.92 | 764,874.56 | 743,785.78 | 747,598,531.85 |
2021-12-31账面价值 | 131,924,108.75 | 622,037,138.30 | 913,220.45 | 900,287.27 | 755,774,754.77 |
(2)截止2022-6-30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截止2022-6-30固定资产中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未办妥产权证的固定资产。
(4)截止2022-6-30房屋及建筑物中含账面价值75,087,317.30元为取得融资租赁而抵押的资产。
8、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南京协鑫热电60吨锅炉新建项目 | — | — | — | 11,201,972.09 | — | 11,201,972.09 |
#2联合循环机组技改 | 2,930,586.08 | — | 2,930,586.08 | 1,835,301.13 | — | 1,835,301.13 |
其他工程支出 | 106,477.88 | — | 106,477.88 | — | — | — |
合计 | 3,037,063.96 | — | 3,037,063.96 | 13,037,273.22 | — | 13,037,273.22 |
(2) 截止2022-6-30无抵押受限资产。
(3) 在建工程截止2022-6-30余额中无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 主要在建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2021-12-31余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2022-6-30余额 |
南京协鑫热电60吨锅炉新建项目 | 11,201,972.09 | 222,602.39 | 11,424,574.48 | - | -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南京协鑫热电60吨锅炉新建项目 | 1,130.55 | 100.00 | 100.00 | - | - | - | 自有资金 |
9、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12-31余额 | 57,736,604.91 | 3,145,183.67 | 60,881,788.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外购 | — | — | — |
(2)内部研发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4.2022-6-30余额 | 57,736,604.91 | 3,145,183.67 | 60,881,788.58 |
二、累计摊销 | |||
1.2021-12-31余额 | 5,100,066.69 | 1,512,909.35 | 6,612,976.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7,366.05 | 272,638.03 | 850,004.08 |
(1)计提 | 577,366.05 | 272,638.03 | 850,004.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4.2022-6-30余额 | 5,677,432.74 | 1,785,547.38 | 7,462,980.12 |
三、减值准备 | |||
1.2021-12-31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4.2022-6-30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2-6-30余额账面价值 | 52,059,172.17 | 1,359,636.29 | 53,418,808.46 |
2.2021-12-31余额账面价值 | 52,636,538.22 | 1,632,274.32 | 54,268,812.54 |
(2) 截止2022-6-30无形资产无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 截止2022-6-30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52,059,172.17元为取得融资租赁而抵押的资产。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15,461,590.90 | 3,865,397.73 | 4,660,825.55 | 1,165,206.39 |
(2)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在建工程试运行净支出 | 13,510,170.40 | 3,377,542.60 | 13,884,298.20 | 3,471,074.55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6,652,286.80 | — |
12、 短期借款
类别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保证借款 | 84,000,000.00 | 42,000,000.00 |
应付利息 | 68,133.34 | 64,166.66 |
合计 | 84,068,133.34 | 42,064,166.66 |
※本公司短期借款担保情况详见附注七/3(3)。
13、 应付账款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应付原料款 | 987,318.54 | 4,996,588.22 |
应付服务费 | 5,849.21 | 147,169.81 |
合计 | 993,167.75 | 5,143,758.03 |
14、 合同负债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预收供热款 | 15,489,867.30 | 16,269,421.74 |
15、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2021-12-31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6-30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995,278.98 | 9,852,487.08 | 16,750,914.12 | 1,096,851.9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1,318,174.49 | 1,301,674.49 | 16,500.00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
合计 | 7,995,278.98 | 11,170,661.57 | 18,052,588.61 | 1,113,351.9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2021-12-31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6-30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311,254.06 | 7,492,895.36 | 13,872,361.90 | 931,787.52 |
二、职工福利费 | — | 489,060.00 | 489,060.00 | — |
三、社会保险费 | — | 816,735.29 | 806,135.29 | 10,600.00 |
医疗保险 | — | 690,093.54 | 680,093.54 | 10,000.00 |
工伤保险 | — | 68,143.75 | 67,643.75 | 500.00 |
生育保险 | — | 58,498.00 | 58,398.00 | 100.00 |
四、住房公积金 | — | 792,165.00 | 784,165.00 | 8,00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84,024.92 | 261,631.43 | 799,191.93 | 146,464.42 |
合计 | 7,995,278.98 | 9,852,487.08 | 16,750,914.12 | 1,096,851.94 |
(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2021-12-31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6-30余额 |
一、养老保险 | — | 1,278,191.46 | 1,262,191.46 | 16,000.00 |
二、失业保险 | — | 39,983.03 | 39,483.03 | 500.00 |
合计 | — | 1,318,174.49 | 1,301,674.49 | 16,500.00 |
16、 应交税费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增值税 | 4,616,996.65 | 11,218,419.58 |
企业所得税 | 2,297,639.84 | 2,142,348.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4,610.56 | 785,289.37 |
个人所得税 | 40,307.57 | 43,897.36 |
房产税 | 167,502.00 | 167,502.00 |
土地使用税 | 110,787.43 | 110,787.43 |
印花税 | 13,719.60 | 56,028.80 |
环保税 | 142,000.00 | 135,000.00 |
教育费附加 | 117,578.97 | 560,920.97 |
合计 | 7,671,142.62 | 15,220,193.91 |
17、 其他应付款
(1) 总账科目分类列示:
总账科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822,103.20 | — |
其他应付款 | 62,893,345.15 | 78,124,172.66 |
合计 | 63,715,448.35 | 78,124,172.66 |
(2)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372,000.00 | 1,604,000.00 |
关联方资金往来 | 5,362,112.00 | 782,112.00 |
工程及材料设备款 | 55,062,133.43 | 75,155,420.01 |
服务费 | 998,279.51 | 547,007.30 |
其他 | 98,820.21 | 35,633.35 |
合计 | 62,893,345.15 | 78,124,172.66 |
(3)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 2022-6-30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34,805,853.08 | 尚未结转 |
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680,000.00 | 尚未结转 |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 2,317,909.05 | 尚未结转 |
合计 | 51,803,762.13 |
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3,712,404.32 | 93,416,329.44 |
19、 其他流动负债
类别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 1,394,088.05 | 1,464,247.84 |
20、 长期应付款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580,573,092.66 | 574,961,001.9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3,712,404.32 | 93,416,329.44 |
合计 | 476,860,688.34 | 481,544,672.53 |
※融资租赁的抵押及质押情况详见本附注八、1(1)。
21、 实收资本
投资者名称 | 2021-12-31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6-30余额 | ||||
美元 | 折合人民币 | 美元 | 折合人民币 | 美元 | 折合人民币 | 美元 | 折合人民币 | |
鑫域有限公司 | 41,237,280.00 | 276,021,376.00 | — | — | — | — | 41,237,280.00 | 276,021,376.00 |
天津谦益信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2,720.00 | 5,057,424.00 | — | — | — | — | 762,720.00 | 5,057,424.00 |
合计 | 42,000,000.00 | 281,078,800.00 | — | — | — | — | 42,000,000.00 | 281,078,800.00 |
22、 资本公积
项目 | 2021-12-31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6-30余额 |
其他资本公积 | 1,024,386.39 | — | — | 1,024,386.39 |
23、 盈余公积
项目 | 2021-12-31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6-30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846,621.17 | — | — | 20,846,621.17 |
注:增加盈余公积是按照公司全年税后净利润的10%的比例计提。
24、 未分配利润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3,625,599.94 | 64,548,222.5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3,625,599.94 | 64,548,222.5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665,007.91 | 104,028,444.3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10,402,844.44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5,270,000.00 | 64,548,222.5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4,020,607.85 | 93,625,599.94 |
2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78,628,439.19 | 413,977,247.91 | 894,396,609.27 | 727,147,422.83 |
其中:电力销售 | 358,241,523.39 | 304,414,824.79 | 686,290,196.77 | 539,003,093.69 |
热力销售 | 120,386,915.80 | 109,562,423.12 | 208,106,412.50 | 188,144,329.14 |
其他业务 | 747,749.07 | — | 3,512,900.24 | — |
合计 | 479,376,188.26 | 413,977,247.91 | 897,909,509.51 | 727,147,422.83 |
26、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83,459.59 | 3,116,876.94 |
教育费附加 | 988,185.44 | 2,226,340.68 |
房产税 | 335,004.00 | 670,008.00 |
土地使用税 | 221,574.86 | 443,149.73 |
车船使用税 | 1,048.66 | 2,068.66 |
印花税 | 100,577.60 | 200,459.00 |
环保税 | 301,186.22 | 563,544.07 |
合计 | 3,331,036.37 | 7,222,447.08 |
27、 管理费用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39,115.98 | 9,170,063.54 |
折旧 | 560,556.11 | 1,178,330.77 |
无形资产摊销 | 850,004.08 | 1,700,008.15 |
邮电通讯费 | 148,360.13 | 214,944.27 |
车辆、飞机及游艇使用费 | 312,167.21 | 573,436.56 |
业务招待费 | 449,722.76 | 1,485,899.21 |
其他中介机构费用 | 178,126.24 | 478,648.17 |
物业管理费 | 762,272.19 | 1,453,811.74 |
财产保险费 | 530,155.66 | 1,011,433.86 |
租金 | 306,202.99 | 425,053.55 |
其他 | 97,224.97 | 380,733.31 |
合计 | 8,133,908.32 | 18,072,363.13 |
28、 财务费用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0,305,862.66 | 40,581,238.33 |
减:利息收入 | 123,496.15 | 670,118.84 |
汇兑损益 | -27.35 | 12.53 |
银行手续费 | 15,635.32 | 31,775.84 |
其他 | 2,688,679.25 | 5,755,471.69 |
合计 | 22,886,653.73 | 45,698,379.55 |
29、 其他收益
(1)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531,000.00 | 14,485,691.6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0,305.45 | 71,734.02 |
合计 | 551,305.45 | 14,557,425.63 |
(2)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 | 13,677,166.18 | 与收益相关 |
水利局19年节水型社会市补贴 | —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激励专项资金 | —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激励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资金 | — | 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 | 8,525.43 | 与收益相关 |
南京江宁管理委员会外贸奖补资金 | — | 1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纳税大户奖励款 | 60,000.00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471,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531,000.00 | 14,485,691.61 |
30、 投资收益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100.00 |
※2021年4月20日,本公司将持有济南协鑫蓝天燃气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100.00元转让给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成本0.00元
31、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0,800,765.35 | -1,573,811.85 |
32、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 | -2,004.07 |
33、 营业外收入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
非流动资产报废收入 | 955.75 | — | 955.75 |
其他 | 128,789.77 | 7,021.34 | 128,789.77 |
合计 | 129,745.52 | 7,021.34 | 129,745.52 |
34、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 | 3,651.28 | — |
滞纳金与罚款 | — | 69,030.12 | — |
其他 | — | 0.11 | — |
合计 | — | 72,681.51 | — |
35、 所得税费用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056,342.93 | 9,181,592.6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93,723.29 | -525,090.52 |
合计 | 5,262,619.64 | 8,656,502.08 |
3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23,496.15 | 670,118.84 |
往来款 | 978,383.58 | 1,245,303.92 |
补助款 | 551,305.45 | 880,259.45 |
其他 | 128,789.77 | 7,021.34 |
合计 | 1,781,974.95 | 2,802,703.55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往来款 | 232,000.00 | 3,406,049.87 |
费用支出 | 2,799,867.47 | 6,125,766.74 |
合计 | 3,031,867.47 | 9,531,816.61 |
(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取得资金拆借款 | 73,850,000.00 | 359,337,500.00 |
收到的融资租赁款项 | 50,000,000.00 | 80,000,000.00 |
合计 | 123,850,000.00 | 439,337,5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偿还资金拆借款 | — | 422,827,500.00 |
支付资金拆借利息 | 2,688,679.25 | 5,755,471.69 |
融资租赁支付的现金 | 63,450,271.91 | 83,022,451.66 |
合计 | 66,138,951.16 | 511,605,423.35 |
3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665,007.91 | 104,028,444.38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10,800,765.35 | 1,573,811.85 |
固定资产折旧 | 19,986,146.11 | 39,421,189.29 |
无形资产摊销 | 850,004.08 | 1,776,788.7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 — | 2,004.0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955.75 | 3,651.2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 22,994,514.56 | 46,336,722.55 |
项目 | 2022年1-6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 — | -1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填列) | -2,700,191.34 | -393,452.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填列) | -93,531.95 | -131,637.5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118,042.24 | -387,682.3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2,843,500.93 | -16,120,204.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19,148,823.77 | 12,512,207.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78,393.89 | 188,621,743.1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3,988,142.39 | 77,441,434.0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7,441,434.05 | 92,754,976.2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6,546,708.34 | -15,313,542.18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一、现金 | 153,988,142.39 | 77,441,434.05 |
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3,988,142.39 | 77,441,434.05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3,988,142.39 | 77,441,434.05 |
3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金额 | 受限原因 |
应收账款 | 130,621,181.89 | 用于取得融资租赁而抵押(质押)的资产 |
固定资产 | 75,087,317.30 | 用于取得融资租赁而抵押(质押)的资产 |
无形资产 | 52,059,172.17 | 用于取得融资租赁而抵押(质押)的资产 |
实收资本 | 281,078,800.00 | 用于取得融资租赁而抵押(质押)的资产 |
合计 | 538,846,471.36 |
六、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应付款。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鑫域有限公司 | 香港 | 投资 | 0.82 | 98.184 | 98.184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自然人朱共山。
2、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协鑫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苏州协鑫智慧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睢宁官山众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苏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无锡协鑫智慧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3、 关联方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金额 | 2021年度金额 |
无锡协鑫智慧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 3,113,207.55 |
苏州协鑫智慧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50,000.00 | 300,000.0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金额 | 2021年度金额 |
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 142,181.13 |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4,245,283.03 | 5,755,471.69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金额 | 2021年度金额 |
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88,546.04 | 2,308,310.00 |
(3)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类别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12,000,000.00 | 2021/11/4 | 2025/11/3 | 否 |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2021/10/20 | 2025/10/19 | 否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42,000,000.00 | 2022/6/28 | 2026/6/27 | 否 |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600,000,000.00 | 2019/9/3 | 2028/9/2 | 否 |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80,000,000.00 | 2021/12/14 | 2028/12/13 | 否 |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50,000,000.00 | 2022/6/30 | 2029/6/30 | 否 |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光大金融租赁(1908)回字第05-00026号《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合同金额6亿元,担保年费率1.2%。2021年度,本公司计提担保费5,755,471.69元;2022年1-6月,本公司计提担保费2,688,679.25元。
(4)关联方资金拆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应收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借余额为69,270,000.00元。2022年1-6月从关联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拆入资金69,850,000.00元,从关联公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拆入资金4,000,000元。
(5) 股权转让
无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公司应收关联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 | — | 2,446,808.60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 | 69,270,000.00 | |||
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小计 | 100.00 | 69,270,100.00 |
2)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6-30余额 | 2021-12-31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 | |
江苏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11,000.00 | 11,000.00 | |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580,000.00 | — | |
睢宁官山众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771,112.00 | 771,112.00 | |
小计 | 5,362,112.00 | 782,112.00 |
八、 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质押以及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借款类别 | 借款金额 | 抵押物(质押物)名称 | 资产所属科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80,573,092.66 | 房屋建筑物 | 固定资产 | 75,087,317.30 |
土地使用税 | 无形资产 | 52,059,172.17 | ||
未来电费、热费的收款权及其项下的全部收益 | 应收账款 | 130,621,181.89 | ||
股权 | 实收资本 | 281,078,800.00 |
※上述融资租赁借款系以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燃料采购承诺本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的燃料采购协议,相关采购承诺如下:
供应商名称 | 期间 | 采购量 | 预计单位价格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10月 | 9840万立方米 | 2.727元/方 |
2022年11月-2023年3月 | 13631万立方米 | 2.9694元/方 |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