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在过去的一年中,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表意见,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董事会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2022年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吴培国,男,1962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年来主要担任林业部镇江林业机械厂总工程师、厂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苏州林业机械厂厂长、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总经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机重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会长助理,秘书长。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李晓玲,女,1958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会计学教授。历年来主要担任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安徽大学财务处处长、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已退休)。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龙讯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罗守生,男,1957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年来主要担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曾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手册》编写工作,并荣获证券时报“百佳董秘”、“优秀董秘”,中国证券报“金牛最佳董秘”,新财富“金牌董秘”,中国“董秘勋章”等荣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元琛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任职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任职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情况,并发表自己的意见。2022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3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7次;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
吴培国 | 10 | 10 | 7 | 0 | 0 | 否 | 2 | 是 |
李晓玲 | 10 | 10 | 7 | 0 | 0 | 否 | 2 | 是 |
罗守生 | 10 | 10 | 7 | 0 | 0 | 否 | 2 | 是 |
我们在出席董事会时对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进行了充分审阅和讨论,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均达成了认可,没有对有关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现场考察、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除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实地考察、公司调研外,我们还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与联系,通过地方媒体、网站和其他相关媒介、资讯来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运行情况。
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我们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动态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为我们正确判断、独立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2022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11日,在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上,我们发表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事前认可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意见》《关于2021年度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调增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27日,在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上,我们发表了《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2年9月22日,在公司十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上,我们发表了《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等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等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2022年12月8日,在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上,我们发表了《关于进
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投资设立合力欧亚公司的独立意见》。
5、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装载机业务部分应收账款损失财务核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调增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致力于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生产和资源的高效配置,避免了大而全的重复建设。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回避了表决,交易事项真实、交易程序规范、结算价格合理。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2022年,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生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47.50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4,750.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317.77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19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358号)。
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2022年度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3,664.5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前期投入资金进行了置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5月27日,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周齐齐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解明国为公司总经济师。2022年9月22日,十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陆勤四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2022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订的薪酬制度、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发布两次业绩快报。2022年3月9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17亿元,同比增长20.47%,实现归母净利润6.34亿元,同比下降13.40%。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公告》:2022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49 亿元,同比增长 1.09%,实现归母净利润 6.86 亿元,同比增加 34.34%。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会计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在内部控制审计中能够严格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并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财务咨询、管理建议等服务。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能够对利润分配充分发表意见,能够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叉车集团”)自2022年3月18日起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2年5月27日至长期,公司控股股东叉车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管理
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2022年7月5日至长期,公司控股股东叉车集团承诺继续维持与本公司在业务范围、资产、客户、市场区域等方面的运营现状,充分保障本公司的独立性。并承诺自身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基于其各自运营现状发展时,避免在业务范围、资产、客户、市场区域等方面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产生新增同业竞争。2022年8月16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控股股东叉车集团对参与可转债认购以及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作出减持计划或安排,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等。
以上承诺均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履行。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信息披露工作的标准和职责,规定各项信息披露的业务流程,信息披露渠道通畅。2022年,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了定期报告、相关重大事项临时公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要求,完成内控体系建设、试运行及评价工作,并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组织实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结论。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书面意见》《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书面意见》《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总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意见》、《关于为公司产品融资租赁销售提供回购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总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等议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外投资等议案。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无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年来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积极发表意见,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促进公司优化治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