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市场沟通,同时强化内控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再冻结/标记股份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奥园科星 | 是 | 72,172,523 | 31.48% | 9.46% | 2023年3 月27日 | 2026年3月26日 |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2、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委托日期 | 轮候 期限 | 轮候机关 |
奥园科星 | 12,867,297 | 5.61% | 2023年3月21日 | 36个月 |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471,177,882 | 205.55% | 2023年3月27日 | 36个月 |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157,059,294 | 68.52% | 2023年3月27日 | 36个月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72,172,523 | 31.48% | 2023年3月28日 | 36个月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合计 | 713,276,996 | 311.16%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1、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奥园科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司法冻结和再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奥园科星 | 229,231,817 | 30.04% | 229,231,817 | 171,998,610 | 100% | 30.04% |
截至本公告日,奥园科星(无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质押171,998,610股,质权人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详见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奥园科星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轮候冻结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奥园科星 | 229,231,817 | 30.04% | 713,276,996 | 311.16% |
三、相关说明
1、公司在获悉上述情况后,与奥园科星进行沟通核实,奥园科星尚未收到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及相关的查封材料,所涉及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诉讼涉及债务金额、执行费用尚不明确。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新增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市场沟通,
同时强化内控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
4、截至本公告日,奥园科星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执行案件,具体详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5、奥园科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奥园科星对公司无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奥园科星涉及重大执行案件且其中有司法冻结,可能存在股份被司法强制划转或拍卖从而导致其持有股份出现被动减持的情况,具体详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且存在轮候冻结,如后续奥园科星相应股份涉及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目前尚无法判断未来司法程序、冻结(含再冻结、轮候冻结)的最终司法结果以及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奥园科星与执行法院、关联方沟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和《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