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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1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

(6)审计收入: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9,837.8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7)业务情况: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2年度年末数:0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忻

200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2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倩

201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2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红

199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可大华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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