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再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22.50亿元,累计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50亿元。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继续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
公司现有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为27.50亿元(中市协注[2022]SCP388号),拟新增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金额22.50亿元,累计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50亿元(实际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发行期限
公司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有效期为2年,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可分期发行。
(三)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等。
(四)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六)发行方式
公司将聘请合格金融机构作为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七)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具体条款、发行价格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时机、终止
发行、评级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
2、决定聘请为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及到期兑付情况。
四、其他事项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