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3-1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未来五年(2023-2027)发展战略方案(纲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五年(2023-2027)发展战略方案(纲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1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袁仁军、董益彪、张端清、袁京鹏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拓益城海南增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2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拓益城海南增资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21《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拟继续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22《关于继续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明确投资决策程序,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决策效率及科学性,公司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实施,同时废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鉴于《注册管理办法》将“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依照《注册管理办法》将议案名称由“《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调整为“《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实施,同时废止《发行管理办法》。鉴于《注册管理办法》将“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依照《注册管理办法》将议案名称由“《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调整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方案内容未发生变化。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实施,同时废止《发行管理办法》。鉴于《注册管理办法》将“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依照《注册管理办法》并根据公司财务数据的更新情况,将议案名称由“《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调整为“《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时,公司将附件名称由“《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调整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将附件内容中的“公开发行”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发行管理办法》”调整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并更新“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相应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等内容,除此之外的其他内容未进行调整。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2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2023-2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实施,同时废止《发行管理办法》。鉴于《注册管理办法》将“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依照《注册管理办法》将议案内容中“本次公开发行”调整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除此之外的其他内容未进行调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实施,同时废止《发行管理办法》。鉴于《注册管理办法》将“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依照《注册管理办法》并根据公司财务数据的更新情况,将议案名称由“《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调整为“《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时,公司将附件名称由“《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调整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将附件内容中的“公开发行”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并更新“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五)补充流动资金”中资产负债率数据,除此之外的其他内容未进行调整。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实施,同时废止《发行管理办法》。鉴于《注册管理办法》将“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依照《注册管理办法》,将议案名称由“《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调整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并将公告文件中的“公开发行”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发行管理办法》”调整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核准”调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并重新测算了“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中相关数据,除此之外的其他内容未进行调整。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25《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3.《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实施,同时废止《发行管理办法》。鉴于《注册管理办法》将“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新出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的承诺。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2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4.《关于修订<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实施,同时废止《发行管理办法》。鉴于《注册管理办法》将“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依照《注册管理办法》,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公开发行”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发行管理办法》”调整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编制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3年4月20日(周四)下午14:30在杭州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2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 2、4、5、1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7至议案14在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