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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师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相关问题的回复(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豁免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2-1

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3]1712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2年10月20日出具的《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97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矽电股份”)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答复使用的简称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楷体(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楷体(不加粗)

2-2

目录

2.关于客户关联方入股 ................................................................................................ 3

4.关于营业收入与客户 .............................................................................................. 58

5.关于供应商 .............................................................................................................. 84

6.关于存货 .................................................................................................................. 94

7.关于应收账款 ........................................................................................................ 118

8.关于其他事项 ........................................................................................................ 126

2-3

2.关于客户关联方入股

申报材料及前次问询回复显示:

(1)国内LED芯片行业的主要企业均为发行人的客户,且报告期内均对发行人进行了规模化的采购。林志强与顾乡出于对发行人技术水平及行业地位的认可,看好发行人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而投资发行人。

(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三安光电的销售金额分别为725.98万元、5,702.34万元、9,979.62万元和14,431.7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8%、

30.33%、25.00%和61.79%。

(3)发行人对三安光电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源于泉州三安和湖北三安的LED芯片项目。根据三安光电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底,“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产能已在释放,项目仍在持续投入中;“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 显示产业化项目”正处于建设期。

(4)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三安光电的同型号产品销售价格较其他客户低20%左右,同时,发行人对三安光电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6.06%、39.68%、43.33%和

44.60%,总体高于发行人晶粒探针台的毛利率38.11%、34.30%、37.42%和42.05%。

(5)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兆驰股份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8.94万元、2,675.80万元、205.64万元和3,378.61万元。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销售金额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7.23%。

(6)剔除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往来后,报告期末,发行人对其他客户的发出商品余额为2.03亿元、在手订单金额为1.54亿元。

(7)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扣除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往来后的收入分别为8,586.81万元、10,424.82万元、29,731.93万元和5,546.4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30.82万元、775.26万元、6,822.63万元和1,316.36万元。

(8)2020年度及2021年度,发行人对三安光电收入确认时点主要集中在12月份,其中2020年12月份确认收入5,655.32万元,占发行人全年对其销售收入的99.69%;2021年12月确认收入9,300.90万元,占发行人全年对其销售

2-4

收入的93.62%。前次回复中发行人归类提供了1,037台设备的发出时间、开始安装时间、安装完成时间、验收时间。其中,456台设备的开始安装和安装完成时间间隔超过6个月,部分设备发出时间与开始安装时间间隔超过6个月,除1台设备外其他设备安装完成后至验收时间超过6个月,282台设备该间隔期超过12个月,246台设备超过20个月。根据首轮审核问询问题10的回复,华灿光电、澳洋顺昌等公司2021年和2020年的晶粒探针台验收周期多为3-7个月,远低于三安光电和兆驰的验收周期,同时发行人2020年及2021年12月确认收入0.7亿元和1.13亿元,其中75-80%均为三安光电集中验收确认的金额。

(9)2019年7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增资矽电股份的增资协议约定的投后估值9.7亿元,2020年9月林志强、顾乡增资入股约定投后估值11.47亿元,发行人2019年-2020年的净利润为

528.38万元和3,363.43万元,2018年净利润低于2019年。

请发行人:

(1)从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特点、行业规模、上下游集中度、行业供需情况、发行人技术水平等方面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客户的关联方林志强与顾乡入股发行人的合理性。

(2)结合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相关项目投资、建设进展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发出、产品验收、收入确认与客户项目建设进度的匹配关系,对应发行人设备金额占比与同类大额投资项目中探针台设备投资的理论占比差异及其合理性,部分项目仍处于建设期而发行人已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因,相关设备是否均已投入生产运营,是否存在设备闲置的情形。

(3)提供三安、兆驰以外客户各期晶粒探针台发出时间与开始安装时间的间隔期、安装周期、安装后验收的周期,说明与三安、兆驰的差异,对于精密度要求较高的设备提前较长周期发出至现场的合理性及商业逻辑,现场管理成本的承担方,对应的成本费用,设备受损的责任承担方,进一步提供三安、兆驰各期验收单据的类型、是否盖章及对应收入占比,各报告期最后一月月底验收的台数、

2-5

金额、双方验收人员及其职务,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4)说明2022年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销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间、产品型号、销售单价、数量及合同金额、产品发出时间、验收时间(具体日期)、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依据的充分性,验收单签字人员及职务,签字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并说明前述产品销售单价与以前年度或其他客户同类产品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

(5)结合产品定价依据、销售产品型号及数量、产品规模效应、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产品毛利率情况进一步说明向三安光电销售产品毛利率偏高的原因。

(6)说明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在手订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手订单的确认时间及依据,与其生产线的匹配关系,在手订单转为营业收入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并说明剔除三安光电和兆驰股份后发出商品及在手订单的具体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应用领域等。

(7)结合林志强与顾乡入股发行人对应的市盈率与丰年君和入股发行人市盈率差异、入股后相关订单大幅增加的情形,说明上述两人入股不需要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的合规性。

(8)说明三安及兆驰的预付比例与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差异,期末预付款占相关订单比例与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的差异,相关款项回款周期差异。

(9)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38的规定,从包括但不限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历年合作历史、产品更新迭代周期、产品使用寿命、发行人在主要LED芯片客户中产品占有率、新客户开拓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存在重大依赖,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对上述第(1)(3)(7)(9)问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对上述第(2)至(9)问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说明针对发行人各期,特别是2020年-2021年12月、2022

2-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验收单据内容真实性(含人员及其单位职务、时间、事项)采取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和截止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的质控和内核部门结合前述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关联自然人入股情况,说明对上述事项核查工作的质量把关情况,并审慎发表结论。

【发行人说明】

二、结合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相关项目投资、建设进展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发出、产品验收、收入确认与客户项目建设进度的匹配关系,对应发行人设备金额占比与同类大额投资项目中探针台设备投资的理论占比差异及其合理性,部分项目仍处于建设期而发行人已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因,相关设备是否均已投入生产运营,是否存在设备闲置的情形。

(一)结合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相关项目投资、建设进展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发出、产品验收、收入确认与客户项目建设进度的匹配关系

发行人与三安光电交易的采购主体主要为其子公司泉州三安及湖北三安,与兆驰股份交易的采购主体为其子公司兆驰半导体。上述三家公司均为所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发行人的晶粒探针台产品通常于客户产线投产后开始试运行,并经试运行5-9个月后验收。根据公开信息,上述三家新建工厂内产线的整体施工、验收、运行进度及与发行人发货、验收量的匹配性分析如下:

1、泉州三安项目

泉州三安是三安光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根据上市公司三安光电的公告,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一期)主要从事氮化镓、砷化镓和特种封装业务,计划总投资金额约 138 亿元(含土地使用权)。该工厂于2017年开工、2019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开展流水线的搭建,新设流水线需对配套半导体测试设备进行大批量的采购。

2-7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等方面情况根据公告整理如下:

项目公告信息匹配情况分析
设立时间2017年12月设立。泉州三安为采购主体,采购探针台主要用于泉州芯谷南安园区工厂项目。
设立背景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和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决定在福建省泉州芯谷南安园区投资约333亿元建设产业化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分期实施。
投资概算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一期)总投资1,380,54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为1,315,542.00万元,流动资金为65,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向泉州三安合计发货数量2,644台,对应合同金额4.43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21%。
预计产能1)氮化镓业务板块:第五代显示芯片(Mini背光/MicroLED)161.60万片/年(4寸,下同); 2)砷化镓业务板块:第五代显示芯片(Mini/MicroLED)17.60万片/年; 3)特种封装业务板块:MiniLED芯片级封装8,483.00kk/年。
需配置探针台数量未披露,预计约3,112台(注)
首次达产时间公司计划将项目达产状态的时间约为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初。首次验收设备的验收时间为2020年四季度,为产线投产后约半年,与公开信息相匹配。

注:根据三安光电的公告,湖北三安项目拟计划采购3,377台探针台,泉州三安项目具体的探针台采购数量未予披露。由于两大项目的核心产品均为LED 外延片、芯片及其应用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接近。此处假设两项目探针台数量占设备投资额的比重相同,以此推测泉州三安的探针台需求量。数据来源:三安光电定期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问询回复,下同。发行人对泉州三安项目的产品发出、产品验收、收入确认与客户项目建设进度的匹配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2-8

单位:台、万元

报告期建设进展情况截至当期末的项目投资情况当期发出设备数量设备投产情况(注)当期验收数量主要验收时间当期收入确认金额
2022年(注2)产能达35.70万片/月(以4吋折算)、特种封装产能20,825KK/月,产能持续释放中。在职员工约5,000人。截至2022年6月末,该项目已投入137.81亿元,形成固定资产86.26亿元、在建工程29.30亿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6.83亿元6-1,1842022年1-3月、11月17,245.35
2021年 年报产能达到 28 万片/月(以 4 吋折算)、特种封装产能 15,209KK/月,产能已在释放,项目仍在持续投入中。员工 5,208 人。截至2021年末,该项目已投入129.80亿元,该项目已拥有固定资产 66.04 亿元、在建工程 32.94 亿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6.83 亿元、预付设备及工程款等 23.99 亿元2,050①氮化镓产线设备于6-12月陆续投产; ②砷化镓产线设备于7月投产4652021年 12月6,643.49
2020年 年报泉州三安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毕,已到厂生产设备部分安装调试完成的设备正逐步释放产能,后续将继续推进设备安装调试进度,逐步释放产能,在职员工 4,000 人左右。截至2020年末,工程累计投入54.71元亿元340氮化镓产线于4-8月陆续投产4222020年 12月5,655.33
2019年 年报购买的设备陆续到厂,已有部分设备安装完成,进入调试阶段,待调试完成后逐步释放产能截至2019年末,在建工程累计投入35.93亿元247(注:含2018年底首次批量发货的100台设备)----

注1:设备投产情况系根据技术服务部门记录的设备开展批量工作的时间统计,下同;注2:因三安光电2022年年度报告尚未公布,此处项目进展情况为2022年半年报披露信息,下同。发行人的产品流转与泉州三安项目的建设进度的匹配性分析如下:

(1)设备发货:2019年三安光电披露其泉州三安工厂的设备陆续到场,发

2-9

行人向泉州三安销售的首批247台设备于2018年底至2019年初发货,于2019年根据厂房建设进度分批逐步进行安装调试;2020年,随着泉州三安项目产能逐步释放,发行人陆续发货340台设备;2021年起,随着泉州三安项目产能快速扩张,发行人对其的发货数量也大幅上升至2,050台。2022年,由于泉州三安项目的投资已接近完成,且前期订单基本已完成发货,因此发行人对泉州三安的发货数量较少,与产线的投资进度相匹配。

(2)投产及验收:2020年,随着泉州三安氮化镓产线开始投产,发行人的设备自2020年4月至8月陆续开始试运行,部分设备于2020年末完成验收;2021年,随着泉州三安氮化镓产线及砷化镓产线产能的释放,发行人部分设备于2021年6月起陆续开始试运行,并分批于2021年底及2022年完成验收,与产线的投产进度相匹配。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产品流转与泉州三安项目的建设进度相匹配。

2、湖北三安项目

湖北三安是三安光电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 显示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公开信息,该次募投项目将建设形成Mini/Micro LED 氮化镓芯片、Mini/Micro LED砷化镓芯片、4K 显示屏用封装三大产品系列的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达产后,新增氮化镓Mini/MicroLED 芯片 161 万片/年、砷化镓Mini/Micro LED 芯片75 万片/年(均以4 寸为当量片)和 4K 显示屏用封装产品8.4 万台/年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等方面情况根据公告整理如下:

项目公告信息匹配情况分析
设立 时间于2019年7月设立湖北三安为采购主体,采购探针台主要用于鄂州工厂项目。
设立 背景经三安光电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在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子公司投资兴办项目,主要生产经营Mini/MicroLED外延与芯片产品及相关应用的研发、生产、销售,投资总额 120 亿元。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并于与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合同鉴证方为鄂州市人民政府。

2-10

项目公告信息匹配情况分析
投资 概算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Mini/Micro 显示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25,67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4,33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向湖北三安合计发货数量521台,对应合同金额0.95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79%。
预计 产能(1)氮化镓Mini/Micro LED 芯片 161 万片/年(4 寸当量片); (2)砷化镓 Mini/Micro LED 芯片 75 万片/年(4寸当量片); (3)4K 显示屏用封装产品 8.4 万台/年。
需配置探针台数量1、 Minni蓝绿芯片设备预算中配置2,728台探针台; 2、 Mini GaAs芯片设备预算中配置649台探针台。
首次达产时间根据公开披露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湖北三安达到芯片加工5%产能的投产时间为2021年二季度。已验收设备的验收时间为2021年四季度,为产线投产后约半年,与公开信息相匹配。

发行人对湖北三安项目的产品发出、产品验收、收入确认与客户项目建设进度的匹配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台、万元

报告期建设进展情况截至当期末的项目投资情况当期发出设备数量设备投产情况当期验收数量主要验收时间当期收入确认金额
2022年在职员工超800人,产能约6.5万片/月,主要产品已开始供货TCL、华星等客户。截至2022年6月末,该项目已投入20.34亿元,形成固定资产13.65亿元、在建工程4.56亿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70亿元。20封测线于3-4月投产2942022年8月4,716.71
2021年 年报截至2021年末,湖北三安已完成建筑面积 25 万平方米, 23 万平方米已安装设备,尚有 2 万平米处于装修阶段; 产能达到 6.5 万片/月,员工 806 人。截至2021年末,该项目已投入15.98亿元,该项目已拥有固定资产 8.58 亿元、在建工程 4.12 亿元。501氮化镓产线于7月起陆续投产2052021年12月3,182.72

2-11

报告期建设进展情况截至当期末的项目投资情况当期发出设备数量设备投产情况当期验收数量主要验收时间当期收入确认金额
2020年 年报报告期内购买的设备陆续到厂,已有部分设备安装完成,进入调试阶段,待调试完成后逐步释放产能截至2020年末,在建工程累计投入2.05亿元。-----
2019年 年报项目已完成土地摘牌,项目正在建设中截至2019年末,在建工程累计投入0.03亿元。-----

发行人的产品流转与湖北三安项目的建设进度的匹配性分析如下:

(1)设备发货:在定期报告中,三安光电披露其湖北三安工厂的设备于2020年起陆续到场,2021年湖北三安产线已投入生产并开始释放产能。发行人向湖北三安销售的首批设备于2021年1月发货,于上半年陆续发货近500台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2022年,受外部因素影响,湖北三安的投资进度放缓,因此发行人对湖北三安的发货数量有所降低,与产线投资进度相匹配。

(2)投产及验收:2021年,随着湖北三安氮化镓产线开始投产,发行人的设备自2021年7月陆续开始试运行,并分批次于2021年12月及2022年8月完成验收,与产线的投产进度相匹配。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产品流转与湖北三安项目的建设进度相匹配。

3、南昌兆驰项目

兆驰半导体为兆驰股份下属负责运营上市公司LED外延片及芯片项目的主体。兆驰半导体的建设项目为“LED外延片及芯片项目”,是兆驰股份2016年非公开股票的募投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告,该项目于2019年第四季度正式投入运营,园区总用地面积约16.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14万平方米,具有单一主体厂房最大外延及芯片产能。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等方面情况根据公告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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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信息匹配性分析
设立时间设立于2017年6月兆驰半导体为采购主体,采购探针台主要用于南昌高新区。
设立背景在南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于南昌高新区成立江西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LED外延芯片项目。兆驰半导体产业园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用于LED芯片的生产。投资建设LED外延片及芯片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8万平方米,具有单一主体厂房最大外延及芯片产能。
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464,98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费 432,075.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向兆驰半导体合计发货数量356台,对应合同金额0.84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80%。
预计产能全球最大的单一主体厂房,其中氮化镓芯片月产能可达 65 万片 4 寸片,砷化镓芯片月产能可达 5 万片 4 寸片。
需配置探针台数量未披露
首次达产时间LED芯片板块由兆驰半导体主导,蓝绿光芯片项目已于2019年第四季度正式投入运营。2020年,产能逐步爬坡,已实现满产满销。红黄光芯片一期项目将分两批于2021年投产。(2020年报)发行人探针台于2019年6月发货至兆驰股份,经过安装调试后于2020年投入试运行,并在7月完成验收,两者进度相匹配。

数据来源:兆驰股份定期报告、《兆驰股份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等

发行人对南昌兆驰项目的产品发出、产品验收、收入确认与客户项目建设进度的匹配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台、万元

报告期建设进展情况截至当期末的项目投资情况当期发出设备数量设备投产情况(注)当期验收数量主要验收时间当期收入确认金额
2022年(注)氮化镓芯片月产能可达65万片4寸片,砷化镓芯片月产能可达5万片4寸片。氮化镓MiniLED芯片项目扩产,预计下半年逐步开始量产。截至2022年6月末,在建工程累计投入31.59亿元。436-2152022年3-4月3,716.66
2021年2021年上半年氮化镓截至2021年208红黄光芯32021182.15

2-13

报告期建设进展情况截至当期末的项目投资情况当期发出设备数量设备投产情况(注)当期验收数量主要验收时间当期收入确认金额
年报

芯片产能持续爬坡,下半年产能稳中有增,目前月产能可达65万片4寸片;2021年下半年,砷化镓芯片实现量产且产能逐步爬坡,目前月产能可达5万片4寸片

末,在建工程累计投入30.22亿元。片一期项目分两批于2021年投产年 6月-
2020年 年报公司芯片项目拥有全球最大的单一主体厂房,蓝绿光芯片月产能达50-60万片4寸片,位于全球前二,2020年年底已实现满产满销;红黄光芯片一期项目将分两批投产,2021年投产的计划月产能为5万片4寸片。截至2020年末,在建工程累计投入25.62亿元。--1012020年 7月2,675.80
2019年 年报LED外延及芯片蓝光项目已于2019年四季度正式投入运营,并逐步达产,LED外延及芯片红黄光项目在已经建设完成的产房等设施的基础上,稳步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截至2019年末,在建工程累计投入19.64亿元113蓝绿光芯片项目已于2019年第四季度正式投入运营---

注:因兆驰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尚未公布,此处项目进展情况为2022年半年报披露信息。发行人的产品流转与南昌兆驰项目的建设进度的匹配性分析如下:

(1)设备发货:2019年,发行人向兆驰半导体销售的首批设备于2019年6-8月发货,在定期报告中,兆驰股份披露其南昌兆驰工厂的蓝绿光芯片项目于2019年四季度正式投入运营,并逐步达产;2021年,发行人向兆驰半导体销售的设备均于上半年发货,在定期报告中,兆驰股份披露其南昌兆驰的红黄光芯片一期项目分两批于2021年投产,与发行人设备发货时间匹配。

2-14

(2)投产及验收:南昌兆驰工厂的蓝绿光芯片项目于2019年第四季度达成投产状态,并于2020年进入量产阶段,发行人于2019年发货的设备主要于2020年7月完成验收;2021年随着南昌兆驰的红黄光芯片一期项目分两批于2021年投产,发行人于2021年发货的分设备主要于2022年3-4月完成验收,与产线的投产时间相匹配。综上所述,发行人的产品流转与南昌兆驰项目的建设进度相匹配。

(二)对应发行人设备金额占比与同类大额投资项目中探针台设备投资的理论占比差异及其合理性

发行人主要客户中的LED芯片公司均为上市公司,该类公司的部分大额投资扩产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相关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项目披露了对包括探针测试设备在内的设备投资明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客户名称启动时间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其中:探针测试设备投资额探针测试设备占比
三安光电2019年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120.004.463.72%
乾照光电2020年Mini/Micro、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14.140.674.76%
聚灿光电2022年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15.500.644.11%

在LED芯片的产线投资中,探针台设备投资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通常约为3%-5%。由上表可见,湖北三安项目的探针测试设备采购占比略低于乾照光电及聚灿光电的同类投资项目,各项目产线对单一设备的投资占比受投资规模、建设环境、产线设计规划、最终产品及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能、存量设备规模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部分项目仍处于建设期而发行人已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因,相关设备是否均已投入生产运营,是否存在设备闲置的情形

1、部分项目仍处于建设期而发行人已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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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晶圆厂的建设项目涉及数十亿甚至数百亿的项目投资,投资规模较大且集中于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整体建设周期较长,通常会分数期交付产线。因此,在大型晶圆厂中,存在于前期的建成产线已投产、相关设备已完成验收的同时,后期的新建产线仍处于建设期的情形。以湖北三安项目为例,根据三安光电《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披露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湖北三安的建设期为5年、达产期为8年,分为四阶段实施和交付,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开始时间设备安装时间正式投产时间
投入形成芯片及深加工 5%产能以及一期土建工程的相关建设2019年 三季度2019年 四季度2021年 二季度
投入形成芯片及深加工 30%产能以及一期土建工程的相关建设2021年 三季度2021年 四季度2022年 二季度
投入形成氮化镓 MOCVD40 台、砷化镓 MOCVD18 台、芯片及深加工 30%产能以及二期土建工程的相关建设2022年 三季度2022年 四季度2023年 二季度
室外工程、综合管廊等配套。投入形成氮化镓MOCVD39 台、砷化镓 MOCVD17 台、芯片及深加工 35%产能2023年 三季度2023年 四季度2024年 二季度

如上表所示,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存在项目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情形。在发行人设备在前期已完工产线上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的同时,相关投资项目的其他产线仍处于建设期,该类情况在大型晶圆厂的建设周期中具有普遍性。

2、相关设备是否均已投入生产运营,是否存在设备闲置的情形

如本题之“二、(一)结合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相关项目投资、建设进展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发出、产品验收、收入确认与客户项目建设进度的匹配关系”之相关回复内容,发行人的产品流转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各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相匹配。发行人设备完成验收之前均需经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环节,其中试运行环节即需通过在客户产线上投入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方可完成,因此,发行人已验收完成的设备均已正式投入了客户产线的生产运营,不存在设备闲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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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三安、兆驰以外客户各期晶粒探针台发出时间与开始安装时间的间隔期、安装周期、安装后验收的周期,说明与三安、兆驰的差异,对于精密度要求较高的设备提前较长周期发出至现场的合理性及商业逻辑,现场管理成本的承担方,对应的成本费用,设备受损的责任承担方,进一步提供三安、兆驰各期验收单据的类型、是否盖章及对应收入占比,各报告期最后一月月底验收的台数、金额、双方验收人员及其职务,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一)提供三安、兆驰以外客户各期晶粒探针台发出时间与开始安装时间的间隔期、安装周期、安装后验收的周期,说明与三安、兆驰的差异

发行人各期晶粒探针台主要客户的设备发出时间与开始安装时间的间隔期、安装周期、安装后验收的周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台、月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数量发出至安装间隔安装周期安装后至 验收间隔
2020年度1澳洋顺昌33-2.304.70
2乾照光电30--12.00
3江西乾照241.04-7.67
4士兰明镓20-2.006.00
合计/平均间隔期1070.231.087.65
5泉州三安4182.622.999.66
6兆驰股份1013.961.984.04
2021年度1华灿光电397-1.017.30
2兆元光电942.062.7227.00
3士兰明镓1000.181.6510.99
4澳洋顺昌61-0.922.28
5国星光电49-3.354.98
6乾照光电60-1.836.00
7江苏明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15--4.00
8荣成歌尔微电子有限公司4-0.509.00
合计/平均间隔期7800.271.48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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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客户名称数量发出至安装间隔安装周期安装后至 验收间隔
9泉州三安4500.554.685.58
10湖北三安2050.292.973.02
2022年度1华灿光电171-3.459.26
2士兰明镓640.032.1113.83
3国星光电37-0.2711.70
4聚灿光电16--10.00
5澳洋顺昌170.06-5.06
6山东浪潮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1.003.80
合计/平均间隔期3150.012.3710.11
7泉州三安1,0900.762.705.67
8湖北三安2870.086.417.25
9兆驰股份2151.033.259.40
10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42-0.767.38

注1:上表中周期间隔为0代表在同一月中完成发货及安装。注2:选取标准为客户单体当年的晶粒探针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万元的客户。

如上表所示,各客户、各年度、各阶段的用时均存在一定差异和波动,主要原因系半导体设备的安装和验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厂房建设进度、产线搭建进度、水电气系统配送、该批次设备的采购数量、产线其他半导体设备到位情况以及客户变更工艺或需求等因素,均会对各阶段用时产生影响。同时,不同客户在设备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的内控制度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应的验收流程有所差异,亦会导致不同客户之间的验收流程审批周期有所不同。

2020年,泉州三安和兆驰股份的发出至安装间隔以及安装周期较长,主要原因是受外部因素影响,泉州三安工厂及兆驰股份的产线建设进度有所延误,因此设备发出后,未能及时进行安装以及安装进度受到厂务水电气二次配的影响,导致间隔期限有所增加。

2021年及2022年度,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安装周期略长于其他晶粒探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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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客户的平均间隔期,主要原因如下:

(1)设备总体的采购数量较大,泉州三安、湖北三安及兆驰股份合计于2021年及2022年度分别验收655台和1,592台,验收设备数量较多,涉及的安装前现场准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各环节的工作量大于其他客户,导致整体的安装周期较长。

(2)光电芯片应用于显示领域,同一显示面板上所有LED芯片均需保证同一性能参数以保证呈像效果的一致性,因此光电芯片对参数一致性有较高要求,额外需要进行探针台间的一致性检查以及各探针台和标准机的一致性检查,因此整体安装周期较长。

发行人设备安装调试后进入试运行阶段,根据客户产线的工艺及准备情况,试运行周期存在一定的波动。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安装后至验收间隔与其他客户相比互有长短,主要系受最终产品、制造工艺、产线配套情况,以及不同机台对工艺验证、运行的要求不同,导致试运行周期不同。另外,部分客户同批次采购设备数量多,分批验收以及客户的验收审批流程长短也会导致验收周期不同。

(二)对于精密度要求较高的设备提前较长周期发出至现场的合理性及商业逻辑,现场管理成本的承担方,对应的成本费用,设备受损的责任承担方

1、精密度要求较高的设备提前较长周期发出至现场的合理性及商业逻辑

发行人部分设备发货后较长周期未安装,系受客户产线建设进度拖延的影响,表现为设备提前较长周期发出至现场。发行人根据客户的通知和要求进行发货及安装调试。对于在建产线,发行人设备需待客户厂房建成、其他配套生产设备基本到位后方可实施安装调试。为避免设备长期闲置导致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游客户要求设备发货的时间一般根据厂房配套设施的建设、生产设备的交付周期确定,但若发生相应的建设、交付情况不及预期的情况,则会导致设备安装时点延后。

半导体产线建设的复杂程度较高,建设周期较长,近年来受外部因素影响产线建设延期的情况较为普遍。基础设施方面,包括外围配套设施、内部洁净车间、水电气二次配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较长,建设进度有所拖延;设备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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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球缺芯及扩产、地缘政治及设备高度定制化特征的影响,半导体产线的部分设备购置周期较长且难度较大,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半导体产线建设的周期延长。根据三安光电的定期报告,泉州三安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存在由于外围配套设施延缓致建设进度延期的情形;根据兆驰股份关于募投项目的延期公告,受外部因素影响,LED 外延芯片生产项目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等略慢于原计划,计划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发生延缓;在客户访谈中,福建兆元亦存在因相关产线的配水配电以及基础建设延误,导致对应设备的安装及验收时点延后的情况。

受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客户项目厂房的建设周期有所拖延,存在部分设备发货到客户现场较长时间才完成安装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2、现场管理成本的承担方,对应的成本费用,设备受损的责任承担方

发行人在发货前对设备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将设备进行真空包装后发货至客户处,存放在温度、湿度、洁净度符合存放环境要求的仓库中。在上述符合要求的保护措施及存放环境下,发行人设备不会因仓储时间较长受影响。发行人设备通常于发货至现场后即完成安装调试,如发生系因客户长期仓储且保存措施不当而导致设备受损,相关责任和损失由客户承担。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曾发生设备于客户处长期存放而受损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与客户的合同约定,“在设备的安装、试运行及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不符合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的,卖方应予以无偿返修;如卖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全新设备或退货,卖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在实务操作,除设备出现不符合要求或出现质量、服务问题,应由发行人承担责任外,发行人从设备发出至客户现场后的现场管理成本由客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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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提供三安、兆驰各期验收单据的类型、是否盖章及对应收入占比,各报告期最后一月月底验收的台数、金额、双方验收人员及其职务,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1、三安、兆驰各期验收单据的类型、是否盖章及对应收入占比

发行人客户提供的验收单均为发行人根据销售内控制度设计并自制的标准化格式验收单。根据发行人的会计政策,验收单均需经客户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方可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报告期内各期,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验收单均为标准化的验收单且均已盖章,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100%。

2、各报告期最后一月月底验收的台数、金额、双方验收人员及其职务

三安光电、兆驰股份于报告期各期最后一月的验收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台、万元

时间客户合同号验收 数量验收 金额验收人员及职务
发行人职务客户职务
2020.12泉州 三安70000032341351,832.66邹**、沈**技术服务部区域主管洪**设备课职员
3刘*品管部工程师
7000000127521,634.91洪**设备课职员
101张*设备课课长
2潘**品管部工程师
700000040055950.71洪**设备课职员
700000416536641.42洪**设备课职员
700000098911346.68洪**设备课职员
10张*设备课课长
700000040115248.94张*设备课课长
合计4205,655.32
2021.12湖北 三安13000000662003,182.72蒋**技术服务部工程师罗*设备课课长
5韩**品管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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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三安70000080982213,704.00邹**、沈**技术服务部区域主管张**设备课职员
70000032341491,661.42张**设备课职员
7000004165119.47张**设备课职员
合计5768,567.60
2022.122022年12月无验收

注1:兆驰股份于报告期各期最后一月不存在验收情形;注2:三安光电于2021年12月确认收入8,567.60万元,与申报材料中9,300.90万元的差异情况及原因详见本问询回复之“问题8.关于其他事项”之“二、说明前述披露不一致事项的具体情况,前后存在差异的原因”之相关回复内容。

如上表所示,各报告期最后一月三安光电验收人员7人,其中泉州三安的验收人员5人,湖北三安的验收人员2人,验收人员均为实际使用发行人设备的部门员工,不存在异常情形。

3、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发行人对于整机销售,在达到以下标准时确认收入:(1)对没有试运行要求的客户,在所售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后,取得客户签署的验收单时确认收入;(2)对有试运行要求的客户,产品安装调试已经完成并经试运行后,取得客户签署的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发行人发货后需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客户根据整体产线运作情况以及发行人设备的试运行情况决定验收安排,并经过其的验收审批流程后向发行人出具验收单。

报告期内,除少量以收款时点确认收入等情况外,发行人均在取得客户验收单后确认收入,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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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2022年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销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间、产品型号、销售单价、数量及合同金额、产品发出时间、验收时间(具体日期)、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依据的充分性,验收单签字人员及职务,签字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并说明前述产品销售单价与以前年度或其他客户同类产品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

(一)说明2022年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销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间、产品型号、销售单价、数量及合同金额、产品发出时间、验收时间(具体日期)、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依据的充分性,验收单签字人员及职务,签字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1、2022年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销售的具体内容

2022年度,发行人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销售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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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安光电

单位:万元、台、万元/台

序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探针台 类型产品 型号合同金额 (不含税)收入确认 金额发货 时间验收时间(同收入确认时间)回款 比例验收 人员验收人员 职务
170000106052021.1晶粒探针台L-11DM5,973.042,536.932021.1-32022.1.2090%张**设备课职员
晶粒探针台L-10MC1,927.911,800.802021.3-42022.1.2090%张**设备课职员
52.962021.42022.6.1490%黄**设备课职员
10.592021.42022.8.1190%郭*品管部工程师
63.562021.42022.11.2190%黄**设备课职员
晶粒探针台L-D4152.08152.082021.62022.3.1890%张**设备课职员
晶圆探针台L-906T42.6342.632021.82022.11.2190%黄**设备课职员
270000106022021.1晶粒探针台L-11DM887.72887.722021.22022.2.790%张*设备课课长
晶粒探针台L-9MC564.96536.712021.4-6、2021.92022.2.790%张*设备课课长
28.252021.52022.8.1190%李*质监站工程师
晶圆探针台L-D4COW85.2785.272021.62022.2.790%张*设备课课长
晶粒探针台L-D476.0476.042021.62022.2.790%张*设备课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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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探针台 类型产品 型号合同金额 (不含税)收入确认 金额发货 时间验收时间(同收入确认时间)回款 比例验收 人员验收人员 职务
其他TS-600K7.587.582021.12022.2.790%张*设备课课长
343000003572021.4晶粒探针台L-10MC1,446.191,446.192021.7-82022.6.890%张**设备课职员
晶粒探针台L-D476.0476.042021.92022.1.20张**设备课职员
470000109022021.2晶粒探针台L-11DM8,503.446,229.632021.3-72022.1.2090%张**设备课职员
晶粒探针台L-D450.6950.692021.72022.1.2090%张**设备课职员
5SACS-OD-2006-10952020.8晶圆探针台VT-X6N81.4081.402018.102022.5.27100%王**设备课职员
晶圆探针台VT-X6L49.7849.782020.122022.5.27100%王**设备课职员
晶圆探针台VT-X6F47.2447.242020.122022.5.27100%王**设备课职员
643000000692021.3晶粒探针台L-10MC158.89158.892021.72022.6.1490%张**设备课职员
晶粒探针台L-11DM62.3062.302021.72022.11.2190%郭*品管部工程师
晶圆探针台L-906T-SA21.3221.322021.82022.11.2190%黄**设备课职员
770000032342020.2晶粒探针台L-10MC2,743.0122.302021.12022.5.12100%郭*品管部工程师
870000041552020.3晶粒探针台L-9MC138.7679.292021.52022.1.17100%张*设备课课长
913000000662021.1晶圆探针台L-D6COW106.58106.582021.52022.8.490%罗*测试课组长
晶粒探针台L-11DM7,475.554,314.022021.4-72022.8.490%罗*测试课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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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探针台 类型产品 型号合同金额 (不含税)收入确认 金额发货 时间验收时间(同收入确认时间)回款 比例验收 人员验收人员 职务
晶圆探针台L-D6202.78202.782021.62022.8.490%罗*测试课组长
10QZIC-OD-2011-40052020.11晶圆探针台LT-676.9976.992021.42022.10.890%王**设备课职员
11QZIC-0D-2012-40142020.12晶圆探针台LT-676.6476.642021.52022.10.890%王**设备课职员
1213000005242021.5晶粒探针台L-D6COW42.6342.632021.62022.8.490%罗*测试课组长
晶圆探针台L-D650.6950.692021.62022.8.490%罗*测试课组长
1343000002822021.4晶粒探针台LDM-150228.32223.982021.82022.9.190%陈**设备课职员
1443000003882021.4晶圆探针台L-D4COW724.78724.782021.8-92022.11.2190%黄**设备课职员
1543000010042021.7晶粒探针台L-11DM3,114.00934.202021.92022.11.2190%黄**设备课职员
1643000017322021.9晶圆探针台L-D4COW1,022.881,004.952021.122022.11.2140%黄**设备课职员
1743000019112021.10晶圆探针台L-906T-SA170.48167.572022.42022.10.1390%陈**设备课职员
晶粒探针台L-10MC338.88327.232022.2-32022.10.1390%陈**设备课职员
合计22,859.25

注1:回款比例统计截至2023年2月28日,下同。注2:合同金额与收入确认金额差异均系合同金额为合同约定采购该型号设备的总金额,收入确认金额为当期验收设备的金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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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兆驰股份

单位:万元、台、万元/台

序号合同编号合同签署时间探针台类型产品型号合同金额 (不含税)收入确认金额发货时间验收时间(同收入确认时间)回款 比例验收 人员验收人员 职务
1SMTC20180306012018.3晶粒探针台LDM-15085.3885.382019.82022.3.23100%王*明芯片工艺部主管
晶粒探针台LDM-150-SF52.1452.142019.82022.3.23100%
晶粒探针台LDM-150-WF104.27104.272019.82022.3.23100%
2SMTC20200821022020.9晶粒探针台L-10MC-PM1,690.271,352.212021.1-32022.3.2380%王*明芯片工艺部主管
338.052021.2-3/102022.7.1580%王*明芯片工艺部主管
3SMTC20200821012020.9晶粒探针台L-10MC-PM1,707.171,707.172021.1-52022.4.1890%王*明芯片工艺部主管
L-10MC-RS77.4377.432021.1/ 2021.42022.4.1890%
合计3,7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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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收入确认具体依据均为验收单。2022年,三安光电验收单签字人员均为其设备部门工程师职务,其中泉州三安的验收人员5人,湖北三安的验收人员1人,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的验收人员1人,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验收人员1人。兆驰股份验收单签字人员1人,为芯片工艺部部门工艺主管。上述验收人员均为实际使用发行人设备部门的职工,未发生重大变化。

2、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依据的充分性

发行人的销售流程主要包括出库、运输、签收、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验收等主要环节。经试运行满一定期限后,在双方确认设备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时,客户对设备完成验收,并向发行人出具验收单。发行人于取得验收单时点确认相应的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一)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二)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三)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四)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六)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具体如下:

序号准则规定发行人情况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后,客户应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公司享有了收款的权利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自客户验收之日起,商品的所有权即转移给客户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客户签收时,发行人已将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设备验收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和所有权已转移给了客户。此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客户已签署验收单,表明客户已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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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认可产品满足其要求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综上,在客户验收通过后,发行人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发行人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单,在客户验收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行人整机销售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均为客户签署的验收单,收入确认时间为验收单记录的验收完成时间。基于截止验收完成日期发行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已经事实上完成了各项交付义务,故发行人采用验收单记载的验收完成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日期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说明前述产品销售单价与以前年度或其他客户同类产品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

1、与以前年度的单价对比情况

(1)三安光电

2022年度,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型号为L-11DM、L-10MC、L-9MC的产品,合计收入贡献19,491.57万元,占当期三安光电收入的85.27%。上述三类机型的销售单价报告期内呈小幅下滑的态势,L-11DM、L-10MC及L-9MC型号产品分别较2021年度单价下降2.29%、3.48%及4.41%,单价小幅下滑主要系因三安光电为国内LED芯片行业龙头企业,近年来的资本性支出规模领先于其他同行业企业,对发行人产品的整体采购量在报告期内大幅提升,基于商业谈判中的议价能力,发行人给予三安光电一定的优惠,导致的同型号产品在报告期内的采购价格小幅下滑。

(2)兆驰股份

2022年度,发行人向兆驰股份销售收入来源于型号为L-10MC-PM和LDM-150两款产品。其中,L-10MC-PM型号为首次销售,无法与以前年度进行对比。LDM-150机型与2020年度销售的CL-150DMC机型具有可比性,销售单价较CL-150DMC机型高3.06%,主要系因该合同采购数量9台低于可比机型的100台,基于商业谈判中的议价能力,单价高于可比机型具有合理性。

2-29

2、与其他客户的单价对比情况

(1)三安光电

2022年度,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型号为L-11DM、L-10MC、L-9MC的产品,其中L-9MC机型报告期内未向其他客户销售。除此以外,发行人向三安光电及其他客户销售的同类产品对情况如下:

2021年,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的L-10MC机型单价略低于向其他客户的销售单价0.38万元/台,主要系因三安光电的采购数量高于其他客户,批量采购下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2022年,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的L-10MC机型单价低于向其他客户的销售单价5.43万元,主要系因其他客户所采购的7台设备中3台配置了测试系统,测试系统的成本较高,从而导致定价存在一定差异。

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的L-11DM型号设备单价低于销售至其他客户的单价,报告期内平均单价与其他客户相比低7.10万元/台,主要系因三安光电所采购的发行人该型号产品未配置测试系统(根据三安光电的采购策略,其采购探针台与测试系统系向不同供应商分别采购),而其他客户所采购的L-11DM型号产品均配置了测试系统,测试系统的成本较高,从而导致定价存在一定差异。

在晶粒检测环节中,探针台设备需搭配测试系统以完成对晶粒的检测。测试系统主要包括源表、积分球、光谱仪、光纤、ESD模组、数据采集卡及软件等,根据具体配置、测试通道数(对应源表、ESD模组的数量)的不同,测试系统的材料成本通常为3-8万元不等。因此,是否配置测试系统对产品定价的影响较大。

以L-11DM机型为例,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至三安光电的L-11DM机型平均单价为15.77万元/台,销售至澳洋顺昌的L-11DM机型平均单价为23.01万元/台。配置方面,澳洋顺昌采购该机型额外配置了测试系统,测试系统的成本达

7.86万元/台,如扣除上述测试系统的成本,发行人销售至三安光电及澳洋顺昌的L-11DM设备定价接近。

(2)兆驰股份

2022年度,发行人向兆驰股份销售收入来源于型号为L-10MC-PM和LDM-150两款产品。发行人向兆驰股份及其他客户销售的L-10MC-PM型号产品均配置了测试系统,向兆驰股份的销售单价低于其他客户,报告期内的平均

2-30

单价与其他客户相比低3.20万元/台,主要系因兆驰股份配置的测试系统成本较低所致,如扣除测试系统成本因素的影响,兆驰股份与其他客户的定价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向兆驰股份销售的LDM-150型号设备的单价低于销售至其他客户的单价,报告期内的平均单价与其他客户相比低3.75万元/台,主要系因该设备对应全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配套设备,由于涉及的全自动同步运动技术属于发行人首次应用,其他客户(士兰明镓、华灿光电、国星光电、宁波安芯美半导体有限公司)皆为零星采购用于产线试验用途,因此采购单价较高。

五、结合产品定价依据、销售产品型号及数量、产品规模效应、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产品毛利率情况进一步说明向三安光电销售产品毛利率偏高的原因。报告期内,三安光电的采购订单呈现单一订单的设备采购数量较大、且设备型号较为集中的特点,主要集中在L-9MC、L-10MC、L-9DM、L-10DM、L-11DM五个型号。其中,L-9MC及L-10DM机型其他客户的验收数量分别为0台和10台,与三安光电批量采购的可比性较低。此处就L-10MC、L-9DM、L-11DM三款主要机型销售至三安光电及其他客户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向三安光电销售上述三款机型的收入达30,910.03万元,占比80.36%,具有代表性。上述三款机型的具体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1、L-9DM型号

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L-9DM型号产品的平均单价较其他客户低6.13万元/台,毛利率较其他客户高8.72%,主要系受未配置测试系统的影响。根据三安光电的采购策略,其采购探针台与测试系统系向不同供应商分别采购,向发行人采购的探针台设备未搭载测试系统,成本相对较低,相应售价也低于其他客户所采购的配置测试系统的产品。

①测试系统的主要构成以及对产品成本、售价的影响

在晶粒检测环节中,探针台设备需搭配测试系统以完成对晶粒的检测,测试系统的主要零部件包括源表、积分球、光谱仪、光纤、ESD模组、数据采集卡及软件等。根据测试通道数(通常分为单芯、双芯、四芯或多芯)的不同,配置的源表、ESD模组等关键零部件的数量也有所不同,测试系统的材料成本通常为3-8万元不等。

2-31

发行人客户可根据需求决定所采购的探针台产品是否搭载测试系统。发行人的测试系统主要应用于对光电芯片的测试,目前测试系统仍处于新产品的市场导入阶段,产量较小,发行人与竞争对手相比并不具备规模优势。为了保证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测试系统以成本定价合并计入探针台产品的整机价格。

②模拟扣除测试系统后的对比情况

假设销售至其他客户的L-9DM型号产品未配置测试系统,在模拟扣除测试系统的成本之后,发行人销售至三安光电的L-9DM机型的销售单价、销售毛利及毛利率与销售至其他客户的同型号产品相比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他客户的订单中含一定数量的采购量小于5台的零星采购订单,该类订单通常单价及毛利率较高,从而导致发行人向其他客户销售L-9DM型号产品的单价、销售毛利及毛利率略高于三安光电。

2、L-11DM型号

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L-11DM型号产品的平均单价较其他客户低7.60万元/台,毛利率较其他客户高17.89%,主要系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1)未配置测试系统

发行人对三安光电销售的L-11DM型号设备未配置测试系统,向其他客户澳洋顺昌、聚灿光电等销售的同型号产品配置测试系统,从而导致向三安光电的销售单价低于其他客户。

假设销售至其他客户的L-9DM型号产品未配置测试系统,在模拟扣除测试系统的成本之后,发行人销售至三安光电的L-11DM机型的销售单价、销售毛利及毛利率与销售至其他客户的同型号产品相比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2)生产的规模效应降低三安光电产品成本,进一步提升毛利率

三安光电的采购订单呈现单体数量较大且型号较为集中的特点。对发行人而言,批量生产同一型号产品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对应分摊对每一台设备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单位制造费用和单位人工成本均可有效降低,从而导致销售至三安光电的产品的成本与其他客户相比较低。具体表现为:

①批量生产同一型号设备,可以实现标准化生产流程的重复工作,提高操作

2-32

熟练度和生产效率,降低单台设备的生产工时及人工成本;

②随着生产数量的提升,每台设备分摊的厂房租金、制造人员薪酬、折旧摊销等固定制造费用金额可有效降低。

以L-11DM产品为例,生产环节的规模效应对产品除原材料以外的人工成本、制造费用、运输费用项目的影响呈现出单个订单产量越大,对应产品分摊的单位固定成本越低的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台

型号客户类型销售数量相关订单数量平均每订单设备数单位人工成本、制造费用、运输费用合计
L-11DM三安光电1,401.007200.140.78
其他客户69.00417.251.35
差异率//1,060.25%-41.87%

由上表可见,销售至三安光电的L-11DM产品除原材料外的其他成本项目合计金额较其他客户低0.57万元/台,占三安光电该型号产品平均单价的3.61%,相对于其他客户进一步提高了三安光电该型号产品的销售毛利率。

(3)澳洋顺昌为报告期内的新开拓客户,予以一定的价格优惠

L-11DM型号产品的其他客户主要为澳洋顺昌,采购量占比超过70%。澳洋顺昌是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新开拓客户,为稳定客户关系,发行人在双方合作前期给予了一定的价格优惠,导致对其销售的毛利率较低,拉低了该型号产品对其他客户的销售毛利率。

3、L-10MC型号

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L-10MC型号产品的单价及毛利率略低于其他客户

0.91万元/台,主要系因向其他客户销售的102台设备中,向华灿光电销售的33台该型号设备额外配置了打点功能及无损清针功能,相应的销售单价及毛利率较高,拉高了向其他客户销售L-10MC型号设备的整体毛利率。若剔除该订单的影响,发行人向其他客户销售该型号设备的销售单价及毛利率与向三安光电销售的同型号产品较为接近。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的部分产品毛利率偏高,主要系因发行人

2-33

向三安光电销售的产品未配置测试系统,故平均单价低于其他客户。由于测试系统的成本较高,向三安光电及其他客户销售设备的单位毛利较为接近,在单位毛利接近且单价较低的情况下,向三安光电销售的毛利率偏高。同时,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的产品数量较大且型号集中度较高,在生产环节均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了单位成本,进一步提高了三安光电相对其他客户的销售毛利率。

六、说明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在手订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手订单的确认时间及依据,与其生产线的匹配关系,在手订单转为营业收入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并说明剔除三安光电和兆驰股份后发出商品及在手订单的具体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应用领域等。

(一)说明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在手订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手订单的确认时间及依据,与其生产线的匹配关系,在手订单转为营业收入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发行人的业务模式,在手订单的统计口径为发行人已与客户签订合同但尚未发货的订单金额。如已发货,相关产品则计入发出商品。发行人的在手订单均为与客户签署的购销合同形式,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确认时间为合同签署日期。

截至2022年12月末,发行人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在手订单汇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

客户名称三安光电兆驰股份
在手订单数量61
在手订单金额(含税,下同)25,886.1111,750.00
其中:执行中的订单3,098.99-
其中:尚未执行的订单22,787.1211,750.00

截至2022年12月末,发行人与三安光电的在手订单中,处于部分已执行状态的订单金额为3,098.99万元,该部分在手订单预计实现收入的时间为2023年至2024年。根据以往合同执行情况,三安光电在合同签署后未执行的情况较少。在行业资本性扩张的推动下,三安光电固定资产投资提速,为发行人在手订单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2-34

截至2022年12月末,发行人与兆驰股份的在手订单金额11,750.00万元,该部分在手订单预计将于2023年完成发货。

截至2022年12月末,发行人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在手订单的确认时间及依据,与其生产线的匹配关系等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编号签署时间签署 形式未发货数量在手订单金额(含税)对应客户产线情况 (注1)合同进展情况 (注2)
1湖北三安13000004432021.4.20双方 公章1,25222,516.76-尚未执行,转为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2泉州三安43000010042021.7.16双方 公章1402,463.17泉州三安 氮化镓产线已发货60台,尚余140台待执行
3湖北三安43000017292021.9.28双方 公章5120.40湖北三安 氮化镓产线已发货22台,尚余5台待执行
4泉州三安43000017302021.9.30双方 公章128.63泉州三安 砷化镓产线已发货6台,尚余1台待执行
5泉州三安43000017322021.9.30双方 公章17486.78泉州三安 氮化镓产线已发货51台,尚余17台待执行
6泉州三安43000027802022.1.29双方 公章11270.35-尚未执行,转为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三安光电合计25,886.11
7兆驰半导体SMTC20221122012022.12.13双方 公章50111,750.00RGB小间距LED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尚未执行,转为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兆驰股份合计11,750.00

注1:对应产线根据设备发货的地点统计,未发货的订单尚未确定具体对应产线。注2:合同进展情况为该合同截至2023年2月底的执行情况。

除在手订单之外,截至2022年12月末,发行人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已发出待验收的发出商品对应合同金额分别为11,468.03万元和 10,933.00万元,结合上述在手订单,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对发行人的订单量较为充足,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行人与上述客户仍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说明剔除三安光电和兆驰股份后发出商品及在手订单的具体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应用领域等

截至2022年12月末,剔除三安光电和兆驰股份后,发行人的在手订单含税金额合计为13,513.91 万元、发出商品对应的合同金额为35,290.73万元,两者合计48,804.65万元。剔除三安光电和兆驰股份后,发行人未来的业绩储备较

2-35

为充实,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末,上述在手订单及发出商品在各维度下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按产品类型分类

单位:万元、台

类别项目细分类别数量金额(含税)占比
产品类型在手订单晶粒探针台2887,576.6256.07%
晶圆探针台2075,040.8637.30%
其他20896.436.63%
小计51513,513.91100.00%
发出商品对应合同金额晶粒探针台71119,188.4454.37%
晶圆探针台32214,880.3042.16%
其他381,222.003.46%
小计1,07135,290.73100.00%
合计晶粒探针台99926,765.0654.84%
晶圆探针台52919,921.1640.82%
其他582,118.434.34%
合计1,58648,804.65100.00%

剔除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后,发行人的在手订单及发出商品对应的产品结构主要以晶粒探针台为主,占比54.84%、晶圆探针台占比为40.82%,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整体产品结构较为接近。

(2)按应用领域分类

单位:万元、台

类别项目细分类别数量金额(含税)占比
应用 领域在手订单光电芯片3077,970.7258.98%
分立器件1984,971.2936.79%
集成电路4356.802.64%
封测服务6215.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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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项目细分类别数量金额(含税)占比
小计51513,513.91100.00%
发出商品对应合同金额光电芯片76820,913.1859.26%
分立器件25111,180.6631.68%
集成电路372,171.416.15%
传感器10839.382.38%
封测服务5186.100.53%
小计1,07135,290.73100.00%
合计光电芯片1,07528,883.9059.18%
分立器件44916,151.9533.10%
集成电路412,528.215.18%
传感器10839.381.72%
封测服务11401.200.82%
合计1,58648,804.65100.00%

剔除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后,发行人的在手订单及发出商品对应的应用领域中,光电芯片仍为主要的应用方向,占比为59.18%;其次为分立器件,占比为

33.10%。发行人在集成电路、封测服务等领域的客户已逐步开展设备验证或商务接洽,未来随着在新客户处的验证通过及发行人产品竞争力的提升,集成电路、封测服务市场规模广阔,将成为发行人新的业务增长点。

(3)按主要客户分类

发行人在手订单及发出商品的金额较高,主要产品为晶粒探针台及晶圆探针台,两者占比合计为95.66%。发行人在手订单及发出商品对应两类产品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① 晶粒探针台的主要客户

截至2022年12月末,发行人晶粒探针台产品的在手订单及发出商品除三安光电和兆驰股份外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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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在手订单及 发出商品金额占比应用领域企业类型
1厦门士兰明镓9,685.8036.19%光电芯片上市公司联营企业
2广东晶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646.009.89%光电芯片民营企业
3华灿光电2,327.308.70%光电芯片上市公司
4江苏明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167.508.10%光电芯片民营企业
5安徽格恩半导体有限公司1,601.335.98%光电芯片民营企业
6东莞市中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151.008.04%光电芯片民营企业
7聚灿光电2,019.807.55%光电芯片上市公司
8苏州芯聚半导体有限公司875.003.27%光电芯片民营企业
9乾照光电618.952.31%光电芯片上市公司
10国星光电600.002.24%光电芯片上市公司
合计24,692.6892.26%

② 晶圆探针台的主要客户

截至2022年12月末,发行人晶圆探针台产品的在手订及发出商品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在手订单及 发出商品金额占比应用领域企业类型
1厦门士兰集科3,115.0015.64%分立器件上市公司及国资联营企业
2深圳市深星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843.009.25%分立器件国有独资企业
3燕东微1,209.236.07%集成电路上市公司
4士兰微1,101.355.53%分立器件上市公司
5扬杰科技866.004.35%分立器件上市公司
6晶导微739.803.71%分立器件上市公司
7捷捷微电697.913.50%分立器件上市公司
8立昂微665.803.34%分立器件上市公司
9斯达半导637.003.20%分立器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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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在手订单及 发出商品金额占比应用领域企业类型
10青岛惠科微电子有限公司636.303.19%分立器件国资参股企业
合计11,511.3957.78%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晶粒探针台及晶圆探针台的主要客户大部分为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国资控股企业等,具有严格的内部控制系统,信息披露透明度较高、经营情况良好,在行业内声誉较高。

七、结合林志强与顾乡入股发行人对应的市盈率与丰年君和入股发行人市盈率差异、入股后相关订单大幅增加的情形,说明上述两人入股不需要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的合规性。

(一)林志强与顾乡入股价格公允

发行人历次融资的入股价格均系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地位、技术实力、 业绩预期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通过与外部投资人友好协商确定,系市场化的融资行为。发行人各轮融资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林志强与顾乡低价入股发行人的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时间外部投资方对应投后估值 (亿元)上一年度 营业收入 (万元)静态 市销率上一年度 净利润 (万元)静态市盈率
12019年1月西博壹号、众微创新、西博贰号新技术5.7614,186.814.061,857.8531.00
22019年8月丰年君和、丰年君传、西博贰号新材料、众微创新、西博叁号9.7014,186.816.841,857.8552.21
32020年9月林志强、顾乡11.479,331.7312.29528.38217.08
42021年12月哈勃合伙20.0018,802.9610.643,285.3860.88

注:发行人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具有轻资产与高研发投入的特点,一般使用市盈率和市销

率等估值方法。由于在2020年之前,我国半导体设备企业普遍存在盈利能力薄弱或者亏损的情形,因此一般使用市销率作为主要估值方法。

由上表可见,林志强与顾乡入股发行人对应的市盈率及市销率分别为12.29及217.08,高于丰年君和等其他外部投资者入股发行人对应的估值水平,上述二人不存在低价入股发行人的情形。

林志强与顾乡于2020年9月入股发行人,入股价格对应的估值水平与同期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公司对外融资的估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入股价格公允,

2-39

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 名称所处行业主要产品投资 时间投后估值 (亿元)2019年 营业收入 (万元)对应 静态PS2019年 净利润 (万元)对应 静态PE
1金海通半导体 专用设备测试分选机2020年 10月7.897,158.8311.02722.80109.16
2联动科技半导体 专用设备半导体行业后道封装测试领域专用设备2019年 12月11.3514,813.937.663,174.0135.76
3屹唐股份半导体 专用设备干法去胶设备、快速热处理设备、干法刻蚀设备等2020年 10月199.76157,357.3412.69-8,813.98不适用
4中科飞测半导体 专用设备检测设备、量测设备2020年 9月14.505,598.3725.90-9,746.88不适用
同期同行业公司外部融资估值对应的平均PS水平14.3272.46
-发行人半导体 专用设备探针台、分选机等2020年 9月11.479,331.7312.29528.38217.08

综上所述,林志强、顾乡入股发行人的价格符合市场水平,该次增资价格公允。

(二)相关订单大幅增加系市场行为,非入股所致

在林志强、顾乡入股之前,发行人分别于2016年及2017年与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开展设备验证工作,并分别于2017年及2019年在上述客户处通过验证并形成销售。

探针台设备是半导体制造过程中成品晶圆检测及封装环节的关键测试设备,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交易规模随着客户的生产规模以及发行人产品品质得到持续验证而增长,发行人未与相关客户或其关联方,签订除增资协议外的任何其他协议或约定,不存在任何除增资协议及日常购销协议以外的任何现时或潜在交易的约定。报告期内的交易规模增长与林志强及顾乡是否入股无关。

综上所述,由于客户关联方入股发行人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明显低于公允价值的情况,且入股后相关订单大幅增加属于市场行为,与客户关联方入股无关,因此林志强及顾乡入股发行人不构成股份支付,不需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40

八、说明三安及兆驰的预付比例与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差异,期末预付款占相关订单比例与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的差异,相关款项回款周期差异。

(一)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预付比例与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差异

报告期内,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其他客户及晶粒探针台类客户截至产品验收前的预付比例和主要信用政策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预付 比例主要信用政策
三安光电90%1、合同签订后按交货批次分批支付40%预付款,到货后支付50%,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10%
兆驰股份80%1、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到货签收后支付50%,验收后支付剩余10%,验收一年后支付剩余10%
其他客户
江苏明纳90%1、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到货前支付30%,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10%
广东晶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90%1、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到货后支付60%,验收后支付剩余10%
聚灿光电30%、90%1、发货前支付90%预付款,到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10%尾款; 2、合同签订后7日付30%,验收后一个月付60%,设备到场3个工作日开票,质保期满付10%
晶粒探针台类客户
兆元光电90%1、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到货后一个月内支付60%,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剩余10%
中麒光电90%1、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到货后支付60%,验收后支付剩余10%; 2、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到货后支付60%,验收后支付剩余8%,2%作为质保金
乾照光电50%、80%、90%1、合同签订后支付50%,到货后支付40%,验收后支付10%; 2、合同签订后支付20%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支付60%,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20%; 3、合同签订后支付50%,验收后支付50%
澳洋顺昌80%1、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设备发货前支付50%,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20%
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60%1、合同签订后支付60%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30%,验收质保一年后支付10%
广州奥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1、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发货前支付30%,验收后支付30%,验收质保一年后支付10%
士兰集科60%1、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验收满一年的30个工作日内后支付10%

2-41

公司名称预付 比例主要信用政策
士兰微60%、90%1、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后支付30%,质保期满30个工作日内后支付10%; 2、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到货后3个月内支付60%,验收后支付10%
国星光电50%1、合同签订后支付20%预付款,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后支付40%,验收12个月后的30日内支付剩余10%
浙江老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20%、90%1、合同签订后支付90%预付款,验收后支付剩余10%; 2、合同签订后支付20%预付款,发货到厂后4个月后支付60%,发货到厂后6个月后支付20%(交付设备后7天内,要求完成安装调试)
华灿光电20%、30%1、合同签订后支付20%预付款,到货验收后支付70%,验收后1年支付剩余10%; 2、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到货验收后支付60%,验收后1年支付剩余10%

注:上表中其他客户为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销售相同型号产品且设备采购数量为30台以上的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选取报告期内各期晶粒探针台前五名。如上表所示,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预付比例分别为90%、80%,其他客户预付比例主要为90%,晶粒探针台类客户预付比例主要集中在50%至90%。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预付比例与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总体差异不大。上述客户中,华灿光电与浙江老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较低的情况。其中,华灿光电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虽为20%,但发行人与华灿光电在2020年12月签订《付款协议书》,约定对截止2020年11月30日未执行完毕设备预付款、验收款,华灿光电需按合同金额支付90%,华灿光电如约支付款项。浙江老鹰预付比例为20%的订单主要系其与发行人于2018年度签订的合同,随着订单量的增加以及发行人议价能力的提高,自2022年度开始,新签订的合同的预付比例均为90%。

(二)期末预付款占相关订单比例与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的差异,相关款项回款周期差异

1、三安光电、兆驰股份期末预付款占相关订单比例与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的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预付款占相关订单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42

客户名称预付账款 期末余额含税合同金额预付账款占合同总额比例合同约定预付比例
③=①/②
三安光电10,595.2112,374.2085.62%90%
其中:未发货362.47906.1740.00%40%
已发货未验收10,232.7511,468.0389.23%90%
兆驰股份12,223.6122,683.0053.89%80%
其中:未发货3,506.2111,750.0029.84%30%
已发货未验收8,717.4010,933.0079.73%80%
其他客户822.80822.80100.00%90%
其中:未发货---90%
已发货未验收822.80822.80100.00%30%、90%
晶粒探针台类客户10,599.8118,910.4556.05%20%-90%
其中:未发货187.20624.0030.00%30%
已发货未验收10,412.6118,286.4556.94%20-90%

注1:客户的预付款包括发行人的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额;注2:上表中预付款主要为客户针对整机设备的预付账款,不包含配件预付款。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预付款占相关订单比例分别为85.62%、53.89%,与其他客户和晶粒探针台类客户预付款占相关订单比例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与客户约定的付款阶段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①合同签订后的预付款项、②到货前或发货后的预付款项以及③验收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验收款,其中①项和②项款项计入预付款项。

对于合同签订后的预付款,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其他客户和晶粒探针台类客户均依约支付款项;对于合同签订后,未验收前的到货款或发货款,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其他客户和晶粒探针台类客户不存在重大差异。

2、三安光电、兆驰股份与其他客户及晶粒探针台类客户的相关款项回款周期差异

报告期内,三安光电、兆驰股份与其他客户及晶粒探针台类客户的相关款项的回款周期如下:

2-43

客户名称未发货阶段已发货未验收阶段
三安光电1-3个月1-8个月
兆驰股份1-3个月12个月
其他客户1-3个月2-5个月
晶粒探针台类客户1-3个月1-14个月

报告期内,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于未发货阶段的预付款与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履约进度保持一致,均在1至3个月内回款;由于客户自身的产线安排、设备试运行、付款资金安排等差异,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于已发货未验收阶段的预付款的回款周期与其他客户、晶粒探针台类客户存在一定差异,符合行业特征及交易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九、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38的规定,从包括但不限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历年合作历史、产品更新迭代周期、产品使用寿命、发行人在主要LED芯片客户中产品占有率、新客户开拓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存在重大依赖,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第17条“客户集中”的指引,发行人来自单一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贡献占比超过50%的,一般认为发行人对该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三安光电22,918.7551.85%9,979.6225.00%5,702.3430.33%
兆驰股份3,716.668.41%205.640.52%2,675.814.23%
合计26,635.4160.26%10,185.2625.52%8,378.1444.56%

由上表可见,三安光电于2022年的收入占比超过50%,发行人当期的经营业绩对三安光电形成了重大依赖,但该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与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具体如下:

2-44

(一)发行人深耕LED芯片行业十年,具有坚实的客户基础,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合作具有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发行人设立之初,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领域。随着LED产业在21世纪逐步转移至国内,国内LED芯片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发行人依托已掌握的集成电路制造前道领域的相关核心技术,通过将前道技术移植至LED芯片测试领域,逐步形成了面向LED芯片的探针测试产品,由此进入LED芯片市场。截至目前,发行人在面向LED芯片的探针测试技术领域已深耕十年,从2012年开拓业内上市公司华灿光电,实现首台样机通过验证并实现销售以来,通过深入客户生产现场、抓取客户应用重点和应用场景来累积经验,使自身产品与客户应用达成最佳匹配。近20年的发展历程中,发行人通过技术工艺升级和经验积累,在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工装、验证测试等各方面形成了具备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产品。

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芯片制造企业在采购设备过程中,设备的技术指标(测试精度、测试效率及稳定性一致性等)及供应商在该领域的技术经验(knowhow)是其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虑因素。近年来,发行人凭借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在LED芯片领域不断获取新客户,并通过在大量项目的产品设计、制造及售后经验总结,形成了“了解客户需求—关键技术研发—产品竞争力提升—获取新客户—了解新客户需求”的正向循环,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在设备成功应用于华灿光电、国星光电、澳洋顺昌等国内知名光电芯片制造企业的产线之后,发行人分别于2016年及2017年首次发送样机至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两家行业龙头企业处进行设备验证,在通过工艺试验和设备验证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逐步开展对发行人产品的批量采购。截至目前,发行人产品在LED芯片领域达到了国际同类设备水平,实现了在细分领域内的进口替代。

发行人已与大陆地区前六大LED芯片龙头企业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具体建立合作关系时间如下表所示:

厂商名称合作开始年份2021年中国大陆排名
华灿光电2012年2

2-45

厂商名称合作开始年份2021年中国大陆排名
蔚蓝锂芯2015年5
三安光电2016年1
乾照光电2018年4
聚灿光电2018年6
兆驰股份2018年3

由上表可见,于发行人与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开展合作之前,发行人在LED芯片领域已有多年的客户积累。发行人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首次发送样机至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处进行设备验证,至今已分别有6年和5年的合作历史。发行人与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合作历程中的里程碑事项时间如下表所示:

项目三安光电兆驰股份
初步商务接触2015年2017年
发送样机验证2016年9月2017年7月
首次签订正式合同2016年11月2018年3月
首次完成验收形成销售2017年6月2019年9月
首次批量采购(大于10台)2018年2月2018年3月
首次批量采购(大于100台)2018年10月2018年3月

随着合作的深入,一方面,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对于发行人产品质量等认可度逐渐上升,发行人的探针台设备在测试精度、测试效率、设备稳定性等核心指标上满足上述客户的生产要求,前期发货的探针台设备均在试运行后顺利完成验收并已投入客户的日常生产;另一方面,发行人充分利用其自身产品开发优势,针对特定客户需求加大研发和服务力度,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在此背景下,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在其资本性支出爆发阶段对发行人的采购量逐年上升具有合理性。

目前,发行人已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等LED芯片制造企业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多次获得华灿光电、乾照光电、聚灿光电等客户授予的战略供应商等称号。未来,随着业务合作的深入及进口替代趋势的深化,发行人与包括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等LED芯片制造企业的合作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2-46

(二)LED行业迭代周期短,产品迭代频率较高,对设备存在持续性需求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探针台设备,探针台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通常超过10年。因此,下游行业对探针台设备的需求主要来自于技术升级和革新。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所处的LED芯片行业技术升级周期短,产品迭代的频率较高,因此对专用设备存在持续性的需求。

根据半导体行业“一代设备,一代工艺,一代产品”的经验特征,下游半导体厂商芯片制造工艺的迭代会带动半导体设备的同步更新,半导体测试设备也遵循该行业规律。发行人下游客户对探针台设备的采购需求主要来源于随着下游行业的技术迭代引发的制造工艺更新,从而带来对测试设备的更新需求。以当下显示行业的Mini/MicroLED技术迭代为例,相较于上一代传统LED显示技术, Mini/MicroLED技术背景下的晶粒尺寸大幅缩小,最小的MicroLED尺寸已达到50μm以下,晶粒尺寸缩小导致单片晶圆上的晶粒数量迅速增长至数百万个以上,为传统LED制造工艺下晶粒数量的百倍以上,由此产生了巨量的高精度光电器件测试需求。同时,由于Mini/MicroLED的工艺制程要求更高、技术壁垒更高,传统LED芯片产线的存量设备在技术上无法满足新工艺要求,需要进行资本投入购置新一代设备。为提升经济效益,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加快Mini/MicroLED技术应用落地,相关厂商同样需要加大对包括探针台在内的测试设备的投资,以保证对光电器件的测试效率。LED芯片制造行业技术演进对发行人设备需求的更新情况如下:

项目2008-20112012-20152016-20192020至今
晶圆尺寸2英寸4英寸4/6英寸兼容,4英寸为主4/6英寸兼容,6英寸为主/化合物
工艺要求/随着UVLED、QLED及硅衬底的技术演进,对探针台的各项属性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因Mini/MicroLED技术下的倒装结构芯片电极和发光面不同,催生对倒装测试技术的需求Mini/MicroLED芯片量产,对测试精度和测试效率的要求大幅提升
新产品半自动探针台 (初代产品)全自动探针台、耐高温探针台全自动倒装测试探针台高精度全自动倒装探针台

由上表可见,LED芯片行业的产品升级迭代周期较短,基本为3-5年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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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周期。新技术、新工艺带来了对新产品的需求,客户需要紧跟技术和市场发展,持续的购买并升级半导体专用设备以扩大生产,对发行人设备存在持续性的需求。

(三)发行人面向LED芯片行业的产品占有率较高,获客户高度认可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产业研究院(CSAResearch)、LEDinside的研究,目前国内LED芯片厂商按产能情况排名前六的企业分别为三安光电、华灿光电、兆驰股份、聚灿光电、乾照光电及蔚蓝锂芯,上述六家企业2021年度的产能占行业总产能的比例合计为85.41%,发行人下游市场呈高度集中态势。

在LED行业技术迭代周期,Mini/MicroLED上游芯片环节集中度将进一步高于传统LED芯片环节。相比于传统LED,Mini/MicroLED在制造工艺、技术指标层面的进入门槛更高;另一方面Mini/MicroLED终端客户主要系大型消费电子厂商,行业集中度高于传统LED下游,其对芯片产品一致性、稳定性等要求更高,对供应商的产能保障能力和产品质量要求更为严格,因此Mini/MicroLED上游芯片环节集中度将高于传统LED芯片环节。上述六家LED芯片行业主要企业均为发行人的客户,且报告期内均对发行人进行了规模化的采购。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其探针台设备的主要供应商,也是其中主要的大陆地区探针台设备供应商,发行人实现了在该领域的进口替代。根据对上述六家企业以及国星光电、兆元光电、东莞中晶光电、圆融光电等LED芯片行业其他大型企业的访谈,发行人在主要LED芯片客户中产品占有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进口探针台 供应商国产探针台 供应商对发行人产品的采购占同类采购的比例
1三安光电惠特科技矽电股份60%-80%
2华灿光电惠特科技矽电股份40%-50%
3兆驰股份惠特科技矽电股份约50%
4乾照光电惠特科技、旺矽科技矽电股份约50%
5澳洋顺昌惠特科技矽电股份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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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聚灿光电惠特科技矽电股份约80%
7国星光电惠特科技、ASM矽电股份约80%
8兆元光电惠特科技矽电股份约12.5%
9东莞中晶惠特科技矽电股份约60%-70%
10圆融光电豪勉科技矽电股份约70%

由上表可见,除了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外,其他LED芯片行业的主要企业也均为发行人客户,对发行人设备的采购占其同类采购的比例同样较高。由此可见,发行人的探针台已获得了LED芯片领域企业的高度认可,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声誉,未来合作的可持续性较强。

(四)发行人持续加强客户开拓力度,丰富客户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如上题所述,经过多年在LED芯片领域的耕耘,发行人在LED芯片领域已与中国台湾地区的惠特科技、旺矽科技形成全面竞争,成为了行业内龙头企业的主要探针台设备供应商。在该领域已具有较高声誉、产品竞争优势明显的基础上,发行人同步向业内的其他大型企业拓展业务,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新增LED芯片行业客户的数量分别为19家、14家及18家(新增以签署业务合同为准,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为1家客户),在LED芯片领域的新客开拓情况良好。

除了继续深化在LED芯片领域的既有优势以外,发行人在集成电路前道芯片制造领域积极拓展客户。目前,发行人在大陆地区分立器件领域已建立一定的竞争优势,根据ittbank发布的中国大陆半导体功率器件企业(TOP60)名录,大陆地区功率器件前10名功率器件企业中,有7家为发行人客户;前20名功率器件企业中,有12家为发行人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凭借产品竞争力及服务优势,陆续开拓了中芯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燕东微、天津中环半导体、立昂微、惠科微电子、通用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国电南瑞、重庆万国等业内知名企业,发行人在该领域的新客户开发较为顺利。

发行人主要客户根据各自产能饱和度、产线规划及建设进度等综合考量后开展固定资产购置,采购行为具有集中成批次、不均匀的特点,造成了发行人某一时期的收入集中度较高。随着公司新增产能进一步释放,与其他优质客户合作进一步深入,客户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并为未来收入增长提供客户基础,有助于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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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发行人对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依赖。

(五)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相关风险揭示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披露“(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在招股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

(二)、2、发行人的客户集中情况”中披露了客户集中情况及单个客户销售占比超过50%的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来自三安光电的收入占比超过50%,当期的经营业绩对三安光电存在重大依赖。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揭示风险,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别风险因素”之“2、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重大依赖风险”、“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二)对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重大依赖风险”中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

“2022年,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对公司的销售收入贡献分别为22,918.75万元和3,716.66万元,占公司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51.85%和8.41%;2022年,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对公司的销售毛利贡献分别为10,186.25万元和1,186.13万元,占公司销售毛利比重分别为51.60%和6.01%。2022年,发行人来自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收入及毛利占比较以往年度均有所提高,经营业绩对上述客户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三安光电、兆驰股份是国内领先的LED芯片制造商,2020年及2021年,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在LED芯片制造行业的产能占行业总产能的比例分别为41.45%及44.10%。公司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合作时间均超过了五年,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若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因技术更新、产业政策变化或者竞争加剧等原因导致其自身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大幅降低向公司采购产品的价格或数量,则将对公司业务持续性和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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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说明针对发行人各期,特别是2020年-2021年12月、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验收单据内容真实性(含人员及其单位职务、时间、事项)采取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和截止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申报会计师针对发行人各期的营业收入、验收单据内容真实性的事项的核查程序、核查范围、核查比例、核查结论的汇总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主要核查程序核查 范围核查比例核查结论
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1年12月2020 年度2020年 12月
1函证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92.29%86.93%90.94%85.06%92.03%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的收入确认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收入确认的时间准确,验收单内容具有真实性
2客户实地走访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90.12%85.86%92.21%86.78%98.74%
3图像/视频拍摄设备的使用状态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89.40%85.46%93.02%81.20%93.22%
4客户验收流程核查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80.94%63.51%87.45%68.16%89.65%
5销售收入的细节测试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99.50%83.01%60.94%67.60%86.07%

(一)核查程序

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营业收入、验收单据内容真实性,申报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具体如下:

1、内控执行情况

申报会计师了解和评价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函证

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函证,除财务数据外,额外对验收设备数量及验收时间、业务合同等业务数据进行了询证。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的财务及业务数据与发行人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函证的具体内容如下:

数据类型询证内容核查的收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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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销售收入、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发生、准确性、完整性
业务数据已验收设备数量及验收时间、未验收设备数量、业务合同编号及对应设备型号截止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报告期各期,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客户函证确认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44,201.9139,917.1918,802.96
发函金额41,917.2134,972.1916,323.31
发函金额占比94.83%87.61%86.81%
回函相符金额5,769.999,479.133,262.38
回函不符且追加替代程序可确认金额35,024.4825,220.8712,730.88
回函可确认金额40,794.4634,699.9915,993.26
回函占营业收入比例92.29 %86.93%85.06%

此外,通过客户对前述业务数据(已验收设备数量及验收时间、未验收设备数量、合同编号及对应设备型号)的回函确认,可知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验收单时间记载准确,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上表中回函不符主要系双方账务处理差异。发行人根据客户风险报酬或控制权转移的口径,以取得验收单时点确认销售收入,部分客户根据发票日期或到货日期确认向发行人的采购金额,导致部分客户回函不符。针对函证回函不符及未回函金额执行的替代程序如下:

(1)针对回函不符的函证,编制差异调节表,核对函证差异的原因,并由项目组成员通过客户电话或者公共邮箱向被函证单位确认调节事项是否准确。

(2)针对差异调节表差异事项获取相关支持性凭证,确认发行人针对该等差异的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3)针对未回函的函证,抽取同该客户发生交易的合同、验收单、物流单、送货单及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

经核查,回函不符的差异原因合理,发行人与未回函客户的采购交易均有恰当、完善的支持性文件,交易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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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实地走访

申报会计师通过实地走访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对收入进行真实性、完整性核查。走访或访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访谈人姓名及职位、客户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经营规模、与公司合作时间、合作内容、双方交易的具体内容及数据、同类交易额占比、客户获取方式、结算方式、确认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等,访谈过程形成书面记录并请受访对象签字或盖章确认。同时,申报会计师对客户的经营场所也进行了相应的观察。走访或访谈的具体样本量及其比例如下:

单位:家、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走访客户数量302830
走访覆盖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贡献39,312.9633,819.8715,956.96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43,625.0039,391.3518,387.57
占比90.12%85.86%86.78%

4、销售收入的细节测试

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的销售循环进行细节测试,以核查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对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进行销售细节测试,获取项目销售合同、物流单、送货单、验收单及确认收入凭证等底稿资料,核查发行人销售相关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及收入确认的截止性。

申报会计师执行细节测试的具体样本量及其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细节测试合同数量161228127
细节测试项目收入金额43,405.2932,698.7912,430.22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43,625.0039,391.3518,387.57
占比99.50%83.01%67.60%

5、实地查看、并图像/视频拍摄设备的使用状态

申报会计师实地走访客户时,对在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部分主要客户处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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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进行实地查看,并通过拍照、视频记录的方式记录发行人发出设备的存放位置、铭牌号及使用状态。对于已验收的设备,查看其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对于未验收的发出商品,查看其是否完成安装调试及处于试运行状态。

申报会计师执行实地查看并完成拍摄的客户数量及其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家、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执行实地查看设备、拍摄设备程序的客户数量263025
上述客户对应的收入金额38,999.0233,665.5014,931.45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43,625.0039,391.3518,387.57
占比89.40%85.46%81.20%

6、客户验收流程核查

申报会计师于实地走访客户时,查看了部分客户的内部验收流程。申报会计师检查了验收流程是否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审批、记录了客户验收流程完成的时间并与对应验收单的验收日期进行匹配验证,检查是否存在客户提供验收单的时间早于其验收流程完成时间的情形。申报会计师执行实地查看客户验收流程的客户数量及其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家、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执行查看客户验收流程程序的客户数量281822
上述客户对应的收入金额35,309.9225,015.7412,533.14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43,625.0039,391.3518,387.57
占比80.94%63.51%68.16%

7、通过公开渠道取得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了解主要客户注册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及主营业务等信息。获取客户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等信息,和发行人信息进行比对,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获取销售台账,针对不同客户的收入变动情况、各季度收入变动情况及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同时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对比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

2-54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的收入确认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收入确认的时间准确,验收单内容具有真实性。

十一、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的质控和内核部门结合前述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关联自然人入股情况,说明对上述事项核查工作的质量把关情况,并审慎发表结论。

(一)申报会计师质量把关工作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建立了相应的质量控制制度,同时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委派了项目复核人员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以及申报会计师工作实施了相应复核程序。具体复核程序如下:

(1)了解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客户结构、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第三方回款、应收账款账龄结构、预收款收款比例及期后回款等;

(2)查阅、复核项目组工作底稿,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穿行测试和细节测试相关工作底稿、收入截止性测试底稿;2)走访、函证控制表及相关访谈、函证工作底稿,询问项目组回函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并复核替代程序执行情况;3)报告期内的主要销售合同和收入依据检查底稿;4)对林志强与顾乡入股发行人的分析底稿,并复核入股前后收入变动合理性;5)对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和交易可持续性的分析底稿;6)公司大额资金流水检查底稿;7)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主要人员报告期内的个人银行流水及相关书面证据;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三安光电、兆驰股份等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问询函回复等公开信息,复核项目组对发行人毛利率和验收周期的分析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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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论

申报会计师内核或质控部门认为:结合前述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关联自然人入股情况,对上述事项项目组已执行了充分恰当的核查及审计程序,项目组对上述事项发表的意见是恰当的。【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本题(2)至(9)问,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公告,了解其相关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进展情况,并与发行人产品的发出和验收情况进行匹配。比较发行人设备对应客户投资金额占比和客户投资计划的设备投资理论占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了解发行人发出的设备是否存在闲置情形;

2、比较三安光电、兆驰股份及其他晶粒探针台客户设备安装及验收间隔期的差异;

3、了解发出设备的现场管理成本及设备维护的责任承担方。分析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验收单类型、签字人员及职务;

4、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列示对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销售的具体内容,分析验收单签字人员变动情况和产品销售单价的变动情况;

5、取得发行人销售成本明细,分析销售给三安光电及其他客户的设备的毛利率差异情况;

6、获取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在手订单,了解客户生产线的对应关系,分析在手订单转为营业收入确定性。分析剔除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后的发出商品及在手订单的具体构成情况;

7、查询与林志强及顾乡同一时期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公司对外融资的估值水平,分析林志强及顾乡入股价格的合理性以及不需要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的合规性;

8、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同,查看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对比和分析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预付比例与其他客户、晶粒

2-56

探针台类客户是否存在差异;

9、获取发行人预收款回款情况统计表,结合银行流水记录复核发行人预收款回款情况准确性;10、分析发行人是否对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存在重大依赖,分析发行人与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二、核查意见

针对本题(2)至(9)问,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意见如下:

1、发行人产品的发货及验收情况与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相关项目投资及建设进展情况具有匹配性;发行人的设备金额占比与同类大额投资项目中探针台设备投资的理论占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部分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但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运营情况,相关设备均已投入生产运营,不存在设备闲置的情形;

2、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设备开始安装时间及安装周期与其他晶粒探针台客户的差异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运营情况;发行人从设备发出至现场后至安装调试完成前的现场管理成本由客户承担。同时,发行人设备发货至现场后如发生非人为因素的受损导致设备不符合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发行人承担责任;发行人已列示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验收单据类型以及报告期最后一月验收的设备情况,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3、发行人2022年对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具有准确性、确认依据具有充分性;验收单签字人员及职务未发生重大变动;前述产品销售单价与以前年度或其他客户同类产品的差异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4、发行人向三安光电销售产品的毛利率偏高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5、发行人已列示三安光电和兆驰股份在手订单情况、与生产线的匹配关系以及转为营业收入的确定性;发行人已列示剔除三安光电及兆驰股份后发出商品及在手订单的具体构成情况;

6、林志强与顾乡入股发行人的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明显低于公允价值

2-57

的情况,且入股后相关订单大幅增长属于市场行为,与入股无关。因此林志强及顾乡入股发行人不构成股份支付,不需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7、三安光电、兆驰股份与其他客户及晶粒探针台类客户的预付比例、期末预付款占相关订单比例及回款周期差异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8、发行人2022年经营业绩存在对三安光电的重大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交易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客户重大依赖的相关风险。

2-58

4.关于营业收入与客户

申报材料及前次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959.69万元、18,387.57万元、39,391.35万元和23,062.29万元。

(2)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晶圆探针台的平均验收周期分别为3.73月、

3.58月和3.50月,晶粒探针台的平均验收周期分别为10.10月、14.10月和10.82月。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收入跨期调整事项,跨期调整所涉合同验收期较长,调整前后验收依据均为验收单。

(4)东莞市中晶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中晶)系发行人2019年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2,206.05万元,收入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后调整至2019年12月。

(5)2022年,发行人向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欣)销售金额为495.58万元,系发行人新增的前五大客户。

(6)2022年,发行人向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导微)销售AOI检测设备,金额598.23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平均验收周期及波动原因,晶圆探针台与晶粒探针台平均验收周期差异较大的原因,并逐项说明跨期调整所涉合同验收周期较长的原因,收入调整前后相关验收单的具体区别,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2)说明向东莞中晶、上海润欣销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间、产品类型及型号、产品用途、销售单价、数量及合同金额、产品发出时间、验收时间等。

(3)结合东莞中晶业务开展情况说明2020年以后向其销售金额下降的原因,分析业务的可持续性;并说明上海润欣的基本情况,发行人与其合作背景。

(4)结合AOI检测设备的研发进展情况说明向晶导微销售的具体内容,产品是否系发行人自行研发生产,并分析相关产品未来收入的可持续性。

2-59

(5)按照晶粒探针台、晶圆探针台分别说明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发行人销售金额占其采购金额的比例,并说明报告期是否存在成立不久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的情形,如有,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6)按照晶粒探针台、晶圆探针台分别列示含测试机及不含测试单元的金额,发行人测试单元的主要采购来源及定价策略。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平均验收周期及波动原因,晶圆探针台与晶粒探针台平均验收周期差异较大的原因,并逐项说明跨期调整所涉合同验收周期较长的原因,收入调整前后相关验收单的具体区别,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一)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平均验收周期及波动原因,晶圆探针台与晶粒探针台平均验收周期差异较大的原因

1、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平均验收周期及波动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平均验收周期如下表所示:

单位:月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晶圆探针台6.233.503.58
晶粒探针台10.7710.8214.10
平均10.118.159.27

报告期内,发行人晶圆探针台的平均验收周期分别为3.58月、3.50月和6.23月,2020年及2021年验收周期较为稳定。2022年,晶圆探针台平均验收周期较长,主要由于当期三安光电采购较多的晶圆探针台用于切割前光电芯片的抽测,其整体验收流程及验收测试参数与晶粒探针台较为接近,因此验收周期较长约12个月,拉高了2022年晶圆探针台的平均验收周期。报告期内各期,三安光电采购量占当期晶圆探针台销量的比例分别为0.80%、2.26%和23.08%。

报告期内,发行人晶粒探针台的平均验收周期分别为14.10月、10.82月和

2-60

10.77月,2020年验收周期高于报告期内其他年度,主要系因三安光电当年验收设备中含246台设备验收时间超过20个月,该批设备数量占当期晶粒探针台数量为37.27%,平均验收周期为23.23个月,因此拉长了整体平均验收周期。三安光电该批设备的验收周期较长主要与泉州三安项目的整体采购时间较早及产线建设进度延迟有关,具体如下:

(1)采购时间较早:在半导体行业整体国产替代的大背景下,由于国内具备量产能力的探针台制造商数量不多,发行人作为国内领先的探针台设备制造商在2018年底的月产能也仅为150台左右。出于提前储备未来产能所需设备的考虑,当时泉州三安于2018年底与发行人签署了采购合同,相关设备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陆续发货至泉州三安工厂,发货时间较早。

(2)产线建设进度延迟:根据三安光电的客户访谈以及年度报告,泉州三安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外围配套设施受外部因素影响,建设进度晚于既定计划。由于发行人设备需在产线投入生产的环境下才可进行工艺验证和试运行,这也导致了泉州三安对发行人设备验收时间的推迟。

上述因素造成了该批设备验收周期较长,拉长了2020年晶粒探针台整体验收周期。

2、晶圆探针台与晶粒探针台平均验收周期差异较大的原因

晶圆探针台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的晶圆检测;晶粒探针主要应用于LED(含MiniLED、MicroLED)等光电芯片的检测。

发行人晶圆探针台设备的验收周期一般为2至4个月,晶粒探针台设备的验收周期一般为8至12个月,晶粒探针台验收周期长于晶圆探针台,为行业整体的普遍情况,具体原因如下:

(1)光电芯片测试涉及的参数较多,整体测试流程较长

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等晶圆检测主要涉及导通电阻RDSON、电性BVCE、VFBE等参数,此类参数多数与测试机相关,电信号直接通过探针传输至测试机,探针台主要做配合验证,设备验收进度受到测试机调试的影响较小;光电芯片检测主要涉及电性VF/IF、亮度LOP、波长WLD、反向电压VZ、漏电IR、静电ESD等参数,涉及的参数较多,且测试机的光线采集传感器需通过探

2-61

针台的机械运动贴近光电芯片进行光线采集,因此探针台和测试机需要协同进行调试,调试中出现的探针台及测试机的问题均会导致验收时间的延长,因此晶粒探针台整体检测、调试的周期较长。同时,由于光电芯片应用于显示领域,同一显示面板上所有LED芯片均需保证同一性能参数以保证呈像效果的一致性,因此光电芯片对参数一致性有较高要求,额外需要进行探针台间的一致性检查以及各探针台和标准机的一致性检查,因此晶粒探针台整体的验收流程耗时较长。

(2)光电芯片行业产能较为集中,客户通常采购的数量较大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产业研究院(CSAResearch)、LEDinside的研究,目前国内光电芯片厂商产能较为集中,2020年及2021年行业前6家公司产能占行业总产能的比例超过85%。由于光电芯片行业的产能较为集中,因此在实际的经营当中,光电芯片行业的企业通常批量采购的数量较大。

报告期内,晶粒探针台及晶圆探针台前五大的客户的平均采购数量如下:

单位:台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晶圆探针台36.8070.6049.00
晶粒探针台365.40249.20121.20

由上表可知,晶粒探针台前五大客户的平均采购数量高于晶圆探针台前五大客户的平均采购数量,客户通常根据同一合同或同一批次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完成后整体验收,单台设备的问题将延迟该批设备的验收进度,光电行业客户采购数量较大,需要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机器数量较多,整体协调的时间较长,因此相应的验收周期也较长。

(二)逐项说明跨期调整所涉合同验收周期较长的原因

跨期调整所涉合同验收周期超过一年的主要合同如下表所示: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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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月

序号公司合同号收入金额出库时间验收时间验收周期验收周期较长原因
1兆元光电FPO-AOO9-181000481,853.602018.122021.1034主要原因系兆元光电产线建设延误导致。根据与兆元光电采购经理访谈,该批设备于2018年底送达后,由于相关产线的配水配电以及基础建设于2020年才完成,因此在2020年及2021年分批验收,具有合理性。
Fujianprima2017CB092917598.292018.112021.1035
FPO-AOO9-18100046480.422018.122020.819
FPO-AOO9-18100047216.982018.122021.1034
2东莞中晶ZK201807113318.922018.9-112019.1213-14根据客户需求提升VFD(真空荧光显示)测试功能,同时升级ESD(防静电释放)组件至国标标准,配合客户进行相应的升级及验证,因此验收周期较长。
3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有限公司JX19SC5003CH163.792019.42020.1219客户产品升级,配合解决新产品划伤问题,另外新增加自动对针功能需求,因此验收周期较长。
4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5000010630/rev.1149.572018.3/42019.714-15产品首次批量进入客户的产线,客户进行分批验收,因此需要验证的周期较长。
5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HT20190419-01-LN130.392019.52020.814根据客户需求对设备的上下片传输系统进行升级,导入生产的时间较长,因此验收周期较长。
6江西乾照QZ-09/07-201804028111.482018.5/62019.5/811/14客户工厂的厂务于2019年4月才准备完成,距离发货时间接近一年,因此验收周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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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入调整前后相关验收单的具体区别,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1、收入调整前后相关验收单的具体区别

发行人客户提供的验收单均为发行人根据销售内控制度设计并自制的标准化格式验收单,收入调整前后验收单格式一致,具体区别在于验收的时点不同。报告期初,部分客户在终验前向发行人提供验收单,主要系由于前期发行人与客户对验收流程中提供验收单时点的理解存在差异所致。

2、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发行人的销售流程主要包括出库、运输、签收、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验收等主要环节。经试运行满一定期限后,在双方确认设备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时,客户对设备完成验收,并向发行人出具验收单。发行人于取得验收单时点确认相应的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一)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二)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三)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四)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六)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具体如下:

序号准则规定发行人情况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后,客户应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公司享有了收款的权利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自客户验收之日起,商品的所有权即转移给客户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客户签收时,发行人已将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设备验收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和所有权已转移给了客户。此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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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准则规定发行人情况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客户已签署验收单,表明客户已接受认可产品满足其要求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综上,在客户验收通过后,发行人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发行人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单,在客户验收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同时,上市中介机构通过执行客户函证、客户走访以及查看客户验收流程等核查程序,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各期销售金额,各期已验收设备的合同号、型号、数量和验收时间,以及已发出未验收设备的合同号、型号、数量、应收账款及预收账款余额等数据进行了确认。具体参见本问询回复之“2.关于客户关联方入股”之“十、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说明针对发行人各期,特别是2020年-2021年12月、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验收单据内容真实性(含人员及其单位职务、时间、事项)采取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和截止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之相关回复。

二、说明向东莞中晶、上海润欣销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间、产品类型及型号、产品用途、销售单价、数量及合同金额、产品发出时间、验收时间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东莞中晶及上海润欣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

客户名称合同号合同签订时间产品类型产品型号产品用途合同金额(含税)产品发出 时间验收时间
东莞中晶ZK2018071132018.7晶粒探针台LDM-6F-PM晶圆检测2,589.592018.9/11/122019.12
晶圆探针台LDM-08-COW晶圆检测2018.112019.12
ZK2019053802019.5晶粒探针台LTS-600K晶圆检测30.002018.72020.9
上海润欣HT20201203-01-LL2020.12晶圆探针台PT-920B晶圆检测164.002021.1/2/42021.2/9
HT20210310-01-LL2021.3晶圆探针台PT-920B晶圆检测440.002021.6-7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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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合同号合同签订时间产品类型产品型号产品用途合同金额(含税)产品发出 时间验收时间
HT20210806-01-LL2021.8晶圆探针台PT-920B晶圆检测200.002021.10/12、2022.62022.1/9

2019年至2022年,东莞中晶合计确认主营业收入2,232.57万元,上海润欣合计确认主营业务收入711.50万元。发行人销售东莞中晶的产品包含晶粒探针台及晶圆探针台,销售上海润欣的产品均为晶圆探针台。

三、结合东莞中晶业务开展情况说明2020年以后向其销售金额下降的原因,分析业务的可持续性;并说明上海润欣的基本情况,发行人与其合作背景。

(一)结合东莞中晶业务开展情况说明2020年以后向其销售金额下降的原因,分析业务的可持续性

东莞中晶为广东省知名光电芯片制造企业,受设备投资周期、产线建设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东莞中晶向发行人的设备采购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特征。2021年11月,其母公司中麒光电再次向发行人采购设备90台,合同金额为2,151万元,后续增量订单已处于技术评估阶段。

东莞中晶为广东光大集团企业有限公司在半导体领域布局的重点产业化项目,广东光大集团企业有限公司自2008年起响应国家发展战略,以宽禁带半导体材料为基础,先后成立东莞中晶、中麒光电等公司,重点发展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已实现氮化镓衬底、芯片、外延片和先进显示等项目的产业化。

发行人与东莞中晶于2018年开始合作,采购设备用于其东莞工厂,2018年发出设备,经过验证、调试和试运行后于2019年进行验收。2020年至2022年,东莞中晶未进行产能的扩产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无额外的设备采购需求,未向发行人进行采购,因此2020年以后销售金额下降。东莞中晶计划于2023年进行扩产,目前发行人正积极配合东莞中晶进行设备需求量和技术指标的评估。

2021年11月,东莞中晶的母公司中麒光电与发行人签订销售合同,合同内容具体如下表所示:

2-66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合同号合同金额(含税)合同标的合同数量合同状态
中麒光电ZQHTSP002202110250072,151.00晶粒探针台90台已发货65台

综上,发行人的产品为半导体专用设备,非快速消耗品,客户的设备需求量与其产线的扩产计划以及其产品技术的更新换代密切相关。东莞中晶2020年以后销售金额下降主要与其对设备的投资周期及扩产周期有关。发行人与东莞中晶保持良好沟通和密切合作,设备性能得到客户及其集团的认可,并于2021年继续取得其母公司中麒光电的订单。未来发行人与东莞中晶有望继续保持合作,因此发行人与东莞中晶及其集团的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二)说明上海润欣的基本情况,发行人与其合作背景

上海润欣成立于2000年10月,于2015年12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93.SZ)
成立时间2000年10月9日
注册资本50,475.1147万元人民币
实际控制人郎晓刚、葛琼夫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软件及器件(音像制品除外)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
主要业务上海润欣专注于无线通信IC、射频IC和传感器件的分销、应用设计及技术创新,是国内领先的IC产品和IC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公司主要的IC供应商有高通、思佳讯、安世半导体、AVX/京瓷、恒玄科技等,拥有美的集团、闻泰科技、大疆创新等客户,是IC产业链中连接上下游的重要纽带

上海润欣于报告期内向发行人采购晶圆探针台,并将所采购设备以设备投资形式出资参股了宗仁科技(平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仁科技”)。根据上海润欣的公告,宗仁科技为上海润欣向IC上游的晶圆测试领域拓展的参股公司。发行人设备均发货至宗仁科技,上述设备经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通过验收后确认相应收入,于报告期内合计确认收入711.50万元。

2-67

宗仁科技为发行人的存量客户,分别于2018及2019年独立采购发行人晶圆探针台6台和1台,认可发行人的产品。因此,上海润欣以发行人设备作为其设备投资的一部分入股宗仁科技具有商业合理性。

宗仁科技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集成电路设计服务、光罩代工服务、晶圆代工服务、测试代工服务、封装代工服务的半导体技术公司,专注于消费类电子与节能电源管理类电子产品领域,提供给客户相关电子产品整套的解决方案。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宗仁科技(平潭)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4月7日
注册资本636.6782万元人民币
实际控制人陈孟邦(中国台湾)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贸易经纪及代理服务;电气设备批发;模具制造;模型设计与制作;电气设备修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限制禁止类,不含负面清单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后里科技(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06%
陈孟邦(中国台湾)31.82%
上海润欣15.00%

四、结合AOI检测设备的研发进展情况说明向晶导微销售的具体内容,产品是否系发行人自行研发生产,并分析相关产品未来收入的可持续性。

1、AOI检测设备的研发进展情况说明向晶导微销售的具体内容

AOI检测设备是发行人未来的重要业务发展方向,为支持AOI检测设备业务发展,发行人设立了子公司西渥智控作为AOI检测设备业务的研发主体,独立承担AOI检测技术研发职能。

发行人的AOI设备适用于切割前或切割后的晶圆缺陷检测,配置先进的视觉光学系统,采用多道光组合检测,可以精确识别晶粒表面缺陷,具备切割道检测功能,

2-68

可检测芯片表面损伤、划痕、脏污、崩边等缺陷。

由于AOI和探针台均属于机电一体化设备,因此发行人的六大核心技术中,“高精度快响应大行程精密步进技术”、“定位精度协同控制”、“晶圆自动上下片技术”和“基于智能算法的机器视觉”技术均可同时应用于AOI设备,为发行人AOI设备的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提供相应的协同助力。实际运行中,发行人的AOI设备经过检测后,自动生成缺陷分布MAP图,可与探针台检测生成的MAPPING数据自动合档,极大提升客户的检测效率。

发行人的AOI检测设备的研发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研发项目名称研发进展情况
晶圆外观缺陷检测技术经过多年AOI设备研发,目前发行人AOI设备已达到如下技术指标: (1)支持4-8英寸晶圆检测; (2)自动上下片功能,上下片时间小于10秒; (3)最高50倍率显微光学镜头,最小检测缺陷0.5um; (4)漏检率<0.2%; (5)过杀率<2%。 发行人通过解决不同客户需求,已积累了多种分立器件工艺经验,不断优化及丰富软件算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取得3项AOI方面的软件著作权。

发行人向晶导微销售自动光学检测机(AOI)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

合同号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数量主要设备功能
HT20210420-01-DGZ全自动晶圆光学镜检机2021年6月658.0023机械运动平台:采用高精密的丝杆、导轨、先进的运动控制及驱动系统和定制化的自动上下片组件,测试行程兼容4英寸晶圆扩张1.2倍的自动检测; 视觉光学系统:搭载高清的视觉检测系统,采用多道光组合的检测方式,保证检测稳定性及可靠性。

2、产品是否系发行人自行研发生产,并分析相关产品未来收入的可持续性

发行人子公司西渥智控是自动光学检测机技术的研发主体,从事AOI设备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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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业务。发行人向晶导微销售的AOI设备均为发行人自行研发生产。

2019年至今,发行人已签订的AOI销售合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数量合同状态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MX/SZ-P&O/QT201911060012019年11月28.901已验收
2晶导微HT20210420-01-DGZ2021年6月658.0023已验收
3芯思杰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HT20210630-LN-022021年7月63.001已发货
4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042206060012022年6月15.001已发货
5山东强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J-20220812-0012022年8月75.001已发货
6强茂电子(无锡)有限公司22200089042022年10月122.001尚未发货

注:合同状态统计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目前,半导体制造领域及先进封装领域的高精度检测需求催生了AOI庞大的市场。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22年中国自动光学检测机市场规模将达到211亿元,市场空间较大。在人工成本逐年上升的背景下,随着晶圆制造水平提升,器件呈微型化、复杂化趋势,同时产能效率提高,对检测精度、检测准确性及检测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采用人工目检已难以满足日渐增长的需求。因此,AOI市场已呈现较明朗的发展趋势。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26年中国自动光学检测机市场规模将达到36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4.92%,市场成长性较高。

发行人的AOI业务板块目前正处于市场开拓初期,对发行人整体营业收入贡献较小,2021年及2022年陆续开始通过客户验证,取得订单数量有所增加。在AOI设备广阔的市场空间及行业良好的发展趋势下,随着未来发行人AOI设备的进一步技术开发及升级迭代,通过与更多客户合作适配不同工艺经验,发行人有望进一步开拓AOI设备市场,提升综合竞争力。

2-70

五、按照晶粒探针台、晶圆探针台分别说明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发行人销售金额占其采购金额的比例,并说明报告期是否存在成立不久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的情形,如有,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一)按照晶粒探针台、晶圆探针台分别说明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发行人销售金额占其采购金额的比例

1、晶粒探针台

(1)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晶粒探针台前五大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晶粒探针台收入比例
2022年度1三安光电20,323.8865.36%
2兆驰股份3,716.6611.95%
3华灿光电3,418.5810.99%
4士兰集科911.242.93%
5国星光电718.582.31%
合计29,088.9593.55%
2021年度1三安光电9,506.9137.50%
2华灿光电6,676.3126.34%
3兆元光电2,668.8610.53%
4士兰集科2,044.438.06%
5澳洋顺昌1,278.235.04%
合计22,174.7487.47%
2020年度1三安光电5,593.8550.56%
2兆驰股份2,675.8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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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晶粒探针台收入比例
3乾照光电1,015.949.18%
4澳洋顺昌(注2)620.235.61%
5士兰集科300.882.72%
合计10,206.7092.25%

注:以上数据已按照同一控制口径披露;注2:澳洋顺昌2020年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为开拓澳洋顺昌的市场,因此初期给予的售价较低,该批设备泰克四芯源表及光谱仪等部件的测试系统,成本较高,导致毛利率较低。

(2)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① 三安光电

客户名称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498,901.8727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27.10%)、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6.47%)、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6.39%)、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5.44%)等
主营业务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在三安光电集团同类采购金额占比约为60-80%

注:股权结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

② 兆驰股份

客户名称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4月4日
注册资本452,694.0607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64%)、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4.73%)、深圳市瑞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5%)、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6.32%)、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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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5.00%)、南昌工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等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DVD机、TFT显示器、LCD显示器、MID产品、平板电脑(不含限制项目);生产销售数字电视广播前端设备、数字家庭设备、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高清/超高清电视、3D电视、网络电视、智能电视、投影电视、激光电视、OLED电视、新型/便携信息接收显示终端等数字电视终端设备、网络数字电视终端设备;宽带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光通信模块及器件、无线路由设备、交换机、无线通信设备3G/4G/5G,通信产品,智能家居、安防设备、网络监控、智能语音、智能灯具,音响类产品,其他集成通信、物联网终端产品、音视频播放的智能网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安装服务;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不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销售不动产。(以上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占客户同类设备比例约占50%

注:股权结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

③ 乾照光电

客户名称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2月21日
注册资本90,357.9111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29%)、正德远盛产业创新结构化私募基金(6.51%)等
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在乾照光电集团同类采购金额占比约为50%

注:股权结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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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华灿光电

客户名称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124,462.7862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4.87%)、义乌和谐芯光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70%)等
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蓝宝石晶体生长及蓝宝石深加工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经营租赁;集成电路和传感器的研究开发、加工制造,并提供技术服务;自有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占客户同类设备比例约为40%-50%

注:股权结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

⑤ 兆元光电

客户名称福建兆元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43,7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6.89%)等
主营业务发光效率140lm/W以上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发光效率140lm/W以上发光二极管外延片(蓝光)、发光效率140lm/W以上且功率200mW以上白色发光管制造;发光效率140lm/W以下(含)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发光效率140lm/W以下(含)发光二极管外延片(蓝光)、发光效率140lm/W以下(含)且功率200mW以下(含)白色发光管及其他波段二极管、外延片、白色发光管、LED芯片的研发、制造、封装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LED衬底、LED外延片、LED芯片、LED封装、LED模组、LED产品和设备的生产制造、批发零售及委托代理加工;进出口贸易;石磨盘制造经营销售。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占客户同类设备比例约为12.5%

⑥ 士兰集科

客户名称厦门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2月1日
注册资本382,795.368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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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6.6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8.72%)、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14.66%)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在士兰微集团同类采购金额占比约为50-80%

⑦ 澳洋顺昌

客户名称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8月2日
注册资本135,152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55.40%)、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5.81%)、江苏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占客户同类设备比例约为70%

⑧ 国星光电

客户名称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1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61,847.7169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90%)、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58%)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占客户同类设备比例约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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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权结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

2、晶圆探针台

(1)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及毛利率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晶圆探针台收入比例
2022年度1三安光电2,527.7822.38%
2士兰集科1,821.2416.13%
3上海润欣566.375.02%
4士兰微491.594.35%
5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0.273.46%
合计5,797.2551.33%
2021年度1晶导微1,417.9610.39%
2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2.766.98%
3青岛惠科938.506.88%
4燕东微880.716.45%
5士兰集科784.655.75%
合计4,974.5936.44%
2020年度1晶导微1,253.6318.65%
2兆元光电719.7310.71%
3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428.016.37%
4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324.174.82%
5士兰微300.414.47%
合计3,025.9645.02%

注:以上数据已按照同一控制口径披露

(2)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① 上海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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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0月9日
注册资本50,475.1147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1.68%)、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6.83%)等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软件及器件(音像制品除外)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对方未配合访谈

注:股权结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

② 士兰微

客户名称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141,607.1845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36.26%)、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5.82%)等
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电子零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在士兰微集团同类采购金额占比约为50-80%

注:股权结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

③ 晶导微

公司名称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36,154.45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孔凡伟(42.97%)、冯焕培(9.67%)、曲阜晶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9%)、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7%)、李丐腾(5.75%)、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5.06%)等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半导体芯片及材料、封装产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和材料销售;电子设备和产品销售及应用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设计;普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占客户同类设备比例约为100%

④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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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8月2日
注册资本51,277.2787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38.28%)、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44%)等
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分布式光伏发电;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及其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光伏电力项目的开发以及光伏产业项目的开发;光伏太阳能组件、太阳能应用工程零部件的销售;太阳能应用系统集成开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发行人设备占客户同类设备比例超过90%

注:股权结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

⑤ 青岛惠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惠科”)

客户名称青岛惠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4月2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深圳惠芯微电子有限公司(58.33%)、青岛市即墨区马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1.67%)
主营业务电子元件、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自动化仪表、应用软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与转让;半导体元器件及光电器件的批发;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和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销售金额占客户同类采购金额占比约为90%

⑥ 燕东微

客户名称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85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加工制造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及其应用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产业用地及地上房屋除外,不含市政府审核批准的专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运营机构);物业

2-78

管理。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目前其探针台均采购自发行人

⑦ 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年2月23日
注册资本25,717.2395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61.13%)、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2.62%)、深圳市循 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1.58%)等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设计、生产、销售功率半导体器件(含电力电子器件)、集成电路及其有关的应用产品和整机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销售金额占客户同类采购金额占比约为20%

注:股权结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

⑧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5日
注册资本21,772.4473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集晶(香港)有限公司(31.65%)等
主营业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IC、三极管的设计、研发、生产经营(按深宝环水批[2011]60503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经营)、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销售金额占客户同类采购金额占比接近100%

注:股权结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

⑨ 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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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12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3,041.6954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汪良恩(35.99%)、汪良美(25.64%)、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6.08%)、张小明(5.98%)等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及其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半导体分立元器件芯片、新型电子器件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销售金额占该客户同类采购金额比例根据客户走访,销售金额占客户同类采购金额占比接近100%

(二)说明报告期是否存在成立不久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的情形,如有,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晶粒探针台

晶粒探针台主要客户成立时间如下表所示: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开展合作时间
2022年度1三安光电1993年3月2016年11月
2兆驰股份2005年4月2018年3月
3华灿光电2005年11月2012年5月
4士兰集科2018年2月2019年5月
5国星光电1981年8月2013年9月
2021年度1三安光电1993年3月2016年11月
2华灿光电2005年11月2012年5月
3兆元光电2011年3月2018年1月
4士兰集科2018年2月2019年5月
5澳洋顺昌2011年8月2015年6月
2020年度1三安光电1993年3月2016年11月
2兆驰股份2005年4月2018年3月
3乾照光电2006年2月2018年5月
4澳洋顺昌2011年8月2015年6月
5士兰集科2018年2月2019年5月

2-80

注:开展合作时间为发行人与客户首次签订合同的时间,下同。

由上表可知,士兰集科存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成为发行人晶粒探针台主要客户的情形。士兰集科为士兰微参股、厦门市国有产业资本控股的芯片制造企业,士兰微与发行人自2016月起开始合作,对发行人的产品较为熟悉并认可发行人的产品,因此士兰集科继续采购发行人产品。

2、晶圆探针台

晶圆探针台主要客户成立时间如下表所示: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开展合作时间
2022年度1三安光电1993年3月2016年11月
2士兰集科2018年2月2019年5月
3上海润欣2000年10月2020年12月
4士兰微1997年9月2013年9月
5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2013年7月
2021年度1晶导微2013年7月2017年4月
2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8月2012年12月
3青岛惠科2019年4月2020年11月
4燕东微2016年6月2012年6月
5士兰集科2018年2月2019年5月
2020年度1晶导微2013年7月2017年4月
2兆元光电2011年3月2018年1月
3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2月2012年12月
4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1月2012年6月
5士兰微1997年9月2013年9月

由上表可知青岛惠科存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成为发行人晶圆探针台主要客户的情形。青岛惠科成立于2019年4月,为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智勇与即墨市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共同设立,具有产业背景及国资背

2-81

景。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显示领域核心部件制造的综合服务商,青岛惠科是其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的第一座半导体工厂,根据其实际需求购买发行人设备,具有商业合理性。

六、按照晶粒探针台、晶圆探针台分别列示含测试机及不含测试单元的金额,发行人测试单元的主要采购来源及定价策略。

(一)按照晶粒探针台、晶圆探针台分别列示含测试机及不含测试单元的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晶粒探针台及晶圆探针台按测试单元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晶粒探针台
含测试单元10,383.0633.39%13,870.3254.71%5,109.5246.18%
不含测试单元20,709.8566.61%11,480.2845.29%5,954.8053.82%
合计31,092.92100.00%25,350.60100.00%11,064.32100.00%
晶圆探针台
含测试单元341.153.02%436.123.19%1,181.0417.57%
不含测试单元10,952.1996.98%13,214.3696.81%5,540.6382.43%
合计11,293.34100.00%13,650.49100.00%6,721.67100.00%

客户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挑选相应配置,因此含测试单元及不含测试单元的比重随着报告期各期客户结构变化以及配置需求变化而变化。报告期内,发行人含测试单元的晶粒探针台收入占晶粒探针台的比例分别为46.18%、54.71%和33.39%。不含测试单元的晶圆探针台收入占晶圆探针台比例分为82.43%、96.81%和96.98%。总体而言,发行人的晶粒探针台配置测试单元的需求较多,晶圆探针台配置测试单元的需求较少。

(二)发行人测试单元的主要采购来源及定价策略

测试单元由发行人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发行人根据客户的测试需求确定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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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单元配置,购买或自制关键零部件并组装测试单元,同时编写实现特定功能的软件对测试单元进行驱动,以保证测试单元满足客户的测试需求。

测试单元的部分关键零部件由外部采购,主要包括源表、积分球、光谱仪、ESD模组、数据采集卡及软件等。主要零部件的采购来源如下表所示:

主要部件来源主要外购供应商
源表/电流源外购/自制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
积分球自制/
光谱仪外购广州标旗光电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SD模组自制/
数据采集卡外购北京研华兴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研创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自制/

定价方面,对于包含测试单元的探针台产品,发行人在探针台主机的价格基础上,根据客户的测试需求确定测试单元配置,并以此配置清单预估测试单元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等,围绕该成本结合探针台主机的价格形成初步报价,并与客户协商最终确认价格。

【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的销售明细表,统计报告期内不同产品的验收周期,并对验收周期较长的原因进行分析;

2、获取发行人与东莞中晶和上海润欣签订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信息及重要的合同条款;

3、了解发行人与东莞中晶及上海润欣的合作背景,分析业务的可持续性;

2-83

4、了解AOI检测设备的研发进展,分析未来相关收入的可持续性;

5、获取发行人的销售明细表,分析晶粒探针台及晶圆探针台的主要客户,查询相应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

6、获取发行人的销售明细表,按是否含测试单元进行分类列示,了解测试单元的采购来源和定价策略。

二、核查意见

1、报告期内,发行人平均验收周期及验收周期较长的订单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收入调整前后相关验收单具体区别在于提供时点不同,发行人根据客户最终验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准确;

2、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东莞中晶的产品包含晶粒探针台及晶圆探针台,销售上海润欣的产品均为晶圆探针台,相关交易正常执行,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3、发行人与东莞中晶的业务开展基于其实际的设备需求,未来业务具有可持续性。上海润欣为深交所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内部控制完善,与发行人业务开展基于其实际需求,具有商业合理性;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积极推进AOI设备的研发,未来随着发行人AOI设备的技术开发及升级迭代,有望进一步开拓AOI设备市场;

5、发行人晶粒探针台及晶圆探针台的主要客户主要为上市公司及行业知名企业,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良好,与发行人合作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其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报告期内存在成立不久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情况,双方交易基于实际商业需求,具有商业合理性;

6、发行人设备中含测试单元及不含测试单元的比重随着报告期各期客户结构变化以及配置需求变化而变化。发行人结合客户要求的技术指标及配置,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设备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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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供应商

申报材料及前次问询回复显示:

(1)深圳市润科华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鸿昶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奥特斯模具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崧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系发行人机加类供应商,发行人采购额占供应商该类产品销售额比例分别为67%、81%、60%、52%,占比较高。

(2)部分合同的配置清单或技术协议中列示某些组件的特定品牌及型号,发行人根据协议约定的配置生产向客户供货。

(3)发行人向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采购源表平均单价为1.51万元/台、

1.23万元/台、1.20万元/台和1.79万元/台,向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采购源表的平均单价为5.62万元/台、5.82万元/台、6.49万元/台和6.99万元/台。

请发行人说明:

(1)向主要机加类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结合相关产品市场价格说明采购价格的公允性,上述供应商的其他客户情况,前述供应商及其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其他利益往来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报告期内合同中约定组件特定品牌及型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约定的产品型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数量、向供应商采购情况、约定条款的具体内容,并说明该情况不属于客户指定供应商的原因,对该类合同中指定品牌和型号产品的定价策略,对应的毛利加成比例。

(3)报告期内源表采购单价波动的原因,以及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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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说明】

一、向主要机加类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结合相关产品市场价格说明采购价格的公允性,上述供应商的其他客户情况,前述供应商及其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其他利益往来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发行人向主要机加类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底座、承片台、机架及面板等机械加工类组件。具体采购内容、交易金额、定价原则和供应商的其他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定价原则其他客户数量其他主要客户简况
定制物料通用物料
深圳市润科华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精密铸件加工(X/Y底座、立柱)、精密陶瓷加工(绝缘盘、隔热盘)面板+小件钢件/铝件加工件材料价+加工工时+表面处理+税金5-7家深圳市拉普拉斯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18.159万元)、深圳方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深圳市鸿冠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等。
深圳鸿昶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面板+小件钢件/铝件加工件材料价+加工工时+表面处理+税金30-40家深圳橙子自动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26.56万元)、深圳市威迪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0.00万元)、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10.26万元)等
深圳市奥特斯模具机械有限公司精密承片台类面板+小件钢件/铝件加工件材料价+加工工时+表面处理+税金3-4家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3,980.00万港元)、西安大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62.81万元)、深圳市奥沃医学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等
东莞市崧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精密铸件加工(X/Y底座、立柱)面板+小件钢件/铝件加工件材料价+加工工时+表面处理+税金5-6家东莞市神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9.47万元)、惠州市冠卓五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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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采购的机加类原材料种类繁多,报告期内各期机加类原材料采购种类分别为5,911种、7,009种和6,933种,具有较为显著的定制化特征,其采购价格因不同产品型号对功能、技术、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不同而存在差异,不存在公开权威的市场价格信息。发行人建立了较完善的供应商定价机制,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跟踪评级及调整,在保证原材料采购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原材料采购价格合理、公允。上述4家机加类供应商均存在一定数量的其他客户。经访谈确认,其向发行人销售产品的定价方式与其他客户相同,销售价格与其他第三方销售价格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经前述供应商访谈确认或出具的声明,前述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其他利益往来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报告期内合同中约定组件特定品牌及型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约定的产品型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数量、向供应商采购情况、约定条款的具体内容,并说明该情况不属于客户指定供应商的原因,对该类合同中指定品牌和型号产品的定价策略,对应的毛利加成比例

(一)报告期内合同中约定组件特定品牌及型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约定的产品型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数量、向供应商采购情况、约定条款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购销合同中,存在以技术协议或配置清单的形式约定某一个或多个特定品牌及型号原材料的情形,主要为源表、光谱仪、工控机、相机、螺杆和伺服电机等。发行人根据自身采购内控制度独立遴选供应商完成采购流程。报告期内,合同中约定组件特定品牌及型号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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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家、台、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 数量约定产品的品牌及型号供应商情况采购情况
产品品牌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数量最终采购供应商名称采购采购金额
数量
1三安光电48,950.103,057工控机EVOC研祥2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善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571,315.80
相机HIKROBOT4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埃美特(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猎传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慕藤光精密光学仪器有限公司3,057450.08
源表Keithely3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15.62
2华灿光电10,793.70481源表Keithely3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1,1461,473.10
光谱仪Ocean Insight12018年9月之前是蔚海光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9月之后是广州标旗光电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811,376.30
工控机EVOC研祥2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善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19139.91
3厦门士兰明镓化合物半导体有限公司10,078.49417源表Keithely3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525689.53
光谱仪Ocean Insight1广州标旗光电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171,172.96
螺杆THK/TBI9THK是深圳市欣美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奥欣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赛瑞德精工机械技术有限公司/TBI是东莞市阿力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海特德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启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赛瑞德精工机械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海特传动机械有限公司554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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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 数量约定产品的品牌及型号供应商情况采购情况
产品品牌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数量最终采购供应商名称采购采购金额
数量
伺服电机松下、安川7松下是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入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深蕾自动化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怡富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安川是深圳市运控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日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434.86
工控机EVOC研祥2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善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623.81
相机HIKROBOT4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埃美特(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猎传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慕藤光精密光学仪器有限公司10.15
4兆驰股份7,442.61316源表Keithely3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410655.51
光谱仪Ocean Insight12018年9月之前是蔚海光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9月之后是广州标旗光电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6621.62
电机信浓2东莞市凯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工捷信科技有限公司2002.45
5兆元光电4,326.48141源表Keithely3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321513.34
光谱仪Ocean Insight1广州标旗光电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4184.99
6国星光电3,337.56152源表Keithely3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158256.22
光谱仪Ocean Insight12018年9月之前是蔚海光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9月之后是广州标旗光电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433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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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 数量约定产品的品牌及型号供应商情况采购情况
产品品牌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数量最终采购供应商名称采购采购金额
数量
工控机EVOC研祥2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善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214.40
7澳洋顺昌2,922.34123源表Keithely3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385478.41
光谱仪Ocean Insight1广州标旗光电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23353.18
工控机EVOC研祥2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善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519.4
8东莞中晶2,619.5972源表Keithely3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282450.66
伺服电机松下、安川7松下是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入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深蕾自动化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怡富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安川是深圳市运控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日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6.7
光谱仪Ocean Insight1蔚海光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7247.72
9乾照光电1,494.9965源表Keithely3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5674.22
光谱仪Ocean Insight1广州标旗光电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83

注1:选取报告期内,合同中约定组件品牌及型号的累计金额为1000万以上的客户。注2:采购金额为合同签订当年物料的采购平均价格乘以相应采购数量。

2-90

(二)说明该情况不属于客户指定供应商的原因

1、特定组件由发行人根据客户需求对应的技术指标选取

发行人销售部门在收到客户需求时,销售人员会先深入了解客户对产品的具体性能指标及设计要求,研发人员根据客户指定的技术指标选取符合条件的组件,和客户的设备使用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后,将其中关键组件的品牌及型号列示于技术协议或配置文件中,经客户确认后进行采购。上表所列示的Keithely源表、Ocean Insight光谱仪和EVOC研祥工控机等关键组件为发行人长期以来使用的关键组件品牌,与发行人产品的适配性较高,在性能、稳定度方面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对应的技术指标,因此发行人通常选取上述品牌零部件作为关键组件,不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

2、发行人独立选择供应商,并承担与组件所有权相关风险

发行人选定特定品牌及型号的组件后,向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并就采购内容、数量、价格等条款进行自主谈判,独立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签收相关组件后,拥有相关组件的所有权,并承担与组件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保管和灭失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根据客户的测试需求选取关键组件,并独立遴选供应商进行采购,承担组件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因此发行人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组件特定品牌及型号不属于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

(三)对该类合同中指定品牌和型号产品的定价策略,对应的毛利加成比例

购销合同中约定零部件的品牌和型号与否并非影响发行人定价策略的因素。发行人产品均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设备配置、材料及人工费用、工艺复杂程度计算价格,并结合当时的市场供求关系、价格波动情况等因素,以适当的利润水平最终确定销售价格。

以前述表格中所列示的Keithely源表、Ocean Insight光谱仪和EVOC研祥工控机为例,以上均为发行人批量采购的关键零部件,大量应用于发行人的产品。无论发行人是否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该品牌,发行人对配置上述零部件的产品的定价策略一致。

2-91

三、报告期内源表采购单价波动的原因,以及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一)报告期内源表采购单价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源表采购数量和单价波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源表平均价格(万元/台)1.801.211.29
单价波动幅度47.97%-6.10%-15.35%
采购数量(台)3002,200579
数量变动幅度-86.36%279.97%6.04%

注:采购数量为当期入库数量,下同

报告期内源表采购数量与采购单价波动呈反向变动趋势。2020年及2021年,源表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较上一年度下降15.35%及6.10%,主要系因市场竞争的加剧且发行人采购数量呈快速上升趋势,因此供应商在价格方面给予优惠。

2022年,源表的平均采购单价上涨47.97%。一方面系由于2022年采购数量下降,因此供应商给予的价格优惠减少;另一方面系由于2022年发行人对除2611B-L型号以外单价较高的高端型号源表的采购数量占比由0.77%上升至

10.00%,拉高了平均采购单价。

(二)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发行人依据客户需求采购性能相匹配的源表型号和数量。发行人主要从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克科技”),上海顺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顺测”)及深圳市日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日图”)三家采购源表。其中,泰克科技接受批量下单。上海顺测和深圳日图为泰克科技的代理商,接受个别型号源表的零星采购。

发行人向不同供应商采购源表的单价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批量采购取得价格优惠以及采购型号差异导致:

①采购源表的型号存在差异:发行人向泰克科技采购的源表型号以2611B-L为主,报告期内占比超过98%,该型号源表配置较为基础,单价较低;向上海顺测及深圳日图采购的源表型号为2635B及2612,该等型号其配置较高,因此相

2-92

应的销售单价较高。型号差异导致的单价差异为发行人向不同供应商采购源表的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②批量采购下的价格优惠:发行人向泰克科技进行批量采购,泰克科技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对于交期要求较高的临时采购或者特殊功能型号产品的零星采购,发行人可通过其代理商进行采购。发行人通常向泰克科技批量采购2611B-L型号源表,部分情况下会同时搭配少量其他型号源表采购,价格上均取得一定的优惠。例如发行人向泰克科技采购的2635B型号源表单价略低于其向上海顺测采购的同型号源表。

【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机加类供应商采购明细表,检查公司与主要机加类供应商签订的采购订单、采购发票、付款凭证等原始单据,确认采购真实性;

2、获取发行人供应商管理制度,了解公司采购模式、 供应商比选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穿行控制测试,检查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针对主要机加类供应商的股权结构进行穿透核查,获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名单,与发行人的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检查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4、走访和访谈主要机加类供应商,了解主要机加类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情况,确认主要机加类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查阅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了解不同客户约定组件特定品牌及型号的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分析该情况不属于客户指定供应商的合理性;

6、取得发行人源表采购明细表,分析报告期内源表采购单价波动的原因,以及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1、发行人向主要机加类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具有公允性;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往来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93

2、经核查报告期内合同中约定组件特定品牌及型号的具体情况,不属于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合同中约定组件特定品牌及型号不影响发行人定价策略,发行人产品均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设备配置、材料及人工费用、工艺复杂程度计算价格,并结合当时的市场供求关系、价格波动情况等因素,以适当的利润水平最终确定销售价格;

3、发行人源表采购单价波动系发行人采购规模变动以及采购型号差异导致,采购单价波动具有合理性。

2-94

6.关于存货

申报材料及前次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龄1年以上存货余额分别为4,721.68万元、4,094.57万元、1,760.88万元和12,665.57万元;其中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4,055.38万元、3,517.73万元、468.8万元和10,589.53万元。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537.25万元、656.91万元、468.78万元和879.84万元。

(3)报告期内,发行人样机余额分别为382.30万元、1,010.23万元、1,990.83万元和1,550.24万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样机期后转销售订单的余额占比分别为28.59%、73.32%、2.71%及1.33%,转销比例较低。

(4)试用期结束后,部分客户虽有购买意向,但会选择退回试用机并另行签订批量订单购买发行人设备,导致原试用机未能直接形成销售订单。

请发行人说明:

(1)2021年末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列示各期末库龄与前一期末、当期结转情况的数据勾稽情况,相关存货结转成本的依据。

(2)针对库龄在1年以上存货的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计提跌价存货的种类,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3)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中的样机情况,各期末样机库龄分布,未转销样机的处置情况,存货跌价的测算过程及计提金额,计提的充分性。

(4)在产品存在部分库龄超过1年的金额的合理性,相关在产品的期末状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其充分性。

(5)各期末发出商品的预收款覆盖情况,2022年光电领域景气度下降及客户资本化支出减少的情形下,发出商品的实际结转与前期差异,客户推迟安装、验收的情形,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95

【发行人说明】

一、2021年末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列示各期末库龄与前一期末、当期结转情况的数据勾稽情况,相关存货结转成本的依据

(一)2021年末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

发行人2021年末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余额468.8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048.92万元,主要系部分主要客户前期的厂房于2021年完成建设且投产,发行人设备得以进行试运行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发行人依据客户提供的验收单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所致。其中,兆元光电和士兰集科于2021年度验收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合计结转成本2,509.90万元,导致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减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名称存货内容发机时间存货结转 金额验收时间客户验收情况
兆元光电晶粒探针台2018年第二季度72.552021.6客户厂房已建设完成、其他配套设施完善,设备经现场调试运行后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条件
晶粒探针台2018年第四季度1,560.832021.6、2021.10
晶粒探针台2019年第二季度15.432021.10
小计1,648.82
士兰集科晶粒探针台2019年第三季度840.162021.2、2021.6客户厂房已建设完成、其他配套设施完善,自动线设备经现场调试运行后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条件
晶粒探针台2019年第四季度20.932021.2、2021.6
小计861.09
合计2,509.90

综上所述,发行人2021年末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减少主要系客户产线建设完成后对前期收到的发行人设备于调试运行后验收,发行人依据验收单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所致。

(二)各期末库龄与前一期末、当期结转情况的数据勾稽情况,相关存货结转成本的依据

发行人发出商品的结转除因设备验收结转外,还包括因样机退回、设备返厂装配等结转的情况。各期末库龄与前一期末、当期结转情况的数据勾稽情况列示如下:

2-96

单位:万元

年份项目公式发出商品库龄(注1)合计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2020 年度期初发出商品余额a6,996.003,583.93368.84102.6211,051.38
减:当期结转成本b=c+d5,129.271,257.54100.1213.226,500.16
其中:依据验收单结转成本c4,737.851,257.54100.1213.226,108.74
依据其他凭据结转成本d391.42 (注2)---391.42
债务重组退回e-560.66 (注2)--560.66
样机退回f126.1667.31109.13-302.60
设备返厂装配g170.25---170.25
期末发出商品余额 (未更新库龄)h=a-(b+e+f+g)1,570.321,698.42159.5989.403,517.72
更新至期末库龄的发出商品余额i-1,570.321,698.42248.983,517.72
当期新增发出商品j7,750.92---7,750.92
期末发出商品余额K=i+j7,750.921,570.321,698.42248.9811,268.64
2021 年度期初发出商品余额a7,750.921,570.321,698.42248.9811,268.64
减:当期结转成本b=c+d7,257.181,361.091,616.96217.5910,452.82
其中:依据验收单结转成本c7,257.181,361.091,616.96207.5910,442.82
依据其他凭据结转成本d---10.00 (注1)10.00
样机退回e139.9147.2641.31-228.48
设备返厂装配f118.54---118.54
期末发出商品余额 (未更新库龄)g=a-(b+e+f)235.29161.9740.1531.39468.80
更新至期末库龄的发出商品余额h-235.29161.9771.54468.80
当期新增发出商品i37,115.44---37,115.44
期末发出商品余额j=h+i37,115.44235.29161.9771.5437,584.24
2022年度期初发出商品余额a37,115.44235.29161.9771.5437,584.24
减:当期结转成本b=c+d20,955.3165.56156.918.9621,186.74
其中:依据验收单结转成本c20,955.3165.56156.918.9621,186.74
依据其他凭据结转成本d-----

2-97

年份项目公式发出商品库龄(注1)合计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样机退回e1,025.5233.21--1,058.73
设备返厂装配f389.9816.275.0618.16429.47
存货核销g---44.4244.42
期末发出商品余额 (未更新库龄)h=a-(b+e+f+g)14,744.64120.24--14,864.88
更新至期末库龄的发出商品余额i-14,744.64120.24-14,864.88
当期新增发出商品j19,149.80---19,149.80
期末发出商品余额K=i+j19,149.8014,744.64120.24-34,014.68

注1:依据其他凭据结转成本系2021年度因个别客户采购流程设置等原因未出具验收单,发行人以发货并收到款项确认收入,涉及金额14.09万元,2020年度因蚌埠三颐退回设备再次对外销售,合同约定款到发货,客户收到货后合同终止,发行人依据客户签收确认收入,涉及金额391.42万元。注2:因彩虹蓝光执行《和解协议》向发行人返还相关设备而结转的发出商品560.66万元。

如上表所示,上一期结转的发出商品主要系发行人依据客户验收后签发的验收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对应的设备。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库龄与前一期末库龄、当期结转数据相勾稽,相关存货结转成本的依据充分。

二、针对库龄在1年以上存货的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计提跌价存货的种类,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发行人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发行人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发行人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四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且跌价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类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库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金额账面余额跌价金额账面余额跌价金额
原材料1年以内5,987.0720.196,027.33-4,987.20-
1-2年1,654.1836.14398.29-145.25-

2-98

类别库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金额账面余额跌价金额账面余额跌价金额
2-3年206.8536.4077.84-94.74-
3年以上179.53179.53120.88120.8898.1798.17
小计8,027.64272.256,624.34120.885,325.3798.17
在产品1年以内3,088.3021.842,686.30-5,624.3960.76
1-2年447.0533.20193.03-70.42-
2-3年73.9520.8341.3-11.92-
3年以上76.3076.3011.4711.474.484.48
小计3,685.60152.172,932.1011.475,711.2165.24
库存商品1年以内1,869.8031.641,271.7925.90979.19139.25
1-2年476.6697.48179.48-84.36-
2-3年47.110.00197.226.8415.94-
3年以上153.25153.2572.5772.5751.5651.56
小计2,546.82282.361,721.07105.311,131.05190.81
发出商品1年以内19,149.8062.7737,115.44165.237,750.9272.28
1-2年14,744.63140.53235.291.861,570.3280.39
2-3年120.2412.12161.972.841,698.4299.07
3年以上0.000.0071.5461.20248.9850.95
小计34,014.67215.4337,584.24231.1311,268.65302.69
委托加工物资1年以内215.10-119.39-296.09-
合计1年以内30,310.08136.4447,220.25191.1319,637.80272.29
1-2年17,322.53307.351,006.091.861,870.3580.39
2-3年448.1569.35478.339.681,821.0299.07
3年以上409.08409.08276.46266.12403.2205.16
合计48,489.83922.2248,981.13468.7823,732.37656.91

报告期内,委托加工物资的库龄均在1年以内,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存在库龄在1年以上的情形。报告期内,库龄在1年以上存货的减值测试方法、计算过程如下:

2-99

(一)原材料

库龄1-2年、2-3年的原材料物料通用性较高,可用于生产多款产品,生产工序稳定,期后领用率较高,发行人按其产品合同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需要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率及税金计算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对比,进行跌价测试。库龄3年及以上的原材料主要系低值的外购件与机加件,其材质为铝、铁、钢、塑料制品等。由于发行人机器更新换代后此部分物料可使用性较低,且上述物料体积小、重量较轻,处置后预计现金流极低,因此发行人对库龄为3年及以上的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

(二)在产品

1、减值测试方法

库龄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在产品,考虑其种类繁多,以报告期各期销售配件的平均售价作为预计售价,考虑相关销售费用、税金及改造成本后,确定可变现净值。库龄3年以上的在产品,其性能因长期未使用而受到影响且无改造价值,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减值测算过程

库龄在1年以上在产品的跌价准备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库龄项目账面余额相关销售费用、税金及改造成本①预计售价②可变现净值③=②-①跌价金额
2022年12月31日1-2年计提跌价33.20---33.20
未计提跌价413.86120.38662.17541.79-
小计447.05120.38662.17541.7933.20
2-3年计提跌价20.83---20.83
未计提跌价53.1115.4584.9869.53-
小计73.9515.4584.9869.5320.83
3年以上全额计提76.30---76.30
合计597.30135.83747.15611.32130.33
1-2年计提跌价-----

2-100

截止日库龄项目账面余额相关销售费用、税金及改造成本①预计售价②可变现净值③=②-①跌价金额
2021年12月31日未计提跌价193.0358.16308.85250.69-
小计193.0358.16308.85250.69-
2-3年计提跌价-----
未计提跌价41.3012.4466.0853.64-
小计41.3012.4466.0853.64-
3年以上全额计提11.47-11.47
合计245.8070.60374.93304.3311.47
2020年12月31日1-2年计提跌价-----
未计提跌价70.4222.41112.6790.26-
小计70.4222.41112.6790.26-
2-3年计提跌价-----
未计提跌价11.923.7919.0715.28-
小计11.923.7919.0715.28-
3年以上全额计提4.48---4.48
合计86.8226.20131.74105.544.48

注:上表中测算的销售费用按各期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自2020年至2022年的比例分别为5.89%、4.83%、4.18%;税金测算的比例为13.00%。2022年,发行人型号为GK-15的设备已停售停产,发行人考虑用于生产该型号设备的在产品的改造成本及拆分后的剩余价值后,对相应的半成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三)库存商品

1、减值测试方法

库龄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库存商品,依据以下条件逐一判断,考虑其估计售价:①有销售订单的库存商品,为销售订单不含税价格。②无销售订单的库存机以同类产品期末的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确定。③退回样机,选取近期已签订的退回设备的销售价格或同类型设备最低价。如果库存商品存在改造需求,则增加预估的改造成本,并综合考虑报告期各期的销售费用率和税金水平后,计算单台设备的可变现净值并与其成本对比。

对于库龄在3年以上的库存商品,考虑其可售性较低,出于谨慎性原则,全

2-101

额计提跌价准备。

2、减值测算过程

库龄在1年以上库存商品的跌价准备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库龄项目账面余额相关销售费用、税金及改造成本①预计售价②可变现净值③=②-①跌价金额
2022年12月31日1-2年计提跌价218.139.12129.78120.6597.48
未计提跌价258.5319.04376.32357.28-
2-3年计提跌价-----
未计提跌价47.114.5183.1878.67-
3年以上全额计提153.25---153.25
小计677.0232.66589.27556.61250.72
2021年12月31日1-2年未计提跌价179.4811.73350.61338.88-
2-3年计提跌价22.171.6617.0015.346.84
未计提跌价175.0511.96383.51371.55-
3年以上全额计提72.57---72.57
小计449.2725.35751.12725.7779.41
2020年12月31日1-2年未计提跌价84.365.61174.60168.99-
2-3年未计提跌价15.940.9636.8035.84-
3年以上全额计提51.56---51.56
小计151.866.56211.40204.8451.56

注:上表中测算的销售费用按各期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自2020年至2022年的比例分别为5.89%、4.83%、4.18%;税金的测算比例为各期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库存商品的改造成本主要涉及替换少量低价值配件,如果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调整技术指标或配置,则相应售价亦会增加。

(四)发出商品

1、减值测试方法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出商品包括按销售合同发货并待客户验收的设备以及试用协议项下的样机。

库龄在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依据以下条件逐一判断,考虑其估计售价:①

2-102

有销售订单的发出商品,为销售订单不含税价格。②发出商品为样机的,且转销率低于100.00%,按照近期已签订的退回设备的售价或同类型设备最低价。③发出商品为样机的,且转销率等于100.00%时,按照同类产品期末的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确定。依据发行人与客户的交易惯例及合同约定,预收账款的比例较高,通常情况下预收账款可以覆盖成本,如果设备发出2年后预收账款未覆盖成本,相关设备可能存在减值风险,因此发行人对库龄在2年以上按销售合同发货并待客户验收的发出商品,按照已实际收取的预收账款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减值测算过程

库龄在1年以上发出商品的跌价准备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103

截止日库龄计提情况账面余额相关销售费用、税金及改造成本①预计售价②可变现净值③=②-①跌价金额
2022年12月31日1-2年计提跌价615.1023.97498.54474.57140.53
未计提跌价14,129.531,106.8423,018.1021,911.27-
2-3年计提跌价21.810.4910.189.6912.12
未计提跌价98.439.05188.23179.18
小计14,864.871,140.3523,715.0522,574.70152.65
2021年12月31日1-2年计提跌价34.962.1035.197433.101.86
未计提跌价200.3319.95382.32362.37-
2-3年计提跌价91.2113.20101.5888.372.84
未计提跌价70.768.04133.96125.93-
3年以上计提跌价61.2075.0175.010.0061.20
未计提跌价10.334.7679.2974.53-
小计468.80123.06807.36684.3065.90
2020年12月31日1-2年计提跌价343.0917.33280.04262.7080.39
未计提跌价1,227.23113.191,886.551,773.36-
2-3年计提跌价110.8751.2363.0311.8099.07
未计提跌价1,587.55170.832,847.192,676.36-
3年以上计提跌价60.9525.4735.4710.0050.95
未计提跌价188.0324.33405.57381.24-
小计3,517.72402.395,517.855,115.45230.41

注:上表中测算的销售费用按各期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自2020年至2022年的比例分别为5.89%、4.83%、4.18%;税金的测算比例为各期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综上所述,库龄在1年以上存货已按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原则进行跌价测试并考虑库龄、可使用价值、存货状态等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减值,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中的样机情况,各期末样机库龄分布,未转销样机的处置情况,存货跌价的测算过程及计提金额,计提的充分性。

(一)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中的样机情况,各期末样机库龄分布

1、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中的样机情况如下:

2-104

单位:台、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发出商品样机691,707.551091,990.83481,010.23
库存商品样机27443.6214200.910142.39
合计962,151.171232,191.73581,152.62

发出商品中的样机主要为发行人与客户签订试用协议并发送至客户处进行验证的设备;库存商品中的样机主要为未通过客户验证或已通过验证但客户另行签订合同后退回的设备。报告期内,随业务发展规模的扩大以及客户试用新机的需求增长,发出商品中的样机数量逐年增加。

2、各期末样机库龄的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样机库龄分布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库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发出商品样机1年以内836.761,899.70849.50
1-2年827.7991.13103.06
2-3年43.01-57.67
3年以上---
小计1,707.551,990.831,010.23
库存商品样机1年以内132.5635.0782.96
1-2年200.6457.3742.65
2-3年33.8461.06-
3年以上76.5747.4016.78
小计443.62200.90142.39
样机合计2,151.172,191.731,152.62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样机库龄主要集中在2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样机库龄在2年以内的金额占样机金额比例分别为93.54%、95.05%及92.87%,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中的样机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随着发行人开发的机型以及客户需求的增长,发行人送至客户验证的样机在各期数量亦有所增加。

2-105

发出商品中的样机均系发行人客户正在验证或在其产线上试用的样机设备。由于客户调试样机的周期较长,通常在1年左右,因此发行人发出商品中样机的库龄亦多分布在1年以内、1-2年的区间。库存商品中的样机,系未通过发行人客户验证或通过验证但客户另行签订合同后退回的试用协议项下的样机。发行人与客户约定样机的试用期一般在安装调试完成后的3-6个月左右,并根据设备的实际验证情况按需延长。发行人库龄在1年以内的样机,主要系在试用过程中,根据客户产线的适配性要求需要调整技术参数而被退回至发行人的样机。经发行人调整后发送至客户产线,同时发行人将样机的核算科目由库存商品调整为发出商品。库龄在1-2年的样机,主要系发行人新开发的客户首次验证流程多,调试环境复杂,验证环节严格导致试用期较长,因此在样机退回时库龄相对较长。

(二)未转销样机的处置情况,存货跌价的测算过程及计提金额,计提的充分性

1、未转销样机的处置情况

发行人样机在签订试用协议后发送至客户现场,形成发出商品结余,若客户通过验证后转为销售订单,则相关样机在收到客户签发的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若未通过验证或已通过验证但客户另行签订合同,则退回至发行人仓库,记入库存商品,待有同类型设备的新试用协议或销售订单时,发行人将库存商品中的样机领用并按客户需要调整配置及相关技术指标后,发至客户现场。如样机已无改造价值,经研发部门确认、发行人管理层审批后报废。

报告期内,各期末截至2023年2月末未转销样机的处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发出商品样机发出商品样机1,707.551,990.831,010.23
截至2023年2月末未转销样机1,620.491,397.6997.28
其中:试用中样机1,620.49882.7452.48
退回在库样机-489.8833.84
领用改造样机-25.0710.95

2-106

项目内容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报废样机---
库存商品样机库存商品样机443.62200.90142.39
截至2023年2月末未转销样机443.62149.7899.13
其中:试用中样机38.9016.840.00
退回在库样机404.72132.9486.28
领用改造样机---
报废样机--12.84
样机合计2,151.172,191.731,152.62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未转销样机以在试用样机为主,除在试用外,未转销处置情况包括退回库存商品待有新订单或试用协议改造转销的、已有订单但尚处于在制未完工状态以及少量进行报废的样机。

2、存货跌价的测算过程及计提金额,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中的样机具体跌价计提金额和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库龄计提情况账面余额相关销售费用、税金及改造成本①预计售价②可变现净值③=②-①跌价金额
库存商品样机1年以内计提跌价39.091.8738.9437.072.03
未计提跌价93.475.66117.70112.04-
1-2年计提跌价111.646.9397.5090.5821.06
未计提跌价89.007.42135.78128.36-
2-3年未计提跌价33.842.8749.1546.28-
3年以上全额计提76.57---76.57
小计443.6224.75439.08414.3399.66
发出商品样机1年以内计提跌价59.062.8553.0250.178.90
未计提跌价777.6952.781,097.701,044.92-

2-107

1-2年计提跌价615.1023.97498.54474.57140.53
未计提跌价212.6922.80474.18451.38-
2-3年计提跌价21.810.4910.189.6912.12
未计提跌价21.202.1344.2542.12-
小计1,707.55105.032,177.872,072.84161.55
合计2,151.17129.772,616.952,487.17261.21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库龄计提情况账面余额相关销售费用、税金及改造成本①预计售价②可变现净值③=②-①跌价金额
库存商品样机1年以内计提跌价18.741.1217.0015.882.87
未计提跌价16.320.9828.0027.02-
1-2年未计提跌价57.373.8999.9396.04-
2-3年计提跌价22.171.6617.0015.346.84
未计提跌价38.882.4874.8072.32-
3年以上全额计提47.40---47.40
小计200.9010.14236.73226.5957.11
发出商品样机1年以内计提跌价621.00135.53623.20487.67133.33
未计提跌价1,278.7082.442,003.661,921.22-
1-2年未计提跌价91.135.82152.70146.88-
小计1,990.83223.792,779.562,555.77133.33
合计2,191.73233.933,016.292,782.37190.44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库龄计提情况账面余额相关销售费用、税金及改造成本①预计售价②可变现净值③=②-①跌价金额
库存商品样机1年以内未计提跌价82.965.38173.50168.12-
1-2年未计提跌价42.652.8685.6082.74-
3年以上全额计提16.78---16.78
小计142.398.24259.10250.8616.78
1年以内计提跌价43.8326.3541.8015.4528.39

2-108

发出商品样机未计提跌价805.6754.351,699.871,645.52-
1-2年计提跌价28.611.3823.2621.886.73
未计提跌价74.457.00134.07127.07-
2-3年计提跌价57.6730.0332.112.0855.59
小计1,010.23119.101,931.101,812.0090.70
合计1,152.62127.352,190.202,062.86107.47

注1:上表中测算的销售费用按各期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自2020年至2022年的比例分别为5.89%、4.83%、4.18%;税金的测算比例为各期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注2:针对债务重组退回的相关设备,分情况考虑预计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其中再次销售的,以销售价格作为其预计售价;未销售且无法找到活跃市场价格的,按照意向买家的询价并考虑成新率后的平均价作为其预计售价。如上表所示,2021年度,发行人将因债务重组退回的部分设备作为样机发送至其他客户试用,并对此部分样机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2022年度,发行人对库存商品中库龄1年以内样机计提跌价主要系客户在试用期内要求对相关样机做升级处理,改造成本较高,经测试后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对库存商品中库龄3年以上样机在考虑相关样机可售性、改造成本等因素确定可变现净值后全额计提跌价。剩余样机均考虑其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余额情形,计提跌价准备。

四、在产品存在部分库龄超过1年的金额的合理性,相关在产品的期末状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其充分性。

(一)在产品存在部分库龄超过1年的金额的合理性,相关在产品的期末状态

库龄1年以上的在产品为完工入库但还需进一步加工的半成品,主要包括备货半成品和委外加工半成品。

当整机设备在客户产线进行安装调试时,发行人为满足客户技术指标或临时变更的新需求,发行人会对该部分半成品进行配置调整或返修处理。同时,由于库龄超过1年的在产品通用性较高,可以作为大部分机型的备用件,保证设备技术指标的一致性,且减少二次加工成本,发行人会对该部分半成品留存待用。以上因素导致发行人存在库龄超过1年的在产品。

报告期,库龄1年以上在产品各期末结存情况如下:

2-109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备货半成品350.3351.4068.10469.83
委外加工半成品96.7222.558.20127.47
总计447.0573.9576.30597.30
截至2023年2月末结转至库存商品金额37.318.0126.5271.84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备货半成品103.7635.499.54148.79
委外加工半成品89.275.811.9397.01
总计193.0341.3011.47245.80
截至2023年2月末结转至库存商品金额124.0620.758.11152.91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备货半成品60.868.322.6971.88
委外加工半成品9.563.601.7914.94
总计70.4211.924.4886.82
截至2023年2月末结转至库存商品金额49.709.113.5462.35

由上表可知,随着发行人订单量增加,备货半成品与委托加工半成品也随之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库龄超过1年的在产品大部分会被生产正常领用、逐步结转至库存商品,少量作为独立售卖的发出商品。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其充分性

库龄超过1年且3年以下的在产品因通用性较高,可作为其他客户的备用替换组件领用或待新订单领用。基于对组件质量和性能的保证,如果在产品库龄达到3年以上,其性能受到影响且无改造价值,对其全额计提跌价。

库龄超过1年的在产品的跌价准备测算过程具体参见本问询回复之“6.关于存货”之“二、针对库龄在1年以上存货的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计提跌价存货

2-110

的种类,跌价计提是否充分”之相关回复。综上所述,发行人为满足客户技术指标调整或作为替换件备用而留存的在产品,其部分库龄超过1年具有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五、各期末发出商品的预收款覆盖情况,2022年光电领域景气度下降及客户资本化支出减少的情形下,发出商品的实际结转与前期差异,客户推迟安装、验收的情形,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

(一)各期末发出商品的预收款覆盖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出商品的预收款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发出商品余额a34,014.6737,584.2411,268.65
预收款金额 b38,636.8342,146.6312,735.27
预收款覆盖率c=b/a113.59%112.14%113.02%

注:预收款金额为发出商品中整机设备的预收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出商品包括按销售合同发货并待客户验收的设备以及试用协议项下的样机。其中,客户按照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进度和比例向发行人支付设备预收款,但样机的试用协议中未约定预付款。如上表所示,预收账款覆盖比例分别为113.02%、112.14%、113.59%,由于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及合同约定的预收款比例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预收账款覆盖比例在各期相对较稳定。

(二)2022年光电领域景气度下降及客户资本化支出减少的情形系光电行业的短期波动

2020年,Mini/MicroLED正式步入商业化,我国大陆地区的光电芯片行业经过2020年及2021年的大规模投资建设,截至目前正处于产能释放阶段,市场供需达到了平衡甚至反转,光电领域景气度短期内有所下降。但Mini/MicroLED技术在终端应用场景的延展及突破并未停止,市场对此技术未来应用的预期向好。2022年1-6月,已有包括华灿光电、兆驰股份在内的多家光电企业开始逆周期提前计划Mini/MicroLED投产项目。2022年,兆驰股份、聚灿光电等LED芯片行业客户分别与发行人签订应用于Mini/MicroLED项目的探针台设备的批量采购

2-111

订单。LED芯片行业主要企业在该领域仍保持持续投入中。

(三)发出商品的实际结转与前期差异原因

截至2023年2月28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发出商品余额

发出商品余额34,014.6737,584.2411,268.65

已结转成本金额

已结转成本金额1,962.3422,350.5910,773.69

已结转成本占比

已结转成本占比5.77%59.47%95.61%

截至2023年2月底,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在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95.61%、

59.47%和5.77%。发行人2021年末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比例低于以往年度,主要系因:

①2021年末发出商品的结构主要为晶粒探针台,金额占比为83.06%。晶粒探针台的验收周期较长,通常为8-12个月,上述原因造成了2021年下半年发货的发出商品大部分仍处于正常运行阶段,尚未结转。

②部分客户如三安光电、士兰集科等因新建厂房的配套设备未完善导致建设进度拖延、自动化线设备的验证周期较长等原因,导致设备的验收周期较长,仍处于运行阶段,尚未结转。

上述原因导致2021年末发出商品截至2023年2月末的期后结转比例较低,具有合理性。同理,由于2022年12月末至2023年2月末的时间周期仅2个月,大部分发出商品仍处于运行阶段,期后结转的比例也较低。

(四)客户推迟安装、验收的情形

发行人客户不存在主观推迟安装、验收的情形,发货至安装调试的周期较久主要系因发行人客户厂房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尚未建设完成等,导致安装计划有所拖延。上述情况系客户处的客观原因导致,不影响发行人设备的试运行和验收流程,且发行人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预收款对发出商品成本的覆盖率大于

100.00%。因此,除样机外的发出商品无需计提跌价。具体如下:

2-112

截至2022年末,发出商品1年以上库龄金额为14,864.87万元,其中主要客户为士兰集科、三安光电、华灿光电、国星光电和中麒光电,共计13,634.18万元,占1年以上发出商品余额91.72%。截至2023年2月末已结转1,001.10万元。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未结转的主要明细如下:

2-113

单位:万元

公司发机时间结余金额其中样机金额预收款金额预收款覆盖比例2023年1-2月结转金额未验收原因
厦门士兰集科2021年第一季1,069.00581.49547.83112.37%-发机时间为2021年上半年,且自动化线设备需要验证时间长
2021年第二季2,468.06-2,764.08111.99%-
2021年第三季2,082.13-1,793.6386.14%-
2021年第四季1,402.10-656.3046.81%-
小计7,021.29581.495,761.8389.47%-
三安光电2021年第一季283.63-489.89172.72%-客户新建厂房、其他配套设施未完善,工艺升级,技术方面有新需求
2021年第二季2,947.0924.015,626.52192.49%-
2021年第三季1,367.3526.642,640.10196.92%984.02
2021年第四季522.4333.61854.22174.75%17.07
小计5,120.5084.269,610.72190.83%1,001.10
华灿光电2020年第四季57.4321.8122.7463.84%-客户内部验收周期长
2021年第一季0.280.000.000.00%-
2021年第二季1.110.000.000.00%-
2021年第三季721.200.001,294.08179.43%-
2021年第四季37.460.0052.80140.97%-
小计817.4721.811,369.62172.14%-
国星光电2021年第三季297.19-300.00100.95%-量产条件不成熟,试制试产周期长
2021年第四季0.52--0.00%-
小计297.71-300.00100.77%-
中麒光电2021年第四季377.21-215.1057.02%-量产条件不成熟,试制试产周期长
小计377.21-215.1057.02%-
合计13,634.18687.5617,257.27133.30%1,001.10

注:预收款覆盖比例=预收款金额/(结余金额-样机金额)

如上表所示,因发行人客户厂房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尚未建设完成等原因导

2-114

致部分设备延迟试安装、验收。针对超1年以上库龄的发出商品,预收账款覆盖率为133.30%,发行人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销售单价、预计税率等因素影响确定可变现净值,经测试后可变现净值均高于成本,无需计提跌价,因客户原因推迟安装、验收的情形,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较小。

(五)期末发出商品的结转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推进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的库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发出商品各期末余额34,014.67100.00%
其中:库龄1年以内19,149.8056.30%
库龄1年以上14,864.8743.70%

发行人库龄在1年以内的发出商品处于常规的试运行阶段,相关发出商品待试运行及验收完成后可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发行人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因客户厂务条件或产线建设未完成以及自动线设备验证周期长等原因导致尚未满足验收条件。待厂房及产线建设完成,相关设备将投入试运行、达到可验收状态后可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报告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对应的主要客户主要为三安光电、华灿光电、士兰集科等行业知名企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发出商品余额比重主要发出时间客户芯片 领域企业类型
库龄1年以内的发出商品的主要客户
兆驰股份7,516.3922.10%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光电芯片上市公司
士兰集科1,837.515.40%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分立器件上市公司及国资联营企业
安徽格恩1,024.613.01%2022年第二、四季度光电芯片民营企业
深圳市深星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97.161.76%2022年第三、四度光电芯片国有独资企业
扬州扬杰542.831.60%2022年第二、四季度光电芯片上市公司
乾照光电500.171.47%2022年第三、四季度光电芯片上市公司

2-115

项目金额占发出商品余额比重主要发出时间客户芯片 领域企业类型
库龄1年以内的发出商品的主要客户
小计12,018.6735.33%
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的主要客户
士兰集科7,021.2920.64%2021年一至四季度分立器件上市公司及国资联营企业
三安光电5,120.5015.05%2021年一至四季度光电芯片上市公司
华灿光电817.472.40%2021年四季度光电芯片上市公司
国星光电297.710.88%2021年三季度光电芯片上市公司
中麒光电377.211.11%2021年四季度光电芯片民营企业
小计13,634.1840.08%
合计25,652.8575.42%

注:1年以内库龄主要明细列示发出商品余额500万元以上客户。

上表中发出商品的应用领域主要为光电芯片领域企业。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余额系发行人依照合同约定发至客户待安装或验收的设备,发行人客户采购的设备所对应的产线建设系经客户规划、预算并经内部批准后实施。发出商品均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发行人客户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预付款,且相关预收账款覆盖率均超过100%。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预收账款覆盖率均超过100%。2022年光电行业的景气度下行系短期情况,行业仍在积极布局mini/micro-LED芯片制造;2021年末及2022年末的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比例较低系因发行人产品整体验收周期较长及部分客户的调试周期较长所致,客户不存在主观推迟安装、验收的情形。因此,上述情形未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各类存货期末余额明细表以及存货库龄表,对比分析各年度存货趋势变化,检查期后结转情况,检查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的依据;

2-116

2、了解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检查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过程,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足。

3、检查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中的样机情况,分析库龄情况,了解未转销样机的处置情况,检查发行人样机跌价的测算过程,检查跌价计提是否充足。

4、执行存货监盘程序,监盘过程中注意观察存货状态,核查是否存在过时的、毁损和陈旧的存货,对在产品库龄超过1年的金额,分析其构成内容,并检查发行人存货跌价的测算过程,检查跌价计提是否充足。

5、计算期末发出商品的预收款覆盖情况,分析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对1年以上未验收的发出商品,分析未验收原因,项目组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披露的相关厂房及产线建设公告,评估客户验收时间是否和厂房的建设投产时点匹配。

二、核查意见

1、发行人部分客户前期厂房建设于2021年基本完成且投产,设备经进行试运行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2021年末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减少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发出商品的结转除因设备验收结转外,还包括因样机退回、设备返厂装配等原因结转发出商品的情况,上一期结转的发出商品主要系发行人依据客户验收后签发的验收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对应的设备,各期末库龄与前一期末、当期结转的数据勾稽,存货结转成本的依据充分。

2、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已按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原则进行跌价测试并考虑原材料、在产品可使用价值、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减值,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各期末发行人样机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1-2年;发行人未转销样机以在试用样机为主,除在试用外,未转销处置情况包括退回库存商品待有新订单或试用协议改造转销的、已有订单但尚处于在制未完工状态以及少量进行报废的样机;发行人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测算样机的可变现净值后计提跌价,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4、发行人账龄超1年以上的在产品均为半成品,基于其通用性较高,可以作为大部分机型的备用件,在保证设备技术指标的一致性,且减少二次加工成本

2-117

情况下,发行人对此部分半成品进行备货或留存备用,发行人在产品中存在部分库龄超过1年,具有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5、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预收账款覆盖率均超过100%。2022年光电行业的景气度下行系短期情况,行业仍在积极布局mini/micro-LED芯片制造,2022年兆驰股份、聚灿光电已与发行人签订应用于Mini/MicroLED项目的探针台设备订单;2021年末及2022年末的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比例较低系因发行人产品整体验收周期较长及部分客户的调试周期较长所致;客户不存在主观推迟安装、验收的情形。发行人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销售单价、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因素影响确定可变现净值,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跌价,上述情形未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118

7.关于应收账款

申报材料及前次问询回复显示:

(1)2019年,发行人对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蓝光)应收账款余额为823.22万元,对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三颐)应收账款余额为455.97万元。

(2)因对方无法按期还款,发行人提起诉讼,并于2019年对蚌埠三颐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彩虹蓝光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2.32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对蚌埠三颐、彩虹蓝光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间、产品型号、销售单价、数量及合同金额、产品发出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回款情况,并说明交易对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时间,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2)结合交易对方财务情况、发行人知悉相关事项的具体时点说明对彩虹蓝光的应收账款未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前述交易及坏账计提采取的核查程序、获取的证据及核查结论。

【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对蚌埠三颐、彩虹蓝光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间、产品型号、销售单价、数量及合同金额、产品发出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回款情况,并说明交易对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时间,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一)与蚌埠三颐交易的具体情况、蚌埠三颐财务状况恶化的时间、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1、与蚌埠三颐交易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蚌埠三颐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2-119

单位:万元、台

合同号型号规格合同签订 日期合同 金额合同数量合同单价发 货时间发货 数量验收时间收款时间收款 金额付款人收款总额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HT-BB-3ES0329L-9DM(CSP)2016.356.00228.002015.812016.82016.426.28蚌埠三颐50.405.60
2016.412017.324.12
HT-BB-3ES0333L-9DM2016.6392.001428.002015.922016.10验收7台; 2016.12验收7台2016.758.80蚌埠三颐352.8039.20
2016.982.92
2016.6122016.11117.6
2017.393.48
HT-BB-3ES0359L-9DM2017.2280.001028.002017.432017.82017.384.00蚌埠三颐252.0028.00
2017.572017.11168.00
HT-BB-3ES0360(注1)L-9DM2017.3182.00726.002017.672017.122017.591.00蚌埠三颐163.8018.20
2018.372.80
HT-BB-3ES0066(注2)L-9DM-DHPM2017.9783.252039.162017.952018.102017.1068.4大连德豪783.25-
2017.10152017.11668.40
2019.146.45蚌埠三颐
HT-BB-3ES0066(注2)LDM-6F-DHPM2017.9838.272041.912017.712018.112017.10300.00大连德豪838.27-
2018.5339.12蚌埠三颐
2017.1132019.153.55
2017.12162019.3145.60

2-120

合同号型号规格合同签订 日期合同 金额合同数量合同单价发 货时间发货 数量验收时间收款时间收款 金额付款人收款总额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HT-BB-3ES0066(注2)L-9DM-DHPM2017.9587.441539.162017.1072018.112017.10300.00大连德豪391.08196.36
2017.117
2017.1212018.591.08蚌埠三颐
HT-BB-3ES0067(注2)LDM-08COW2017.10239.14639.862017.1122018.102017.1172.36大连德豪72.36166.78
2017.124
BBQJ-2018-004RGBW测试机2018.318.35118.352018.812018.122018.316.52蚌埠三颐16.521.84
HT-BB-3ES0063LTS-9002018.3711.003023.702018.530//////
HT-BB-3ES0061(F)L-9DM2017.750.66225.332017.81//////
2017.91
HT-BB-3ES0061(F)L-9DM2017.724.35124.352017.121//////
合计4,162.462,920.48455.97

2-121

注1:2017年3月20日,蚌埠三颐与矽电股份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向矽电股份采购14台探针台,后因蚌埠三颐生产计划变更,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将设备数量变更为7台,设备单价不变,总价款变更为182.00万元。注2: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豪”),是蚌埠三颐的关联方,与蚌埠三颐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2017年,大连德豪与矽电股份先后签订两份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总金额2,469.20万元。大连德豪按合同约定向矽电股份支付了预付款共计1,409.16万元,后因其项目规划调整,大连德豪将上述两份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蚌埠三颐。2018年8月8日,蚌埠三颐与矽电股份签订合同编号为HT-BB-3ES0066、HT-BB-3ES0067的《国内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新合同”),新合同总价2,448.10万元。2018年8月10日,矽电股份、蚌埠三颐及大连德豪签订《合同更改协议》,约定大连德豪将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蚌埠三颐,新合同与原合同总金额的差异仅为税率变更所致差异,将已支付原合同预付款视为代蚌埠三颐支付的新合同预付款,剩余未付款仍由蚌埠三颐支付。

2、蚌埠三颐财务状况恶化的时间

如上表所示,蚌埠三颐于2019年3月后再无回款。发行人在与蚌埠三颐多次沟通付款要求后,发现其财务状况明显恶化。2019年7月10日,蚌埠三颐控股股东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发布《关于授权管理层推进关闭LED芯片工厂相关事宜的公告》,拟关闭包含蚌埠三颐和大连德豪在内的LED芯片工厂。2019年8月2日,德豪润达发布《关于深交所对公司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84号〉的回复公告》中说明其正积极推进蚌埠三颐及大连德豪的关闭程序。2019年末,发行人对应收蚌埠三颐的项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3、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发行人安排专人通过邮件、电话、现场沟通、发催款函等方式积极催款。2019年2月,矽电股份与蚌埠三颐签订《还款计划》,约定蚌埠三颐于2019年3月至11月间按月分期支付145.60万元。由于蚌埠三颐的财务状况日趋恶化,自2019年4月,蚌埠三颐未按还款计划付款。2019年7月,发行人与蚌埠三颐签订《协议书》(以下称“退机协议”),约定“蚌埠三颐于当月退还HT-BB-3ES0066合同项下的32台LED探针台,用于冲销蚌埠三颐应付发行人相应欠款,冲抵后蚌埠三颐应付欠款剩余17.88万元,蚌埠三颐通过转账支付”。蚌埠三颐未能如期履行退机协议。

2019年9月,发行人以蚌埠三颐为被告、大连德豪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蚌埠三颐支付所有未结清的货款余款1,241.98万元(包含HT-BB-3ES0063、HT-BB-3ES0061未支付合同项款)及其孳息。2020年8月20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皖0304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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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判令蚌埠三颐继续履行退机协议,并支付折抵后货款17.88万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诉讼程序已终结。后因退机协议中约定的设备被依法扣押,蚌埠三颐无法返还相应设备。经双方友好协商,2020年11月,蚌埠三颐与发行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蚌埠三颐以交付其他设备代替履行退机协议及法院判决下其所承担的义务。同年12月,蚌埠三颐向发行人交付了相关设备。至此,发行人与蚌埠三颐及大连德豪的合同纠纷全部解决。

(二)与彩虹蓝光交易的具体情况、彩虹蓝光财务状况恶化的时间、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1、与彩虹蓝光交易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彩虹蓝光的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台

合同号型号 规格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数量合同单价发货 时间发货数量验收时间收款时间收款 金额收款 总额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HT20180206-LN-01(注1)LTS-600KS2018.2256.791025.682018.1.102018.92018.6100.00216.02822.77
HT20180522-LN-01LTS-600K-PM2018.5518.002025.902018.6.202018.92019.5-12月陆续回款116.02
HT20180823-LN-01LDM-6F-PM2018.8264.00833.002018.6.82018.9
配件销售///////////0.45
合计:1,038.79823.22

注:2018年2月,彩虹蓝光与矽电股份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向矽电股份采购20台探针台,合同总价518.00万元。后因其中的10台设备转按融资租赁方式处理,该合同项下实际买卖设备10台,后因适用的增值税率变化,合同总价款变更为256.79万元。

2、彩虹蓝光财务状况恶化的时间

如上表所示,自2019年5月起,彩虹蓝光每月支付货款15.00万元,至2020年1月停止支付。2020年5月,彩虹蓝光向发行人出具《深圳矽电的付款计划》(以下简称“付款计划”),约定彩虹蓝光于2020年6月至11月间按月分期支付118.00万元,余款于2020年12月付清,但上述计划未能如期履行。

3、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发行人安排专人负责催收,通过邮件、电话、现场沟通以及发送律师函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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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积极催款。2020年8月,发行人以彩虹蓝光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彩虹蓝光支付所有未结清的设备款余额822.77万元及其孳息。2020年9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出具(2020)皖0102民初10003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彩虹蓝光于2020年10月返还发行人尚未结清货款的31台探针台设备,发行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书已经发行人、彩虹蓝光签收并已生效,诉讼程序已终结。

2020年10月,彩虹蓝光依约返还发行人31台探针台设备,发行人、彩虹蓝光的合同纠纷全部解决。

二、结合交易对方财务情况、发行人知悉相关事项的具体时点说明对彩虹蓝光的应收账款未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彩虹蓝光当时为国内知名的LED芯片企业,具有较强的股东背景和较高的行业地位。2019年末彩虹蓝光的应收账款未发生明显的无法回收的迹象,发行人未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合理,坏账计提充分。具体如下:

1、彩虹蓝光的股东背景和财务情况

彩虹蓝光拥有较强的股东背景,注册资本19.36亿元,大股东为彩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其中彩虹集团有限公司的上层股东为隶属于国务院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彩虹蓝光的股东资信情况良好。

同时,彩虹蓝光于在LED芯片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是全国首批从事氮化镓基LED外延片及芯片产业化生产的企业之一,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根据中国LED网《2019中国大陆LED芯片厂商营收排名》统计数据显示, 2019年中国LED芯片厂商营业收入排名如下:

厂商名称2019营收排名
三安光电1
华灿光电2
乾照光电3
澳洋顺昌4
聚灿光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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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名称2019营收排名
华磊光电6
合肥蓝光7
士兰明芯8
开发晶9
兆元光电10

数据来源:LEDinside,表中合肥蓝光即为彩虹蓝光。

综上所述,于2019年彩虹蓝光具有较强的股东背景和较高的行业地位,不存在明显的财务恶化迹象。

2、发行人知悉相关事项的具体时点

虽然彩虹蓝光应付发行人的部分货款存在逾期,但其与发行人沟通过程中,一直积极表示还款意愿且于2019年5月起持续回款,后于2020年1月中断,发行人与彩虹蓝光持续交涉回款事宜。2020年5月,彩虹蓝光向发行人出具付款计划约定彩虹蓝光于2020年12月结清其所欠货款,但彩虹蓝光未能如期履行。2020年6月,发行人经过现场沟通和对彩虹蓝光财务情况的综合评估,认为应收彩虹蓝光的款项可能存在坏账风险,遂于2020年8月提起民事诉讼。

3、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客户信用风险,按单项和组合的方式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定期收集客户财务状况信息,查询客户经营情况的公开信息,如发现客户回款异常、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况以及发现可能导致客户财务状况恶化的其他情形,会单独考虑风险特征及重要性。如前文所述,于2019年末,彩虹蓝光具有较强的股东背景和行业地位,其应收账款未发生明显的无法回收的迹象,发行人未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合理,坏账计提充分。

【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与蚌埠三颐及彩虹蓝光的销售合同、验收单、收款凭证等;

2、取得并检查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确认其实际执行情况;

3、对彩虹蓝光实地走访,确认其经营状况是否存在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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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并检查蚌埠三颐、彩虹蓝光应收账款明细账,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二、核查意见

1、发行人已说明对蚌埠三颐、彩虹蓝光交易的具体情况,交易对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时间。发行人采用邮件催收、电话催收、发催款函、发律师函等多种形式与客户沟通收回欠款,相关诉讼已完结,客户已如约以退还设备抵债。

2、2019年末发行人结合彩虹蓝光的回款情况、经营状况、还款意愿、访谈确认情况等综合评估,判断其应收账款未发生明显减值迹象,故发行人未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2019年末发行人对彩虹蓝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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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及前次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申报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分别为6,600.29万元、5,643.02万元、19,627.07万元和4,226.33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782.32万元、420.30万元、2,058.27万元和425.38万元。

(2)保荐工作报告显示,发行人于2021年12月确认三安光电的营业收入9,300.90万元;问询函回复显示,三安光电同期验收金额为8,567.60万元。

(3)招股书显示,2019年发行人对东莞中晶的销售金额为2,206.05万元;问询函回复显示,发行人对其收入确认金额为2,232.41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申报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2)说明前述披露不一致事项的具体情况,前后存在差异的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申报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申报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原因系申报退税时点与确认收入时点存在时间差异所致。

(1)申报退税时点:发行人一般于设备发货时的当月或次月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根据税务局规定申请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即增即退。

(2)确认收入时点:发行人设备在发货后存在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环节后方能验收,验收通过并取得验收单后方能确认营业收入。受客户厂务准备时间、试运行情况以及客户的需求变更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各期,设备于发货后的平均验收周期为7-10个月。

综上,由于申请退税时点与确认收入时点存在时间差异,因此申报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与增值税发票开票金额的变动趋势存在匹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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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1]第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其中,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采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的计算公式确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嵌入式软件收入和已发货并开票的设备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申报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a11,978.7019,627.075,643.02
已发货并开票的设备金额b37,901.0283,685.5915,358.48
软件收入与发货并开票的设备金额比a/b31.61%23.45%36.74%

报告期内,申报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与已发货并开票的设备金额比分别为

36.74%、23.45%和31.61%,受各期发货并开票设备类型影响有所波动。

发行人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每月根据要求填报《退(抵)税申请表》申请相应的软件退税,经税务局审批后一般于次月退回相应税款。发行人已取得税务局出具的报告期内税务无违法记录证明以及税收完税证明,不存在税务违法违规的情况。

二、说明前述披露不一致事项的具体情况,前后存在差异的原因。

1、保荐工作报告与问询回复中关于三安光电2021年12月营业收入存在差异的原因

保荐工作报告与问询回复中关于三安光电2021年12月营业收入分别为9,300.90万元和8,567.60万元,差异金额为733.30万元,主要差异原因为统计口径的差异。具体如下:

(1)首轮问询回复中的三安光电2021年12月份收入为8,567.60万元,系根据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以验收单记录的时点确认的收入金额,统计的口径为验收单上验收时间在2021年12月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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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工作报告中的三安光电2021年12月份收入为9,300.90万元,系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在2022年初的项目现场核查中的统计数据,统计口径为金蝶系统入账时间为2021年12月的金额。其中,差异部分733.30万元实际为2021年11月验收、于2021年12月于财务系统入账。综上所述,上述差异系统计口径差异造成,首轮问询回复中的财务数据系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记录金额准确。

2、招股书与问询回复中关于东莞中晶销售存在金额差异的原因

招股书与问询回复中关于东莞中晶销售存在金额差异的原因如下:

(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东莞中晶2019年度营业收入2,206.05万元系该客户当年的收入金额。

(2)首轮问询回复中的东莞中晶收入金额2,232.41万元披露于“问题9.关于收入确认与收入跨期调整”的相关回复内容,该数据为东莞中晶在股改财务报表2019年1-8月的收入金额,差异部分26.36万元关于备用金作为单项履约义务的审计调整。发行人与东莞中晶签订的合同中,合同总价款为2,589.59万元(不含税金额为2,232.41万元),另约定了75万元备用金额度,东莞中晶可在备用金的额度内进行后续配件的购买、升级和改造。发行人最初于取得验收单的时点按2,232.41万元不含税合同总价款全额确认收入,未考虑将备用金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对收入进行分摊,因此后续需根据当年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调整收入金额

26.36万元。

【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政策,分析申报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差异原因,分析差异原因的合理性;

2、了解前述披露不一致事项的差异原因,分析差异原因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申报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申报退税时点与确认收入时点不一致导致,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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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述披露不一致事项为统计口径差异导致,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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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中国·北京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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