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11 月2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1〕011232 号《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对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 楷体(不加粗) |
对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目录
问题1.关于控股子公司的设立及注销。 ...... 4
问题2.关于转让子公司上海韬迪。 ...... 8
问题3.关于生产模式。 ...... 16
问题4.关于核心技术。 ...... 27
问题5.关于关联交易。 ...... 38
问题6.关于劳务派遣。 ...... 49
问题7.关于营业收入及行业政策影响。 ...... 54
问题8.关于客户。 ...... 113
问题9.关于营业成本。根据申报材料: ...... 140
问题10.关于毛利率。根据申报材料: ...... 165
问题11.关于期间费用。根据申报材料: ...... 190
问题12.关于税收合规性、资产处置及毁损报废。 ...... 218
问题13.关于应收账款。根据申报材料: ...... 231
问题14.关于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根据申报材料: ...... 244
问题15.关于存货。根据申报材料: ...... 250
问题16.关于生产模式及非流动资产。根据申报材料: ...... 277
问题17.关于募投项目。 ...... 303
问题18.关于流动负债。根据申报材料: ...... 306
问题19.关于现金流量。根据申报材料: ...... 320
问题20.关于财务内控。 ...... 330
问题21.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 352
问题22.关于前次IPO申报。 ...... 371
问题23.关于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 ...... 389
问题1.关于控股子公司的设立及注销。根据申报材料:
(1)截至申报时,发行人共有5家子公司,其中4家截至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家2020年度亏损。
(2)阳东联智系发行人在阳江市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于2017年10月设立。设立初期,发行人通过自然人伍伟扬持有阳东联智股份,伍伟扬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朋友。阳东联智主要为发行人提供键盘、鼠标产品的组装服务,除发行人外无其他客户。阳东联智已于2020年10月注销。
请发行人:
(1)说明5家子公司的设立背景及业务分工。
(2)说明多家子公司净资产为负值、经营亏损的原因,该等情形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开展的影响。
(3)进一步说明阳东联智的设立背景、经营状况、注销原因、注册资本及营运资金来源、分红资金去向及是否转入个人卡,通过代持方式设立子公司的合理性,报告期内阳东联智与母公司的交易情况。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5家子公司的设立背景及业务分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其设立或收购的具体背景及业务分工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设立/收购时间 | 设立/收购背景 | 业务分工 |
朗冠模具 | 2015年2月6日 | 朗冠模具原为公司模具部,公司为强化模具制造优势,扩大模具业务规模而设立的模具制造公司 | 精密模具设计、加工,主要服务母公司相关键鼠模具制造业务 |
捷锐科技 | 2015年2月11日 | 捷锐科技原为公司自动化技术团队,公司为支持其独立发展而成立的生产自动化技术公司 | 智能制造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 |
龙狮科技 | 2018年5月28日 | 公司为切入智能锁领域而收购的公司 | 智能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1年起,因经营计划调整,现从事键盘、鼠标的生产 |
香港智迪 | 2015年9月8日 | 为支持业务发展,公司设立境外销售平台 | 部分境外业务经营主体 |
越南智迪 | 2021年1月13日 | 为支持业务发展,公司建立境外生产制造基地 | 从事键盘、鼠标的生产 |
二、说明多家子公司净资产为负值、经营亏损的原因,该等情形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开展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实缴资本 | 2022年度 /2022年末 | 2021年度 /2021年末 | 2020年度 /2020年末 |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朗冠模具 | 1,000 | 5.22 | 218.78 | -219.50 | 1.02 | -231.11 | -94.31 |
捷锐科技 | 400 | -1,262.12 | -188.41 | -1,179.22 | -177.87 | -1,008.24 | -278.80 |
龙狮科技 | 436 | 102.58 | 166.33 | -63.75 | 107.14 | -170.92 | -112.62 |
香港智迪 | 1万港币 | -162.99 | -17.20 | -145.79 | -79.68 | -66.11 | 47.31 |
越南智迪 | 464.20亿越南盾 | -930.01 | -1,463.49 | 542.51 | -714.38 | -37.95 | -37.95 |
香港智迪系发行人境外销售平台,因公司内部定价及汇兑损益累计导致其经营亏损,多年积累形成净资产为负值。
越南智迪系发行人2021年1月13日成立的境外生产制造子公司,2021年度越南智迪尚处于建设和试生产阶段,营业收入仅为379.25万元,但需要支出前期开办费用以及租赁支出,故净利润为负值;2022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越南智迪订单导入不及预期,产能利用率较低,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故净利润依然为负。
龙狮科技系发行人2018年5月28日为切入智能锁领域而收购的子公司,因经营规模持续较小,未能实现盈利,连年经营亏损导致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已缩减资源投入规模并调整经营计划。2021年起,其主要为母公司提供键盘、鼠标组装服务。
报告期内,朗冠模具对外营业收入分别为662.01万元、1,132.73万元以及
130.33万元;捷锐科技对外营业收入分别为355.96万元、669.77万元以及
105.63万元。上述公司销售规模有限而固定成本较高,导致经营亏损,连年经营亏损导致净资产为负值。2021年度,朗冠模具已实现净利润1.02万元。
综上所述,子公司原始投入较少,主要定位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独立市场竞争力,但因母子公司定价因素及子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导致经营亏损;子公司净资产为负值、经营亏损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进一步说明阳东联智的设立背景、经营状况、注销原因、注册资本及营运资金来源、分红资金去向及是否转入个人卡,通过代持方式设立子公司的合理性,报告期内阳东联智与母公司的交易情况
(一)阳东联智的设立背景、注册资本及营运资金来源、通过代持方式设立子公司的合理性
2017年,发行人为解决用工难题,并响应当地扶贫政策而在阳江市设立阳东联智。阳东联智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公司委托伍伟扬代为持股,公司及伍伟扬均未实缴出资,其营运资金来自发行人的预付货款及借款。
阳东联智设立前,公司尚无珠海市以外地区投资经验,综合考虑投资风险与投资周期,为简化工商登记变更程序,亦规避若经营失败可能带来的声誉风险,公司决定通过代持方式设立子公司。
(二)阳东联智的经营状况、报告期内阳东联智与母公司的交易情况、分红资金去向及是否转入个人卡、注销原因
报告期内,阳东联智主要为发行人提供键盘、鼠标产品的组装服务,除发行人外,无其他客户。报告期内,阳东联智与母公司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阳东联智 | 提供组装服务 | - | 295.12 | 377.16 |
报告期内,阳东联智未进行分红,阳东联智注销后相关资产已转回公司。
2020年10月,阳东联智厂房租赁到期,为便于公司生产资源的集中管理,同时解决股权代持问题,发行人决定将其注销。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保荐机构已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确认子公司设立背景、业务分工及注销原因;
2、对子公司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营亏损的原因;
3、查阅智迪科技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子公司亏损的原因;
4、查阅阳东联智的工商底档资料以及股权代持关系确认协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子公司主要定位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独立市场竞争力,但因母子公司定价因素及子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导致经营亏损;子公司净资产为负值、经营亏损对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由于投资经验欠缺,发行人通过代持方式设立阳东联智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及伍伟扬未对阳东联智实际出资,其营运资金来自发行人的预付货款及借款,其在报告期内未进行分红;
4、阳东联智主要为发行人提供鼠标产品的组装服务,除发行人外,无其他客户;
5、由于厂房租赁到期、生产资源集中管理以及解决股权代持的原因,发行人注销阳东联智具有合理性。
问题2.关于转让子公司上海韬迪。根据申报材料:
(1)发行人子公司上海韬迪设立于2014年11月,主要负责“富勒”品牌键鼠及相关计算机外设产品在国内的销售,发行人持有其80%的股权,自然人孙广全持有其20%的股权。2019年,发行人因业务调整计划放弃国内自主品牌业务,孙广权出于对“富勒”品牌相关业务的信心,愿意受让上海韬迪股权。
(2)2019年9月,发行人将其持有的上海韬迪股权全部对外转让,受让方为孙广全(受让70%股权)、谭永玉(受让10%股权)。发行人说明,鉴于发行人未实缴对上海韬迪的出资,且上海韬迪净资产较低,经各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对价为0元。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上海韬迪采购少量“富勒”品牌键盘、鼠标产品,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境外经销商客户NINZA采用多产品组合的销售策略,定期向市场推出新产品,但其新产品型号多、批量小的特点不适应发行人现有大客户ODM业务模式,故发行人将该类新产品小批量订单转向上海韬迪进行采购。
请发行人:
(1)说明转让上海韬迪股权时点上海韬迪的资产负债情况,自然人孙广全、谭永玉同意受让上海韬迪股份的合理性,孙广全、谭永玉受让股权后上海韬迪的经营状况。
(2)说明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仍与其发生产品购销等各类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充分分析公司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与其发生各类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发行人是否系上海韬迪唯一或主要供应商、客户。
(3)说明向上海韬迪(而非其他无关联供应商)采购产品以应对境外客户NINZA“多产品组合”销售策略的必要性、合理性。
(4)说明上海韬迪成立以来发行人对其投入的各种资源,上海韬迪运营资金的来源及设立后经营状况,分析转让对价的公允性,受让方孙广全、谭永玉的简历,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的关系,转让股权的会计处理方式及合规性,上海韬迪受让“富勒”品牌商标的资金来源。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说明转让上海韬迪股权时点上海韬迪的资产负债情况,自然人孙广全、谭永玉同意受让上海韬迪股份的合理性,孙广全、谭永玉受让股权后上海韬迪的经营状况
(一)说明转让上海韬迪股权时点上海韬迪的资产负债情况
2019年9月,公司完成上海韬迪股权转让。截至2019年8月末,上海韬迪经审计的总资产、总负债以及净资产分别为1,181.23万元、1,174.06万元以及7.17万元。
(二)自然人孙广全、谭永玉同意受让上海韬迪股份的合理性
公司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前,上海韬迪为“富勒”品牌键鼠产品的境内销售平台,其受让人孙广全、谭永玉为夫妻关系,基本情况如下:
孙广全先生,1976年10月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2000年至2005年,任上海迪兰恒进科技有限公司华东大区销售经理,负责迪兰恒进显卡华东市场的销售;2005年至2009年,任上海昂惠科技有限公司华东大区销售经理,负责昂达主板华东市场的销售;2009年至2011年,任上海盈佳讯有限公司华东大区销售经理,负责盈通板卡华东市场的销售;2011年至2014年任智迪有限华东销售经理;2014年至今,任上海韬迪总经理。
谭永玉女士,1975年8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3年至2015年,任上海正荣食品有限公司职员;2015年至2019年,任上海攀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员;2019年至今任上海韬迪职员。
孙广全先生自2000年至今,专注于计算机配件及外设的销售,具有丰富的营销经验,自2014年起负责“富勒”品牌的营销工作,看好“富勒”品牌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承接“富勒”品牌键鼠的境内销售业务后需要一个公司主体运营,为保证业务的连续性,避免重新注册公司等程序性问题,孙广全作为上海韬迪原少数股东及运营主要负责人,协同其妻受让上海韬迪的股权。
(三)孙广全、谭永玉受让股权后上海韬迪的经营状况
孙广全、谭永玉受让股权后上海韬迪的经营业绩已申请豁免披露。股权转让后,上海韬迪主要产品为“富勒”品牌的键盘以及鼠标,主要客户包括各地经销商及网吧。2020年度及2021年度,受疫情影响,国内网吧经营一度受限,上海韬迪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2019年至2021年,上海韬迪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说明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仍与其发生产品购销等各类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充分分析公司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与其发生各类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发行人是否系上海韬迪唯一或主要供应商、客户。
(一)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仍与其发生产品购销等各类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发行人与上海韬迪发生的采购、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主要交易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采购 | 鼠标、键盘 | 36.49 | 92.01 | - |
销售 | 鼠标、键盘 | 121.99 | 585.28 | 874.55 |
1、采购业务
如上表所示,2020年以来,发行人向上海韬迪采购少量键盘及鼠标产品,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向上海韬迪采购的产品主要销售给越南客户NINZA,其为“富勒”品牌的境外经销商,公司需要支持其产品更新换代需求;2020年以来公司已放弃境内“富勒”品牌业务,不再分配研发资源用于新产品,若公司开发并维护新的产品,则供应商成本较高,因此出于供应链集约管理的考虑,发行人通过上海韬迪采购少量键盘及鼠标产品。
2、销售业务
股权转让前后,上海韬迪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其作为销售型公司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为保证业务的连续并降低供应链集中的风险,上海韬迪继续向发行
人采购键盘、鼠标的同时,不断开发新的供应商。因此,上海韬迪向发行人采购产品的金额逐年大幅减少。截至2021年末,公司与上海韬迪的产品购销业务已全部终止。
(二)充分分析公司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与其发生各类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1、采购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海韬迪采购的主要产品为“富勒”品牌的键盘及鼠标产品,型号较为分散。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0元、92.01万元以及36.49万元,金额较小。公司从上海韬迪采购“富勒”品牌产品单价与对外销售单价的对比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如上表所示,公司向上海韬迪采购键鼠产品后对外销售,不涉及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制造过程,销售毛利率低于公司平均毛利率,具有合理性。综上所述,公司向上海韬迪采购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2、销售业务
公司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向其销售的产品主要系“富勒”品牌的键盘、鼠标产品,大多数产品型号仅向其销售,无直接可比对象。上海韬迪系国内计算机外设品牌商,主要产品为键盘以及鼠标产品,公司向相同类型客户销售的毛利率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国内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自主品牌起步相对较晚,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营销费用进行渠道推广,品牌溢价较低,因此公司国内自主品牌销售的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用涨幅较为明显,发行人通过议价的方式将成本波动向下游传导,因此IKBC的毛利率相对稳定。但考虑到上海韬迪及深圳市洛斐客文化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1.99万元以及359.64万元,规模较小且持续下降,公司未与其重新议价,导致其2021年度毛利率出现明显下滑。发行人向上海韬迪销售键盘、鼠标产品的毛利率处于同类客户毛利率区间内,不存在显著异常,价格具有公允性。转让股权后,上海韬迪逐步重构供应链布局,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海韬迪的销售金额分别为874.55万元、
585.28万元以及121.99万元,显著减少,2021年10月公司已停止与上海韬迪的销售业务。
综上,公司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与其发生各类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三)发行人是否系上海韬迪唯一或主要供应商、客户
股权转让后,发行人在上海韬迪供销业务占比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2021年度,发行人在上海韬迪供销业务占比均不超过10%,并非上海韬迪主要供应商、客户。
三、说明向上海韬迪(而非其他无关联供应商)采购产品以应对境外客户NINZA“多产品组合”销售策略的必要性、合理性。
NINZA系发行人位于越南的经销商客户,注册资本50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138万元,主要从事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NINZA主要向发行人采购“富勒”品牌键盘、鼠标产品,并经下层零售及分销渠道网最终销售给终端用户。为满足终端用户多样化的需求并保持品牌关注度,NINZA采用“多产品组合”的销售策略,故其采购呈现型号多,单一型号采购量差异较大的特点。2019年至2021年,公司向NINZA销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2,082.27 | 2,381.01 | 2,504.12 |
产品型号数(个) | 20 | 32 | 14 |
单一型号销售数量区间(PCS) | [320,357086] | [159,329680] | [385,358232] |
注:公司已于2021年底终止与上海韬迪的业务合作。
NINZA自2011年开始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双方合作多年。公司向上海韬迪(而非其他无关联供应商)采购产品以应对境外客户NINZA“多产品组合”销售策略的必要性、合理性参见本问题回复之“二、说明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仍与其发生产品购销等各类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充分分析公司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与其发生各类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发行人是否系上海韬迪唯一或主要供应商、客户。”之“(一)转让上海韬迪股权后仍与其发生产品购销等各类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之“1、采购业务”。
四、说明上海韬迪成立以来发行人对其投入的各种资源,上海韬迪运营资金的来源及设立后经营状况,分析转让对价的公允性,受让方孙广全、谭永玉的简历,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的关系,转让股权的会计处理方式及合规性,上海韬迪受让“富勒”品牌商标的资金来源。
(一)说明上海韬迪成立以来发行人对其投入的各种资源,上海韬迪运营资金的来源及设立后经营状况,分析转让对价的公允性
自上海韬迪成立以来,发行人未实缴出资。对外转让前,发行人与上海韬迪采用先货后款的方式进行交易,以销售货款作为营运资金。
上海韬迪定位为“富勒”品牌键鼠产品的境内销售平台。虽然公司向其提供了研发、生产、营销资源,但前述资源所产生的效益主要附加于“富勒”品牌价值之中,“富勒”商标在转让前一直为智迪科技所有。
上海韬迪设立于2014年11月,其设立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末/2018年度 | 2017年末/2017年度 | 2016年末/2016度 | 2015年末/2015年度 |
总资产 | 624.86 | 663.15 | 511.92 | 551.08 |
净资产 | -32.38 | -69.51 | -110.81 | -14.23 |
营业收入 | 4,697.91 | 3,528.05 | 3,156.75 | 4,947.31 |
净利润 | 37.13 | 41.30 | -96.58 | -14.23 |
审计情况 | 已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注:上海韬迪2015年开始实际经营
截至2019年8月末,上海韬迪净资产为7.17万元,鉴于公司未实缴对上海韬迪的出资,其他资源投入并未直接增加该公司价值,净资产较低,经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对价为0元,转让对价具有公允性。
(二)说明受让方孙广全、谭永玉的简历,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的关系
受让方孙广全、谭永玉的简历情况参见本问题回复之“一、说明转让上海韬迪股权时点上海韬迪的资产负债情况,自然人孙广全、谭永玉同意受让上海韬迪股份的合理性,孙广全、谭永玉受让股权后上海韬迪的经营状况”。
孙广全、谭永玉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说明转让股权的会计处理方式及合规性,上海韬迪受让“富勒”品牌商标的资金来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相关规定,公司处置持有的上海韬迪80%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处理,具体如下:
个别财务报表按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取得价款0元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0元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0元。
合并财务报表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处置股权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按照实际取得价款0元与处置股权对上海韬迪80%股权对应净资产金额5.74万元的差额确认投资亏损5.74万元。
股权转让后,上海韬迪受让“富勒”品牌商标的资金来源于其日常经营所得与股东投入。上海韬迪根据商标转让协议相关条款分期予以支付。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已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上海韬迪实际控制人孙广全,了解股权转让过程、上海韬迪经营情况等情况;
2、获取上海韬迪自设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
3、查阅上海韬迪及发行人的财务报表,论证股权转让时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4、查阅发行人采购、销售数据,分析与上海韬迪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5、获取股权转让前后向上海韬迪采购、销售的订单;
6、获取上海韬迪的采购及销售数据,确认发行人在其业务中所占比重;
7、获取受让人孙广全、谭永玉的简历;
8、核查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银行流水,确认上海韬迪转让后是否与其发生大额异常流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孙广全先生自2000年至今,专注于计算机配件及外设的销售,看好“富勒”品牌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承接“富勒”品牌键鼠的境内销售业务后需要一个公司主体运营,为保证业务的连续性,避免重新注册公司等程序性问题,孙广全作为上海韬迪原少数股东及运营主要负责人,协同其妻受让上海韬迪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向上海韬迪采购的产品主要销售给越南客户NINZA,需要支持其产品更新换代需求,若公司开发并维护新的产品,则供应商成本较高,因此出于供应链集约管理的考虑,发行人通过上海韬迪采购少量键盘及鼠标产品;上海韬迪作为销售型公司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为保证业务的连续性,上海韬迪继续向发行人采购键盘、鼠标产品;上述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发行人不是上海韬迪唯一或主要供应商、客户;
3、NINZA采用“多产品组合”的销售策略,采购型号多,单一型号采购量差异较大,公司需要继续支持其产品更新换代需求。由于发行人已放弃境内“富勒”品牌业务,不再分配研发资源用于开发“富勒”品牌的新产品,若公司开发并维护新的产品,则供应商成本较高,出于供应链集约管理的考虑,发行人通过上海韬迪采购“富勒”品牌产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4、鉴于公司未实缴对上海韬迪的出资,其他资源投入并未直接增加该公司价值,净资产较低,经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对价为0元,转让对价具有公允性。
5、受让方孙广全、谭永玉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转让股权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上海韬迪受让“富勒”品牌商标的资金来源于其日常经营所得与股东投入。
问题3.关于生产模式。根据申报材料:
(1)发行人业务经营模式以ODM模式为主。该模式下,发行人根据品牌商提出的初步产品概念、功能、外观、性能参数等的需求,负责提供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业务,由客户使用自己的品牌对外销售。
(2)为保证产品及时交付,发行人会综合考虑自有产能、人工和场地设施等条件,将生产过程中的注塑、SMT贴片等部分工序委外加工。
(3)发行人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采购环节涉及对前端供应资源的开发、评估、招标及竞价核价等。在部分产品的原材料选择上(如芯片、键盘开关),发行人存在单一来源采购或客户向发行人推荐供应商的情况。
请发行人:
(1)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产品研发设计环节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与其他相关方(如客户、其他研发设计单位等)的合作模式,产品研发支出、设计成果的分配机制。
(2)说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系ODM模式而非OEM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报告期内各类采购方式(如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客户向发行人推荐供应商等)的采购金额及占比,各类采购方式的形成背景及其对应的采购品类。
(4)针对芯片及键盘开关的采购,请结合行业格局进一步分析发行人对供应商的依赖性。
(5)说明在生产安排中对键盘、鼠标是否进行外协的主要考量因素,自主工序与发行人核心技术、专利权的对应关系,外协工序与行业惯例生产模式的匹配性。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产品研发设计环节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与其他相关方(如客户、其他研发设计单位等)的合作模式,产品研发支出、设计成果的分配机制。
(一)发行人在产品研发设计环节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发行人产品研发设计流程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在产品研发设计环节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如下表所示:
研发环节 | 研发步骤 | 工作内容 |
明确需求 | 客户提出初步需求 | 研发部根据客户提出的产品需求文件确定产品的总体技术路线和研发方向 |
与客户讨论确认 | 与客户沟通产品需求文件的细节,确认总体技术路线和研发方向与客户需求相匹配 | |
设计技术方案 | 产品结构设计 | 根据产品需求进行PCB设计,满足电子及固件团队的开发需要 |
电子方案设计 | 在结构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电子以及固件开发,实现产品功能,形成电子方案 | |
产品工艺评估 | 进行样品试制,评估产品工艺技术难度以及生产成本 | |
可靠性评估 | 评估产品可靠性及品质把控水平 | |
模具设计 | 根据产品需求及品质要求设计相应的模具 | |
产品报价 | 提供初版报价BOM表,得到客户同意后,成立专项组 | 在签署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客户确认后,成立专项组追加投入研发、生产资源 |
3D、PCB设计及优化 | 3D设计、优化 | 完成产品外观设计 |
PCB设计优化 | 优化PCB设计,降低生产成本 | |
试产验证 | 功能验证 | 验证试产品性能参数是否满足产品需求 |
设计验证 | 验证外观设计是否满足客户需求 | |
量产验证 | 验证生产工艺及品质水平是否达到量产标准 | |
确认方案 | 客户确认 | 根据客户反馈进行调整,确认最终技术方案 |
(二)与其他相关方(如客户、其他研发设计单位等)的合作模式在ODM模式下,客户提供需求说明书,公司向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到出货交付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在OEM模式下,由客户提供成熟的解决方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排产计划。发行人不存在与其他研发设计单位合作研发的情况。
(三)产品研发支出、设计成果的分配机制
一般情况下,产品研发支出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应在产品报价中考虑加成该部分支出。ODM模式下,公司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核心技术均为公司所有,不构成公司与客户的共有技术。产品技术方案的知识产权,例如外观设计、设计图等,所有权归属于客户。公司键盘和鼠标产品研发与生产均基于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和专利,客户知晓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二、说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系ODM模式而非OEM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ODM模式指自主设计制造(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是一种业务模式,即企业根据品牌商的产品规划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然后按品牌商的订单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销售给品牌商;OEM模式指原始设备制造(OriginalEquipment Manufacturer),即品牌商提供产品外观设计、图纸等产品方案,企业负责开发和生产等环节,根据品牌商订单代工生产,最终由品牌商销售。ODM模式以及OEM模式之间的主要差异点如下表所示:
项目 | ODM | OEM | 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成本构成 | 生产阶段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构成。产品研发阶段支出主要通过研发费用归集核算 | 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构成 | 80%以上的产品需要研发投入 |
生产流程 | 公司完成技术方案的开发并经客户确认后制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验证通过实施生产 | 公司自主开发、制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验证通过实施生产 | 80%以上的产品涉及研发设计过程,技术方案经客户确认后方可排期生产 |
研发内容 | 在产品具体技术方式,例如结构、电子方案等方面,进行设计、改良 | 根据实际生产工艺对原有方案进行必要调整,验证通过实施生产 | 80%以上的产品需要开发、改良技术方案,同时优化生产工艺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到出货交付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而非单一的生产加工,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系ODM模式而非OEM模式。
三、说明报告期内各类采购方式(如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客户向发行人推荐供应商等)的采购金额及占比,各类采购方式的形成背景及其对应的采购品类。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方式分为询价、客户推荐供应商以及单一来源采购三种,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询价 | 55,896.27 | 97.21 | 77,836.66 | 92.85 | 49,016.89 | 86.43 |
客户推荐供应商 | 823.19 | 1.43 | 5,274.10 | 6.29 | 6,651.18 | 11.73 |
单一来源采购 | 780.25 | 1.36 | 723.91 | 0.86 | 1,043.18 | 1.84 |
总计 | 57,499.71 | 100.00 | 83,834.67 | 100.00 | 56,711.25 | 100.00 |
(一)询价
报告期内,由于产品种类、型号数量较多,出于采购效率的考虑,发行人绝大多数原材料通过询价模式进行采购。在该采购模式下,由公司采购部门基于原材料类型及数量,并结合终端产品性能参数的要求,向2 家及以上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在报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交付能力及原材料品质确定供应商。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询价的流程以及相关人员职责范围进行严格规范,确保该方式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的公允性以及合规性。
针对PCB板、电阻以及纸箱包材等,其材料标准化程度较高,出于品质一致性的考虑,发行人通过招标模式确定各标准规格的主力供应商,后续采用询价模式进行具体原材料型号的采购。
(二)客户推荐供应商
下游客户为降低产品成本存在向发行人推荐供应商的情况,发行人综合比较价格、品质等因素,评估是否纳入供应链体系。此外,发行人部分产品型号定制化程度较高,涉及的电子元器件通用程度较低或订单数量未达到足够的规模,为了发挥集中采购的成本优势,由客户根据其需求规划推荐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
发行人个别型号的电竞键盘产品使用的键盘按键开关系下游客户与供应商合作开发形成,在此合作专利保护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采购渠道,系单一来源采购,该类采购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未超过2%。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询价方式采购原材料,其他采购方式下金额占比较小。
四、针对芯片及键盘开关的采购,请结合行业格局进一步分析发行人对供应商的依赖性。
(一)芯片采购
1、芯片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芯片类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 公司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同类原材料采购比例 |
大联大 | 4,081.41 | 40.14% | |
深圳市匠盟科技有限公司 | 1,241.54 | 12.21% | |
安富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1,226.29 | 12.06% | |
伯东国际通商股份有限公司 | 715.39 | 7.04% | |
茂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565.70 | 5.56% | |
合计 | 7,830.32 | 77.00% |
2021年度 | 大联大 | 6,552.78 | 40.72% |
深圳市匠盟科技有限公司 | 1,769.27 | 11.00% | |
安富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1,603.24 | 9.96% | |
艾坦斯科技有限公司 | 1,093.16 | 6.79% | |
茂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900.64 | 5.60% | |
合计 | 11,919.09 | 74.07% | |
2020年度 | 大联大 | 4,201.07 | 39.46% |
深圳市匠盟科技有限公司 | 1,261.72 | 11.85% | |
茂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60.60 | 9.96% | |
艾坦斯科技有限公司 | 871.4 | 8.19% | |
伯东国际通商股份有限公司 | 640.44 | 6.02% | |
合计 | 8,035.23 | 75.48% |
注:大联大包括诠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友尚香港有限公司、大联大商贸(深圳)有限公司;安富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包括新加坡商安富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向大联大采购芯片占比较高,主要系其代理销售原相、恩智浦以及安世等多个芯片品牌。大联大为亚洲和中国第一大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技术支持、仓储物流与芯片电子商务等增值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单一芯片品牌或者单一经销商形成重大依赖。
2、芯片市场供需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人生产键盘、鼠标过程中所使用的芯片主要为主控、电源以及传感器芯片,其制程均超过20nm,同类型芯片还应用于智能手环、平衡车等下游领域,供应相对稳定。一方面,键盘、鼠标产品在研发阶段通常存在多个芯片方案备选,不同品牌的芯片可以相互代替;另一方面,绝大多数芯片品牌拥有多家授权代理商,采购来源不唯一。因此,发行人对单一品牌、单一芯片供应商依赖性较低。
2020年下半年起,受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复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面临部分型号芯片交付周期延长造成的临时性芯片供给紧张的情形。上述情况仅涉及6个产品型号,对应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不足7%;2022年度,芯片短缺情况有所缓解。
对于长期供应紧张的芯片,发行人制定以下措施以降低芯片短缺对公司业务
发展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底至今,公司为应对消费电子行业上游原材料供应紧缺的情况,大量储备芯片等原材料;
(2)发行人研发部门提出替代芯片方案,报送客户确认后进行方案切换;
(3)发行人提请下游客户协助推动原厂交付。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对单一品牌、单一芯片供应商重大依赖的情况,上游芯片交付周期延长对发行人业务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键盘开关采购
1、键盘开关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键盘开关类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 公司名称 | 采购金额 | 同类占比 |
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 | 3,109.45 | 47.11% | |
樱桃 | 1,628.85 | 24.68% | |
惠州佳达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17.02 | 13.89% | |
东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 | 915.01 | 13.86% | |
欧姆龙香港有限公司 | 29.97 | 0.45% | |
合计 | 6,600.30 | 100.00% | |
2021年度 | 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 | 4,572.88 | 36.53% |
密斯特 | 4,375.21 | 34.95% | |
樱桃 | 2,052.55 | 16.40% | |
惠州佳达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28.99 | 5.82% | |
东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 | 569.68 | 4.55% | |
合计 | 12,299.30 | 98.25% | |
2020年度 | 密斯特 | 5,992.38 | 61.55% |
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 | 2,171.69 | 22.31% | |
惠州佳达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48.18 | 10.77% | |
樱桃 | 391.30 | 4.02% | |
欧姆龙香港有限公司 | 69.07 | 0.71% |
合计 | 9,672.62 | 99.36% |
注:樱桃包括:Cherry Europe GmbH、CHERRY ELECTRONICS (HONG KONG)COMPANY;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包括:铨泰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东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包括:艾凯华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采购键盘开关种类为樱桃品牌的按键开关cherry轴,密斯特有限公司、固宁香港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均系其经销商。报告期内,cherry轴供求情况稳定。
2、键盘开关市场供需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机械键盘产品具有反馈性强、全键无冲、维修成本较低等优点,每个按键均有独立的机械触点开关,按键利用柱型弹簧提供的回弹力控制开关,从而达到按键的触发。键盘开关的质量将直接影响机械键盘的输入体验,是键盘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市场上存在多个品牌的机械键盘按键开关。德国樱桃品牌键盘开关创始于1983年,压力克数、键程等性能参数处于领先地位,其产品用户体验较好,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近年来,国产键盘开关制造技术迅速发展,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制造的TTC轴、东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制造的BOX轴及惠州佳达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Gateron轴不断缩小与cherry轴的差距,凭借其价格优势及快速响应能力成功切入罗技等世界知名计算机外设品牌商的供应体系中。报告期内,公司针对cherry轴与国产键盘开关的采购金额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cherry轴 | 24.68% | 51.35% | 65.57% |
国产键盘开关 | 75.32% | 48.65% | 34.43% |
综上,发行人主要采购的键盘开关为德国樱桃所产的cherry轴,供应较为稳定,未出现短缺的情况,公司拥有多个采购渠道,对单一经销商不构成重大依赖;此外,目前国产键盘开关已能够满足知名计算机外设品牌商的产品性能要求,且存在多种国产键盘开关方案,不存在依赖单一键盘开关供应商的情况。
五、说明在生产安排中对键盘、鼠标是否进行外协的主要考量因素,自主工序与发行人核心技术、专利权的对应关系,外协工序与行业惯例生产模式的匹配
性
(一)说明在生产安排中对键盘、鼠标是否进行外协的主要考量因素发行人采用外协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注塑、SMT贴片环节的半成品。公司在生产安排中对是否进行外协的主要考量因素如下:
公司在接到销售订单后,资材部明确实际生产需求,结合机器设备、人工、产线等资源要素情况进行优化排布,形成具体生产计划。为保证产品及时交付,公司会综合考虑自有产能、人工和场地设施等条件,对比产品要求和外协厂商的生产能力,将部分标准化程度较高、生产工艺较为简单的注塑、SMT贴片半成品委托外协厂商进行生产。注塑、SMT贴片属于资本密集型工序,生产工艺较为成熟,对于部分标准化程度较高的生产工艺,市场上可选供应商较多,公司可根据产品需求灵活切换外协供应商,实现自有产能的必要补充。
(二)说明自主工序与发行人核心技术、专利权的对应关系
公司已打造覆盖键盘、鼠标产品从研发设计到生产交付全流程的自主工序体系,不存在主要工序完全外协的情况,公司自主工序与核心技术、专利权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自主工序 | 核心技术 | 知识产权 |
注塑 | 键帽整板注塑并插入键盘上盖工艺 | 双色封闭字符键帽及键帽制备模具等54个专利 |
贴片 | - | 具有防水功能的机械键盘专利 |
插件 | 无线产品测试技术 | 一种插件机构等7个专利 |
组装 | 光磁微动技术、Hall sensor磁轴技术、机械键盘检测技术、接收器自动化组装/测试工艺、鼠标PCBA 按键功能与RF测试工艺、鼠标克力测试技术 | 机械键盘自动组装生产线的吸附装置等69个专利 |
(三)说明外协工序与行业惯例生产模式的匹配性
发行人针对注塑、SMT贴片等工序进行部分外协,实现对自有产能的必要补充,同行业可比公司外协工序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行业可比公司 | 主营产品 | 外协工序 |
传艺科技 | 笔记本电脑键盘薄膜开关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电脑键盘及周边产品、纹理膜等手机零部件 | 贴胶、组装、电镀 |
佳禾智能 | 耳机、音频线、音箱和耳机部品 | 注塑、喷油、线材加工、PCBA加工 |
朝阳科技 | 耳机和电声产品配件 | 插线类脱皮、浸锡、焊插针、包装 |
显盈科技 | 信号转换拓展产品 | SMT贴片、双倍线加工、成品组装 |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
为缓解临时性大额订单所造成的产能瓶颈问题,ODM企业会将部分工艺简单、技术成熟、资本密集或者劳动力密集型工序委外生产。发行人外协工序主要为注塑以及SMT贴片工序,依赖于注塑、贴片机械设备,属于资本密集型工序,技术难度要求不高,与行业惯例生产模式相匹配。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已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研发业务负责人,了解研发环节具体的工作内容、研发成果的分配机制、与其他相关方的合作模式等情况;
2、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关于研发设计的相关规定;
3、查阅客户向发行人提供的FAQ需求说明文件;
4、获取报告期内各类采购方式(如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客户向发行人推荐供应商等)的采购金额及占比数据;
5、访谈发行人采购业务负责人,了解各类采购模式的形成背景、外协的主要考量因素;
6、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了解其外协工序及考量因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在产品研发环节主要进行产品结构以及电子方案的研发设计;发
行人不存在与其他研发设计单位合作研发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产品研发支出由公司承担,ODM模式下公司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核心技术均为公司所有。
2、发行人向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到出货交付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而非单一的生产加工,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系ODM模式而非OEM模式。
3、由于产品种类、型号数量较多,出于采购效率的考虑,发行人主要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符合实际业务发展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单一芯片品牌或者单一经销商形成重大依赖;发行人主要采购的键盘开关为德国樱桃所产的cherry轴,供应较为稳定,未出现短缺的情况,存在多个采购渠道,对单一经销商不构成重大依赖。
5、发行人在生产安排中主要基于产能、产品要求以及工艺难度考虑是否外协;发行人已打造覆盖键盘、鼠标产品从研发设计到生产交付全流程的自主工序体系,不存在主要工序完全外协的情况,自主工序与核心技术、专利权相匹配,外协工序符合行业惯例生产模式。
问题4.关于核心技术。根据申报材料:
(1)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主要体现在研发设计创新、生产技术工艺创新两个方面。研发设计方面,发行人已形成覆盖鼠标微动、驱动软件等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生产技术工艺创新方面,发行人在行业内率先开发了模具智能制造系统和FAPP全自动化键盘生产线,并持续推进鼠标组装、机械键盘组装等环节的自动化升级。
(2)发行人说明,模具智能制造体系通过运用物联网、自动化等技术实现模具的稳定性、成型周期、胶料消耗等维度上的最优化;FAPP全自动键盘生产线可实现键盘从模具注塑到键帽插配环节的自动化成型,避免人工作业带来的多种问题,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和良品率。
(3)根据公开信息,模具制造是键盘、鼠标生产制造中的必要工序,但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其“率先”开发的“模具智能制造系统”与行业一般模具制造模式相比的先进性论述不够充分。
(4)发行人所称FAPP(即Flexible Automated Production Processes)是指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系统。机器人自动化生产是一种广泛应用的生产技术,而将其称为“FAPP”的表述方式除发行人使用外,较少出现在其他公开信息中。部分公开信息中可见将FAPP解释为Fuhlen(即“富勒”,系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对外转让的自主品牌) Automated Production Processes的表述。
(5)发行人共有12项核心技术,发行人对技术先进性进行了分析,但对相关技术与竞争对手技术水平、行业通用技术水平差异的分析不够充分。
请发行人: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的要求,结合行业技术水平和对行业的贡献,进一步分析发行人相较于竞争对手、行业平均水平的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2)说明模具智能制造系统、FAPP的具体含义与一般模具制造工序、一般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系统的区别,发行人持续推进鼠标组装、机械键盘组装等环节自动化升级的具体体现。
(3)结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十条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申报材料中“率先”“最优化”等相关表述的客观性、将部分行业通用技术(如机器人自动化生产)采用相对不常见的表述方式的可理解性,并作必要的补充、修订。
(4)结合前述内容,对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论证进行必要的补充、修订。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的要求,结合行业技术水平和对行业的贡献,进一步分析发行人相较于竞争对手、行业平均水平的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键盘、鼠标产品相关技术的创新性和产品生产、检测工艺的先进性等方面。
(一)键盘、鼠标产品相关技术的创新性
公司自主研发的键盘、鼠标产品相关技术创新性特征已补充披露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相关应用产品 | 技术来源 | 相关知识产权 |
1 | 光磁微动技术 | 公司光磁微动技术利用光学原理降低了鼠标的按键触发时间,鼠标反应速度可达20微秒。通过光学原理还能有效减缓鼠标的氧化速度和避免杂讯的产生,减少双击或多击现象,提升用户体验。此外,该技术以磁铁作为动力源,可独立调节每一颗开关的克力和手感,满足终端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相较行业其他光学微动技术,本技术解决了影响手感的空行程问题,且具有可自主调节开关手感的特点。 | MG623U、MG627U、MG630U、MG636U、MG671U等游戏鼠标 | 自主研发 | 一种光磁开关ZL201820234616.9/ZL202021767968.4; 一种按键及鼠标ZL201520153978.1 / ZL201510120071.X; KEY AND MOUSE US9983694B2; 折射型精准光磁微动开关及鼠标ZL201621487038.7; 一种光磁微动开关ZL201621486369.9; 一种具有可调力的电磁开关装置ZL202023300872.X |
2 | 云驱动技术 | 公司云驱动技术将驱动软件模块化,实现多数功能共享,大幅缩短软件开发时间,提高维护效率。该驱动软件支持多种常见操作系统,可集成USB/2.4G/BT/HID协议,支持多设备同时接入。在该驱动软件上,用户设置实时生效,并可自动同步到不同的设备中。 行业内大多数品牌依然采取一个产品对应一个驱动的模式,本技术兼容性较高,同一品牌的不同设备使用同一驱动,进一步减少用户设置时间,降低开发成本。 | K500等机械键盘;M300、M500、M600等游戏鼠标;K300薄膜式游戏键盘 | 自主研发 | BlasoulCloud Gaming Mouse 驱动软件[简称:BlasoulCloud软件] V1.0 2018SR827550; GT300 Gaming Mouse 驱动软件[简称:GT300软件]V1.0 2018SR826713 |
3 | 高效节能无线通信协议 | 该技术采用高效节能的无线通信协议,实时扫描频道,选择最佳路径,让MCU有足够的时间进入睡眠模式,从而满足电竞游戏系列无线键鼠产品低延时、低功耗的要求。 行业内一般无线协议为了满足电竞产品的低延时要求,MCU一直保持全速运作状态,无法进入睡眠模式减少功耗。 | M600游戏鼠标 | 自主研发 | 支持虚拟键入的单视口家庭多媒体控制器 ZL201621468565.3; MG400U有线无线鼠标软件[简称:MG400U]V1.0 2016SR317930 |
4 | 蓝牙低功耗(BLE)技术 | 该技术是低成本、低能耗、短距离及可双向交互的无线技术,使用自适应跳频原理,采用检验码功能来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和保密性,在2.4GHz频段工作,有效降低能耗。 行业内由于兼容性问题一般还是采用经典蓝牙技术,无法做到降低能耗。 | S200蓝牙加2.4G机械键盘、M600有线加2.4G加蓝牙游戏鼠标、KB200E有线加蓝牙商务键盘、M230B蓝牙办公鼠标、M217蓝牙加2.4G办公鼠标 | 自主研发 | 一种实现蓝牙鼠标、蓝牙键盘和蓝牙耳机同时工作的装置 ZL202120098595.4;一种三用USB外设装置ZL201820235800.5 |
5 | USB/2.4G/蓝牙三模技术 | 该技术集成USB/2.4G/BLE三种通信技术,支持多种模式,可随意切换到不同设备和使用场景。三种工作模式存在差异化的功能特点,其中USB模式可满足“边用边充”需求,上报时间间隔可缩至1毫秒;2.4G在满电情况下续航时间可达200小时,切换成8毫秒延迟的省电模式可进一步延长续航时间;蓝牙模式更为节能,且解决了应用于不同系统所存在的兼容性问题。 行业大多数三模产品主要采用一颗含USB接口的MCU配合一颗无线IC的双处理器技术实现路径,元器件较多,软件更新逻辑较为复杂,存在部分功能无法更新的风险。本技术采 | W200机械键盘、W300机械键盘、M600游戏鼠标 | 自主研发 | 一种三用USB外设装置 ZL201820235800.5 |
用单MCU的技术实现路径,成本较低,软件更为便捷。 | |||||
6 | Hall sensor磁轴技术 | 该技术通过MCU对采样值进行校正和设定比例,解决磁铁间相互干扰、磁场过饱和的问题,保证产品稳定性,实现最高可达14bit的解析度,有效提升开关分辨率。此外,该技术通过在固件处理过程中加入抗干扰算法解决电磁场带来的杂讯。 行业多数采用类似技术的磁轴键盘只有一个触发节点,不可调节。本技术利用Hall sensor的线性输出特性,实现开关多段输出可调的功能,支持用户利用驱动自主调节触发点,适应其个人输入习惯。 | KG862U-A机械键盘 | 自主研发 | - |
7 | 无线低功耗技术 | 该技术采用自定义的无线通信协议,提高传输效率以达到节能目的。该技术采用算法压缩无线包中有效数据,缩短数据包长度,减少发送时间,并在转换过程中驱动MCU处理耗时较短的任务,减少实际工作时间,提高处理效率,最大程度降低能耗。 行业绝大多数无线低功耗鼠标一节电池可以支持一年的使用,利用本技术的鼠标一节电池的使用寿命最多可达三年。 | MB601办公鼠标 KG863W键盘 | 自主研发 | KG863W无线键盘软件[简称:KG863W软件]V1.0 2020SR1743473 |
(二)键盘、鼠标产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
相对于手工打油、上盖插入以及组装等传统生产工艺,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动组装机械键盘键帽工艺、键帽整板注塑并插入键盘上盖工艺、接收器自动化组装/测试工艺以及键盘上盖键孔自动打入润滑油工艺尚未在行业内大规模普及。公司在多年积累的经验基础上,通过研发自动化技术取代手工作业,提升生产效率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三)键盘、鼠标产品检测技术的先进性
相对于传统的手工检测技术,公司通过定制固件与开发软件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检测环节的自动化程度,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检测误差,有效提高产品良品率,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品质管控优势。行业内大多数公司未形成软硬件相结合的自动化检测体系,产品质量管控与公司存在一定差距。
综上所述,发行人持续自主研发的键盘、鼠标产品相关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特征;自主研发的生产、检测工艺与行业传统工艺相比存在一定优势。
二、说明模具智能制造系统、FAPP的具体含义与一般模具制造工序、一般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系统的区别,发行人持续推进鼠标组装、机械键盘组装等环节自动化升级的具体体现。
(一)说明模具智能制造系统与一般模具制造工序的区别
公司的模具智能制造系统,基本实现了模具的智能化设计、自动化制造、自动化排产,部分模具达到无人化生产的水准,有效缩短了模具开发周期,提升了生产效率。以公司自身为例,公司使用模具智能制造系统前后模具开发周期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模具智能制造系统 | 模具开发周期 | 产品开发周期 | 运营成本 |
应用前 | 45-60 天 | 100-150 天 | - |
应用后 | 20-30 天 | 60-100 天 | 降低约 30% |
模具智能制造系统通过集成SAP、MES和PDM系统,将信息化系统与定制化开发的硬件相结合,运用物联网和自动化技术实现无人化生产,成品经过三
坐标测量机自动检测。相较于一般模具制造中相互独立的工序,模具智能制造系统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一体化生产检测流程,减少人为干预,提升模具精密度,确保品质稳定性。此外,公司建立模具数据库,借鉴既往经验,提升模具设计、成本管理的数字化程度,缩短成型周期并降低胶料消耗。
(二)说明FAPP与一般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系统的区别
FAPP系公司自主开发的用于键盘生产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系统,专注于薄膜键盘领域,定制化程度较高,与一般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系统对比情况如下:
相比一般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系统,公司自主研发的FAPP全自动键盘生产线覆盖多个生产环节,专门为薄膜键盘产品定制设计,针对性较强;贯穿整个生产流程,与产品生产流程的融合度较高;键帽实现从原料加工、成型、打油、组装的全程无人作业,集成化水平较高;通过更换抓取底板即可支持多品牌多规格的薄膜键盘产品,兼容性较强。FAPP全自动键盘生产线不仅有效减少劳动力成本,提升产品品质;亦能够避免传统手工组装方式的操作偏差,保证不同批次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三)说明发行人持续推进鼠标组装、机械键盘组装等环节自动化升级的具体体现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推进键盘、鼠标制造流程的自动化改造,具体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机械键盘组装 | 18.24 | 193.31 | 233.10 |
鼠标组装 | 11.21 | 18.40 | 10.60 |
其他 | 288.99 | 208.11 | 22.00 |
总计 | 318.44 | 419.82 | 265.70 |
除用于薄膜键盘产品生产的FAPP全自动键盘生产线外,发行人通过定制化开发或外购平衡座自动组装机、砝码式自动测试机、自动插轴机、键帽披锋处理机以及键帽压合机等一系列自动化设备,不断提升机械键盘产品生产的自动化程度。以键帽披锋处理自动化项目为例,发行人根据长期的生产经验积累,将实际
生产工艺与自动化技术相结合,自主设计制造键帽披锋处理机,使得该工序操作人员减少75%。目前,发行人机械键盘生产自动化程度在内资计算机外设制造商中处于领先地位。
鼠标组装工艺相对简单,发行人主要对插件、按键测试环节进行自动化改造。
三、结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十条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申报材料中“率先”“最优化”等相关表述的客观性、将部分行业通用技术(如机器人自动化生产)采用相对不常见的表述方式的可理解性,并作必要的补充、修订。
发行人自主研发的模具智能制造系统相较传统的模具制造工序存在一定优势,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获悉其他中小型模具制造商不存在类似的系统,产品质量、价格深受客户认可,因而使用“率先”、“最优化”等表述。但由于缺乏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无同行业公司公开的技术可比信息,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材料已删除技术先进性的相关表述。
发行人自主研发的FAPP全自动键盘生产线实现了薄膜键盘主要生产环节的无人化生产,相较传统的手工作业具有效率及品质优势,根据不同产品型号、规格可灵活切换,将其英文名称命名为Flexible Automated ProductionProcesses更为准确。但出于自主品牌宣传的目的,公司曾将其命名为FuhlenAutomated Production Processes。2019年8月,发行人决定放弃国内自主品牌业务。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已将FAPP修改为自动化键盘生产线。
四、结合前述内容,对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论证进行必要的补充、修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四)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之“1、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之“(2)生产技术工艺创新”补充披露:
公司主要通过ODM模式向国际知名计算机及外设品牌商销售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由于不同客户对产品定位的不同,产品个性化定制特性显著。公
司不断提升自身柔性化生产能力,在充分满足大批量订单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上,兼顾小批量、多种类订单柔性生产。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垂直整合了键盘、鼠标开发制造的绝大部分工序,并以多年的生产实践经验为基础,围绕生产制造智能化、自动化的战略目标,全方位整合多系统软硬件技术,自主开发了计算机外设键鼠行业先进的全自动生产线和模具智能制造体系,实现了键盘由模具注塑到键帽插配一次成型。相比一般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系统,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动化键盘生产线覆盖多个生产环节,专门为薄膜键盘产品定制设计,针对性较强;贯穿整个生产流程,与产品生产流程的融合度较高;键帽实现从原料加工、成型、打油、组装的全程无人作业,集成化水平较高;通过更换抓取底板可支持多品牌多规格的薄膜键盘产品,兼容性较强,灵活可切换。自动化键盘生产线不仅有效减少劳动力成本,提升产品品质;亦能够避免传统手工组装方式的操作偏差,保证不同批次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公司自主开发的模具智能制造系统,基本实现了模具的智能化设计、自动化制造、自动化排产,部分模具制造可实现无人化制造,有效缩短了模具开发周期,提升了生产效率。模具智能制造系统通过集成SAP、MES和PDM系统,将信息化系统与定制化开发的硬件相结合,运用物联网和自动化技术实现无人化生产,成品经过三坐标测量机自动检测。相较于一般模具制造中相互独立的工序,模具智能制造系统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一体化生产检测流程,减少人为干预,提升模具精密度,确保品质稳定性。此外,公司建立模具云计算数据库,借鉴既往经验,提升模具设计、成本管理的数字化程度,缩短成型周期并降低胶料消耗。此外,公司持续推进鼠标组装、机械键盘组装、双色键帽键盘生产组装、检测等环节的自动化升级,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已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研发业务负责人,了解核心技术具体细节及先进性表征;
2、访谈发行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了解模具智能制造系统的具体信息及先进性体现,FAPP全自动键盘生产线的具体信息及命名由来;
3、查阅发行人自动化项目文件,统计发行人自动化项目的金额投入;
4、查阅其他上市公司类似模具制造系统、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系统的相关表述。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的要求,结合行业技术水平和对行业的贡献,补充分析发行人相较于竞争对手、行业平均水平的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2、模具制造系统相较一般的模具制造程序信息化集成度较高,软件开发与硬件设计相结合,部分模具可实现无人化生产,整个模具制造流程自动化程度较高。
相比一般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系统,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动化键盘生产线覆盖多个生产环节,专门为薄膜键盘产品定制设计,针对性较强;贯穿整个生产流程,与产品生产流程的融合度较高;键帽实现从原料加工、成型、打油、组装的全程无人作业,集成化水平较高;通过更换抓取底板可支持多品牌多规格的薄膜键盘产品,兼容性较强。
公司持续推进鼠标组装、机械键盘组装、双色键帽键盘生产组装、检测等环节的自动化升级,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
3、发行人自主研发的模具智能制造系统相较传统的模具制造工序具有诸多优势,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确认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类似的系统,产品质量、价格深受客户认可,客户订单不断增长,因而使用“率先”、“最优化”等表述。但由于缺乏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无同行业公司公开的技术可比信息,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材料已删除技术先进性的相关表述;发行人自主研发的FAPP全自动键盘生产线实现了薄膜键盘主要生产环节的无人化生产,相较传统
的手工作业具有效率及品质优势,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将FAPP修改为自动化键盘生产线。
4、发行人已结合前述内容,对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论证进行必要的补充、修订。问题5.关于关联交易。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关联方珠海卡柏、北海胜联的采购额合计分别为1,828.32万元、2,748.85万元、2,681.21万元、682.8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0%、6.78%、4.73%、3.75%,主要采购内容为PCB导电薄膜及线材。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珠海卡柏、北海胜联采购PCB导电薄膜的平均单价分别为2.19元、2.25元、2.30元、2.28元。发行人用以比较关联采购价格公允性的非关联方仅有东莞市鑫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购PCB的平均单价为0.96元、1.33元、1.58元、1.55元,低于向关联方的采购价格。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和田餐饮支付的餐费金额分别为314.40万元、349.76万元、387.04万元和105.22万元,主要系和田餐饮向发行人员工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发行人以约定的餐费标准按人次与和田餐饮结算。发行人说明,由于员工数量增多且逐年适当提高员工餐费标准,餐费支付金额逐年增加。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智迪实业(谢伟明、黎柏松控制)及其他多名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情形,其中2018年度、2019年度,发行人向智迪实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借入资金2,500.00万元、2,10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实际控制人,且实际控制人对智迪实业的借款利率大幅高于智迪实业对发行人的借款。
请发行人:
(1)进一步拓展对比供应商范围(或选取其他合理方式),说明向关联供应商采购PCB导电薄膜价格的公允性。
(2)结合所处珠三角地区PCB、线材等原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如产业规模、市场成熟程度等),进一步分析向关联方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
(3)说明将关联供应商替代为非关联方对发行人的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可行性。
(4)说明发行人选取向关联方和田餐饮采购食堂服务的必要性、合理性,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5)说明报告期内关联方采购规模未明显下降的原因,与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在《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所作承诺是否存在矛盾。
(6)说明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发生的主要背景,智迪实业的自身经营状况及其与发行人发生持续发生资金拆借的合理性,发行人对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整改情况。
(7)针对发行人向智迪实业借款,请进一步说明2018年和2019年的借款利率、智迪实业的资金来源,实际控制人对智迪实业的借款利率大幅高于智迪实业对发行人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采购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租车服务、销售商品、租出厂房宿舍、收取水电物业费用、拆出拆入资金、通过关联方个人账号收付款等多项关联交易及其合理性的关注情况,对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的关注情况,所采取的具有针对性的核查(审计)程序。
回复:
一、进一步拓展对比供应商范围(或选取其他合理方式),说明向关联供应商采购PCB导电薄膜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导电薄膜采购金额分别为1,126.31万元、1,226.12万元和1,085.49万元。因公司使用导电薄膜的键盘产品新品较少,主要型号的存量产品保持基本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导电薄膜采购量仅小幅增加,故公司未开发多家供应商同时供货,公司实际发生采购PCB导电薄膜的供应商中非关联供应商包括东莞市鑫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璞瑞达薄膜开关技术有限公司。
由于导电薄膜属于定制化产品,市场上无同类产品公开报价。为保证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对于新型号的导电薄膜,公司采用询价的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对于存量型号的导电薄膜,公司在原材料价格明显变动的情况下,公司针对主要型号的导电薄膜进行重新询价。2022年开始,公司已禁止关联方参与新型号的导电薄膜和线材的询价。2017年至2021年,上述不同情况下,公司导电薄膜询价情况如下:
项目 | 数量 | 非关联方报价较高型号占比 | 平均价格差异率 |
新型号询价 | 23 | 56.52% | 1.02% |
存量型号询价 | 60 | 80.00% | 5.45% |
如上表所示,公司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同类型产品因各自生产成本差异,关联方报价和非关联方报价有所不同,但未出现关联方报价持续偏高或持续偏低的情况,且价格差异不大。公司向关联供应商采购PCB导电薄膜价格基于市场化询价结果,交易价格公允。
二、结合所处珠三角地区PCB、线材等原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如产业规模、市场成熟程度等),进一步分析向关联方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
对于计算机外设产品制造行业而言,随着全球电子信息生产基地从日本、韩国、台湾逐步转移至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大量知名厂商迅速涌入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推动了周边配套行业的发展,区域内对于PCB板、包材类、线材、五金等辅助材料拥有较充足的原材料供应能力。但是,国内劳动力成本亦逐步上升,产业呈现出向劳动力更为低廉区域转移的趋势。在此背景下,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下:
(一)珠海市相关原材料供应商稀缺,关联供应商具有距离优势
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虽地处珠三角地区,但电子信息产业链配套较东莞市、深圳市等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以PCB导电薄膜为例,截至2021年末,通过“企查查”搜索经营范围包含“导电薄膜”、“薄膜开关”的企业,搜索结果显示广东省共54家存续企业,除珠海卡柏外,全部位于东莞市和深圳市。从区位优势来看,公司向珠海卡柏采购在运输时间和运输费用上具有一定优势。
此外,上述部分供应商所生产的导电薄膜主要应用领域为工业控制、家用电器、医疗器械等领域,并非专业的键盘导电薄膜供应商。
(二)基于采购规模因素,部分供应商无法保证稳定供应
公司创立于1996年,一直从事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直至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突破3亿元。但在过去多年经营中,因相关订单规模不大、原材料技术要求不高,但产品型号较多,公司难以取得大型供应商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开发多家供应商亦无法实现规模化采购降低成本的目标。虽然公司周边区域产业链配套较为完善,但开发长期稳定合作的供应商亦面临较大难度,公司曾出现发出新品询价需求,供应商不响应的情况;或在供应商生产资源紧张期间因采购批量有限,导致服务优先级滞后的情况,对公司正常出货造成不利影响。
除区位距离因素外,珠海卡柏、北海胜联和公司规模相对匹配,双方已合作多年,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够满足公司供货数量和供货速度的需要。报告期内,珠海卡柏及北海胜联在品质、交期、配合度、成本(6:4:1:1)等因素的综合评分中长期处于同类供应商中领先位置。公司向珠海卡柏、北海胜联采购的PCB、线材亦得到富士通、樱桃、华硕等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并主要应用于上述品牌的键鼠产品。
三、说明将关联供应商替代为非关联方对发行人的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可行性
(一)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主要交易内容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珠海卡柏 | PCB、线材 | 1,000.01 | 1,567.98 | 1,515.21 |
北海胜联 | PCB、线材 | 624.61 | 978.86 | 1,166.00 |
上海韬迪 | 鼠标、键盘 | - | 36.49 | 92.01 |
合计 | 1,624.62 | 2,583.33 | 2,773.22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原材料的交易额分别是2,773.22万
元、2,583.33万元和1,624.62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4.59%、2.74%和2.06%,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89%、3.08%和2.83%。报告期内,关联采购的金额先增后降,整体占比较小且逐年下降,对发行人影响不大。PCB导电薄膜和线材的生产需要开发模具,对质量稳定性有一定的要求。而开发模具耗时较长,开模费用较高,产品生产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才具备成本竞争优势,但是公司采购订单有单笔订单量小的特点,供应商的切换成本较高。为进一步降低关联采购的金额和占比,公司已主动采取措施对关联供应商进行替代,具体措施如下:
1、PCB导电薄膜和线材
因该类原材料随产成品已经过多轮测试验证工作,为保证产成品的品质一致性,同时避免由于切换供应商可能导致的原材料品质和交期不稳定的情况,公司采取逐步替代的方式,具体措施如下:
(1)禁止关联方参与新型号的导电薄膜和线材的询价;
(2)从关联方采购的导电薄膜和线材型号如果存在备份供应商,则切换至由备份供应商供应,如果不存在备份供应商,则导入非关联供应商逐步进行切换;
(3)扩大备选供应商范围,为保持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性,公司已在2022年新导入导电薄膜、线材供应商各1-2家。
考虑到原材料重新测试验证、采购距离和采购数量的原因,公司在切换供应商初期可能面临采购成本小幅增加的情况,但由于公司采取逐步切换的方式,预计切换供应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鼠标、键盘产品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已停止向上海韬迪进行采购,原业务规模极小,停止采购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向关联方支付餐费
目前,公司所处珠海市金鼎工业园内存在多家企业餐饮服务供应商,公司已与其中多家进行接触,了解其配餐服务情况及客户评价情况。根据公司与珠海和
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田餐饮”)签订的《饭堂承包合同》,合作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2022年4季度进行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招标,在不降低员工餐饮服务标准的情况实现平稳切换。
四、说明发行人选取向关联方和田餐饮采购食堂服务的必要性、合理性,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一)向关联方和田餐饮采购食堂服务的必要性、合理性
和田餐饮为伍伟扬之弟媳田世玲持股100%的企业,伍伟扬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谢伟明的朋友,报告期内曾代发行人持有子公司阳东联智的股权,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珠海和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2016年,公司搬迁至新厂房,公司将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更换为和田餐饮,主要原因为:公司所处珠海市金鼎工业园远离珠海市区,2016年时可稳定为公司大量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且具有一定卫生条件的企业较少,鉴于原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菜品质量无法得到员工认可,田世玲及其配偶具备经营餐饮服务机构的经验,公司将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更换为和田餐饮。
(二)向关联方和田餐饮采购食堂服务的采购价格公允性
根据公司与和田餐饮签订的《饭堂承包合同》,2018年-2019年,公司基本工作餐标准为8元/人/餐,其中员工自理5元/餐,公司补贴3元;2020年-2022年,公司基本工作餐标准为10元/人/餐,其中员工自理5元/餐,公司补贴5元;公司如需和田餐饮提供其他的餐饮服务,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公司补贴部分按实际就餐人数,以月结方式支付于和田餐饮。
上述餐饮标准与同地区内其他制造业公司基本工作餐标准无重大差异。和田餐饮承包公司食堂前,公司与原非关联餐饮服务供应商约定的基本工作餐标准为7元/人/餐,其中员工自理5元/餐,公司补贴2元。随着物价的上涨,为保证员工利益,公司逐步上调了基本工作餐标准,上调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
综上,公司向关联方和田餐饮采购食堂服务的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五、说明报告期内关联方采购规模未明显下降的原因,与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在《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所作承诺是否存在矛盾
(一)报告期内关联方采购规模未明显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原材料的交易额分别是2,773.22万元、2,583.33万元和1,625.56万元,整体占比较小且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向和田餐饮支付的餐费金额分别为387.04万元、502.50万元和421.34万元,主要系和田餐饮向发行人员工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公司以约定的餐费标准按人次与和田餐饮结算。
(二)与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在《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所作承诺是否存在矛盾
针对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采购规模已明显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价格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且公司已制定可行措施进一步降低关联采购的规模和占比。因此,上述情况与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在《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所作承诺不存在矛盾。
六、说明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发生的主要背景,智迪实业的自身经营状况及其与发行人发生持续发生资金拆借的合理性,发行人对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整改情况
(一)说明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发生的主要背景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发生的主要背景如下:
项目 | 关联方 | 主要背景 |
资金拆出 | 谢伟明 | 个人消费和朋友间资金借贷,为方便操作由出纳从个人卡支付 |
黎柏松 | 个人消费和朋友间资金借贷,为方便操作由出纳从个人卡支付 | |
张良平 | 因购置家庭住房资金不足,向公司借款 | |
胡海宽 | 因购置家庭住房资金不足,向公司借款 | |
伍伟扬 | 个人卡误操作导致话费扣款 |
资金拆入 | 智迪实业 | 公司临时性资金周转所需 |
谢伟明 |
因公司新购置商务汽车平时多用于谢伟明上下班接驳,为平衡股东利益,谢伟明将等额购车款借予公司使用
注:上表中以公司作为主体列示款项性质,对应还款已省略
(二)智迪实业的自身经营状况及其与发行人持续发生资金拆借的合理性智迪实业除通过持有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峰西路金鼎工业园21号二期厂房用于出租外,并无其他经营行为。智迪实业的资金来源系其股东谢伟明、黎柏松投入的资金、对外借款、租金收入。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伟明、黎柏松两人,智迪实业为两人分别持股51%和49%的企业,相对持股比例与作为公司股东的相对持股比例一致。为平衡股东利益,双方约定由两人共同持股的智迪实业作为统一平台向公司提供借款。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在阶段性流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因此多次从智迪实业借入款项。
(三)发行人对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整改情况
1、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关联方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目前不存在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况;
2、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资金拆借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七、针对发行人向智迪实业借款,请进一步说明2018年和2019年的借款利率、智迪实业的资金来源,实际控制人对智迪实业的借款利率大幅高于智迪实业对发行人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2018年度和2019年度,智迪实业分别借予公司2,500万元和2,100万元,其借款利率和借款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期间 | 金额(万元) | 智迪实业借出款项利率 | 期限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智迪实业借入款项利率(年化) |
2018年度 | 1,500 | 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24个月 | 李欢容 | 1,000 | 6.00% |
谢伟明 | 500 | 6.00% | ||||
1,000 | 3个月 | 李欢容 | 1,000 | 18.00% | ||
2019年度 | 2,100 | 2个月 | 李欢容 | 1,500 | 18.00% | |
谢伟明 | 600 | 18.00% |
如上表所示,上述借款存在一定利差,主要原因为:一方面,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黎柏松无法提供借款资金,由谢伟明单方面筹措资金,且借款时间较短,谢伟明、黎柏松愿意承担较高利率;另一方面,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其他小股东利益,支持公司发展未向公司要求较高利率。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关注情况与核查方式
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多种类型的关联交易,因发行人向采购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租车服务、租出厂房宿舍、收取水电物业费用等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或交易已终止,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重点关注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合理性和价格公允性,所采取的针对性核查程序如下:
1、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销售产品的单价与向非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品、销售产品的单价进行比较,对发行人管理层和采购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价格差异的原因和供应商合作背景;
2、抽取报告期内导电薄膜和线材比价单,了解各个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情况;
3、通过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渠道搜索珠三角区域内潜在供应商,登录部分供应商官网查询其主要产品情况;
4、访谈发行人采购相关负责人了解公司将关联供应商切换为非关联供应商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进展;
5、查阅珠三角区域内消费电子行业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了
解导电薄膜和线材等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6、查阅发行人与和田餐饮签订的《饭堂承包合同》,了解发行人所处园区内其他公司食堂工作餐标准;
7、访谈智迪实业相关负责人,了解智迪实业的经营情况,向发行人提供借款的背景和资金来源情况。
此外,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亦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情况,所采取的针对性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的要求;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三会文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独立董事意见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基于规模相对匹配、响应及时程度或区位距离因素,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采购价格公允。
2、发行人已采取措施逐步将关联供应商切换为非关联供应商,预计切换供应商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和田餐饮采购食堂服务具有合理性,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4、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采购规模已明显下降,上述情况与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在《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所作承诺不存在矛盾。
5、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存在阶段性流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因此多次从智迪实业借入款项。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对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发行人向智迪实业借款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6、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实际控制人对智迪实业的借款利率大幅高于智迪实业对发行人借款的原因为:一方面,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黎柏松无法提供借款资金,由谢伟明单方面筹措资金,且借款时间较短,谢伟明、黎柏松愿意承担较高利率;另一方面,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其他小股东利益,支持公司发展未向公司要求较高利率。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问题6.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劳务派遣。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331人、264人、157人、156人,占发行人用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8.93%、25.21%、
8.98%、9.25%。发行人说明,由于行业特点,发行人生产类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终端客户需求的季节性因素可能导致临时用工需求量显著增加,自行招聘无法完全满足业务高峰期的用工需求,因此发行人会在部分辅助性、临时性、可替代性较强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请发行人:
(1)说明认定劳务派遣的主要依据。
(2)说明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数及占比大幅下降情形下相关生产任务的开展情况。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发行人劳务派遣比例接近10%的关注情况,对劳务派遣认定依据及相关用人用工合规性的核查程序。
回复:
一、说明认定劳务派遣的主要依据。
(一)主要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项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项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二)劳务派遣数量及岗位分布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劳务派遣情况如下:
截止时间 | 劳务派遣人数(人) | 劳务派遣员工主要岗位分布 |
2020.12.31 | 157 | 组装工(115人)、插件工(37人)、插键帽工(5人) |
2021.12.31 | 150 | 组装工(108人)、插件工(33人)、插键帽工(2人)、丝印工(7人) |
2022.12.31 | 60 | 组装工(46人)、插件工(4人)、插键帽工(8人)、丝印工(2人) |
劳务派遣员工主要从事的工序及环节包括组装、插件、包装、插键帽等辅助性岗位,无需具备的特殊技能、资质,亦不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经过简单培训即能胜任。因此,发行人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派遣人员,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与珠海新里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珠海市通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到发行人处工作,发行人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发行人不承担缴纳义务。
(四)劳务派遣公司均具有相关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主要劳务派遣公司均具有劳务派遣相关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资质情况 |
珠海新里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401160038) (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日) |
珠海市通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403190026) (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9日) |
广西众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501002018191) (有效期至2024年9月28日) |
珠海市合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406190011) (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日) |
中山市文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2000150025) (有效期至2021年5月) |
注: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已终止与珠海市合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文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截至2021年11月末,公司已终止与广西众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截至2022年7月末,公司已终止与珠海市通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
综上,发行人认定劳务派遣的主要依据为:(1)发行人在组装工、插件工、插键帽工、包装工等辅助性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规定;(2)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3)公司合作的主要劳务派遣单位均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的规定。发行人认定劳务派遣的依据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二、说明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数及占比大幅下降情形下相关生产任务的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在组装工、插件工、包装工、插键帽工等辅助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为降低劳务派遣人数及占比,发行人通过直接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社会招聘、老员工相互介绍、提高员工工资等方式招聘了更多的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完成了原劳务派遣员工完成的相应工作,发行人的相关生产任务未受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已关注到,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比例接近10%的情况,为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劳务派遣认定依据及相关用人用工合规性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员工花名册(含劳务派遣员工花名册)、工资表;
2、访谈发行人人力资源部经理,了解劳务派遣用工的背景、劳务派遣公司的基本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整改的情况等;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营业执照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合作的主要劳务派遣单位信息;
5、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明细及缴纳凭证;
6、查阅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相关信息;
8、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9、查阅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10、查阅发行人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并抽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
11、访谈珠海新里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人,并形成访谈记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认定劳务派遣的主要依据为:1)发行人在组装工、插件工、插键帽工、包装工等辅助性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规定;2)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3)公司合作的主要劳务派遣单位均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的规定。发行人认定劳务派遣的依据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人数及占比大幅下降,但发行人及时招聘了更多的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完成了原劳务派遣员工完成的相应工作,发行人的相关生产任务未受影响。
问题7.关于营业收入及行业政策影响。根据申报材料:
(1)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4,165.52万元、58,782.97万元、77,979.86万元和22,763.48万元,其中电竞游戏类键盘鼠标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15.67%增长至41.77%。
(2)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应用场景包括商务办公、电竞游戏两大场景,并与联想、赛睿、ELECOM、罗技等品牌商均有合作。
(3)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6.01%、65.93%、
72.22%和77.82%。报告期内美国对中国出口鼠标加征25%关税。
(4)发行人披露了报告期内各季度的销售金额,报告期内,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高于上半年,发行人认为符合行业特征。2021年第一季度销售金额22,447.07,约为2020年第一季度的2倍。
(5)公司的业务模式包括ODM、OEM及自主品牌三种。
(6)报告期内,公司经销销售收入分别为8,157.67万元、7,234.56万元、2,959.67万元及446.8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8.75%、12.48%、
3.85%及1.99%。
(7)对于内销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将产品交付客户,取得客户的签收单时确认收入;对于外销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将产品出口报关,取得报关单及提单或签收单时确认收入;对于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不同于一般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将产品发送至指定仓库,客户从仓库提货领用,取得提货及开票通知并向客户开具结算发票时确认收入。
(8)发行人未说明产品退换货情况。
(9)自主品牌销售既有直销又有经销,2019年,因公司业务重心调整,决定放弃国内自主品牌业务。
(10)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收入分别为3,113.18万元、3,415.05万元、4,557.24万元和920.24万元。其他收入包括模具、零配件、智能锁及自动化设备等销售收入。
请发行人:
(1)结合行业发展动态、产业链地位、产品技术革新情况、相关电子产品出货量(如电脑)、其他业绩驱动因素等,充分分析并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变动与产品市场规模、需求变动的匹配性,从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两个角度量化分析相关产品收入变动的原因;结合近期行业监管政策及导向说明电竞、游戏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收入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2)按应用场景和品牌两个维度对不同产品(键盘、鼠标、键鼠套装)收入予以划分,列示报告期各期产品类型、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及与终端市场零售价的差异、单位成本、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应收账款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金额及比例),分析并说明不同应用场景、不同品牌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原因,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境外销售的销售模式(直销或经销)、具体流程、客户开发方式,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的差异情况和差异原因,发行人境外销售是否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是否受贸易摩擦、国际关系形势、海外新冠疫情的影响;美国对发行人产品加征关税的具体影响金额;外销是否由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承保及具体情况,报告期发行人从上述保险机构获赔情况,对应的主要客户和事项;主要境外客户的资信情况,海外销售数据与中信保数据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4)说明发行人销售季节性符合消费电子行业的哪些特征,2021年第一季度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披露报告期内各季度的销售占比。
(5)分别说明三种业务模式的收入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应收账款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对应的品牌客户,分析三种业务模式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原因,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6)逐项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9的要求说明经销模式的具体情况,相关产品是否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
(7)说明不同类型产品的接单、生产、交货、签收流程,签收前客户对产品的核验或测试情况,报告期内产品实际交货时间与合同或订单约定存在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形;举例说明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的具体销售流程、结算流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分析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8)说明各类产品退换货政策、是否存在“无理由退货”条款,退换货的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各期不同产品实际退换货金额及占比、退换货率、退换货原因,收入确认是否考虑退换货影响及其合规性;发行人向客户提供产品样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9)区分直销和经销说明自主品牌的销售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销售对象,ODM客户是否存在对自主品牌销售的限制,自主品牌销售会否影响与客户的合作关系;针对自主品牌线上销售,说明GMV、收入金额及占比、订单转化率和复购率(含计算口径)、获客成本、客单价、客均消费频次、购买时间间隔、客户地区分布、发货分布情况,销售商品数量与发货数量(出库数量)、订单数量与快递数量的匹配性,按客户姓名对象、送货地址、购买数量、消费次数、产品数量、消费金额等归集线上销售主要大客户消费特征并分析其行为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况。
(10)说明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收入的明细构成情况、毛利率及合理性,相关产品与键盘、鼠标差异较大但视为主营业务的合理性,相关产品的未来规划。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收入真实性和截止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请保荐人结合近期行业监管政策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导向及是否具有成长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行业发展动态、产业链地位、产品技术革新情况、相关电子产品出货量(如电脑)、其他业绩驱动因素等,充分分析并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变动与产品市场规模、需求变动的匹配性,从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两个角度量化分析相关产品收入变动的原因;结合近期行业监管政策及导向说明电竞、游戏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收入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一)结合行业发展动态、产业链地位、产品技术革新情况、相关电子产品出货量(如电脑)、其他业绩驱动因素等,充分分析并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变动与产品市场规模、需求变动的匹配性
1、行业发展动态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40,823亿元,相比上年增长12.50%,近5年年均增长率5.81%,总体保持稳步增长。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消费结构也进一步升级,产品开始往轻奢、性价比两极化的方向发展。
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下游用户对消费电子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同时,更加注重产品设计、用户体验以及性价比。以计算机外设键鼠产品为例,根据使用场景不同,可以将用户群体分为电竞游戏用户和商务办公人群,前者要求产品满足高DPI、低延迟率等性能要求,后者则更关注产品的便携性、使用时噪音及输入体验。
一方面,根据商务人士对办公产品高效、舒适的使用需求,计算机外设品牌商将机械键盘推广至商务办公领域,在更高的价位上为消费者提供新的办公输入体验。另一方面,计算机外设品牌商顺应电竞行业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外设性能,不断更新产品外观设计,提升游戏用户的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知名计算机外设品牌商合作,共同探索终端用户多样化需求的最优解决方案,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2、产业链地位
计算机外设产品制造是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行业。目前全球范围内
计算机外设产品的产能主要集中在我国大陆地区和东南亚地区。我国内资计算机外设键鼠产品制造业起步较晚,竞争较为充分,综合实力突出的大型企业相对较少,业内大多数企业规模偏小,技术含量与产品附加值低,利润有限,研发实力与综合竞争力较弱。随着全球计算机外设制造向中国内地汇集,内资企业在生产技术、管理流程、产能规模、商务模式等方面不断积累和提升,供应链完善,人力成本、快速响应的优势显现,开始参与国际化的市场竞争。在这样的背景下,少数具有设计开发能力、较大产能规模、流程管理较为规范的内资企业逐步替代外资厂商成为下游终端键鼠品牌的核心供应商。未来,随着计算机外设行业品牌溢价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提升,知名键鼠品牌商与优质生产企业会有更为紧密的合作,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已与联想、赛睿、罗技、IKBC、美商海盗船、富士通、樱桃、ELECOM等业内国际知名品牌商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先后获得联想、富士通、美商海盗船等客户颁发的“技术创新奖”、“首选供应商证书”、“2020年度供应商”等荣誉奖项,产品技术、质量以及服务能力深受客户认可。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质量不断提高,新增客户与存量客户订单快速增加,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3、产品技术革新情况
近年来,伴随着市场需求和应用场景变化,中高端计算机外设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在此背景下,机械式键盘开关以及蓝牙无线等技术得到了快速普及。
(1)机械键盘兴起
机械键盘是近年来兴起的中高端键盘种类,逐渐成为键盘产品中的重要分支。机械键盘中每个按键均由独立的开关控制闭合,按键音量大,灵敏度高,误触率低,敲击时节奏感较强、舒适度高,已成为电竞游戏中使用的主流键盘产品,同时亦是商务办公消费升级的重要选择。中关村在线互联网消费调研中心数据显示,2021年键盘市场关注度前10的键盘产品中有9个产品均为机械键盘。随着消费者消费能力逐渐提升和游戏用户增多,机械键盘的销售规模有望进一步提高。
(2)电竞鼠标性能持续提升
鼠标性能参数、技术形态、产品形态亦在不断升级革新。性能参数方面,DPI作为鼠标精度及灵敏度的核心技术指标,逐渐成为电竞鼠标的关键参数之一。受电竞游戏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推动,DPI指标不断提升,可达到20,000级的数量水平。除了DPI的峰值在不断提高之外,可调节的DPI颗粒度也在不断细化,从而让大多数用户都可以轻松调节到最适合自己的DPI。
(3)无线技术日益成熟
受益于个人计算机的普及,人们对办公环境的操作便捷性要求日益增强,无线鼠标在商务鼠标中的占比迅速提升。受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居家远程办公、移动办公的需求急速攀升,轻巧便携的无线鼠标成为商务办公最佳选择,普及速度进一步加快。与此同时,无线鼠标的无线通信技术亦由27MHz向蓝牙、2.4G、蓝牙与2.4G双模一体发展,技术日趋成熟,产品的适配性和兼容性不断提升,在商务领域相较有线鼠标的优势不断扩大。
综上,随着产品技术的革新,以机械键盘为代表的中高端产品的销售规模不断提高;蓝牙无线鼠标凭借其轻巧便携的特点成为商务办公最佳选择,高DPI电竞鼠标亦是电竞游戏领域的重要设备。
4、相关电子产品出货量
在全球经济增长、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以及通信技术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个人计算机已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工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已经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存量市场。随着折叠屏、多屏幕、OLED等新兴技术在个人计算机上的应用,产品更新换代大大加速,进一步推动了个人计算机需求的增长。此外,受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居家办公和线上教育的需求迅猛增长,强有力地促进了个人计算机市场的复苏。根据IDC统计,2021年全球PC市场出货量达到
3.49亿台,同比增长14.80%。
数据来源:IDC
随着无纸化办公的兴起,商务办公人群对键盘、鼠标的需求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游戏玩家数量的快速上升及电子竞技的火热促使游戏外设市场迸发蓬勃生机,全球键盘、鼠标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Statista数据统计,2020年全球电脑键盘的市场规模达330.79亿元,同比增长9.96%,为多年以来的最大涨幅。
数据来源:Statista
报告期内,计算机外设相关市场规模持续保持增长,发行人收入增长与市
2.76
2.62.62.6
2.67
3.03
3.49
0.5
1.5
2.5
3.5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2015-2021年全球PC出货量(亿台)
245.53
253.30
261.36
269.40
277.37
285.36
293.24
300.82
330.79
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
2012-2020年全球电脑键盘市场规模(亿元)
场规模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5、大客户战略优势凸显
为了保证供应效率和产品品质稳定,计算机外围设备品牌商会选择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的制造商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订单具有较强的持续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贯彻大客户战略,市场开拓情况良好,导入了罗技、美商海盗船及乌龟海岸等知名客户,且与联想、赛睿等优质客户的合作不断深入,上述客户订单不断增加带动公司收入的增长。综上,发行人2021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系下游消费升级带来需求端迅速增长;公司经过多年的经验技术积累,产业链地位得到提升,在知名计算机外设品牌商的供应体系中愈加重要;键盘开关、蓝牙无线等技术的发展推动中高端键盘、鼠标产品市场迅速发展;计算机等相关电子产品的出货量提升创造了键鼠产品的配套需求;公司采用的大客户战略优势凸显,与大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深化,订单具有较强的持续性。
因此,发行人2021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上升具有合理性,收入变动与产品市场规模、需求变动相匹配。
(二)从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两个角度量化分析相关产品收入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变动与收入变动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个,元/pcs,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数量 | 变动幅度 | 金额/数量 | 变动幅度 | 金额/数量 | ||
键盘 | 收入 | 50,238.08 | -18.27% | 61,470.53 | 49.64% | 41,079.61 |
单价 | 110.32 | -4.60% | 115.64 | 18.58% | 97.52 | |
销量 | 455.38 | -14.33% | 531.58 | 26.19% | 421.25 | |
鼠标 | 收入 | 28,758.79 | -7.68% | 31,150.83 | 40.15% | 22,226.20 |
单价 | 33.55 | 1.45% | 33.07 | 15.86% | 28.55 | |
销量 | 857.18 | -8.99% | 941.83 | 20.97% | 778.57 |
键鼠套装 | 收入 | 12,172.49 | -2.65% | 12,503.81 | 39.25% | 8,979.66 |
单价 | 64.68 | 2.90% | 62.86 | 4.61% | 60.09 | |
销量 | 188.21 | -5.39% | 198.93 | 33.13% | 149.43 |
报告期内,发行人把握市场趋势,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加大在商务办公和电竞游戏等领域的业务布局。由于键盘产品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生产工艺相对复杂,中高端产品质量优势较为明显,发行人分配较多产能用于键盘生产制造,其中电竞游戏键盘产品占比从2020年度的39.57%上升至2021年度的
45.87%,使得键盘产品平均单价明显提升。2021年度,键盘产品单价提高
18.58%,同时2021年度键盘产品销量增长26.19%,使得键盘产品收入大幅增长。2022年度,电竞游戏键盘产品占比小幅下降至42.36%,键盘产品平均单价有所回落,同时2022年键盘产品销量下降14.33%,使得键盘产品收入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由于产品结构变化导致鼠标产品的销量及单价有所波动, 2021年度,鼠标产品收入大幅增加40.15%,主要系随着公司电竞游戏类鼠标订单的增加,鼠标产品整体量价齐升,鼠标产品平均单价和销量分别增长了15.86%和
20.97%。2022年度,鼠标产品销量下降是产品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2021年度,公司与美商海盗船合作的电竞游戏类键鼠套装开始出货,键鼠套装销量继续保持较大幅增加,带动键鼠套装收入增长39.25%。2022年度,键鼠套装产品销量小幅下降,键鼠套装收入相应下降。
综上,发行人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系产品结构调整带来的产品销量增加,以及平均单价提高共同影响所致。
(三)结合近期行业监管政策及导向说明电竞、游戏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收入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1、近期行业监管政策及导向
我国从2018年已开始对游戏行业加强监管,具体监管内容如下表所示:
时间 | 政策法规 | 主要监管内容 |
2018.2 | 《关于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的意见》 | 对价值导向严重偏差、含有暴力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坚决予以查处;对内容格调低俗、存在打擦边球行为的,坚决予以整改。 |
2018.8 |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 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
2019.11 | 《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 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 |
2020.12 | 《网络游戏适龄提示》 | 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对游戏作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多方面要素进行评估,提示其所适合的未成年用户年龄段,并在游戏作品相关界面给出明确建议。 |
2021.3 | 《游戏审查评分细则》 | 充分发挥前置审批的‘风向标的’作用”,使用全新游戏评审体系,从“观念导向”“原创设计”“制作品质”“文化内涵”“开发程度”5个方面对游戏作品进行评分,为游戏出版审批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
2021.4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 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
2021.6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
2021.8 | 《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 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含游客体验模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
2021.10 |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 指导网络游戏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中小学生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所有网络游戏用户提交的实名注册信息,必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验证。验证为未成年人的用户,必须纳入统一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管理。网络游戏企业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中小学生提供1小时 |
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中小学生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以上法规的适用主体主要为未满18岁的青少年,对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长、广告推送及消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限制。
2、上述游戏行业监管政策对公司键鼠业务的影响
(1)国家政策和社会舆论的监管导向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未成年人用户占游戏用户的比例不高
近年来,国家政策和社会舆论的监管导向均为防止未来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但是国家支持电子竞技游戏行业的发展的大方向并未改变。2020年9月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及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加强数字内容供给和技术装备研发平台,打造高水平直播和短视频基地、一流电竞中心”。
根据《2020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2020年中国游戏用户规模达6.65亿人。中国未成年人游戏用户规模占全部游戏用户的17.14%,占比较小。
根据中国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手机是未成年网民的首要上网设备,使用比例达到92.2%,与2019年基本持平;未成年网民使用台式电脑上网的比例为36.9%,较2019年(45.0%)下降8.1个百分点。
未成年人群体中,学生占据较大的比例,由于学业压力较大,可用于娱乐的时间具有碎片化、零碎化的特点,游戏的地点也相对不固定,因此具体游戏类别主要为便携性强、对环境要求低的手机游戏。公司的主营键盘及鼠标产品为计算机外围设备,无法脱离计算机而单独为用户提供服务,电竞系列产品主要使用场景为计算机端游戏。从使用场景看,国内未成年人并非公司产品的主要用户群体。
(2)公司产品外销占比较大,国内市场影响相对有限
根据Newzoo《2020年全球游戏市场报告》统计,2020年底全球将有27亿玩家,同比增加1.35亿,预计2023年全球玩家总数将达31亿。从地区分布
上看,欧洲、北美以及亚太地区为主要游戏市场,欧洲和北美游戏市场发展成熟,游戏玩家达6亿,在全球玩家占比达22%;亚太地区游戏玩家达14亿,占全球游戏玩家54%,已成为全球游戏市场的增长引擎。根据前述《2020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的数据进行测算,中国游戏玩家占全球游戏玩家的24.63%。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22%、77.90%以及84.69%,国内市场的需求变动对公司整体键鼠业务的影响相对有限。综上,目前监管环境下,相关行业政策规定监管对象主要为未成年人用户,但未成年人游戏用户占全体游戏用户的比例较小,故对公司相关键鼠产品的需求无明显影响,收入下滑风险较小。但若有关部门出台更加严格的限制游戏机会或减少游戏时间的规定,不排除将会对公司在境内市场的相关键鼠产品销售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之“一、市场风险”之“(三)下游网络游戏行业监管政策变动的风险”提示相关风险。
二、按应用场景和品牌两个维度对不同产品(键盘、鼠标、键鼠套装)收入予以划分,列示报告期各期产品类型、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及与终端市场零售价的差异、单位成本、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应收账款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金额及比例),分析并说明不同应用场景、不同品牌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原因,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一)键盘产品按应用场景和品牌进行划分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键盘产品存在按应用场景和品牌进行划分的销售情况如下:
2022年度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商务办公 | 罗技 | 14,172.69 | 48.94% | 97.83 | 144.87 |
IKBC | 5,183.87 | 17.90% | 26.46 | 195.91 | |
富士通 | 3,499.62 | 12.09% | 68.78 | 50.88 | |
其他 | 6,100.29 | 21.07% | 154.23 | ||
商务办公小计 | 28,956.47 | 100.00% | 347.30 | 83.38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电竞游戏 | 赛睿 | 7,776.51 | 36.54% | 27.89 | 278.79 |
罗技 | 5,796.62 | 27.24% | 37.68 | 153.84 | |
美商海盗船 | 3,738.26 | 17.57% | 22.86 | 163.52 | |
乌龟海岸 | 1,373.55 | 6.45% | 5.45 | 251.82 | |
其他 | 2,596.67 | 12.20% | 14.19 | ||
电竞游戏小计 | 21,281.61 | 100.00% | 108.08 | 196.91 | |
2021年度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商务办公 | 罗技 | 14,099.53 | 42.38% | 107.81 | 130.78 |
IKBC | 10,853.27 | 32.62% | 54.47 | 199.25 | |
富士通 | 2,925.00 | 8.79% | 80.55 | 36.31 | |
其他 | 5,393.83 | 16.21% | 146.86 | - | |
商务办公小计 | 33,271.63 | 100.00% | 389.68 | 85.38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电竞游戏 | 美商海盗船 | 10,683.11 | 37.88% | 63.42 | 168.44 |
赛睿 | 8,160.30 | 28.94% | 30.29 | 269.38 | |
乌龟海岸 | 4,945.38 | 17.54% | 21.24 | 232.83 | |
罗技 | 2,231.71 | 7.91% | 13.38 | 166.74 | |
其他 | 2,178.41 | 7.73% | 13.56 | - | |
电竞游戏小计 | 28,198.91 | 100.00% | 141.90 | 198.72 | |
2020年度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商务办公 | IKBC | 9,858.51 | 39.71% | 50.69 | 194.48 |
罗技 | 5,802.32 | 23.37% | 45.52 | 127.47 | |
富士通 | 3,753.41 | 15.12% | 98.73 | 38.02 | |
其他 | 5,409.01 | 21.79% | 162.04 | - | |
商务办公小计 | 24,823.25 | 100.00% | 356.97 | 69.54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电竞游戏 | 赛睿 | 8,704.69 | 53.55% | 27.32 | 318.60 |
美商海盗船 | 2,559.20 | 15.74% | 11.96 | 213.90 | |
乌龟海岸 | 1,458.11 | 8.97% | 5.44 | 268.19 | |
罗技 | 200.25 | 1.23% | 0.90 | 222.25 | |
其他 | 3,334.11 | 20.51% | 18.65 | ||
电竞游戏小计 | 16,256.36 | 100.00% | 64.27 | 252.93 |
注:对应品牌的单位成本及毛利率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下同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键盘产品主要以商务办公为主,但电竞游戏的销售规模有所增长,复合增长率为14.42%。商务办公类键盘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普遍低于电竞游戏类,主要系电竞游戏类键盘普遍采用机械式按键开关,且普遍搭载更多的电子元器件以实现更丰富的功能及视觉效果,原材料成本相对较高,相应具有更高的销售价格,但受生产工艺相对复杂的影响,电竞游戏类键盘的毛利率普遍低于商务办公类键盘的毛利率。近年来,商务办公类键盘亦逐渐采用机械式按键开关,产品特性有所趋近,毛利率变动趋向一致。
1、商务办公场景主要品牌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及毛利率差异报告期内,商务办公类键盘产品的主要品牌为罗技、IKBC及富士通,合计占比分别为78.21%、83.79%和78.93%。2021年度,罗技及IKBC品牌的销售收入显著增长,增长率分别为143.00%和10.09%,主要系罗技及IKBC品牌商务办公类键盘产品均为机械键盘产品,在消费升级背景下,罗技及IKBC品牌商务键盘以其新颖的外观设计新颖、舒适的操作体检迅速打开市场,随着下游消费需求的增加,公司向其销售数量有所增长;2022年度,受到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强的影响,终端消费市场低迷,IKBC品牌键盘的销量受较大影响,公司对其销量显著下降。2021年度,富士通品牌的商务办公类键盘产品销售收入总体有所下滑,主要系当年品牌终端销售不佳,2022年度,由于富士通品牌推出单价较高的新品,平均单价的提升带动整体销售金额有所回升。报告期内,内销品牌IKBC的商务办公类键盘产品毛利率相对稳定,罗技、及富士通均为外销,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其毛利率在2021年度普遍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2022年度,人民币贬值使得罗技及富士通的毛利率显著回升。报告期内,罗技及IKBC品牌的商务办公类键盘产品毛利率略低于富士通,
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所致。罗技及IKBC品牌的商务办公类键盘均为机械键盘产品,单价普遍高于富士通,由于机械键盘类产品的材料价格相较于传统薄膜类键盘高,相应售价亦较高。罗技及IKBC为公司近年来布局机械键盘领域重点开拓的大客户,在报价时,公司结合订单的增长预期,在保证毛利额的基础上给予具有竞争力的报价,导致罗技及IKBC在商务办公类键盘产品的毛利率普遍低于富士通。
2、电竞游戏场景主要品牌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及毛利率差异报告期内,电竞游戏键盘产品的主要品牌为罗技、美商海盗船、赛睿及乌龟海岸,合计占比分别为79.49%、92.27%及87.80%。2021年度,公司向罗技、美商海盗船、赛睿及乌龟海岸品牌销售电竞游戏键盘销售收入显著增加,主要系下游电竞游戏市场繁荣发展,产品终端销售情况较好,客户采购需求旺盛。此外,美商海盗船、乌龟海岸为公司2020年度新导入客户,当年销售收入基数较低。2022年度,美商海盗船、赛睿及乌龟海岸品牌的电竞游戏键盘销售金额出现不同程度回落,主要系终端消费市场低迷所致。2021年度,美商海盗船和赛睿品牌的电竞游戏类键盘产品销售单价出现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有所变化,部分价格较低的型号出货量有所增加。
2021年度,受汇率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人力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以外销为主的美商海盗船、赛睿及乌龟海岸品牌的电竞游戏键盘毛利率均出现显著下降。2022年度,由于赛睿的某款机械键盘调价,产品单价有所下降,因此毛利率出现进一步下降,而美商海盗船、乌龟海岸品牌产品以外销为主,人民币贬值使得其毛利率有所回升。赛睿的机械键盘毛利率在2022年度受调价因素影响而有所下滑,除此以外,报告期内,美商海盗船、赛睿及乌龟海岸的电竞游戏类键盘产品毛利率较为接近。
(二)鼠标产品按应用场景和品牌进行划分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鼠标产品存在按应用场景和品牌进行划分的销售情况如下:
2022年度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商务办公 | 联想 | 6,444.34 | 32.99% | 170.06 | 37.89 |
ELECOM | 6,371.55 | 32.62% | 217.67 | 29.27 | |
富士通 | 1,865.65 | 9.55% | 119.08 | 15.67 | |
小米 | 1,411.79 | 7.23% | 87.47 | 16.14 | |
其他 | 3,440.66 | 17.61% | 153.36 | ||
商务办公小计 | 19,533.98 | 100.00% | 747.64 | 26.13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电竞游戏 | 联想 | 3,134.27 | 33.98% | 41.38 | 75.75 |
赛睿 | 2,142.15 | 23.22% | 17.01 | 125.93 | |
乌龟海岸 | 1,619.95 | 17.56% | 13.15 | 123.19 | |
其他 | 2,328.44 | 25.24% | 38.00 | ||
电竞游戏小计 | 9,224.81 | 100.00% | 109.54 | 84.21 | |
2021年度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商务办公 | 联想 | 6,851.10 | 34.17% | 193.03 | 35.49 |
ELECOM | 6,303.40 | 31.44% | 215.26 | 29.28 | |
富士通 | 1,836.78 | 9.16% | 134.48 | 13.66 | |
小米 | 1,815.32 | 9.05% | 109.68 | 16.55 | |
其他 | 3,242.22 | 16.17% | 169.60 | - | |
商务办公小计 | 20,048.83 | 100.00% | 822.04 | 24.39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电竞游戏 | 赛睿 | 5,309.84 | 47.83% | 38.33 | 138.52 |
联想 | 2,578.19 | 23.22% | 33.60 | 76.72 | |
乌龟海岸 | 1,664.33 | 14.99% | 17.43 | 95.50 | |
其他 | 1,549.64 | 13.96% | 30.42 | - | |
电竞游戏小计 | 11,102.00 | 100.00% | 119.79 | 92.68 | |
2020年度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商务办公 | ELECOM | 5,405.93 | 33.13% | 179.19 | 30.17 |
联想 | 3,976.63 | 24.37% | 120.54 | 32.99 | |
富士通 | 2,297.47 | 14.08% | 158.44 | 14.50 |
小米 | 1,813.37 | 11.11% | 97.02 | 18.69 | |
其他 | 2,824.16 | 17.31% | 136.62 | - | |
商务办公小计 | 16,317.56 | 100.00% | 691.81 | 23.59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电竞游戏 | 联想 | 2,462.51 | 41.68% | 35.91 | 68.58 |
赛睿 | 866.68 | 14.67% | 11.18 | 77.55 | |
乌龟海岸 | 842.61 | 14.26% | 10.08 | 83.56 | |
其他 | 1,736.84 | 29.39% | 29.59 | - | |
电竞游戏小计 | 5,908.64 | 100.00% | 86.76 | 68.11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鼠标产品主要以商务办公类为主,但电竞游戏类的销售规模增长显著,年复合增长率为24.95%。商务办公类鼠标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普遍低于电竞游戏类,主要系电竞游戏类鼠标为实现更为丰富的功能及视觉效果,普遍搭载数量更多、功能更先进的电子元器件,原材料成本相对较高,相应具有更高的销售价格,但因生产工艺相对复杂,2020年度,电竞游戏类鼠标的毛利率普遍低于商务办公类,2021年度,电竞游戏类鼠标毛利率与商务办公类持平, 2022年度,电竞游戏类鼠标毛利率显著高于商务办公类,主要系当期越南生产基地主要生产ELECOM商务办公类鼠标,而其处于产能爬坡阶段,生产成本较高导致毛利率相应受影响。
1、商务办公场景主要品牌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及毛利率差异
报告期内,商务办公类鼠标的主要品牌为联想、ELECOM、富士通及小米,合计占比分别为82.69%、83.83%和82.39%。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与联想的合作关系持续加深,公司不断获得联想商务办公类鼠标新产品订单,向其销售收入有所增长。小米及ELECOM品牌商务鼠标采购需求相对稳定,而富士通品牌商务办公类鼠标终端需求有所下滑,采购规模出现下降。
2021年度,受汇率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上涨及海运费上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商务办公类鼠标主要品牌的毛利率均出现下滑。其中,小米品牌商务办公类鼠标均为内销,但毛利率亦出现显著下滑,主要系客户调整产品规格而与公司重新议价,当年平均销售单价下降11.22%,导致毛利率显著下降。2022年度,公司商务办公类鼠标销售毛利率小幅下滑,主要系越南生产基地销
售商务办公类鼠标的占比有所提高,而其仍在产能爬坡阶段,固定支出较高导致销售毛利率仍为负。
2020年度及2021年度,联想与ELECOM品牌的商务办公类鼠标毛利率差异较小,2022年度,ELECOM品牌的商务办公类鼠标毛利率有所下降,系部分产品转移至越南生产基地生产所致。2020年度,富士通品牌的毛利率略高于联想及ELECOM,主要系其部分产品在海外进行交付,公司基于海运费用波动的风险而提高售价;2021年度,由于海运费用上涨显著,富士通品牌的毛利率下滑幅度大于联想及ELECOM。公司与客户进行协商,针对海运费用上涨,对应富士通品牌产品自2021年底陆续涨价,带动2022年度富士通品牌商务办公类鼠标毛利率的回升。同时,小米品牌商务鼠标略低于其他品牌,主要系小米品牌以内销为主,其他品牌主要为境外销售,产品内销毛利率一般低于外销毛利率,2022年度,小米品牌商务鼠标出现负利率为负的情况,系公司对小米推出的新型号产品采取策略性报价,销售单价较低,且新品的生产效率较低,导致生产成本较高。
2、电竞游戏场景主要品牌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及毛利率差异
报告期内,电竞游戏类鼠标的主要品牌为联想、赛睿及乌龟海岸,合计占比分别为70.61%、86.04%和74.76%。2021年度,联想、赛睿、乌龟海岸与公司合作的多款电竞游戏类鼠标在上年上市后销量持续提升,导致销售收入有所增长。
2021年度,受汇率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上涨及海运费上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电竞游戏类鼠标主要品牌的毛利率均出现下滑。2022年度,电竞游戏类鼠标毛利率受汇率变动的影响有所回升。
报告期内,联想品牌的电竞游戏鼠标毛利率普遍高于赛睿及乌龟海岸,一方面系联想产品报价中包含模具费、NRE费用等一次性费用,而赛睿、乌龟海岸的模具费、NRE费用等则单独结算;另一方面,信用期差异亦导致毛利率有所不同,联想产品信用期为3个月,而赛睿及乌龟海岸的信用期均为2个月。
(三)键鼠套装产品按应用场景和品牌进行划分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键鼠套装产品存在按应用场景和品牌进行划分的销售情况如下:
2022年度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商务办公 | 联想 | 4,411.71 | 36.90% | 58.43 | 75.50 |
樱桃 | 2,635.13 | 22.04% | 47.73 | 55.20 | |
小米 | 2,430.81 | 20.33% | 48.23 | 50.40 | |
其他 | 2,478.91 | 20.73% | 32.72 | ||
商务办公小计 | 11,956.56 | 100.00% | 187.12 | 63.90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电竞游戏 | 联想 | 159.20 | 73.72% | 0.82 | 193.84 |
美商海盗船 | 56.74 | 26.28% | 0.27 | 211.08 | |
电竞游戏小计 | 215.94 | 100.00% | 1.09 | 198.09 | |
2021年度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商务办公 | 联想 | 3,859.18 | 34.55% | 54.24 | 71.14 |
小米 | 3,373.92 | 30.21% | 67.95 | 49.65 | |
樱桃 | 1,980.60 | 17.73% | 38.31 | 51.70 | |
其他 | 1,955.20 | 17.51% | 31.82 | ||
商务办公小计 | 11,168.91 | 100.00% | 192.32 | 58.07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电竞游戏 | 美商海盗船 | 1,218.82 | 91.30% | 5.99 | 203.34 |
联想 | 116.08 | 8.70% | 0.61 | 189.83 | |
电竞游戏小计 | 1,334.90 | 100.00% | 6.60 | 202.13 | |
2020年度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商务办公 | 小米 | 2,344.97 | 26.60% | 46.09 | 50.88 |
樱桃 | 2,144.26 | 24.32% | 37.11 | 57.78 | |
联想 | 1,918.40 | 21.76% | 28.71 | 66.81 | |
其他 | 2,409.40 | 27.33% | 36.72 | ||
商务办公小计 | 8,817.03 | 100.00% | 148.634 | 59.32 | |
应用场景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数量(万件) | 销售单价(元/件) |
电竞游戏 | 联想 | 162.63 | 100.00% | 0.797 | 204.05 |
电竞游戏小计 | 162.63 | 100.00% | 0.797 | 204.05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键鼠套装产品主要以商务办公为主,2021年度,随着美商海盗船品牌的电竞游戏套装开始出货,电竞游戏类键鼠套装的销售收入显著提升。
2020年度,电竞游戏类键鼠套装的毛利率高于商务办公类,主要系商务办公类中小米品牌键鼠套装为新产品,因单款产品的订单规模大,公司采取策略性报价,导致小米品牌键鼠套装的毛利率较低,影响商务办公类的整体毛利率。2021年度,电竞游戏键鼠套装的销售主要为美商海盗船品牌,该款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系为增强核心客户粘性,公司承接了少量低毛利率订单。2022年度,美商海盗船品牌的低毛利率键鼠套装出货量显著减少,电竞游戏类键鼠套装毛利率回升。
1、商务办公场景主要品牌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及毛利率差异
报告期内,商务办公类键鼠套装的主要品牌为联想、小米及樱桃,合计占比分别为72.67%、82.49%和79.27%。联想品牌作为PC品牌商,在PC市场逐渐回暖的背景下,联想品牌键鼠套装的销量不断增长,且联想品牌的商务办公类产品逐年升级换代,导致其平均售价亦不断提升,导致联想品牌的销售收入增长显著。小米品牌键鼠套装自2019年底开始出货,凭借极致的性价比赢得市场的青睐,销量逐年提升,带动销售额持续增长,2022年度,受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销量有所回落。樱桃品牌键鼠套装主要销往欧洲,在新冠疫情期间消费者居家办公需求的刺激下,销售数量较2020年度提升83.90%。
2021年度,受汇率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上涨及海运费上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商务办公类键鼠套装主要品牌的毛利率均出现下滑。2022年度,受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小米品牌商务办公类键鼠套装单位成本有所上升,带动商务办公类键鼠套装的毛利率出现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因公司客户开拓策略及内外销定价差异导致以内销为主的小米品牌的毛利率普遍低于联想、樱桃等以外销为主的品牌。
2、电竞游戏场景主要品牌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及毛利率差异报告期内,电竞游戏类键鼠套装的主要品牌为联想及美商海盗船。联想品牌的电竞游戏键鼠套装整体销售规模较小。2021年度,受汇率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人力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期,美商海盗船品牌的电竞游戏键鼠套装开始出货,作为公司策略性订单,毛利率显著低于联想品牌。2022年度,美商海盗船的电竞游戏类键鼠套装订单规模显著下降。
(四)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部分客户采购的产品同时包括电竞游戏类及商务办公类,按产品应用场景划分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不存在明显差异。按照品牌维度对应收账款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的划分详见本问题之“五、分别说明三种业务模式的收入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应收账款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对应的品牌客户,分析三种业务模式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原因,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截至2023年2月28日,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9.98%、99.86%%及62.17%,2022年12月31日的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主要为60天-90天,部分应收款信用期未满。
(五)销售单价及与终端市场零售价的差异情况
通过查阅终端市场零售价信息,公司ODM/OEM业务下产品的终端市场销售单价普遍为公司销售单价的1.5倍至4倍,具体差异因客户的品牌定位、销售策略、目标销售群体不同而有所差异。
三、说明境外销售的销售模式(直销或经销)、具体流程、客户开发方式,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的差异情况和差异原因,发行人境外销售是否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是否受贸易摩擦、国际关系形势、海外新冠疫情的影响;美国对发行人产品加征关税的具体影响金额;外销是否由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承保及具体情况,报告期发行人从上述保险机构获赔情况,对应的主要客户和事项;主要境外客户的资信情况,海外销售数据与中信保数据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一)境外销售的销售模式(直销或经销)、具体流程、客户开发方式除越南客户NINZA为经销商外,公司境外销售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计算机外设品牌商,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直销模式下的具体销售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通过参加展会、主动拜访、原有客户介绍、客户主动联系等方式开发新的客户资源。与客户接洽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客户通常会对公司进行考察认证,综合评估公司研发、产能、品控等方面的实力,认证通过后公司进入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其后,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公司综合考虑产品的订单规模、生产成本、市场竞争、技术附加值、客户性质及商务合作持续性等因素形成产品报价。在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后,公司对项目立项,进行模具开发和样品试制工作,在此过程中客户与公司持续沟通、反馈,公司进行相应调整直至样品获得客户认可。最后,客户发出产品订单并约定交货日期,公司完成排产计划,及时交付。
(二)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的差异情况和差异原因发行人境外销售是否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
1、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海关报关金额 | 11,933.60 | 13,982.34 | 8,198.44 |
境外销售金额 | 11,688.60 | 13,278.53 | 8,102.40 |
差异金额 | 244.99 | 703.81 | 96.04 |
差异率 | 2.05% | 5.03% | 1.17% |
差异率=差异金额/海关出口数据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海关出口金额与境外销售金额差异率分别为-
1.17%、5.03%及2.05%。海关出口金额与外销收入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1)外销收入确认时间与海关系统录入时间存在时间差;2)公司存在模具销售因实物未出口,未在海关系统进行申报,该部分销售已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3)销售返利、净额法核算等因素致使海关出口数据大于境外销售金额;4)公司向境外子公司销售已报关出口,但部分未实现最终销售。2021年度,境外销售金额与海关报关金额的差异比例显著增加,主要系当年智迪科技母公司向越南智迪出口一批生产设备,价值较高。2022年度,智迪科技母公司向越南智迪出口设备的金额减少,对应差异显著收窄。综上,发行人外销收入与海关销售数据差异较小,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
2、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数据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出口退税数据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免抵退税总额(A) | 10,143.09 | 11,589.75 | 7,261.70 |
出口退税申报数据(B) | 77,958.45 | 88,814.83 | 55,859.25 |
下期收入本期申报退税的收入(C) | 131.02 | 42.87 | 814.67 |
上期收入本期申报退税的收入(D) | 141.02 | 644.22 | 95.52 |
当期收入上期申报退税的收入(E) | 42.87 | 814.67 | 393.73 |
当期收入下期申报退税的收入(F) | 1,404.18 | 141.02 | 644.22 |
采用净额法核算的销售收入(G) | 515.23 | 2,067.87 | 1,100.63 |
模具、NRE费用等未报关收入(H) | 1,018.08 | 1,225.54 | 1,015.22 |
未最终实现销售收入(I) | -184.25 | 1,841.93 | -274.89 |
销售返利(J) | 660.53 | 720.08 | 271.16 |
调整后出口退税申报数据 (K=B-C-D-G+E+F+H-I-J) | 79,160.02 | 85,679.09 | 55,905.33 |
境外销售收入(L) | 79,377.31 | 85,760.33 | 55,944.96 |
外销收入与调整后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差异(M=L-K) | 217.29 | 81.24 | 39.63 |
差异率(N=M/L) | 0.27% | 0.09% | 0.07% |
注:未最终实现销售收入包括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导致报关出口与实际销售的差异、珠海智迪母公司向越南智迪内部销售形成的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在办妥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提单等相关单据后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出口收入并办理相关退税,出口退税通常在单证齐备后方可获得相应的退税。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与出口退税系统申报的出口收入申报时点存在一定的时间性差异,同时公司存在模具、NRE费用等未报关收入及采用净额法核算的销售收入、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影响、销售返利造成申报调减。在考虑到上述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调整后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差异为39.63万元、81.24万元及217.29万元,对应差异率为0.07%、0.09%及0.27%,差异较小。
3、公司境外销售是否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为均为直销或买断经销,外销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计算机品牌商,产品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经销收入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6%、1.55%及0%。针对境外经销的情况,中介机构通过视频访谈经销商负责人并视频查看境外经销商的生产经营场所、库存情况以及下游销售门店,确认境外经销商不存在大量积压库存的情况。
(三)是否受贸易摩擦、国际关系形势、海外新冠疫情的影响,美国对发行人产品加征关税的具体影响金额
1、贸易摩擦、国际关系形势对公司外销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占比较高,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22%、77.90%和84.69%,主要外销地区为欧洲、日本、美国等地区。近年来,伴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上升,各国贸易摩擦加剧。美国于2019年5月10日起对于到达美国港口的中国鼠标加征关税,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于2021年12月1日取消对中国的普惠制关税减免待遇,该等措施尚未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但如果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未
来进一步实施限制进口等贸易保护政策,导致公司与主要外销客户的合作条件恶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海外新冠疫情对公司外销业务的影响
新冠疫情以来,远程办公、在线教育、休闲游戏的快速发展为PC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促使PC销量显著增长,而与之相对应的计算机外设产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需求量不断提升。同时新冠疫情亦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港口暂时封闭,造成出货延迟、运输费用上升、生产计划受阻等。随着全球疫情逐步稳定,终端市场需求可能重回稳定增长。
3、美国对发行人产品加征关税的具体影响金额
美国加征关税前后销往美国的鼠标及键鼠套装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期间 | 销售收入(单位:万元) | 毛利率 |
2019年1-5月 | 487.57 | 22.77% |
2019年6-12月 | 874.77 | 26.97% |
2019年度小计 | 1,362.34 | 25.47% |
2020年度 | 3,203.85 | 25.06% |
2021年度 | 5,610.36 | 15.28% |
2022年度 | 3,317.61 | 15.27% |
如上表所示,加征关税后,公司销往美国的鼠标、键鼠套装产品销售收入仍保持强劲的增长趋势。此外,加征关税后,对应毛利率在2019年6-12月及2020年度仍较加征关税前高,主要原因系对应关税由公司客户承担,该等客户并未向公司提出降价申请,2021年度,毛利率出现下滑主要系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人力成本上涨等因素所影响,2022年度,受美国宏观经济波动,通货膨胀水平高企的影响,销往美国的鼠标及键鼠套装产品销量有所回落。
综上分析,加征关税事项并未对公司盈利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外销是否由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承保及具体情况,报告期发行人从上述保险机构获赔情况,对应的主要客户和事项
公司综合考虑客户整体实力,如经营规模、资金状况、资信评级以及合作历史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需对外销进行投保,对于确需投保的客户则纳入投保范
围。由于公司外销客户大多为国际知名公司,规模较大且信用状况良好,出现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低,因此未进行投保。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不存在由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承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从中信保获得理赔的情况。
(五)主要境外客户的资信情况,海外销售数据与中信保数据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1、主要境外销售客户资信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境外销售客户资信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地 | 资信情况 |
1 | 联想 | 中国 | 全球第一大个人电脑厂商,《财富》世界500强,整体实力较强,违约风险小 |
2 | ELECOM | 日本 | 为日本上市公司,规模较大,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无拖欠款项记录 |
3 | 富士通 | 日本 | 日本知名的IT厂商,行业地位领先,资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强, |
4 | 赛睿 | 丹麦 | 全球专业游戏外设行业的领导者,公司与其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无拖欠款项记录 |
5 | 罗技 | 瑞士 | 瑞士、美国上市公司,经营规模较大,整体实力较强 |
6 | 樱桃 | 德国 | 美国上市公司,与公司合作历史悠久,合作以来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从未出现拖欠款项的情况 |
7 | 美商海盗船 | 美国 | 美国上市公司,合作以来货款支付及时,合作关系良好 |
8 | 乌龟海岸 | 美国 | 美国上市公司,规模中等,据调查无负面信息,与公司合作不存在拖欠款项记录,整体资信状况较好 |
2、海外销售数据与中信保数据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不存在由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承保的情况。
(四)外销是否由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承保及具体情况,报告期发行人从上述保险机构获赔情况,对应的主要客户和事项
公司综合考虑客户整体实力,如经营规模、资金状况、资信评级以及合作历史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需对外销进行投保,对于确需投保的客户则纳入投保范围。由于公司外销客户大多为国际知名公司,规模较大且信用状况良好,出现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低,因此未进行投保。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不存在由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承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从中信保获得理赔的情况。
(五)主要境外客户的资信情况,海外销售数据与中信保数据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1、主要境外销售客户资信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境外销售客户资信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地 | 资信情况 |
1 | 联想 | 中国 | 全球第一大个人电脑厂商,《财富》世界500强,整体实力较强,违约风险小 |
2 | ELECOM | 日本 | 为日本上市公司,规模较大,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无拖欠款项记录 |
3 | 富士通 | 日本 | 日本知名的IT厂商,行业地位领先,资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强, |
4 | 赛睿 | 丹麦 | 全球专业游戏外设行业的领导者,公司与其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无拖欠款项记录 |
5 | 罗技 | 瑞士 | 瑞士、美国上市公司,经营规模较大,整体实力较强 |
6 | 樱桃 | 德国 | 美国上市公司,与公司合作历史悠久,合作以来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从未出现拖欠款项的情况 |
7 | 美商海盗船 | 美国 | 美国上市公司,合作以来货款支付及时,合作关系良好 |
8 | 乌龟海岸 | 美国 | 美国上市公司,规模中等,据调查无负面信息,与公司合作不存在拖欠款项记录,整体资信状况较好 |
2、海外销售数据与中信保数据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不存在由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承保的情况。
四、说明发行人销售季节性符合消费电子行业的哪些特征,2021年第一季度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披露报告期内各季度的销售占比
(一)说明发行人销售季节性符合消费电子行业的哪些特征
消费电子行业的典型特点之一为受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动及终端客户消费习惯影响较大,消费呈现分段集中的趋势。消费者消费活动多集中于每年下半年节假日的促销活动,如国内市场促销活动集中于“十一”、“双十一”、元旦以及春节,国外市场促销活动集中于第四季度的感恩节、圣诞节、复活节等。消费者于下半年促销活动进行消费的习惯使消费电子行业出现季节性波动的特点,总体来看,下半年为消费电子行业的旺季。
此外,消费电子行业具有更新换代周期短、消费者需求变化快的特点,为适应下游市场的迅速变化,目前主流品牌终端厂商已经形成每年发布新产品的发售
策略,发布时间集中于下半年,该产品发售策略亦对三、四季度消费电子行业旺季起到推动作用。由于终端厂商下半年进行促销活动及新品发布,产品需求增多,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在三四季度迎来预订、出货的高峰期,导致公司销售呈现一定程度的季节性波动。
(二)2021年第一季度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收入22,763.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19%,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如下:
1、2020年营业收入低基数影响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导致业绩的低基数对公司收入增长幅度造成了较大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正处于国内疫情最严重的时期,由于各地防控疫情停工停产,公司生产销售活动受限,出货量较少,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不再受到疫情因素影响,生产经营活动恢复正常水平,出货量高于去年同期。
2、公司不断开拓新客户、深化与存量客户的合作
2021年1-3月,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增长迅速,键盘、鼠标及键鼠套装销售数量分别为106.43万件、210.28万件及40.40万套,较去年同期增长27.54%、
40.26%及152.40%。2020年底,公司开始与美商海盗船、乌龟海岸等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其中美商海盗船自成为公司客户后便向公司采购较多产品,为公司2021年1-3月的第二大客户,对公司收入贡献较大。
同时,公司亦不断加深与存量客户的合作程度。一方面,由于全球PC市场及计算机外设市场需求强劲,主要客户如联想、赛睿、IKBC、ELECOM等均加大向公司的采购规模;另一方面,2020年下半年公司推出多款新产品,下游市场反响较好,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
3、产品结构趋于中高端导致销售单价提高
2021年1-3月,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的结构发生变化,产品单价较去年同期出现一定程度增长。在消费水平日益提升、消费升级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消费
者不再满足于产品的基本功能,对于产品的性能、质量等方面有了更高的需求,导致公司中高端产品销量占比不断提升。同时,公司电竞游戏类产品销量逐年提升,由于该等产品工艺复杂、成本较高,售价普遍较商务办公产品更高,带动公司产品销售单价整体提高,其中键盘及鼠标本期销售单价分别为118.75元及
31.06元,分别同比增长21.77%及8.80%。
(三)进一步披露报告期内各季度的销售占比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之“5、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销售收入 | 占比 | 销售收入 | 占比 | 销售收入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22,018.01 | 23.57% | 22,447.07 | 20.50% | 11,324.33 | 14.74% |
第二季度 | 27,298.44 | 29.22% | 27,503.00 | 25.12% | 18,685.68 | 24.32% |
第三季度 | 21,487.79 | 23.00% | 30,787.07 | 28.12% | 21,726.76 | 28.27% |
第四季度 | 22,617.14 | 24.21% | 28,743.66 | 26.25% | 25,105.94 | 32.67% |
合计 | 93,421.38 | 100.00% | 109,480.79 | 100.00% | 76,842.71 | 100.00% |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下半年受消费电子行业销售旺季的影响,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第一季度受到春节假期的影响,销售收入普遍偏低。2022年度,受新冠疫情以及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的影响,下半年消费电子未呈现传统销售旺季特征。”
五、分别说明三种业务模式的收入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应收账款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对应的品牌客户,分析三种业务模式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原因,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三种业务模式的收入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
项目 | 业务模式 | 销售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销售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ODM | 91,925.17 | 98.40% | 57.28 | 47.98 | 16.24% |
OEM | 200.43 | 0.21% | 159.61 | 159.12 | 0.31% | |
自主品牌 | 0.61 | 0.00% | 321.19 | - | 100.00% |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ODM | 104,134.31 | 95.12% | 63.21 | 54.06 | 14.48% |
OEM | 352.91 | 0.32% | 214.36 | 220.23 | -2.74% | |
自主品牌 | 1,511.45 | 1.38% | 23.40 | 19.29 | 17.57% |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ODM | 68,847.96 | 89.60% | 55.42 | 43.32 | 21.84% |
OEM | 694.05 | 0.90% | 47.67 | 43.51 | 8.73% | |
自主品牌 | 2,743.45 | 3.57% | 29.67 | 22.97 | 22.58% |
注:2022年度,自主品牌业务均为智能锁产品销售
(一)三种业务模式的销售情况及毛利率分析
三种业务模式下三种业务模式的收入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原因、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详见本题回复之 “二、按应用场景和品牌两个维度对不同产品(键盘、鼠标、键鼠套装)收入予以划分……”之“(二)按品牌对不同产品划分”。
(二)三种业务模式的对应的品牌客户、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业务模式 | 应收账款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率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ODM | 19,991.52 | 12,446.00 | 62.26% |
OEM | - | - | - | |
自主品牌 | 6.16 | 0.00 | 0.00% |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ODM | 22,648.90 | 22,648.90 | 100.00% |
OEM | 89.07 | 89.07 | 100.00% | |
自主品牌 | 6.16 | 0.00 | 0.00% |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 ODM | 20,562.58 | 20,562.58 | 100.00% |
OEM | 200.18 | 200.18 | 100.00% | |
自主品牌 | 792.10 | 786.29 | 99.27% |
注:期后回款金额统计至2023年2月28日
1、ODM业务
公司ODM业务主要客户包括联想、美商海盗船、赛睿、IKBC、ELECOM及罗技等国内外知名计算机品牌商及计算机外设品牌商。报告期各期末,ODM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0,562.58万元、22,648.90万元及19,991.52万元,随收入规模增长有所增长,期后回款率分别为100%、100%及62.26%,2022年末期后回款率较低,主要系截至2023年2月28日,部分应收款项仍处于信用期内,整体而言ODM业务回款情况良好。
2、OEM业务
公司OEM业务主要客户为洛斐客,随公司进行业务调整,OEM销售规模逐渐下降。2020年末及2021年末,OEM业务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00.18万元及89.07万元,随收入规模下降而主要呈下降趋势,期后回款率分别为100%、100%,2022年末,公司无OEM业务下的应收账款,整体而言,OEM业务回款情况良好。
3、自主品牌
公司自主品牌业务主要客户为原境外经销商NINZA及零星境内经销商,自主品牌业务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92.10万元、6.16万元及6.16万元,期后回款率分别为99.27%、0%及0%,2022年末,少量货款仍未收回,除此以外,自主品牌业务期后回款情况较好。2021年8月起,公司转让“Fuhlen”境外商标,此后不再经营自主品牌业务。
六、逐项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9的要求说明经销模式的具体情况,相关产品是否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9的要求:发行人采取经销商销售模式的,中介机构应重点关注其收入实现的真实性,详细核查经销商具体业务模式及采取经销商模式的必要性,经销商模式下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销商选取标准、日常管理、定价机制(包括营销、运输费用承担和补贴等)、物流(是否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退换货机制、销售存货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经销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是否合理等
1、经销商具体业务模式及采取经销商模式的必要性
(1)经销商具体业务模式
公司在自主品牌“富勒”的销售上采用经销模式,具体为买断式经销,公司经销客户主要包括京东、苏宁等线上经销商以及NINZA等线下区域经销商。在该等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后,经销商将直接与客户沟通、推广和销售产品,通过赚取差价盈利。
(2)采取经销商模式的必要性
公司“富勒”产品主要为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自主品牌的终端客户主要为网吧及个人客户,具有单一终端客户采购较少、终端客户数量众多以及区域分布广泛等特点,采用直销模式销售成本以及售后服务成本较高,不利于产品推广。公司采用经销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经销商的地域以及渠道优势,覆盖更大的客户群体的同时降低公司的销售成本。因此,公司采用经销商模式具有必要性。
2、经销商模式下收入确认是否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内销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将产品交付客户,取得客户的签收单时,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外销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将产品出口报关,取得报关单及提单或签收单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根据公司目前与经销商的所有权转移相关约定,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具体分析如下:
收入准则规定 | 公司执行情况 |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 对于境内经销商,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交付产品,取得经销商签收的发货单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经销商。对于境外经销商,公司与经销商签订EXW条款,在工厂将货物交给买方即转移风险,同时出于谨慎原则在相关货物完成报关并取得提单时确认收入。 |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 相关货物交付给经销商,由经销商管理,公司即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无法对已售出的货物实施有效控制。 |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货物销售出库时明确约定销售价格,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对于境内经销商,新经销商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连续考察三个月后视为老客户,结算方式变更为先货后款,信用期为发货后30天。对于境外经销商,经销商在发货前预付30%的货款,剩余货款在发货后15天内支付。结合公司与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以及回款情况,产品交付后合同款项收回的整体风险较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公司对产品进行成本核算,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经销商并经其确认收货,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相关经销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新收入准则)
内销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将产品交付客户,取得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外销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将产品出口报关,取得报关单及提单或签收单时,商品控制权转移,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结合新收入准则分析,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经销商并经经销商确认收货,即已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已将产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经销商,已将产品实物转移给经销商,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经销商,经销商已接受该产品。因此判断公司向经销商交付产品后,产品控制权已经转移,即符合新收入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
综上,根据公司与经销商对于相关商品权利义务的约定情况,相关经销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经销商选取标准、日常管理、定价机制(包括营销、运输费用承担和补贴等)、物流(是否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退换货机制、销售存货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主要包括经销商的选取标准、日常管理、定价机制、物流方式、退换货机制、销售存货信息系统的管理,具体如下:
项目 | 具体内容 |
选取标准 | ①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正规的公司注册登记文件以及公司税务文件,能独立开展对外经营业务并承担责任;②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优质的区域客户资源,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③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与资金保障,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④在授权区域具备较强的物流能力,拥有较为完备的分销团队;⑤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公司的品牌及企业文化理念。 |
日常管理 | 对于境内经销商,公司与其签署年度产品授权代理合作协议;对于境外经销商,公司与其签订商品买卖协议。经销商负责所经销区域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产品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均不得低于出厂价,并严禁在所经销地区外销售公司产品;公司为经销商提供业务培训和销售所必需 |
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经销商的销售活动进行检查;经销商定期与公司交流当地的经营、市场、政策等资料信息。 | |
定价机制 | 对于境内经销商,公司统一制定产品销售价格清单,对所有经销商统一报价。对于运费的约定,单笔订单满3万元的,由公司负责运输费用。公司与境内经销商不存在补贴条款。 对于境外经销商,公司与经销商通过协商定价,运输费用由经销商承担,双方约定了返利条款,月采购额达4万美金以上,则返还1%金额。 |
物流方式 | 对于境内经销商,公司通过快递陆运方式发货,货物交付至经销商。对于境外经销商,公司通过海运方式交付,货物交付至经销商。 |
退换货机制 |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产品质量服务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若出现产品品质问题,由公司负责维修,若无法维修,则公司换货。 |
销售存货信息系统 | 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采用ERP系统辅助进行存货管理,公司与销售业务和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公司与经销商之间为买断式销售,因此未专门针对经销渠道建立销售存货系统,但公司会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以及现场走访等形式了解经销商的对外销售情况。 |
综上,公司对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制度健全并有效。
4、经销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鉴于“富勒”品牌在报告期内一段时间为公司所有,上海韬迪为“富勒”品牌的境内销售平台,公司将上海韬迪参照经销商进行披露。除上海韬迪外,公司与其他经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5、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是否合理
对于境内经销商,公司按照合作时间及信用表现进行分类管理。对新经销商实施款到发货,连续考察三个月无信用问题后,可将信用期调整为发货后30天,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不同经销商之间的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境外经销商,经销商在发货前预付30%的货款,剩余货款在发货后15天内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报告期内,公司对原境外经销商NINZA的应收款未出现坏账损失,公司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合理。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9的要求:发行人应就经销商模式的相关情况进行充分披露,主要包括:经销商和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采用经销商模式的情况;发行人通过经销商模式实现的销售比例和毛利是否显著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销商是否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经销商的终端销售及期末存货情况;报告期内经销商是否存在较多新增与退出情况;经销商是否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经销商回款是否存在大量现金和第三方回款
1、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采用经销商模式的情况,发行人通过经销商模式实现的销售比例和毛利是否显著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朝阳科技、显盈科技、佳禾智能以及传艺科技均未采用经销商模式。发行人主要针对自主品牌的经营而采用经销模式销售,有助于品牌快速推广,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朝阳科技、显盈科技及传艺科技均无自主品牌,而佳禾智能虽然拥有自主品牌,但主要采用线上直营销售,未采用经销商。
2、经销商是否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
根据查阅主要经销商的营业范围以及访谈了解,经销商不存在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的情形。
3、经销商的终端销售及期末存货情况
根据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经销商所了解的终端销售情况,主要经销商NINZA采购的产品对外销售情况良好。发行人未向经销商压货,经销商不存在期末库存积压的情形。
4、报告期内经销商新增与退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客户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当期新增经销商数量(家)
当期新增经销商数量(家) | - | - | 21 |
当期退出经销商数量(家)
当期退出经销商数量(家) | 2 | 1 | 116 |
当期末经销商数量(家)
当期末经销商数量(家) | - | 2 | 3 |
2019年,公司剥离境内自主品牌业务,导致当期退出经销商客户116家,仅余NINZA、上海韬迪以及线上经销商苏宁;2020年度,公司终止与苏宁的业务合作;2021年度,公司原自主品牌“富勒”的境内外商标均已转让,NINZA及上海韬迪由经销商客户转换为品牌客户,属于公司直销客户。
5、经销商是否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
通过查阅经销商的工商信息,报告期内合作的经销商合计119家,仅1家为个人工商户,不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
6、经销商回款是否存在大量现金和第三方回款
经核查主要经销商的回款单据,主要系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方式进行回款,不存在大量现金和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9的要求:出现下述情况时,发行人应充分披露相关情况:发行人通过经销商模式实现的销售毛利率和其他销售模式实现的毛利率的差异较大;给予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显著宽松于其他销售方式,对经销商的应收账款显著增大;海外经销商毛利率与国内经销商毛利率差异较大
1、经销与直销的毛利率差异,海外经销商与国内经销商的毛利率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与经销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
直销 | 93,421.38 | 16.16% | 107,971.00 | 14.37% | 73,883.05 | 21.91% |
经销 | - | - | 1,509.78 | 17.41% | 2,959.67 | 21.93% |
其中:海外经销 | - | - | 1,387.79 | 18.77% | 2,381.01 | 24.81% |
国内经销 | - | - | 121.99 | 1.90% | 578.66 | 10.27% |
注:报告期内,海外经销收入为转让境外商标前向NINZA的销售收入,境内销售收入主要为向上海韬迪的销售收入,2019年度还包括了京东、成都竞影传说科技有限公司及云南玮赛商贸有限公司等境内经销商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公司无经销销售收入。2020年度、2021年度,海外经销业务毛利率水平高于境内经销业务,与公司直销客户毛利率接近,主要原
因为: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经销业务产品定价相对较低;而越南市场竞争相对较小,“富勒”品牌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产品定位中高端,毛利率相对较高。
2、经销商的信用期及应收账款情况
经销商信用政策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六、逐项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9的要求说明经销模式的具体情况,相关产品是否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9的要求……”之“5、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是否合理”。公司其他模式下主要客户信用期情况详见本问询回复“问题13.关于应收账款”之“一、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原因,……”。报告期内,经销商信用期短于公司主要直营客户信用期,不存在显著宽松于其他销售方式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91.85万元、792.10万元及0万元,其中,在公司向NINZA转让富勒品牌境外商标后,NINZA划分为直销客户,2021年末对NINZA的应收款为85.33万元,不存在显著增长的情况。
七、说明不同类型产品的接单、生产、交货、签收流程,签收前客户对产品的核验或测试情况,报告期内产品实际交货时间与合同或订单约定存在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形;举例说明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的具体销售流程、结算流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分析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一)不同类型产品的接单、生产、交货、签收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为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其接单、生产、交货、签收流程不存在明显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接单流程
客户通过邮件或供应商管理平台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约定型号、数量、交货日期、价格等,公司通过订单评审流程判定交货日期等后回复客户,双方达成一致后公司在SAP系统录入销售订单。
2、生产流程
公司销售的键盘、鼠标等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根据销售订单要求,公司结合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3、交货及签收
对于境内销售,公司在指定的交货期限内将合格的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客户根据送货单、装箱单等核对公司交付的货品,对货品进行验收,数量核对无误及产品外包装完整无损的,客户出具签收单,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对于境外销售,交货及签收流程主要根据与客户的贸易结算方式决定,公司主要贸易结算方式及其交货流程如下:
(1)FOB:即“船上交货”,公司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公司取得报关单及承运人提单时确认收入;
(2)EXW:即“工厂交货”,客户指定承运人来公司所在地提货,提货后公司需协助客户办理报关手续,公司取得报关单及承运人提单时确认收入;
(3)DDU: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公司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主要适应于在国内保税区交货的客户,公司取得报关单及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4)DAP:即“目的地交货”,公司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公司取得报关单及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对于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供应商管理库存仓库,客户根据其需求自供应商管理库存仓库领用产品,公司在客户领用产品后根据实际领用产品数量及金额确认收入实现。
(二)签收前客户对产品的核验或测试情况
公司产品在出厂发货前,由专人对产品的功能、质量、外观等进行严格测试,产品检测合格后方可出货。参与检测的人员根据不同客户主要分为以下三种:(1)客户外派其品控人员进行检测;(2)客户委派第三方机构人员进行检测;(3)客户授权发行人的品控人员进行检测。通常,客户收到货物时只需清点数量、检验外观、核对产品型号即可完成签收。
(三)报告期内产品实际交货时间与合同或订单约定存在的差异情况
公司产品的订单一般约定预期交货时间,部分合同或订单的约定交货时间和实际交货时间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由于在实际业务过程中,部分客户会根据实际需求另行约定,亦或公司根据生产资源情况与客户另行约定,另行约定方式主要包括邮件通知或于供应链系统变更日期。公司与对方对交货日期达成一致后再于SAP系统录入销售订单,后续据此日期进行交付。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产品交付时间导致与客户发生的纠纷,不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形。
(四)举例说明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的具体销售流程、结算流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举例说明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的具体销售流程、结算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VMI模式结算的客户为富士通、联想及伟创力,该模式下公司的交货地点有德国仓、广州南沙仓及匈牙利仓。以VMI模式销售占比最大的德国仓富士通的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业务为例,VMI模式的销售流程如下:
(1)接单流程
富士通每年向公司提供年度战略预测量,并按月提供未来6个月的滚动预测(预测仅供参考,对富士通不具有约束力),富士通定期向公司下达框架采购订单,该订单涵盖约3个月的批量需求。
(2)生产流程
富士通订购的键盘、鼠标等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根据其框架采购订单,公司结合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3)产品核验或测试
公司产品在出厂发货前,根据富士通授权,由公司品控人员对产品的功能、质量、外观等进行测试,产品测试合格后方可出货。
(4)发货及库存管理流程
公司按照约定将产品发运至位于德国的DRW仓库,DRW仓库管理人员收到货后更新存货库存管理数据。
DRW仓库主要承担公司产品发运至德国后的仓储、库存管理、清关、将产品发运至富士通等职责,运费及仓储费等由公司承担。根据约定,公司需在DRW仓库维持富士通2个月需求量的固定缓冲库存。
(5)客户提货
富士通根据其需要提货时,向DRW仓库及公司邮件发出提货和开票通知,并约定提货日期、产品型号及数量,公司收到通知后开具电子版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的同时将发票邮件发送至富士通和DRW,DRW仓库管理人员收到发票后办理货物通关手续,并将货物运送至富士通指定地点,同时更新存货库存管理数据。富士通在开具发票月份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付款。
DRW工作人员将货物运送至富士通指定地点时,富士通不再出具签收单。
(6)收入确认
鉴于公司向富士通开具发票时已取得收款权利,且DRW同时也是富士通的约定提货人,富士通在收到公司开具的发票时即可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公司判断在取得富士通提货及开票通知后向其开具发票时商品控制权发生转移,因此在该时点确认收入。
2、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中采用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VMI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举例如下:
公司名称 | 销售模式 | 收入确认政策 |
立讯精密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VMI模式) | 在这种模式下,公司将产品发送至指定的仓库,客户从仓库提货领用,实现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点。 |
鸿富瀚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VMI模式) | 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仓库,在客户领用、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
中富电路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VMI模式) | 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客户检验合格入 VMI仓库,产品从公司工厂发货后,公司将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处理。客户根据生产情况领用产品后,公司按月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月领用数量、金额,公司将客户月度领用金额确认当月收入。公司确认收入的依据为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 |
科翔电子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VMI模式) | 在客户领用或上线使用时,公司确认收入实现 |
博硕科技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VMI模式) | 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供应商管理库存仓库,客户根据其生产需求自供应商管理库存仓库领用产品,公司按客户实际领用产品数量及金额确认收入实现。 |
由上表可见,对于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将产品发送至指定仓库,客户从仓库提货领用,公司在取得客户提货及开票通知并向客户开具结算发票时确认收入,符合行业惯例,收入时点确认准确。
八、说明各类产品退换货政策、是否存在“无理由退货”条款,退换货的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各期不同产品实际退换货金额及占比、退换货率、退换货原因,收入确认是否考虑退换货影响及其合规性;发行人向客户提供产品样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一)产品退换货政策
公司通常给予客户的退换货政策为“质保期内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对于内销客户,质保期通常在12-18个月,对于外销客户,质保期通常在12-36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无理由退货条款。
(二)报告期公司产品退换货情况
1、报告期公司产品退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销售退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退货 金额 | 收入 占比 | 退货 金额 | 收入 占比 | 退货金额 | 收入 占比 | |
键盘 | 0.02 | 0.00% | 5.74 | 0.01% | 15.92 | 0.02% |
鼠标 | 0.39 | 0.00% | 7.10 | 0.01% | 9.8 | 0.01% |
键鼠套装 | 0.20 | 0.00% | 0.16 | 0.00% | 0.94 | 0.00% |
其他 | 14.43 | 0.02% | 5.37 | 0.00% | 0.03 | 0.00% |
合计 | 15.04 | 0.02% | 18.36 | 0.02% | 26.69 | 0.03%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退回金额分别为26.69万元、18.36万元和15.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3%、0.02%和0.02%,退货率较低。
2、报告期公司产品售后返修情况
公司对质保期内产品因公司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报告期内,客户售后返修对应的销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类别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销售 金额 | 收入 占比 | 销售 金额 | 收入 占比 | 销售 金额 | 收入 占比 | |
键盘 | 89.66 | 0.09% | 3.49 | 0.00% | 10.39 | 0.01% |
鼠标 | 8.97 | 0.01% | 42.70 | 0.04% | 100.66 | 0.13% |
键鼠套装 | 24.36 | 0.03% | 31.88 | 0.03% | 36.24 | 0.05% |
其他 | 2.32 | 0.00% | - | 0.00% | - | 0.00% |
合计 | 125.31 | 0.13% | 78.07 | 0.07% | 147.29 | 0.19% |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退回返修商品金额分别为45.08万元、147.29万元、
78.07万元和125.3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9%、0.07%和0.13%,售后返修率较低。
2020年度,公司退回返修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对由于软件版本低导致产品操作出现延迟或卡顿的情况进行软件升级,涉及金额101.03万元。2022年度,公司退回返修商品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由于一批产品使用的USB接口生锈,涉及金额90.70万元。
报告期内,退回返修产品发生的维修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售后维修费 | 92.51 | 77.84 | 58.18 |
收入金额 | 94,540.29 | 110,916.25 | 77,979.86 |
维修费占收入比例 | 0.10% | 0.07% | 0.07% |
报告期内,对于售后退回返修产品公司发生的维修费支出分别为58.18万元、77.84万元及92.51万元,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为0.07%、0.07%及
0.10%,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三)退换货的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公司退换货会计处理
(1)预计退货或返修的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退回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为0.03%、0.02%和0.02%,销售退回占比极低。公司预计发生销售退回可能性极小,且金额不能可靠计量,故公司综合考虑预计退回可能性及退回金额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后不计提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客户退回返修商品金额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为0.19%、0.07%和
0.13%,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售后返修发生的维修费支出分别为58.18万元、77.84万元和92.51万元,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为0.07%、0.07%和0.10%。公司预计发生售后返修的可能性极小,返修产生的维修支出金额亦较小且不能可靠计量,故公司综合考虑预计售后返修可能性及返修产生的维修费金额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后不计提预计负债。
(2)实际退货或返修时的会计处理
对于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成本。
对于客户在售后退回返修发生的返修支出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2、会计准则对退换货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版)第九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版)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版)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在考虑退换货对收入确认影响时,公司根据历史退换货情况预计退换货可能性较小且金额不能可靠计量,故不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在收入确认时已考虑退换货影响,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发行人向客户提供产品样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提供样品的情形及对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1、将现有产品作为样品发给客户
将现有产品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公司根据发出的产品成本,确认销售费用,后续若客户支付样品费的,则在收到客户支付的样品费时冲减销售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中规定销售费用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赠送样品作为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所需发生的支出,将样品费计入销售费用的核算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根据客户需求研发形成的产品作为样品
根据客户需求研发产生的样品支出,公司确认为研发费用,后续若客户支付样品费的,则在收到客户支付的样品费时冲减研发费用。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研发形成的样品支出属于研发费用的核算范围,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九、区分直销和经销说明自主品牌的销售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销售对象,ODM客户是否存在对自主品牌销售的限制,自主品牌销售会否影响与客户的合作关系;针对自主品牌线上销售,说明GMV、收入金额及占比、订单转化率和复购率(含计算口径)、获客成本、客单价、客均消费频次、购买时间间隔、客户地区分布、发货分布情况,销售商品数量与发货数量(出库数量)、订单数量与快递数量的匹配性,按客户姓名对象、送货地址、购买数量、消费次数、产品数量、消费金额等归集线上销售主要大客户消费特征并分析其行为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况。
(一)区分直销和经销说明自主品牌的销售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销售对象,ODM客户是否存在对自主品牌销售的限制,自主品牌销售会否影响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品牌直销和经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 销售模式 | 销售收入(万元) | 销售收入占比 | 销售单价(元) | 单位成本(元) | 毛利率 |
2022年度 | 经销 | - | - | - | - | - |
直销 | 0.61 | 100.00% | 321.19 | - | 100.00% |
2021年度 | 经销 | 1,505.32 | 99.59% | 23.31 | 19.25 | 17.42% |
直销 | 6.14 | 0.41% | 253.53 | 115.61 | 54.40% | |
2020年度 | 经销 | 2,743.45 | 100.00% | 29.67 | 22.97 | 22.58% |
直销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自主品牌“富勒”产品主要采用经销方式,主要销售对象为越南经销商NINZA,2022年度,发行人的键鼠产品业务不再存在经销销售模式。
2021年度、2022年直销收入均为智能锁的销售,由于产品类型差异,直销模式下产品的单位售价远高于经销模式下产品。
(二)针对自主品牌线上销售,说明GMV、收入金额及占比、订单转化率和复购率(含计算口径)、获客成本、客单价、客均消费频次、购买时间间隔、客户地区分布、发货分布情况,销售商品数量与发货数量(出库数量)、订单数量与快递数量的匹配性,按客户姓名对象、送货地址、购买数量、消费次数、产品数量、消费金额等归集线上销售主要大客户消费特征并分析其行为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况
1、针对自主品牌线上销售,说明GMV、收入金额及占比、订单转化率和复购率(含计算口径)、获客成本、客单价、客均消费频次、购买时间间隔、客户地区分布、发货分布情况,销售商品数量与发货数量(出库数量)、订单数量与快递数量的匹配性
(1)GMV、收入金额及占比、订单转化率和复购率情况
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公司天猫富勒旗舰店实现GMV共计841.36万元及490.96万元,富勒旗舰店线上销售实现销售收入555.68万元及231.90万元,GMV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差异主要为未实际成交的订单金额以及收入确认时间差异。由于天猫旗舰店仅保留1年访客及点击量数据,公司在以前年度对该数据进行留存,因此无法取得访客数量或点击量以计算订单转化率。
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公司线上销售复购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次
项目 | 2019年1-8月 | 2018年度 |
客户总数 | 23,022 | 41,674 |
订单总数 | 24,948 | 46,026 |
复购率 | 8.37% | 10.44% |
注:线上销售的复购率=当年订单总数/当年平台交易过的客户总数-1。
如上表所示,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公司线上销售复购率分别为10.44%及8.37%,比例较为稳定,且由于键鼠产品使用生命周期较长,产品更新换代相对较慢,因此当年复购比例较低。
(2)获客成本、客单价、客均消费频次、购买时间间隔情况
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公司线上销售客单价及获客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年1-8月 | 2018年度 |
天猫直通车推广支出(万元) | 6.30 | 12.98 |
客户人数(万人) | 2.30 | 4.17 |
平均获客成本(元/人) | 2.74 | 3.12 |
客单价(元/人) | 137.96 | 147.97 |
平均获客成本/客单价 | 1.99% | 2.11% |
注:平均获客成本=天猫直通车推广支出/客户人数客单价=天猫销售总额除以客户人数
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公司线上销售平均获客成本有所下降,平均获客成本占客单价的比例较低。
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大多数线上客户的消费频次为1次,具体客均消费频次如下表所示:
客户消费频次 | 2019年1-8月 | 2018年度 | ||
客户数 | 占比 | 客户数 | 占比 | |
1次 | 21,551 | 93.61% | 38,719 | 92.91% |
2次 | 1,252 | 5.44% | 2,393 | 5.74% |
3次及3次以上 | 219 | 0.95% | 562 | 1.35% |
合计 | 23,022 | 100.00% | 41,674 | 100.00% |
(3)客户地区分布、发货分布情况
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公司自主品牌线上销售客户主要集中于华北、华南及华中地区,东北、西北地区客户数量较少,各地区客户数量占比如下:
地区 | 2019年1-8月 | 2018年度 |
东北地区 | 4.81% | 4.83% |
华东地区 | 42.49% | 41.46% |
华北地区 | 9.40% | 10.14% |
华中地区 | 11.63% | 11.69% |
华南地区 | 19.79% | 19.85% |
西南地区 | 8.20% | 8.38% |
西北地区 | 3.68% | 3.65% |
合计 | 100.00% | 100.00% |
(4)销售商品数量与发货数量(出库数量)、订单数量与快递数量的匹配性1)销售商品数量与发货数量(出库数量)匹配
单位:PCS
项目 | 2019年1-8月 | 2018年度 |
销售商品数量 | 20,072 | 77,212 |
出库数量 | 20,221 | 77,279 |
公司销售商品数量与出库数量基本匹配,出库商品数量大于销售商品数量主要系存在退货订单而导致销售退回。
2)订单数量与快递数量的匹配
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公司通过天猫旗舰店销售的订单数量与快递数量如下:
单位:笔
项目 | 2019年1-8月 | 2018年度 |
订单数量 | 24,948 | 46,026 |
快递数量 | 26,246 | 47,592 |
公司订单数量与快递数量基本匹配,快递数量大于订单数量主要系存在退货而导致订单未完成。
2、按客户姓名对象、送货地址、购买数量、消费次数、产品数量、消费金额等归集线上销售主要大客户消费特征并分析其行为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
异常的消费情况
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累计消费金额大于5万元的客户主要为鑫鑫****88、be****00。发行人不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况,主要大客户按消费金额、消费次数、送货地址等归集的消费特征如下:
(1)鑫鑫****88消费特征
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鑫鑫****88线上消费次数分别为13次及10次,消费金额分别为3.95万元及2.85万元。从单次消费数据来看,鑫鑫****88单个订单消费金额多集中于2,000元至3,000元,金额较小,不存在大额异常订单情形,其具体消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次
项目 | 2019年1-8月 | 2018年度 |
0-2500元 | 3 | 4 |
2501元-5000元 | 7 | 8 |
5000元以上 | - | 1 |
从收货区域看,鑫鑫****88收货地址集中在江西省和广东省,2018年及2019年鑫鑫****88在两省收货的订单占比分别为100.00%和96.49%,收货地址较为稳定。
(2)be****00消费特征
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be****00线上消费次数分别为8次、5次,消费金额分别为3.35万元及3.04万元。从单次消费数据来看,be****00单个订单消费金额大部分小于1万元,金额较小,不存在大额异常订单情形,其具体消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19年1-8月 | 2018年度 |
0-5000元 | 2 | 5 |
5001元-10000元 | 3 | 2 |
10000元以上 | - | 1 |
从收货区域看,be****00全部订单均位于河北省,收货地址较为稳定,不存在异常情况。
十、说明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收入的明细构成情况、毛利率及合理性,相关产品与键盘、鼠标差异较大但视为主营业务的合理性,相关产品的未来规划。
(一)其他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毛利率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其他收入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
零配件 | 959.49 | 16.91% | 1,137.22 | 10.46% | 2,199.96 | 19.10% |
模具 | 1,185.33 | 13.51% | 2,542.50 | 14.45% | 1,958.64 | 26.65% |
智能锁 | 0.61 | 100.00% | 6.14 | 54.40% | 40.91 | 53.85% |
自动化设备 | 105.63 | 2.42% | 669.77 | 4.65% | 357.73 | 44.61% |
2022年度,公司零配件业务毛利率有所回升,主要系零配件业务外销占比达33.02%,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贬值使得其毛利率相应回升。
2021年度,公司零配件销售毛利率较大幅度下滑,主要系公司销售的零配件主要包括塑胶件等塑胶制品,塑胶材料成本显著上涨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模具销售毛利率显著下滑,主要系公司当年为导入新客户策略性定价所致;自动化设备毛利率亦显著下降,主要系上年公司对广州明森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口罩机在本期退回,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二)其他业务收入相关产品视为主营业务的合理性及未来规划
公司除销售成品键盘、鼠标外,亦将生产键鼠产品所需的零配件直接对外销售,该等业务具有持续性,且交易频繁,公司将其列为主营业务收入具有合理性。除此之外,公司销售模具、自动化设备与智能锁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契合,列为主营业务具有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未来规划 |
模具 | 朗冠精密 | 精密模具自动设计、加工 | 朗冠精密未来生产的模具产品仍将主要应用于公司生产,公司将进一步缩短模具设计制造周期,降低模具生产成本,提高模具质量。 |
自动化设备 | 捷锐科技 | 智能制造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 | 捷锐科技自动化设备业务将进一步向外开拓业务。公司将强化自动化设备的集 |
成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和制造精度,加强捷锐科技面向市场独立竞争的能力。 | |||
智能锁 | 龙狮科技 | 设立时主要从事电子锁的设计、生产、销售 | 经营计划变更,不再进行智能锁生产制造,转为从事键鼠产品生产。 |
十一、收入真实性和截止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报告期收入交易类别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了解、穿行测试、控制测试程序。包括获取发行人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对财务人员和销售人员进行访谈,并选取样本进行穿行测试,以了解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识别发行人收入业务流程中的可能出错项和管理层对应的控制措施,对关键控制点执行内部控制测试。
(2)检查发行人各类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了解发行人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是否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变化等。
(3)获取报告期内分产品营业收入明细表,对其进行分析性复核,识别导致报告期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的情况,以及与成本、费用的发生额是否匹配。
(4)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季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分析波动原因;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检查其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类似的相关产品的毛利率与发行人是否存重大差异。
(5)通过网络核查的方式查看主要客户的官方网站、上市公司公开资料等,核查其真实性以及是否属于境外或当地知名企业、上市公司等,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等。
(6)访谈发行人客户
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访谈,就客户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合作情况及合作前景预期、交易数据、交易流程、结算及回款情况、是否存在质量纠纷、退货情
况、是否存在滞销或者大量存货积压情况等向客户被访谈对象进行访谈确认。访谈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金额 | 94,540.29 | 110,916.25 | 77,979.86 |
实地走访金额 | 33,285.14 | 39,968.69 | 34,050.29 |
实地走访占比 | 35.21% | 36.04% | 43.67% |
视频访谈金额 | 51,071.37 | 54,250.40 | 33,690.03 |
视频访谈占比 | 54.02% | 48.91% | 43.20% |
访谈金额合计 | 84,356.51 | 94,219.09 | 67,740.32 |
访谈比例合计 | 89.23% | 84.95% | 86.87% |
关于视频访谈程序的相关说明如下:
2020 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对现场走访形成不利影响,因此,综合采取实地走访、视频访谈等方式进行客户访谈。其中,在视频访谈客户的过程中,确认客户身份所采取的主要核查方法包括:
①发行人根据要求通过双方日常下达需求订单约定的邮箱(带客户后缀名)、电话等联系方式同对方约定访谈人员、访谈形式及访谈时间;检查约谈记录及日常往来记录,将邮箱地址和会议系统联系人进行比对;
②在访谈开始之前(正式问答前五分钟)同受访对象确认身份及所担任职位等信息,主要对被访谈对象所在公司 logo、工牌名片等进行查看以验证被访谈客户真实性、适格性;
③访谈过程进行截图保存,通过 zoom 等会议系统进行访谈的客户实行视频录制,同时访谈过程中将被访谈信息回答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实时比对;访谈人员由保荐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共同参与,一般配置 3-4人,其中 2人负责问询,1人负责将事前准备的资料与访谈内容信息进行核实;
④视频访谈结束后,向被访谈对象确认访谈记录,并要求其确认后,邮件或快递寄回,并核查访谈记录的发送邮箱是否与日常业务往来沟通邮箱后缀一致、寄件地址是否与客户所在地一致。
(7)对客户进行函证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客户执行了函证程序,确认销售收入金额的准确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金额① | 94,540.29 | 110,916.25 | 77,979.86 |
发函金额② | 89,440.48 | 107,479.82 | 77,078.95 |
发函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③=②/① | 94.61% | 96.90% | 98.84% |
回函直接确认金额④ | 89,440.48 | 94,654.44 | 68,435.49 |
回函直接确认比例⑤=④/① | 94.61% | 85.34% | 87.76% |
替代测试确认的金额⑥ | - | 12,825.38 | 8,643.45 |
核查比例合计⑦=(④+⑥)/① | 94.61% | 96.90% | 98.84% |
注:回函直接确认金额包括回函相符部分以及回函不符但调整相符部分
针对回函不符的情况,进一步了解回函不符的主要原因。回函不符主要系双方入账时间或口径差异,无需要调整的大额收入或应收账款情况。
针对未回函的情况,实施替代程序,包括:检查与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境内销售检查如销售合同、出库单、签收单据、销售发票以及回款单等;境外销售检查如销售订单、出库单、报关单、商业发票以及回款单等。
(8)将发行人的外销收入与电子口岸出口数据、税务部门出口免抵退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差异情况是否合理。
(9)检查发行人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发货单、签收单据、报关单和提单(境外销售)、发票、回款凭证等,对销售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核查发行人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10)获取并检查公司银行流水和收款银行回单,核查主要境外客户大额银行流水、期后回款情况,关注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
(11)对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包括但不限于:①了解发行人不同类型业务及产品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②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销售合同、验收单据,将验收单据与账务记录核对,检查收入是否确认至正确的期间;③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函证,确认收入确认期间,并与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进行比对,检查收入是否确认至正确期间;④从
营业收入明细账出发,获取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期间的营业收入明细账对应的收入明细表,追查至对应的销售合同、发货记录、销项发票、客户的签收资料及验收资料等,以核查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⑤从验收资料、签收资料出发,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前后期间的验收资料、签收资料,以及相应的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发票等,追查至发行人营业收入明细账,核查收入记录的期间是否正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收入确认真实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是否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导向及是否具有成长性的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是否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导向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之“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的生产制造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一、电子信息——(三)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2. 计算机外围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发行人深耕计算机外设领域多年,系内资企业中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到出货交付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兼具技术与产能优势的企业。经过长期的技术经验积累,发行人构建了覆盖人体工程学、结构设计、工业设计、电路设计、软件开发、材料等专业学科的研发体系,打造了理论基础扎实、研发经验丰富、分工明确、高效协作、敏锐捕捉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的技术创新团队,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共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96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生产制造环节的智能化、自动化程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行业政策的导向。
(二)发行人是否符合近期行业监管政策导向
近期行业监管政策主要聚焦于未成年人的游戏市场,具体情况参见本问题回复之“一、结合行业发展动态、产业链地位、产品技术革新情况、相关电子产品出货量(如电脑)、其他业绩驱动因素等,充分分析并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变动与产品市场规模、需求变动的匹配性,从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两个角度量化分析相关产品收入变动的原因;结合近期行业监管政策及导向说明电竞、游戏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收入是否存在下滑风险”之“(三)结合近期行业监管政策及导向说明电竞、游戏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收入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三)发行人是否具有成长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发行人主营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一、电子信息——(三)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2. 计算机外围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生产制造环节的智能化、自动化程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行业政策的导向。
2、下游需求稳步增长
受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居家办公、线上教育和在线娱乐的需求爆发式增长,强有力地促进了个人计算机市场复苏。根据IDC统计,2021年全球PC市场出货量达到3.49亿台,同比增长14.80%,配套键盘、鼠标的市场需求亦稳步增加。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消费结构也进一步升级,下游用户对产品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同时,更加注重产品设计、用户体验以及性价比。静音机械键盘类中高端办公系列产品在发挥机械键盘输入优势的同时,降低了使用过程中发出的噪音,为办公用户带来更高效、更舒适、更准确的办公新体验,关注度持续提高;随着根据电竞行业的不断发展,电竞系列外设产品性能进一步提高,差异化优势愈加明显,有效提升游戏用户的体验。消费升级带来的键盘、鼠标的更新替换需求不断增加。
3、研发优势逐渐凸显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在培养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的同时,保持较高的技术研发投入,密切跟踪外设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以及下游终端用户的需求偏好,持续推动技术升级和迭代,积累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经过多年的研发经验和应用实践,公司已拥有独特的技术研发优势,具备较为成熟的产品生产技术和设计研发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拥有170名研发人员,构建了覆盖人体工程学、结构设计、工业设计、电路设计、软件开发、材料等专业学科的研发体系,打造了理论基础扎实、研发经验丰富、分工明确、高效协作、敏锐捕捉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的技术创新团队,为公司的技术创新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成长性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发行人业务具备良好的成长性。
十三、中介机构其他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了解主要境外客户交易情况,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等公开渠道查询客户基本信息;
2、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和出口退税系统获取发行人报告期海关出口报关明细、出口退税明细,与发行人出口销售收入进行核对,验证出口数据的真实性;
3、抽查报告期内境外客户回款情况,检查记账凭证、银行回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核查公司境外客户回款的真实性、准确性;
4、获取消费电子行业相关的研究报告,了解下游市场状况以及行业具体特点,分析行业特点对公司各季度销售情况的影响;
5、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核查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的主要产品的品种、数量、金额及占比;
6、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的经销模式、经销商的管理、经销的定价机制、交易费用的承担、经销收入的确认等相关情况;
7、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了解同行业的销售模式、收入确认原则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大差异;
8、对经销商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确认其与发行人业务往来的真实性以及收入金额的准确性;
9、对主要经销商执行了函证程序,确认经销收入金额的准确性;
10、取得主要经销商出具的无关联关系的声明,获取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调查表;
11、获取发行人在第三方平台记录的线上交易流水,分析是否存在同一客户姓名对象、ID 账号、或同一地址在不同时间点重复下单的情况;
12、查询近期行业监管政策及导向,分析发行人是否具有成长性以及电竞、游戏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收入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与产品市场规模、需求变动相匹配,营业收入大幅上升具有合理性。产品结构优化因素导致价格提高,且产品销售规模有所增加,共同导致收入规模显著提高。
目前监管环境下,相关行业政策规定监管对象主要为未成年人用户,未成年人游戏用户占全体游戏用户的比例较小,故对公司相关键鼠产品的需求无明显影响,收入下滑风险较小。
2、因产品结构变化,发行人不同应用场景、不同品牌产品的收入、毛利率有所变动,存在合理差异。截至2023年2月28日,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3、发行人境外销售已完成真实销售、最终销售。贸易摩擦、国际关系形势、海外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不
存在由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承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从中信保获得理赔的情况。
4、发行人销售受消费电子行业终端客户消费习惯、更新换代周期等方面的特征影响,呈现季节性变动。2021年第一季度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优化及2020年第一季度基数较低。
5、报告期内,受业务规模、客户类型、产品结构的影响,发行人OEM、ODM及自主品牌业务毛利率有所差异;受汇率、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OEM、ODM及自主品牌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
6、发行人报告期内产品实际交货时间与合同或订单约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不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形;发行人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收入确认时点准确,符合行业惯例。
7、发行人不存在无理由退货条款,发行人收入确认已考虑退换货影响,退换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行人向客户提供产品样品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8、发行人ODM客户未对自主品牌销售进行限制。发行人线上销售商品数量与发货数量、订单数量与快递数量相匹配,主要大客户不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况。
9、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收入包括零配件、模具、智能锁、自动化设备的销售收入,该等销售与发行人子公司主营业务相符,将其视为主营业务具有合理性。
问题8.关于客户。根据申报材料:
(1)知名品牌商需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全面的认证。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分别为27,485.14万元、36,020.55万元、51,607.67万元和15,711.8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23%、61.28%、
66.18%和69.02%。
(2)发行人与部分客户以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进行合作,即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将产品发送至指定仓库,客户从仓库提货领用。
(3)发行人自报告期期初以来陆续拓展了IKBC、美商海盗船等新客户。
(4)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计算机制造商和计算机外设品牌商。部分客户会预测采购量并告知发行人。
(5)2018年底,智迪科技与北京汉德默兹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汉德”)建立业务关系。2019年,实控人谢伟明岳母李欢容向客户提供借款。
(6)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樱桃公司销售键鼠成品及零配件,并向其采购键盘开关。同时,樱桃公司租赁发行人的生产场地。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樱桃销售金额分别为5,815.46万元、6,527.32万元、8,154.14万元和1,134.70万元;采购金额分别为222.09万元、1,799.04万元、404.44万元和116.94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主要客户对发行人考察和认证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点、频率、具体要求(含资格要求)、考察和认证方式、流程等,有无考察不合格或认证不通过的情形,是否为客户的独家供应商或合作方,合同签订及订单下达的方式、周期,订单金额的变动趋势;主要客户相关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流程,发行人是否存在客户依赖,与相关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和逾期金额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分析毛利率差异原因。
(2)说明以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进行合作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客户选择该种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仓库的所有者、仓储物流费用的计费基础、计费比率、支付方。
(3)说明拓展客户及订单的方式、过程、时点,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情形;报告期各期存量客户和新增客户整体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金额及比例),分析新老客户销售金额变动原因,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发行人销售金额占其采购金额的比例,分析发行人与新增客户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发行人客户的情形及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5)说明报告期各期计算机制造商和计算机外设品牌商的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供应产品类型及场景、客户需求来源;客户预测采购量并告知发行人的适用情形,结合相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预测采购量大幅下滑的客户及具体原因。
(6)详细说明李欢容向客户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利率及公允性、资金来源、还款时间、借款是否为发行人与其合作的前提条件,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向客户提供借款或资源的情形。
(7)说明客户租赁发行人厂房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的公允性;发行人向樱桃公司采购的零配件是否专用于樱桃品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及其合规性。
(8)说明各类产品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相比的竞争优劣势,客户选择供应商的具体考虑因素,是否存在多个供应商同时供货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是否存在客户的股东、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入股发行人的情形及具体情况。
(9)说明报告期内亏损订单具体情况及亏损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主要客户对发行人考察和认证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点、频率、具体要求(含资格要求)、考察和认证方式、流程等,有无考察不合格或认证不通过的情形,是否为客户的独家供应商或合作方,合同签订及订单下达的方式、周期,订单金额的变动趋势;主要客户相关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流程,发行人是否存在客户依赖,与相关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和逾期金额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分析毛利率差异原因。
(一)主要客户对发行人考察和认证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联想、罗技、IKBC、赛睿、美商海盗船、宜丽客、樱桃及富士通等客户,有着较为规范标准化的供应商认证流程。公司主要客户的对公司考察和认证的流程大致相同,一般情况下,客户与公司接洽后,会启动其合格供应商认证的具体流程,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基本情况、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质量管控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甚至经营状况、信息安全及社会责任等,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实地考察、人员访谈、背景调查等。
此外,主要境外客户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专项考察,例如:罗技每年组织社会责任小组对公司进行考察,美商海盗船、乌龟海岸及赛睿等客户也要求公司提供经第三方审核的社会责任报告,联想每年安排一次QPA(品质制程稽核)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考察不合格或认证不通过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客户的独家供应商或合作方的情形。
通过客户的上述考核后,公司即可取得合格供应商资质,双方签订框架协议
或合作协议等,开始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该等客户主要通过PO订单的形式下达订单,下单频率根据客户采购规模,每周一次至每季度一次不等。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樱桃、ELECOM的订单金额相对稳定,此外,联想、罗技、赛睿及美商海盗船订单量整体呈增长态势。
(二)主要客户相关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流程,发行人是否存在客户依赖,与相关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1、主要客户相关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流程
公司与主要客户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定价原则为成本加成,具体流程为:销售部门与客户接洽好,将客户产品相关要求(包括基本功能要求、外观要求等)提交公司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基于功能要求根据公司核价标准形成产品成本,销售部门再根据类似产品的毛利、工时费率等数据,形成报价向客户报出,随后双方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公司在在原材料价格明显上涨情形下,将与客户协商涨价或调整产品方案。
2、发行人是否存在客户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18%、66.50%和70.69%。由于计算机外设行业市场份额主要集中于国内外知名的计算机外设终端品牌商,且公司ODM业务聚焦大客户,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但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均小于25%,不存在客户依赖。
3、与相关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1)公司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相对其他竞争者,公司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被替代的风险较小,具体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2)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基础稳固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与ELECOM、赛睿、樱桃、联想、富士通等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均在五年以上,双方合作基础稳固。上述客
户均系国际知名外设品牌,销售规模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对于供应商的认证门槛较高。由于合作规模较大,且客户对产品质量稳定性、产品设计创新性等的要求更高,该类客户一般更愿意与合格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供应链安全和效率,避免因更换供应商而带来的高额转换成本与配合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产品持续符合客户对质量和交货期的要求,合作关系良好。综上所述,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时间较长,合作关系良好且与竞争对手行相比具备一定竞争优势,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三)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和逾期金额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分析毛利率差异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和逾期金额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
应收账款 | 期后回款 | |
罗技 | 5,383.10 | 4,335.82 |
联想 | 5,445.12 | 2,667.65 |
赛睿 | 981.33 | 981.33 |
ELECOM | 2,216.72 | 882.66 |
樱桃 | 2,340.98 | 1,539.84 |
客户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应收账款 | 期后回款 | |
联想 | 4,865.81 | 4,865.81 |
罗技 | 8,157.45 | 8,157.45 |
IKBC | 1,422.69 | 1,422.69 |
赛睿 | 1,264.28 | 1,264.28 |
美商海盗船 | 372.12 | 372.12 |
客户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
应收账款 | 期后回款 | |
联想 | 5,431.61 | 5,431.61 |
IKBC | 874.64 | 874.64 |
赛睿 | 1,526.59 | 1,526.59 |
樱桃 | 1,422.50 | 1,422.50 |
ELECOM | 1,573.83 | 1,573.83 |
注:期后回款情况截至2023年2月28日注: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毛利率已申请豁免披露因客户内部付款审批延误、节假日付款延误等因素的存在,部分零星订单存在回款不及时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存在少量逾期的情况,各期逾期金额分别为0万元、16.97万元及817.96万元,占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0%、0.07%及2.61%,占比极低。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综合考虑产品终端市场价格定位、产品批量、客户合作关系、产品规格等因素向客户报价,客户采购产品的预计毛利率不同。同时,量产过程中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订单数量、计划排产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不同主要客户毛利率有所波动。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除IKBC仅为境内销售外,其他客户主要为境外销售。总体来看,以外销为主的客户毛利率高于内销客户,新增客户毛利率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IKBC的毛利率总体低于其他主要客户,主要原因为:IKBC系公司切入机械键盘领域的战略客户,其产品销售以国内电商渠道为主,相比公司外销客户品牌溢价较小。同时,IKBC为公司内销客户,公司向其销售时无需承担汇率变动风险,报价时预计毛利率相对较低。
二、说明以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进行合作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客户选择该种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仓库的所有者、仓储物流费用的计费基础、计费比率、支付方。
(一)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进行合作客户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进行合作客户为富士通、联想以及伟创力,其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富士通(6702.JP) |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0992.HK) | 伟创力 (FLEX.O) |
成立时间 | 1935年 | 1993年 | 1969年 |
注册资本 | 3,246.25亿日元 | 32.04亿美元 | 普通股 4.64亿股(截至 |
2021 年 12月31日) | |||
股权结构 | 持股5%以上股东为:日本第一信托银行(8.45%),Ichigo Trust Pte. Ltd(7.49%),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5.22%),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 | 持股5%以上股东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7.38%),杨元庆(6.09%),其余股东持股比例较低 | 持股 5%以上股东为:PRIMECAP Management Company(13.02%)、Wellington Management Group LLP(10.56%)、FMR LLC(10.03%),其余股东持股比例较低 |
主营业务 | 个人电脑和数字设备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 | 从事个人电脑及相关业务 | 是从概念成型到规模量产解决方案供应商,为汽车、工业制造、医疗及科技企业等提供创新性设计与制造服务 |
2018年,富士通旗下公司FUJITSU TECHNOLOGY SOLUTIONS GMBH(以下简称“FTS”)与公司通过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进行合作,2018年5月,联想集团通过向富士通购买FUJITSU CLIENT COMPUTING LIMITED(以下简称“FCCL”)51%股份完成对富士通个人电脑业务的收购。根据富士通与联想的约定,FTS逐步将个人电脑业务转移至FCCL。2019年开始,原FTS对公司的采购订单逐步转移至FCCL。因此公司将FCCL的销售收入合并至联想进行披露。2022年5月,联想个别主体与公司亦开展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的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客户的交易情况(含一般销售模式与供应商库存模式)分别为:公司向富士通销售金额分别为1,658.66万元、40.81万元及55.1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13%、0.04%及0.06%。公司向联想销售金额分别为14,424.48万元、18,361.03万元及19,390.9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8.50%、16.55%及20.51%。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向伟创力销售金额分别为158.56万元及0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14%及0%。富士通、联想和伟创力与公司均不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发行人对上述客户的毛利率已申请豁免披露。
(二)客户选择该种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仓库的所有者、仓储物流费用的计费基础、计费比率、支付方
FTS、FCCL、伟创力以及联想选择该等模式的主要目的系降低备货成本,
提高自身存货周转率,保证存货供应的及时性需要,实现“零库存”目标。公司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下,主要仓库有德国仓、南沙仓、匈牙利仓、惠阳仓以及东莞仓,南沙仓为客户指定的仓库,仓储物流费用由客户承担。
(1)德国仓
德国仓库所有者为仓储服务提供商DONAU-RIES-WERKSTATTEN GmbH(以下简称DRW),公司承担仓储服务费以及货物出口至欧洲保税仓的运输费用,其中仓储服务的计价方式为基于仓储面积及产品收货数量,具体约定如下:
项目 | 具体内容 |
仓储面积租金 | 每月4,048欧元/920平方米仓储面积 |
保险费用 | 每月148.85欧元 |
入仓计件费用 | 键盘:按照2.60欧元/100件 鼠标:按照0.85欧元/100件 |
(2)匈牙利仓
2021年度,匈牙利仓库所有者主要为外协服务供应商及仓储服务提供商Agility,公司承担仓储服务费以及货物出口至匈牙利保税仓的运输费用。公司将空白字符的键盘产品运输至匈牙利仓,由Agility进行镭雕加工,并将加工后键盘交付至客户伟创力,对于仓储时间不超过90天的存货,不额外收取仓储费用,若仓储时间超过90天,则按照1.85欧元/周/托盘及0.45欧元/周/纸箱计算仓储费用。2021年12月起,公司与Agility合作终止,公司与SMARTLOG SOLUTION进行合作,由SMARTLOG SOLUTION提供外协服务及仓储服务,仓储服务的条款保持不变。
(3)惠阳仓
2022年度,惠阳仓库所有者为惠州市汇港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承担仓储服务费以及出厂至惠阳仓的运输费用。2022年度,公司采购惠阳仓库仓储服务费用支出合计2,068.95元,因该业务规模较小,因此整体支出较小,其中仓储服务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项目 | 具体内容 |
场地租金 | 3.34 元/立方米/天 |
搬运费用(包括卸货、清点、入库等相关操作费用以及分拣、打排、装柜并配送等) | 16.5元/立方米 |
(4)东莞仓
2022年度,东莞仓库所有者为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承担仓储服务费以及出厂至东莞仓的运输费用。2022年度,公司采购东莞仓库仓储服务费用支出合计577.26元,因该业务规模较小,因此整体支出较小,其中仓储服务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项目 | 具体内容 |
仓储费用 | 1.90 元/立方米/天 |
装/卸货费 | 5元/立方米 |
出仓操作费 | 19元/立方米 |
入仓操作费 | 托盘:13元/立方米 散箱:2.5元/箱 |
搬运费用(包括卸货、清点、入库等相关操作费用以及分拣、打排、装柜并配送等) | 16.5元/立方米 |
三、说明拓展客户及订单的方式、过程、时点,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商业赂或不正当竞争情形;报告期各期存量客户和新增客户整体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金额及比例),分析新老客户销售金额变动原因,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一)说明拓展客户及订单的方式、过程、时点,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情形
1、拓展客户及订单的方式、过程、时点
公司首次拓展客户主要通过参加展会 、主动拜访、原有客户介绍、客户主动联系等方式,通过客户的供应商审核流程后进入其合格供应商系统,大多数产品或项目机会来源于客户向合格供应商邀标或询价。客户提出需求后,销售和业务部门就电子产品的相关技术方案与客户进行沟通,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方案,通过书面报价、商务谈判等形式获取订单。
2、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或项目机会主要通过书面报价、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
公司销售费用均为商业往来过程中发生的正常支出,不存在无合理原因的大额销售费用。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工商主管部门均已出具合规证明。经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网站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的不良记录,公司不存在直接或变相进行商业贿赂的情形。综上,发行人不存在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报告期各期存量客户和新增客户整体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金额及比例),分析新老客户销售金额变动原因,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存量客户和新增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型 | 销售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金额占比 |
2022年度/2022年末 | ||||||
存量客户 | 51,460.11 | 54.43% | 18.11% | 11,789.78 | 6,430.49 | 54.54% |
新增客户 | 43,080.18 | 45.57% | 14.97% | 8,271.72 | 6,040.75 | 73.03% |
合计 | 94,540.29 | 100.00% | 16.68% | 20,061.49 | 12,471.24 | 62.17% |
2021年度/2021年末 | ||||||
存量客户 | 52,169.85 | 47.04% | 17.67% | 13,152.78 | 13,152.78 | 100.00% |
新增客户 | 58,746.40 | 52.96% | 12.67% | 9,882.44 | 9,849.36 | 99.67% |
合计 | 110,916.25 | 100.00% | 15.02% | 23,035.22 | 23,002.14 | 99.86% |
2020年度/2020年末 | ||||||
存量客户 | 46,688.63 | 59.87% | 25.65% | 11,523.40 | 11,523.40 | 100.00% |
新增客户 | 31,291.24 | 40.13% | 17.87% | 10,734.52 | 10,728.71 | 99.95% |
合计 | 77,979.86 | 100.00% | 22.52% | 22,257.92 | 22,252.11 | 99.97% |
注:(1)期后回款数据截至2023年2月28日 (2)以2018年以前开始合作的客户作为存量客户,以2018年以后新增客户作为新增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31,291.24万元、58,746.40万元及43,080.18万元,占比分别为40.13%、52.96%和45.57%,发行人客户开拓效果较好。同时,发行人对存量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46,688.63万元、52,169.85万元和51,460.11万元,存量客户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公司与优质存量客户合作不断深入。
发行人新增客户毛利率普遍低于存量客户,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2018年以来,发行人积极相应消费升级需求以及游戏电竞发展的需求,成功开拓IKBC、罗技、美商海盗船、乌龟海岸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其产品主要以单价较高的机械键盘、游戏电竞鼠标为主,但其生产工艺要求高,且耗用材料成本高,致使整体毛利率相对低于以商务键鼠产品为主的存量客户的毛利率。
四、说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发行人销售金额占其采购金额的比例,分析发行人与新增客户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发行人客户的情形及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各期前五大新增客户的销售情况
发行人以2018年以来新增客户为基础,从中选择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1、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主要业务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罗技 | 键鼠产品 | 21,339.77 | 22.57% |
IKBC | 键鼠产品 | 6,335.88 | 6.70% |
北京悦米科技有限公司 | 键鼠产品 | 4,385.13 | 4.64% |
美商海盗船 | 键鼠产品 | 3,866.48 | 4.09% |
乌龟海岸 | 键鼠产品 | 3,093.92 | 3.27% |
合计 | 39,021.19 | 41.27% |
2、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主要业务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罗技 | 键鼠产品 | 16,686.67 | 15.04% |
IKBC | 键鼠产品 | 12,774.35 | 11.52% |
美商海盗船 | 键鼠产品 | 12,192.67 | 10.99% |
乌龟海岸 | 键鼠产品 | 6,858.73 | 6.18% |
北京悦米科技有限公司 | 键鼠产品 | 5,293.67 | 4.77% |
合计 | 53,806.08 | 48.51% |
3、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主要业务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IKBC | 键鼠产品 | 12,041.78 | 15.44% |
罗技 | 键鼠产品 | 6,106.38 | 7.83% |
北京悦米科技有限公司 | 键鼠产品 | 4,160.96 | 5.34% |
美商海盗船 | 键鼠产品 | 3,072.50 | 3.94% |
乌龟海岸 | 键鼠产品 | 2,467.65 | 3.16% |
合计 | 27,849.26 | 35.71% |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报告期内增量客户的销售规模以及销售占比显著提高,发行人通过在报告期内积极开拓新客户,实现营收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对上述报告期内增量客户的销售毛利率已申请豁免披露。
(二)报告期各期前五大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首次合作时间 | 注册资本 | 主要股权结构 | 主营业务 |
美商海盗船 (CRSR.O) | 2017年 | 2020年 | 3万美元 | 持股5%以上股东:Corsair Group (Cayman), LP | 主要产品包括高性能游戏和流媒体外设、组件和系统 |
IKBC | 2014年 | 2018年 | 500万人民币 | 郝婧(52%)、北京中资恒远商贸有限公司(48%) | 国内计算机外设自主品牌商之一,专注键盘创新与研发 |
乌龟海岸 (HEAR.O) | 2010年 | 2020年 | 2.5万美金 | 持股5%以上股东:THE DONERAIL GROUP LP(7.39%)、AWM Investment Company, Inc.(6.83%)、BlackRock, Inc.(6.14%) | 主要产品包括数字网络播放器、电脑声卡、游戏耳机等,下属子公司冰豹主营键鼠产品 |
罗技 (LOGI.O) | 1981年 | 2019年 | 4,327.65千万瑞士法郎 | - | 产品业务包括键鼠及其他PC周边产品品类、游戏品类、音乐品类、视频会议系统和智能家居业务五大板块 |
北京悦米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 | 2018年 | 1000万人民币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主要为:杜友海(61.9%);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顺盈投资有限公司(14.5%);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 | 主要产品为键盘及人体工学椅等,系“小米生态链”企业之一 |
注1:上述信息源于Wind、企查查注2:受同一集团控制的公司统一按最早合作时间合并计算,首次合作时间以发生交易时间进行统计,下同
注3:发行人销售额占其采购金额的比例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
公司对于新增客户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与存量客户基本一致,均系成本加成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确定最终价格。经过查询工商信息,访谈主要新增客户采购负责人,公司与主要新增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相应客户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发行人客户的情形及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客户中存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客户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注册时间 | 首次合作时间 | 合作当年销售金额 | 交易内容 | 交易原因及合理性 |
珠海天毅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2020-10-09 | 2021年 | 25.34 | 租赁服务 |
珠海天毅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成立后需寻找办公场所,在与捷锐科技进行前期接洽的过程中了解到公司办公场所存在少量闲置,经考察后租用发行人厂房
深圳市竣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08-27 | 2022年 | 1.27 | 键鼠产品 | 国内新媒体公司,购买键鼠产品用于推广 |
珠海铭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0-29 | 2022年 | 15.72 | 塑胶废料 | 废料回收通过询价获客,客户稳定性较低 |
珠海市鑫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2-05-10 | 2022年 | 1.70 | 塑胶废料 | 废料回收通过询价获客,客户稳定性较低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存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客户的情形。公司与该等客户的交易金额较小,双方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产品品质、价格等因素建立业务合作,具备合理性。
五、说明报告期各期计算机制造商和计算机外设品牌商的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供应产品类型及场景、客户需求来源;客户预测采购量并告知发行人的适用情形,结合相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预测采购量大幅下滑的客户及具体原因。
(一)报告期各期计算机制造商和计算机外设品牌商的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供应产品类型及场景、客户需求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键鼠产品客户按照计算机制造商和计算机外设品牌商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项目 | 数量 | 销售收入 | 销售占比 |
2022年度 | 计算机外设品牌商 | 17 | 66,918.00 | 73.40% |
计算机制造商 | 7 | 24,251.36 | 26.60% | |
2021年度 | 计算机外设品牌商 | 18 | 81,032.21 | 78.20% |
计算机制造商 | 7 | 22,587.70 | 21.80% | |
2020年度 | 计算机外设品牌商 | 22 | 52,244.06 | 75.13% |
计算机制造商 | 5 | 17,297.96 | 24.87% |
发行人的客户以计算机外设品牌商为主,销售金额占键鼠产品销售额达到在70%以上。报告期内,计算机外设品牌商的客户数量出现下降,主要系公司聚焦服务大客户,减少与零星客户的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向计算机外设品牌商以及计算机制造商供应的产品涵盖键盘、鼠标及键鼠套装,应用场景包括电竞游戏及商务办公,客户需求一方面来源于PC产品配套,另一方面来源于终端销售者的单品消费需求。
(二)客户预测采购量并告知发行人的适用情形,结合相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预测采购量大幅下滑的客户及具体原因。
客户预测采购量并告知发行人具体指客户会通过邮件方式或由发行人登录供应链系统查询的方式向发行人提供预测订单。部分客户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会向公司提供预测订单数据,根据客户内部采购管理要求不同,预测订单周期从8周至53周不等,预测频率从每周一次到每季度一次不等。
报告期内,不存在客户预测订单数量大幅下滑的情况。
六、详细说明李欢容向客户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利率及公允性、资金来源、还款时间、借款是否为发行人与其合作的前提条件,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向客户提供借款或资源的情形
(一)李欢容向客户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李欢容曾向客户北京汉德提供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时间 | 2019年7月10日 |
还款时间 | 2021年6月29日 |
借款金额 | 700万元 |
借款年利率 | 6.50% |
资金来源 | 家庭财富积累 |
如上表所示,上述借款发生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IKBC于2018年底即主动联系公司建立业务关系,该笔借款并非为公司与其合作的前提条件。
2019年度,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4.35%,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发布的2019年1-6月一年以上期限网贷平均利率为9.70%。
李欢容与北京汉德协商确定借款年利率为6.50%,主要参考银行基准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确定,借款利率公允,北京汉德按月支付利息,上述借款已于2021年6月归还。
(二)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向客户提供借款或资源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樱桃的子公司珠海确励电子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生产场地,因同处于一个园区,和田餐饮亦向珠海确励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该
项交易由樱桃与和田餐饮独立协商确定。珠海确励电子有限公司为外资企业,员工福利标准较高,其餐费标准为:
2017年-2019年,每日4餐,早餐4.5元/人/餐,其他3餐13元/人/餐,2020年起其他三餐调整为15元/人/餐,餐费全部由珠海确励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该餐费标准由双方根据餐食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除李欢容向北京汉德提供借款、和田餐饮向珠海确励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向客户提供借款或资源的情形。
七、说明客户租赁发行人厂房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的公允性;发行人向樱桃公司采购的零配件是否专用于樱桃品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及其合规性。
(一)说明客户租赁发行人厂房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的公允性;
1、客户租赁发行人厂房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客户樱桃、珠海天毅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天毅自动化”)出租厂房和办公场所的情况,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樱桃
公司的厂房于2016年投入使用,厂房面积大于公司当时生产经营所需,在预留后续发展所需面积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对外出租。
Cherry GmbH于2015年12月出资设立珠海确励电子有限公司,珠海确励电子有限公司作为新设公司急需寻找生产场地,公司基于良好的合作关系及避免厂房闲置的考虑,公司与珠海确励电子有限公司达成租赁合作意向,自2016年起向其出租厂房,租赁行为具有合理性。
(2)天毅自动化
2020年底,珠海天毅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成立后需寻找办公场所,在与捷锐科技进行前期接洽的过程中了解到公司办公场所存在少量闲置,经过实地考察
及协商,天毅自动化租用公司的办公场所,租赁行为具有合理性。
2、相关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的公允性;
(1)相关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
樱桃及天毅自动化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具体情况 |
1 | 樱桃公司(Cherry) (C3RY.DF) | 成立时间 | 1953年 |
注册资本 | 2,000,000 EUR | ||
股东构成 | 流通股(49.8%) Argand Partners Fund GP-GP (30.8%) Swedbank Robur Fonder (5.0%) The Capital Group Companies (5.0%) UBS Group AG (3.2%) Glenernie Capital Ltd (3.2%) Cherry AG (Treasury Shares) (3.0%) | ||
经营范围 | Cherry是机械键盘和计算机输入设备高端开关的全球制造商。业务重点是用于游戏键盘的机械键盘开关和以各种方式使用的外围设备,尤其是在游戏、办公、工业、网络安全和医疗保健系统远程信息处理解决方案领域。 |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否 |
2 | 珠海天毅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0年10月9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邱华珠 | ||
股东构成 | 浙江天毅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100.00%)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智能农业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机械 |
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否 |
(2)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的公允性;
1)销售价格的公允性报告期内,捷锐科技仅在2021年度向天毅自动化销售一台采摘车手爪设备,交易金额3.45万元,交易规模较小。该设备为定制化设备,公司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进行报价,交易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公司与樱桃的销售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销售额 | 销售额 | 销售额 | ||
樱桃公司 | 键鼠产品、键鼠产品零配件 | 8,269.79 | 6,650.30 | 7,691.83 |
注:上述销售业务未包括租赁收入、水电费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注:公司对樱桃的销售毛利率已申请豁免披露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向樱桃主要销售键鼠产品及键鼠产品零配件,其定价原则与发行人其他客户保持一致,公司对樱桃的销售毛利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接近,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2)租赁价格的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向樱桃、天毅自动化出租厂房的租金及租赁期限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租赁厂房情况 | 租金单价 | 租赁期限 |
1 | 樱桃 | 生产车间:4,764平方米 办公区域:461平方米 | 办公区域:39.88元/平方米/月 生产区域:27.88元/平方米/月 | 2021.01.01-2023.12.31 |
生产车间:3,123平方米 办公区域:461平方米 | 办公区域:39.97元/平方米/月 生产区域:29.44元/平方米/月 | 2017.07.17-2020.12.31 | ||
生产车间:1,551平方米 | 生产区域:24.87元/平方米/月 | 2016.10.01-2020.12.31 |
2 | 天毅自动化 | 办公区域:525平方米 | 办公区域:37.24元/平方米/月 | 2020.12.01-2023.12.31 |
注:上述租金单价包含管理费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对不同客户相同租赁类型的租赁价格基本一致;同时,经网络查询安居客、58同城等房产交易网站,发行人周边厂房租赁价格情况为:
厂房租赁价格在24.00-39.90元/平方米/月,办公楼租赁价格在33.90-45.00元/平方米/月;根据珠海高新区管委会于2021年8月发布的《珠海高新区投资指南》,高新区厂房参考租金为15 -40元/平方米/月,办公场地参考租金35-55元/平方米/月,与发行人向客户出租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发行人向客户出租厂房的租赁价格具有公允性。
(二)发行人向樱桃公司采购的零配件是否专用于樱桃品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及其合规性。
公司向樱桃公司采购的零配件主要为樱桃品牌的机械键盘开关,为机械键盘的主要零部件之一。而公司为樱桃公司生产和销售的键盘产品为薄膜键盘,不需要采用樱桃品牌的机械键盘开关。公司与樱桃的购销行为属于独立购销行为,相关产品的议价及结算均独立进行,公司承担采购樱桃品牌机械键盘开关的有关风险,因此发行人以全额法进行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亦存在向樱桃公司采购少量电子件、IC的情况,采购金额分别为21.50万元、45.17万元及1.11万元,采购金额较小。该部分材料专用于樱桃品牌产品的生产,因此发行人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八、说明各类产品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相比的竞争优劣势,客户选择供应商的具体考虑因素,是否存在多个供应商同时供货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是否存在客户的股东、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入股发行人的情形及具体情况。
(一)说明各类产品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该类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市场化程度较高。致伸科技、光宝科技、群光电子等台资企业起步较早,在技术
水平、产品质量、项目管理、规模体量等方面具备先发优势,其键盘、鼠标等产品的客户主要包括联想、戴尔、惠普、罗技等全球知名品牌商。内资键盘、鼠标生产商起步较晚,但在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生产工艺和流程管理、供应链持续完善,成本管控不断加强的情况下,自动化程度和研发设计能力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逐步上升。以公司为代表的具备综合竞争优势的内资企业已成功进入联想、罗技等国际知名品牌商的供应链,与台资企业展开竞争。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如下:
(1)群光电子
群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2385.TW),成立于1983年,总部位于台湾新北市,主要从事计算机周边产品以及消费性影像产品的制造,主要的四大产品线为输入设备、消费性影像产品以及相机镜头等,在键盘领域已成为全球领先制造商。
(2)致伸科技
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4915.TW),成立于1984年,总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主要从事电脑外设、事务机器、数字家庭、电声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鼠标、键盘、触控板、多功能事务机、光学扫描器、数位相机模组、移动电话配件等。
(3)光宝科技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2301.TW),成立于1975年,总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为全球光电组件及电子关键模块的领导厂商,主要从事核心光电元件及电子关键零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电产品、资通讯产品、储存产品等。
(二)与发行人相比的竞争优劣势
1、竞争优势分析
(1)竞争对手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发行人竞争对手成立时间较早,经营时间较长,具有一定的国际知名度,切
入罗技、联想等知名计算机外设品牌商的供应体系时间较早,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虽然发行人凭借多年的经验技术积累,产品品质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成本以及响应优势成功切入知名计算机外设品牌商的供应链,但在高端产品领域发行人竞争对手优势较为明显。
(2)融资渠道丰富
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均为台湾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较为丰富,经过长期的经营积累,资产及收入规模较大。
发行人尚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资金实力和公司规模较为有限。发行人目前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因此,发行人需要积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优化融资结构,有效地保证业务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2、竞争劣势分析
(1)成本劣势
发行人竞争对手均为大型跨国公司,整体运营成本较高。与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构建了覆盖键盘、鼠标产品从研发设计到生产交付全流程的自主工序体系,不存在主要工序完全外协的情况,成本控制相较竞争对手具有一定的优势。
(2)响应劣势
发行人竞争对手起步较早,体量较大,业务范围较广,产品种类丰富,主要采用全球布局的组织体系,内部协同流程较为复杂,响应速度相对较慢。
发行人除建设中的越南生产基地以外,各部门均位于珠海市金鼎科技工业园区,采购、制造、研发以及销售等主要部门沟通便捷,协同高效,能够结合客户需求和现有技术水平,向其提供切实可行的产品方案,并根据反馈以及市场供求情况及时调整产品方案及排产计划,减轻客户负担,巩固合作关系,增强客户粘性。
(三)客户选择供应商的具体考虑因素,是否存在多个供应商同时供货的情形
公司客户选择供应商时,主要从产品品质、交付能力以及产品价格等方面进行考量,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品质
键鼠产品直接决定了终端用户的输入体验。因此,客户除了重视产品本身的性能与质量外,也非常注重供应商的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以及质量控制能力,需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全面的认证。以罗技为代表的知名计算机外设品牌商要求生产企业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流程规范及产品品质提出了较高要求。
2、交付能力
下游客户对计算机外设键鼠产品的需求量较大,订单较多、交付周期较短,为了保证供应效率和产品品质稳定,客户会选择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的制造商作为长期合作伙伴。
3、产品价格
针对既有的键盘、鼠标产品型号,成本控制成为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察维度。能够通过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改善生产工艺降低产品价格的供应商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系国际知名计算机外围设备品牌商,经营成熟,管理科学,为保证供应链稳定性,键盘、鼠标产品存在多个供应商同时供货的情形。键鼠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模具兼容性较低,出于开模成本及管理效率角度的考量,单一产品型号通常只有唯一供应商。少数型号数量过于庞大,销售渠道复杂,最终市场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综合考虑供应链风险、供应商产能以及运输成本等因素,根据竞标情况同时选择多个供应商进行供货。
(四)发行人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计算机外设键盘、鼠标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要一定的研发周期,对制造
商的研发技术、生产工艺有着较高的要求。公司下游客户主要系国际知名计算机外围设备品牌商,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全面的认证,供应商切换成本较高。总体而言,发行人被替代的风险相对较小。
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技术涉及人体工程学、结构设计、工业设计、电路设计、软件开发、材料等多学科知识和应用技术,为满足终端消费者日趋多元化的需求,计算机外设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制造工艺水平、产品品质及快速响应能力需同步提升。但若公司未能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准确判断,导致未来创新方向错误或研发项目失败,公司将面临研发资源浪费以及错失市场发展机会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提示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之“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
(五)是否存在客户的股东、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入股发行人的情形及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谢伟明 | 2,423.52 | 40.39% |
2 | 黎柏松 | 2,328.48 | 38.81% |
3 | 智控投资 | 528.00 | 8.80% |
4 | 玖润投资 | 390.00 | 6.50% |
5 | 昭华投资 | 330.00 | 5.50% |
合计 | 6,000.00 | 100.00% |
经穿透核查及访谈确认,发行人不存在客户的股东、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入股发行人的情形。
九、说明报告期内亏损订单具体情况及亏损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要亏损订单(订单亏损金额超过5万元)具体情况及亏损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客户名称 | 订单主要产品 | 收入金额 | 亏损金额 | 亏损订单原因 |
2022年度 | NINZAJOINTSTOCK | 键鼠产品 | 766.10 | 210.75 | 越南工厂的生产订单,由于固定成本较高导致阶段性亏损 |
悦米 | 键鼠产品、模具 | 812.62 | 141.31 | 战略客户,模具给予较优惠价格,且新品合同给予优惠价格 | |
ELECOM | 键鼠产品 | 484.27 | 118.26 | 越南工厂的生产订单,由于固定成本较高导致阶段性亏损 | |
联想 | 键鼠产品、模具 | 35.32 | 56.24 | 战略客户,模具给予较优惠价格,且新品合同给与优惠价格 | |
罗技 | 键鼠产品 | 126.37 | 11.39 | 新品首次试产,生产效率较低 | |
樱桃 | 键鼠产品 | 5.25 | 6.31 | 材料价格显著增长,部分批次订单未及时涨价短暂性亏损 | |
华硕 | 模具 | 40.12 | 5.46 | 战略客户,模具给予较优惠价格 | |
植物医生(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自动化设备 | 32.74 | 5.22 | 自动化设备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成本较高导致亏损 | |
合计 | 2,302.79 | 554.93 | |||
2021年度 | NINZAJOINTSTOCK | 键鼠产品 | 371.46 | 170.50 | 越南工厂的生产订单,由于固定成本较高导致阶段性亏损 |
樱桃 | 塑胶配件 | 7.58 | 5.07 | 塑胶原料价格上涨显著,报价未及时跟进 | |
深圳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模具 | 117.38 | 51.31 | 战略客户,模具新品合作给予较优惠价格 | |
深圳市洛斐客文化有限公司 | 键鼠产品 | 51.52 | 14.76 | 产线作业不良,材料工时耗用较大 | |
合计 | - | 547.94 | 241.64 | ||
2020年度 | 北京米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键鼠产品 | 315.04 | 5.88 | 战略客户,新品合作给予较优惠价格 |
泰金宝光电(岳阳)有限公司 | 模具 | 4.20 | 9.32 | 战略客户,模具新品合作给予较优惠价格,生产经验不足导致工时耗用偏高 | |
合计 | - | 319.24 | 15.20 | - |
十、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通过公开渠道查阅了美国、欧盟等地区的准入政策,并于发行人相关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2、查阅了主要客户发行人客户考核和产品验收的相关资料,查阅了主要客户的框架协议,并对主要客户、销售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各客户毛利率差异的合理性;
4、获取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统计分析各客户收入成本情况,分析毛利率差异情况;在收入成本明细表中查阅是否存在亏损订单,并访谈发行人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亏损订单的背景;
5、访谈发行人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涉及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的客户的主要经营范围、 成立时间、与公司合作情况、关联关系等,获取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供应商管理库存协议等,检查合同相关条款;
6、通过检索公开网站,实施网络检索程序,查询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因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而受到处罚的记录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7、访谈发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李欢容,了解其向客户IKBC提供借款的背景,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了解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向客户提供借款或资源的情况;
8、通过查询主要竞争对手的年报以及访问官方网站,比较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9、访谈发行人销售部门和行政部门负责人,了解客户在发行人租赁的背景,获取相应的租赁合同以及销售合同,了解租赁价格以及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的合作稳定且可持续,发行人不存在客户依赖。
2、发行人以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进行合作客户为富士通及联想,上述客户选择该等模式的原因为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存货周转效率,具有合理性,上述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人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情形,发行人对新增客户的销售规模持续增加,客户开拓效果显著。同时,发行人对存量客户销售规模亦有所提升,与优质存量客户合作不断深入,发行人新增客户毛利率普遍低于存量客户,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4、报告期各期前五大新增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发行人与新增客户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报告期内存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发行人客户的情形,发行人与该等客户的交易金额较小,双方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产品品质、价格等因素建立业务合作,具备合理性。
5、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计算机外设品牌商以及计算机制造商供应的产品涵盖键盘、鼠标及键鼠套装,应用场景包括电竞游戏及商务办公,客户需求一方面来源于PC产品配套,另一方面来源于终端销售者的单品消费需求;报告期内,不存在客户预测订单数量大幅下滑的情况。
6、发行人的关联方向IKBC提供借款并非为公司与其合作的前提条件,除李欢容向北京汉德提供借款、和田餐饮向珠海确励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向客户提供借款或资源的情形。
7、发行人对不同客户相同租赁类型的租赁价格基本一致;同时,通过网络查询安居客、58同城等房产交易网站发布的租赁价格,以及查阅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发布的《珠海高新区投资指南》的参考价格,发行人向客户出租价格与上述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向客户出租厂房的租赁价格具有公允性。
发行人向樱桃公司采购的零配件并非专用于樱桃品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8、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键鼠产品亏损订单,主要系战略客户的新品提供价格优惠或越南生产订单的前期固定成本较高所致;发行人也存在少量模具产品亏损订单,主要系模具新品的生产经验不足导致工时耗用较高,亏损订单的
金额较小,且具有商业合理性。
9、发行人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况,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发行人竞争对手均系台湾上市公司,与发行人相比具有融资渠道及先发优势,具有成本及响应速度劣势。总体而言,发行人被替代的风险相对较小;发行人不存在客户的股东、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入股的情形。
问题9.关于营业成本。根据申报材料:
(1)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6,657.60万元、45,899.57万元、60,002.48万元及18,929.51万元。
(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75%左右,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3)公司的制造费用主要包括间接人工、生产消耗辅料、资产折旧、燃料动力等。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金额分别为4,815.93万元、5,152.81万元、5,977.51万元及1,616.14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缓解部分工序存在的产能不足问题,委托加工费金额分别为1,823.56万元、1,603.42万元、2,125.60万元和
745.44万元。
请发行人:
(1)结合业务模式、业务流程等,说明发行人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营业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完整,不同类型产品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2)按成本性质分别说明各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及变动原因,相关成本构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原材料成本的明细构成及变动原因,结合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和市场报价、相同原材料不同渠道采购单价等,说明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允性,如若主要原材料品类差异较大的,应予以进一步细分(如采购的线材可进一步细分为排线类和非排线类)。
(4)说明各类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及单产品的使用数量,核心零部件使用量与各类产品产量的匹配性;主要原材料投入量、能源消耗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关系。
(5)说明人工工时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相关成本费用如何划分及其准确性,发行人平均职工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经营所在地平均工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6)说明制造费用的明细构成及波动原因,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分配依据及其准确性。
(7)说明委托加工的具体内容、涉及的工序、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存在将主要生产过程委托加工的情形,委托加工商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分析委托加工费单价的公允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营业成本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是否存在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回复
一、结合业务模式、业务流程等,说明发行人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营业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完整,不同类型产品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发行人主要从事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键盘、鼠标产品的采购、生产业务模式、业务流程基本一致。
(一)公司业务模式及流程
公司销售的键盘、鼠标等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组织生产。
公司产品硬件部分由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加工而成,涉及多道不同工序。公司主要生产工序涉及注塑、SMT贴片、调试、组装、出厂检验、包装等环节。
公司生产制造由制造中心统筹负责。接到销售订单后,为保证如期交付,资材部明确实际生产需求,结合机器设备、人工、产线等资源要素情况进行优化排布,形成具体生产计划。生产部门严格执行生产计划,产成品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客户。
公司部分产品的个别加工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主要为注塑、SMT贴片等部分较为成熟的工艺。此类工序委外加工,可以缓解该部分工序加工能力不足的情况。公司通过询价和商务谈判确定外协厂商,外协厂商按照公司技术要求进行来料加工,根据加工数量核算加工费。
(二)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
公司产品成本按生产订单(工单)进行归集、核算及结转,不同产品类型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材料根据生产订单对应的物料清单进行领料后,直接计入相关生产工单的生产成本中;
2、直接人工:直接人工为与该生产订单直接相关的人工,月末订单结算将直接人工按实际工时分摊至生产订单;
3、制造费用:该科目归集间接人工、辅助消耗、折旧与摊销、水电费等,月末订单结算按实际工时分摊至各生产订单;
4、外协加工费用:该科目归集委托加工费用,根据半成品订单中归集的委托加工费用归集至生产订单;
5、成本结转:生产订单完成后,对应产品成本结转至“存货”科目。在产品交付客户后确认收入。同时,已发出的产品对应的成本由“存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三)公司成本归集、核算、结转控制关键节点
公司成本归集、核算、结转控制流程如下:
1、生成生产订单
SAP系统MPS模块根据销售部已审批的销售订单、录入系统的产品BOM、工艺路线等生成具体的生产订单(工单)。计划部计划员每日从SAP系统批量导出生产订单明细表,根据销售订单交期、产能等安排各生产订单的具体生产日期,编制生产排程表。生产排程表需经计划部主管复核。
2、材料领用
计划部计划员根据排程表中计划下一日执行的工单,由SAP系统自动生成具体领料单,将排程表和领料单提交仓库。仓库仓管员根据领料单备货,下一日
将材料发送到各生产车间。领料单须经计划部主管、仓管员、车间领料人员签字。SAP系统根据已审批的领料单自动入账。
3、人员薪酬
各产线编制生产日报表,生产订单工时信息由生产班长填写、车间主管审核,车间SAP录入员根据生产日报表在SAP系统录入工时信息。
生产中心实行考勤制度,月末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情况导入薪酬计算系统,并提供基础数据到财务部工资核算人员,由财务部工资核算人员核对后导入薪酬系统生成工资表,财务部依据工时信息和工资表进行分摊归集人工费用。
4、制造费用
财务部门每月按照实际发生的间接人工、间接材料、折旧、电费、模具费等进行归集,按照生产订单的实际工时进行分配。
5、产品入库
半成品、产成品完工后,由生产班长填写送检单,品质部质检员检测并开具检查合格单,车间SAP录入员在SAP系统录入半成品、产成品入库单,入库单需经生产班长、品质部质检员、仓管员收货签收,车间根据入库单、检查合格单向仓库部办理入库。
6、生产成本归集及分配结转
产品入库后及月末订单结算后,SAP系统根据既定的成本核算逻辑进行成本结转。
7、产成品出库并结转营业成本
销售部门在SAP系统生成销售发货单据,仓储部门依据销售发货单据办理发货。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当月已确认销售收入的销售发货单据结转营业成本,出库计价方式为加权平均计价。已发出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由库存商品结转至发出商品。
综上,公司营业成本核算准确、完整,各类产品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匹配。
二、按成本性质分别说明各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及变动原因,相关成本构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一)按成本性质分别说明各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及变动原因
1、键盘
报告期内,发行人键盘成本按性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33,098.91 | 78.19% | 43,370.36 | 80.66% | 27,184.77 | 81.88% |
直接人工 | 3,865.55 | 9.13% | 4,478.11 | 8.33% | 2,310.96 | 6.96% |
制造费用 | 3,461.67 | 8.18% | 3,488.14 | 6.49% | 2,702.31 | 8.14% |
委托加工费 | 1,196.53 | 2.83% | 1,622.75 | 3.02% | 636.56 | 1.92% |
合同履约成本 | 708.04 | 1.67% | 808.52 | 1.50% | 367.13 | 1.11% |
合计 | 42,330.70 | 100.00% | 53,767.87 | 100.00% | 33,201.74 | 100.00% |
报告期内,键盘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27,184.77万元、43,370.36万元及33,098.91万元,占比分别为81.88%及80.66%及78.19%,系键盘成本中最主要部分,其占比在报告期内较为稳定。报告期内,键盘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成本分别为2,310.96万元、4,478.11万元及3,865.55万元,占比分别为6.96%、8.33%及9.13%。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社保减免政策的影响,人力成本占比较低,2021年度,社保减免政策取消,同时发行人提高生产人员薪酬待遇,直接人工成本占比回升。2022年度,生产人员薪酬进一步提高,直接人工占比小幅上升。
报告期内,键盘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分别为2,702.31万元、3,488.14万元及3,461.67万元,占比分别为8.14% 、6.49%及8.18%。2021年度,系键盘产品产量显著增加,规模效应致使间接人工及折旧等固定成本占比逐年下降。2022年度,一方面,键盘产品产量有所下降,制造费用占比相应回升,另一方面,越南生产基地销售键盘产品的占比由2021年度的0.17%上升至1.12%,而越南生产基地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单位产品的制造费用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键盘成本中委托加工费分别为636.56万元、1,622.75万元及1,196.53万元,占比分别为1.92%、3.02%及2.83%。2021年度,委托加工费用增长显著,主要原因包括:(1)当年键盘销量显著增加,委托加工支出随之增
长;(2)公司某款键盘新品销量较大,该款键盘的部分键帽需采用丝印工艺中的烫金工艺进行字符印刷,该工序主要通过外协加工完成,对应当年新增委托加工费246.43万元,而其他键盘产品键帽字符印刷未使用该工艺。2022年度,随着公司越南生产基地产能逐渐释放,公司产能紧张的情况有所缓和,因此注塑、SMT进行外协加工的占比有所减少。
2、鼠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鼠标成本按性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金额 | |
直接材料 | 16,143.98 | 67.25% | 17,535.22 | 68.48% | 11,617.76 | 70.14% |
直接人工 | 3,418.57 | 14.24% | 3,768.13 | 14.72% | 1,837.11 | 11.09% |
制造费用 | 3,342.94 | 13.93% | 2,730.85 | 10.67% | 1,878.74 | 11.34% |
委托加工费 | 809.91 | 3.37% | 1,174.90 | 4.59% | 944.78 | 5.70% |
合同履约成本 | 290.16 | 1.21% | 396.16 | 1.55% | 284.66 | 1.72% |
合计 | 24,005.56 | 100.00% | 25,605.26 | 100.00% | 16,563.05 | 100.00% |
报告期内,鼠标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成本分别11,617.76万元、17,535.22万元及24,003.56万元,占比分别为70.14%、68.48%及67.25%,占比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系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占比整体逐年增长,导致直接材料占比相应受到挤压。
报告期内,鼠标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的成本分别为1,837.11万元、3,768.13万元及3,418.57万元,占比分别为11.09%、14.72%及14.24%。2021年度,社保减免政策取消,人均薪酬待遇进一步提高,以及游戏鼠标销售占比亦提高至
35.64%,导致当期人力成本占比显著提高。2022年度,在人均薪酬增长的背景下,越南生产基地销售鼠标产品的占比由2021年度的0.88%上升至6.88%,越南生产基地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使得鼠标中直接人工成本占比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鼠标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分别为1,878.74万元及2,730.85万元及3,342.94万元,占比分别为11.34%、10.67%及13.93%,2021年,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鼠标产量增加,规模效应致使间接人工及折旧等固定成本
占比逐年下降,2022年度,制造费用占比显著提高,主要系越南生产基地的鼠标产品销量持续提高,而其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固定费用支出占比较高。
3、键鼠套装
报告期内,发行人键鼠套装成本按性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6,591.87 | 65.49% | 6,802.92 | 64.85% | 4,320.76 | 63.50% |
直接人工 | 1,475.59 | 14.66% | 1,515.40 | 14.45% | 920.10 | 13.52% |
制造费用 | 1,275.68 | 12.68% | 1,117.48 | 10.65% | 1,008.68 | 14.82% |
委托加工费 | 541.44 | 5.38% | 654.66 | 6.24% | 364.54 | 5.36% |
合同履约成本 | 180.14 | 1.79% | 400.21 | 3.81% | 190.31 | 2.80% |
合计 | 10,064.73 | 100.00% | 10,490.66 | 100.00% | 6,804.39 | 100.00% |
报告期内,键鼠套装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4,320.76万元、6,802.92万元及6,591.87万元,占比分别为63.50%、64.85%及65.49%,变动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成本占比为14.82%、10.65%及12.68%,2021年度,制造费用占比显著下降,一方面系由于键鼠套装的销售提高,规模效应导致间接人工及折旧等固定费用占比显著下降;另一方面,公司提高键鼠产品的外协占比,导致制造费用占比相应受挤压。
(二)主营业务成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之间成本构成的差异情况及原因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键盘、鼠标以及键鼠套装等。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传艺科技的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无法获得其分产品成本构成情况,佳禾智能、朝阳科技及显盈科技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 | 项目 | 佳禾智能 | 朝阳科技 | 显盈科技 | 均值 | 发行人 |
2021年度 | 直接材料 | 79.84% | 76.46% | 67.49% | 74.60% | 75.35% |
直接人工 | 10.51% | 12.91% | 7.90% | 10.44% | 10.86% | |
制造费用 | 6.15% | 7.48% | 11.28% | 8.30% | 8.16% |
委托加工费 | 3.51% | 3.15% | 13.32% | 6.66% | 3.84%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1.79%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2020年度 | 直接材料 | 79.32% | 73.34% | 66.09% | 72.92% | 76.64% |
直接人工 | 11.91% | 16.61% | 8.89% | 12.47% | 8.55% | |
制造费用 | 5.06% | 6.84% | 10.55% | 7.48% | 9.88% | |
委托加工费 | 3.71% | 3.21% | 14.47% | 7.13% | 3.44%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1.49%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1:可比公司传艺科技未披露具体成本性质分类;注2:发行人数据为键鼠业务产品的占比注3:显盈科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形式未列示主营业务中其他产品的成本构成,因此选择信号转换拓展类及模具及精密结构件两类主要产品的占比进行比对注4:截止本问询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度财务数据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委托加工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成本构成无重大差异,其中,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以直接材料占比最高,普遍在60%至70%之间,而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委托加工费等受生产工艺的不同及生产设备需求不同等因素影响,占比略有差异,整体而言,公司成本构成符合消费电子ODM制造的行业特征。
三、说明原材料成本的明细构成及变动原因,结合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和市场报价、相同原材料不同渠道采购单价等,说明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允性,如若主要原材料品类差异较大的,应予以进一步细分(如采购的线材可进一步细分为排线类和非排线类)。
(一)原材料成本的明细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IC | 11,330.41 | 19.80% | 12,888.08 | 18.21% | 8,291.19 | 18.20% |
开关 | 8,873.15 | 15.50% | 12,332.90 | 17.43% | 11,037.35 | 24.22% |
电子料 | 6,967.94 | 12.18% | 8,001.26 | 11.31% | 4,874.04 | 10.70% |
PCB | 4,145.08 | 7.24% | 5,776.70 | 8.16% | 3,743.25 | 8.21% |
塑胶类材料 | 5,978.35 | 10.45% | 7,181.37 | 10.15% | 4,576.30 | 10.04% |
线材 | 3,261.26 | 5.70% | 3,774.16 | 5.33% | 2,585.57 | 5.67% |
包材 | 4,755.38 | 8.31% | 5,654.31 | 7.99% | 3,314.74 | 7.27% |
其他 | 11,917.32 | 20.82% | 15,162.91 | 21.43% | 7,144.18 | 15.68% |
合计 | 57,228.88 | 100.00% | 70,771.68 | 100.00% | 45,566.63 | 100.00% |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明细构成主要为IC、开关、电子料、PCB、塑胶原料等。2021年度,公司业务规模显著增长,直接材料成本中各主要项目的发生额呈增长趋势。因产品结构变化导致各年直接材料成本构成存在一定波动。
2021年度,机械键盘的销售额占比由2020年度的40.10%小幅增长至41.84%,但受汇率变动以及开关型号规格变化的影响,开关的采购单价由2020年度的
0.58元/件下滑至0.49元/件,下降幅度达到16.07%,导致开关成本占比相应有所下滑。
2022年度,机械键盘的销售占比回落至39.37%,且受开关型号规格变化以及开关价格下降的影响,开关成本占比进一步下滑。而同期由于IC、电子料的价格有所上涨,对应成本占比有所上涨。
(二)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公允性
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根据技术、质量、价格及付款形式、服务质量、交期等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对于新供应商的开拓和引进,供应链管理部一般通过实地考察、资质查验、样品检验等方式,确保供应商的资质认证齐全,保证原材料采购的渠道畅通和质量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PCS、元/KG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单价 | 金额 | 占比 | 单价 | 金额 | 占比 | 单价 | |
IC | 10,168.39 | 18.60% | 1.80 | 16,091.12 | 20.21% | 1.96 | 10,644.27 | 19.59% | 1.61 |
开关 | 7,730.41 | 14.14% | 0.37 | 14,052.58 | 17.65% | 0.49 | 10,900.66 | 20.06% | 0.58 |
PCB | 4,669.17 | 8.54% | 1.64 | 6,499.54 | 8.16% | 1.76 | 4,464.12 | 8.21% | 1.58 |
电子料 | 5,952.00 | 10.89% | 0.05 | 9,002.46 | 11.31% | 0.06 | 5,812.68 | 10.70% | 0.06 |
塑胶原料 | 3,625.63 | 6.63% | 13.67 | 5,371.71 | 6.75% | 16.16 | 4,352.36 | 8.01% | 12.41 |
塑胶件 | 6,395.26 | 11.70% | 1.37 | 8,249.19 | 10.36% | 1.08 | 4,343.83 | 7.99% | 0.78 |
包材 | 4,623.71 | 8.46% | 0.38 | 5,580.24 | 7.01% | 0.37 | 3,349.62 | 6.16% | 0.29 |
线材 | 3,075.30 | 5.63% | 2.09 | 3,884.33 | 4.88% | 2.03 | 2,634.79 | 4.85% | 2.10 |
其他 | 8,419.58 | 15.40% | 0.12 | 10,896.23 | 13.68% | 0.15 | 7,839.47 | 14.43% | 0.10 |
合计 | 54,659.45 | 100.00% | - | 79,627.40 | 100.00% | - | 54,341.79 | 100.00% | - |
注:采购额及采购单价不考虑外协采购部分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IC、开关、PCB、电子料及塑胶原料等,上述五大类原材料合计占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66.57%、64.07%及60.64%,占比较高。公司选取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1、IC
报告期内,IC采购单价分别为1.61元、1.96元及1.80元,单价有所波动,主要系IC涉及的具体规格型号种类较多,而各期主要采购IC规格型号随产品结构不同而变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采购额前十大IC 型号的采购价格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针对单一价格型号的IC而言,主要规格型号IC的价格在报告期内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其价格变动一方面受市场供需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公司采用的IC主要通过进口采购,以美元进行结算,其采购价格亦受汇率变动影响。公司选取累计前十大型号IC中累计采购金额前两大的型号以及单价前两高的型号进行比价分析,具体比价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
其他供应商报价金额与公司选定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差异较小,公司采购IC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2、开关
报告期内,开关采购单价分别为0.58元、0.49元及0.37元。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开关采购单价显著下降,主要系汇率变动的影响以及采购量增加带来的议价优势。公司主要开关为国外进口,人民币兑美元升值降低开关的采购单价。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对Cherry品牌的部分型号开关采购规模显著增长,公司与Cherry品牌制造商进行重新谈判,取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因此采购价单价显著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采购额前十大开关型号的采购价格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累计采购额前十大的开关型号占比在50%至70%。针对单一价格型号的开关而言,其采购单价在报告期内相对稳定,公司选取累计前十大型号开关中采购金额前两大的型号以及单价前两高的型号,比较其在不同渠道采购价格或其他供应商报价的报价信息,具体比价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针对主要规格型号的开关采购,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单价差异较小,公司开关采购单价公允。
3、PCB
报告期内,PCB采购单价分别为1.58元、1.76元及1.64元,采购单价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公司采购的PCB主要分为PCB板以及导电薄膜(柔性电路板)。报告期内,PCB板及导电薄膜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PCS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单价 | |
PCB板 | 3,583.68 | 76.75% | 1.49 | 5,273.42 | 81.14% | 1.67 | 3,337.81 | 74.77% | 1.42 |
导电薄膜 | 1,085.49 | 23.25% | 2.38 | 1,226.12 | 18.86% | 2.29 | 1,126.31 | 25.23% | 2.37 |
合计 | 4,669.17 | 100.00% | 1.64 | 6,499.54 | 100.00% | 1.76 | 4,464.12 | 100.00% | 1.58 |
由上表可见,2021年度,PCB采购单价出现显著上涨,主要系PCB板的采购单价出现增长所致,主要原因包括:1)键盘销售订单数量增长,而键盘单位体积较鼠标单位体积大,对应PCB板的面积较大,导致采购单价也相对较高;2)公司产品结构趋向中高端化,选用单价更高的PCB板的产品型号有所增加。2022年度,PCB整体采购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系键盘销售占比有所回落。
公司分别选取PCB板及导电薄膜中累计采购金额前两大型号以及采购单价前两大型号,具体比价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
(1)PCB板
公司通过询价确认具体型号PCB板的合作供应商,公司采购单价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金额,但价格差异不大。报告期内,由于铜等大宗商品价格有所上涨,PCB板单价出现增加,但公司未对其他供应商重新询价,因此出现采购单价高
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综上分析,公司PCB板的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2)导电薄膜
针对单一型号的导电薄膜,公司从不同供应商之间采购单价相近;对于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采购来源的导电薄膜,公司通过询价确定供应商,公司采购单价略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金额,价格差异较小。综上分析,公司采购导电薄膜价格公允。
4、电子料
报告期内,电子料采购单价分别为0.06元、0.06元及0.05元。电子料主要包括电阻电容、晶体管、声光器件、振荡器及电池等材料,且其中型号规格众多。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采购额前十大电子料型号的采购价格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采购额前十大的电子料占比在25%-30%,占比较为稳定。针对单一价格型号的电子料而言,其采购单价在报告期内相对稳定,部分主要型号电子料的采购单价随着采购规模的显著增加而出现小幅度下降。公司选取累计前十大型号电子料中累计采购金额前两大的型号以及单价前两高的型号进行比价分析,具体比价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
针对单一型号的电子料,公司通过询价确定供应商,公司采购单价与其他供应商报价差异较小。综上分析,公司采购电子料价格公允。
5、塑胶原料
报告期内,塑胶原料采购单价分别为12.41元、16.16元及13.67元,采购单价呈现一定波动。公司采购的塑胶原料主要包括ABS、HIPS等,采购型号相对集中,其中ABS宁波121/HB及台化 HIPS/HP8250/HB两大规格的采购量占塑胶原料采购比例60%左右,具体比价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
塑胶原料价格与原油大宗商品价格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且此类材料通用性较强,市场价格相对公开透明,公司通过采取询价确定采购价格,一般向至少两家供应商询价,在此基础上结合供应商交期、付款形式、账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供应商。供应商。针对上述两大规格塑料原料,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情况 已申请豁免披露。
针对主要规格的塑胶原料,公司向不同供应商之间采购单价相近,且单价变动趋势一致。综上分析,公司采购塑胶原料价格公允。
四、说明各类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及单产品的使用数量,核心零部件使用量与各类产品产量的匹配性;主要原材料投入量、能源消耗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关系。
(一)各类产品核心零部分及单产品的适用数量
产品 | 二级分类 | 核心零部件 |
键盘 | 机械键盘 | IC、按键开关 |
薄膜键盘 | IC、导电薄膜 | |
鼠标 | - | IC、开关 |
键鼠套装 | 机械键盘键鼠套装 | IC、按键开关、开关 |
薄膜键盘键鼠套装 | IC、导电薄膜、开关 |
注:键鼠套装产品主要由1个键盘搭配1个鼠标
(二)主要原材料投入量与各类产品产量的匹配性
1、IC
键鼠产品所耗用的IC品类较多,包括主控IC、电源IC、传感IC等,根据产品的功能及定位,IC的耗用数量从2个到100多个不等。一般情况下,单个键鼠产品的主控IC用量仅为1~2个,主控IC是指用于协调管理其他电子元器件的IC,相当于电脑产品中的CPU。公司耗用主控IC的数量与鼠标、键盘产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IC的耗用数量(万PCS) | 2,214.01 | 2,962.86 | 2,363.39 |
鼠标、键盘产量(万PCS) | 1,629.97 | 1,927.25 | 1,538.23 |
单位鼠标、单位键盘耗用IC的数量(PCS) | 1.36 | 1.54 | 1.54 |
经测算,报告期内,单位鼠标、单位键盘耗用主控IC的数量分别为1.54 PCS、
1.54 PCS及1.36PCS,单位耗用数量处于鼠标、键盘耗用IC数量的合理范围内。2022年度,单位鼠标、单位键盘耗用的IC数量有所下降,系公司持续推出高端的键鼠产品,其采用的主控IC规格有所提高,单个IC即可实现更多的功能。
IC的使用量与鼠标、键盘的产量相匹配。
2、机械键盘开关
机械键盘的每一颗按键都有一个单独的开关来控制闭合,按键开关的用量与键盘键位存在对应关系,市场主流机械键盘所需的开关数量为84个、87个或104个,薄膜键盘无需采用按键开关。公司耗用按键开关的数量与机械键盘产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开关的耗用数量(万PCS) | 18,096.81 | 23,200.28 | 14,973.27 |
机械键盘产量(万PCS) | 201.62 | 242.17 | 163.28 |
单位机械键盘耗用轴的数量(PCS) | 89.76 | 95.80 | 91.70 |
注:耗用数量主要指生产领用数量,下同
经测算,报告期内,单位机械键盘耗用轴的数量分别为91.70PCS、
95.80PCS及89.76PCS,单位耗用数量处于机械键盘耗用开关数量的合理范围内,开关的使用量与机械键盘的产量相匹配。
3、导电薄膜
薄膜键盘通过硅胶按键来完成键帽的按下与回弹的动作,当按键下压到薄膜上时,触点接触产生电信号,完成整个按键过程。导电薄膜属于柔性电路板的一种,系实现按键过程的必要部件,一般情况下,单个薄膜键盘耗用一块导电薄膜,发行人生产耗用导电薄膜的数量与薄膜键盘产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导电薄膜的耗用数量(万PCS) | 416.60 | 509.43 | 435.31 |
薄膜键盘产量(万PCS) | 414.59 | 509.09 | 427.36 |
单位薄膜键盘耗用导电薄膜的数量(PCS) | 1.005 | 1.001 | 1.019 |
经测算,报告期内,单位薄膜键盘耗用导电薄膜数量分别为1.019PCS、
1.001PCS及1.005PCS,略高于1,主要系生产过程的损耗所致,属合理情况,导电薄膜的使用量与薄膜键盘的产量相匹配。
4、开关
鼠标内的微动开关是一种内部采用金属簧片触发的部件,鼠标上的按键按下后,微动开关内的金属簧片前段的银点触发下方接触脚,导通电路向电脑传送出电讯号,之后复位。鼠标上所有的按键下,必然有一个微动开关或轻触开关,因此实际上微动开关就是鼠标的按键。一般而言,单个鼠标左右键及滚轮最少需要3个开关,若存在侧键或更DPI调节等功能键时,需要的开关数量可达到8个。公司耗用开关的数量与鼠标产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PCS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开关的耗用数量 | 5,402.94 | 6,312.06 | 4,737.84 |
鼠标产量 | 1,013.76 | 1,175.99 | 947.59 |
单位鼠标耗用开关的数量(PCS) | 5.33 | 5.37 | 5.00 |
经测算,报告期内,单位鼠标耗用开关/编码器数量分别为5.00 PCS、5.37PCS及5.33PCS,单位耗用数量处于鼠标耗用开关数量的合理范围内。报告期内,公司游戏鼠标销售显著增长,而游戏鼠标普遍搭载更多按键以实现快捷功能,
因此单位鼠标耗用开关数量随之增长。综上分析,开关的使用量与鼠标的产量相匹配。
(三)能源消耗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能,主要当地电力公司供应。公司所在地区电力供应充足,价格较为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电能 | 电费金额(万元) | 988.78 | 779.18 | 633.24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1.377.60 | 1,264.40 | 1,017.52 | |
产量 | 数量(万PCS) | 1,629.97 | 1,927.25 | 1,538.23 |
如上表所示,公司用电量逐年提升,主要系生产规模的增长整体有所增长,2022年度,公司产量有所下降,用电量有所上升,主要系越南生产基地自2021年7月起投产,生产设备有所增加,且珠海生产基地SMT工序的外协采购规模减少,整体耗电量有所增加。
综上分析,公司消耗能源与产量相匹配。
五、说明人工工时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相关成本费用如何划分及其准确性,发行人平均职工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经营所在地平均工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一)人工工时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对工时核算的关键环节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具体规定如下:
公司实行考勤制度,月末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情况导入薪酬计算系统,并向财务部提供基础数据,财务部核对后导入薪酬系统生成工资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内审部经理、财务部总监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人员工时的记录、统计和核算,确保人工工时的核算流程符合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及财务核算要求。
(二)职工薪酬在成本费用中的划分
每月,财务部根据审核后的工资表及工时信息,按照员工所在部门划分员工薪酬,并分别计入成本费用。
(三)发行人平均职工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经营所在地平均工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1、公司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传艺科技 | 未披露 | 18.45 | 14.90 |
佳禾智能 | 未披露 | 6.19 | 6.41 |
朝阳科技 | 未披露 | 7.43 | 5.99 |
显盈科技 | 未披露 | 10.16 | 7.11 |
行业平均 | 未披露 | 10.56 | 8.60 |
本公司 | 8.86 | 8.58 | 7.83 |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人均薪酬根据其公布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整理计算所得。
注2:(1)显盈科技数据根据其公布的招股书整理而来,计算平均工资的人数为公司年平均在职人数;(2)传艺科技、佳禾智能、朝阳科技根据其公布的年度数据整理而来,计算平均工资的人数为(年初人数+年末人数)/2;(3)本公司计算平均薪酬的人数为年平均在职人数。
注3:截止本问询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人均薪酬信息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人均薪酬的平均水平差异不大。
2、公司人均薪酬与当地可比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人均薪酬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公司人均薪酬 | 8.86 | 8.58 | 8.26 |
珠海市职工平均薪酬 | 8.00 | 8.77 | 8.18 |
注:珠海市职工平均薪酬来源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均薪酬与珠海市职工平均薪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说明制造费用的明细构成及波动原因,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分配依据及其准确性。
(一)制造费用的构成及波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间接人工 | 2,465.71 | 32.50% | 2,506.48 | 33.03% | 2,030.06 | 33.96% |
折旧费 | 1,125.31 | 14.83% | 1,188.78 | 15.67% | 946.07 | 15.83% |
电费 | 621.11 | 8.19% | 639.78 | 8.43% | 536.07 | 8.97% |
辅料消耗 | 1,267.50 | 16.71% | 1,497.85 | 19.74% | 939.79 | 15.72% |
模具费 | 860.16 | 11.34% | 643.23 | 8.48% | 416.52 | 6.97% |
其他制费 | 1,247.47 | 16.44% | 1,112.09 | 14.66% | 1,109.00 | 18.55% |
合计 | 7,587.27 | 100.00% | 7,588.21 | 100.00% | 5,977.51 | 100.00% |
公司的制造费用为生产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辅助生产人员薪酬、房屋及生产设备的折旧费、辅料消耗、模具费、电费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张,制造费用中职工薪酬以及辅料消耗总额显著增长,导致制造费用总额同步增长。
(二)制造费用的分配依据和方法
公司根据当月各生产订单的实际工时分摊制造费用,分摊公式具体为:生产订单本月分摊制造费用=本月制造费用总额×(本月生产订单实际工时÷车间生产实际总工时)。
综上,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合理,分配准确。
七、说明委托加工的具体内容、涉及的工序、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存在将主要生产过程委托加工的情形,委托加工商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分析委托加工费单价的公允性。
(一)委托加工的具体内容、涉及的工序、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存在将主要生产过程委托加工的情形,委托加工商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资质
公司委托加工主要涉及注塑工序以及SMT贴片。其中注塑工序具体为公司向受托加工商提供塑胶原料,受托加工商按照要求进行注塑;SMT贴片工序具体为公司提供PCB制板及IC、贴片元器件等零件,受托加工厂商进行SMT贴片。
公司主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序主要包括注塑、SMT贴片、插件、组装及产品检测等,基于专业分工、成本效益、及时交付和经营效率等因素的考虑,公司将部分注塑、SMT贴片及插件进行外协加工,作为对公司自有产能的必要补充。整体而言,外协涉及工序较少,自有产能占比更高,公司不存在将主要生产过程委托加工的情况。
为规范生产加工流程,防范外协加工风险,公司制定了《PCBA外发管理规范》、《塑胶件外发管理规范》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从委托加工厂商资质认定、产品交期、质量标准、成本管理等方面对外协厂商进行规范管控,以确保外协加工产品在品质、交期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发行人关注委托加工厂商合作期间业务资质的更新情况, 委托加工环节技术难度较低, 委托加工厂商已具备必要的业务资质。
(二)委托加工单价的公允性
1、委托加工占比较低且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
公司与委托加工厂商签订框架合同,并根据不同的委托加工产品的工艺复杂程度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并根据市场环境,定期进行议价。公司会就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产品价格等因素综合考量,对外协商名单进行不定期调整。公司的外协加工产品主要为非标产品,在确定外协厂商前听取多家同类厂商的报价并择优选择,交易价格系双方协商而定,按照市场化原则产生,具备公允性。
发行人主要外协商均系发行人周边企业,大部分外协商成立时间较长,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加工采购金额分别为2,368.43万元、4,207.27万元及2.840.25万元,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8%、5.02%及4.94%,占比较低。发行人与主要外协商的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且对发行人采购总额不构成重大影响。
2、委托加工商业务资质及外协加工单价的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委托加工商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外协供应商 | 外协工序 | 是否具备生产经营业务资质 | 2022年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
中山市腾信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 注塑 | 是 | 1,205.49 | 42.44% | 1,517.46 | 36.07% | 1,053.41 | 44.48% |
中山市蓝之彩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丝印、喷涂 | 是 | 483.60 | 17.03% | 729.35 | 17.34% | 305.12 | 7.97% |
珠海市芮将电子有限公司 | SMT贴片 | 是 | 297.52 | 10.47% | 580.49 | 13.80% | 188.75 | 12.88% |
中山市台茂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抽粒 | 是 | 169.66 | 5.97% | 204.72 | 4.87% | 172.79 | 8.95% |
中山市新伟贸易有限公司 | 注塑 | 是 | 118.84 | 4.18% | 212.88 | 5.06% | 211.98 | 7.30% |
合计 | 2,310.17 | 80.10% | 3,244.89 | 77.13% | 1,932.05 | 81.58% |
发行人主要外协工序为注塑工序及SMT贴片工序,前五大外协供应商的外协采购金额占比较高。
针对SMT贴片工序,公司向芮将电子采购SMT贴片外协加工报价单价及第三方外协供应商询价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上述不同供应商之间价格差异较小,公司SMT贴片外协采购单价公允。
对于注塑工序,公司向外协供应商采购注塑产品的尺寸规格、工艺要求等方面差异较大,单价具有较大的差异。参照行业惯例,公司以机台费率作为报价基础。报告期主要注塑供应商报价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
针对同等规格型号的注塑机需求,公司主要注塑外协供应商报价机台费率与其他外协供应商差异较小,公司外协采购单价公允。
八、营业成本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过程、核查比例、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费用的核查结论
(一)核查方式
1、获取发行人关于成本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对发行人相关业务部门的访谈,了解发行人有关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和流程以及日常成本管理的内控执行情况,并对发行人产品成本归集及核算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测试;
2、获取发行人的原材料采购入库明细表、原材料生产领用明细表、完工产品入库明细表及销售出库明细表,核查发行人材料成本归集及核算过程;
3、获取发行人人员工时表及人工分配表,复核了人工分配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4、获取发行人期间费用明细表,核查是否存在成本计入费用的情形;
5、取得实际控制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采购部经理、出纳等自然人在报告期内的所有银行账户流水,核查上述人员是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6、获取销售出库单明细与销售发货单明细,对结转营业成本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核查比例每年均在80%以上。
7、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就采购额、应付账款余额进行函证,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采购金额 | 57,499.71 | 83,834.67 | 56,711.25 |
发函金额 | 53,538.47 | 76,570.75 | 50,328.13 |
发函金额占采购额的比重 | 93.11% | 91.34% | 88.74% |
回函金额 | 53,309.26 | 76,570.75 | 47,254.39 |
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的比重 | 99.57% | 100.00% | 93.89% |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应付账款余额 | 14,648.46 | 23,353.03 | 21,889.40 |
发函金额 | 13,423.65 | 21,075.78 | 17,517.24 |
发函金额占应付账款余额的比重 | 91.64% | 90.25% | 80.03% |
回函金额 | 13,364.54 | 21,075.78 | 15,878.25 |
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的比重 | 99.56% | 100.00% | 90.64% |
针对回函不符的情况,与发行人及相应供应商进行确认,不符的主要原因为入账时间差异,未发生需调整的大额采购额或应付账款情况。针对未回函的情况,实施了替代程序,包括:检查与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采购合同、采购发票以及付款回单等;经核查,未回函交易额及余额真实、准确。
8、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实地查看其经营场所,了解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的合理性以及双方交易的真实性,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等;因新冠疫情影响,针对部分未能实地走访的供应商,进行视频访谈。
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走访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 年度 |
采购金额 | 57,499.71 | 83,834.67 | 56,711.25 |
实地走访金额 | 35,278.48 | 53,941.69 | 35,120.08 |
实地走访占比 | 61.35% | 64.34% | 61.93% |
视频访谈金额 | 3,425.79 | 8,933.08 | 7,457.42 |
视频访谈占比 | 5.96% | 10.66% | 13.15% |
合计访谈确认金额 | 38,704.27 | 62,874.77 | 42,577.50 |
访谈确认比例 | 67.31% | 75.00% | 75.08% |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营业成本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费用的情况。
九、中介机构其他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了解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以及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分析不同类型产品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2、对发行人的采购-领用-出库流程执行控制测试,了解并分析发行人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相关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及相关控制的执行情况;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比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结合各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特征、产品特征、生产流程等,分析成本构成的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发行人的原材料采购入库明细表、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出具的主要原材料报价文件等材料,结合通过公开查询了解的原材料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分析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及相关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5、获取发行人的原材料生产领用明细表、完工产品入库明细表及销售出库明细表,勾稽分析发行人原材料成本的构成及变动情况,结合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分析发行人原材料成本的构成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6、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各类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及其单耗情况,结合原材料生产领用明细表、完工产品入库明细表,分析核心零部件耗用与产成品产量的匹配情况;
7、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薪酬制度、人员工时记录过程及薪酬划分核算方法,分析人工分配的准确性及合理性;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所在地工资水平的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
8、获取发行人制造费用明细表,检查制造费用核算内容,分析制造费用明细构成的合理性;获取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时分配表,实地观察发行人的生产情况,分析主要产品工时情况及制造费用依据工时进行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9、访谈发行人委托加工的具体内容、涉及的工序、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存在将主要生产过程委托加工的情形,走访主要委托加工商,查询其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资质,获取不同公司的外协加工费用的报价表,分析委托加工费单价的公允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与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营业成本归集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发行人已建立了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相关的有效内控制度,相关制度已严格执行;发行人营业成本归集准确、完整,与营业收入相匹配。
2、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以直接材料为主,营业成本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消费电子ODM制造的行业特征。
3、发行人营业成本中的原材料构成较为稳定,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允。
4、发行人的核心零部件的耗用情况与与各类产品产量相匹配;主要原材料投入量、能源消耗量与产品产量相匹配。
5、发行人已建立人工工时核算相关的有效内控制度,相关制度已严格执行,人工薪酬依据人员所处部门进行划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接近;发行人的平均职工薪酬与经营所在地的平均水平公司接近。
6、发行人制造费用主要由间接人工、间接材料、折旧、电费、模具费构成,其明细构成各期未发生异常波动;制造费用的分配依据为生产订单工时,分摊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发行人不存在将主要生产过程委托加工的情况,发行人针对委托加工已建立完善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委托加工供应商已具备必要的业务资质,委托加工单价公允。
问题10.关于毛利率。根据申报材料:
(1)目前,A股市场中暂无主要产品、业务模式同公司完全一致的上市公司。发行人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佳禾智能、朝阳科技、显盈科技并非生产和销售键盘、鼠标、键鼠套装的公司,且本次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与上次IPO申报时完全不同。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73%、20.79%、21.92%及
15.67%。前次申报IPO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2014年至2016年的毛利率区间为24%-27%。
(3)在部分产品的原材料选择上,如芯片和键盘开关等,公司存在单一来源采购或客户向公司推荐供应商的情况。
(4)发行人与个别客户采用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进行合作。
请发行人:
(1)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性、完整性、准确性,与上次IPO申报时选择公司完全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选择是否具有随意性;在审企业中是否存在与发行人较为可比的公司,如存在,请将其列为可比公司或替换目前选取的可比公司中可比性较差的企业;A股市场中有无生产和销售键盘、鼠标、键鼠套装的其他公司,如果存在,考虑将其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各类产品中主要型号产品(如键盘产品进一步按型号细分)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量化分析主要型号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产品毛利率与产业链价值、技术先进性(结合关键技术指标和性能指标)、竞争情况的匹配性,是否呈现产品上新时毛利率较高后续逐年降低的情况,客户在终端销售的调价情况及对发行人产品出厂价的传导机制。
(3)分析主要型号产品境内、境外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型号产品直销、经销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原材料采购涉及单一来源采购或客户向公司推荐供应商的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差异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5)说明同类产品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与其他销售模式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差异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6)说明报告期各期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前次IPO申报时的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毛利率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性、完整性、准确性,与上次IPO申报时选择公司完全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选择是否具有随意性;在审企业中是否存在与发行人较为可比的公司,如存在,请将其列为可比公司或替换目前选取的可比公司中可比性较差的企业;A股市场中有无生产和销售键盘、鼠标、键鼠套装的其他公司,如果存在,考虑将其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一)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性、完整性、准确性,与上次IPO申报时选择公司完全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选择是否具有随意性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性、完整性、准确性
公司主要从事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计算机制造商和计算机外设品牌商,产品应用于电竞游戏、商务办公等场景。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传艺科技、群光电子、致伸科技及光宝科技。其中,传艺科技作为A股上市公司,发行人已将其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而群光电子、致伸科技及光宝科技为台湾企业,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发行人采用中国大陆的企业会计准则存在一定差异,且公司与台湾企业在竞争环境、营商环境、发展阶段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发行人未将此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故选择处于该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司选择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标准为行业相同、经营模式相同、产品相似、发展阶段接近的A股上市公司,具体选择了消费电子ODM制造商传艺科技、佳禾智能、朝阳科技及显盈科技。
在同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在审企业中,公司未找到与公司在主营产品、经营模式、发展阶段等较为可比的上市公司。公司已充分结合所属行业及产品特性等因素筛选出与公司最为接近的可比公司传艺科技、佳禾智能、朝阳科技及显盈科技,可比公司的筛选全面,具有可比性。
2、可比公司选择的标准及与前次申报的差异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数量较多,为保证数据的可比性,发行人主要基于下列标准选择可比公司:
(1)主营消费电子终端产品
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主营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围设备的研发设计及制造销售。公司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选取其主要收入来源于消费电子终端产品的生产销售的可比公司。
(2)业务模式相同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领域中的ODM模式,前次申报报告期及本次申报报告期内部分时间曾存在自主品牌业务,但占比较低,且公司已于2019年9月剥离境内自主品牌业务。2021年度,公司进一步剥离境外自主品牌业务,聚焦ODM业务,集中公司资源服务于大客户。
前次申报报告期内,雷柏科技(002577.SZ)作为计算机外设领域知名品牌商,具备自主生产能力;罗技(LOGI.O)作为全球知名的计算机外设品牌商,同时存在OEM/ODM业务,业务模式与发行人相对可比。
本次申报报告期内,雷柏科技与罗技的业务模式与前期发生较大变化,业务模式的差异导致财务指标可比性较差。以毛利率为例,公司与雷柏科技、罗技的对比情况如下:
前次可比公司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雷柏科技 | 24.22% | 24.26% | 12.06% | 27.32% | 24.54% | 24.52% |
罗技 | 41.30% | 44.50% | 37.70% | 36.90% | 33.70% | 35.20% |
发行人 | 15.02% | 22.52% | 21.12% | 26.17% | 24.33% | 26.90% |
注1:罗技为美国上市公司,财年末为3月31日,因此年度数据为财年数据即从前一年4月1日至本年3月31日。注2:雷柏科技选取计算机外设产品的毛利率注3:截止至本问询回复报告出具之日,雷柏科技及罗技未披露2022年度数据,因此保留2019年度数据如上表所示,前次申报的可比公司雷柏科技聚焦消费电子“品牌商”策略,在2019年末已全面关闭自有工厂,采用外协的方式生产,毛利率开始出现显著的提升。
而罗技2016年起退出OEM/ODM市场转而专注于自主品牌发展,作为计算机外设领域知名品牌商,面向全球市场销售,毛利率水平显著高于发行人,且高于雷柏科技。综上分析,基于业务模式的差异,本次申报未将雷柏科技及罗技纳入可比公司。
(3)发展阶段相近
公司深耕键鼠产品ODM领域,在2021年度营业收入110,916.25万元,净利润5,911.53万元,在2020年度营业收入77,979.86万元,净利润7,100.29万元。公司选取消费电子ODM领域发展阶段与公司相近的上市公司,具体为营收规模及净利润水平相近。传艺科技、佳禾智能、朝阳科技及显盈科技的营收及净利润情况与公司较为接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传艺科技 | 192,046.22 | 176,984.48 | 16,441.67 | 13,509.66 |
佳禾智能 | 273,371.64 | 265,335.01 | 5,249.62 | 6,824.58 |
朝阳科技 | 130,961.86 | 90,471.50 | -4,159.50 | 4,545.91 |
显盈科技 | 56,929.23 | 53,051.27 | 5,350.07 | 6,640.66 |
注:截止至本问询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度财务数据
前次申报可比公司中,致伸科技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64.97亿元,净利润
5.29亿元,产品结构中电脑周边产品占比仅为54.05%,群光电子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47.80亿元、净利润14.17亿元,整体经营规模远超公司,因此公司未将其纳入可比公司核算。
(4)财务数据可获得性好
A股上市公司和在审企业公开披露了较为详尽的财务数据且定期更新,将其作为可比公司的选择范围。前次申报选取的同行业公司中,致伸科技(4915.TW)、群光电子(2385.TW)作为台湾上市公司,罗技(LOGI.O)作为美国上市公司,采用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内采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存在差异,因此公司未将其纳入可比公司。综上,发行人基于上述标准选择可比公司,不存在随意性,本次申报可比公司存在变更具有合理性。
(二)在审企业中是否存在与发行人较为可比的公司,如存在,请将其列为可比公司或替换目前选取的可比公司中可比性较差的企业;
经查询,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在审企业中不存在与发行人在产品类型、经营模式、发展阶段等方面较为可比的公司。
(三)A股市场中有无生产和销售键盘、鼠标、键鼠套装的其他公司,如果存在,考虑将其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A股市场中,生产和销售键盘、鼠标及键鼠套装的公司为传艺科技(002866.SZ)及雷柏科技(002577.SZ),发行人已将传艺科技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考虑到雷柏科技作为键鼠产品品牌商,不再涉足生产制造环节,与公司经营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发行人未将其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四)选取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可比公司均从事消费电子产品ODM制造,其中,传艺科技从事笔记本电脑键盘薄膜开关线路板、笔记本电脑触控板按键、消费电子产品所用柔性印刷线路板及计算机键盘等输入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制造,其中计算机键盘等输入设备及配件与发行人产品可比性较强,相关产品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传艺科技 | 21.12% | 25.59% | 22.17% |
发行人键鼠产品毛利率 | 14.52% | 21.74% | 20.94% |
差异 | 6.60% | 3.85% | 1.23% |
数据来源:定期公告
注:报告期内,传艺科技选取产品分类为计算机键盘等输入设备及配件的毛利率。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键鼠产品毛利率变动与传艺科技的计算机键盘等输入设备及配件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发行人的毛利率略低于传艺科技的毛利率,主要原因为:1)传艺科技生产规模大于发行人,服务客户以大型计算机制造商为主,主要产品有笔记本电脑键盘、台式机电脑键盘、蓝牙外接式键盘、游戏竞技类键盘和平板电脑键盘,产品应用领域以商务办公为主,毛利率相对较高;2)传艺科技产业布局涵盖键盘设备的上游材料,整合效应带来成本优势。
综上,发行人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各类产品中主要型号产品(如键盘产品进一步按型号细分)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量化分析主要型号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产品毛利率与产业链价值、技术先进性(结合关键技术指标和性能指标)、竞争情况的匹配性,是否呈现产品上新时毛利率较高后续逐年降低的情况,客户在终端销售的调价情况及对发行人产品出厂价的传导机制。
(一)产品中主要型号产品销售情况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一般情况下,公司同一型号产品的细分型号繁多,功能参数、规格要求等存在差异,对应细分型号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有所不同。2021年度,公司外销平均结算汇率为6.4619,较2020年度平均结算汇率6.9039升值6.40%,以外销为主的型号产品的销售单价受到较大的影响,毛利率相应有所下降。2022年度,公司外销平均结算汇率为6.7919,较2021年度平均结算汇率6.4619贬值5.11%,汇率变动使得以外销为主的型号产品销售的毛利率有所上升。
按照键盘、鼠标及键鼠套装划分下主要产品型号的销售情况及毛利率分析如下:
1、键盘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额前十大型号键盘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2022年度 | ||||
型号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单价 (元/件) |
键盘型号A | 罗技 | 5,443.63 | 10.84% | 131.60 |
键盘型号B | 赛睿 | 4,938.36 | 9.83% | 479.52 |
键盘型号C | 罗技 | 5,091.05 | 10.13% | 175.64 |
键盘型号D | 美商海盗船 | 2,205.50 | 4.39% | 144.54 |
键盘型号E | 美商海盗船 | 616.94 | 1.23% | 222.88 |
键盘型号F | 樱桃 | 2,531.15 | 5.04% | 30.44 |
键盘型号G | 赛睿 | 1,903.45 | 3.79% | 347.98 |
键盘型号H | 罗技 | 1,595.06 | 3.17% | 106.18 |
键盘型号I | 富士通 | 1,401.07 | 2.79% | 32.88 |
键盘型号J | IKBC | 1,231.84 | 2.45% | 228.32 |
小计 | 26,958.05 | 53.66% | - | |
2021年度 | ||||
型号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单价 (元/件) |
键盘型号A | 罗技 | 6,018.16 | 9.79% | 127.42 |
键盘型号B | 赛睿 | 5,576.24 | 9.07% | 462.60 |
键盘型号C | 罗技 | 5,378.23 | 8.75% | 162.79 |
键盘型号D | 美商海盗船 | 5,820.99 | 9.47% | 145.40 |
键盘型号E | 美商海盗船 | 4,463.49 | 7.26% | 210.19 |
键盘型号F | 樱桃 | 2,117.94 | 3.45% | 29.09 |
键盘型号G | 赛睿 | 1,567.35 | 2.55% | 359.48 |
键盘型号H | 罗技 | 2,704.18 | 4.40% | 98.20 |
键盘型号I | 富士通 | 1,634.70 | 2.66% | 28.47 |
键盘型号J | IKBC | 2,621.37 | 4.26% | 229.46 |
小计 | 37,902.64 | 61.66% | - | |
2020年度 | ||||
型号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单价 (元/件) |
键盘型号A | 罗技 | 4,347.70 | 10.58% | 139.98 |
键盘型号B | 赛睿 | 4,879.28 | 11.88% | 500.03 |
键盘型号C | 罗技 | - | - | - |
键盘型号D | 美商海盗船 | 0.40 | 0.00% | 164.93 |
键盘型号E | 美商海盗船 | 2,403.22 | 5.85% | 216.01 |
键盘型号F | 樱桃 | 2,584.89 | 6.29% | 30.46 |
键盘型号G | 赛睿 | 3,117.77 | 7.59% | 364.28 |
键盘型号H | 罗技 | 1,454.62 | 3.54% | 100.60 |
键盘型号I | 富士通 | 2,000.86 | 4.87% | 2,000.86 |
键盘型号J | IKBC | 653.81 | 1.59% | 218.60 |
小计 | 21,442.55 | 52.20% | - |
注:对应具体型号的单位成本及毛利率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键盘产品中前十大型号占比在50%至60%之间,单一型号销售占比不超过15%,产品型号相对分散,其中主要型号产品毛利率及变动分析已申请豁免披露。
2、鼠标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额前十大型号鼠标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2022年度 | ||||
型号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单价(元/件) |
鼠标型号A | ELECOM | 1,513.10 | 5.26% | 24.15 |
鼠标型号B | 富士通 | 1,383.31 | 4.81% | 13.23 |
鼠标型号C | 小米 | 742.03 | 2.58% | 16.37 |
鼠标型号D | 联想 | 1,608.94 | 5.59% | 64.80 |
鼠标型号E | 联想 | 791.75 | 2.75% | 29.97 |
鼠标型号F | 华硕 | 1,266.03 | 4.40% | 51.83 |
鼠标型号G | 联想 | 1,208.07 | 4.20% | 199.96 |
鼠标型号H | 赛睿 | 661.25 | 2.30% | 124.67 |
鼠标型号I | ELECOM | 1,024.57 | 3.56% | 14.81 |
鼠标型号J | 赛睿 | 890.54 | 3.10% | 115.25 |
小计 | 11,089.58 | 38.56% | - | |
2021年度 | ||||
型号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单价(元/件) |
鼠标型号A | ELECOM | 1,684.66 | 5.41% | 23.10 |
鼠标型号B | 富士通 | 1,460.13 | 4.69% | 11.66 |
鼠标型号C | 小米 | 1,815.37 | 5.83% | 16.55 |
鼠标型号D | 联想 | 2,006.43 | 6.44% | 59.96 |
鼠标型号E | 联想 | 1,142.96 | 3.67% | 28.06 |
鼠标型号F | 华硕 | 1,197.30 | 3.84% | 51.66 |
鼠标型号G | 联想 | 1,203.78 | 3.86% | 187.54 |
鼠标型号H | 赛睿 | 1,730.95 | 5.56% | 146.92 |
鼠标型号I | ELECOM | 658.13 | 2.11% | 12.69 |
鼠标型号J | 赛睿 | 1,098.90 | 3.53% | 106.80 |
小计 | 13,998.61 | 44.94% | - | |
2020年度 | ||||
型号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单价(元/件) |
鼠标型号A | ELECOM | 1,959.13 | 8.81% | 24.89 |
鼠标型号B | 富士通 | 1,763.87 | 7.94% | 12.08 |
鼠标型号C | 小米 | 1,802.62 | 8.11% | 18.64 |
鼠标型号D | 联想 | 332.77 | 1.50% | 62.91 |
鼠标型号E | 联想 | 1,290.33 | 5.81% | 29.86 |
鼠标型号F | 华硕 | 595.13 | 2.68% | 54.43 |
鼠标型号G | 联想 | 567.12 | 2.55% | 194.70 |
鼠标型号H | 赛睿 | - | 0.00% | - |
鼠标型号I | ELECOM | 678.23 | 3.05% | 13.57 |
鼠标型号J | 赛睿 | 208.04 | 0.94% | 110.25 |
小计 | 9,197.23 | 41.38% | - |
注:对应具体型号的单位成本及毛利率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鼠标产品中前十大型号占比在40%左右,单一型号销售占比不超过15%,其中,主要产品型号毛利率及变动分析已申请豁免披露。
3、键鼠套装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额前十大型号键鼠套装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2022年度 | ||||
型号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单价(元/套) |
键鼠套装型号A | 小米 | 2,345.50 | 19.27% | 50.35 |
键鼠套装型号B | 联想 | 2,049.58 | 16.84% | 71.68 |
键鼠套装型号C | 联想 | 1,329.15 | 10.92% | 63.14 |
键鼠套装型号D | 樱桃 | 1,360.88 | 11.18% | 65.61 |
键鼠套装型号E | 樱桃 | 1,274.26 | 10.47% | 47.21 |
键鼠套装型号F | 联想 | 830.48 | 6.82% | 126.26 |
键鼠套装型号G | 富士通 | 292.11 | 2.40% | 70.25 |
键鼠套装型号H | 富士通 | 455.53 | 3.74% | 215.13 |
键鼠套装型号I | STAPLE | 98.06 | 0.81% | 54.46 |
键鼠套装型号J | 美商海盗船 | 28.29 | 0.23% | 221.01 |
小计 | 10,063.84 | 82.68% | - | |
2021年度 | ||||
型号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单价(元/套) |
键鼠套装型号A | 小米 | 3,373.92 | 26.98% | 49.65 |
键鼠套装型号B | 联想 | 1,655.05 | 13.24% | 66.49 |
键鼠套装型号C | 联想 | 1,210.40 | 9.68% | 57.71 |
键鼠套装型号D | 樱桃 | 920.69 | 7.36% | 62.22 |
键鼠套装型号E | 樱桃 | 1,059.90 | 8.48% | 45.08 |
键鼠套装型号F | 联想 | 672.32 | 5.38% | 118.51 |
键鼠套装型号G | 富士通 | 435.11 | 3.48% | 57.24 |
键鼠套装型号H | 富士通 | 245.46 | 1.96% | 179.82 |
键鼠套装型号I | STAPLE | 308.21 | 2.46% | 55.96 |
键鼠套装型号J | 美商海盗船 | 926.52 | 7.41% | 204.96 |
小计 | 10,807.60 | 86.43% | - | |
2020年度 | ||||
型号 | 品牌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比 | 销售单价(元/套) |
键鼠套装型号A | 小米 | 2,344.97 | 26.11% | 50.88 |
键鼠套装型号B | 联想 | 444.20 | 4.95% | 68.14 |
键鼠套装型号C | 联想 | 1,122.94 | 12.51% | 58.73 |
键鼠套装型号D | 樱桃 | 1,352.71 | 15.06% | 66.73 |
键鼠套装型号E | 樱桃 | 791.55 | 8.81% | 47.00 |
键鼠套装型号F | 联想 | - | 0.00% | - |
键鼠套装型号G | 富士通 | 300.28 | 3.34% | 59.58 |
键鼠套装型号H | 富士通 | 315.08 | 3.51% | 189.92 |
键鼠套装型号I | STAPLE | 593.82 | 6.61% | 61.03 |
键鼠套装型号J | 美商海盗船 | - | 0.00% | - |
小计 | 7,265.54 | 80.91% | - |
注:对应具体型号的单位成本及毛利率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键鼠套装产品中前十大型号占比在80%以上,产品型号逐渐集中。报告期内,主要键鼠套装产品型号的毛利率及变动分析已申请豁免披露。
(二)产品上新后毛利率变动情况
产品报价环节,发行人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考虑订单规模、后续业务开拓等因素后进行报价;在产品上新后,除客户提出调整产品规格要求导致的重新议价外,客户一般不会要求调整产品价格。因此,产品上新后毛利率的变动情况主要由成本或汇率变动导致,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明显的产品上新时毛利率较高后续逐年降低的情况。
(三)产业链价值、技术先进性(结合关键技术指标和性能指标)、竞争情况的匹配性
1、产业链价值
从产业链价值的角度看,针对电竞游戏领域,优质的、高性能的键鼠产品对于提高游戏表现具有显著作用,在商务办公领域,也是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工具,因此,公司作为产业链中的生产端,主要按照成本加成模式与客户进行价格协商,客户的价格接纳程度视产品的技术工艺要求、产品研发定位、客户终端销售定位的不同有一定差异,根据公开披露的数据,消费电子ODM制造业的毛利率水平与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相近,整体符合制造业的合理毛利水平。
2、技术先进性
公司植根于计算机外设领域,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行业实践,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工艺并成功用于生产实践中。键鼠产品的技术差异一般体现在产品功能、外观以及生产自动化水平等方面。
以键盘产品为例,机械键盘能够的材料成本较高且生产工艺相对复杂,生产自动化水平低于非机械键盘。此外,机械键盘多用于电竞游戏领域,对于功能、外观的个性化要求更高,部分电竞游戏机械键盘同时具备可调节触发键程、全彩RGB灯光、多键无冲、低延迟率等功能,进一步提高了生产制造过程中注塑、
贴片、插键环节的难度。上述情况造成机械键盘销售单价高于非机械键盘,但毛利率普遍低于非机械键盘的情况。
3、竞争情况
计算机外设产品ODM制造乃至消费电子产品ODM制造是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行业。目前,致伸科技、光宝科技、群光电子等台资企业起步较早,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项目管理、规模体量等方面具备先发优势,其键盘、鼠标等产品的客户主要包括联想、戴尔、惠普、罗技等全球知名品牌商。内资键盘、鼠标生产商起步较晚,但在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生产工艺和流程管理、供应链持续完善,成本管控不断加强的情况下,自动化程度和研发设计能力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逐步上升。发行人成立于1996年,在键鼠产品ODM制造领域深耕多年,逐渐培养了自己的研发团队、销售团队等,凭借产品的可靠质量、及时的响应速度和良好的研发能力,公司在ODM制造领域已经颇具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开拓优质客户,在充分竞争的市场背景下,公司在争取部分型号订单的过程中,会采用竞争性的定价策略,一定程度造成新增客户的毛利率水平略低于存量客户毛利率水平。综上分析,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与产业链价值、技术先进性、竞争情况的匹配性较好。
(四)终端销售的调价情况及对发行人产品出厂价的传导机制
发行人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考虑订单规模以及后续业务开拓等因素后进行报价,客户根据进货成本、产品定位、营销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拟定终端售价。客户在向下游销售的过程中,可能因临时促销活动对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调整,该类调整原则上不会导致客户向发行人提出重新议价;若客户对某款产品的终端售价进行永久调整,一般情况下公司会与客户协商成本优化方案,针对新的方案重新议价。
三、分析主要型号产品境内、境外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型号产品直销、经销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型号产品境内境外毛利率差异情况
对于主要型号产品同时在境内、境外销售的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的分析参见由本题之“二、说明各类产品中主要型号产品(如键盘产品进一步按型号细分)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量化分析主要型号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之“(一)产品中主要型号产品销售情况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考虑到涉及同时存在内、外销具体主要产品型号相对较少,因此下面按照应用场景进行型号划分进行毛利率差异的分析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型号产品境内、境外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型号 | 业务模式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游戏键盘 | 内销 | 13.73% | 8.43% | 8.82% |
外销 | 13.56% | 12.23% | 22.54% | |
商务键盘 | 内销 | 11.35% | 11.60% | 11.79% |
外销 | 18.76% | 13.62% | 22.69% | |
游戏鼠标 | 内销 | 24.42% | 23.29% | 15.60% |
外销 | 19.57% | 17.31% | 23.54% | |
商务鼠标 | 内销 | 1.73% | 13.57% | 20.59% |
外销 | 16.85% | 18.62% | 28.03% | |
游戏键鼠套装 | 内销 | - | - | - |
外销 | 22.99% | 5.82% | 26.50% | |
商务键鼠套装 | 内销 | 12.08% | 15.97% | 18.79% |
外销 | 19.08% | 18.15% | 27.24%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主要型号产品境外销售毛利率普遍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主要原因为:1)外销客户在产品供应商选择上更加注重供应商的产品研发能力、产品品质和长期服务配合能力等方面,更加倾向于选择国内实力较强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价格的敏感度较低;2)汇率风险的定价考虑,发行人会以报价时点汇率为基础,适当调整报价汇率以应对汇率变动风险,因此报价相对较高;3)外销客户的信用期普遍长于内销客户,基于资金成本的考虑,外销客户的报价相对较高,其中,外销客户信用期普遍在3个月左右,内销客户信用期则主要在2个月左右。
2021年度,游戏鼠标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系产品结构变化导致,当年游戏鼠标内销以联想品牌为主,由于其产品报价包含模具费、NRE费用等一
次性费用,带动整体毛利率有所提高。
2022年度,游戏键盘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系产品结构变化导致,当期游戏键盘内销主要为IKBC,其产品自2021年8月起价格有所上涨,且当期高毛利的型号销售占比提高,导致游戏键盘内销毛利率较2021年度显著提高,而外销毛利率受赛睿的游戏键盘降价,以及低毛利率品牌产品销售占比提高的影响,毛利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当期游戏键盘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
(二)主要型号产品直销、经销毛利率差异情况
公司经销业务主要销售自主品牌相关键鼠产品,而直销业务主要销售ODM业务相关键鼠产品,自公司转让富勒品牌境内外商标后,公司不再通过经销模式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同一型号产品同时存在直销、经销的情况较少,此类型号的销售额占键鼠产品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1.21%、2.03%及0%,随着公司剥离境内自主品牌,该比例出现显著下降。2022年,公司不再经营经销业务。
考虑到涉及同时存在直销、经销具体产品型号相对较少,因此下面按照应用场景进行型号划分进行毛利率差异的分析比较。由于海外经销业务毛利率水平高于境内经销业务,与公司直销客户毛利率接近。直销、经销毛利率差异变动情况主要由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1、键盘
报告期,发行人键盘产品主要型号产品直销、经销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型号 | 业务模式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游戏键盘 | 直销 | 13.56% | 12.10% | 20.93% |
经销 | - | 5.98% | 15.98% | |
商务键盘 | 直销 | 17.34% | 12.91% | 18.12% |
经销 | - | 13.79% | 18.34% |
由上表可见,2020年度及2021年度,游戏键盘在直销模式下的毛利率高于经销模式下的毛利率,公司经销模式的主要客户为境外经销商NINZA,由于富勒品牌产品在越南当地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且境外键鼠产品市场竞争相对缓和,游戏键盘经销毛利率水平显著回升。
2020年度至2021年度,商务键盘在直销模式及经销模式下差异较小,主要
系经销模式下商务键盘主要为薄膜类键盘,产品单价较低,但由于材料成本低,且生产工艺相对简单,毛利率高于机械类的商务键盘,而直销模式下,报告期内新增客户IKBC及罗技主要向公司采购机械类商务键盘,导致即使在经销模式让利的情况下,直销与经销的毛利率差异较小。
2、鼠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鼠标产品主要型号产品直销、经销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型号 | 业务模式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游戏鼠标 | 直销 | 20.18% | 18.09% | 22.79% |
经销 | - | 7.85% | 13.98% | |
商务鼠标 | 直销 | 14.80% | 17.48% | 26.34% |
经销 | - | 24.15% | 31.41% |
由上表可见,2020年至2021年,游戏鼠标在直销下的毛利率高于经销下的毛利率,其原因与游戏键盘类似,公司经销主要为境外客户NINZA,基于越南当地的市场消费情况以及价格策略,公司对NINZA销售的电竞游戏类产品采取高性价比的定价策略,因此即使在剥离自主品牌境内业务后,游戏鼠标经销毛利率仍低于直销毛利率。2020年至2021年,商务鼠标在经销模式下毛利率较高,其主要系:公司经销主要为境外客户NINZA,其商务鼠标在越南当地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毛利率水平较高。
3、键鼠套装
报告期内,发行人键鼠套装主要型号产品直销、经销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型号 | 业务模式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游戏键鼠套装 | 直销 | 22.99% | 5.84% | 26.50% |
经销 | - | - | - | |
商务键鼠套装 | 直销 | 17.21% | 17.35% | 24.52% |
经销 | - | 14.21% | 13.59%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游戏键鼠套装仅通过直销模式进行销售。针对商务键鼠套装,报告期内,直销模式下毛利率高于经销模式,主要系公司商务键鼠套装的经销模式以内销为主,2019年度内销占比为93.81%,导致商务键鼠
套装的经销整体毛利率较低。随着公司于2019年8月剥离境内自主品牌业务,商务键鼠套装的经销毛利率有所上升,导致商务键鼠套装直销、经销的毛利率差异减小。
四、说明原材料采购涉及单一来源采购或客户向公司推荐供应商的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差异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涉及单一来源采购或客户向供应商推荐所涉及的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1、机械键盘
针对机械键盘产品,原材料采购涉及单一来源或客户向供应商推荐(简称“非询价模式”)的主要为部分型号的机械键盘产品,公司将该类产品与其他模式对应的机械键盘进行比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元/件
报告期 | 项目 | 销售收入 | 销售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2022年度 | 原材料采购涉及单一来源或客户推荐供应商 | 6,841.81 | 433.89 | 393.04 | 9.41% |
其他 | 30,355.34 | 164.38 | 137.71 | 16.23% | |
2021年度 | 原材料采购涉及单一来源或客户推荐供应商 | 18,071.85 | 244.09 | 214.00 | 12.33% |
其他 | 28,335.99 | 163.15 | 141.59 | 13.22% | |
2020年度 | 原材料采购涉及单一来源或客户推荐供应商 | 19,862.27 | 254.93 | 213.99 | 16.06% |
其他 | 11,408.24 | 159.86 | 127.41 | 20.3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非询价模式对应的机械键盘产品毛利率均低于其他类机械键盘产品,其中,非询价模式对应的机械键盘产品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均较高,主要系该情形对应的产品为客户的高端产品,为保证产品方案一致性、突出功能性特色或降低供应链成本而向公司推荐供应商。2022年度,非询价模式下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显著提高,主要系某款产品的主要材料由客户推荐供应商变更为公司选定,该款产品的售价相对较低。
2021年度,受汇率升值、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人力成本上涨的影响,非询价模式产品和其他类产品毛利率均有所降低。其中,非询价模式产品毛利率下降幅度小于其他类产品,主要系非询价模式产品中内销占比66.78%,大幅高于其他
类产品仅1.25%的内销占比,汇率变动影响相对较小。2022年度,非询价模式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系当期非询价模式主要为赛睿的机械键盘产品,其累计出货量较大,触发调价条款,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出现显著下降,导致与其他模式的毛利率差异有所加大。
2、鼠标
针对鼠标产品,非询价模式对应的主要为部分型号的游戏鼠标产品,公司将该类产品与其他模式对应的游戏鼠标进行比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元/件
报告期 | 项目 | 销售收入 | 销售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2022年度 | 单一来源或客户推荐 | 2,142.15 | 125.93 | 102.31 | 18.76% |
其他 | 7,082.66 | 76.54 | 60.76 | 20.62% | |
2021年度 | 单一来源或客户推荐 | 2,107.91 | 118.61 | 100.71 | 15.09% |
其他 | 8,994.09 | 88.16 | 71.75 | 18.61% | |
2020年度 | 单一来源或客户推荐 | 443.40 | 122.61 | 98.93 | 19.31% |
其他 | 5,465.23 | 65.73 | 51.05 | 22.34%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非询价模式对应的游戏鼠标产品销售单价较高,但毛利率水平较低,差异原因与上述键盘产品一致。
五、说明同类产品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与其他销售模式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差异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进行销售的客户主要为富士通、FCCL及伟创力,其产品主要均为商务办公类键鼠产品,其与其他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情况比较如下:
1、商务键盘
产品类型 | 报告期 | 产品类型 | 销售数量(万个) | 销售单价(元) | 单位成本(元) | 毛利率 |
商务键盘 | 2022年度 | 供应商库存模式 | 44.77 | 67.05 | 49.10 | 26.77% |
一般销售模式 | 302.53 | 85.79 | 71.85 | 16.25% | ||
2021年度 | 供应商库存模式 | 45.75 | 47.58 | 41.53 | 12.72% | |
一般销售模式 | 343.94 | 90.41 | 78.71 | 12.94% | ||
供应商库存模式 | 62.21 | 43.63 | 31.29 | 28.27% |
2020年度 | 一般销售模式 | 294.76 | 75.01 | 62.34 | 16.88% |
2、商务鼠标
产品类型 | 报告期 | 产品类型 | 销售数量(万个) | 销售单价(元) | 单位成本(元) | 毛利率 |
商务鼠标 | 2022年度 | 供应商库存模式 | 41.80 | 21.88 | 16.86 | 22.94% |
一般销售模式 | 705.84 | 26.38 | 22.58 | 14.40% | ||
2021年度 | 供应商库存模式 | 51.19 | 17.55 | 15.55 | 11.43% | |
一般销售模式 | 770.85 | 24.84 | 20.37 | 18.02% | ||
2020年度 | 供应商库存模式 | 77.66 | 17.61 | 12.54 | 28.83% | |
一般销售模式 | 614.15 | 24.34 | 17.89 | 26.50% |
3、商务键鼠套装
产品类型 | 报告期 | 产品类型 | 销售数量(万套) | 销售单价(元) | 单位成本(元) | 毛利率 |
商务键鼠套装 | 2022年度 | 供应商库存模式 | 8.80 | 109.65 | 81.07 | 26.07% |
一般销售模式 | 178.32 | 61.64 | 51.51 | 16.44% | ||
2021年度 | 供应商库存模式 | 13.58 | 71.88 | 63.37 | 11.84% | |
一般销售模式 | 135.27 | 57.03 | 46.85 | 17.85% | ||
2020年度 | 供应商库存模式 | 9.51 | 85.96 | 60.71 | 29.38% | |
一般销售模式 | 139.13 | 57.50 | 43.90 | 23.65% |
由上表可见,2020年度,商务键盘、商务鼠标及商务键鼠套装在供应商库存模式下毛利率均显著高于一般销售模式,其中受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的报价方式所影响,其主要系在正常产品定价的基础上增加公司预计配送产生的运费形成最终报价,导致毛利水平普遍较高。2021年度,由于海运费用价格上涨显著,而产品提价有所滞后,导致当年供应商库存模式下毛利率低于一般销售模式,而对应产品提价在2021年底逐渐落实,因此,2022年度,供应商库存模式下毛利率回升,高于一般销售模式。
与此同时,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与其他销售模式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与其他销售模式的明细产品存在较大差异,重合度较低。其他销售模式涉及的销售品牌较多,且同一产品大类的不同型号产品在生产工艺、技术难度、产品规格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选取同细分型号产品在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情况进行比较。
同型号产品在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与其他模式下的销售比对情况如下:
报告期 | 产品型号 | 业务模式 | 销售数量(个) | 销售单价(元) | 单位成本(元) | 毛利率 |
2022年度 | 产品A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114,400 | 15.16 | 12.14 | 19.91% |
其他模式 | 13,208 | 12.03 | 10.04 | 16.51% | ||
产品B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6,720 | 47.24 | 31.70 | 32.88% | |
其他模式 | 11,206 | 26.96 | 23.19 | 13.98% | ||
产品C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118,160 | 39.31 | 31.70 | 19.35% | |
其他模式 | 2,240 | 25.69 | 22.34 | 13.07% | ||
2021年度 | 产品A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209,000 | 12.09 | 11.40 | 5.70% |
其他模式 | 8,800 | 11.62 | 9.46 | 18.61% | ||
产品B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6,692 | 28.45 | 27.19 | 4.42% | |
其他模式 | 8,960 | 25.72 | 21.17 | 17.70% | ||
产品C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197,652 | 29.49 | 29.21 | 0.96% | |
其他模式 | 2,240 | 25.61 | 22.21 | 13.29% | ||
2020年度 | 产品A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413,600 | 12.59 | 9.14 | 27.38% |
其他模式 | 4,400 | 12.88 | 8.71 | 32.34% | ||
产品B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19,600 | 30.86 | 22.46 | 27.24% | |
其他模式 | 2,260 | 26.18 | 20.37 | 22.19% | ||
产品C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294,000 | 30.65 | 22.54 | 26.46% | |
其他模式 | 2,274 | 26.27 | 21.40 | 18.52% | ||
产品D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21,600 | 47.02 | 33.19 | 29.42% | |
其他模式 | 10 | 44.02 | 31.89 | 27.57% | ||
产品E |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 69,048 | 77.87 | 54.56 | 29.93% | |
其他模式 | 12 | 75.30 | 53.33 | 29.18% |
注:销售产品型号信息申请豁免披露由上表可见,同型号产品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下的销售单价及成本普遍高于其他模式,主要为不同销售模式下的定价方式和成本构成差异所致。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在产品定价的基础上增加公司预计运费形成最终报价,因此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下公司同型号产品的单位收入和单位成本会相应增加。此外,在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下,考虑到存货风险,产品定价高于其他模式,该定价策略导致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下毛利率普遍略高于其他模式。2020年度,产品 A在其他模式下毛利率高于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主要系客户临时提出将产品 A以FOB模
式发往日本,而前期未形成FOB报价,因此以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价格下单,导致其他模式下价格与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一致,但毛利率较高。
2021年度,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产品毛利率出现显著下滑,主要原因为当年海运费用增长显著,单位平均海运成本由1.51元/件增长至6.87元/件,造成单位成本大幅增加,侵蚀了预留的利润空间,导致当年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产品毛利率反而低于其他模式。
2022年度,为应对海运费用上涨,公司与客户进行协商,提高产品单价,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下毛利率出现回升,高于其他模式下毛利率。
公司采取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主要取决于下游客户对其供应链库存的管理模式。VMI模式是近年来大中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常采用的模式,尤其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零部件种类、型号数量众多的生产行业中得到较多应用。一方面,对于供应商来说,能够根据获取的客户实时消耗数据和 VMI 仓库存情况进行及时补货,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对于客户来说,可以有效地降低其库存量并减少资金的占用。
综上,由于发行人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和其他销售模式定价方式存在差异,因此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与其他销售模式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六、说明报告期各期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前次IPO申报时的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毛利率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一)各类产品毛利率在两次申报阶段差异的原因
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前次IPO申报时完整年度的毛利率比对情况如下:
1、键盘
2019年至2021年,键盘产品销售情况与前次申报期键盘产品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61,470.53 | 41,079.61 | 29,582.16 | 11,011.39 | 8,384.06 | 8,700.71 |
销售数量(万件) | 531.58 | 421.25 | 431.73 | 313.05 | 267.84 | 295.32 |
销售单价(元) | 115.64 | 97.52 | 68.52 | 35.17 | 31.30 | 29.46 |
单位成本(元) | 99.63 | 77.95 | 55.66 | 25.62 | 23.63 | 21.45 |
单位材料成本(元) | 84.64 | 66.05 | 45.63 | 18.10 | 16.44 | 15.77 |
单位人工(元) | 8.42 | 5.49 | 4.54 | 3.34 | 3.21 | 2.49 |
单位制造费用(元) | 6.56 | 6.42 | 5.50 | 4.18 | 3.98 | 3.19 |
毛利率 | 13.85% | 20.07% | 18.76% | 27.16% | 24.51% | 27.19% |
注:为保证两次申报报告期毛利率的可比性,因新收入准则导致在成本列示的合同履约成本不予考虑;并将委托加工成本计入材料成本进行比对。以下鼠标及键鼠套装毛利率亦同。如上表所示,2019年至2021年,,键盘产品毛利率整体低于前次申报报告期内毛利率,主要原因为:一方面,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机械键盘占比显著提升导致单位材料成本大幅增加;另一方面,人工成本逐年上涨及新厂房、新设备投入增加导致单位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较前次申报报告期显著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结构变化
键盘产品销售单价普遍高于前次申报期,系公司顺应消费升级的趋势,积极布局电竞游戏领域,产品结构进行优化,机械键盘产品的销售占比显著提高,导致毛利率较前次申报期有所下降。虽然机械键盘产品销售额的提高带动销售单价的提高,但其对应耗用的材料成本更高,导致键盘单位成本增幅更显著,其中,2019年度,键盘销售单价较2016年度增长94.80%,但单位材料成本增长
152.08%,远高于销售单价的增长幅度,因此,键盘产品毛利率较前次申报出现较为显著下滑。
两次申报报告期内,键盘产品按照机械、非机械进行划分形况如下:
报告期 | 项目 | 销售收入(万元) | 销售占比 | 销售单价 | 销售毛利率 |
2021年度 | 非机械键盘 | 15,062.69 | 24.50% | 53.06 | 11.48% |
机械键盘 | 46,407.84 | 75.50% | 187.34 | 12.87% | |
2020年度 | 非机械键盘 | 9,809.10 | 23.88% | 36.07 | 24.19% |
机械键盘 | 31,270.51 | 76.12% | 209.48 | 17.60% | |
2019年度 | 非机械键盘 | 11,824.97 | 39.97% | 34.74 | 25.29% |
机械键盘 | 17,757.19 | 60.03% | 194.44 | 14.42% |
2016年度 | 非机械键盘 | 10,561.95 | 95.92% | 34.04 | 28.77% |
机械键盘 | 449.44 | 4.08% | 162.65 | -9.76% | |
2015年度 | 非机械键盘 | 8,197.51 | 97.77% | 30.72 | 25.13% |
机械键盘 | 186.55 | 2.23% | 188.76 | -4.27% | |
2014年度 | 非机械键盘 | 8,700.71 | 100.00% | 29.46 | 27.17% |
机械键盘 | - | - | - | - |
由上表可见,机械键盘销售单价较高,但其毛利率显著低于非机械键盘的毛利率,机械键盘销售占比的大幅提升使得键盘毛利率明显下降。以外,非机械键盘毛利率的下降对键盘产品整体毛利率亦有所影响。
(2)人工成本逐年上涨及新厂房、新设备投入增加
本次申报报告期内,键盘产品的单位人工成本分别为4.54元、5.49元及8.42元,较前次单位人工成本2.49元、3.21元及3.34元显著提高。一方面,公司为吸引生产人员,持续提高生产人员的薪酬;另一方面,中高端产品对于检测工序的增加,各工序产线上人员配置相应有所增加,综合导致本次申报期内单位键盘成本显著高于前次申报报告期。其中,两次申报报告期内,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月
报告期 | 生产人员平均薪酬 | 报告期 | 生产人员平均薪酬 |
2021年度 | 5,782.67 | 2016年度 | 4,030.24 |
2020年度 | 4,938.98 | 2015年度 | 3,737.15 |
2019年度 | 4,609.98 | 2014年度 | 3,183.88 |
平均 | 5,110.54 | 平均 | 3,650.42 |
由上表可见,2019年至2021年,生产人员平均薪酬较前次申报报告期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出现较大比例的增长,单位人工成本相应显著提高。
2019年至2021年,键盘产品的单位制造费用分别为5.50元、6.42元及6.56元,较前次单位制造费用3.19元、3.98元及4.18元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2016年7月,公司新厂房建成投入使用后,在新厂房、新设备投入的综合影响下,制造费用支出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制造费用主要核算的是辅助生产人员的薪酬、辅助生产材料等,由于机械键盘产品的工艺要求提高,耗用的工时相应提高,导致单位制造费用显著增加。
2、鼠标
2019年至2021年,鼠标产品销售情况与前次申报期鼠标产品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31,150.83 | 22,226.20 | 19,877.49 | 14,085.96 | 8,827.51 | 8,450.76 |
销售数量(万件) | 941.83 | 778.57 | 835.09 | 633.45 | 386.68 | 347.23 |
销售单价(元) | 33.07 | 28.55 | 23.80 | 22.24 | 22.83 | 24.34 |
单位成本(元) | 26.77 | 20.91 | 18.07 | 16.93 | 16.92 | 17.36 |
单位材料成本(元) | 19.87 | 16.14 | 13.91 | 11.69 | 11.69 | 12.67 |
单位人工(元) | 4.00 | 2.36 | 1.96 | 2.45 | 2.37 | 2.14 |
单位制造费用(元) | 2.90 | 2.41 | 2.20 | 2.79 | 2.86 | 2.54 |
毛利率 | 19.07% | 26.76% | 24.09% | 23.88% | 25.88% | 28.67% |
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鼠标产品毛利率与前次申报期内毛利率未出现显著差异。2021年度,公司鼠标产品毛利率出现显著下滑,主要系由于当年塑胶原料、包材等价格上涨以及人民币升值,而鼠标产品以商务办公类为主,型号迭代相对较慢,公司未能及时将成本传导至售价中,导致毛利率显著低于前次申报期。
3、键鼠套装
2019年至2021年,键鼠套装产品销售情况与前次申报期键鼠套装产品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12,503.81 | 8,979.66 | 5,072.27 | 7,799.01 | 7,818.84 | 8,213.84 |
销售数量(万件) | 198.93 | 149.43 | 96.08 | 148.87 | 150.62 | 162.95 |
销售单价(元) | 62.86 | 60.09 | 52.79 | 52.39 | 51.91 | 50.41 |
单位成本(元) | 50.72 | 44.26 | 41.52 | 38.41 | 40.32 | 38.03 |
单位材料成本(元) | 37.49 | 31.35 | 30.05 | 25.84 | 27.02 | 28.79 |
单位人工(元) | 7.62 | 6.16 | 5.37 | 5.78 | 6.04 | 4.17 |
单位制造费用(元) | 5.62 | 6.75 | 6.11 | 6.79 | 7.27 | 5.07 |
毛利率 | 19.30% | 26.34% | 21.34% | 26.68% | 22.33% | 24.55% |
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键鼠套装产品毛利率与前次申报期内毛利率未出现显著差异。2021年度,公司键鼠套装产品毛利率出现显著下滑,系汇率变
动、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对传统商务键鼠套装的毛利率构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申报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前次IPO申报时的毛利率差异较大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及成本要素价格变化所致,具备合理性。
(二)发行人毛利率下滑风险
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四、财务风险”之“(四)业绩下滑风险”对毛利率下滑风险进行充分提示,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52%、15.02%和16.68%。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受到汇率波动、产品结构、市场竞争、技术进步、原材料成本波动等因素影响。2021年度,受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不利因素有所缓和。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或优化产品结构、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并提高运营效率、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则可能面临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导致业绩下滑。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1、通过Wind获取A股上市上司清单、在审企业清单,查阅其主营业务,业务模式以及经营情况,确认是否存在更为可比的可比公司;
2、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分析不同型号产品的毛利率差异情况,访谈销售相关负责人,了解公司产品上新后毛利率变动情况,产品毛利率与产业链价值、技术先进性的匹配性以及终端销售价格调价对公司产品售价的影响;
3、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分析主要型号产品境内与境外,内销与经销之间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4、获取原材料采购涉及单一来源或客户推荐供应商的产品明细,访谈销售相关负责人,了解并分析对应型号产品与其他产品毛利率的差异原因;
5、获取供应商库存模式下销售产品的明细,访谈销售相关负责人,了解并分析对应型号产品与其他产品毛利率的差异原因;
6、获取发行人前次申报报告期的销售明细表,分析毛利率与本次申报期间毛利率的差异原因。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经查阅已上市A股公司及在审企业,并无与公司在经营模式、产品结构、所处发展阶段等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已充分结合所属行业及产品特性等因素筛选出与公司最为接近的可比对象传艺科技、佳禾智能、朝阳科技、显盈科技,可比公司的筛选全面,具有可比性。
2、发行人产品上新后毛利率的变动情况主要由成本或汇率变动导致,不存在明显的产品上新时毛利率较高后续逐年降低的情况;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与产业链价值、技术先进性、竞争情况的匹配性较好。
3、发行人主要型号产品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原因,且发行产品销售境内境外毛利率差异、直销经销毛利率差异存在合理原因。
4、非询价模式对应的键鼠产品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均较高,主要系该情形对应的产品为客户的高端产品,为保证产品方案一致性、突出功能性特色或降低供应链成本而向公司推荐供应商。原材料采购涉及单一来源采购或客户向公司推荐供应商的产品毛利率低于其他同类产品,具有合理原因。
5、由于发行人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和其他销售模式定价方式存在差异,因此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与其他销售模式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6、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前次IPO申报时的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已进行充分披露。
问题11.关于期间费用。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总额分别为2,204.04万元、2,080.59万元、1,008.11万元及317.83万元,收入大幅上升但销售费用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运费及仓储费金额分别为760.28万元、
694.60万元、0万元及0万元。2020年起,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与销售相关的运输费、仓储费用及报关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2020年和2021年1-3月合同履约成本分别为862.26万元和313.87万元。2019年收入贡献较大的客户IKBC、罗技、洛斐客均由客户承担运费。
(3)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公司管理费用总额分别为2,179.93万元、2,244.49万元、2,391.52万元以及680.44万元。2020年11月,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谢伟明及黎柏松将持有智控投资的591.41万元财产份额转让予被激励对象,公司进行了股份支付处理,因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在上市后分3次解锁,公司将股份支付费用分期分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提示〔2016〕第8号——IPO企业股权激励工具关注的审计重点》亦提出,股权锁定期并不能作为股份支付费用进行分期摊销的充分条件。2016年至2018年,两名实控人通过转让平台份额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同时平台内部合伙人之间发生出资额转让,未做股份支付处理。
(4)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396.60万元、2,759.40万元、3,112.38万元及922.60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9%、3.54%、1.29%和1.40%;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4%、3.84%、3.09%和3.46%;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3%、4.69%、3.99%及4.05%。期间费用率呈现逐年下滑趋势。
(6)报告期各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的金额分别为148.76万元、124.16万元、1,320.45万元和-31.15万元,公司出口销售占比较高且主要以美元结算,对应以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随美元升值形成汇兑收益,随美元贬值形成汇兑损失,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主要以美元结算的外币借款,随美元升值形成汇兑损失,随美元贬值形成收益。
请发行人:
(1)说明期间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方法、依据,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说明期间费用中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当地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分析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交通差旅费标准,实际平均人天交通差旅费情况及其合理性。
(3)充分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上升但销售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费用中物流消耗样品费核算的具体内容、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业务招待费、市场宣传推广费逐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售后服务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及合规性,各期计提及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
(4)说明报告期各期运费及仓储费(含合同履约成本中的金额)与销售数量、运输距离、仓储情况的匹配性;按月列示2018年以来海运费单价情况,测算海运费上涨对2020年和2021年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部分客户自行承担运费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销售价格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关于运费承担方式的约定情况。
(5)说明股份支付的决策过程,结合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论证2020年股份支付费用分期分摊的合规性,说明分摊金额的计算依据、计算过程及其准确性,每股公允价值对应的P/E倍数;逐条对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的要求,结合转让价格对应P/E倍数,充分分析2016年至2018年股权激励及股份转让是否应进行股份支付处理,通过谨慎选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模拟测算股份支付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6)说明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方式、是否存在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共用的情形,如是,请说明相关人员薪酬在研发费用和其他科目之间的分配方式;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其他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及波动原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依据及计算过程,研发费用与所得税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7)充分分析期间费用率逐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8)说明报告期各期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与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外币借款以及汇率变动的匹配性,发行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期间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方法、依据,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期间费用的归集方法、依据
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与销售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职工薪酬、运费及仓储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物料消耗样品费、报关费、市场宣传推广费、折旧摊销费及其他等。新收入准则要求下,将与合同履约相关的运费及仓储费、报关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中核算。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公司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折旧与摊销、办公费、咨询服务费、装修费、交通差旅费、维修保养费、股份支付费用、租赁费及其他费用等。
研发费用科目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的研发活动相关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直接投入及其他费用等。
财务费用科目核算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支出、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外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损益、未确认融资费用等。
(二)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
公司在费用核算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日常业务活动中能够遵照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内控制度的制定情况
(1)费用核算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等制度和内部审批流程,从而确保公司能够通过合理的内部控制流程真实、准确、完整地核算各费用项目。
(2)员工薪酬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等,公司员工根据各自岗位职责从事相应工作。公司计入费用的薪酬依据员工所处的部门及岗位职责内容进行划分。
2、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内控制度情况如下:
(1)对于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的报销及审批,主要涉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总经理。费用发生后,经办人填写报销审批单,依据公司审批权限表,经由部门负责人、财务及相关管理层审批后入账。业务部门主要对费用事项的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予以审核确认,财务部负责审核费用单据及所填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合法、合规,审核通过后执行付款流程。
(2)针对人员薪酬核算,月末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情况导入薪酬计算系统,并提供基础数据到财务部工资核算人员,由财务部工资核算人员核对后导入薪酬系统生成工资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内审部经理、财务总监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综上,公司制定了费用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费用核算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说明期间费用中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当地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分析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交通差旅费标准,实际平均人天交通差旅费情况及其合理性。
(一)公司期间费用中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1、销售人员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人均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传艺科技
传艺科技 | 未披露 | 30.67 | 25.62 |
佳禾智能
佳禾智能 | 未披露 | 11.50 | 10.16 |
朝阳科技
朝阳科技 | 未披露 | 21.76 | 13.08 |
显盈科技
显盈科技 | 未披露 | 15.30 | 10.33 |
同行业平均
同行业平均 | 未披露 | 19.81 | 14.80 |
本公司
本公司 | 14.33 | 15.85 | 13.99 |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人均薪酬根据其公布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整理计算所得注2:截止至本问询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财务数据报告期内,除传艺科技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外,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平均水平接近。
2、管理人员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人均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传艺科技
传艺科技 | 未披露 | 20.07 | 11.66 |
佳禾智能
佳禾智能 | 未披露 | 10.59 | 9.63 |
朝阳科技
朝阳科技 | 未披露 | 19.28 | 9.34 |
显盈科技
显盈科技 | 未披露 | 13.75 | 12.77 |
同行业平均
同行业平均 | 未披露 | 15.92 | 10.85 |
本公司
本公司 | 14.83 | 13.49 | 14.94 |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人均薪酬根据其公布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整理计算所得注2:截止至本问询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财务数据2020年度,公司人均薪酬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因公司业绩大幅增加,相应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2021年度,传艺科技、朝阳科技大幅提高薪酬,公司人均薪酬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3、研发人员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人均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传艺科技
传艺科技 | 未披露 | 8.88 | 7.88 |
佳禾智能
佳禾智能 | 未披露 | 13.49 | 10.82 |
朝阳科技
朝阳科技 | 未披露 | 8.30 | 9.56 |
显盈科技
显盈科技 | 未披露 | 14.51 | 11.24 |
同行业平均
同行业平均 | 未披露 | 11.30 | 9.88 |
本公司
本公司 | 14.54 | 14.30 | 13.82 |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人均薪酬根据其公布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整理计算所得注2:截止至本问询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财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发行人为应对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积极建设研发团队,为研发人员提供行业内有竞争力的薪酬。
(二)公司期间费用中人均薪酬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中人均薪酬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 | 14.33 | 15.50 | 13.99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 | 14.83 | 13.49 | 14.94 |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 | 14.54 | 14.30 | 13.82 |
珠海市职工平均薪酬
珠海市职工平均薪酬 | 8.00 | 8.77 | 8.18 |
注:珠海市职工平均薪酬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各年《珠海市企业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管理及研发人员员工平均薪酬均高于珠海市职工平均薪酬,公司薪酬水平在珠海市具有一定竞争力。
(三)说明发行人交通差旅费标准,实际平均人天交通差旅费情况及其合理性。
1、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
根据公司费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如下:
项目 | 报销标准(元) |
出差地区 | 住宿费 | 伙食费 | |
经理级及以下 | 经理以上 | - | |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 300 | 350 | 50 |
其他省会及地级市 | 250 | 300 | 50 |
县级以下地区 | 200 | 250 | 50 |
报告期内,公司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报销,对出差人员乘坐的符合制度规定的飞机、高铁动车(高铁)组坐席、非动车组火车硬卧、火车硬座及其他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
2、实际平均人天差旅费情况及其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人天差旅费金额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差旅费(万元)
差旅费(万元) | 101.22 | 167.52 | 123.11 |
人天数(天)
人天数(天) | 1,929 | 3,204 | 2,405 |
平均人天差旅费(元/天)
平均人天差旅费(元/天) | 524.71 | 522.83 | 511.89 |
从出差人天数来看,2022年度,国内疫情防控政策整体较紧,且年末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导致社会面阳性感染者较多,公司出差人天数有所下降。从平均人天差旅费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人天差旅费金额分别为511.89元/天、522.83元/天及529.40元/天,人均差旅费金额变动较小,与公司的差旅费报销标准相匹配。
三、充分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上升但销售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费用中物料消耗样品费核算的具体内容、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业务招待费、市场宣传推广费逐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售后服务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及合规性,各期计提及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
(一)销售费用变动合理性
2019年至2022年度,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791.92 | 67.57% | 843.37 | 66.60% | 618.03 | 61.31% | 725.83 | 34.89% |
运费 | - | - | - | - | - | - | 627.02 | 30.14% |
仓储费 | - | - | - | - | - | - | 67.58 | 3.25% |
业务招待费 | 91.20 | 7.78% | 182.81 | 14.44% | 151.78 | 15.06% | 198.96 | 9.56% |
办公费 | 49.15 | 4.19% | 58.55 | 4.62% | 58.04 | 5.76% | 66.53 | 3.20% |
差旅费 | 19.73 | 1.68% | 26.14 | 2.06% | 26.60 | 2.64% | 64.12 | 3.08% |
物料消耗样品费 | 109.44 | 9.34% | 82.51 | 6.52% | 92.21 | 9.15% | 42.26 | 2.03% |
报关费 | - | - | - | - | - | - | 27.61 | 1.33% |
市场宣传推广费 | - | - | 1.03 | 0.08% | 0.51 | 0.05% | 172.78 | 8.30% |
折旧摊销费 | 63.02 | 5.38% | 57.21 | 4.52% | 19.59 | 1.94% | 31.55 | 1.52% |
其他 | 47.47 | 4.05% | 14.78 | 1.17% | 41.34 | 4.10% | 56.36 | 2.71% |
合计 | 1,171.93 | 100.00% | 1,266.38 | 100.00% | 1,008.11 | 100.00% | 2,080.59 | 100.00% |
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系:1)由于新收入准则对合同履约成本的规定,公司将与履约义务交付相关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及报关费重分类至主营业务成本,导致销售费用出现显著下降;2)公司于2019年底完全剥离自主品牌境内经营业务,市场宣传推广费减少172.27万元;3)自主品牌电商销售团队人员离职及新冠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减少导致职工薪酬、差旅费与业务招待费有所减少。
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二)销售费用物料消耗样品费
销售费用中物料消耗样品费主要包括物料消耗费用以及样品费用,具体划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物料消耗费用 | 92.51 | 77.84 | 58.18 |
样品费用 | 16.93 | 4.67 | 34.03 |
合计 | 109.44 | 82.51 | 92.21 |
1)物料消耗费用
物料消耗费用主要为产品销售返修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
2)样品费用
样品费用主要为公司寄送样品至客户进行产品验证,因而发生的样品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产品型号不断增加,导致物料消耗样品费用逐年增长。
(三)业务招待费、市场宣传推广费变动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市场宣传推广费变动合理性参见本题回复“三、充分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上升但销售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之“(一)销售费用变动合理性”。
(四)售后服务相关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各期计提及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售后服务相关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各期计提及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参见本问询回复之“问题7. 关于营业收入及行业政策影响”之“八、说明各类产品退换货政策、是否存在“无理由退货”条款,……”。
四、说明报告期各期运费及仓储费(含合同履约成本中的金额)与销售数量、运输距离、仓储情况的匹配性;按月列示2018年以来海运费单价情况,测算海运费上涨对2020年和2021年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部分客户自行承担运费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销售价格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关于运费承担方式的约定情况。
(一)运费及仓储费(含合同履约成本中的金额)与销售数量、运输距离、仓储情况的匹配性;
1、运费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及外销主要贸易模式下对运费的承担方式如下:
销售方式 | 贸易模式 | 运费承担 | 主要交货地点 |
内销 | 送货至指定地点 | 协商确认运费承担方 | 全国各地 |
外销 | FOB | 离港前运费由发行人承担,离港后部分由客户承担 | 深圳盐田港、广州南沙港、香港港等珠三角主要港口 |
DAP/DDU | 货物抵达指定地点前由发行人承担 | 一般贸易模式:深圳、上海等地的保税区 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德国汉堡港仓库、南沙仓、匈牙利仓、惠阳仓、东莞仓 | |
EXW | 货物离厂后运费由客户 | - |
承担
如上表所示,公司运费主要为将货物运输至港口或客户指定地点所产生的陆运运费,以及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需涉及的海运运费,故公司分别将陆运运费、海运运费与对应产品销售数量进行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1)海运运费与销售数量匹配性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运输费用(万元) | 440.19 | 758.82 | 225.46 |
销售数量(万件) | 95.36 | 110.51 | 149.38 |
其中:键盘(万件) | 44.77 | 45.75 | 62.21 |
鼠标(万件) | 41.80 | 51.19 | 77.66 |
键鼠套装(万套) | 8.80 | 13.58 | 9.51 |
单位运费(元/件) | 4.62 | 6.87 | 1.51 |
供应商库存模式销售涉及的运输支出为珠海本厂发往德国仓库的运费支出以及珠海本厂发往匈牙利仓的运费支出。2021年度,受国际市场运力供给紧缺因素影响,海运价格呈现爆发式上涨,单位运费显著上升。2022年度,海运价格回落,单位运费有所回落。
综上,海运运费与对应产品的销售数量相匹配。
2)陆运运费与销售数量匹配性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运输费用(万元) | 654.36 | 770.44 | 565.31 |
销售数量(万件) | 1,175.54 | 1,287.49 | 989.77 |
其中:键盘(万件) | 248.95 | 296.26 | 223.76 |
鼠标(万件) | 750.22 | 807.70 | 628.43 |
键鼠套装(万套) | 176.36 | 183.53 | 137.58 |
单位运费(元/件) | 0.56 | 0.60 | 0.57 |
注:销售数量选取公司承担运费部分的销量
报告期内,陆运运费呈现先增长后回落的趋势,与产品销量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对应单位运费亦出现先增长后回落趋势,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2021年度,电竞游戏类产品的销售占比提升,其单位重量/体积一般大于商务办公类产品,导致单位运费相应提高,2022年度,电竞游戏类产品销售占比回落,因此单位运
费相应回落。综上情况,报告期各期运费情况与销售数量、运输距离具有匹配性。
2、仓储费用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费用系应客户的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需求下采购第三方仓储服务而产生,公司仓储费用与公司财务信息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仓储费用(万元) | 44.67 | 49.92 | 60.08 |
销售数量(万件) | 95.36 | 110.51 | 149.38 |
其中:键盘(万件) | 44.77 | 45.75 | 62.21 |
鼠标(万件) | 41.80 | 51.19 | 77.66 |
键鼠套装(万套) | 8.80 | 13.58 | 9.51 |
单位仓储费(元/件) | 0.47 | 0.45 | 0.40 |
注:销售数量为供应商库存模式对应的销售量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仓储费相对稳定;2021年度,受欧洲地区新冠疫情反弹的影响,销售数量下降,仓储费中固定费用占比上升,导致单位成本增加。2022年度,出货产品结构有所变化,键盘产品销售占比有所提高,其单位入仓费用、单位仓储面积显著大于鼠标产品,当期单位仓储费有所上升。
综上,报告期各期仓储费用与销售数量、仓储情况相匹配。
(二)按月列示2018年以来海运费单价情况,测算海运费上涨对2020年和2021年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
1、2018年度至2022年月度海运费单价情况
航线 | 期间 | 柜型 | 单价(美元/柜) |
德国汉堡 | 2018年1月 | 40' | 1,509.09 |
2018年2月 | 40' | 1,500.00 | |
2018年3月 | 40' | 1,500.00 | |
2018年4月 | 40' | 1,500.00 | |
2018年5月 | 40' | 1,477.27 | |
2018年6月 | 40' | 1,335.71 | |
2018年7月 | 40' | 1,350.00 | |
2018年8月 | 40' | 1,350.00 |
2018年9月 | 40' | 1,410.00 |
2018年10月 | 40' | 1,410.00 |
2018年11月 | 40' | 1,410.00 |
2018年12月 | 40' | 1,202.50 |
2019年1月 | 40' | 1,410.00 |
2019年3月 | 40' | 1,410.00 |
2019年4月 | 40' | 1,410.00 |
2019年5月 | 40' | 1,363.33 |
2019年6月 | 40' | 1,350.00 |
2019年7月 | 40' | 1,350.00 |
2019年8月 | 40' | 1,350.00 |
2019年9月 | 40' | 1,350.00 |
2019年10月 | 40' | 1,350.00 |
2019年11月 | 40' | 1,350.00 |
2019年12月 | 40' | 1,690.00 |
2020年1月 | 40' | 2,200.00 |
2020年2月 | 40' | 1,500.00 |
2020年3月 | 40' | 1,500.00 |
2020年4月 | 40' | 1,500.00 |
2020年5月 | 40' | 1,500.00 |
2020年6月 | 40' | 1,503.85 |
2020年7月 | 40' | 1,525.00 |
2020年8月 | 40' | 1,525.00 |
2020年9月 | 40' | 1,525.00 |
2020年10月 | 40' | 2,000.00 |
2020年12月 | 40' | 4,480.00 |
2021年1月 | 40' | 10,100.00 |
2021年2月 | 40' | 9,120.00 |
2021年3月 | 40' | 7,900.00 |
2021年4月 | 40' | 8,200.00 |
2021年5月 | 40' | 10,700.00 |
2021年6月 | 40' | 11,900.00 |
2021年7月 | 40' | 16,450.00 |
2021年8月 | 40' | 15,940.00 |
2021年9月 | 40' | 15,900.00 | |
2021年10月 | 40' | 15,744.44 | |
2021年11月 | 40' | 14,880.00 | |
2021年12月 | 40' | 14,800.00 | |
2022年1月 | 40' | 14,800.00 | |
2022年2月 | 40' | 14,800.00 | |
2022年3月 | 40' | 11,575.00 | |
2022年4月 | 40' | 12,471.43 | |
2022年5月 | 40' | 10,625.00 | |
2022年6月 | 40' | 10,053.33 | |
2022年7月 | 40' | 9,101.25 | |
2022年8月 | 40' | 7,565.00 | |
2022年9月 | 40' | 5,845.00 | |
2022年10月 | 40' | 4,620.00 | |
2022年11月 | 40' | 3,900.00 | |
2022年12月 | 40' | 2,250.00 | |
匈牙利 | 2021年5月 | 40' | 10,300.00 |
2021年6月 | 20' | 6,850.00 | |
2021年6月 | 40' | 10,500.00 | |
2021年7月 | 40' | 12,750.00 | |
2022年6月 | 40' | 13,750.00 | |
2022年8月 | 40' | 13,740.00 | |
2022年9月 | 40' | 9,040.00 | |
2022年11月 | 40' | 4,800.00 |
注:2021年5月开始,发行人与联想部分业务在匈牙利采用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
2、测算海运费上涨对2020年和2021年度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德国汉堡与FTS/FCCL开展供应链库存管理的业务,而发行人与伟创力自2021年5月起在匈牙利开展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的业务,未有前期该航线的海运费用作为比对,且报价时间已充分考虑海运费用的上涨情况,因此以2018年度及2019年度德国汉堡路线下40GP的集装箱的海运单价为基础,经测算,海运费上涨对财务数据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当期月均海运单价(美元/柜) | 12,252.70 | 1,934.88 |
2018及2019年度平均海运单价(美元/柜) | 1,409.76 | |
海运单价上涨幅度(美元/柜) | 10,842.95 | 525.13 |
40GP运输货柜数(个) | 74 | 86 |
美元结算平均汇率 | 6.4619 | 6.9039 |
海运单价上涨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万元) | 518.49 | 31.18 |
利润总额(万元) | 6,240.52 | 8,129.34 |
占比 | 8.31% | 0.38% |
注:海运单价上涨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海运单价上涨幅度*运输货柜数*美元结算平均汇率如上表所示,海运费上涨对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
31.18万元及518.4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8%及8.31%,对2021年度营业利润构成一定影响。
(三)部分客户自行承担运费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销售价格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关于运费承担方式的约定情况。
1、部分客户自行承担运费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销售价格的影响
公司部分客户采用上门提货的方式,运输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采取自提方式主要系其对公司采购金额较大或频率较高,为有效进行货物的管理,提高其自身响应速度并加强成本管控,与公司协商采取客户自提方式,具备合理性。
采用上门提货的客户主要系销售渠道为电商平台的品牌商或经销商,上门提货符合其行业惯例。与公司承担运费相比,公司对该类客户的报价成本中不再包含运输成本。
2、主要客户对于运费承担方式的约定情况
发行人与客户关于运费的约定承担方式与贸易模式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贸易模式及运费承担方式约定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主要贸易方式 | 运费承担方式 |
联想 | DDU、DAP、FOB | DDU:到达指定运输地点前由发行人承担 FOB:离岸前运输费用由发行人承担,离岸后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DAP:到达指定运输地点前由发行人承担 |
Elecom | FOB | 离岸前运输费用由发行人承担,离岸后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
樱桃 | FOB | 离岸前运输费用由发行人承担,离岸后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
美商海盗船 | FOB | 离岸前运输费用由发行人承担,离岸后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
乌龟海岸 | EXW | 出厂后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
富士通 | FOB、DAP | FOB:离岸前运输费用由发行人承担,离岸后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DAP:到达指定运输地点前由发行人承担 |
赛睿 | FOB | 离岸前运输费用由发行人承担,离岸后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
IKBC | - | 出厂后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
NINZA | EXW | 出厂后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
罗技 | DAP(FREIGHT COLLECT)、FOB | DAP(FREIGHT COLLECT):到达指定运输地点前由客户承担 FOB:离岸前运输费用由发行人承担,离岸后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
注1:选取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
五、说明股份支付的决策过程,结合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论证2020年股份支付费用分期分摊的合规性,说明分摊金额的计算依据、计算过程及其准确性,每股公允价值对应的P/E倍数;逐条对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的要求,结合转让价格对应P/E倍数,充分分析2016年至2018年股权激励及股份转让是否应进行股份支付处理,通过谨慎选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模拟测算股份支付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一)股份支付决策过程
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二)2020年股份支付费用分期分摊的计算依据、计算过程及其准确性,每股公允价值对应的P/E倍数;
1、等待期设定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六条: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1)识别可行权条件根据合伙协议的条款,如果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前主动离职,普通合伙人有权要求该有限合伙人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在三个月内按照其取得该财产份额时的成本价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且该等成本价应扣除有限合伙人已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转让产生的税费由有限合伙人承担:在目标公司上市后且合伙企业所持目标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指上市后12个月)届满,有限合伙人保证通过合伙企业出售目标公司股票数额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内、二年内、三年内,应分别累计不得高于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所持目标公司股票总数的50%、70%、100%(以下简称“可售股票比例”)。若有限合伙人有意转让超出可售股票比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应当以取得该份额时的成本价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且该等成本价应扣除有限合伙人已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转让产生的税费由有限合伙人承担。根据上述条款,公司员工须服务至公司成功完成上市,否则其持有的股份将以成本价转出。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5月18日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上述条款表明被激励员工须完成规定的服务期限方可从股权激励计划中获益,属于可行权条件中的服务期限条件,而公司成功完成上市属于可行权条件中业绩条件的非市场条件。公司合理估计未来成功完成上市的可能性及完成时点,认定股权激励对象的等待期分别为授予日至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日、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年及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2)等待期的估计在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时点,公司根据当时时点的计划上市时间表并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合理预计将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上市发行工作,因此对于股份支付服务期限的最佳会计估计如下:对于锁定期届满即解锁的50%部分股权(以下简称“50%部分”),等待期为2020年11月至2023年6月共32个月;对于锁定期届满后1年即解锁的20%股份(以下简称“20%部分”),等待期为2020年11月至2024年6月共44个月;对于锁定期届满后2年即解锁的30%股份(以下简称“30%部分”),等待期为2020年11月至2025年6月共56个月;公司的股份支付费用在上述期间进行了分期摊销。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结合创业板企业上市审核周期、公司的上市工作进度等综合考虑,重新评估上市时间,预计2022年12月31日完成上市发行工作,因此50%部分等待期顺延至2023年12月,20%部分等待期顺延至2024年12月,30%部分等待期顺延至2025年12月;根据《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的要求,等待期内公司估计其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的时点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重估时点确定等待期,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扣减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
2、股份支付计算过程
1)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金额具体计算过程
项目 | 公式 | 数值 |
转让时点智控投资持有发行人股数(万股) | A | 528.00 |
2020年转让智控投资的份额 | B | 39.40% |
员工在2020年股权激励因持有智控投资份额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数(万股) | C=A*B | 208.04 |
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的经评估的公允价值(万元) | D | 42,834.26 |
发行人每股的公允价格(元) | E=D/6000 | 7.14 |
本次授予员工的智控财产份额的公允价值(万元) | F=C*E | 1,485.21 |
员工取得智控财产份额支付的对价(万元) | G | 934.74 |
2020年股权激励形成股份支付费用总金额(万元) | H=F-G | 550.47 |
2022年员工离职导致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减少数(万股) | I | 0.84 |
2022年离职员工的平均持股成本 | J | 4.21 |
2022年员工离职后股份支付费用总金额(万元) | K=H-I*(E-J) | 548.01 |
2022年4月,发行人员工周雪峰离职,其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分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谢伟明。
2)股份支付分摊过程
项目 | 公式 | 50%部分 | 20%部分 | 30%部分 | 合计 |
股份支付总额(万元) | A | 275.23 | 110.09 | 165.14 | 550.47 |
2022年员工离职后股份支付费用总金额(万元) | I | 274.00 | 109.60 | 164.40 | 548.01 |
等待期(月)(预计上市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 B | 32.00 | 44.00 | 56.00 | - |
2020年度应分摊期限(月) | C | 2.00 | 2.00 | 2.00 | - |
2020年度分摊金额(万元) | D=A*C/B | 17.20 | 5.00 | 5.90 | 28.10 |
等待期(月)(预计上市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 E | 38.00 | 50.00 | 62.00 | 150.00 |
截至2021年末累计分摊期数 | F=C+12 | 14.00 | 14.00 | 14.00 | - |
截至2021年末累计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万元) | G=A*F/E | 101.40 | 30.83 | 37.29 | 169.52 |
2021年度分摊金额(万元) | H=G-D | 84.20 | 25.82 | 31.39 | 141.41 |
截至2022年末累计分摊期数 | J=F+6 | 26.00 | 26.00 | 26.00 | - |
截至2021年末累计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 K=I*J/E | 165.68 | 51.81 | 63.80 | 281.29 |
2022年度分摊金额(万元) | L=K-G | 64.28 | 20.99 | 26.51 | 111.77 |
3)每股公允价值对应P/E公司聘请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公司全部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42,834.26万元,基于评估基准日进行考虑,以2019年归母净利润进行计算,对应P/E倍数为12.46倍,以2020年归母净利润进行计算,对应P/E倍数为6.01倍。
(三)2016年至2018年期间的股权激励及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1、2016年度股权激励计划
2016年3月25日,股东谢伟明和黎柏松通过财产份额转让的方式实现员工间接持股,谢伟明和黎柏松按照0.88元/财产份额的价格向公司员工转让,对应智迪科技股本的价格为2.50元/股,该次股权激励的入股价格与2015年12月外部投资者昭华投资、玖润投资入股价格一致,不存在低于公允价值的情况,因此2016年度股权激励不涉及股份支付。
2、2017年至2018年期间股份支付情况
2017年11月,孟建川从离职,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以原价(2.5元/股)转让予张良平;2018年度,唐唱希及郭伟从公司离职,唐唱希及郭伟将该部分合伙份额以原价(对应2.5元/股)转让予胡国林、刘屿峰、尹太平及余永乐,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退出方 | 时间 | 变动原因 | 受让方 | 转让价格(元/出资份额) | 转让金额(万元) | 对应转让股份数(万股) |
孟建川 | 2017.11 | 个人原因离职后退出 | 张良平 | 0.88 | 7.50 | 3.00 |
唐唱希 | 2018.5 | 个人原因离职后退出 | 胡国林 | 0.88 | 7.50 | 3.00 |
郭伟 | 2018.6 | 个人原因离职后退出 | 刘屿峰 | 0.88 | 7.50 | 3.00 |
尹太平 | 0.88 | 7.50 | 3.00 | |||
余永乐 | 0.88 | 7.50 | 3.00 |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归母净资产为14,837.94万元,每股净资产对应为2.47元,归母净利润为1,530.00万元。在当时业绩下滑的背景下,由于上述员工退出时点近期未有外部投资者入股且公司未进行评估,公司参考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及前次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上述转让价格不存在低于公允价值的情况,因此上述员工退出不涉及股份支付。综上,2016年的股权激励及2016年到2018年期间股份转让不涉及支付处理。
(四)谨慎选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假设公司的公允价值选取大部分拟上市公司IPO 前股权融资估值范围(通常为8-12倍)中的最大值12倍进行估算,2015年末公司股权公允价值为23,032.32万元,对应每股3.84元,对2016年度管理费用的影响为162.25万元,2017年末公司股权公允价值为18,360万元,对应每股3.06元,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管理费用影响分别为1.68万元及6.72万元,对公司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及2018年度净利润均不构成较大影响。
六、说明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方式、是否存在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共用的情形,如是,请说明相关人员薪酬在研发费用和其他科目之间的分配方式;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其他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及波动原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依据及计算过程,研发费用与所得税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一)研发费用归集方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研发费用支出核算的范围。
研发费用科目核算范围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折旧与摊销及其他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核算项目 | 研发项目归集方式 |
职工薪酬 | 研发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等薪酬费用,按照研发人员具体从事的研发项目,归集到对应项目。 |
直接投入 |
为研发活动直接耗用的材料和试制工艺制作费,按照各研发项目的材料领用情况,归集到对应的研发项目。
折旧与摊销 | 研发活动中使用的资产设备、程序软件所计提的折旧与摊销,根据不同研发项目所使用资产的情况,归集到对应的研发项目。 |
其他费用 | 研发活动中产生的其他费用,根据费用受益对象分配给不同研发项目。 |
针对子公司捷锐科技从事的自动化业务,存在研发人员参与生产项目的情况,人员薪酬按照参与项目的工时分配核算,除此以外,发行人不存在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共用的情形。
(二)研发费用—直接投入、其他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
1、直接投入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投入研发费用的金额分别438.06万元、454.27万元和
376.24万元,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材料 | 237.02 | 372.65 | 298.14 |
试制工艺制作费 | 139.22 | 81.63 | 139.92 |
合计 | 376.24 | 454.27 | 438.06 |
公司的直接投入主要为研发材料消耗以及试制工艺制作费,一方面,公司在手项目持续增加,研发材料耗用显著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为不断加强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先进性。
2、其他费用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其他研发费用的金额分别为308.05万元、683.11万元和514.20万元,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办公费 | 96.86 | 88.11 | 68.30 |
业务招待费 | 34.34 | 42.97 | 16.53 |
租赁费 | 13.15 | 21.51 | 10.55 |
专利费 | 22.87 | 30.85 | 16.66 |
咨询费 | 35.49 | 38.90 | 34.96 |
认证测试费 | 220.58 | 357.10 | 115.69 |
差旅费 | 41.22 | 45.33 | 42.19 |
其他 | 49.69 | 58.34 | 3.17 |
合计 | 514.20 | 683.11 | 308.05 |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显著提高,主要系各年度新开发产品项目较多,认证检测费支出显著增加。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依据及计算过程
1 、公司适用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要法规依据
(1)《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对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特别事项的处理、会计核算与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上述法规,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当期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2021年度,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当期研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
2、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过程及研发费用与所得税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计算过程及研发费用与所得税可加计扣除费用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研发费用金额① | 3,858.31 | 4,284.00 | 3,112.38 |
加:已抵消内部交易金额② | 112.23 | 211.17 | 42.26 |
各主体个别报表研发费用合计③=①+② | 3,970.55 | 4,495.17 | 3,154.63 |
可加计扣除调增金额④ | - | - | - |
不予加计扣除金额⑤ | 94.31 | 225.59 | 67.05 |
可加计扣除金额⑥=③+④-⑤ | 3,872.64 | 4,269.58 | 3,087.58 |
加计扣除比例⑦ | 100% | 100% | 75% |
加计扣除金额⑧=⑥*⑦ | 3,872.64 | 4,269.58 | 2,315.69 |
研发费用金额与可加计扣除金额⑨=①-⑥ | -14.32 | 14.42 | 24.80 |
公司报告期内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费用主要是按研发部门分摊的房屋、土地折旧摊销、以及与研发活动非直接相关的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
七、充分分析期间费用率逐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期间费用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情况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销售费用 | 1,171.93 | 1.24% | 1,266.38 | 1.14% | 1,008.11 | 1.29% |
管理费用 | 2,943.96 | 3.11% | 3,255.74 | 2.94% | 2,405.73 | 3.09% |
研发费用 | 3,858.31 | 4.08% | 4,284.00 | 3.86% | 3,112.38 | 3.99% |
财务费用 | -1,097.17 | -1.16% | 1,477.36 | 1.33% | 2,096.16 | 2.69% |
合计 | 6,877.03 | 7.27% | 10,283.48 | 9.27% | 8,622.37 | 11.06% |
(二)期间费用率变动的合理性
1、销售费用率下降的原因
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少幅度下降,系公司营收规模增长显著所致。2022年度,由于营收规模有所下降,销售费用率小幅度回升。
2、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下降的原因
2021年度,公司经营规模显著提高,导致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有所下降,2022年度,由于营收规模有所下降,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小幅度回升。
3、财务费用率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利息支出 | 616.79 | -56.22% | 689.83 | 46.69% | 719.75 | 34.34% |
减:利息收入 | 42.31 | -3.86% | 61.36 | 4.15% | 50.85 | 2.43% |
汇兑损失 | -2,011.31 | 183.32% | 515.11 | 34.87% | 1,320.45 | 62.99% |
银行手续费 | 51.01 | -4.65% | 83.54 | 5.65% | 106.82 | 5.1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88.64 | -26.31% | 250.25 | 16.94% | - | - |
合计 | -1,097.17 | 100.00% | 1,477.36 | 100.00% | 2,096.16 | 100.0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及汇兑损益,由于汇兑损益与汇率变动情况密切相关,各期波动较大,导致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存在波动。综上,公司期间费用率逐年下滑与公司经营情况直接相关,变动情况合理。
八、说明报告期各期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与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外币借款以及汇率变动的匹配性,发行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
(一)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如下: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月初汇率(取当月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月末各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余额,按照月末汇率(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月末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实际收支时,按实际收支的当月月初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实时汇率折算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根据上述计算方式,公司汇兑损益的分类主要包括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期末汇率折算损益及结汇产生的损益,根据交易类型进行划分情况如下:
1、以外币结算的销售业务,涉及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汇兑损益主要为销售时点和收款时点之间的汇率差异、外币计价的应收账款期末调汇;
2、以外币结算的采购业务,涉及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汇兑损益主要为采购时点和付款时点之间的汇率差异、外币计价的应付账款期末调汇;
3、外币借款,涉及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汇兑损益主要为借款时点和还款时点之间的汇率差异、外币计价的借款期末调汇;
4、其他项目,主要包括期末外币货币资金、租赁负债等货币性项目期末调汇、结购汇产生的汇兑损益等。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汇兑损益按上述业务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与销售交易相关的汇兑收益(“-”为收益) | -1,931.69 | 423.62 | 1,168.07 |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汇兑收益(“-”为收益) | 12.17 | 85.63 | -92.06 |
与外币借款相关的汇兑收益(“-”为收益) | 277.85 | -67.75 | -410.84 |
其他项目(“-”为收益) | -369.64 | 73.62 | 655.29 |
合计 | -2,011.31 | 515.11 | 1,320.45 |
(二)汇兑损益与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外币借款以及汇率变动的匹配性
如上题所述,公司汇兑损益的分类主要包括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期末汇率折算损益及结汇产生的损益,此外,公司出口销售业务均以美元结算,外币借款业务均以美元进行结算,因此,与销售交易相关的汇兑收益系通过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的期末汇率折算及结汇产生,与外币借款相关的汇兑收益系通过美元结算的外币结算的期末汇率折算及结汇产生,其与汇率变动的匹配情况如下:
1、汇兑损益与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及汇率变动的匹配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金额 | 79,119.13 | 85,280.21 | 55,496.22 |
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4.19 | 4.60 | 3.98 |
与销售相关的汇兑收益(“-”为收益) | -1,931.69 | 423.62 | 1,168.07 |
美元结算收入汇兑收益率(注1) | -10.24% | 2.28% | 8.38% |
美元汇率变动比率(注2) | 9.03% | -1.32% | -5.63% |
注1:美元结算收入汇兑收益率=与销售相关的汇兑损益/(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金额/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注2:美元汇率变动比率=(期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期初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期初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2020年度及2021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发行人销售相关的汇兑损益体现为汇兑损失,2022年度,美元兑人民币自4月下旬起快速升值,发行人外币销售收入相关汇兑损益体现为汇兑收益,整体变动趋势与美元汇率波动情况一致。但由于发行人以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受到收入金额、发生时点、收款账期、结汇时点、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销售相关的汇兑损益与以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之间存在一定勾稽关系,但不具有线性关系。
2、汇兑损益与美元结算的外币借款及汇率变动的匹配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美元结算的借款平均余额 | 1,010.55 | 4,008.22 | 4,846.36 |
与外币借款相关的汇兑收益(“-”为收益) | 277.85 | -67.75 | -410.84 |
美元结算借款汇率收益率 | 27.49% | -1.69% | -8.48% |
美元汇率变动比率(注2) | 9.03% | -1.32% | -5.63% |
注1:美元结算借款汇率收益率=与外币借款相关的汇兑损益/美元结算的借款平均余额注2:美元汇率变动比率=(期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期初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期初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2020年度及2021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发行人外币借款相关的汇兑损益体现为汇兑收益,2022年度,美元兑人民币自4月下旬起快速升值,发行人外币借款相关汇兑损益体现为汇兑损失,整体变动趋势与美元汇率波动情况一致。但由于发行人以美元结算的外币受到借款金额、发生时点、偿还时间、结汇时点、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与外币借款相关的汇兑损益与美元结算的外币借款之间存在一定勾稽关系,但不具有线性关系。
(三)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
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将在满足经营发展的情况下,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为降低外币结算带来的汇兑风险,根据预计的结汇需要和汇率走势适时适量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2)加强对财务人员外汇知识培训并强调汇率的常规风险,及时跟踪汇率变化,结合资金需求选择有利的结汇时间点进行结汇,从而降低外汇波动风险;
(3)针对外销应收款项,公司及时催促客户按期支付,减少期末外汇应收款项的余额;
(4)销售订单价考虑汇率变动预期,与客户签订合同时考虑汇率因素。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期间费用的归集方法及依据,分析期间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获取发行人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花名册;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人员、研发人员、管理人员数量、计算人均薪酬,对比分析与发行人的差异情况;
3、查询发行人所在地平均薪酬水平,并与发行人的员工薪酬水平进行对比分析;
4、获取发行人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及报告期各期差旅费报销明细,检查差旅费报销单据,计算人均实际差旅费;
5、访谈发行人管理层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获取销售费用明细表,抽查与物料消耗样品费相关的领料记录及样品发货凭证,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是否与账面记录相符;
6、访谈销售部和财务部总监,了解售后服务流程及会计处理方式,检查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是否准确。
7、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运输费用明细及主要货运协议及支付凭证,核对至运费对账单、运费发票、付款记录,对主要货代服务供应商进行函证,检查运输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归属期间的合理性,复核运输费用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8、查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合同关于运输费用约定的协议,并对发行人销售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境内外不同销售类型下的运费承担方式;
9、将公司运输费用与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及销售数量进行匹配性分析,对于相关变动,了解相关原因及依据;
10、获取并查阅了智控投资、智晖投资的《合伙协议》、工商登记资料等,并对员工进行访谈;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查阅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股份支付授予权益工具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出具的评估报告,对股份支付确认金额进行复核计算。
1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共用的情形;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年度的研发支出加计扣除专项报告,核查加计扣除金额与实际研发费用的差异情况,分析其合理性;
1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分析与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外币借款以及汇率变动的匹配性,访谈发行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期间费用的归集方法、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期间费用核算准确、完整。
2、发行人期间费用中的人均薪酬中销售费用人员平均薪酬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接近,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人均薪酬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薪酬;期间费用人均薪酬高于当地人均薪酬,公司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3、报告期内,平均人天差旅费用较为稳定。
4、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上升但销售费用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2019年开始剥离境内自主品牌业务,电商部门销售人员离职,职工薪酬总额下降,市场宣传推广费大幅减少。
5、报告期内,公司内外销运输费用与相对应的营业收入之间具有匹配性。
6、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及退出的价格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已按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并参照具备公允性的价格确认股份支付,不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而未确认情形。
7、针对子公司捷锐科技从事的自动化业务,存在研发人员参与生产项目的情况,人员薪酬按照参与项目的工时分配核算,除此以外,发行人不存在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共用的情形。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与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之间存在差异,主要系税法规定和会计核算存在差异及报告期会计差错更正所致。
8、公司期间费用率逐年下滑与公司经营情况直接相关,变动情况合理。
9、汇兑损益与以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外币借款及汇率变动存在一定的匹配关系,但不具有线性关系,原因合理。
问题12.关于税收合规性、资产处置及毁损报废。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各期末,增值税应交余额为负数, 主要是因为公司外销占比较高,形成了较高的应收出口退税款。
(2)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3月,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83.88万元、527.56万元、1,029.04万元及204.31万元。
(3)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滞纳金支出分别为1.00万元和27.18万元。
(4)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13.48万元、390.26万元、
40.81万元和0万元,2019年度,公司以500万元出售“富勒”品牌4项商标中的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类商品境内商标(分期收款方式),产生资产处置收益,公司仍持有多项富勒的商标(含境内商标)。
(5)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益的金额分别为11.50万元、2.22万元、108.24万元和7.38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勾稽关系,各期免抵退税和应交增值税的计算过程,结合出口退税政策分析各期末增值税应交余额为负数情况下各期仍实际缴纳增值税的原因。
(2)说明各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并分析原因。
(3)说明报告期内税收滞纳的具体原因、涉及金额、处罚金额,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收合规性情况。
(4)说明资产处置的具体情况及处置原因,相关资产处置时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摊销、已使用年限、评估价格、转让价格、转让对象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分析转让价格的公允性;发行人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富勒”境内部分商标权的背景和原因,分期收款的合同条款、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及合规性,仅出售“富勒”品牌4项商标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5)说明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的具体情况、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律师对事项(3)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说明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勾稽关系,各期免抵退税和应交增值税的计算过程,结合出口退税政策分析各期末增值税应交余额为负数情况下各期仍实际缴纳增值税的原因。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之间的勾稽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原材料采购额① | 57,499.71 | 83,834.67 | 56,711.25 |
加:合并范围内应税采购金额② | 4,638.21 | 5,276.91 | 2,380.31 |
加:净额法核算的材料采购额③ | 138.88 | 2,209.05 | 1,566.10 |
加:上期采购本期开票④ | 8,423.58 | 10,173.61 | 6,580.10 |
减:本期采购下期开票⑤ | 5,234.59 | 8,423.58 | 10,173.61 |
应税材料采购金额(⑥=①+②+③+④-⑤) | 65,465.80 | 93,070.66 | 57,064.16 |
构建长期资产及其他费用⑦ | 3,223.07 | 7,944.41 | 4,883.87 |
应税采购合计(⑧=⑥+⑦) | 68,688.87 | 101,015.07 | 61,948.03 |
增值税进项税额(账面)⑨ | 8,674.45 | 12,829.60 | 7,974.64 |
进项税占应税采购金额比(⑩=⑨/⑧) | 12.63% | 12.70% | 12.87% |
主要适用税率 | 13%、6%、3% | 13%、6%、3% | 13%、6%、3% |
注:②合并范围内应税销售额指已合并抵销的母子公司间的应税销售额。
③净额法核算的材料采购额指从客户采购专用于对应客户产品的原材料,因实质未享有原材料的控制权,从而未计入原材料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进项税额占应税采购金额的比例在合理范围区间内,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金额相匹配。
(二)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勾稽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① | 94,540.29 | 110,916.25 | 77,979.86 |
减:境外销售收入② | 79,377.31 | 85,760.33 | 55,944.96 |
加: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外销收入③ | 997.30 | 1,225.54 | 1,015.22 |
境内销售收入(④=①-②+③) | 16,160.27 | 26,381.46 | 23,050.12 |
加:合并范围内应税销售额⑤ | 4,638.21 | 5,276.91 | 2,380.31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加:应税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⑥ | 31.00 | 283.41 | 40.81 |
合计计税销售收入(⑦=④+⑤+⑥) | 20,829.48 | 31,941.78 | 25,471.24 |
销项税额(账面金额)⑧ | 2,692.27 | 4,148.11 | 3,308.62 |
销项税额占应税收入比(⑨=⑧/⑦) | 12.93% | 12.99% | 12.99% |
主要适用税率 | 13%、6% | 13%、6% | 13%、6% |
注:③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外销收入主要指不满足出口退税条件的模具、NRE费用等未报关收入;
⑤合并范围内应税销售额指已合并抵销的母子公司间的应税销售额。
报告期内,销项税额占应纳税销售金额的比例在合理范围区间内,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相匹配。
(三)各期免抵退税和应交增值税的计算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免抵退税主要为母公司智迪科技的免抵退税,实际缴纳增值税的主体主要为各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免抵退税与应交增值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年度 | 2020年度 | |||
母公司 | 子公司 | 母公司 | 子公司 | 母公司 | 子公司 | |
1、免抵退税额计算: | ||||||
出口销售额① | 77,670.04 | 288.41 | 88,423.16 | 391.67 | 55,456.84 | 402.41 |
退税率② | 13% | 13% | 13.00% | 13.00% | 13.00% | 13.00% |
免抵退税额③ | 10,105.59 | 37.49 | 11,486.52 | 103.23 | 7,209.39 | 52.31 |
当期应退税额④ | 7,264.99 | 0.00 | 8,615.79 | 0.00 | 4,290.26 | 0.00 |
当期免抵税额⑤ | 2,840.60 | 37.49 | 2,870.74 | 103.23 | 2,919.13 | 52.31 |
2、应交增值税计算: | ||||||
期初余额⑥ | -1,935.87 | 209.47 | -1,079.14 | 1.23 | -392.69 | 93.86 |
销项税⑦ | 2,096.18 | 602.42 | 3,313.10 | 830.38 | 2,968.16 | 340.46 |
进项税⑧ | 8,499.98 | 241.18 | 12,445.31 | 384.29 | 7,738.17 | 236.48 |
出口退税⑨ | 7,795.06 | 0.00 | 8,275.47 | 0.00 | 4,083.57 | 0.00 |
已交税额⑩ | 0.00 | 269.30 | 0.00 | 237.85 | 0.01 | 196.62 |
其他减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期末余额(?=⑥+⑦-⑧+⑨-⑩-?) | -544.60 | 301.40 | -1,935.87 | 209.47 | -1079.14 | 1.23 |
其中:待认证进项税? | -211.96 | 0.00 | -1,073.16 | 0.00 | -556.74 | -42.72 |
应收出口退税? | -332.64 | 0.00 | -862.71 | 0.00 | -522.39 | 0.00 |
期末余额(重分类后) (?=?-?-?) | 0.00 | 301.40 | 0.00 | 209.47 | 0.00 | 43.94 |
注1:子公司数为各子公司合计数,其中香港智迪及越南智迪等境外子公司因不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对应出口销售金额填列为0。注2:“1、免抵退税额计算”相关数据取自于发行人《免抵退税申报表》,“2、应交增值税计算”相关数据取自于发行人账面应交增值税科目相关数据。《免抵退税申报表》数据与外销收入匹配情况参见本问询回复之“问题7. 关于营业收入及行业政策影响”之“三、说明境外销售的销售模式(直销或经销)、具体流程、客户开发方式,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之“(二)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的差异情况……”之“2、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数据匹配性”。注3:“④当期应退税额”与“⑨出口退税”的差异原因为发行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出口退税额存在一个月时间差。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主要系子公司产生,因母公司存在出口退税和待认证进项税额而导致增值税应交余额为负数,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在增值税应交余额为负数但各期仍实际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二、说明各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并分析原因。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所得税费用 | 569.77 | 329.00 | 1,029.04 |
减: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2.89 | -285.15 | -104.21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42.66 | 614.15 | 1,133.25 |
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的差异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 | - | 36.78 |
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 | 1,039.97 | 639.22 | 1,170.03 |
差异 | -197.30 | -25.07 | - |
由上表可知,除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的差异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形成的差异外,2021年度,所得税费用与企业2021年度汇算清缴报告的应纳税额差异
25.07万元,主要系汇算清缴对部分费用进行纳税调整所致。
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与企业第四季度申报报表应纳税额差异-197.30万元,主要系企业根据税务局要求,根据纳税申报表对企业的所得税进行了预缴,未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当期所得税费用为按照税法规定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后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
三、说明报告期内税收滞纳的具体原因、涉及金额、处罚金额,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收合规性情况。
(一)说明报告期内税收滞纳的具体原因、涉及金额、处罚金额
报告期内,税收滞纳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 - | 31.73 | 1.00 |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税收滞纳的具体原因、涉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缴期间 | 税款类型 | 所涉税额 | 滞纳金金额 | 具体原因 |
2020年度 | 企业所得税 | 5.09 | 0.38 | 发行人用于抵扣企业所得税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发行人根据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作出如下处理:经自行判断,对于已经税前扣除的异常发票,主动进行纳税调增并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
6.00 | 0.47 | |||
0.47 | 0.05 | |||
1.15 | 0.11 | 主动调整2019年残疾人加计扣除,并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 ||
2021年度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71.04 | 26.92 | 主动补缴通过个人卡发放的2018年职工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
1.03 | 0.26 | 主动补缴通过个人卡发放的2019年职工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 ||
企业所得税 | 142.15 | 4.55 | 更正申报形成的滞纳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停止出口退税权;(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属于征税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并不包括加收滞纳金。
根据2021年11月25日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的访谈结果,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补缴税费及滞纳金的情况,补缴税款及缴纳滞纳金不属于税收行政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补缴税款及缴纳滞纳金的情形,但补缴税款及缴纳滞纳金不属于税收行政处罚行为。
(二)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收合规性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的《涉税征信情况》(珠高税电征信〔2021〕94号),发行人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2022年1月27日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发行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暂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发行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暂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因此,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未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四、说明资产处置的具体情况及处置原因,相关资产处置时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摊销、已使用年限、评估价格、转让价格、转让对象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分析转让价格的公允性;发行人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富勒”境内部分商标权的背景和原因,分期收款的合同条款、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及合规性,仅出售“富勒”品牌4项商标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一)说明资产处置的具体情况及处置原因,相关资产处置时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摊销、已使用年限、评估价格、转让价格、转让对象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分析转让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原值(万元) | 累计折旧/摊销(万元) | 已使用年限 | 交易对手 | 处置原因 | 转让价格(万元) | 净损益(万元) | 关联关系 |
1 | 生产相关-注塑机、机械手等设备一批、 | 115.13 | 72.50 | 2-10年 | 深圳市盛祥泰科技有限公司等 | 年限较长,不能满足生产需求 | 33.13 | -9.46 | 非关联方 |
2 | “富勒”品牌国内所有权 | - | - | - | 上海韬迪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战略调整 | 500.00 | 399.72 | 关联方 |
小计 | 115.13 | 72.50 | 533.13 | 390.26 | |||||
2020年度 | |||||||||
3 | 生产相关-插轴机 | 23.10 | 3.10 | 7个月 | 美商海盗船 | 客户购买 | 28.28 | 8.28 | 非关联方 |
4 | 生产相关-设备一批、模具一批 | 383.54 | 331.39 | 3-10年 | 深圳市骏捷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等 | 年限较长,不能满足生产需求 | 84.32 | 32.17 | 非关联方 |
5 | 非生产相关-空调、汽车 | 13.04 | 12.39 | 7年以上 | 珠海市香洲湘宇旧货行等 | 年限较长,不能满足办公需求 | 1.01 | 0.36 | 非关联方 |
小计 | 419.68 | 346.88 | 113.61 | 40.81 | |||||
2021年度 | |||||||||
6 | 生产相关-设备一批 | 57.83 | 54.50 | 4-17年 | 许汉荣 | 年限较长,不能满足生产需求 | 7.35 | 4.01 | 非关联方 |
7 | 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 | 99.39 | 24.85 | 2.5年 | 珠海市伟持滤材有限公司 | 提前终止租赁 | 不适用 | 3.13 | 非关联方 |
8 | “富勒”品牌国外所有权 | - | - | - | FUHLEN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 公司经营战略调整 | 323.40 | 276.26 | 非关联方 |
小计 | 157.22 | 79.35 | 330.75 | 283.41 | 合计 |
2022年度 | |||||||||
9 | 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 | 701.84 | 237.83 | 1年以内 | 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 | 提前终止租赁 | 不适用 | 20.16 | 非关联方 |
10 | 生产相关-设备一批 | 121.40 | 101.12 | 5-12年 | 中山市奥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年限较长,不能满足办公需求 | 31.00 | 8.70 | 非关联方 |
小计 | 823.24 | 338.95 | 31.00 | 28.86 |
序号2为公司向关联方上海韬迪商贸有限公司转让富勒商标国内所有权,转让价格500万元,转让时价格未经评估。2021年1月2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涉及商标专用权在2019年8月31日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众联评咨字[2021]第1204号),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商标专用权价值为502万元。公司商标转让价格与商标追溯评估价格差异较小,转让价格具有公允性。
序号3为公司向客户转让生产设备。2020年新建生产线,该直插式自动插轴机专门用于生产客户美商海盗船的产品,美商海盗船同意承担部分设备的成本,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具有公允性。
序号7为珠海智迪向珠海市伟持滤材有限公司租赁的仓库,在合同到期前终止租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序号8为公司向FUHLEN VIETNAM COMPANY LIMITED转让富勒品牌境外商标,转让价格为50万美元。
序号9为公司向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租赁的仓库,在合同到期前终止租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其他处置资产均为相关资产使用年限较长,不能满足公司生产、办公需求,交易对手均非关联方,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具有公允性。
(二)发行人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富勒”境内部分商标权的背景和原因,分期收款的合同条款、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及合规性,仅出售“富勒”品牌4项商标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1、背景及原因
2019年9月,发行人经营计划发生调整,决定将自主品牌业务及相关资产剥离,聚焦计算机外设ODM制造业务,转让销售自主品牌的子公司股权和相关商标。2019年9月,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广全、谭永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0元对价转让持有的上海韬迪商贸有限公司80%的股权,2019年9月与上海韬迪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此后,公司主要通过ODM模式向客户直接销售产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原因为商标转让金额较大,同时
鉴于本次转让的是商标中的部分商品权限,公司据此申请新的商标证书,在新商标证书下达后,注销原证书中重复商品,并与乙方办理新商标证的转让手续,办理转让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
2、分期收款的合同条款
《商标转让协议》及《付款责任承诺书》关于分期收款的合同条款如下:约定转让“富勒”、“Fuhlen”、“第九系”及“9”商标的部分商品权限所有权,合同价款500万元,约定于2020年9月30日前,上海韬迪商贸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第一期商标转让款人民币500,00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本公司支付第二期商标转让款人民币1,200,000.00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本公司支付第三期商标转让款人民币1,100,000.00元,于2023年9月30日前,本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第四期商标转让款人民币1,100,000.00元,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本公司支付第五期商标转让款人民币1,100,000.00元。
3、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及合规性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收款 500.00
贷:未确认融资收益 71.98
资产处置收益 399.72
应交税费——销项税 28.30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应用指南规定“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分期收款形式转让商标,合同价款分为处置无形资产价款和未确认融资收益。处置无形资产价款根据分期收款金额按照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4.9%折现确定。
处置无形资产价款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收款年度 | 收款计划 | 收款金额 | 现值 |
2020年 | 9月30日前 | 50.00 | 47.61 |
2021年 | 9月30日前 | 120.00 | 108.82 |
2022年 | 9月30日前 | 110.00 | 94.99 |
2023年 | 9月30日前 | 110.00 | 90.46 |
2024年 | 9月30日前 | 110.00 | 86.14 |
合计 | 500.00 | 428.02 |
处置无形资产价款含税金额为428.02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8.30万元,不含税金额为399.72万元,处置时商标的账面价值为0万元,因此确认资产处置收益399.72万元。公司商标转让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仅出售“富勒”品牌4项商标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公司仅出售“富勒”品牌4项商标系因为涉及键盘、鼠标相关产品权限的商标仅有4项,其他富勒境内商标主要为“富勒”品牌智能锁等非键盘、鼠标品类的商标。
2021年8月,公司已将“富勒”品牌的境外商标进行转让。
五、说明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的具体情况、原因。
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的具体情况、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名称 | 清理原因 | 账面余额 | 累计折旧/摊销 | 净值 | 已使用年限 | 营业外支出 |
2020年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报废 | 137.11 | 128.65 | 8.46 | 1-13年 | 8.46 |
2020年 | 模具 | 报废 | 209.11 | 166.62 | 42.49 | 0-10年 | 42.49 |
2020年 | 机器设备 | 报废 | 360.24 | 302.64 | 57.60 | 1-16年 | 57.60 |
2021年 | 机器设备 | 报废 | 64.48 | 42.30 | 22.18 | 1-16年 | 22.18 |
2021年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报废 | 13.96 | 13.23 | 0.73 | 1-10年 | 0.73 |
2022年 | 机器设备 | 报废 | 17.36 | 16.47 | 0.89 | 2-14年 | 0.89 |
2022年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报废 | 5.04 | 4.06 | 0.98 | 1-12年 | 0.98 |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报废的具体原因为对应资产使用年限较长,不能满足生产和办公的需求,且剩余价值较低,因此公司进行报废处理。
2020年度,公司报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较高,主要系:(1)公司当年收缩智能锁的制造业务,相应模具不再使用,因此进行报废处理;(2)公司集中处理一批生产效率低下的设备,并且报废了一批陈旧过时的办公用品。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审阅发行人增值税申报表、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免抵退税申报表;
2、复核发行人增值税进项税、原材料采购金额、销项税额、销售收入数据来源及计算过程,分析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的勾稽关系;
3、复核免抵退税和应交增值税的计算过程;
4、复核增值税申报表,分析发行人增值税应交余额为负数情况下各期仍实际缴纳增值税的原因;
5、检查税收滞纳金资料、原始凭证,检查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进行访谈,确认公司是否存在违反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6、复核发行人披露的资产处置的具体情况及处置原因,分析转让价格的公允性;
7、询问发行人总经理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富勒”境内部分商标权的背景和原因,检查分期收款的合同条款,检查相关会计处理并分析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询问发行人总经理仅出售“富勒”品牌4项商标的原因,分析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勾稽关系不存在异常;各期免抵退税和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准确;各期末增值税应交余额为负数情况下各期仍实际缴纳增值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所得税费用计算准确,各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已披露报告期内税收滞纳的具体原因、涉及金额,但补缴税款及缴纳滞纳金不属于税收行政处罚行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未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4、发行人披露的资产处置转让对象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情况相符,转让价格具有公允性;发行人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富勒”境内部分商标权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发行人仅出售 “富勒”品牌4项商标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和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
5、发行人披露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的具体情况、原因与实际情况相符。
问题13.关于应收账款。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853.38万元、12,835.42万元、22,257.92万元及20,338.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31%、
21.84%、28.54%及89.35%。公司期末合同资产为0万元。
(2)报告期各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66.50万元和66.50万元。2020年末,子公司捷锐科技对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自动化设备产生的货款预计无法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下限或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原因,相关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新增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变动情况、新增客户与存量客户信用政策差异情况;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区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将合同资产计入应收账款的情形。
(2)更新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累计回款情况(金额及比例),结合对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说明坏账准备是否能够基本覆盖未回款的应收账款金额。
(3)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金额及比例)、逾期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逾期的统计口径及其准确性,应收账款逾期比例变动原因,逾期款项期后回款付款方与交易对应的具体客户是否一致。
(4)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期后累计回款金额及比例,相关客户是否存在需要单项计提坏账的情形。
(6)说明1年以上应收账款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形成可执行的回款计划,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谨慎性,上述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符合预期,并结合客户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说明对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自动化设备的具体情况,货款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的及时性,是否存在其他需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原因,相关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新增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变动情况、新增客户与存量客户信用政策差异情况;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区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将合同资产计入应收账款的情形。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原因,相关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1、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 2021年末 /2021年度 | 2020年末/2020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20,062.54 | 23,035.22 | 22,257.92 |
营业收入 | 94,540.29 | 110,916.25 | 77,979.86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1.22% | 20.77% | 28.54% |
2021年末、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游客户的新品发布延后至第四季度,第四季度销售额显著增长;此外,2020年度新接客户美商海盗船、乌龟海岸的订单从第四季度起开始交付,对应应收账款仍在信用期内,对应货款于2021年第一季度逐渐收回。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朝阳科技 | 未披露 | 23.08% | 33.96% |
佳禾智能 | 未披露 | 17.90% | 29.37% |
传艺科技 | 未披露 | 33.54% | 41.90% |
显盈科技 | 未披露 | 27.36% | 27.94% |
均值 | 未披露 | 25.47% | 33.29% |
公司 | 未披露 | 20.77% | 28.54% |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注2:截止至本问询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度财务数据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佳禾智能、显盈科技相当,低于朝阳科技、传艺科技,整体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的回款情况良好。
(二)公司对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
1、前五大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别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联想 | 存量客户 | 3个月内付款 | 3个月内付款 | 3个月内付款 |
罗技 | 报告期新增 | 75天内付款 | 75天内付款 | 75天内付款 |
美商海盗船 | 报告期新增 | 3个月内付款 | 3个月内付款 | 3个月内付款 |
赛睿 | 存量客户 | 2个月内付款 | 2个月内付款 | 2个月内付款 |
IKBC | 报告期新增 | 2个月内付款 | 2个月内付款 | 2个月内付款 |
ELECOM | 存量客户 | 3个月内付款 | 3个月内付款 | 3个月内付款 |
樱桃 | 存量客户 | 2个月内付款 | 2个月内付款 | 2个月内付款 |
富士通 | 存量客户 | 3个月内付款 | 3个月内付款 | 3个月内付款 |
2、前五大新增客户的信用政策
发行人以2018年以来新增客户作为基础,选择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进行列示。除前述已列示的罗技、美商海盗船和IKBC外,报告期各期其他前五大新增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乌龟海岸 | 2个月内付款 | 2个月内付款 | 2个月内付款 |
北京悦米科技有限公司 | 2个月内付款 | 2个月内付款 | 2个月内付款 |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新增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均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公司存量客户结算模式和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新增客户与存量客户信用政策不存在明显差异。
(三)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的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均是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权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公司不存在合同资产,亦不存在将合同资产计入应收账款的情形。
二、更新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累计回款情况(金额及比例),结合对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说明坏账准备是否能够基本覆盖未回款的应收账款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累计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① | 20,062.54 | 23,035.22 | 22,257.92 |
期后回款金额② | 12,465.98 | 23,002.14 | 22,252.11 |
期后回款比例③=②/① | 62.14% | 99.86% | 99.97% |
期后未回款金额④=①-② | 7,596.56 | 33.08 | 5.81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⑤ | 1,007.09 | 1,153.26 | 1,176.36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⑥=⑤/① | 5.02% | 5.01% | 5.29% |
坏账准备覆盖倍数⑦=⑤/④ | 0.13 | 34.86 | 202.47 |
注: 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9.97%、99.86%和62.14%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超过99%,公司严格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末至2022年末综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5.29%、5.01%和5.02%,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能够覆盖未回款的应收账款金额; 2022年末,坏账准备覆盖率较低主要系截止至2023年2月28日,部分应收账款仍在信用期间内。
三、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期后累计回款情况(金额及比例)、逾期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逾期的统计口径及其准确性,应收账款逾期比例变动原因,逾期款项期后回款付款方与交易对应的具体客户是否一致。
(一)逾期统计口径及其准确性
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统计口径为客户超过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信用期仍未向公司支付的货款,信用期通常在2-3个月。公司逾期金额统计口径准确。
(二)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应收账款余额 | 20,062.54 | 23,035.22 | 22,257.92 |
未逾期金额 | 19,150.17 | 23,000.36 | 21,455.47 |
逾期余额 | 912.37 | 34.86 | 802.45 |
其中:逾期1个月以内余额 | 808.80 | 26.80 | 171.49 |
逾期1-3个月余额 | 70.48 | 1.90 | 247.43 |
逾期3-6个月余额 | 0.01 | 0.00 | 260.72 |
逾期6-12个月余额 | 26.92 | 0.35 | 115.89 |
逾期1-2年余额 | 0.35 | 0.40 | 6.92 |
逾期2年以上余额 | 5.81 | 5.41 | - |
逾期款项占比 | 4.55% | 0.15% | 3.61% |
截至2023年2月28日逾期款项回款金额 | 873.01 | 28.70 | 796.64 |
截至2023年2月28日逾期款项回款比例 | 95.69% | 82.33% | 99.28% |
注: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802.45万元、34.86万元以及912.37万元,逾期应收账款占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3.61%、0.15%及4.55%,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比例逐年下降,一方面系公司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的合作,客户质量不断优化;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应收
款的管理水平,逾期情况显著改善。2022年末,个别客户因资金管理流程延误,未能及时付款,但截至2023年2月28日,逾期款项回款比例达到95.69%,客户信用情况未出现恶化的迹象。
(三)逾期款项期后回款付款方与交易对应的具体客户是否一致通过比对逾期款项的客户及回款方付款方的信息,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款项期后回款付款方与交易对应的具体客户一致。
四、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20,029.45 | 99.84% | 23,028.13 | 99.97% | 22,252.20 | 99.97% |
1-2年 | 27.27 | 0.14% | 1.37 | 0.01% | 5.73 | 0.03% |
2-3年 | 0.09 | 0.00% | 5.73 | 0.02% | - | - |
3-4年 | 5.73 | 0.03% | - | - | - | - |
合计 | 20,062.54 | 100.00% | 23,035.22 | 100.00% | 22,257.92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0.03%、0.03%以及0.16%,占比较低,对公司资产质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坏账准备实际核销情况
2020年度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及相应坏账准备金额为 0.93万元,主要系与个别客户的历史对账差异及部分终止合作客户的应收账款经催收无果,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坏账核销情况。
(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简称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朝阳科技(002981.SZ) | 3.01% | 28.67% | 77.00% | 100% | 100% | 100% |
显盈科技(301067.SZ) | 10%(6个月以内3%) | 30% | 50% | 100% | 100% | 100% |
佳禾智能(300793.SZ) | 5%(3个月以内1%) | 10% | 30% | 100% | 100% | 100% |
传艺科技(002866.SZ) | 5% | 15% | 30% | 100% | 100% | 100% |
发行人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注:朝阳科技坏账准备比例为基于2021年年度报告数据计算所得由上表可见,针对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发行人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发行人坏账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按照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账龄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 | 按可比公司坏账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 | |||
朝阳科技 | 显盈科技 | 佳禾智能 | 传艺科技 | ||||
2022年度 | 1年以内 | 20,029.45 | 1,001.47 | 825.21 | 600.94 | 224.52 | 1,001.47 |
其中:3个月内 | 19,423.89 | 971.19 | 800.26 | 582.72 | 194.24 | 971.19 | |
3-6个月 | 604.78 | 30.24 | 24.92 | 18.14 | 30.24 | 30.24 | |
6-12个月 | 0.79 | 0.04 | 0.03 | 0.08 | 0.04 | 0.04 | |
1-2年 | 27.27 | 2.73 | 10.94 | 8.18 | 2.73 | 4.09 | |
2-3年 | 0.09 | 0.03 | 0.08 | 0.04 | 0.03 | 0.03 | |
3年以上 | 5.73 | 3.44 | 5.73 | 5.73 | 5.73 | 5.73 | |
合计 | 20,062.54 | 1,007.66 | 841.96 | 614.89 | 233.00 | 1,011.31 | |
2021年度 | 1年以内 | 23,028.13 | 1,151.41 | 948.76 | 690.87 | 329.61 | 1,151.41 |
其中:3个月内 | 20,544.95 | 1,027.25 | 846.45 | 616.35 | 205.45 | 1,027.25 | |
3-6个月 | 2,482.82 | 124.14 | 102.29 | 74.48 | 124.14 | 124.14 | |
6-12个月 | 0.35 | 0.02 | 0.01 | 0.04 | 0.02 | 0.02 | |
1-2年 | 1.37 | 0.14 | 0.55 | 0.41 | 0.14 | 0.21 | |
2-3年 | 5.73 | 1.72 | 5.40 | 2.86 | 1.72 | 1.72 | |
3年以上 | - | - | - | - | - | - | |
合计 | 23,035.22 | 1,153.26 | 954.71 | 694.14 | 331.46 | 1,153.33 | |
1年以内 | 22,185.70 | 1,109.28 | 914.05 | 695.12 | 300.02 | 1,109.28 |
2020年度 | 其中:3个月内 | 20,231.70 | 1,011.58 | 833.55 | 606.95 | 202.32 | 1,011.58 |
3-6个月 | 1,531.87 | 76.59 | 63.11 | 45.96 | 76.59 | 76.59 | |
6-12个月 | 422.13 | 21.11 | 17.39 | 42.21 | 21.11 | 21.11 | |
1-2年 | 5.73 | 0.57 | 2.30 | 1.72 | 0.57 | 0.86 | |
2年以上 | - | - | - | - | - | - | |
合计 | 22,191.42 | 1,109.86 | 916.35 | 696.84 | 300.59 | 1,110.14 |
注:应收账款余额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
由上表可见,按照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总体计提金额与以传艺科技坏账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比较接近,高于朝阳科技、显盈科技和佳禾智能坏账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综上,公司已充分识别相关客户风险,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五、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期后累计回款金额及比例,相关客户是否存在需要单项计提坏账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期后累计回款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2022年末 | 1 | 联想 | 5,445.12 | 2,667.65 | 48.99% |
2 | 罗技 | 5,383.09 | 4,335.82 | 80.55% | |
3 | 樱桃 | 2,340.98 | 1,539.84 | 65.78% | |
4 | ELECOM | 2,216.72 | 882.67 | 39.82% | |
5 | 仁宝信息 | 1,111.50 | 564.06 | 50.75% | |
合计 | 16,497.41 | 9,990.04 | 60.56% | ||
2021年末 | 1 | 罗技 | 8,157.45 | 8,157.45 | 100.00% |
2 | 联想 | 4,865.81 | 4,865.81 | 100.00% | |
3 | ELECOM | 2,064.20 | 2,064.20 | 100.00% | |
4 | IKBC | 1,422.69 | 1,422.69 | 100.00% | |
5 | 赛睿 | 1,264.28 | 1,264.28 | 100.00% | |
合计 | 17,774.42 | 17,774.42 | 100.00% | ||
2020年末 | 1 | 联想 | 5,431.61 | 5,431.61 | 100.00% |
2 | 美商海盗船 | 3,187.23 | 3,187.23 | 100.00% | |
3 | 罗技 | 2,525.89 | 2,525.89 | 100.00% | |
4 | ELECOM | 1,573.83 | 1,573.83 | 100.00% |
5 | 赛睿 | 1,526.59 | 1,526.59 | 100.00% |
合计 | 14,245.15 | 14,245.15 | 100.00% |
注: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如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期后回款状况良好,不存在需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截止2023年2月28日,2022年末的前五大客户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罗技的信用期为75天,联想、ELECOM的信用期为3个月,均在信用期内。
六、说明1年以上应收账款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形成可执行的回款计划,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谨慎性,上述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符合预期,并结合客户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1年以上应收账款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20,029.45 | 99.84% | 23,028.13 | 99.97% | 22,252.20 | 99.97% |
1年以上 | 33.08 | 0.16% | 7.09 | 0.03% | 5.73 | 0.03% |
合计 | 20,062.54 | 100.00% | 23,035.22 | 100.00% | 22,257.92 | 100.00% |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73万元、7.96万元以及33.08万元,占比分别为0.03%、
0.03%以及0.16%。
(二)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1年以上主要客户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1年以上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余额 | 截至2023年2月28日回款金额 |
2022年末 | 中山汇丰医用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16.28 | 16.28 | 1.63 | - |
重庆前卫宏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36 | 9.36 | 0.94 | - |
年份 | 1年以上主要客户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1年以上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余额 | 截至2023年2月28日回款金额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 5.81 | 5.81 | 2.89 | - | |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1.28 | 1.28 | 0.13 | ||
郡翼智能 | 0.35 | 0.35 | 0.04 | ||
合计 | 33.08 | 33.08 | 5.63 | - | |
2021年末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81 | 5.81 | 1.73 | -- |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1.28 | 1.28 | 0.13 | - | |
合计 | 7.09 | 7.09 | 1.85 | - | |
2020年末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81 | 5.73 | 0.58 | - |
合计 | 5.81 | 5.73 | 0.58 | - |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未回款金额为33.08万,金额较小。公司定期对未回款金额进行催收并与客户商定回款计划,回款基本符合预期。未回款客户未出现经营情况明显恶化的情况,公司与客户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说明对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自动化设备的具体情况,货款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的及时性,是否存在其他需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一)公司对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自动化设备的具体情况
2020年4月17日,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森科技”)与公司子公司珠海市捷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锐科技”或“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明森科技向捷锐科技采购KN95口罩机打耳带机40台、KN95口罩机封边机20台,合同金额320万元,公司应在收到明森科技提供的全部口罩机打耳带机全部物料后的10日内交付以上前述产品,明森科技在合同签订3日内付款50%货款,剩余50%于收到设备并安装调试后5日内支付。
2020年4月,公司陆续收到明森科技提供的口罩机打耳带机物料并分批发货,2021年4月21日、5月2日公司分别取得明森科技的设备验收报告并据此确认收入。2021年4月18日、4月28日及6月3日,公司分别收到明森科技
支付的货款116万元、71万元、66.5万元,合计收款253.5万元,剩余66.5万元经多次催收无果,2020年末,公司认为剩余款项收回可能性极小,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公司与明森科技持续沟通协商,2021年7月2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明森科技将其客户取消订单的口罩机退回至公司,同时明森科技不再支付剩余货款66.5万元。
综上,公司与明森科技的应收账款由2020年的交易产生,公司在当年末因预计无法收回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及时性。
(二)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需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合客户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进行判断,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末,公司已对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报告期末,公司无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不存在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情况;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新增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和信用政策,了解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变动情况以及新增客户与存量客户信用政策差异情况;
3、获取发行人销售合同,了解合同中对发行人义务履行的规定,判断是否存在将合同资产计入应收账款的情形;
4、获取并复核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统计表,结合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判断坏账准备余额是否能覆盖期后尚未回款的应收账款;
5、获取并检查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明细表、销售合同,了解逾期应收账款计算口径,评价逾期应收账款计算口径是否合理,复核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期后回款情况;检查期后回款银行流水和银行回单,检查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单位与交易对应的客户是否一致;
6、获取并复核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对比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合理性,测算并评价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核实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核销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7、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期后累计回款金额及比例,判断是否存在需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8、核查1年以上应收账款未收回的原因、期后回款金额、后续回款计划;核查1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项目是否存在纠纷、客户经营情况、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异常等;核查公司应收账款减值测试的过程和依据、坏账计提政策,复核公司减值测试过程;
9、了解发行人对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因,获取销售合同并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判断发行人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和及时性;了解并判断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应收账款质量较好。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动,新增客户与存量客户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区分准确,不存在将合同资产计入应收账款的情形。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正常,坏账准备能够覆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小,回收情况良好。逾期应收账款计算口径准确,符合信用政策状况,期后回款情况正常。公司不存在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与交易对应的具体客户不一致的情形。
4、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合理,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坏账核销金额极小,符合实际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期后回款状况良好,不存在需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6、发行人1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极小,且期后回款良好,尚未收回的款项可被发行人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覆盖,发行人已充分识别应收账款可能存在的减值迹象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7、发行人对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坏账计提具有及时性,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不存在应单项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问题14.关于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分别为176.26万元、109.35万元、225.35万元及304.16万元。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00.66万元、234.50万元、766.90万元和667.41万元,其中其他往来款项分别为61.69万元、91.56万元、367.51万元和353.12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预付账款与采购金额和付款政策的匹配性,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对象的具体情况、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账龄、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相关预付款对象与主要供应商的匹配性。
(2)说明其他应收款余额2020年开始大幅增加的原因,其他往来款项核算的具体内容及明细构成;账龄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未收回的原因,与相关方是否存在纠纷,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预付账款与采购金额和付款政策的匹配性,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对象的具体情况、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账龄、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相关预付款对象与主要供应商的匹配性。
(一)预付账款与采购金额和付款政策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预付采购款 | 577.65 | 97.74% | 286.90 | 99.90% | 175.13 | 77.72% |
设备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22.65 | 10.05% |
预付费用 | 13.33 | 2.26% | 0.27 | 0.10% | 27.57 | 12.23% |
合计 | 590.98 | 100.00% | 287.17 | 100.00% | 225.3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较小,主要为根据合同约定需要预付的少量材料采购款和费用等。预付设备款为公司与珠海汉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签订采购键盘自动组装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预付合同价款的50%,后双方经协商解除合同,由珠海汉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退回公司预付的22.65万,该笔款项已于2021年4月退回。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2022度 | 2021年末/2021年度 | 2020年末/2020年度 |
预付账款余额 | 590.98 | 287.17 | 225.35 |
采购金额 | 57,499.71 | 83,834.67 | 56,711.25 |
预付账款余额/采购总额 | 1.03% | 0.34% | 0.40% |
其中:预付材料款余额 | 577.65 | 286.90 | 175.13 |
预付材料款/采购金额 | 1.00% | 0.34% | 0.3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材料款金额分别为175.13万元、286.90万元及
577.65万元,占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0.31%、0.34%及1.00%,预付材料款金额及占比较小,主要原因为:公司仅对密斯特有限公司、长沙锐逸微电子有限公司及零星采购供应商采取预付账款方式付款,其他长期合作的主要供应商均采取货到付款或月结30-90天的结算方式,故预付款项金额较小。
综上,公司预付账款金额较小,预付账款和公司的付款政策较匹配。
(二)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对象的具体情况以及与主要供应商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对象具体情况以及与主要供应商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预付金额 | 对应采购合同/订单金额 | 预付金额占比 | 采购内容 | 账龄 |
2022年末 | ||||||
1 | 长沙锐逸微电子有限公司 | 491.10 | 1,092.00 | 44.97% | IC | 0-2年 |
2 | 杭州联需科技有限公司 | 21.00 | 35.00 | 60.00% | 软件服务费 | 1年以内 |
3 | GPI INTERNATIONAL LIMITED | 14.94 | 14.94 | 100.00% | 电子料 | 1年以内 |
4 | ABB机器人珠海有限公司 | 13.17 | 43.91 | 30.00% | 生产辅助材料 | 1年以内 |
5 | 深圳市凌德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 11.00 | 11.00 | 100.00% | 生产辅助材料 | 1年以内 |
551.21 | 1,196.85 | - | - | - | ||
2021年末 | ||||||
1 | 长沙锐逸微电子有限公司 | 239.47 | 480.00 | 50% | IC | 1年以内 |
2 | 杭州众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28.85 | 65.00 | 44% | 自动化软件 | 0-2年 |
3 | GPIINTERNATIONALLIMITED | 6.83 | 6.83 | 100% | 电子料 | 1年以内 |
4 | 深圳市铭图自动化有限公司 | 2.25 | 4.50 | 50% | 自动化软件 | 1年以内 |
5 | 群光电子 | 1.81 | 1.81 | 100% | 材料 | 1年以内 |
合计 | 279.21 | 558.14 | - | - | - | |
2020年末 | ||||||
1 | 茂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64.44 | 64.44 | 100% | IC | 1年以内 |
2 | 密斯特有限公司 | 48.18 | 48.18 | 100% | 开关类 | 1年以内 |
3 | 珠海汉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22.65 | 45.29 | 50% | 设备 | 1年以上 |
4 | 深圳市华永装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10.89 | 10.89 | 100% | 装修材料 | 1年以内 |
5 | 杭州众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8.85 | 65 | 15% | 自动化软件 | 1年以内 |
合计 | 155.02 | 233.8 | - | - | - |
公司各期末预付款项前五大供应商中,仅密斯特有限公司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大部分为模具加工、设备及自动化软件等需定制化服务供应商。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主要系按照合同条款预付的采购款,发行人与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前五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
二、说明其他应收款余额2020年开始大幅增加的原因,其他往来款项核算的具体内容及明细构成;账龄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未收回的原因,与相关方是否存在纠纷,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其他应收款2020年开始大幅增加的原因
1、净额法交易中存货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列报
2020年度,公司新增客户美商海盗船,公司向其销售键鼠产品,同时向其采购生产所需的按键开关,该交易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对于从该客户采购的原材料,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列报。2020年末,该事项确认其他应收款244.61万元,2021年末,该事项确认其他应收款249.18万元。2022年末,该事项确认其他应收款20.38万元。
2、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0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从公司新增借款年末余额合计为273.88万元,2021年3月31日前已归还。
(二)其他往来款项核算的具体内容及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往来款项核算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未承担存货风险的原材料 | 20.38 | 249.18 | 244.61 |
房租、水电及管理费 | 67.16 | 48.33 | 37.12 |
垫付款 | 9.57 | 23.25 | 85.79 |
合计 | 97.11 | 320.76 | 367.51 |
由上表可见,其他往来款主要核算的主要内容为已支付的未取得控制权的原材料款、房租、水电及管理费以及垫付费用。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大幅度下降,主要系美商海盗船的订单有所下滑,公司向其采购按键开关的数量显著下降。
(三)账龄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未收回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存在账龄一年以上项目的期末余额 | 账龄一年以上的金额 | 坏账准备 | 未收回原因 |
2022年末 |
保证金押金 | 237.00 | 174.93 | 29.09 | 保证金,未到还款时间 |
备用金及借支款 | 6.45 | 6.45 | 3.22 |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持续还款中 |
合计 | 243.45 | 181.38 | 32.31 | |
2021年末 | ||||
保证金押金 | 23.04 | 10.04 | 10.42 | 保证金,未到还款时间 |
备用金及借支款 | 8.45 | 8.45 | 2.53 |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持续还款中 |
其他往来款项 | 1.49 | 1.46 | 0.20 | 一年以上其他往来账龄金额较小,未及时清理所致 |
合计 | 32.98 | 19.95 | 13.15 | |
2020年末 | ||||
保证金押金 | 19.60 | 19.60 | 6.22 | 保证金,未到还款时间 |
备用金及借支款 | 33.11 | 32.42 | 9.35 |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持续还款中 |
其他往来款项 | 8.48 | 3.60 | 0.60 | 一年以上账龄金额较小,未及时清理所致 |
合计 | 61.19 | 55.62 | 16.17 |
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纠纷,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计提充分。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预付账款明细表,查阅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供应商对应的采购合同,分析预付款项与各期采购规模、付款政策的匹配性,以及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对象与主要供应商的匹配性;
2、获取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明细表,了解账龄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未收回的原因,检查期后收回情况,检查坏账准备是否准确、合理。
(二) 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预付账款与采购金额和付款政策具有匹配性,预付账款
前五大供应商与除密斯特有限公司外,其他前四大供应商不存在重合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主要系按照合同条款预付的采购款,发行人与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前五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
3、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2020年开始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系(1)净额法交易中存货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列报;(2)关联方资金拆借增加。
4、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均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纠纷,发行人按照坏账准备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计提充分。
问题15.关于存货。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8,060.23万元、9,661.12万元、17,569.32万元和20,202.40万元,公司存货构成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2,029.28万元、2,954.11万元、6,958.27万元和10,079.19万元,逐年显著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应对订单需求持续增长而相应储备原材料。
(3)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组织生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3,384.95万元、4,324.89万元、6,151.36万元和4,848.32万元;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71.90万元、398.94万元、898.79万元及1,468.27万元。
(4)2019年度,存货跌价损失金额较2018年度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的智能锁业务销售情况欠佳,智能锁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显著增加。
请发行人:
(1)结合采购模式、经营模式、生产模式及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因素,说明存货结构的合理性,存货明细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存货中在产品和半成品的区分标准。
(2)说明各类别存货备货标准、期后累计结转金额及比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发行人存货计价方法,采取该种方法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准确核算存货成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3)说明存货库龄分布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差异原因,各类存货库龄超过1年的具体构成及原因,是否存在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同产品的平均销售周期、平均生产周期、安全库存,结合相关情况说明不同库龄存货金额变动的原因。
(4)结合存货库龄结构、期后结转情况、存货跌价测试方法和覆盖范围、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的差异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说明与智能锁相关的存货(不限于库存商品)具体情况,包括存货金额、库龄分布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期后累计结转金额及比例,分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说明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订单覆盖率,与“以销定产”生产模式的匹配性,在产品和半成品所处的生产环节,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库存商品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况分析发行人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规模的合理性。
(6)说明发行人对各类存货盘点的具体情况,包括盘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盘点比例、盘点差异数量和金额、盘点差异原因及影响。
(7)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将当期应结转成本费用计入存货科目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
(1)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2)说明存货函证的具体内容、方式、过程及对象、比例、函证差异情况及原因、函证客户未回函的替代程序。
(3)说明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包括参与监盘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各类存货监盘方法、程序、监盘比例、实施的其他替代程序的性质及实施的具体情况、是否现场取得经发行人确认的盘点表以及相关结果的处理情况、监盘比例是否充分。
(4)说明避免发行人将当期应结转成本费用计入存货科目的核查方法、比例、结论,论证相关核查的充分性、有效性。
(5)说明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是否采取了针对性核查措施,是否予以了重点关注,以及具体核查情况。
回复:
一、结合采购模式、经营模式、生产模式及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因素,说明存货结构的合理性,存货明细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存货中在产品和半成品的区分标准。
(一)结合采购模式、经营模式、生产模式及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因素,说明存货结构的合理性,存货明细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8,898.74 | 49.33% | 12,152.04 | 51.37% | 6,636.37 | 38.83% |
在产品 | 734.68 | 4.07% | 673.56 | 2.85% | 1,640.39 | 9.60% |
半成品 | 2,967.18 | 16.45% | 2,607.37 | 11.02% | 1,868.39 | 10.93% |
库存商品 | 5,146.50 | 28.53% | 6,726.84 | 28.44% | 6,047.03 | 35.38% |
发出商品 | 290.88 | 1.61% | 1,495.26 | 6.32% | 898.79 | 5.26% |
合计 | 18,037.99 | 100.00% | 23,655.07 | 100.00% | 17,090.98 | 100.00% |
1、原材料占比较高
从采购模式及备货政策来看,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方式进行定量采购,即获取客户的采购计划及正式订单后汇总各类生产所需物料数量、规格,结合物料采购周期和安全库存要求,确定具体采购需求。SAP系统根据销售订单情况计算物料需求,供应链管理部据此发起物料采购需求,经过审批后生成采购订单。因此,公司原材料库存一般与客户的计划及订单情况紧密相关,由于公司在售型号数量众多,对原材料的需求型号也相应较多,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各期涉及型号繁多,而原材料一般有最低起订量,为保障生产的连续性,公司对各型号原材料均需保有一定金额的库存,致使原材料结存金额占比较高。此外,2020年起,受疫情影响,晶圆产能不足,导致电子消费市场出现芯片等核心电子材料短缺的情况,为了应对该情况,公司基于客户采购计划进一步增加长交期原材料的储备,导致原材料占比显著提高。
2、在产品及半成品的占比较低
从生产模式及生产周期来看,公司销售的键盘、鼠标等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因此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组织生产。公司键鼠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根据订单批次安排生产,一般从领料到产成品检测完成入库需要4-7天,其中,针对PCBA半成品从领料到产成品入库需要2天左右,塑胶件半成品从领料到产
成品入库需要1-2天,因此期末在产品及半成品的占比较低。
3、库存商品占比较高
从销售模式来看,公司主要基于客户订单交期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一般的销售周期为30天到45天,由于公司在售型号数量众多,为保障发货的及时性,公司一般按照提前7-14天完成生产入库,因此期末库存商品占比较高。
4、发出商品占比较低
公司主要采用物流送货,收货地点主要集中在大湾区主要港口、其次为全国各电商仓库以及保税区,产品在途时间较短,一般能够做到2~5天左右到货,故公司发出商品各期末占比较低。
综上分析,公司存货结构合理,与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匹配。
(二)存货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原因;
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年度 | 项目 | 发行人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传艺科技 | 佳禾智能 | 朝阳科技 | 显盈科技 |
2021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51.37% | 36.09% | 34.95% | 33.71% | 30.12% | 45.58% |
在产品 | 2.85% | 7.43% | 5.57% | 5.49% | 10.27% | 8.39% | |
半成品 | 11.02% | 12.61% | - | 12.61% | - | - | |
库存商品 | 28.44% | 29.31% | 28.41% | 30.58% | 40.88% | 17.36% | |
发出商品 | 6.32% | 17.86% | 23.51% | 8.53% | 15.63% | 23.78% | |
2020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38.83% | 35.06% | 33.32% | 37.91% | 32.53% | 36.47% |
在产品 | 9.60% | 6.09% | 5.69% | 3.81% | 5.12% | 9.74% | |
半成品 | 10.93% | 12.13% | - | 12.13% | - | - | |
库存商品 | 35.38% | 30.11% | 24.00% | 25.73% | 51.95% | 18.74% | |
发出商品 | 5.26% | 19.46% | 32.84% | 12.37% | 8.04% | 24.59% |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的委托加工物资比例未予列示,因此合计少于100%
注2:截止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财务数据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的存货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均以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为主,此外,发行人存货结构中发出商品比例较低,系公司主要以外销为主,而公司距离珠三角主要港口距离较近,从公司发出至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的
时间较短,因此公司在途库存商品占比较低。显盈科技的发出商品包括模具及精密结构件等验收周期较长的产品,传艺科技发至客户仓库进行VMI模式交易的比例较高,因此其发出商品比例高于发行人。
(三)存货中在产品和半成品的区分标准
公司半成品核算范围包括:1)直接外购半成品;2)外协收回半成品;3)车间生产半成品经加工完成、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库管,尚未制造完工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在产品核算范围主要为:1)生产车间已领用,但产品仍处于生产线上生产、尚未完工的产品;2)子公司捷锐科技、朗冠精密正在履行的订单。
二、说明各类别存货备货标准、期后累计结转金额及比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发行人存货计价方法,采取该种方法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准确核算存货成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一)备货标准及期后累计结转
1、库存商品备货
公司销售的键盘、鼠标等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公司主要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组织生产,因此不会对库存商品进行备货。
2、原材料备货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即获取客户的采购计划及正式订单后汇总各类生产所需物料数量、规格,结合物料采购周期和安全库存要求,确定具体采购需求进行备货。
3、存货期后结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的期后累计结转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期后结转金额 | 占期末金额比例 | 期后结转金额 | 占期末金额比例 | 期后结转金额 | 占期末金额比例 | |
原材料 | 2,627.98 | 28.82% | 10,356.21 | 83.69% | 6,923.95 | 99.00% |
在产品 | 99.54 | 13.45% | 607.40 | 90.18% | 1,640.39 | 100.00% |
半成品 | 2,045.52 | 64.86% | 2,492.72 | 92.38% | 1,876.27 | 97.70% |
库存商品 | 3,069.74 | 57.65% | 6,429.76 | 93.79% | 6,089.67 | 99.00% |
发出商品 | 290.88 | 100.00% | 1,495.26 | 100.00% | 898.79 | 100.00% |
合计 | 8,133.67 | 43.66% | 21,381.35 | 88.73% | 17,429.07 | 99.20% |
注:存货的期后结转比例为截至2023年2月28日数据;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的各类存货期后结转比例相对较高,存货周转速度较快,不存在大额存货长期呆滞的情况。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478.34万元、441.37万元和591.2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72%、1.83%和
3.1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119.19 | 220.45 | 2.42% | 8,898.74 |
在产品 | 740.06 | 5.38 | 0.73% | 734.68 |
半成品 | 3,153.93 | 186.75 | 5.92% | 2,967.18 |
库存商品 | 5,325.22 | 178.72 | 3.36% | 5,146.50 |
发出商品 | 290.88 | - | 0.00% | 290.88 |
合计 | 18,629.28 | 591.29 | 3.17% | 18,037.99 |
项目 | 2021年末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374.25 | 222.21 | 1.80% | 12,152.04 |
在产品 | 673.56 | - | - | 673.56 |
半成品 | 2,698.22 | 90.85 | 3.37% | 2,607.37 |
库存商品 | 6,855.14 | 128.30 | 1.87% | 6,726.84 |
发出商品 | 1,495.26 | - | - | 1,495.26 |
合计 | 24,096.44 | 441.37 | 1.83% | 23,655.07 |
项目 | 2020年末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958.27 | 321.90 | 4.63% | 6,636.37 |
在产品 | 1,640.39 | - | - | 1,640.39 |
半成品 | 1,920.50 | 52.11 | 2.71% | 1,868.39 |
库存商品 | 6,151.36 | 104.33 | 1.70% | 6,047.03 |
发出商品 | 898.79 | - | 898.79 | |
合计 | 17,569.32 | 478.34 | 2.72% | 17,090.98 |
(三)存货计价
公司存货包括已发货未验收的产成品、在日常活动中根据订单需求生产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等。公司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符合行业特点,采用加权平均法更能准确反映公司原材料成本。发出存货计价方法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 发出存货计价方法 |
传艺科技 | 加权平均法 |
佳禾智能 | 加权平均法 |
朝阳科技 | 加权平均法 |
显盈科技 | 加权平均法 |
公司 | 加权平均法 |
公司存货计价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关于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经与同行业比较,可比公司均采用加权平均法,与公司发出存货计价方法一致。
三、说明存货库龄分布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差异原因,各类存货库龄超过1年的具体构成及原因,是否存在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同产品的平均销售周期、平均生产周期、安全库存,结合相关情况说明不同库龄存货金额变动的原因。
(一)存货库龄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
1)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 1年内 | 1-2年 | 2年以上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库存商品 | 5,202.50 | 32.70% | 78.19 | 3.20% | 44.53 | 16.23% |
原材料 | 6,874.72 | 43.21% | 2,054.89 | 84.00% | 189.58 | 69.11% |
半成品 | 2,927.60 | 18.40% | 186.10 | 7.61% | 40.22 | 14.66% |
在产品 | 613.08 | 3.85% | 126.98 | 5.19% | 0.00 | 0.00% |
发出商品 | 290.88 | 1.83%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15,908.79 | 100.00% | 2,446.17 | 100.00% | 274.33 | 100.00% |
2)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 | 1年内 | 1-2年 | 2年以上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库存商品 | 6,781.65 | 98.93% | 11.15 | 0.16% | 62.34 | 0.91% |
原材料 | 11,945.97 | 96.54% | 307.59 | 2.49% | 120.70 | 0.98% |
半成品 | 2,592.44 | 96.08% | 75.05 | 2.78% | 30.74 | 1.14% |
在产品 | 570.27 | 84.66% | 103.29 | 15.34% | 0.00 | 0.00% |
发出商品 | 1,495.26 | 1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3,385.59 | 97.05% | 497.07 | 2.06% | 213.78 | 0.89% |
3)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 | 1年内 | 1-2年 | 2年以上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库存商品 | 6,017.23 | 97.82% | 60.60 | 0.99% | 73.53 | 1.20% |
原材料 | 6,681.76 | 96.03% | 170.88 | 2.46% | 105.63 | 1.52% |
半成品 | 1,857.33 | 96.71% | 24.29 | 1.26% | 38.88 | 2.02% |
在产品 | 1,260.63 | 76.85% | 77.52 | 4.73% | 302.25 | 18.43% |
发出商品 | 898.79 | 100.00% | - | - | - | - |
合计 | 16,715.73 | 95.14% | 333.29 | 1.90% | 520.30 | 2.96% |
由上表可见,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不存在存货大量滞销的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库龄分布与发行人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年度 | 项目 | 发行人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传艺科技 | 佳禾智能 | 朝阳科技 | 显盈科技 |
2021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51.37% | 36.09% | 34.95% | 33.71% | 30.12% | 45.58% |
在产品 | 2.85% | 7.43% | 5.57% | 5.49% | 10.27% | 8.39% | |
半成品 | 11.02% | 12.61% | - | 12.61% | - | - | |
库存商品 | 28.44% | 29.31% | 28.41% | 30.58% | 40.88% | 17.36% | |
发出商品 | 6.32% | 17.86% | 23.51% | 8.53% | 15.63% | 23.78% | |
2020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38.83% | 35.06% | 33.32% | 37.91% | 32.53% | 36.47% |
在产品 | 9.60% | 6.09% | 5.69% | 3.81% | 5.12% | 9.74% | |
半成品 | 10.93% | 12.13% | - | 12.13% | - | - | |
库存商品 | 35.38% | 30.11% | 24.00% | 25.73% | 51.95% | 18.74% | |
发出商品 | 5.26% | 19.46% | 32.84% | 12.37% | 8.04% | 24.59% |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的委托加工物资比例未予列示,因此合计少于100%注2:截止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财务数据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的存货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均以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为主,此外,发行人存货结构中发出商品比例较低,系公司主要以外销为主,而公司距离珠三角主要港口距离较近,从公司发出至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的时间较短,因此公司在途库存商品占比较低。显盈科技的发出商品包括模具及精密结构件等验收周期较长的产品,传艺科技发至客户仓库进行VMI模式交易的比例较高,因此其发出商品比例高于发行人。
(二)各类存货库龄超过1年的具体构成及原因,是否存在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构成,1年以上原材料占库龄1年以上存货的比重分别为32.39%、60.25%及82.50%,1年以上在产品占库龄1年以上存货的比重分别为44.49%、14.53%及4.67%,1年以上库存商品的比重分别为15.71%、10.34%及4.51%。
1、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
公司存在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系公司原材料采购一般涉及最低起订量,而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型号众多,未及时消耗完成的原材料会形成较长的库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主要原材料为IC、PCB、电子料、
开关等,均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常规物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IC | 1,460.86 | 65.09% | 146.21 | 34.14% | - | - |
PCB | 84.00 | 3.74% | 20.48 | 4.78% | - | - |
包材 | 26.22 | 1.17% | 8.90 | 2.08% | 9.70 | 3.51% |
电子料 | 99.99 | 4.46% | 76.62 | 17.89% | 152.21 | 55.05% |
开关 | 365.44 | 16.28% | 50.56 | 11.81% | 58.31 | 21.09% |
塑胶件 | 18.39 | 0.82% | 6.21 | 1.45% | 1.64 | 0.59% |
塑胶料 | 85.96 | 3.83% | 31.03 | 7.25% | - | - |
线材 | 9.68 | 0.43% | 3.58 | 0.84% | 5.38 | 1.94% |
其他 | 93.93 | 4.18% | 84.68 | 19.77% | 49.28 | 17.82% |
合计 | 2,244.47 | 100.00% | 428.28 | 100.00% | 276.51 | 100.00% |
2022年末,库龄在1年以上的IC金额显著增加,系公司前期为应对芯片短缺而批量采购了较多的IC,该部分IC与客户提供的预测订单相对应,不存在呆滞的情况。针对库龄较长的原材料,公司进行了有效管理,1年以上原材料管理状况良好,不存在因保管及管理不善导致材料损毁或灭失的情况。
2、库龄超过1年的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库龄在1年以上的半成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中央集成MES系统 | - | - | - | - | 302.25 | 79.59% |
零星项目 | 169.18 | 100.00% | 103.29 | 100.00% | 77.52 | 20.41% |
合计 | 169.18 | 100.00% | 103.29 | 100.00% | 379.77 | 100.00% |
在产品主要系子公司捷锐科技、朗冠精密的在执行订单。2020年末,公司在产品主要为捷锐科技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央集成MES系统,该项目2017年启动,因其定制化程度高且与整体产线建设进度相关,因此实施周期较长。2021年度,中央集成MES系统项目已完成初验,与客户不存在纠纷。
3、库龄超过1年的库存商品
针对键鼠产品的ODM及OEM业务,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按照批次下达生产任务并及时出货,一般情况下,公司仅额外生产少量备品以备退换货所需;针对自主品牌的键鼠产品及智能锁产品,公司根据销售预期进行备货,当出现销售情况不及预期时,存货存在一定积压。报告期各期末,库龄1年以上主要库存商品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智能锁 | 33.89 | 27.62% | 54.81 | 74.58% | 70.86 | 52.83% |
键鼠产品 | 88.82 | 72.38% | 18.68 | 25.42% | 63.27 | 47.17% |
合计 | 122.72 | 100.00% | 73.49 | 100.00% | 134.13 | 100.00%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库龄在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余额较小,公司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发行人与客户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整体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公司存货库龄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较小。公司各类存货库龄超过1年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主要产品不存在大量滞销的情况,与客户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不同产品的平均销售周期、平均生产周期、安全库存,结合相关情况说明不同库龄存货金额变动的原因
发行人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组织生产,采用“以产定购”的方式进行定量采购,安全库存主要基于未来3个月销售计划进行确认,原材料周转耗用较为及时;另一方面, 发行人的键鼠产品的平均销售周期为30天至45天,生产周期在4至7天,时间较短,因此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各期末库龄 1年以内存货余额的占比分别为95.14%、97.05%及92.17%。
发行人的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的产品销售周期视订单的生产工艺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以东信和平的中央集成系统项目为例,生产周期较长,在2020年度,随着项目推进,该项目成本有所增加。
四、结合存货库龄结构、期后结转情况、存货跌价测试方法和覆盖范围、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的差异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说明与智能锁相关的存货(不限于库存商品)具体情况,包括存货金额、库龄分布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期后累计结转金额及比例,分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过程: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具体存货跌价测试方法和覆盖范围如下:
项目 | 可变现净值确定的方法 | 跌价准备测试的方法 |
原材料、半成品 | (1)持有以生产为目的的原材料、半成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持有以出售为目的的原材料、半成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按照原材料、半成品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库存商品 | (1)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库存商品,以合同约定的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无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按照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销售该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按照库存商品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发出商品 |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按照发出商品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
在产品 |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按照在产品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一)公司原材料的库龄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的库龄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1年以内 | 账面余额 | 6,874.72 | 11,945.97 | 6,681.76 |
存货跌价准备 | 24.32 | 61.61 | 102.80 | |
跌价比例 | 0.35% | 0.52% | 1.54% | |
1-2年 | 账面余额 | 2,054.89 | 307.59 | 170.88 |
存货跌价准备 | 114.25 | 76.58 | 128.05 |
跌价比例 | 5.56% | 24.90% | 74.94% | |
2年以上 | 账面余额 | 189.58 | 120.70 | 105.63 |
存货跌价准备 | 81.88 | 84.03 | 91.05 | |
跌价比例 | 43.19% | 69.62% | 86.19% | |
账面余额小计 | 9,119.19 | 12,374.25 | 6,958.27 | |
存货跌价准备小计 | 220.45 | 222.21 | 321.90 |
对于库龄较长的原材料,公司考虑其用途和库龄,按照可变现净值测试减值。
(二)公司在产品的库龄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的库龄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1年以内 | 账面余额 | 613.08 | 570.27 | 1,260.63 |
存货跌价准备 | 5.38 | - | - | |
跌价比例 | 0.88% | - | - | |
1-2年 | 账面余额 | 126.98 | 103.29 | 77.52 |
存货跌价准备 | - | - | - | |
跌价比例 | - | - | - | |
2年以上 | 账面余额 | - | - | 302.25 |
存货跌价准备 | - | - | - | |
跌价比例 | - | - | - | |
账面余额小计 | 740.06 | 673.56 | 1,640.39 | |
存货跌价准备小计 | 5.38 | - | - |
(三)公司半成品的库龄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结果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半成品的库龄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1年以内 | ||||
账面余额 | 2,927.60 | 2,592.44 | 1,857.33 | |
存货跌价准备 | 139.86 | 36.48 | 5.26 | |
跌价比例 | 4.78% | 1.41% | 0.28% |
1-2年
1-2年 | 账面余额 | 186.10 | 75.05 | 24.29 |
存货跌价准备 | 27.82 | 28.82 | 16.71 |
跌价比例
跌价比例 | 14.95% | 38.41% | 68.79% | |
2年以上 | ||||
账面余额 | 40.22 | 30.74 | 38.88 | |
存货跌价准备 | 19.08 | 25.55 | 30.14 | |
跌价比例 | 47.43% | 83.13% | 77.51% |
账面余额小计
账面余额小计 | 3,153.93 | 2,698.22 | 1,920.50 |
存货跌价准备小计
存货跌价准备小计 | 186.75 | 90.85 | 52.11 |
(四)公司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结果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1年以内 | ||||
账面余额 | 5,202.50 | 6,781.65 | 6,017.23 | |
存货跌价准备 | 114.22 | 63.76 | 46.10 | |
跌价比例 | 2.20% | 0.94% | 0.77% |
1-2年
1-2年 | 账面余额 | 78.19 | 27.09 | 60.60 |
存货跌价准备 | 19.97 | 19.90 | 29.51 | |
跌价比例 | 25.54% | 73.45% | 48.70% | |
2年以上 | ||||
账面余额 | 44.53 | 46.40 | 73.53 | |
存货跌价准备 | 44.53 | 44.63 | 28.72 | |
跌价比例 | 100.00% | 96.20% | 39.05% |
账面余额小计
账面余额小计 | 5,325.22 | 6,855.14 | 6,151.36 |
存货跌价准备小计
存货跌价准备小计 | 178.72 | 128.30 | 104.3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结合产品库龄情况、产品实物状态、在手订单售价对发生减值迹象的库存商品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五)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期末存货余额 | 18,629.28 | 24,096.44 | 17,569.32 |
期后结转金额
期后结转金额 | 8,133.67 | 21,381.35 | 17,429.07 |
期后结转比例 | 43.66% | 88.73% | 99.20% |
注:存货的期后结转比例为截至2023年2月28日数据。
综上,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存货跌价准备已充分计提。
(六)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传艺科技 | |||
存货跌价余额 | 未披露 | 3,166.59 | 2,972.64 |
存货余额 | 未披露 | 41,096.23 | 37,820.33 |
占比 | 未披露 | 7.71% | 7.86% |
佳禾智能 | |||
存货跌价余额 | 未披露 | 2,241.57 | 1,162.77 |
存货余额 | 未披露 | 68,145.21 | 52,445.44 |
占比 | 未披露 | 3.29% | 2.22% |
朝阳科技 | |||
存货跌价余额 | 未披露 | 3,583.29 | 673.00 |
存货余额 | 未披露 | 25,567.17 | 21,297.79 |
占比 | 未披露 | 14.02% | 3.16% |
显盈科技 | |||
存货跌价余额 | 未披露 | 125.84 | 226.85 |
存货余额 | 未披露 | 12,538.32 | 8,270.31 |
占比 | 未披露 | 1.00% | 2.74% |
发行人 | |||
存货跌价余额 | 591.29 | 441.37 | 478.34 |
存货余额 | 18,629.28 | 24,096.44 | 17,569.32 |
占比 | 3.17% | 1.83% | 2.72% |
如上表所示,传艺科技存货跌价准备明显高于同行业公司,剔除传艺科技后,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的计提比例的平均值为2.71%、6.10%,2020年及2021年度,公司对应期间存货跌价计提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
综上,公司根据存货库龄以一年以内为主,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按照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为原则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与公司对应期间存货跌价计提的比例较为接近,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七)与智能锁相关的存货(不限于库存商品)具体情况,包括存货金额、库龄分布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期后累计结转金额及比例,分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智能锁相关的存货(不限于库存商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智能锁存货余额
智能锁存货余额 | 34.04 | 67.78 | 84.53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 | 1.48 | 10.48 |
1-2年 | 11.55 | 46.52 |
2年以上
2年以上 | 34.04 | 54.75 | 27.54 |
智能锁存货跌价准备
智能锁存货跌价准备 | 34.04 | 67.21 | 75.09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 | 0.91 | 1.03 |
1-2年
1-2年 | 11.55 | 46.52 |
2年以上
2年以上 | 34.04 | 54.75 | 27.54 |
存货减值计提比例
存货减值计提比例 | 100.00% | 99.15% | 88.83% |
期后结转金额 | - | 0.38 | 17.07 |
期后结转比例
期后结转比例 | - | 0.55% | 20.19% |
报告期内,与智能锁相关存货的期后结转比例较低,各期对智能锁相关业务的存货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88.83%、99.15%及100%,对智能锁相关存货已足额计提跌价准备。
五、说明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订单覆盖率,与“以销定产”生产模式的匹配性,在产品和半成品所处的生产环节,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库存商品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况分析发行人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规模的合理性。
(一)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订单覆盖率,与“以销定产”生产模式的匹配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订单覆盖率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末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在手订单金额 | 订单覆盖率 |
在产品 | 740.06 | 13,691.37 | 143.97% |
半成品 | 3,153.93 | ||
库存商品 | 5,325.22 | ||
发出商品 | 290.88 | ||
2021年末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在手订单金额 | 订单覆盖率 |
在产品 | 673.56 | 23,088.11 | 196.96% |
半成品 | 2,698.22 | ||
库存商品 | 6,855.14 | ||
发出商品 | 1,495.26 | ||
2020年末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在手订单金额 | 订单覆盖率 |
在产品 | 1,640.39 | 19,507.59 | 183.84% |
半成品 | 1,920.50 | ||
库存商品 | 6,151.36 | ||
发出商品 | 898.79 |
注1:在手订单金额=期末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注2:订单覆盖率=在手订单金额/期末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合计账面余额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覆盖存货中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合计账面余额,与公司以销定产的模式相符。
(二)在产品和半产品所处的生产环节
公司在产品为已领料未生产完成的产品,需在产线上进一步加工生产的产品,根据生产订单类型,归属于对应的生产环节。
公司半成品主要为已领料完成生产的中间产品,其处于生产环节中产成品装
配的前置环节。公司在产品及半成品库龄较短,除子公司捷锐科技及朗冠精密在手订单的生产周期较长外,键鼠产品订单不存在长期未结转库存商品的情况。
(三)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仓库已经发货但未验收的在途商品,库存商品主要为已完工但尚未发货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余额与主营业务成本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发出商品 | 290.88 | 1,495.26 | 898.79 |
库存商品 | 5,146.50 | 6,726.84 | 6,047.03 |
合计 | 5,437.39 | 8,222.11 | 6,945.82 |
主营业务成本 | 78,326.29 | 93,698.46 | 60,002.48 |
月度平均成本 | 6,527.19 | 7,808.21 | 5,000.21 |
由上表可见,公司账面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的期末余额与各期月度平均成本相近,库存规模与产品销售周期相近,具有合理性。
六、说明发行人对各类存货盘点的具体情况,包括盘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盘点比例、盘点差异数量和金额、盘点差异原因及影响。
2021年1月2日、2021年12月31日,2023年1月31日(2022年年底新冠疫情封控放开,公司较多人员感染新冠病毒,公司财务、仓库部门亦有较多人员感染,因此无法正常对公司2022年年末的存货组织盘点,经公司内部协商,将盘点日期推迟至2023年1月31日,并倒推计算对年底各类存货的盘点比例)发行人存货盘点地点为发行人仓库、生产车间以及部分委托加工厂商,盘点人员为财务、仓库部门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2022-12-31 | 存货总金额(万元) | 盘点账面金额(万元) | 金额盘点比例 | 实际盘点金额(万元) | 盘点差异(万元) |
原材料 | 9,119.19 | 8,242.60 | 90.39% | 8,245.00 | 2.40 |
在产品 | 740.06 | 618.52 | 83.58% | 618.52 | - |
半成品 | 3,153.93 | 1,935.08 | 61.35% | 1,935.08 | 0.00 |
库存商品 | 5,325.22 | 4,489.83 | 84.31% | 4,489.83 | 0.00 |
发出商品 | 290.88 | ||||
2021-12-31 | 存货总金额(万元) | 盘点账面金额(万元) | 金额盘点比例 | 实际盘点金额(万元) | 盘点差异(万元) |
原材料 | 12,374.25 | 11,621.42 | 93.92% | 11,628.76 | 7.34 |
在产品 | 673.56 | 618.19 | 91.78% | 618.19 | - |
半成品 | 2,698.22 | 2,542.14 | 94.22% | 2,531.76 | -10.38 |
库存商品 | 6,855.14 | 6,540.87 | 95.42% | 6,540.87 | - |
发出商品 | 1,495.26 | - | - | - | - |
2021-1-2 | 存货总金额(万元) | 盘点账面金额(万元) | 金额盘点比例 | 实际盘点金额(万元) | 盘点差异(万元) |
原材料 | 6,958.27 | 6,825.55 | 98.09% | 6,868.39 | 42.84 |
在产品 | 1,640.39 | 1,638.27 | 99.87% | 1,638.27 | - |
半成品 | 1,920.50 | 1,766.81 | 92.00% | 1,750.06 | -16.75 |
库存商品 | 6,151.36 | 5,989.56 | 97.37% | 5,989.56 | - |
发出商品 | 898.79 | - | - | - | - |
上述各期盘点差异率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存货余额 | 18,629.28 | 24,096.44 | 17,569.32 |
盘点差异 | 2.40 | -3.04 | 26.10 |
差异比例 | 0.01% | -0.01% | 0.15% |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盘点差异较小,主要系时间差导致的未达账项形成的差异,公司于盘点核实后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人员根据存货出入库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增加或减少对应存货的金额,财务报表数据具有准确性。
七、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将当期应结转成本费用计入存货科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当期应结转成本费用计入存货科目的情形。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关于存货情况
1、核查方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了解发行人各类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备货标准及备货情况,分析发行人存货结构
与经营特点的匹配性,以及存货结构变动的合理性;
(2)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比较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存货结构差异;
(3)获取存货库龄表,检查库龄划分是否正确,检查长库龄存货产生的原因,并通过访谈了解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是否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获取发行人进销存明细表,核查发行人存货计价方法,核查发行各期末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
(5)获取期末仓库存货结存数量金额明细表和账面存货余额明细,核对期末结存是否一致,了解期末存货各项目的具体构成情况,分析存货的结存是否与产销情况一致;
(6)获取存货库龄表,检查库龄划分是否正确,检查长库龄存货产生的原因,是否发生呆滞、变质或无法使用的情况;
(7)获取存货跌价准备的明细表,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正确,并与报表项目核对是否相符;复核发行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检查其可变现净值计算的正确性;将存货余额与现有的订单、资产负债表日后各期的销售额和下一会计期间的预测销售额进行比较,结合毛利率变化情况,以评估存货滞销和跌价的可能性;查阅同行业公司各类存货跌价计提的比例,与公司各类存货跌价计提的比例进行比较;
(8)获取订单明细表,检查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订单覆盖情况;
(9)获取发行人2021年1月2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3年1月31日的存货盘点表,复核2021年1月2日及2021年12月31日、2023年1月31日的盘点数量与账存数量是否相符;对2021年1月2日、2021年12月31日、2023年1月31日的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复核2021年1月2日、2021年12月31日实物数量与账存数量是否相符,并通过执行存货倒扎程序复核2022年12月31日的账存数量是否准确,核查存货计价是否存在异常;
(10)全面梳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流转涉及的单据,评估内控设计的有效性,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
(11)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检查是否有存在销售收入但无对应销售成本的情况;获取发行人进销存报表,复核发行人的存货计价方式,检查当期存货结转成本的金额是否正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存货结构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匹配,存货结构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合理。
(2)发行人原材料库龄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材料库龄结构差异较小,库存商品库龄分布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传艺科技,主要系生产经营特点不同所致,发行人存货库龄超过 1年情况合理,不存在存货大量滞销及销售退回的情形,与客户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发行人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存货计价,有利于准确核算存货成本,与可比上市公司无差异,发行人不同库龄存货金额变动情况合理,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规模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匹配。
(4)发行人键鼠产品不存在长期未结转库存商品的情况,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的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
(5)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符合会计准则,与同行业公司存货计提比例一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6)发行人对2020年末、2021年末、2023年1月末的存货进行盘点,各期末盘点数量差异较小。
(7)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当期应结转成本费用计入存货科目的情形。
(8)发行人存货库龄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生产经营特点不同所致,存货库龄超过1年情况合理,存在滞销及销售退回的情形,与客户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9)发行人发出商品与合同订单相匹配,部分在产品库龄超过1年系其对应产成品未完成销售,故发行人未将其领用至下一生产环节所致,对此发行人已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二)说明存货函证的具体内容、方式、过程及对象、比例、函证差异情况及原因、函证客户未回函的替代程序。
发行人存货主要类型包含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部分库存商品存放于发行人仓库,主要通过现场监盘。
函证的方式进行确认;对于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的库存商品,保荐人、申报会计师通过函证程序进行确认;对于报告期各期末的发出商品,保荐人、申报会计师通过函证程序和期后检查程序进行确认。
1、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的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的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682.57万元、1,354.37万元以及1,776.86万元,主要存放地点为客户指定的德国仓、匈牙利仓、惠阳仓及东莞仓。每期末由供应商的仓库人员对发行人存在德国仓库及匈牙利仓的存货进行盘点,盘点结束后将盖章签字的盘点表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发行人进行确认。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函证的具体内容为各期末库存商品的名称、型号、数量,采取邮寄或电邮的方式发函,相关供应商确认函证数据后向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回函。
函证情况如下表(将函证的数量转换为对应的存货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库存商品 | 1,776.86 | 1,354.37 | 682.57 |
函证金额 | 1,776.86 | 1,354.37 | 682.57 |
函证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回函金额 | 1,776.86 | 1,354.37 | 682.57 |
回函覆盖率 | 100.00% | 100% | 100% |
2、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主要为各期末发行人已发货,客户尚未签收的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898.79万元、1,495.26万元以及290.88万元,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扩大,发出商品金额也逐年增加。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于期末发出商品的合同金额向客户进行了函证。
报告期各期末,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函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出商品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金额 | 290.88 | 1,495.26 | 898.79 |
发函金额 | 274.38 | 1,492.92 | 807.10 |
回函金额 | 274.38 | 1,492.92 | 807.10 |
发函覆盖率 | 94.33% | 99.84% | 89.80% |
回函覆盖率 | 94.33% | 99.84% | 89.80% |
已回函发出商品均不存在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了相应客户的合同、发货单、期后签收单据、发票、报关单、回款凭证等,确认相关发出商品情况真实。
(三)说明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包括参与监盘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各类存货监盘方法、程序、监盘比例、实施的其他替代程序的性质及实施的具体情况、是否现场取得经发行人确认的盘点表以及相关结果的处理情况、监盘比例是否充分。
1 、存货监盘的范围
存货监盘的范围包含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
2 、存货监盘方法及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并执行分析性程序,评估发行人报告期存货的重大错报风险;
(2)了解发行人库存商品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存货盘点制度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
(3)获取发行人2020年末、2021年末、2023年1月末的库存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及库存商品清单,分析其完整性,以确认监盘范围;
(4)获取发行人2020年末、2021年末、2023年1月末的存货盘点计划,分析发行人盘点计划的有效性,并制定合理的监盘计划;
(5)在盘点前,观察存货盘点现场,检查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是否摆放整齐,是否附有盘点标识,仓库是否已经停止流动;
(6)监盘过程中执行双向抽盘程序,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或选取部分实物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核对存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情况;
(7)如存在盘点差异,了解产生差异的原因,并确定是否存在调整事项;
(8)监盘过程中,通过观察及询问程序,评估存货的状态,如是否存在毁损的情形;
(9)获取包含盘点人、监盘人签字记录的盘点表,并根据盘点结果,形成存货监盘小结;
(10)针对库存商品的计价情况,项目组抽查了盘点产品的结存单价,结合相应产品物料清单的金额,对比确认结存单价不存在明显异常。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的监盘地点为发行人仓库、生产线以及部分外协供应商,对2020年末存货的监盘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日,对2021年12月31日存货的监盘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对2023年1月31日存货监盘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受2022年年底疫情的影响,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协商选择在2023年1月31日进行盘点,保荐机构及审报会计师补充执行存货倒扎程序,2022年末盘点数据系倒扎计算所得),参与监盘的人员包括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具体监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1、原材料余额 | 9,119.19 | 12,374.25 | 6,958.27 |
监盘余额 | 7,365.67 | 10,185.54 | 6,438.10 |
监盘比例 | 80.77% | 82.31% | 92.52% |
2、在产品余额 | 740.06 | 673.56 | 1,640.39 |
监盘余额 | 618.52 | 618.19 | 1,618.95 |
监盘比例 | 83.58% | 91.78% | 98.69% |
3、半成品余额 | 3,153.93 | 2,698.22 | 1,920.50 |
监盘余额 | 677.29 | 1,733.63 | 1,552.74 |
监盘比例 | 21.47% | 64.25% | 80.85% |
4、库存商品余额 | 5,325.22 | 6,855.14 | 6,151.36 |
监盘余额 | 4,423.31 | 5,237.04 | 5,159.74 |
监盘比例 | 83.06% | 76.40% | 83.88% |
5、合计 | 18,338.40 | 22,601.17 | 16,670.53 |
监盘余额 | 13,084.79 | 17,774.40 | 14,769.52 |
监盘比例 | 71.35% | 78.64% | 88.60% |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的各次盘点的监盘比例均为70%以上(库存商品盘点比略低主要是因为部分供应商管理存货已函证形式确认),监盘比例充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已获取发行人的盘点表,盘点差异较小,且经过监盘,发行人不存在存货账实不符的情形。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进销存系统关于存货的数量记录准确,与实物数量的流转情况相符。
(四)说明避免发行人将当期应结转成本费用计入存货科目的核查方法、比例、结论,论证相关核查的充分性、有效性。
1、核查方法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了解发行人各类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备货标准及备货情况,分析发行人存货结构与经营特点的匹配性,以及存货结构变动的合理性;
(2)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比较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存货结构差异;
(3)获取发行人进销存明细表,核查发行人存货计价方法,核查发行各期末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
(4)获取期末仓库存货结存数量金额明细表和账面存货余额明细,核对期末结存是否一致,了解期末存货各项目的具体构成情况,分析存货的结存是否与产销情况一致;
(5)获取存货库龄表,检查库龄划分是否正确,检查长库龄存货产生的原因,是否发生呆滞、变质或无法使用的情况;
(6)获取存货跌价准备的明细表,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正确,并与报表项目核对是否相符;复核发行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检查其可变现净值计算的正确性;将存货余额与现有的订单、资产负债表日后各期的销售额和下一会计期间的预测销售额进行比较,结合毛利率变化情况,以评估存货滞销和跌价的可能性;
(7)获取订单明细表,检查发出商品的订单覆盖情况,核查无订单发出商品的合理性,检查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
(8)对截止至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的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复核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实物数量与账存数量是否相符,核查存货计价是否存在异常;
(9)与SAP工作人员沟通了解SAP系统的运作情况,对SAP成本核算进行内控审计,了解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0)全面梳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流转涉及的单据,详细了解发行人存货计价方式,了解发行人的内控流程,了解相关内控流程是否完善,评估内控设计的有效性,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存货结构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匹配,存货结构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合理;
(2)发行人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存货计价,有利于准确核算存货成本,与可比上市公司无差异,发行人不同库龄存货金额变动情况合理,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规模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匹配;
(3)发行人存货库龄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生产经营特点不同所致,存货库龄超过 1 年情况合理,存在滞销及销售退回的情形,与客户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5)发行人发出商品与合同订单相匹配,部分在产品库龄超过1年系其对应产成品未完成销售,故发行人未将其领用至下一生产环节所致,对此发行人已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6)发行人对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的存货进行盘点,各期末盘点数量差异较小;
(7)发行人目前内控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不存在将当期应结转成本费用计入存货科目的情形。
(五)说明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是否采取了针对性核查措施,是否予以了重点关注,以及具体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予以了重点关注,采取的针对性核查措施如下:
1、访谈发行人采购人员、生产人员及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的采购情况、生产情况、存货特点;
2、获取发行人关于存货减值的说明,了解发行人存货减值测试的过程;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和在产品及半成品明细清单,结合库龄以及期后领用等情况判断是否存在需要计提减值的情况;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明细清单,复核各期末减值计提情况;
5、对发行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监盘,重点关注了存货状态,核查是否存在长期存放或发生损坏的存货,关注存货是否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与公司进行比较,结合期后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及存货销售情况,评价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合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16.关于生产模式及非流动资产。根据申报材料:
(1)公司销售的键盘、鼠标等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根据订单要求,公司自主完成产品的精密加工、产品装配和检测等关键程序。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15,945.89万元、15,798.62万元、15,591.22万元及15,862.59万元;在建工程分别为783.65万元、50.01万元、810.55万元及700.57万元;无形资产分别为1,375.20万元、1,346.47万元、1,306.67万元及1,283.86元,2019年末,龙狮科技持有的智能分销系统软件出现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5.68万元。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键盘和鼠标的产能利用率均超过100%。
(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338.82万元、688.48万元、549.26万元和790.09万元,主要为模具制作费以及生产经营租赁房产的装修费,摊销期限分别为2年及3年。
(5)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6)2021年起,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将部分租赁房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5,952.96万元,占当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例为22.86%。
(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279.45万元、199.65万元、308.71万元和275.02万元。
(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39.82万元、48.58万元、426.83万元及873.75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购置款。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公司因筹建越南生产基地而购置机器设备,使得相关预付款项有所增加。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各期生产模具数量、产品型号数量以及两者的匹配性,是否存在无对应生产模具的产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交付产品是否出现批量故障情形及原因,是否影响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举例说明接到订单后,发行人如何组织生产、形成生产模具、安排生产计划等。
(2)说明主要产品产能的影响因素、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新增产线的难易程度、扩产周期及是否符合行业特点,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及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匹配性。
(3)说明在建工程的开工建设时间、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时间及标准,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情形。
(4)说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龙狮科技持有的智能分销系统软件出现减值的背景和原因,其他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5)结合发行人的业务特点、经营模式说明产能利用率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关系;主要产品最新产能利用率情况及生产排期情况。
(6)说明长期待摊费用波动原因及合理性,充分分析2020年收入大幅增加但模具制作费(当期增加额及期末余额)均明显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7)说明报告期各期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研究开发支出对应的具体项目情况,开发支出的成本费用归集范围是否恰当,开发支出的发生是否真实;资本化研究开发支出的标准和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8)说明发行人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具体计算过程,使用权资产开始折旧时点、折旧年限及其合理性。
(9)说明报告期各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原因、计算过程及后续结转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0)说明将预付设备购置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付设备购置款对应的机器设备种类、数量、价格、预付对象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预付比例及其合理性,新冠疫情对筹建越南生产基地的具体影响。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生产模具数量、产品型号数量以及两者的匹配性,是否存在无对应生产模具的产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交付产品是否出现批量故障情形及原因,是否影响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举例说明接到订单后,发行人如何组织生产、形成生产模具、安排生产计划等。
(一)报告期生产模具数量、产品型号数量及两者的匹配性
公司产品均需要使用模具进行生产,除OEM客户洛斐客的模具由客户提供外,其他客户的产品的模具均由公司安排生产,基本不存在无模具对应销售收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别产品使用的模具数量、产品型号数量及单位型号产品对应的模具数量如下:
产品分类 | 2022年度 | ||
产品型号数量 | 模具数量 | 单位型号产品对应的模具数量 | |
商务键盘 | 29.00 | 209.00 | 7.21 |
商务鼠标 | 46.00 | 306.00 | 6.65 |
游戏键盘 | 36.00 | 234.00 | 6.50 |
游戏鼠标 | 21.00 | 155.00 | 7.38 |
合计 | 132.00 | 904.00 | - |
产品分类 | 2021年度 | ||
产品型号数量 | 模具数量 | 单位型号产品对应的模具数量 | |
商务键盘 | 27.00 | 181.00 | 6.70 |
商务鼠标 | 43.00 | 283.00 | 6.58 |
游戏键盘 | 35.00 | 215.00 | 6.14 |
游戏鼠标 | 17.00 | 115.00 | 6.76 |
合计 | 122.00 | 794.00 | - |
产品分类 | 2020年度 | ||
产品型号数量 | 模具数量 | 单位型号产品对应的模具数量 | |
商务键盘 | 33.00 | 207.00 | 6.27 |
商务鼠标 | 51.00 | 332.00 | 6.51 |
游戏键盘 | 33.00 | 206.00 | 6.24 |
游戏鼠标 | 24.00 | 180.00 | 7.50 |
合计 | 141.00 | 925.00 | -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各类别产品报告期各期单个型号产品对应的模具数量波动较小,生产模具数量、产品型号数量相匹配。
(二)报告期内交付产品是否出现批量故障情形及原因,是否影响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曾出现小批量故障情形,主要为软件版本低导致产品出现延迟或卡顿的轻微故障,公司及时进行返修,未出现影响客户合作关系的情况。
(三)举例说明接到订单后,发行人组织生产、形成生产模具、安排生产计划的流程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生产制造流程,针对其中模具的生产计划,以某订单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1、方案确定环节。客户提出项目需求后,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开发设计,与客户共同确认结构方案。
2、供应商选定。基于上述设计方案,公司通过选择模具供应商后,并由其开展生产工作。
3、样品试制阶段。模具生产交付后,公司安排试产,并就试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供应商、客户反复磋商。
4、正式投产阶段。产品生产满足要求后,公司对模具进行验收并接受订单开始量产。
二、说明主要产品产能的影响因素、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新增产线的难易程度、扩产周期及是否符合行业特点,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及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匹配性。
(一)说明主要产品产能的影响因素、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公司主要产品为计算机外设键盘以及鼠标产品,其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注塑、SMT贴片等,生产工艺较为成熟。SMT贴片工序对应的PCBA主要为功能性器件,影响产品最终的功能品质。为保障产品品质,除部分标准化程度较高、生产工艺较为简单的产品外,公司绝大部分SMT工序系通过自有产能实现,该工序
对产能形成一定制约。因此,公司以SMT贴片作为产能的瓶颈工序计算主要产品产能。公司根据SMT工序的产线数量、单位时间打点数、工时等来计算产品产能,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产能情况进行了计算,主要参数及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参数 | 说明 |
1 | 高速产线数 | 指公司高速SMT贴片产线的年平均数量 |
2 | 低速产线数 | 指公司低速SMT贴片产线的年平均数量 |
3 | 单位小时打点数 | 指公司每种类型SMT贴片产线单位打点的数目 |
4 | 工时 | 指产线每天生产运行的小时数,每天按22小时计算 |
5 | 天数 | 指产线每年生产运行的天数,每年按324天计算 |
6 | 产能分配比率 | 指SMT产线贴片总产能分配给游戏键盘、商务键盘、游戏鼠标、商务鼠标的比例 |
7 | 产品平均打点数 | 指游戏键盘、商务键盘、游戏鼠标、商务鼠标的平均单位打点数 |
注:A产品产能=(高速产线数*高速产线单位小时打点数+低速产线数*低速产线单位小时打点数)*工时*天数*A产能分配比率/A产品平均打点数SMT贴片工序产能为公司贴片机在正常运转下全年理论贴片数量。计算各类产能产能时,公司首先按照当年销售计划对各类产品产能进行分配,由于不同产品的生产工艺要求的贴片数量均不同,公司按照产品平均贴片数量将贴片工序的贴片数量转化为最终产品数量,进而计算出各类产品产能。
(二)说明新增产线的难易程度、扩产周期及是否符合行业特点截至2022年底,公司合计拥有高速SMT贴片产线7条,低速SMT贴片产线1条,其设备为通用型机器设备,在厂房面积足够、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增加生产线难度较低。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发行人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及技术储备,若市场需求扩大需要增加生产线,通常整个生产线扩产周期3~4个月,新增产线周期符合行业特点。
(三)说明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及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公司贴片机数量与产能产量的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数量 | 变动 幅度 | 数量 | 变动 幅度 | 数量 |
贴片机(台) | 25 | 4.17% | 24 | 50.00% | 16 |
总打点数(万点) | 123,727 | 3.89% | 119,094 | 24.69% | 95,515 |
产能(万pcs) | 1,944 | 2.75% | 1,892 | 23.74% | 1,529 |
其中:鼠标(万pcs) | 1,204 | 1.86% | 1,182 | 25.48% | 942 |
键盘(万pcs) | 740 | 4.23% | 710 | 20.95% | 587 |
产量(万pcs) | 1,629.97 | -15.43% | 1,927.25 | 25.29% | 1,538.23 |
其中:鼠标(万pcs) | 1,013.76 | -13.80% | 1,175.99 | 24.10% | 947.59 |
键盘(万pcs) | 616.21 | -17.98% | 751.26 | 27.19% | 590.64 |
注:产能(万PCS)和产量(万PCS)为分产品产能合计数量,总打点数(万点)为贴片机设计可贴片数量。
如上表所示, 2021年度,公司贴片机增量与公司产能增量(万PCS)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为:
1、产线分布
公司一条贴片机生产线配备2-3台贴片机,并按不同机型进行搭配,总打点数受产线分布影响,其增幅与贴片机数量增幅不存在严格的线性关系。
2、产品结构变化
产能增量为分产品产能合计数量,各产品对贴片工序产能的占用不同,且不同种类的产品平均打点数差异较大,随着公司机械键盘、游戏鼠标类产品占比的提升,总打点数增幅总体上大于产能增幅。各类产品典型单位打点数量情况如下:
项目 | 非机械键盘 | 机械键盘 | 商务鼠标 | 游戏鼠标 |
产品平均打点数量(点/pcs) | 20 | 250 | 45 | 100 |
3、外协影响
公司在产能紧张时存在部分SMT贴片工序外协的情况,故产能与产量存在细微差异。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变动情况基本匹配。
三、说明在建工程的开工建设时间、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时间及标准,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情形。
(一)在建工程的开工建设时间、预计转固时间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核算内容主要为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购置的待安装验收设备及PLM软件。越南智迪筹建所需的生产设备自2020年12月起到货,受疫情影响,生产线自2021年7月开始试产,生产设备在8月起陆续结转固定资产。发行人采购的PLM软件自2020年9月起项目启动,于2021年9月通过公司验收,结转为无形资产。
(二)在建工程转固标准
公司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并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公司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取得《设备验收报告》作为判断的依据。满足竣工验收的条件后,由公司需求部门、品质部和工程部共同参加验收工作;财务部根据《设备验收报告》以及实际发生的成本办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并从转入固定资产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起陆续结转固定资产,公司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况。
公司购置需要定制开发的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时计入在建工程,在开发完成后经过公司使用部门测试通过,由公司需求部门、信息部共同参加验收工作并签署《信息系统验收报告》;财务部根据《信息系统验收报告》以实际发生的成本办理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发行人采购的PLM软件于2021年9月完成并通过公司验收结转为无形资产,不存在延迟转入无形资产的情况。
四、说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龙狮科技持有的智能分销系统软件出现减值的背景和原因,其他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对比分析
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摊销年限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传艺科技 | 土地使用年限 | 5年 |
佳禾智能 | 50年 | 5年 |
朝阳科技 | 43-50年 | 5-10年 |
显盈科技 | 50年 | 5-10年 |
公司 | 土地使用年限 | 3-10年 |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息来源其公布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可使用年限作为摊销依据,公司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方式取得,根据土地可使用年限确定摊销年限为41.83年。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
(二)龙狮科技持有的智能分销系统软件出现减值的背景和原因,其他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发行人于2018年5月收购子公司珠海龙狮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龙狮科技有限公司原主营业务为智能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因智能锁盈利能力不佳,且占用了公司一定的运营资源。2019 年度,公司逐步收缩智能锁业务规模,并对智能锁分销系统25.68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公司针对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除智能锁分销系统外,公司其他无形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未见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情况,同时公司盈利情况较好,其他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的情形。
五、结合发行人的业务特点、经营模式说明产能利用率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关系;主要产品最新产能利用率情况及生产排期情况。
(一)产能利用率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关系
公司主要业务为键鼠产品的ODM制造,生产过程主要包括SMT、注塑、装配组装等过程,其中SMT及注塑过程均需要机器设备用于生产,产能利用情况与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密切相关,公司产能利用情况与固定资产设备匹配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数量/金额 | 变动幅度 | 数量/金额 | 变动幅度 | 数量/金额 | |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 | 11,761.44 | 7.47% | 10,944.40 | 31.78% | 8,305.00 |
产能(万件) | 1,944.00 | 2.72% | 1,892.47 | 23.77% | 1,529.00 |
其中:键盘 | 740.00 | 4.23% | 709.99 | 20.95% | 587.00 |
鼠标 | 1,204.00 | 1.82% | 1,182.48 | 25.53% | 942.0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购置机器设备以保证产能的提高,公司保持机器设备的持续运转以及生产工人合理排班,保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以及软件。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新增土地使用权,且公司通过租赁厂房方式增加生产经营场地,因此土地使用权与产能利用率无明显关联。此外,公司购置的ERP系统、软件等,主要用于公司运营管理、方案设计环节,仅少量MES软件用于生产环节,与产能利用率变动关系较为薄弱。
(二)产能利用率情况及生产排期情况
2022年度,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 | 产品 | 产能 (万PCS) | 产量 (万PCS) | 产能利用率 |
2022年度 | 键盘 | 740.00 | 616.21 | 83.27% |
鼠标 | 1,204.00 | 1,013.76 | 84.20% |
根据后续备货计划以及订单情况,公司生产部门预计产能利用率继续维持较高水平。
六、说明长期待摊费用波动原因及合理性,充分分析2020年收入大幅增加但模具制作费(当期增加额及期末余额)均明显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一)长期待摊费用波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末至2022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模具制作费 | 1,082.19 | 924.68 | 503.85 | 632.75 |
装修工程款 | 426.14 | 620.02 | 45.41 | 51.27 |
其他 | 58.13 | 52.51 | - | 4.47 |
合计 | 1,566.46 | 1,597.21 | 549.26 | 688.48 |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模具制作费及装修工程款。
1、模具制作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型号不断增加,公司的模具制作费支出主要呈现增长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账面价值 |
2022年度 | 924.68 | 909.80 | 761.50 | -9.20 | 1,082.19 |
2021年度 | 503.85 | 1,060.98 | 614.34 | 25.80 | 924.68 |
2020年度 | 632.75 | 367.12 | 468.55 | 27.46 | 503.85 |
2019年度 | 285.29 | 707.56 | 360.10 | - | 632.75 |
如上表所示,2020年度,公司收入大幅增加来源于联想、IKBC、罗技、赛睿及悦米等客户的部分产品销售增加,但长期待摊费用中模具制作费当期增加额及期末余额均明显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模具开发至产品量产销售的时间差
一般而言,由模具开发完成至新产品量产销售的周期为1~3个月,产品销售收入的释放晚于模具支出的时间,导致收入增长幅度与长期待摊费用中模具制作费用的增长未完全对应。2020年度,IKBC、罗技、赛睿及悦米等客户的主要产品对应的模具形成时间主要在2019年,其收入大幅增加并未导致当期模具制作支出增加。
(2)发行人与键鼠产品客户就模具费用承担的约定
发行人与键鼠产品客户就模具费用的承担方式存在以下两种形式:
1)公司承担模具费用
在该模式下,公司承担制作模具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2)模具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独立向客户进行交付
在该模式下,模具直接向客户出售,对应模具未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2020年度,美商海盗船、乌龟海岸等新客户均采用独立交付模具的合作模式,导致长期待摊费用——模具制作费当期增加额及期末余额均有所下降。2021年度,模具支出主要针对联想及罗技等客户,其模具费用主要体现在产品报价,此外,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的新型号亦显著增多,因此长期待摊费用中模具制作费增加额
显著增加。
(3)发行人与供应商就模具费用承担的约定
2020年度,公司为改善现金流情况,与部分塑胶件供应商进行协商,合作模式由公司提供模具变更为供应商负责模具开发,其模具费用通过在塑胶件产品单价中分摊,导致该部分模具费用支出未在长期待摊费用中体现。
2019年至2022年,公司模具支出在各种情况下的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通过采购单价摊提的模具支出 | - | 0.00% | 123.23 | 5.00% | 379.65 | 30.22% | - | 0.00% |
通过销售单价进行摊提的模具支出 | 909.80 | 49.11% | 1,060.98 | 43.01% | 367.12 | 29.22% | 707.56 | 52.74% |
单独履约义务形式模具成本 | 942.80 | 50.89% | 1,282.73 | 52.00% | 509.45 | 40.55% | 634.13 | 47.26% |
合计 | 1,852.60 | 100.00% | 2,466.94 | 100.00% | 1,256.22 | 100.00% | 1,341.69 | 100.00% |
由上表可见,2020年度,模具支出较2019年度小幅度下降,主要系模具开发至产品量产销售的时间差所致。2021年度,联想、罗技的新品显著增加,通过销售单价进行摊提的模具支出显著增加,与此同时,2019年度开具的部分模具寿命到期,公司与IKBC及罗技的部分复制模具通过独立交付模具的方式进行交易。
2、装修工程款
2021年底,公司装修工程款显著增加,主要系越南子公司投入试产,生产车间的装修支出较大。
综上,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会计政策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摊销方法 |
发行人 | 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
佳禾智能 | 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
传艺科技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显盈科技 | 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
朝阳科技 | 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可比公司均未具体披露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公司的摊销方法是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与可比公司的摊销方法相同,符合行业惯例。
七、说明报告期各期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研究开发支出对应的具体项目情况,开发支出的成本费用归集范围是否恰当,开发支出的发生是否真实;资本化研究开发支出的标准和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报告期各期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研究开发支出
1、费用化的研究开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2,777.92 | 72.00% | 3,027.05 | 70.66% | 2,251.34 | 72.34% |
折旧与摊销 | 189.94 | 4.92% | 119.56 | 2.79% | 114.92 | 3.69% |
直接投入 | 376.24 | 9.75% | 454.27 | 10.06% | 438.06 | 14.07% |
其他费用 | 514.21 | 13.33% | 683.11 | 15.95% | 308.05 | 9.90% |
合计 | 3,858.31 | 100.00% | 4,284.00 | 100.00% | 3,112.38 | 100.00% |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直接投入及其他费用构成。公司研发模式主要包括前瞻性研发以及客户导向研发,基于上述模式下的研发项目相关支出均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资本化的研究开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化的研究开发支出参见本问题回复之“七、说明报告期各期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研究开发支出……”之“(二)资本化开发支出的具体项目情况”。
(二)资本化开发支出的具体项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报告期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转入无形资产 | 期末余额 |
MES软件系统
MES软件系统 | 2022年度 | 10.50 | - | 10.50 | - |
2021年度 | 11.77 | 13.95 | 15.22 | 10.50 | |
2020年度 | 18.90 | 26.93 | 34.07 | 11.77 |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支出主要核算子公司捷锐科技为生产车间的SMT产线自行开发的MES软件系统,用于对SMT产线进行智能化升级,相应产生相关支出。
SMT产线搭载MES软件系统是为了实现以下目标:
序号 | MES系统需求 | MES系统需求描述 |
1 | 生产电子看板 | 各车间及管理层电子看板 |
2 | SPI设备接口 | 1、SPI设备检测数据采集,并开发相应的数据呈现功能,看每小时产线的实际良率;2、记录每一片板的检查结果;3、通过报表可查看 |
3 | 贴片机接口 |
、计算每条产线每台设备各个槽位的累计抛料率,通过管理报表呈现异常;
、贴片机稼动率;
、生产日报
4 | AOI设备接口 | 自动获取AOI设备数据,计算SMT良品率 |
5 | 维修延伸优化 | 产品完工返工、客退RMA品返工功能 |
6 | 物料包装、仓库收料功能 |
供应商打印好最小包装条码后,根据最小包装条码进行扫码关联包装箱,收料时可根据包装箱条码进行收料
7 | 呆滞料复检处理功能 | 保质期、储存期预警的物料进行IQC复检登记,并允许重新调整保质期期限,记录复检结果和明细数据,相应PDA功能 |
8 | 供应商物料标签功能优化 | 1、按物料类型分配权限给对应供应商,供应商只能看到自己的物料;2、供应颓标签打印保存;3、补印功能,4、流水号优化 |
9 | 插件工序LED物料防呆 | 1、LED物料根据生产工单进行上料校验扫码;2、PCB板关联LED物料批次信息;3、根据产品BOM进行LED物料消耗统计;4、LED物科消耗到预警值后,系统弹框预警提示更换 |
(三)开发支出的归集情况及真实性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支出均为内部自主开发生产车间使用的MES软件所形成的,相关无形资产经济利益产生方式为内部自用,开发支出包括技术人员薪酬、软件服务费及零星配套设备等,开发支出按项目进行归集,MES软件系统在功能实现并取得生产车间相关人员验收后转入无形资产。上述支出均真实发生。
(四)资本化研究开发支出的标准和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向子公司捷锐科技提出MES软件系统采购需求,捷锐科技评估需求的可行性后接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立项,由于其属于构建无形资产,因此在发生相应支出后以开发支出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九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子公司捷锐科技主要从事生产自动化系统的研究开发,具备为生产设备搭载自动化系统的能力,除智迪科技外,捷锐科技也为其他客户研究开发智能自动化系统,因此满足上述条件(一)、(二)、(四);智迪科技在产线上搭载自动化系统以提高生产效率,因此满足条件(三);捷锐科技采用生产订单的方式归集核算相关支出,因此满足条件(五)。
综上情况,公司对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八、说明发行人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具体计算过程,使用权资产开始折旧时点、折旧年限及其合理性。
(一)使用权资产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资产性质 | 来源 |
广州办公室租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19.61 | 4.31 | 15.30 | 办公室用房 | 外部租入 |
珠海市金鼎春林物业代理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75.24 | 28.22 | 47.02 | 仓库 | 外部租入 |
金鼎印刷物流基地仓库 | 79.14 | 1.10 | 78.04 | 仓库 | 外部租入 |
越南生产基地 | 5,487.30 | 1,015.28 | 4,472.02 | 生产车间 | 外部租入 |
越南宿舍 | 25.45 | 12.02 | 13.43 | 宿舍 | 外部租入 |
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 311.38 | 204.62 | 106.76 | 生产车间 | 外部租入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资产性质 | 来源 |
广州办公室租赁 | 14.95 | 9.44 | 5.51 | 办公室用房 | 外部租入 |
珠海市金鼎春林物业代理部 | 45.78 | 36.62 | 9.16 | 仓库 | 外部租入 |
越南智迪厂房 | 5,329.43 | 444.12 | 4,885.31 | 生产车间 | 外部租入 |
越南宿舍 | 24.16 | 3.36 | 20.81 | 宿舍 | 外部租入 |
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 467.06 | 146.79 | 320.27 | 生产车间 | 外部租入 |
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宿舍 | 178.14 | 40.22 | 137.91 | 宿舍 | 外部租入 |
(二)主要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具体计算过程
如上表所示,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为越南智迪生产厂房、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以上述两项使用权资产为例,公司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越南智迪生产厂房使用权资产计算过程:
2021年3月1日,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与越南丰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租厂合同书》作为生产车间使用,租赁期2021年3月1日到2031年2月28日,每月租金76,000美元,第四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2021年4月,越南智迪支付2021年10个月租金76万美元,后续将于每年1月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
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与越南丰旭投资有限公司与2022年1月1日签订《租厂合同附录》,原定每年1月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更改为每月支付租金。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3月1日金额 | 2022年1月1日合同变更差异 | 币种 | 说明 |
未付的租赁付款额① | 1,053.28 | 1,053.28 | 美元 | 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 |
租赁负债② | 822.35 | -17.76 | 美元 | 各期未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之和 |
租赁激励③ | - | - | 美元 | 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优惠 |
初始直接费用④ | - | - | 美元 | 达成租赁发生的增量成本 |
复原或恢复成本⑤ | 822.35 | -17.76 | 美元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
使用权资产⑥=②-③+④+⑤ | 822.35 | -17.76 | 美元 | |
使用权资产(越南盾) | 19,033,368.38 | -411,065.78 | 越南盾 | 按租赁开始日汇率折算的越南盾金额 |
2、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1)2021年1月29日,子公司珠海龙狮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作为生产车间使用,租赁期2021年1月29日到2023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含税143,745.00元,每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递增5%。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珠海龙狮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签订了解除《厂房租赁合同》协议,提前终止部分租赁。
2021年12月1日,子公司珠海龙狮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将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峰西路13 号厂房四楼整层租给龙狮作为仓库使用,租赁期2022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52,707.09元,2022年12月1日起,每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递增5%。
(2)2022年1月1日,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灏源制衣有限公司将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峰西路13号仓库二层租赁给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厂房总面积3,011.105平方米;租金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租金为每月11元每平方米,每月租金合计33,122.16元;2022年6月1日起,租金、物业管理费、设施维护费及综合配套等费用同时递增5%。2022年10月31日终止该租赁协议。
2022年1月1日,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灏源制衣有限公司将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峰西路13号厂房二层B区、厂房三层B区租赁给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厂房总面积4563.384平方米;租金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租金为每月11.55元每平方米,每月租金合计52,707.09元;2022年12月1日起,租金、物业管理费、设施维护费及综合配套等费用同时递增5%。其中,三层B区于2022年8月31日终止租赁,二层B区于2022年11月31日终止租赁。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币种 | 说明 |
未付的租赁付款额① | 336.06 | 人民币 | 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 |
租赁负债② | 311.38 | 人民币 | 各期未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之和 |
租赁激励③ | - | 人民币 | 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优惠 |
初始直接费用④ | - | 人民币 | 达成租赁发生的增量成本 |
复原或恢复成本⑤ | - | 人民币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
使用权资产⑥=②-③+④+⑤ | 311.38 | 人民币 | - |
(三)使用权资产开始折旧时点、折旧年限及其合理性
2022年度,发行人新增的使用权资产合同租赁期间、开始折旧时点及折旧年限如下表:
项目 | 合同租赁起止时间 | 使用权资产开始折旧时点 | 折旧年限 | 租赁选择权 |
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2年 | 未约定 |
珠海市金鼎春林物业代理部仓库 | 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 2022年4月1日 | 2年 | 未约定 |
金鼎印刷物流基地仓库 | 2022年12月18日到2025年12月17日 | 2022年12月1日 | 3年 | 未约定 |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使用权资产合同租赁期间、开始折旧时点及折旧年限如下表
项目 | 合同租赁起止时间 | 使用权资产开始折旧时点 | 折旧年限 | 租赁选择权 |
越南智迪生产厂房 | 2021年3月1日到2031年2月28日 | 2021年3月1日 | 10年 | 未约定 |
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 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021年2月1日 | 2年11个月 | 未约定 |
珠海灏源制衣有限公司宿舍 | 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021年6月1日 | 2年5个月 | 未约定 |
珠海市伟持滤材有限公司仓库 | 2019年5月7日至2021年10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10个月 | 未约定 |
珠海市金鼎春林物业代理部仓库 | 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1年3个月 | 未约定 |
广州办公室 | 2020年7月16日至2022年7月15日 | 2021年1月1日 | 1年6个月 | 未约定 |
越南宿舍 | 2021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0日 | 2021年8月1日 | 3年 | 未约定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应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承租人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者,则应在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公司按照租赁期限确定折旧年限,符合租赁准则的规定。
九、说明报告期各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原因、计算过程及后续结转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原因
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是由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股权激励、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递延收益、内部未实现利润形成,具体形成原因如下:
项目 | 形成原因 |
信用减值准备 |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低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减值准备 |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长期待摊费用等计提减值准备而导致存货、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低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可抵扣亏损 |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股权激励 |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需要在实际行权时按照行权价格和行权当日股票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费用税前扣除,产生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期账面价值低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收益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
内部未实现利润 | 主要系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在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
(二)各期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及后续结转情况,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及后续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纳税主体 | 项目 | 可抵扣差异① | 税率② | 递延所得税资产 余额③=①×② | 后续结转金额 |
2022年末 | |||||
智迪科技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734.04 | 15% | 110.11 | 78.25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5.83 | 15% | 3.88 |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24.19 | 15% | 3.63 | ||
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 15.54 | 15% | 2.33 | ||
存货跌价准备 | 362.11 | 15% | 54.32 | 4.53 | |
股权激励 | 250.96 | 15% | 37.64 | ||
递延收益 | 178.70 | 15% | 26.81 | 2.38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58.90 | 15% | 68.83 | 2.83 | |
越南智迪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4.09 | 20% | 8.82 | 1.02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6.07 | 20% | 3.21 |
存货跌价准备 | 326.22 | 20% | 65.24 | 5.44 | |
可抵扣亏损 | 2,113.19 | 20% | 422.64 | ||
租赁负债暂时性差异 | 361.16 | 20% | 72.23 | ||
内部未实现利润 | 359.12 | 20% | 71.82 | 3.41 | |
合并 | 5,270.12 | 951.51 | 97.85 | ||
2021年末 | |||||
智迪科技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32.70 | 15% | 154.91 | 154.65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2.44 | 15% | 4.87 | 2.98 |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29.25 | 15% | 4.39 | 2.48 | |
存货跌价准备 | 369.94 | 15% | 55.49 | 46.73 | |
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 15.54 | 15% | 2.33 | ||
股权激励 | 150.63 | 15% | 22.59 | ||
递延收益 | 273.89 | 15% | 41.08 | 14.27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73.21 | 15% | 55.98 | 22.97 | |
越南智迪 | 可抵扣亏损 | 873.71 | 20% | 174.74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03.66 | 20% | 60.73 | 48.45 | |
存货跌价准备 | 53.22 | 20% | 10.64 | 10.64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57 | 20% | 1.51 | ||
合计 | 3,515.76 | 589.27 | 303.17 | ||
2020年末 | |||||
智迪科技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26.42 | 15% | 153.96 | 153.88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8.17 | 15% | 7.23 | 5.34 |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17.24 | 15% | 2.59 | 0.68 | |
存货跌价准备 | 450.81 | 15% | 67.62 | 67.62 | |
股权激励 | 24.97 | 15% | 3.75 | ||
递延收益 | 351.69 | 15% | 52.75 | 25.94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8.78 | 15% | 20.82 | 16.10 | |
合计 | 2,058.08 | 15% | 308.72 | 269.57 |
注:期后结转统计截至2023年2月28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四条规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内,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相关纳税主体,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对于其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综上,发行人账面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十、说明将预付设备购置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付设备购置款对应的机器设备种类、数量、价格、预付对象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预付比例及其合理性,新冠疫情对筹建越南生产基地的具体影响。
(一)预付设备购置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第十七、十八条:
第十七条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
(四)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因生产周期较长等导致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尽管相关资产往往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当划分为流动资产。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的,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第十八条 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因此,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非流动资产而预付的款项应属于非流动资产。
(二)预付设备购置款对应的机器设备种类、数量、价格、预付对象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预付比例及其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设备购置款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 数量(台/批) | 预付余额 | 预付比例 | 合同金额 | 预付单位 |
2022年12月31日 | |||||
注塑机、双色机 | 4 | 161.15 | 61.00% | 264.17 | 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 |
线割机 | 1 | 93.00 | 100.00% | 93.00 | 广东南图科技有限公司 |
模具 | 2 | 50.83 | 40.00% | 127.07 | 中山市保时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模具 | 12 | 39.30 | 59.82% | 65.7 | 东莞市聚众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机械手 | 5 | 18.95 | 56.84% | 33.34 | 星精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等 |
合计 | 363.23 | 583.27 | |||
2021年12月31日 | |||||
注塑机 | 14 | 235.81 | 55.41% | 425.56 | 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 |
空调主机系统 | 2 | 195.73 | 90.00% | 217.48 | 珠海市艺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贴片机 | 3 | 94.24 | 40.00% | 235.60 | 深圳市宇正达科技有限公司 |
空调设备 | 1 | 79.02 | 70.00% | 112.89 | 东莞市汉格电子有限公司 |
母线槽等 | 1 | 40.20 | 30.00% | 134.00 | 珠海顺鑫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五轴机械手干燥机 | 6 | 39.09 | 32.26% | 121.16 |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设备 | - | 189.66 | 45.89% | 413.31 | 中山市威达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 |
合计 | 873.75 | 1,660.00 | |||
2020年12月31日 | |||||
塑料机 | 7 | 114.37 | 50.29% | 227.43 | 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 |
空调主机系统 | 2 | 108.74 | 50.00% | 217.48 | 珠海市艺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空压机及气辅配套设备 | 1 | 49.80 | 30.00% | 166.00 | 珠海经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母线槽 | 1 | 40.20 | 30.00% | 134.00 | 珠海顺鑫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空调设备 | 1 | 33.87 | 30.00% | 112.89 | 东莞市汉格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设备 | 2 | 79.85 | 25.84% | 309.07 | 深圳市新仪联科技有限公司等 |
合计 | 426.83 | 1,166.87 |
发行人预付设备款主要涉及大型设备采购,合同金额较大,供应商普遍要求预付订金的形式开展合作,预付设备购置款具有商业合理性。预付对象及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
(三)新冠疫情对筹建越南生产基地的具体影响。
公司越南生产基地位于越南北部海防市涂山郡玉川坊海防涂山工业区,由于
疫情爆发蔓延,越南从2021年7月起执行了严格的防疫措施,一度对南方19个省份采取封城隔离的措施,要求工厂实行三就地原则,即“就地工作、就地餐食、就地休息”,北部地区疫情状况相对良好。2021年10月胡志明市等五省市解封后,疫情逐渐蔓延至北部地区。目前,越南新冠肺炎疫情仍然维持在较为严峻的状态,根据越南卫生部2022年9月20日发布的信息,越南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177例。新冠疫情对越南基地的主要影响如下:
1、产线建设、人员储备低于预期
受疫情影响,跨国人员往来一度受限,签证发放较为严格且隔离期较长。公司外派人员到岗时间迟于预期,导致未能按计划及时完成生产制造流程及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同时,疫情防控措施对大规模人员招聘工作造成困难。
2、客户验厂时间延长,订单导入情况不及预期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客户由实地验厂变更为视频验厂与试产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已于2021年11月底完成ELECOM的验厂工作,罗技、赛睿等客户的验厂进展顺利。如若海防当地疫情未进一步恶化,随着主要客户完成验厂并导入订单,越南生产基地产能将逐渐释放。
3、部分员工感染新冠病毒,对生产排期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022年至今,公司部分越南员工存在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根据海防市人民委员会下发的通知,F0(确诊者)居家隔离治疗,F1(密切接触者)需做二次抗原快速检测或 RT-PCR 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即可继续工作。公司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感染疫情的员工及时居家隔离,对生产排期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十一、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过程如下:
1、访谈公司生产车间负责人,并结合公司生产工艺了解公司模具与产品生产的关联性;获取公司模具清单,分析模具数量与公司产品型号的匹配关系;访谈制造中心负责人,了解公司接到订单后组织生产、形成生产模具及安排生产的
流程;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扩产情况,并分析生产设备的变动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匹配性;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 了解发行人在建工程开工建设时间及预计竣工时间,了解发行人对在建工程转固时间点的判断标准;实地查看在建工程,了解其在建状态,判断在建工程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查阅发行人不同类型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摊销政策进行对比,检查发行人摊销政策是否合理;访谈管理层关于龙狮科技持有的智能分销系统软件出现减值的背景和原因,获取无形资产明细表,分析其他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5、核查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明细,选取样本,检查相关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对比公司摊销年限差异原因;
6、获取资本化项目研发清单,了解进入开发阶段及进行资本化的研发项目,获取管理层关于项目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函;对研发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进行访谈,检查开发阶段所有项目的立项文件、项目预算、项目管理文件,评估管理层是否具有完成项目并使用或出售产品的意图及能力,对于技术可行性的判断是否恰当;通过检查立项材料、费用归集表,确认开发阶段研发支出金额的可靠性;
7、对研发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研发支出核算制度,了解与研发支出核算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获取研发支出明细,检查合同、发票等相关支持性文件,针对其中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进一步查看开发支出是否发生在开发阶段,是否与开发活动相关;
8、获取公司使用权资产明细表,检查相关租赁合同,重新测算使用权资产计算表,判断使用权资产开始折旧时点、折旧年限及其合理性;
9、根据各纳税主体的经营情况,判断其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合理性,并测算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0、获取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检查预付设备购置款对应的机器设备种类、数量、价格、预付对象,查询预付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1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新冠疫情对筹建越南生产基地的具体影响,获取越南生产基地的实际经营数据。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对应的产品型号和模具基本同步增加,两者具有匹配性;除OEM客户洛斐客的模具由客户提供外,公司基本不存在无对应生产模具的产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出现小批量故障情形,主要为软件版本低导致产品出现延迟或卡顿的轻微故障,发行人及时进行返修,未出现影响客户合作关系的情况;
2、发行人影响产能的主要因素为SMT贴片工序,发行人扩产周期符合行业特点;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相匹配;
3、发行人在建工程不存在延迟结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情况;
4、发行人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龙狮科技持有的智能分销系统软件出现减值主要是发行人收缩智能锁业务规模所致,发行人资产运行良好,其他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风险;
5、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相匹配;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排期正常,产能利用率继续维持较高水平;
6、发行人2020年收入大幅增加但模具制作费均明显下降具有合理原因;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7、发行人开发支出真实,且发行人对报告期内研究开发支出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8、发行人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计算无误,使用权资产开始折旧时点及折旧年限合理。
9、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0、发行人预付设备对象及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预付比例合理。
11、新冠疫情导致越南生产基地产线建设、人员储备低于预期;客户验厂时间延长,订单导入情况不及预期;部分员工感染新冠病毒,对生产排期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问题17.关于募投项目。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请发行人结合相关建设项目的具体用途和配套功能说明是否存在募集资金变相投入房地产的情形,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相关建设项目的具体用途和配套功能说明是否存在募集资金变相投入房地产的情形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项目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备案情况 | 环评批复 |
1 | 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 | 24,635.69 | 24,635.69 | 项目代码:2105-440402-04-02-646383 | 珠环建表〔2021〕171号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34.90 | 8,034.90 | 项目代码:2105-440402-04-05-920676 | 不适用 |
3 |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 4,333.58 | 4,333.58 | 项目代码:2105-440402-04-04-881892 | 不适用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 | 13,000.00 | - | - |
合计 | 50,004.17 | 50,004.17 | - | - |
(一)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
随着产品技术的升级及客户要求的提高,公司现有生产线逐步暴露出部分工序周转时间长、反应速度慢、工序间流动不协调等问题。同时,中高端计算机外设产品因其功能、产品线更新较快的特点,使得生产制造环节呈现出一定的小批量、多型号特点,对ODM厂商的柔性制造能力和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项目将通过改造现有产线,并新增贴片机、注塑机、火花机等一系列设备,提高公司现有键鼠产品的产能。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优化产能结构,扩大公
司产品在中高端键鼠产品领域的市场份额及影响力。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厂房改造施工以及模具系统软件等。本项目运营场所系在发行人现有厂区闲置区域进行装修改造以作为生产车间,不涉及新建房屋建筑物。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8,034.90万元,购置无线充电测试仪器、频谱仪、网络分析仪、三坐标测量仪等先进设备,引入RoHS资料管理系统等软件,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强化研发管理体系。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设备、高精度检测设备、实验室改造施工以及设计软件等。本项目运营场所系在发行人现有厂区闲置区域进行装修改造以作为研发实验室,不涉及新建房屋建筑物。
公司募投项目利用现有厂区空地并调整部分建筑物功能进行建设,项目用地为公司现有土地,无需新购置土地,不涉及新建房屋,不存在募集资金变相投入房地产的情形。
二、请发行人说明募投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
发行人募投项目主要为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围绕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
根据2016年1月科技部、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属于“一、电子信息——(三)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2. 计算机外围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的颁布,进一步提升了同行业企业智能制造、柔性制造水平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公司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通过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自动检测设备,提高现有的自动化水平,顺应智能制造转型升级、迎合数字化变革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已取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珠海市生
态环境局关于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1〕171号),该项目属于《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第二版)》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计算机制造项目”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按规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因不涉及生产加工,无需办理环评报批手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办理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募投项目用地为发行人自有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途为工业,符合土地管理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募投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规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以及发行人律师已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募投项目可行性报告,明确建设项目的具体用途和配套功能以及项目用地来源;
2、查阅募投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明确土地性质;
3、查阅募投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及监管政策;
4、查阅募投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以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募集资金变相投入房地产的情形,募投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规定。
问题18.关于流动负债。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分别为13,642.33万元、14,012.29万元、16,751.23万元和16,751.23万元。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897.29万元、628.73万元、1,555.55万元和1,171.74万元;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756.41万元、11,288.28万元、21,889.40万元和21,162.38万元。
(3)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179.30万元、316.90万元、
351.74万元与433.47万元。
(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金额分别为3,087.59万元、2,018.59万元、664.90万元和502.46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个人存在资金往来。
请发行人:
(1)说明短期借款金额逐年增加的原因,短期借款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存在短债长用的情况;短期借款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
(2)说明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及变动情况。
(3)说明报告期各期末账龄1年以上应付账款金额、波动原因,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1年以上重要应付账款尚未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对象的名称、应付账款金额、采购金额、采购内容、应付账款账龄、未付款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逾期付款的原因(如有)。
(4)说明各类型产品的收款政策,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性;发行人预收客户款项后,客户修改或取消订单的处理方式,是否可能因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无法覆盖已支出成本导致订单亏损;1年以上预收款的主要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5)说明其他应付款——计提费用的具体用途、计提基础、计提标准、结转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个人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规范资金拆借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6)结合上述情况及资金拆借(含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充分说明发行人资金链是否持续处于较紧张状态。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短期借款金额逐年增加的原因,短期借款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存在短债长用的情况;短期借款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
(一)说明报告期短期借款金额及占比逐年增加的原因及短期借款资金的具体用途
2021年度,公司短期借款有所增加的原因为: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增加。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营业收入及采购总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短期借款 | 10,345.73 | 19,434.33 | 16,751.23 |
营业收入 | 94,540.29 | 110,916.25 | 77,979.86 |
采购总额 | 57,449.71 | 83,834.67 | 56,711.25 |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支付采购货款以及支付员工薪酬,不存在短债长用的情况。
(二)短期借款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
1、短期借款与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短期借款期初余额① | 19,434.33 | 16,751.23 | 14,012.29 |
加: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② | 20,296.21 | 34,270.65 | 25,114.65 |
减: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③ | 29,675.15 | 31,493.14 | 22,017.86 |
加:财务费用-汇兑损益④ | 277.85 | -67.75 | -410.84 |
加:应付利息增加⑤ | 12.50 | -26.66 | 52.99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⑥ | 10,345.73 | 19,434.33 | 16,751.23 |
差异⑦=①+②-③+④+⑤-⑥ | - | - | - |
如上表所示,短期借款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勾稽一致。
2、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与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与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 2021年末/2021年度 | 2020年末/2020年度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 10,345.73 | 19,434.33 | 16,751.23 |
短期借款加权平均余额 | 16,060.79 | 21,311.57 | 15,719.68 |
短期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 4.40% | 3.57% | 4.39% |
短期借款利息① | 706.94 | 761.49 | 690.48 |
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② | - | 29.27 | |
政府补助-财政贴息③ | 90.15 | 73.54 | |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④ | 616.79 | 687.95 | 719.75 |
差异=①+②-③-④ | - | - | - |
2020年度,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主要系发行人从关联方珠海市智迪实业有限公司取得借款所支付利息。2021年度,发行人加权平均借款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张,银行融资渠道增加,借款利率优化,其中美元借款利率下降较为显著。
2022年度,加权平均利率有所回升,主要系借款结构变化所致,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公司减少美元借款,而美元借款汇率相对较低。
综上,发行人短期借款与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勾稽合理。
二、说明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及变动情况。
(一)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计余额占采购金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应付票据 | 1,139.03 | 1,047.57 | 1,555.55 |
应付账款 | 14,648.46 | 23,353.03 | 21,889.40 |
采购总额 | 57,499.71 | 83,834.67 | 56,711.25 |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采购总额 | 27.46% | 29.11% | 41.34% |
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占采购金额的比重较为稳定,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占采购总额比例较大,主要系2020年度市场上部分原材料供应较为紧张,公司进行战略性备货,导致应付账款大幅增加。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余额与公司采购总额较为匹配。
(二)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情况如下:
年份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信用政策及信用期 | 是否 变化 |
2022年 | 1 | 大联大 | 月结30天 | 否 |
2 | 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 | 月结30天 | 否 | |
3 | 东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 | 月结90天 | 否 | |
4 | 珠海源茂印刷有限公司 | 月结90天 | 否 | |
5 | 东莞市溪桥精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月结90天 | 否 | |
2021年 | 1 | 大联大 | 月结30天 | 否 |
2 | 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 | 月结30天 | 否 | |
3 | 密斯特 | 先款后货 | 否 | |
4 | 深圳市瑞鸿祥贸易有限公司 | 月结60天 | 否 | |
5 | 珠海卡柏 | 月结90天 | 否 | |
2020年 | 1 | 密斯特 | 先款后货 | 否 |
2 | 大联大 | 月结30天 | 否 | |
3 | 深圳市瑞鸿祥贸易有限公司 | 月结60天 | 否 |
4 | 珠海卡柏 | 月结90天 | 否 |
5 | 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 | 月结30天 | 否 |
由上表可见,除密斯特外,前五大供应商给与公司的信用期主要在30天至90天,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期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说明报告期各期末账龄1年以上应付账款金额、波动原因,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1年以上重要应付账款尚未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对象的名称、应付账款金额、采购金额、采购内容、应付账款账龄、未付款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逾期付款的原因(如有)。
(一)报告期各期末账龄1年以上应付账款金额、波动原因,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1年以上重要应付账款尚未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1年以内 | 14,576.12 | 23,288.13 | 21,666.59 |
1年以上 | 72.34 | 64.90 | 222.81 |
合计 | 14,648.46 | 23,353.03 | 21,889.4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集中分布在1年以内,与公司付款政策相匹配,1年以上金额占比较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20年末,公司1年以上重要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广州孚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软件开发服务款76.75万元以及应付珠海汉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自动化产线设备款,其中,公司与广州孚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项目交付成果未达成一致,未向其支付有关款项。上述款项均已于2021年度付清,公司与对方均不存在纠纷。
(二)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对象的名称、应付账款金额、采购金额、采购内容、应付账款账龄、未付款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逾期付款的原因(如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列示如下:
1、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应付账款余额 | 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应付账款账龄 | 未付款 的原因 |
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 | 782.42 | 3,198.18 | 开关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东莞市溪桥精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562.78 | 1,633.50 | 五金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大联大 | 561.70 | 4,362.44 | IC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珠海源茂印刷有限公司 | 540.44 | 1,656.51 | 包材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Amtran Vietnam Technology Co.,ltd | 533.61 | 549.56 | 其他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2、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应付账款余额 | 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应付账款账龄 | 未付款 的原因 |
樱桃 | 1,516.88 | 2,067.84 | 开关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中山市保时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75.99 | 2,491.44 | 塑胶件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 | 969.90 | 4,775.65 | 开关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东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 | 940.08 | 1,612.78 | 开关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中山市佳信电路板有限公司 | 921.03 | 2,091.41 | PCB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3、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应付账款余额 | 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应付账款 账龄 | 未付款 的原因 |
东莞市溪桥精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1,092.98 | 1,705.44 | 五金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珠海卡柏 | 972.60 | 2,681.21 | 线材、PCB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 | 915.41 | 2,299.15 | 开关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深圳市瑞鸿祥贸易有限公司 | 883.81 | 2,699.02 | 塑胶原料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大联大 | 838.72 | 4,313.02 | IC类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注:1、大联大包括诠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友尚香港有限公司、大联大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2、惠州市正牌科电有限公司包括:铨泰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3、珠海卡柏包括:珠海卡柏科技有限公司和北海胜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中山市保时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东莞晶时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应付账款按正常周期结算,未出现逾期付款情况。
四、说明各类型产品的收款政策,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性;发行人预收客户款项后,客户修改或取消订单的处理方式,是否可能因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无法覆盖已支出成本导致订单亏损;1年以上预收款的主要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一)说明各类型产品的收款政策,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性
1、各类型产品的收款政策,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
(1)键鼠产品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键盘、鼠标及键鼠套装,报告期内键鼠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4.07%、96.02%及98.08%。
公司键鼠产品的主要收款政策是向客户发货后于信用期满时一次性收取全款,信用期为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信用期,通常在60天至90天。个别订单量较小或临时性客户存在预收款的情形。
(2)零配件
公司零配件收入主要为向键鼠产品客户销售的塑胶件、PCBA板等半成品产生的收入,收款政策与键鼠产品一致,主要是向客户发货后于信用期满时一次性收取全款。
(3)模具及自动设备等
公司模具及自动化设备销售的主要收款政策为:合同签订时预收20%-40%、通过设计验证测试时收款40%-50%、验收合格后收款10%-40%。
2、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主要为模具款、自动化设备款及少量键鼠产品货款,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类别 | 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 2021年年末/2021年度 | 2020年末 /2020年度 |
键鼠及零配件 |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 1,414.96 | 87.79 | 71.92 |
收入 | 92,262.44 | 106,268.53 | 74,526.34 |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53% | 0.08% | 0.10% | |
存货 | 17,613.52 | 23,441.00 | 16,573.02 | |
占存货的比例 | 8.03% | 0.37% | 0.43% | |
期末在手订单金额 | 15,012.13 | 26,547.56 | 23,931.37 | |
占在手订单的比例 | 9.43% | 0.33% | 0.30% | |
模具及自动化设备 |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 435.57 | 180.83 | 279.81 |
收入 | 1,220.50 | 3,212.26 | 2,316.37 |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5.69% | 5.63% | 12.08% | |
存货 | 1,015.76 | 655.44 | 996.30 | |
占存货的比例 | 42.88% | 27.59% | 28.08% | |
期末在手订单金额 | 1,317.84 | 401.11 | 1,051.20 | |
占在手订单的比例 | 33.05% | 45.08% | 26.62% |
如上表所示,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占比较为稳定,具体分析如下:
(1)键鼠及零配件
报告期内,公司键鼠及零配件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占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比例相对平稳,各期占比均较小,符合公司键鼠产品及零配件的收款政策。
(2)模具及自动化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相关的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8%、5.63%和35.69%,两者并无直接匹配关系。公司相关收入均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一次性确认收入,营业收入系当期实现的收入,而期末预收款项主要系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产品预收的款项,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相关的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存货的比例分别为28.08%、27.59%和42.88%,比例与公司相关存货期末所处状态和收款节点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相关的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期末在手订单的比例分别为26.62%、45.08%和33.05%,基本符合相关收款政策。
综上,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存在一定匹配性,符合公司收款政策。
(二)发行人预收客户款项后,客户修改或取消订单的处理方式,是否可能因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无法覆盖已支出成本导致订单亏损
1、修改订单的情形
公司预收客户货款后,客户修改订单的,公司与客户就修改内容协商一致后,根据修改后的产品型号重新定价。因此,客户修改订单后,一般不会导致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无法覆盖已支出成本导致订单亏损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修改订单的情形均正常执行,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取消订单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预收客户款项后客户取消订单的情形。
(三)1年以上预收款的主要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合同负债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1年以内 | 1,850.53 | 268.62 | 351.74 |
1年以上 | - | - | - |
合 计 | 1,850.53 | 268.62 | 351.74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五、说明其他应付款——计提费用的具体用途、计提基础、计提标准、结转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个人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规范资金拆借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一)其他应付款——计提费用的具体用途、计提基础、计提标准、结转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计提费用主要为期末未兑现的返利、运费、电费等费用等。2021年末,由于期末未兑现的返利金额较大,为保证信息披露准确性,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已将其单独列示。
其他应付款——计提费用(含期末未兑现的返利)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用途 | 计提基础及标准 | 期末余额 | 期后结转金额 |
2022年末 | |||
期末未兑现的返利 | 以销售额为基础的一定比例 | 470.08 | 232.60 |
待支付的越南智迪开办费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57.01 | - |
电费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63.92 | 63.92 |
运费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77.26 | 77.26 |
其他费用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79.29 | 79.29 |
合计 | 747.56 | 453.07 | |
2021年末 | |||
期末未兑现的返利 | 以销售额为基础的一定比例 | 570.62 | 570.62 |
运费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201.01 | 201.01 |
待支付的越南智迪开办费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53.52 | - |
电费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43.06 | 43.06 |
其他费用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7.91 | 7.91 |
合 计 | 876.12 | 822.60 | |
2020年末 | |||
期末未兑现的返利 | 以销售额为基础的一定比例 | 165.04 | 165.04 |
运费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153.50 | 153.50 |
电费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50.30 | 50.30 |
待支付的越南智迪开办费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39.26 | - |
其他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38.18 | 38.18 |
中介服务费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29.48 | 29.48 |
租金 |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 | 15.81 | 15.81 |
合 计 | 491.57 | 452.31 |
如上表示所示,其他应付款——计提费用的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个人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规范资金拆借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个人拆借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谢伟明 | 64.60 | 2019-4-9 | 2021-3-24 |
因公司新购置商务汽车平时多用于谢伟明上下班接驳,为平衡股东利益,谢伟明将等额购车款借予公司使用。
2、发行人规范资金拆借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公司已对报告期内发生的不规范资金拆借行为进行了整改。为进一步强化内部治理,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能够持续、有效正常运行,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暑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公司未再出现资金拆借不规范及内控不能有效执行的情形。
六、结合上述情况及资金拆借(含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充分说明发行人资金链是否持续处于较紧张状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各项流动负债情况及库存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 2021年末/2021年度 | 2020年末/2020年度 |
主要经营性流动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39.03 | 1,047.57 | 1,555.55 |
应付账款 | 14,648.46 | 23,353.03 | 21,889.40 |
合同负债 | 1,850.53 | 268.62 | 351.74 |
应付职工薪酬 | 1,948.81 | 1,992.15 | 1,958.29 |
应交税费 | 665.61 | 436.58 | 989.4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83.19 | 604.37 | - |
经营性其他应付款 | 836.64 | 1,045.94 | 664.90 |
小计 | 21,672.27 | 28,748.26 | 27,409.35 |
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 2021年末/2021年度 | 2020年末/2020年度 |
主要非经营性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345.73 | 19,434.33 | 16,751.23 |
非经营性其他应付款 | - | - | - |
小计 | 10,345.73 | 19,434.33 | 16,751.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96,285.15 | 121,243.74 | 70,501.35 |
资金活动现金月度平均流出 | 8,023.76 | 10,103.65 | 5,875.1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平均余额 | 6,245.37 | 6,553.35 | 6,487.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15,848.33 | 2,010.06 | 4,643.11 |
注:(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平均余额=(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
(2)非经营性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关联方的有息借款
2021年,公司经营规模有所增长,对于设备采购、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支出相应增加,导致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相应增加,同时,公司增加短期借款以满足增长的资金周转需求,公司不存在供应商放宽信用政策、大额长期未付供应商货款、到期未清偿借款等情况,资金链未出现恶化的外部迹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净流入,随着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的资金周转相对紧张,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银行授信额度的提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现金流相对紧张的情况将有所改善。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的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短期借款金额及占比逐年增加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2、获取发行人银行借款明细账、借款合同、银行流水,检查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与实际使用情况是否相符;
3、获取发行人银行借款明细账、财务费用明细账,对短期借款等银行借款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进行分析;
4、获取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表及当期采购明细,分析应付账款与采购额匹配性,分析各期应付账款变动情况及原因;
5、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查阅主要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了解结算条款变动情况;
6、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应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分析是否存在逾期;
7、获取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分析表,了解应付账款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了解 1年以上未付款原因;
8、获取发行人收入明细表、预收账款明细表,查阅主要销售合同、销售订单,核对结算条款,将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当期收入、存货、订单等进行对比,分析相关指标的合理性;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预收账款客户修改或取消订单的处理方式和原因,是否发生亏损订单;
9、获取其他应付款——计提费用的明细,访谈其具体用途、计提基础、计提标准,检查期后结转情况;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个人资金拆借的明细表,访谈发行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借款原因,及规范资金拆借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金额及占比逐年增加系发行人经营规模快速扩大所需,短期借款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采购货款以及支付员工薪酬等日常经营周转;短期借款等科目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财务费用相关科目勾稽相符。
2、发行人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金额与当期采购额基本匹配;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给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及信用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应付账款未付款的原因为未达到约定结算条件等,发行人主要应付账款按正常周期结算,不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发行人无1年以上重要应付账款尚未结算的情形。
4、发行人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主要为模具款、自动化设备款及少量键鼠款,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存在一定匹配性;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客户修改或取消订单导致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无法覆盖已支出成本的情形;各报告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5、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计提费用为已发生尚未支付的款项,除按年结算的未兑现返利外,其他在期后均已结转;公司对报告期内发生的不规范资金拆借行为已进行了整改,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公司未再出现资金拆借不规范及内控不能有效执行的情形。
6、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规模增长迅速,导致资金相对紧张,但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银行授信额度的提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发行人现金流相对紧张的情况将有所改善。
问题19.关于现金流量。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8.93万元、5,143.59万元、4,643.11及-1,344.14万元。
(2)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63.56万元、-1,831.60万元、-2,508.83万元和-1,468.1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为了满足逐年扩张的产品市场需求,通过购入购置机器设备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能;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主要系购买及赎回固定收益类(开放净值型)理财产品。
请发行人:
(1)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按照审核关注要点的要求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否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变化情况相匹配;2021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2)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银行理财产品的构成情况,发行人的资金使用策略。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按照审核关注要点的要求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否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变化情况相匹配;2021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一)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781.76 | 114,121.95 | 70,426.2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95.06 | 8,275.47 | 4,083.5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6.67 | 856.38 | 634.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133.49 | 123,253.80 | 75,144.4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406.46 | 96,808.70 | 54,823.2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979.54 | 18,896.80 | 11,833.5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65.39 | 2,067.07 | 1,436.5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3.77 | 3,471.16 | 2,408.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285.16 | 121,243.73 | 70,501.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48.33 | 2,010.07 | 4,643.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主要项目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94,540.29 | 110,916.25 | 77,979.86 |
加:应交税费-销项税(销售商品) | 2,690.23 | 4,107.06 | 2,916.34 |
应收账款原值减少 | 2,972.68 | -777.30 | -9,422.51 |
应收账款核销 | - | - | -0.93 |
应收账款其他变动 | - | - | - |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增加数 | 1,747.42 | -106.03 | 97.26 |
其他应付款-返利增加额 | -100.54 | 405.60 | 24.30 |
减: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 -1,931.69 | 423.62 | 1,168.0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781.76 | 114,121.96 | 70,426.25 |
2、收到的税费返还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应交税费-增值税出口退税增加 | 7,795.06 | 8,275.47 | 4,083.5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95.06 | 8,275.47 | 4,083.57 |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付现营业成本 | 62,664.00 | 78,922.56 | 50,738.80 |
应交税费-进项税 | 8,255.45 | 12,208.63 | 7,274.23 |
经营性应付账款减少 | 8,546.74 | -1,505.06 | -10,142.57 |
应付票据减少 | 91.46 | 507.98 | -926.83 |
经营性预付款项增加 | 303.81 | 61.83 | 115.99 |
存货原值增加 | -5,467.16 | 6,527.12 | 7,855.67 |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 12.17 | 85.63 | -92.0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406.46 | 96,808.70 | 54,823.23 |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 | 12,678.61 | 13,313.49 | 8,274.15 |
计入期间费用的职工薪酬 | 5,255.94 | 5,443.14 | 4,253.02 |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额 | 43.34 | -33.86 | -634.32 |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减少额 | 1.65 | 174.04 | -59.3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979.54 | 18,896.80 | 11,833.54 |
(二)按照审核关注要点的要求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否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变化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期较为稳定,主要客户主要付款方式和结算周期未发生显著变化。公司一般根据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采购信用政策主要为货到付款、款到发货、月结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采购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
1、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匹配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合计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781.76 | 114,121.95 | 70,426.25 | 288,329.96 |
营业收入 | 94,540.29 | 110,916.25 | 77,979.86 | 283,436.40 |
销售现金比率 | 109.78% | 102.89% | 90.31% | 101.73% |
注:销售现金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现金比率逐年增长, 2021年度,发行人于2020年度第四季度开始陆续向新客户美商海盗船、乌龟海岸交付订单,其按照信用期在2021年第一季度陆续回款,导致当年销售现金比率显著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动,各类客户的信用政策严格执行,不存在对客户延长信用期扩大销售的情况。
综上,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相匹配。
2、采购政策、信用政策匹配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的比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合计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406.46 | 96,808.70 | 54,823.23 | 226,038.39 |
营业成本 | 78,771.66 | 94,252.66 | 60,415.29 | 233,439.61 |
采购现金比率 | 94.46% | 102.71% | 90.74% | 96.83% |
注:采购现金比率=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
2021年度,采购现金比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市场上IC、开关等电子元器件
出现供应紧张的情况,公司战略性储备原材料导致当期采购金额显著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采购政策、信用政策相匹配。
(三)2021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2021年1-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3月 |
净利润 | 1,352.70 |
存货的减少 | -2,586.7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1,275.3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2,238.55 |
其他 | 853.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1,344.14 |
2021年1-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的原因为存货增加2,586.72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1,275.30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2,238.55万元。2021年1-3月存货增加的原因为公司继续战略性备货。2021年1-3月,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1,275.30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减少1,919.36万元,原因为2020 年第四季度陆续向新客户美商海盗船、乌龟海岸发货,形成的应收账款在信用期内尚未回款,对应货款于2021 年第一季度逐渐收回。2021年1-3月,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2,238.55万元,其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减少1,254.51万元,为本期支付上年原材料备料款所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438.33万元,为支付年终奖所致;应交税费减少509.10万,为支付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所致。
2021年1-3月,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3月 |
应收账款减少 | 1,919.36 |
其他减少 | -644.06 |
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 1,275.30 |
2021年1-3月,经营活动应付项目增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3月 |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增加 | -1,254.51 |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 -438.33 |
应交税费增加 | -509.10 |
其他 | -36.61 |
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 -2,238.55 |
综上所述,2021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为公
司进一步战略性备料以及支付上年度原材料备料款、支付年终奖、支付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因素所致,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银行理财产品的构成情况,发行人的资金使用策略。
(一)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26.81 | 330.1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62.87 | 3.8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8.98 | 131.51 | 211.83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43 | 207.8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41 | 628.99 | 545.8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84.75 | 5,413.75 | 2,744.6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31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3.45 | 207.8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78.20 | 5,621.55 | 3,054.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8.79 | -4,992.56 | -2,508.8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主要项目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 - | 126.81 | 330.15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26.81 | 330.15 |
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长期应收款减少(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76.32 | -187.20 | 88.52 |
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 34.62 | 25.17 | 153.49 |
应交税费-销项税(处置长期资产) | - | 19.26 | 7.29 |
财务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汇兑损益 | 31.63 | 17.40 | 2.50 |
长期待摊费用-模具费其他减少 | - | - | 27.46 |
资产处置收益(扣除使用权资产净损失) | 8.36 | 280.27 | 40.81 |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95 | -23.39 | -108.2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8.98 | 131.51 | 211.83 |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固定资产原值本期增加 | 789.04 | 2,939.14 | 1,322.69 |
无形资产原值本期增加 | 303.06 | 167.09 | 49.72 |
长期待摊费用本期增加 | 781.02 | 1,795.60 | 393.14 |
在建工程本期增加 | 1,277.05 | 223.43 | 734.42 |
应交税费-进项税 | 129.15 | 358.27 | 323.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增加 | 47.60 | -111.20 | 378.25 |
应付账款-设备款本期减少 | 157.84 | 41.43 | -456.6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84.75 | 5,413.75 | 2,744.66 |
4、投资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申购银行理财产品 | - | - | 31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310.00 |
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外汇远期、期权交割亏损 | 693.45 | - | - |
支付外汇远期、期权保证金 | - | 207.8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3.45 | 207.80 | - |
(二)银行理财产品的构成情况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钥匙·安心快线·时时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由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产品成立日为2018年7月3日,到期日为2028年6月21日,以人民币计价,单位为1份,产品存续期内1元人民币为1份,每日开放申购赎回,不提供本金担保,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范围主要为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产品根据每日产品运作情况,以产品万份收益为基准,为客户每日计算收益,每个自然日为估值公告日。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日期 | 申购金额 | 赎回金额 | 公允价值 | 投资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020年 | 310.00 | 330.15 | 126.81 | 3.85 | 0.17 |
2021年 | - | 126.81 | - | 0.63 | - |
2022年 | - | - | - | - |
(三)发行人的资金使用策略
公司资金使用策略以稳健为主,在保证本金安全、满足日常经营活动资金使用的基础上,通过购买结构性存款类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获取高于活期利息的收
益;同时为了规避美元贬值风险,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通过购买外汇远期、外汇期权进行套期保值,降低美元贬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此外,为防范资金短缺的风险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协商采用票据支付货款的方式。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底稿,检查各项目数据的计算过程及数据来源是否正确、现金流量表分类是否合理;
2、检查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科目的勾稽关系是否合理;
3、分析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的变化对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
4、分析发行人2021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发行人的影响;
5、获取并检查银行理财产品、外汇远期、外汇期权清单、应付票据台账、合同、原始凭证,向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资金使用策略,分析财务报表情况与发行人资金使用策略是否匹配。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具有合理的勾稽关系;
2、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政策、客户、供应商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下半年原材料涨价趋显著,公司战略性备料,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变化情况相匹配;
3、发行人2021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为公司持续备货、支付上年原材料备料款、支付年终奖、支付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发行人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项目具有合理的勾稽关系;
5、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报表情况与资金使用策略相匹配。
问题20.关于财务内控。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转贷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情形,个人卡及现金流入款主要包括废料销售款、供应商返还款项;个人卡及现金流出款主要包括实际控制人从个人卡和现金中拆借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和对外借款、公司通过个人卡和现金支付部分员工薪酬奖金、公司员工支付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无票费用报销。请发行人:
(1)说明上述财务不规范事项受到的处罚及潜在的处罚风险、是否取得有权机关证明及具体情况、税收合规性及税款补缴情况,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2)说明转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转贷资金的流向和具体用途,转贷行为清理过程,包括款项偿还、利息等相关费用的确认等。
(3)详细列示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具体情况、相关流水金额(流入、流出总额)、用途、交易对手方,说明是否纳入会计核算、整改前与整改后的会计处理方式、涉及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个人卡是否由发行人专属使用、是否纳入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个人卡;个人卡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识别依据及相关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说明废料收入的销售内容和金额,是否已经纳入会计核算,各期的废料率、废料数量、金额以及废料回收利用或对外销售对发行人收入、成本的影响;废料成本核算、结转和销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废料销售下游客户情况,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股东、关键核心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客户的废料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发行人对客户的销售占其采购的比例;废料交易价格和条件是否公允,废料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5)逐个说明供应商返还款项(不限于通过个人卡收取的供应商返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采购商品类型、采购金额及占该供应商销售收入的比例、返还款项及返还比例、采购单价及其公允性、供应商返还款项需满足的条件(如达到一定采购数量)、供应商返还款项的资金用途及流向。
(6)说明实际控制人从个人卡和现金中拆借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用途、流向等,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如是,说明防范资金占用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其有效性,资金占用利息的确定依据及其公允性。
(7)说明实际控制人个人消费通过他人个人账户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8)说明公司通过个人卡和现金支付部分员工薪酬奖金、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无票费用报销的具体情况,相关会计差错对报表科目的具体影响。
(9)逐条对照并说明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5所列的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是否采取了针对性核查措施,是否予以了重点关注,并说明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
回复:
一、说明上述财务不规范事项受到的处罚及潜在的处罚风险、是否取得有权机关证明及具体情况、税收合规性及税款补缴情况,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一)上述财务不规范事项受到的处罚及潜在的处罚风险、是否取得有权机关证明及具体情况
1、有关机关证明及具体情况
(1)市场监督合规证明
2021年4月21日,发行人已取得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无被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的记录。
(2)税收合规证明
2021年4月20日、2022年1月27日以及2023年1月16日,发行人已取得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涉税征信情况》及《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具体情况参见本回复“问题12 关于税收合规性、资产处置及毁损报废。”之“三、说明报告期内税收滞纳的具体原因、涉及金额、处罚金额,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收合规性情况。”之“(二)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收合规性情况”。
(3)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规证明
2021年1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出具《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违规证明的复函》,根据该复函,发行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期间未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行行政处罚。
(4)相关银行证明
2021年6月11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与该行的业务合作均在正常的授信范围内进行,与该行的所有贷款等各项融资行为均根据约定如期还本付息,未出现过贷款逾期、违约等情形;发行人与该行业务合作正常,不存在纠纷或争议,该行对发行人不存在收取罚息或采取其他惩罚性法律措施的情形。
2021年6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出具《证明》,截止2021年6月23日,发行人与该行的业务合作均在正常的授信范围内进行,所获贷款均为经营周转类贷款,与该行的所有贷款等各项融资行为均根据约定如期还本付息,未出现过贷款逾期、违约等情形;发行人与该行业务合作正常,不存在纠纷或争议,该行对发行人不存在收取罚息或采取其他惩罚性法律措施的情形。
(5)信用报告
2021年7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
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该规定,改革内容为:以企业在“信用广东”网自主打印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赴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路,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改革范围包括:基本建设投资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建筑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住房公积金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文化执法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安全生产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税务(含社保缴纳)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消防安全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药品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医疗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2023年3月10日,发行人在“信用广东”网站自主打印了《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根据该报告,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25日,发行人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文化执法领域、税务(含社保缴纳)领域、住房公积金领域、消防安全领域、基本建设投资领域、安全生产领域、医疗保障领域、市场监管领域、建筑市场监管领域、药品监管领域均不存在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3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广东分中心出具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不存在不良类信贷及授信信息,且未记载发行人存在行政处罚记录。
2、财务不规范事项受到的处罚及潜在的处罚风险
(1)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转贷行为
根据《贷款通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根据《贷款通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发行人的转贷行为存在不符合《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通过转贷行为取得的银行贷款资金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情形;2019年5月以来,发行人不存在新增转贷行为,且发行人报告期内涉及转贷的借款均已按规定还本付息。发行人转贷行为涉及的相关贷款银行均已就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转贷行为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与相关贷款银行不存在纠纷或争议,贷款银行对发行人不存在收取罚息或采取其他惩罚性法律措施的情形。
根据2021年1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出具的《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违规证明的复函》,发行人2023年3月10日取得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及2023年2月2日取得的《企业信用报告》,并根据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登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等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官网的查询结果,发行人不存在因转贷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转贷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的风险。
(2)发行人存在通过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征信情况》及及发行人2023年3月10日取得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cfws.samr.gov.cn/)、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等网站查询,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因上述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税收合规性及税款补缴情况
发行人已于2021年3月缴纳了公司通过个人卡支付部分员工薪酬奖金而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的情
形,但补缴税款及缴纳滞纳金不属于税收行政处罚行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未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参见本回复之“问题12关于税收合规性、资产处置及毁损报废。”之“三、说明报告期内税收滞纳的具体原因、涉及金额、处罚金额,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收合规性情况。”之“(二)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收合规性情况”。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行为,存在通过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情形。针对前述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发行人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立即停止相关财务内控不规范的行为
发行人已将转贷涉及的相应借款全部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并且自2019年5月以来,发行人未再新增转贷行为。
根据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的要求,发行人于2020年10月逐步停止个人卡和现金的转账、收支行为并对个人卡和现金的历史往来进行梳理。2021年3月末,发行人全面注销个人卡并将个人卡资金归还至公司账户,同时缴纳了个人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2、完善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发行人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生产废料废品处理规范》等制度,在资金授权、批准、审计、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更为严格和完整,已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上述整改措施执行之后,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内部控制相关程序,保证了公司资金管理、财务内控的有效性与规范性,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未再发生转贷行为、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行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效运行。
2022年3月18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61000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于2021年12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2023年3月17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0600011)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综上,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且被有效执行。
二、说明转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转贷资金的流向和具体用途,转贷行为清理过程,包括款项偿还、利息等相关费用的确认等。
(一)转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配合公司进行贷款周转的相关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结构 |
1 | 珠海市朗冠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2015-02-06 | 1,000 | 智迪科技持股100% |
(二)转贷资金的流向和具体用途,转贷行为清理过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贷款周转情况如下:
序号 | 贷款金额(万元) | 贷款发放时间 | 受托支付金额(万元) | 受托支付时间 | 自受托对象转回时间 | 贷款偿还时间 | 最终资金流向及用途 |
1 | 910.00 | 2019-02-18 | 910.00 | 2019-02-27 | 2019-02-28 | 2020-02-27 | 发行人生产经营使用 |
2 | 美元230 | 2019-03-06 | 850.00 | 2019-03-06 | 2019-03-06 | 2020-03-05 | 发行人生产经营使用 |
3 | 520.00 | 2019-04-29 | 320.00 | 2019-04-30 | 2019-04-30 | 2020-02-19 | 发行人生产经营使用 |
公司通过的转贷融资财务核算真实、准确,相关资金由公司转账至关联方后均及时转回至公司,相关利息费用均由公司向贷款银行支付。
上述涉及转贷的银行贷款发行人已于 2020年3月全部结清,2019年5月至今发行人已不存在新增银行贷款涉及转贷的情形。
三、详细列示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具体情况、相关流水金额(流入、流出总额)、用途、交易对手方,说明是否纳入会计核算、整改前与整改后的会计处理方式、涉及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个人卡是否由发行人专属使用、是否纳入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个人卡;个人卡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识别依据及相关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一)详细列示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 资金用途 | 流入金额(万元) | 流出金额(万元) | 交易对手方 |
2022年度 | - | - | - | - |
2021年度 | ||||
发放员工薪酬 | - | 14.00 | 公司部分骨干员工 | |
供应商返还款项 | 9.50 | - | 伍伟扬、刘瑞波等供应商股东或关联自然人 | |
理财赎回 | 127.44 | - | 商业银行 | |
客户保证金 | - | 1.00 | 经销商客户负责人 | |
支付顾问服务费 | - | 2.54 | 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
资金拆借 | 33.29 | 33.29 | 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友 | |
其他 | 0.03 | - | - | |
合计 | 170.25 | 50.84 | - |
2020年度
2020年度 | 发放员工薪酬 | - | 168.00 | 公司部分骨干员工 |
废料销售款 | 105.75 | - | 公司出纳、废料客户法人等 | |
供应商返还款项 | 401.80 | - | 刘瑞波、伍伟扬等供应商股东或关联自然人 | |
现金理财 | 334.00 | 310.00 | 商业银行 | |
无票费用报销 | - | 58.72 | 公司员工 | |
客户保证金 | 29.60 | 57.60 | 经销商客户负责人 | |
年会赞助款 | 8.37 | - | 供应商法人或经办人员 | |
支付顾问服务费 | - | 8.37 | 自动化、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
收取住宿及水电杂费 | 23.84 | - | 和田餐饮 |
期间 | 资金用途 | 流入金额(万元) | 流出金额(万元) | 交易对手方 |
资金拆借
资金拆借 | - | 273.06 | 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友 |
其他
其他 | 9.15 | 4.73 | - |
合计
合计 | 912.50 | 880.47 | - |
2019年度
2019年度 | 发放员工薪酬 | - | 186.58 | 公司部分骨干员工 |
废料销售款 | 83.90 | - | 公司出纳、废料客户法人等 | |
供应商返还款项 | 311.07 | - | 伍伟扬、刘瑞波等供应商股东或关联自然人 | |
现金理财 | 69.50 | 214.38 | 商业银行 | |
无票费用报销 | - | 45.83 | 公司员工 | |
客户保证金 | 27.00 | 0.50 | 经销商客户负责人 | |
年会赞助款 | 5.39 | - | 供应商法人或经办人员 | |
支付顾问服务费 | - | 12.40 | 外聘专业技术人员 | |
收取住宿及水电杂费 | 13.39 | - | 和田餐饮 | |
资金拆借 | 64.60 | 59.38 | 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友 | |
其他 | 0.79 | 0.10 | - | |
合计 | 575.64 | 519.17 | - |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个人卡资金往来业务已全部纳入本次申报报表。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已将个人卡纳入会计核算。
(二)个人卡是否由发行人专属使用、是否纳入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个人卡;个人卡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识别依据及相关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2张个人卡,均由发行人专属使用,已纳入中介机构资金流水核查范围,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个人卡。
根据个人卡银行流水,逐笔核查交易对方和交易摘要,结合公司手工台账,以识别款项的用途。除此以外,中介机构亦采用以下核查方式进一步验证资金用途:
资金用途 | 识别依据 |
发放员工薪酬 | 员工确认函、访谈实际控制人、分析资金转出频率和人员身份 |
废料销售款 | 废料称重单、报价单、销售发票、收据、废料客户访谈 |
供应商返还款项 | 供应商访谈、分析交易对方身份、分析资金转入金额和对应采购金额比例 |
现金理财 | 理财产品介绍 |
无票费用报销 | 消费记录、收据、访谈财务负责人、访谈报销当事人 |
客户保证金 | 收据、分析资金往来逻辑 |
年会赞助款 | 供应商询证函 |
支付顾问服务费 | 顾问服务合同、当事人访谈 |
收取住宿及水电杂费 | 计费凭证,当事人访谈 |
资金拆借 | 访谈实际控制人、用款申请单 |
综上,个人卡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识别依据充分,相关金额真实、准确、完整。
四、说明废料收入的销售内容和金额,是否已经纳入会计核算,各期的废料率、废料数量、金额以及废料回收利用或对外销售对发行人收入、成本的影响;废料成本核算、结转和销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废料销售下游客户情况,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股东、关键核心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客户的废料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发行人对客户的销售占其采购的比例;废料交易价格和条件是否公允,废料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一)说明废料收入的销售内容和金额,是否已经纳入会计核算,各期的废料率、废料数量、金额以及废料回收利用或对外销售对发行人收入、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所销售的废料、废品包括水口料、废胶料等塑胶类废料及少量废铁、锡渣、废弃电子料、废弃成品、废纸包装等。报告期内,废料、废品销售收入的金额分别为195.07万元、243.71万元和210.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5%、0.22%和0.22%,占比极低。
2020年度,公司存在部分销售款项由个人卡收取的情况,该部分个人卡资金往来已根据款项性质全部纳入本次申报报表进行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废料包括塑胶类、包材类、电子类废料,其数量、废料率及销售金额情况如下:
类别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塑胶类 | 废料产生数量(公斤) | 240,034.29 | 429,091.35 | 266,086.33 |
废料率 | 5.61% | 7.75% | 5.19% | |
废料销售金额 (万元) | 177.64 | 229.44 | 149.09 | |
包材类 | 废料产生数量(PCS) | 938,628 | 1,307,582 | 1,350,087 |
废料率 | 0.81% | 0.89% | 1.19% | |
废料销售金额 (万元) | 11.15 | 10.94 | 4.66 | |
电子类 | 废料产生数量(PCS) | 3,259,832 | 925,310 | 1,078,087 |
废料率 | 0.23% | 0.05% | 0.09% | |
废料销售金额 (万元) | - | - | - |
注:废料率=产生的产生数量/对应原材料领用数量
如上表所示,2021年度,随着公司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包材类、电子类材料废料率有所下降,但塑胶类材料废料率上升2.5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当年度生产产品中使用彩色设计较多、产品外观复杂程度提高,注塑过程中产生了较多废胶头。2022年度,因键鼠产品产量有所下降,公司塑胶类、包材类废料数量随之下降。除此以外,公司所销售的废料、废品包括铁、铝、锡等废弃金属,销售金额分别为41.33万元、3.33万元和21.98万元,因2020年、2022年集中处置一批金属类废料,导致当年销售金额较大。上述金属类废料与公司经营规模无直接对应关系,故未计算废料率。
(二)废料成本核算、结转和销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以公司主要的生产废料水口料、废胶料为例,其管理流程如下:由制造部门提出报废入库申请,确认产生原因与责任归属,系统申请流程经制造中心、财务部、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废料入库并存放于固定的地点,系统中记录废料台账。仓库根据废料存放空间情况定期发起废料销售申请。
公司在销售水口料、废胶料时确认销售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由于该废料是公司生产过程的合理损耗,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因此公司在成本核算时将该成本作为合理损耗分摊至产品成本中,未单独核算销售水口料、废胶料的成本。综上,公司针对废料成本核算、结转和销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废料销售下游客户情况,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股东、关键核心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客户的废料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发行人对客户的销售占其采购的比例;废料交易价格和条件是否公允,废料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1、废料销售下游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废料、废品销售前五大情况如下:
期间 | 公司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公司对其销售占其采购比例 |
2022年度 | 珠海市金鼎常胜废品收购店 | 136.16 | 64.60 | 低于10% |
珠海市斗门利群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29.33 | 13.92 | 低于5% | |
广东百废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8.60 | 8.83 | 低于1% | |
珠海铭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8.31 | 8.69 | 7%左右 | |
珠海市幸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3.75 | 1.78 | - | |
合计 | 206.16 | 97.81 | - | |
2021年度 | 珠海市金鼎常胜废品收购店 | 97.28 | 39.92 | 低于10% |
东莞市德川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80.89 | 33.19 | 3%左右 | |
广东百废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42.61 | 17.48 | 低于1% | |
珠海市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58 | 4.34 | 低于1% | |
珠海市金鼎四海废品收购站 | 8.88 | 3.64 | 5%左右 | |
合计 | 240.24 | 98.58 | - | |
2020年度 | 珠海市香洲海华塑胶制品厂 | 46.12 | 23.64 | 低于2% |
广东润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34.12 | 17.49 | 低于1% | |
深圳市宝祥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1.80 | 16.30 | 低于1% | |
中山市台茂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31.11 | 15.95 | - |
中山市宏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21.54 | 11.04 | 低于1% |
合计 | 164.71 | 84.43 | - |
注:部分废料客户拒绝配合提供整体采购数据。报告期内,上述废料销售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股东、关键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废料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专门从事废品回收的公司,发行人所销售的水口料、废胶料等废弃材料为常见的通用废旧物资,相关回收主体无需特定的处置资质要求,不存在处置能力限制。
2、废料交易价格和条件是否公允,废料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对于水口料、废胶料,公司根据仓库的堆放情况,由仓储主管提请采购部进行销售,采购部向废料回收厂发起询价,各方到现场查看废料品相、数量等情况后进行报价,公司将废料回收厂报价情况进行公示,采购部考虑报价情况后确定价高者为最终客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五、逐个说明供应商返还款项(不限于通过个人卡收取的供应商返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采购商品类型、采购金额及占该供应商销售收入的比例、返还款项及返还比例、采购单价及其公允性、供应商返还款项需满足的条件(如达到一定采购数量)、供应商返还款项的资金用途及流向
(一)逐个说明供应商返还款项(不限于通过个人卡收取的供应商返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供应商返还款项至公司个人卡的情况,所涉及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结构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采购商品类型 |
和田餐饮 | 2015-12-25 | 200 | 田世玲持股100% | 是 | 餐饮服务 |
北海胜联 | 2017-07-07 | 100 | 刘瑞波持股100% | 是 | 线材、PCB导电薄膜 |
珠海市福港贸易有限公司 | 2012-08-16 | 350 | 黄卓仁:100% | 否 | 酒水 |
荷花文化艺术(横琴)有限公司 | 2018-03-07 | 320 | 澳门荷花文化艺术有限公司:100% | 否 | - |
珠海横琴思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2019-03-12 | 320 | 卢锦开 | 否 | - |
如上表所示,除和田餐饮、北海胜联外,公司与其他供应商均不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
(二)公司向上述供应商采购情况,包括采购金额及占该供应商销售收入的比例、返还款项及返还比例、采购单价及其公允性、供应商返还款项需满足的条件(如达到一定采购数量)、供应商返还款项的资金用途及流向
1、公司向上述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占供应商销售收入的比例 | 供应商返还金额 | 返还比例 |
2021年度 | 和田餐饮 | 502.50 | 约78% | 9.50 | 1.86% |
合计 | 502.50 | - | 9.50 | - | |
2020年度 | 珠海市福港贸易有限公司 | 5.40 | 低于1% | 71.11 | 92.94% |
北海胜联 | 2,681.21 | 约85% | 107.75 | 3.86% | |
荷花文化艺术(横琴)有限公司 | - | - | 70.95 | 100.00% | |
珠海横琴思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 | - | 36.89 | 100.00% | |
和田餐饮 | 387.04 | 约74% | 115.10 | 22.92% | |
合计 | 3,073.65 | - | 401.80 | - |
注1:北海胜联采购及销售数据已包含同一控制主体珠海卡柏注2:珠海市福港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及销售数据已包含同一控制主体珠海市南屏柏诗贸易行、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柏壹商贸行
注3:返还比例=供应商返还金额/(供应商返还金额+采购金额)
2、采购单价及其公允性、供应商返还款项需满足的条件(如达到一定采购数量)
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公司供应商返还款项的金额分别为401.80万元和9.50万元。公司与荷花文化艺术(横琴)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思唯文化艺术
有限公司未发生实际采购交易,仅存在上述资金收支往来。除此以外,公司与上述主要供应商均存在实际交易,供应商返还金额为公司在实际采购金额基础上加价部分,公司未与供应商约定按照采购量进行返点。
公司向和田餐饮、北海胜联采购服务和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及公允性参见本回复报告“问题5 关于关联交易。”之回复“一、进一步拓展对比供应商范围(或选取其他合理方式),说明向关联供应商采购PCB导电薄膜价格的公允性”和“四、说明发行人选取向关联方和田餐饮采购食堂服务的必要性、合理性,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公司向上述其他供应商采购商品主要为一般消费品,具有市场公开价格,公司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一致,采购价格公允。
3、供应商返还款项的资金用途及流向
供应商在收到公司支付的款项后,将事先约定的款项转账至公司个人卡或交予公司出纳,由公司进行保存,现金及个人卡资金支出用途包括发放员工薪酬、现金理财、无票费用报销、支付顾问服务费、资金拆借等。
六、说明实际控制人从个人卡和现金中拆借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用途、流向等,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如是,说明防范资金占用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其有效性,资金占用利息的确定依据及其公允性。
(一)实际控制人从个人卡和现金中拆借资金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从个人卡和现金中拆借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 实际控制人 | 金额(万元) | 用途 |
2022年度
2022年度 | - | - | - |
2021年度
2021年度 | 谢伟明 | 33.29 | 朋友间资金拆借 |
2020年度
2020年度 | 谢伟明 | 213.85 | 朋友间资金拆借、理财投资、日常消费 |
黎柏松 | 59.21 | 日常消费、理财投资 |
2021年3月末,实际控制人已经清偿上述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 21.66万元,上述资金拆借用途均为实际控制人个人用途,实质上构成资金占用。
(二)说明防范资金占用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其有效性
针对上述资金拆借事项,公司的整改情况如下:
1、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拆借已偿还完毕,并已按当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支付利息。2021年3月份以来,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未再发生资金拆借行为。
2、公司制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3、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资金拆借事项,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9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的关联资金拆借事项进行了再次确认。相关议案已经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确认意见。
4、为避免、减少和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以及《关于避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产和资源,并将促使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如有)遵守上述承诺。
如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实际控制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实际控制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资金占用利息的确定依据及其公允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25%确定资金占用利率,并结合相关拆借资金的占用天数计算了上述资金拆借的利息,并已向发行人支付资金拆借利息合计21.66万元。利息的计算基础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有公允性。
七、说明实际控制人个人消费通过他人个人账户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为免于操作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转账,对于部分
需要使用银行转账支付的偶发性个人消费或借款支出,实际控制人仅将转账信息转发至公司出纳,由出纳使用个人卡代为转账,支出资金计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借款。该行为实质为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1年3月31日,实际控制人已偿还完毕对公司的借款,并相应支付了资金占用利息。
八、说明公司通过个人卡和现金支付部分员工薪酬奖金、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无票费用报销的具体情况,相关会计差错对报表科目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出于减少员工个人税负及薪酬保密考虑,公司通过个人卡向员工发放部分薪酬;同时,公司使用个人卡支付部分员工无票费用报销款主要系部分员工因公产生的无票费用,使用其他发票形式通过个人卡进行报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个人卡和现金支付部分员工薪酬奖金及无票费用报销的具体金额参见本题回复“三、详细列示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具体情况……”之“(一)详细列示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事项合计对报表科目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2021-12-31 | 2021年度/2021-12-31 | 2020年度/2020-12-31 |
销售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 - | - | - |
九、逐条对照并说明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5所列的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之5-8 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所列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相关规定,公司逐条对照并说明情况如下:
序号 | 核查事项 | 是否存在相关情形 | 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 |
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转贷”行为)
是 |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之“(三)报告期内存在的转贷和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 |
等情形”之“1、配合周转贷款资金”中披露
2 | 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 | 否 | 不适用 |
3 | 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 | 是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拆借资金的情况,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之“1、关联方资金拆借”中披露 |
4 | 频繁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收付款项,金额较大且缺乏商业合理性 | 否 | 不适用 |
5 | 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 | 是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的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之“(三)报告期内存在的转贷和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等情形”之“2、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等情形” 中披露 |
6 | 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 | 否 | 不适用 |
7 | 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现金收支、挪用资金 | 否 | 不适用 |
8 | 被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资金 | 否 | 不适用 |
9 | 存在账外账 | 否 | 不适用 |
10 | 在销售、采购、研发、存货管理等重要业务循环中存在内控重大缺陷 | 否 | 不适用 |
十、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关注情况与核查方式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采取了针对性核查措施,予以了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转贷事项
(1)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管理与经办人员,了解 “转贷”事项的形成原因、合理性;
(2)获取发行人“转贷”事项的相关凭证、银行流水等材料;
(3)获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与对应对账单,检索对账单交易记录核查是否存在大额异常收支情形;
(4)获取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结合公司银行对账单、贷款协议、往来款明细、采购合同及相关单据、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大额异常交易、转贷等情况;
(5)走访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了解其与公司业务的真实性、相关交易金额、是否存在其他业务或非业务约定,并通过函证进行确认;
(6)重点关注公司及特定人员与转贷受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往来;
(7)获取发行人及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个人征信报告,核查其是否存在不良记录等负面行为;
(8)查阅《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公司“转贷”事项的合规性,取得“转贷”事项相关银行的确认文件;
(9)登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等网站查询发行人是否因财务不规范事项受到处罚。
2、针对个人卡事项
(1)识别个人卡
1)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个人卡,获取完整的个人卡清单:
2)对发行人全部银行账户,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纳等人员的个人流水的核查,将个人卡及现金收支情况用与上述银行流水进行匹配性分析;
3)尾号1242以及尾号2411的2张个人银行卡为发行人使用的个人卡,中介机构实地陪同个人卡开卡人打印了全部个人卡账户流水。
(2) 核查个人卡款项性质及整改措施
1)并对个人卡资金流入和流出进行了逐笔核查,核查金额比例为 100%;2)结合个人卡交易对手方名称、流水摘要等信息进行分析,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供应商、废料客户、外部技术顾问等,查阅工资单、无票费用报销凭证、借款申请单、废料称重单、收据、供应商返还款清单等,了解个人卡来源及用途;3)根据个人卡资金流入流出的性质、用途及金额,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并确定个人卡及现金应归还发行人账户的金额;4)现场陪同个人卡开卡人注销尾号1242以及尾号2411的2张个人卡。
3、针对关联资金拆借事项
(1)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管理与经办人员,了解发行人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原因、合理性以及金额、利率及利息、拆入时间、归还时间、资金用途等具体情况,核查资金拆借利息约定的合理性;
(2)查阅发行人借款的内部决策文件与相关凭证、银行流水、借款合同等资料;
(3)获取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结合公司银行对账单、借款合同、往来款明细,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异常交易、资金拆借的情形;
(4)获取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联方清单,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形;
(5)获取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开设储蓄卡账户清单及对应银行对账单,核查个人账户是否存在与公司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
(6)查阅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发行人关联方偿还拆出资金的相关凭证。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转贷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的风险;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因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发行人已于2021年3月缴纳了公司通过个人卡支付部分员工薪酬奖金而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补缴税款及缴纳滞纳金不属于税收行政处罚行为。针对前述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发行人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同时,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且被有效执行。
2、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转贷的银行贷款已于 2020年3月全部结清,2019年5月至今发行人已不存在新增银行贷款涉及转贷的情形。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个人卡及现金方式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已纳入会计核算,个人卡由发行人专属使用、已纳入资金流水核查范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个人卡;个人卡代收代付相关经营收入和支出的识别依据及相关金额真实、准确、完整。
4、报告期内,发行人所销售的废料主要为水口料、废胶料等塑胶类废料,废料销售收入已经纳入财务报表核算,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极低;发行人废料成本核算、结转和销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废料销售下游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股东、关键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所销售的水口料、废胶料等废弃材料为常见的通用废旧物资,相关回收主体无需特定的处置资质要求,不存在处置能力限制;发行人对废料客户的销售占其采购比例不高;废料销售价格通过询价确定,废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5、报告期内,除北海胜联、和田餐饮外,发行人与涉及返还款项的供应商不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发行人与部分涉及返还款项的供应商存在实际交易,采购价格公允,供应商返还金额为发行人在实际采购金额基础上加价部分,发行人未与供应商约定按照采购量进行返点;供应商返还款项的用途包括发放员工薪酬、现金理财、无票费用报销、支付顾问服务费、资金拆借等。
6、截至2021年3月末,实际控制人从个人卡和现金中拆借资金已经清偿完毕,并支付借款利息 21.66万元;实际控制人从个人卡和现金中拆借资金用途均为实际控制人个人用途,实质上构成资金占用,发行人已制定防范资金占用的具体整改措施并有效执行;资金占用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具有公允性。
7、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为免于操作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转账,对于部分需要使用银行转账支付的偶发性个人消费或借款支出,实际控制人仅将转账信息转发至公司出纳,由出纳使用个人卡代为转账,支出资金计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借款。
8、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个人卡和现金支付部分员工薪酬奖金、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无票费用报销的情况,已经纳入会计核算。
9、经过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之5-8 财务内控不规范情所列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比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转贷、与关联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本次申报前已整改完毕。
问题21.关于资金流水核查。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54的要求,逐项说明对相关法人及非法人主体资金流水核查的具体情况、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账户完整性(是否包含注销的个人卡)、核查标准及其合理性、核查结论,核查过程是否发现异常;列示大额支出、存取现情况及资金来源或流向,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与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管理层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原因及合理性、核查方式及证据,并结合上述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逐项说明对相关法人及非法人主体资金流水核查的具体情况、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账户完整性(是否包含注销的个人卡)、核查标准及其合理性、核查结论,核查过程是否发现异常;
(一)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核查账户完整性(是否包含注销的个人卡)、核查标准及其合理性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5-15 资金流水核查的要求,充分评估了发行人所处经营环境、行业类型、业务流程、规范运作水平、主要财务数据水平及变动趋势、所处经营环境等因素,确定了发行人及相关人员资金流水的核查范围,核查范围、核查账户完整性、核查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范围、核查账户完整性
(1)核查范围
1)法人主体
针对法人主体,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与公司关系 | 核查账户数量(个) |
1 | 发行人 | 50 |
2 | 子公司/孙公司 | 26 |
2)非法人主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含关键业务人员、出纳等人员),包括报告期内注销的账户、零余额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与公司关系 | 核查账户数量(个) |
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4 |
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2 |
3 | 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3 |
4 | 关键岗位人员及个人卡 | 36 |
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 | 51 |
(2)核查账户完整性
对于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陪同发行人财务人员实地获得了银行开立户清单等文件进行验证完整性。对于自然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获取了自然人出具的已提供真实、完整资金流水的承诺,并对报告期内相关人员银行互转情况和相互之间的银行转账记录进行了交叉核对,以确认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另外,陪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前往所处地区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珠海农商行等共计15家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现场获取开立账户情况并取得报告期内相关流水。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曾使用伍伟扬的2个个人银行账户代收代付发行人经营相关的收入和支出,发行人已对上述账户进行并账处理并将相关账户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之“(三)报告期内存在的转贷和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等情形”。
2、核查标准及其合理性
针对发行人银行账户流水,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取得发行人及子公司各报告期内的所有已开立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复核银行流水完整性,按照核查比例不低于当年发生总额90%的标准(基于每年重要性水平的差异,具体金额标准为:2019年借方选取50万元以上,贷方选取20万元以上进行核查;2020年借方选取100万元以上,贷方选取20万元以上进行核查;2021年借方选取150万元以上,贷方选取30万元以上进行检查;除此以外,上述金额标准以下但对手需要重点关注的交易亦属于银行流水核查的范围),分别选取标准以上的银行流水发生额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生额进行双向比对,并编制大额银行流水核查表,复核款项对手方账面记录名称及银行流水对手方记录名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交易金额是否存在异常等事项;将大额异常流水的对手方清单与发行人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查验是否存在无业务背景的异常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发行人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针对自然人银行账户流水,保荐人、申报会计师选取其中大额交易进行核查,与当事人逐一询问原因,针对异常往来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文件,具体核查标准如下:
重要性水平 | 核查标准 |
5万元
5万元 | 1、单笔大于5万元以上的交易;2、连续多笔累计交易金额5万元以上;3、小于5万但交易对手需要重点关注的交易。 |
(二)对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54的要求,逐项说明对相关法人及非法人主体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结论,核查过程是否发现异常
1、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较大缺陷
(1)核查方式
1)取得并审阅公司与资金收支、资金保管及授权审批、流程审验、责任追究等方面相关的管理制度;
2)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进一步了解公司资金收支、资金保管及授权审批、现金及银行会计账目登记等资金管理相关内控制度的设计情况;
3)对公司报告期内资金收支情况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复核公司内控
执行的有效性;
4)取得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日记账,了解现金交易的业务性质和现金交易的原因,复核现金交易明细的准确性;5)对报告期末的现金执行监盘程序。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制定了财务内控制度,明确了财务管理授权权限、资金活动的业务流程,资金业务中不相容岗位已恰当分离,相关经办人员间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较大缺陷。
2、是否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发行人控制或未在发行人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是否存在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不符的情况
(1)核查方式
1)在发行人基本户开立银行查询并打印开立账户清单,将获取的开立账户清单与发行人财务账簿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对,并对银行对账单中出现的银行账户进行勾稽,核查是否存在开立账户清单以外的账户;
2)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所有已开立银行账户进行了函证。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发行人控制或未在发行人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不存在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不符的情况。
3、发行人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是否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不相匹配
(1)核查方式
1)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清单,与上述大额资金流水的交易对方进行比对,核查销售和收款、采购和付款的真实性;
2)抽取部分大额资金流水,逐笔核对记账凭证、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复核交易对手方账面记录名称及银行流水记录名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交易金额是否存在异常。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除发行人与子公司朗冠模具因转贷形成的资金往来外,发行人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重大异常情形,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活动不相匹配的情形。
4、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1)核查方式
1)获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人员名单,获取并核查上述人员报告期内银行流水;
2)通过分析其是否提供了包括工资户、日常消费户等账户以及交叉核对不同账户之间的勾稽关系复核确认其提供账户的完整性;
3)逐笔查阅大额异常标准的流水交易信息并向相关人员了解交易对手方身份及交易原因,关注上述人员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除了正常工资奖金发放、费用报销以外的其他交易情况;
4)对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进行核查,确认发行人与独立董事不存在需关注的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除发行人出纳将临时收取的废料款转账至公司银行账户及实际控制人从个人卡和现金中拆借资金、领取工资外,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5、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是否无合理解释;发行人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是否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是否无合理解释
(1)核查方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日记账,并结合对发行人银行流水的核查,核查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
2、抽取发行人各银行账户大额资金往来进行核查,核查是否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收支的情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亦不存在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
6、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购买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如商标、专利技术、咨询服务等)的情形,如存在,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疑问
(1)核查方式
1)对公司各银行账户大额资金往来进行核查,确认是否存在大额购买商标、专利技术、咨询服务等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等情形;
2)查阅公司无形资产清单、专利证书和商标证书等相关权属证明,报告期内受让取得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相关情况,并取得与相关商标转让的协议或对价支付凭证;
3)核查公司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中单笔支付金额超过20万元的无实物形态服务费用支出情况,抽取相关服务的协议、款项支付凭证、服务成果证明等原始凭证,核查公司购买相关服务的真实性。报告期内,公司单笔支付金额超过20万元购买无实物形态服务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服务类别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支付笔数(笔) | 服务金额(万元) | 支付笔数(笔) | 服务金额(万元) | 支付笔数(笔) | 服务金额(万元) |
1 | 运输费 | 19 | 514.71 | 26 | 1,126.55 | 11 | 296.67 |
2 | 认证费 | 1 | 20.69 | 8 | 421.43 | 3 | 149.72 |
3 | 咨询服务费 | - | - | 1 | 100.00 | 2 | 86.00 |
合计
合计 | 20 | 535.40 | 35 | 1,647.98 | 16 | 532.39 |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除支付大额运输费外,公司存在认证费、咨询服务费等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的情况,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
7、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较多且无合理解释,或者频繁出现大额存现、取现情形
(1)核查方式
1)陪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前往所处地区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珠海农商行等共计15家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现场获取开立账户情况并取得报告期内相关流水;
2)取得实际控制人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完整性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
所有账户信息全部提供;对于流水信息的解释真实、准确;
3)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
4)对单笔 5 万元以上流水,取得实际控制人关于交易对手方身份、资金往来原因的相关凭证或说明,重点关注上述流水中是否存在大额资金往来、是否频繁出现大额存现、取现情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的大额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投资理财、家庭或个人日常开支、向亲友提供借款等;大额资金收入主要包括:转让发行人间接股份(或份额)的对价款、取得的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收入、收回亲友借款、人情往来等;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较多且无合理解释的情形;除因个人卡发放工资存现及代为支付4S店高管年度激励导致的取现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不存在频繁大额存现、取现的情形。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从发行
人获得大额现金分红款、薪酬或资产转让款、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存在重大异常
(1)核查方式
1)获取并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与现金分红、董监高人员薪酬有关的内部决议文件,梳理上述人员报告期内各期应获得的工资薪金,并与对应人员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比对,确认不存在重大差异;2)获取并核查发行人历次股本(或份额)转让行为相应的转让协议、资金交付凭证、发行人内部决议文件等资料,梳理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通过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获得的份额转让对价,并与对应人员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比对,确认不存在重大差异;
3)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个人账户中超过5万元的资金往来、存取进行确认,了解相关交易背景,判断是否存在异常交易。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从发行人获得现金分红款、大额薪酬的情况;实际控制人存在转让发行人持股平台份额而获得份额转让款的情形,对应资金主要用于投资理财、家庭或个人日常开支,不存在重大异常。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与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1)核查方式
1)取得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清单,与相关单位或人员的银行流水进行匹配,对相关流水发生原因展开访谈并取得相关证明资料;
2)对公司重要客户、供应商进行现场走访或视频访谈,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公司重要客户、供应商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并取得公司重要客户、供应商出具的关于与公司关联方及其他相关方不存在其他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
或其他利益安排的书面确认函。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除实际控制人谢伟明与亲属间的借款、礼金往来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与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10、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发行人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1)核查方式
1)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取得公司客户、供应商清单,并与相关单位或人员的银行流水进行匹配,检查相关单位或人员是否存在与公司客户、供应商之间的资金往来;
2)对公司重要客户、供应商进行现场走访或视频询问,进一步核实公司是否存在由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的情况,并取得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出具的关于发公司不存在由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的书面确认函;
3)对于持有发行人 5%股份的股东,通过尽职调查清单确认是否存在代发行人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除已披露的个人卡及现金代收代付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代公司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二、列示大额支出、存取现情况及资金来源或流向,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与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管理层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原因及合理性、核查方式及证据,结合上述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大额支出、存取现情况及资金来源或流向
报告期内,除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资金往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流水中的大额支出、存取现情况如下:
1、谢伟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 | 52.48 | 交易对方为伍伟扬,系发行人个人卡开卡人, 2020年度款项为个人卡拆借资金及费用报销 |
- | 12.00 | 3.00 | 交易对方为常远博,系发行人董事,该笔款项为分期偿还借款 | |
- | - | 454.82 | 交易对方为常远博等21人及智晖投资,自然人系发行人员工,智晖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该笔款项为收到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款 | |
- | 94.77 | - | 交易对方为陈**等4人,系谢伟明朋友或员工配偶,该款项为收到借款还款 | |
- | - | 260.65 | 交易对方为何**,系谢祉淇所控制企业的高管,该款项为收到借款还款 | |
- | - | 48.43 | 交易对方为黎柏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该款项为黎柏松与谢伟明间个人往来款 | |
- | - | 1,010.00 | 交易对方为李欢容,系实际控制人谢伟明岳母,李欢容为感谢其日常照顾及协助管理相关资产,给予一定报酬 | |
- | 674.37 | - | 交易对方为卢锦开,系谢伟明朋友,该款项为收到借款本金及利息 | |
- | 30.00 | - | 交易对方为吴志祥,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该款项为个人借款还款 | |
- | 383.35 | - | 交易对方为王**,系谢伟明朋友,该款项为收到借款本金及利息 | |
- | 7.00 | 49.00 | 存现,该笔款项为向谢伟明支付工资 | |
153.00 | 119.00 | 594.50 | 交易对方为智迪实业,系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合计持股100%的企业,该款项为智迪实业偿还股东借款及利息 | |
- | - | 10.00 | 交易对方为张良平,系发行人副总经理,该款项为谢伟明收到借款还款 | |
流出 | 10.00 | 20.00 | 10.00 | 交易对方为方**,系谢伟明家中家政工人,该款项为支付的工资 |
- | - | 30.00 | 交易对方为王**,系公司员工,该款项为个人借款,已分期逐步偿还 | |
- | - | 30.00 | 交易对方为吴志祥,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该款项为个人借款,已偿还 | |
- | 75.00 | 27.69 | 交易对方为王**、谢**等5人,系实际控制人谢伟明亲友,该款项为亲友赠送礼金 | |
13.56 | - | 9.10 | 交易对方为谭**,系实际控制人谢伟明朋友,该款项为代购商品款 |
18.56 | 30.09 | 8.84 | 交易对方为黄**等4人,系购物商店收款人,该款项为谢伟明日常消费 |
- | 37.00 | - | 交易对方为珠海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款项用于购买车位 |
- | - | 30.00 | 交易对方为卢锦开,系谢伟明朋友30万元为委托卢锦开换汇用于给澳门亲属发放春节红包 |
- | - | 50.00 | 交易对方为钟*,系谢伟明朋友,该款项为个人借款 |
- | - | 35.03 | 交易对方为余自然,系发行人财务总监,该笔款项为谢伟明委托余自然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 |
- | - | 37.50 | 交易对方为孙广全,向中,系公司前员工,因离职退回所持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 |
- | 85.81 | - | 交易对方为谢祉淇,系实际控制人谢伟明女儿,该款项用于购买汽车 |
- | 250.00 | 117.40 | 交易对方为王**,系谢伟明朋友,该款项为个人借款,已偿还 |
- | - | 20.00 | 交易对方为陈**,系谢伟明朋友,该款项为个人借款 |
- | 16.81 | - | 交易对方为黎柏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该款项为黎柏松与谢伟明间个人往来款 |
- | - | 500.00 | 交易对方为李欢容,系实际控制人谢伟明岳母,智迪实业将借款本金错转至谢伟明,谢伟明再转至李欢容 |
- | - | 12.05 | 交易对方为伍伟扬,系谢伟明朋友,该款项为偿还伍伟扬代为支付的旅游费用 |
- | - | 630.00 | 取现,代谢祉淇支付4S店高管年度激励630万元,已取得请款单和当事人签收单据 |
- | 122.16 | - | 交易对方为智迪科技,该款项为偿还公司借款 |
19.65 | - | - | 交易对方为麦**,该款项为个人消费,购买礼品 |
350.88 | - | - | 交易对方为珠海市高新总部基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款项为购买物业款 |
2、黎柏松(实际控制人、董事)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 | 60.00 | 交易对方为伍伟扬,系发行人个人卡开卡人,2019年度款项为收到个人卡发放的工资,2020年度款项为黎柏松从个人卡借款及费用报销 |
- | - | 326.26 | 交易对方为吴志祥等17人,系公司员工,该款项为黎柏松收到的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款 | |
153.00 | 119.00 | 168.87 | 交易对方为智迪实业,系实际控制人谢伟明、黎柏松合计持股100%的企业,该款项为智迪实业偿还股东借款 |
- | 16.81 | - | 交易对方为谢伟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该款项为黎柏松与谢伟明间个人往来款 | |
- | 16.65 | - | 交易对方为周**,系黎柏松朋友,该款项为黎柏松收到的借款还款 | |
- | 12.00 | 3.00 | 交易对方为常远博,系发行人董事,该笔款项为分期偿还借款 | |
163.80 | - | - | 交易对方为陆**,系黎柏松朋友,该款项为黎柏松收到还款本金及利息 | |
79.33 | - | - | 交易对方为卢锦开,系黎柏松朋友,该款项为黎柏松收到还款本金及利息 | |
流出 | 79.00 | 10.00 | - | 交易对方为曹醒,系黎柏松配偶亲属,该款项为夫妻资金周转,主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及日常生活开支 |
- | - | 33.64 | 交易对方为余自然,系发行人财务总监,该笔款项为黎柏松委托其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 | |
- | - | 48.43 | 交易对方为谢伟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该款项为黎柏松与谢伟明间个人往来款 | |
- | 119.84 | - | 交易对方为智迪科技,该款项为偿还公司借款 |
3、常远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 | 30.00 | 交易对方为陈**,系常远博亲属,因资金周转需要,借入资金 |
50.00 | 20.00 | - | 交易对方为杨**,系常远博配偶,该款项为夫妻间资金周转 | |
28.00 | 16.00 | 5.00 | 交易对方为王**,系常远博朋友,因资金周转需要,借入资金 | |
20.00 | 30.00 | 10.00 | 2021年度交易对方为童*,系常远博朋友,2020年度交易对方为刘*,系童*朋友,该款项为收到借款还款 | |
- | 27.00 | - | 交易对方为龙**,系常远博朋友,因资金周转需要,借入资金 | |
- | 9.50 | - | 交易对方为郑**,系常远博亲属,因资金周转需要,借入资金 | |
- | - | 5.00 | 存现,交易对方为李*,系常远博朋友,因资金周转需要,借入资金 | |
- | - | 35.00 | 交易对方为刘**,系常远博朋友,因资金周转需要,借入资金 | |
5.00 | - | - | 交易对方为安徽东图科技有限公司,该款项为收到其朋友童*的借款还款 | |
130.00 | - | - | 交易对方分别为珠海市吉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壹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异构新材料有限公司,该款项为偿还股东借款 | |
40.00 | - | - | 交易对方为颜**,系常远博朋友,因资金周转需要,借入资金 | |
流出 | - | 30.00 | 10.00 | 交易对方为陈**,系常远博亲属,该款项为偿还借款 |
- | 5.00 | 10.00 | 2020年度交易对方为楚*,2021年度交易对方为黄*,系常远博朋友,该款项为常远博对朋友的借款 |
- | 24.00 | 6.00 | 交易对方为谢伟明、黎柏松,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该笔款项为分期偿还借款 |
- | - | 10.00 | 交易对方为刘**,系常远博朋友,该款项为偿还部分借款 |
- | - | 8.00 | 交易对方为童*,系常远博朋友,该款项为常远博对朋友的借款 |
- | - | 21.00 | 交易对方为谢伟明,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该笔款项为支付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款 |
- | - | 20.00 | 交易对方为杨**,系常远博配偶,该款项为夫妻间资金周转 |
250.10 | 51.00 | - | 交易对方分别为珠海市吉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壹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异构新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市方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款项为常远博缴纳注册资本及股东借款 |
20.00 | - | - | 交易对方为王**,系常远博朋友,该款项为偿还借款 |
4、胡国林(董事、副总经理)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 | 22.50 | 交易对方为陈**,系胡国林配偶,该笔款项为夫妻间资金周转 |
- | - | 23.81 | 交易对方为欧阳**,系公司员工,因资金周转需要,借入资金 | |
流出 | - | 24.10 | 10.00 | 2019年度为取现,按月取现后转交配偶,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为转账,交易对方为胡国林配偶陈**,上述款项用于家庭日常消费支出及储蓄 |
- | - | 46.50 | 交易对方为黎柏松,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该笔款项为支付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款 | |
- | - | 5.00 | 交易对方为陈**,系胡国林的亲属,该笔款项为偿还借款 |
5、凌秋香(监事会主席)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 | 10.00 | 交易对方为王**,系凌秋香的配偶,该笔款项为夫妻间资金周转 |
- | 5.00 | - | 交易对方为王**,系凌秋香朋友梁**的配偶,该笔款项为收到借款还款 | |
- | 5.00 | - | 微信提现,实际交易对方为周**,系凌秋香的亲属,该笔款项为收到借款还款 |
- | 11.41 | - | 交易对方为贺**,系凌秋香的朋友,该笔款项为收到的理财本金和利息 | |
流出 | - | - | 13.10 | 交易对方为黎柏松,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该笔款项为支付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款 |
- | - | 10.62 | 交易对方为贺**,系凌秋香的朋友,该笔款项为转出理财本金 | |
- | 5.00 | - | 交易对方为梁**,系凌秋香的朋友,该笔款项为凌秋香对朋友的借款 | |
- | 15.00 | - | 交易对方为周**以及珠海拓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系凌秋香的亲属,该笔款项为凌秋香借款给亲属购房 | |
8.17 | - | - | 交易对方为曲**,该笔款项为子女教育培训费 | |
10.00 | - | - | 交易对方为凌**,系凌秋香的亲属,该笔款项为凌秋香对亲属的借款 |
6、吴银彩(职工监事)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 | - | - |
流出 | - | - | - | - |
7、胡海宽(监事)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 | - | - |
流出 | - | - | 5.00 | 交易对方为胡**,系胡海宽亲属,该笔款项为胡海宽借予其款项 |
- | - | 18.60 | 交易对方为谢伟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该笔款项为支付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款 |
8、张良平(副总经理)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5.55 | - | 现金存入,资金来源于同学偿还借款 |
- | - | 46.68 | 交易对方为陈**、熊**、陈**、梁**、陈*,系张良平亲属及朋友,因资金周转需要,借入资金 | |
流出 | - | - | 9.00 | 交易对方为智迪科技,该笔款项为偿还部分2017年从公司借出的款项 |
- | - | 57.00 | 交易对方为谢伟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该笔款项为支付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款 |
9、余自然(财务总监)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20.00 | 16.49 | 现金存入,资金来源于本人存折取现和亲属账户取现 |
- | - | 22.00 | 交易对方为陈*,系公司员工,因资金周转需要,借入资金 | |
- | - | 19.00 | 交易对方为余**,系余自然儿子,该笔款项用于支付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款 | |
- | - | 68.66 | 交易对方为谢伟明、黎柏松,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该笔款项为两人委托余自然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 | |
流出 | - | - | 59.00 | 交易对方为黎柏松,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该笔款项为支付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款 |
6.00 | 5.00 | 13.00 | 交易对方为阮**、余**,系余自然配偶及儿子,该笔款项用于家庭集中储蓄及日常消费支出 | |
- | 20.00 | - | 交易对方为陈*,系公司员工,该笔款项为偿还2020年度借款 | |
- | 19.34 | 49.89 | 交易对方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该笔款项为余自然受托代谢伟明、黎柏松缴纳个人所得税 |
10、罗桂芬(出纳)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 | 101.03 | 交易对方为陈**、李**等11人,系废料收购商关联人,该款项为罗桂芬代收废料款,收款后款项转入公账或个人卡 |
- | - | 12.33 | 存现,该款项为罗桂芬代收废料款现金后存现,再转入公账或个人卡 | |
- | 6.00 | 5.99 | 交易对方为捷锐科技,系发行人子公司,该款项为备用金,罗桂芬代采购员工福利 | |
流出 | - | - | 92.68 | 交易对方为伍伟扬,系发行人个人卡开卡人,以及智迪科技,该款项为代收废料款转入公账或个人卡 |
- | - | 12.77 | 取现,该款项为罗桂芬代收废料款后取现返还公司 | |
- | 6.00 | - | 取现,收到捷锐科技备用金后,取现代为采购员工福利 |
11、姚利帅(出纳)
单位:万元
流向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交易对方及主要资金用途 |
流入 | - | 4.77 | - | 存现,谢伟明岳母李欢容给予其现金,委托姚利帅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 |
流出 | - | 4.51 | - | 交易对方为王*,系公司客户IKBC管理层,该笔款项用于IKBC代缴谢伟明岳母李欢容借款利息所得税 |
(二)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关键核心人员与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管理层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除实际控制人谢伟明岳母向客户IKBC提供借款并由IKBC管理层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智迪实业向供应商北海胜联提供借款、实际控制人谢伟明向供应商股东刘瑞波提供借款、实际控制人谢伟明和黎柏松与越南厂房出租方间接股东存在资金往来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供应商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上述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谢伟明岳母向IKBC提供借款并由IKBC管理层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
(1)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实际控制人谢伟明岳母向IKBC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回复报告“问题8.关于客户。”回复之“六、详细说明李欢容向客户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利率及公允性、资金来源、还款时间、借款是否为发行人与其合作的前提条件,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向客户提供借款或资源的情形”。
谢伟明岳母收取借款利息而产生纳税义务,因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谢伟明岳母委托姚利帅代为缴纳。后因该笔税款改由IKBC代缴,故姚利帅将税款4.51万元转账予IKBC管理层王晟。
(2)提供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底,公司与IKBC建立业务关系,为其生产键鼠产品。IKBC产品主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其采购节奏受电商购物节的影响,且产品针对市场反馈进行快速更新迭代。双方开始合作后,IKBC采购量快速增加,公司为保障其需求,需针对主要物料键盘按键开关提前进行备货。主要原材料备货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在合作初期为把控风险,公司于2019年中要求其提供一定金额的采购款押金,以减低公司运营风险,双方商定采购款押金为700万元。
2019年7月,因流动资金较为紧张,IKBC原计划寻求银行借款融资以支付上述款项,多种原因导致其未能及时筹集足够资金。与此同时,实控人谢伟明岳母存在资金管理的需要,故双方达成借款协议,由谢伟明岳母向IKBC的股东出借资金7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年利率为6.50%,每月按时偿还利息,并以其一套房产作为抵押。上述借款已于2021年6月末归还。
2、智迪实业向供应商北海胜联提供借款
(1)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智迪实业向北海胜联提供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方 | 贷款方 | 金额(万元) | 利率 | 期限 |
北海胜联 | 智迪实业 | 100 | 6.00% | 2019.4-2020.4 |
上述借款资金来源于智迪实业物业租赁收入及自筹资金,借款已于2020年4月偿还完毕。
(2)提供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致力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供应商的共同发展。上述借款的背景均为供应商因扩充产能导致临时性资金紧张,为支持供应商发展,保证供应稳定,智迪实业向北海胜联提供短期借款,并约定年利率为6.00%,借款具有合理性。
3、实际控制人谢伟明和黎柏松与越南厂房出租方间接股东存在资金往来
越南智迪所租赁厂房的出租方为越南丰旭投资有限公司,其股东为丰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丰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澳门,卢锦开为其股东,持股比例为80%。
卢锦开与谢伟明、黎柏松为高中校友,已认识多年,目前为中国澳门籍。报告期内,卢锦开因个人资金周转,存在向谢伟明、黎柏松拆借资金的情况,具体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方 | 贷款方 | 金额(万元) | 利率 | 期限 |
谢伟明 | 卢锦开 | 500 | 5.00% | 2019.9-2021.9 |
黎柏松 | 卢锦开 | 70 | 5.00% | 2019.10-2022.10 |
如上表所示,卢锦开与谢伟明的借款已与2021年9月偿还,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卢锦开与黎柏松的借款已与2022年6月偿还,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除上述借款外,谢伟明与卢锦开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款,具体如下:
(1)借款周转
2019年4月,为避免同事了解个人资金情况,谢伟明经卢锦开借予智迪实业600万元,借予公司64.60万元,上述借款已偿还完毕。
(2)兑换外汇
因卢锦开为中国澳门籍,2019年2月及2020年1月,谢伟明分别向卢锦开转账人民币17.30万元及30万元委托其兑换港币,用于向亲属发放春节红包。
(三)核查方式及证据,结合上述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采用如下核查方式并取得对应的核查证据:
1、梳理银行流水明细与往来特征,对5万以上的流水进行逐笔核对,并对单笔5万元以上、连续多笔累计交易金额5万元以上作为大额标准进行了重点核查;取得相关自然人出具的关于资金流水的相关说明;
2、访谈当事人,查验借款协议、股权代持协议、购房购车发票银行转账备注记录、当事人微信聊天记录、消费记录、当事人确认函、访谈记录、询证函等等相关材料,核实大额资金流水的背景信息,重点关注大额资金净流出的流向及合理性;
3、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单、员工花名册,交叉比对相关自然人是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员工存在资金往来,判断是否存
在体外资金循环,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垫付成本费用、虚增收入、代为收付款项的情形;
4、与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访谈,确认是否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及利益安排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转贷、个人卡代收代付款等情况,但2021年3月末前已整改完毕,申报后未再发生类似财务不规范的情况;发行人已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在资金授权、批准、审计、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更为严格;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不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问题22.关于前次IPO申报。根据申报材料:
(1)发行人曾于2016年5月申报IPO,后撤回申请。前次申报与本次申报中介机构完全发生变更。
(2)2018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44,165.52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
862.43万元。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2015年、2016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5,721.16万元、26,060.77万元、35,205.04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619.18万元、1,634.49万元、2,648.42万元。2018年相较前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反而大幅减少。
请发行人:
(1)说明前次IPO申请撤回的原因、主要审核关注问题,逐项说明相关事项的整改与落实情况;中介机构完全发生变更的原因,是否履行必要程序。
(2)说明两次申报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差异(含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发行人是否发生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如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变动较大,请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前次IPO申报期间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内控问题是否为新增事项,前次申报之后仍存在财务内控问题是否表明整改无效或内部控制基础薄弱,请充分论证本次申报已对内控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整改及整改的有效性。
(4)充分分析2018年相较前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在核查(审计)过程中对发行人前次申报IPO并撤回的关注情况。
回复:
一、说明前次IPO申请撤回的原因、主要审核关注问题,逐项说明相关事项的整改与落实情况;中介机构完全发生变更的原因,是否履行必要程序。
(一)说明前次IPO申请撤回的原因、主要审核关注问题,逐项说明相关事项的整改与落实情况
1、前次IPO申请撤回的原因
公司于2016年5月完成首次申报,申报板块为创业板,2017年4月撤回申请材料。公司撤回申请材料的主要原因为:当时发行人最近一期 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2,648.42万元,考虑到公司经营规模和利润水平较小,且市场环境有所变化,发行人主动撤回了IPO申请。
2、前次申报审核关注问题及整改与落实情况
根据前次申请审核过程中公司及中介机构针对《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前次申报的重点关注问题和落实情况如下:
(1)主要审核关注问题
1)业务方面
触控板、触控笔等输入方式替代鼠标、键盘的趋势对发行人经营业务的影响,未来产品技术更新安排、“工业4.0”与发行人生产现状的契合关系。
2)财务方面
员工和高管薪酬水平较低的原因,2016年度净利润增长较多的原因以及是可持续性,毛利率的合理性、境外销售的真实性
3)规范性方面
少数股东昭华投资和玖润投资的持股真实性,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关联采购,关联方资金拆借,发行人向客户供应商提供借款或租赁房产。
2、整改与落实情况
针对上述关注问题,公司在撤回申请后已逐步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主营业务键鼠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应用于商务办公和游戏电竞领域的键鼠产品作为生产力工具仍具备较大市场需求,市场未显现出被触控板、触控笔等输入方式替代的情况。
报告期内,系公司把握市场趋势,在已有的制造经验和工艺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机械键盘领域的开拓,优化了客户结构、扩大了产品种类、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显著增强。结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第八条的要求,发行人已修改并删除了招股说明中的关于工业4.0的描述。
(2) 本次IPO申报中介机构已针对公司业绩真实性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公司少数股东昭华投资和玖润投资的持股代持情况、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情况、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发行人向客户供应商提供借款或租赁房产情况、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变化情况,已在申报文件中进行了充分说明。
(二)中介机构完全发生变更的原因,是否履行必要程序
中介机构完全发生变更的原因及履行的必要程序情况如下:
中介机构 | 前次申报 | 本次申报 | 是否发生变更 | 变更原因 | 是否履行必要程序 |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公司于2017年4月撤回前次IPO申请,2020年公司管理层决定重启IPO工作,鉴于本次IPO距离前次申报间隔时间较久,前次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已发生人事变动,故公司经过遴选确定了新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发行人律师 |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是 |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请律师事务所依法无需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聘请律师事务所已经公司总经理决定同意
申报会计师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是 |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二、说明两次申报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差异(含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发行人是否发生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如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变动较大,请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一)说明两次申报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差异(含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根据本次申报与前次申报的《招股说明书》,两次申报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差异如下:
1、报告期变化导致的差异
前次申报报告期 | 本次申报报告期 |
1、预披露: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2、预披露更新: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
由于报告期的变化,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业务情况、资产情况等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2、监管机构信息披露要求导致的差异
前次申报信息披露是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修订)》等要求进行披露;本次申报信息披露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等创业板注册制相关配套规则要求进行披露,各自对信息披露要求有所不同,公司两次申报招股说明书在部分章节和内容披露顺序和范围上存在差异。
3、其他主要差异
除上述差异外,公司两次申报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主要差异如下:
序号 | 相关内容 | 前次申报 | 本次申报 | 原因及合理性 |
1 | 概览、本次发行概况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分别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分别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 |
2 | 风险因素 | 计算机市场萎缩风险、核心客户占收入比重较大的风险、技术革新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带来的风险、新产品、技术研发风险、产品质量控制风险、计算机外设产品生命周期 | 市场风险、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募投项目实施风险、社保和公积金被追缴的风险、其他风险 | 本次申报根据创业板披露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更新有关风险因素的披露 |
序号 | 相关内容 | 前次申报 | 本次申报 | 原因及合理性 |
短带来的风险、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及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固定资产折旧及研发支出增加影响公司盈利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税收优惠风险和政府补贴政策变化风险
短带来的风险、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及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固定资产折旧及研发支出增加影响公司盈利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税收优惠风险和政府补贴政策变化风险 | ||||
3 | 发行人历史沿革 | - | 披露了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关于创业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监管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代持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
4 | 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包括香港智迪、伟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捷锐科技、朗冠模具、上海韬迪 | 发行人报告期内共有7家控股子公司及1家孙公司:朗冠模具、捷锐科技、龙狮科技、香港智迪、越南智迪、上海韬迪(已转让)、长沙朗冠(已注销)、阳东联智(已注销) | 伟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注销; 阳东联智于2017年10月27日设立,于2020年12月23日注销; 发行人于2018年6月增资入股龙狮科技; 长沙朗冠于2019年4月26日设立,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越南智迪于2021年1月13日设立; 发行人于2019年9月将其所持上海韬迪股权全部对外转让 |
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伟明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伟明、黎柏松 | (1)发行人股东谢伟明、黎柏松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40.392%、38.808%的股份,两人持股比 |
序号 | 相关内容 | 前次申报 | 本次申报 | 原因及合理性 |
例十分接近;
(2)自公司设立以
来,谢伟明、黎柏松一直为公司的前两大股东,且一直共同负责发行人的经营管理;
(3)自公司设立以
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经营决策进行投票表决时,黎柏松在客观上均与谢伟明具有相同的意思表示,形成了事实上的一致行动;
(4)谢伟明、黎柏松
于2017年7月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加强了二人的共同控制关系。
例十分接近; (2)自公司设立以来,谢伟明、黎柏松一直为公司的前两大股东,且一直共同负责发行人的经营管理; (3)自公司设立以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经营决策进行投票表决时,黎柏松在客观上均与谢伟明具有相同的意思表示,形成了事实上的一致行动; (4)谢伟明、黎柏松于2017年7月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加强了二人的共同控制关系。 | |||
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1)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2)设3名高级管理人
员;
(3)公司共4名其他核心
人员。
(1)董事会设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2)设5名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共5名其他核心人员。 | (1)2020年10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由5人增至7人,选举常远博、胡国林、周德元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周德元为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同意梁灿雄辞去董事职务; (2)郭伟2018年6月离职后不再担任财务总监;2018年11月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聘任余自然为财务总监;2020年9月,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聘任张良平、胡国林为公司副总经理; (3)因工作调整,不再认定胡国林为核心 |
序号 | 相关内容 | 前次申报 | 本次申报 | 原因及合理性 |
技术人员,新增吴志祥、田冬林为核心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新增吴志祥、田冬林为核心技术人员。 | ||||
7 |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凭借自身制造能力、技术实力和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已同多家国际知名的计算机制造商及计算机外设品牌制造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ODM为主,自主品牌为辅,应用公司静电容技术、光磁鼠标技术、金刚套超耐用技术、智能人体感应技术、…… |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计算机制造商和计算机外设品牌商,产品应用于电竞游戏、商务办公等场景。…… 发行人高度重视研发设计创新,经过多年的投入和积累,已掌握光磁微动技术、云驱动技术、Hall sensor磁轴技术…… | (1)2019年起,公司已逐步剥离自主品牌业务,删除相关描述; (2)随着产品结构优化,公司核心技术不断迭代更新。 |
8 | 行业的基本情况 | 当时的公司市场地位、行业竞争情况、主要竞争优势与劣势、键鼠行业发展态势、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竞争对手、下游行业概况、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主要进口国(地区)的贸易摩擦情况等情况 | 最新的公司市场地位、行业竞争情况、主要竞争优势与劣势、键鼠行业发展态势、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竞争对手、下游行业概况、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主要进口国(地区)的贸易摩擦情况等情况 | (1)两次申报报告期不同,根据最新行业及公司发展情况进行披露; (2)综合考虑可比公司财务数据可取得性及代表性,重新选择同行业可比公司。 |
9 | 公司主要委托加工的情况 | 公司以委托加工的形式生产部分PCB和塑料类制品,……。公司主要委托加工供应商包括珠海瑞宏、东莞鑫坤、珠海卡柏…… | 为保证产品及时交付,公司会综合考虑自有产能、人工和场地设施等条件,积极整合外协资源,将生产过程中的注塑、SMT贴片等部分工序委外加工,对公司产能形成有益补充。 | 根据产品实物特征和业务实质,将采购PCB导电薄膜分类口径由委托加工更正为一般原材料采购 |
10 |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根据《公司法(2013年修正)》、《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当时报告期的情况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目前报告期的最新情况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修订; (2)两次申报的报告期不同,本次申报根据关联方的最新情况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前次申报未识别出珠海卡柏科技有 |
序号 | 相关内容 | 前次申报 | 本次申报 | 原因及合理性 |
限公司为关联方,本次申报进行更正;
(4)周伟波为子公
司捷锐科技少数股东,捷锐科技规模较小非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本次申报未认定周伟波为关联方
限公司为关联方,本次申报进行更正; (4)周伟波为子公司捷锐科技少数股东,捷锐科技规模较小非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本次申报未认定周伟波为关联方 | ||||
11 | 募集资金运用 |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034万元,其中:计算机外围输入设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26,20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80万元、移动终端外围设备研发项目2,840万元、营销中心项目3,914万元 |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004.17万元,其中: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24,635.69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34.90万元、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4,333.5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 | 发行人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及市场变化状况调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 |
除上述差异外,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与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实质差异。
(二)发行人是否发生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如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变动较大,请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与前次申报相比,发行人存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 前次申报 | 本次申报 | 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 | 金融资产准则 | 金融资产准则、新金融资产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变更 |
收入准则 | 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 | ||
租赁准则 | 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 | ||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5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公司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从2016年8,055.24万增长至2020年的21,081.57万,变更后更能够反应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
公司拥有所有权的模具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不拥有所有权的模具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 模具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 统一会计处理,更加贴合业务实质 |
项目 | 前次申报 | 本次申报 | 原因 |
会计估计变更 |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30年 |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15-30年 | 房屋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装修费按15年摊销,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
模具摊销期限为3、5年 | 模具摊销期限为2年 | 依据谨慎性原则,统一摊销期限 | |
会计差错更正 | 厂房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 厂房出租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 暂时性出租,持有目的为自用 |
因本次IPO申报与前次IPO申报报告期不存在重合期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前次IPO申报报告期的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进行调整导致变动较大的情形。
三、说明前次IPO申报期间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内控问题是否为新增事项,前次申报之后仍存在财务内控问题是否表明整改无效或内部控制基础薄弱,请充分论证本次申报已对内控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整改及整改的有效性。
(一)说明前次IPO申报期间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内控问题是否为新增事项
根据前次IPO申报材料《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反馈意见》的回复、《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发行人前次IPO申报期间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及整改情况如下:
序号 | 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 | 具体情况 | 整改情况 |
1 | 公司免费租赁关联方生产办公场所 | 2013-2015年9月,智迪科技生产办公场所均系智迪实业拥有,并免费租赁给智迪有限使用。 | (1)2015年9月8日,公司与智迪实业签署了《租赁合同》,租金参考周边厂房的租赁价格,智迪实业承诺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智迪科技支付过往年度租金。 (2)公司于2016年7月搬迁至自有厂房,与智迪实业发生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终止。 |
2 | 股东资金拆借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谢伟明和黎柏松合计1,343.33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投资在建工程,资金流较 | 2016年内股东借款已全部归还。 |
序号 | 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 | 具体情况 | 整改情况 |
为紧张而向股东借款,未支付利息。
为紧张而向股东借款,未支付利息。 | |||
3 | 为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 | (1)2014年度、201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珠海瑞宏提供借款,未约定利息; (2)2016年度,发行人向中山众博提供借款 | (1)珠海瑞宏资金拆借时间较短,借款当年内已归还; (2)2017年4月,中山众博已归还借款 |
如上表所示,上述财务不规范事项在前次IPO申报期间已通过终止交易、偿还借款等方式整改完毕。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内控问题非新增事项。
(二)前次申报之后仍存在财务内控问题是否表明整改无效或内部控制基础薄弱
前次IPO申报期间,中介机构未能全面识别公司存在的财务不规范情况,对于已识别的部分财务不规范事项的整改措施失当,对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辅导培训未达到使其充分认识到财务规范运作重要性的目的,导致公司在前次申报之后仍出现关联方资金拆借、转贷及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等财务内控问题。
撤回IPO申请后,公司专注于业务开拓,阶段性放松了财务规范运作要求。在公司本次IPO筹备过程中,公司更换了全部中介机构,在新的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对公司存在的财务内控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有效的整改。
本次IPO申报期间,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辅导和完善,发行人充分认识到报告期内财务内控的瑕疵,2020年后未新增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相关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并在本次IPO申报时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整改无效或内部控制基础薄弱的情况。
(三)请充分论证本次申报已对内控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整改及整改的有效性。
针对公司前次IPO申报披露的财务不规范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公司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序号 | 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 | 整改措施 | 整改结果 |
1 | 转贷 | (1)立即停止涉及的转贷行为; (2)偿还对应贷款本息 (3)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强化制度的执行情况 | 截至2021年3月,已规范完毕 |
2 | 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 | (1)偿还借款、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2)实际控制人承诺禁止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发行人供应商或者客户提供借款 | 截至2020年4月,已规范完毕 |
3 | 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 | (1)停止体外发放工资 (2)实控人偿还个人卡借款 (3)注销个人卡 (4)个人卡收支合并入账 (5)补缴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 截至2021年3月,已规范完毕 |
为保证整改的有效性,公司已逐步建立系统性的内控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再本次申报文件中进行充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1、前述行为已在申报文件中充分披露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之“(三)报告期内存在的转贷和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等情形”以及本回复报告“问题20 关于财务内控”回复中对对相关交易形成原因、资金流向和使用用途、利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及后果、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等进行详细披露。
2、前述行为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不规范行为违反了《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不规范之处。但公司的上述财务不规范事项已整改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并未给相关方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报告期内未因上述行为遭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公司前述行为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3、前述行为未影响公司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个人卡和现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财务部出纳负责个人卡和现金的日常管理及保管。所有个人卡密码均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指定的专人管理,财务部其他人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能接触个人卡和现金。当公司需要通过出纳个人卡进行收取款项或员工费用报销等业务时,均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报告
期内,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个人卡资金往来业务已全部纳入本次申报报表,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况。
4、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改
首先,公司已通过收回资金、纠正不当行为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不规范情况进行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如上表所示。
其次,公司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在资金授权、批准、审计、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更为严格和完整,已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最后,在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公司通过替换外部非独立董事、增加独立董事数量、增加内审部人员配置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公司自申报后未发生新的不合规资金往来等行为。
5、不规范行为整改后不存在持续影响
公司已配合中介机构对前述行为进行完整核查,说明相关资金来源或去向,中介机构能够确认公司不存在业绩虚构情形。中介机构定期对公司的财务内控情况进行核查,公司的财务内控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审计截止日后能够持续符合规范性要求。
综上,公司已对报告期内的财务内控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有效的整改,且整改后公司能够持续符合规范性要求。
四、充分分析2018年相较前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
2018年度与前次申报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44,165.52 | 35,205.04 | 26,060.77 | 25,721.16 |
营业成本 | 36,924.77 | 25,990.31 | 19,719.98 | 18,802.39 |
毛利额 | 7,240.75 | 9,214.74 | 6,340.79 | 6,918.77 |
毛利率 | 16.39% | 26.17% | 24.33% | 26.90% |
销售费用 | 2,204.04 | 2,014.27 | 1,776.75 | 2,369.71 |
销售费用率 | 4.99% | 5.72% | 6.82% | 9.21% |
管理费用 | 2,179.93 | 1,974.01 | 1,260.24 | 951.15 |
管理费用率 | 4.94% | 5.61% | 4.84% | 3.70% |
研发费用 | 2,396.60 | 1,818.09 | 1,383.01 | 1,250.00 |
研发费用率 | 5.43% | 5.16% | 5.31% | 4.86% |
财务费用 | 811.43 | -122.34 | -112.11 | 201.67 |
利润总额 | -829.12 | 2,990.32 | 1,810.64 | 1,894.14 |
净利润 | -645.24 | 3,053.21 | 1,894.64 | 1,849.00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862.43 | 2,648.42 | 1,634.49 | 1,619.18 |
净利润率 | -1.46% | 8.67% | 7.27% | 7.19% |
由上表可见,首先,2018年度营业收入较前次申报出现显著增长,但受到毛利率下降的影响,2018年度毛利额未出现大幅度增长,且较2016年度反而减少1,973.99万元。其次,财务费用的显著增加亦导致2018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前期大幅度减少。最后,公司营业规模显著上升带来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支出的显著增加亦导致2018年度出现亏损。具体分析如下:
(一)各类主要产品的毛利率下降
公司2018年度销售情况与前次报告期内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2018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
销售收入(万元) | 毛利率 | 销售收入(万元) | 毛利率 | 销售收入(万元) | 毛利率 | 销售收入(万元) | 毛利率 | |
键盘 | 14,494.07 | 14.27% | 11,011.39 | 27.16% | 8,384.06 | 24.51% | 8,700.71 | 27.19% |
鼠标 | 20,043.83 | 16.88% | 14,085.96 | 23.88% | 8,827.51 | 25.88% | 8,450.76 | 28.67% |
键鼠套装 | 5,850.65 | 15.63% | 7,799.01 | 26.68% | 7,818.84 | 22.33% | 8,213.84 | 24.55% |
公司键盘、鼠标产品的销售规模较前次申报报告期均显著提升,但各类产品的毛利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滑,导致毛利额未出现显著的增加,具体分析如下:
1、键盘
2018年度键盘产品销售情况与前次申报期键盘产品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2018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14,494.07 | 11,011.39 | 8,384.06 | 8,700.71 |
销售数量(万件) | 342.24 | 313.05 | 267.84 | 295.32 |
销售单价(元) | 42.35 | 35.17 | 31.30 | 29.46 |
单位成本(元) | 36.31 | 25.62 | 23.63 | 21.45 |
单位材料成本(元) | 28.51 | 18.10 | 16.44 | 15.77 |
单位人工(元) | 3.34 | 3.34 | 3.21 | 2.49 |
单位制造费用(元) | 4.46 | 4.18 | 3.98 | 3.19 |
毛利率 | 14.27% | 27.16% | 24.51% | 27.19% |
注:为保证两次申报报告期毛利率的可比性,因新收入准则导致在成本列示的合同履约成本不予考虑;并将委托加工成本计入材料成本进行比对。以下鼠标及键鼠套装毛利率亦同。如上表所示,2018年度键盘产品毛利率整体低于前次申报报告期内毛利率,主要原因为:一方面,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机械键盘占比显著提升导致单位材料成本大幅增加;另一方面,新厂房、新设备投入增加导致单位制造费用在2018年度显著高于前次报告期。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结构变化
2018年度,公司开始导入OEM客户洛斐客,开展机械键盘的代工,且自主品牌的机械键盘产品销量也较前次申报期显著增加,导致键盘产品销售单价普遍高于前次申报期,同时,由于机械键盘产品对应耗用的材料成本更高,其毛利率水平普遍较低,导致键盘产品整体毛利率显著下降。2018年度与前次申报期键盘产品按照机械、非机械进行划分情况如下:
报告期 | 项目 | 销售收入(万元) | 销售占比 | 销售单价 | 销售毛利率 |
2018年度 | 非机械键盘 | 10,110.66 | 69.76% | 32.39 | 18.22% |
机械键盘 | 4,383.41 | 30.24% | 145.61 | 5.17% | |
2016年度 | 非机械键盘 | 10,561.95 | 95.92% | 34.04 | 28.77% |
机械键盘 | 449.44 | 4.08% | 162.65 | -9.76% | |
2015年度 | 非机械键盘 | 8,197.51 | 97.77% | 30.72 | 25.13% |
机械键盘 | 186.55 | 2.23% | 188.76 | -4.27% | |
2014年度 | 非机械键盘 | 8,700.71 | 100.00% | 29.46 | 27.17% |
机械键盘 | - | - |
由上表可见,机械键盘的销售单价较高,但由于生产工艺较为复杂,材料成本较高,其毛利率显著低于非机械键盘的毛利率,2018年度,机械键盘销售占比相较前次申报报告期大幅提升,从而导致键盘毛利率明显下降。除此以外,非机械键盘毛利率受到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毛利率水平亦有所下滑,对键
盘产品整体毛利率亦有所影响。
(2)单位制造费用逐年上涨
2018年度,键盘产品的单位制造费用为4.46元,前次申报报告期内,键盘产品的单位制造费用分别为3.19元、3.98元及4.18元,2018年度较前次申报期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一方面,2016年7月,公司新厂房建成投入使用后,受新厂房、新设备投入的综合影响,制造费用支出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制造费用主要核算的是辅助生产人员的薪酬、辅助生产材料等,由于键盘产品的工艺要求提高,耗用的工时相应提高,导致单位制造费用显著增加。
2、鼠标
2018年度鼠标产品销售情况与前次申报期鼠标产品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2018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20,043.83 | 14,085.96 | 8,827.51 | 8,450.76 |
销售数量(万件) | 785.99 | 633.45 | 386.68 | 347.23 |
销售单价(元) | 25.50 | 22.24 | 22.83 | 24.34 |
单位成本(元) | 21.20 | 16.93 | 16.92 | 17.36 |
单位材料成本(元) | 16.49 | 11.69 | 11.69 | 12.67 |
单位人工(元) | 2.18 | 2.45 | 2.37 | 2.14 |
单位制造费用(元) | 2.52 | 2.79 | 2.86 | 2.54 |
毛利率 | 16.88% | 23.88% | 25.88% | 28.67% |
2018年度,发行人鼠标产品毛利率低于前次申报报告期,主要系鼠标产品的主要材料成本之一的塑胶原料及包材采购价格较高,导致鼠标产品2018年度单位成本较2016年度增长25.22%,其中,2018年度塑胶原料采购平均单价为
13.71元/千克,较前期报告内平均单价10.05元/千克增长36.37%,包材平均单价为0.29元/件,较前次报告期增长24.29%。
3、键鼠套装
2018年度键鼠套装产品销售情况与前次申报期键鼠套装产品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2018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5,850.65 | 7,799.01 | 7,818.84 | 8,213.84 |
销售数量(万件) | 112.28 | 148.87 | 150.62 | 162.95 |
销售单价(元) | 52.11 | 52.39 | 51.91 | 50.41 |
单位成本(元) | 43.97 | 38.41 | 40.32 | 38.03 |
单位材料成本(元) | 32.45 | 25.84 | 27.02 | 28.79 |
单位人工(元) | 5.16 | 5.78 | 6.04 | 4.17 |
单位制造费用(元) | 6.36 | 6.79 | 7.27 | 5.07 |
毛利率 | 15.63% | 26.68% | 22.33% | 24.55% |
如上表所示,2018年度,发行人键鼠套装毛利率低于前次申报报告期。主要原因为:前次申报报告期内,键鼠套装主要客户为昆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其采购的某款成熟的键鼠套装产品占比达到20%以上,该款产品毛利率超过30%。而该款产品在2018年度逐渐退出市场,昆盈与公司的合作亦逐渐萎缩,故造成键鼠套装产品销量在2018年度较前次申报报告期间出现较为显著下滑。综上,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受到汇率波动、产品结构、市场竞争、技术进步、原材料成本波动等因素影响。2018年相较前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减少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及成本要素价格变化所致,具备合理性,发行人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
(二)财务费用变动
2018年与前次申报财务费用及有息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利息支出 | 639.21 | 326.78 | 192.78 | 188.72 |
减:利息收入 | 10.31 | 13.54 | 6.95 | 19.65 |
汇兑损益 | 148.76 | -462.31 | -337.61 | -21.04 |
手续费及其他 | 33.77 | 26.73 | 39.67 | 53.64 |
财务费用合计 | 811.43 | -122.34 | -112.11 | 201.67 |
项目 | 2018年末 | 2016年末 | 2015年末 | 2014年末 |
短期借款 | 13,642.33 | 4,700.00 | 2,700.00 | 2,668.56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1,568.86 | 1,329.14 | 0.00 |
长期借款 | - | 2,783.46 | 4,301.78 | 1,880.00 |
长期应付款 | - | - | 140.92 | 225.54 |
有息借款合计 | 13,642.33 | 9,052.32 | 8,471.84 | 4,774.10 |
由上表可见,2018年度财务费用金额较前次申报报告期显著增加,一方面系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增长,资金需求提高,有息借款的余额显著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长所致;另一方面,2014年末,公司取得新厂房的施工许可,并在当年12月取得专项借款用于建设新厂房,对应利息支出资本化,新建厂房于2016年4月至6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转固,专项借款停止利息资本化,当年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31.81万元。
此外,2018年度,公司发生汇兑损失148.76万元,而前次申报期间主要为汇兑收益,在2015年度及2016年度汇兑收益分别达到337.61万元及462.31万元,上述期间汇率变动的情况如下:
注:数据源于Wind
由上表可见,2018年度及前次申报期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均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贬值趋势,公司主要以外币性资产为汇率风险敞口,因此主要以汇兑收益为主。前次申报期间外币性负债金额极小,但公司于2017年底起陆续开拓外币性借款,外币性负债的风险敞口较大且结算周期短于外币性资产,汇率变动对其的影响大于对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货币性资产的影响。同时,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优化,进口采购的占比提升。上述两个因素叠加导致在人民币出现贬值的情况下,反而出现一定程度的汇兑亏损,2016年末和2018年末外币性资产合负债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末 | 2016年末 |
美元: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48.47 | 8.52 |
应收账款 | 964.42 | 962.17 |
应付账款 | -87.63 | -107.59 |
短期借款 | -680.78 | - |
欧元: | - | - |
应付账款 | -20.80 | - |
注:外币货币性负债以负数列示综上分析,2018年度相较前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减少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关注情况与核查方式
针对发行人前次申报IPO并撤回的情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重点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差异、财务内控整改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及业绩变动情况,并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询问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变更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原因等;
2、查阅发行人三会文件,了解变更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所履行程序;
3、查阅发行人前次申报的相关材料、《反馈意见》的回复、《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了解前次申报审核意见和要求落实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本次申报具体情况,核查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相关问题未落实或未完全落实的情况;
4、对报告期内转贷、个人卡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详见本回复“问题 20、关于财务内控”,重点关注发行人整改情况;
5、查阅发行人提供的前次申报的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等相关申报文件,并与本次申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比对;
6、访谈询问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变更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原因及前次申报以来的发行人财务内控情况;
7、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前次申报期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原因、客户结构、发展战略等,并结合前次申报文件已披露数据对发行人盈利能力进行分析,关注前次申报报告期与本次申报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前次IPO申请撤回的主要原因为当时公司经营规模和利润水平较小,且市场环境有所变化;鉴于本次IPO距离前次申报间隔时间较久,前次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已发生人事变动,故发行人经过遴选确定了新的中介机构。
2、发行人本次申报与前次申报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申报文件信息披露规则差异和本次申报按照最新情况更新披露,上述差异不构成重大差异;与前次申报相比,发行人存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但不涉及对前次IPO申报报告期的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进行调整导致变动较大的情形。
3、前次申报材料中已披露的财务不规范事项在前次IPO申报期间已通过终止交易、偿还借款等方式整改完毕;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内控问题非新增事项。
本次IPO申报期间,发行人已对报告期内的财务内控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有效的整改,2020年后未新增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相关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并在本次IPO申报时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整改无效或内部控制基础薄弱的情况。
4、发行人2018年相较前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为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同时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显著增加,发行人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
问题23.关于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
(1)说明2021年1-9月业绩情况(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及同比变动情况,发行人业绩是否存在下滑风险,如是,请充分揭示风险。
(2)按不同业务类型说明2021年以来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在手订单情况,相关业务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3)说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是否出现大幅上涨,相关采购价格变动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包括利润、毛利率等)的影响。
(4)说明海运费上涨、集装箱短缺对公司订单获取、产品运输、存货积压、现金流、经营业绩等方面的具体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2021年度业绩情况(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及同比变动情况,发行人业绩是否存在下滑风险,如是,请充分揭示风险。
(一)2021年年度业绩情况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 |
营业收入 | 110,916.25 | 77,979.86 | 42.24% |
营业成本 | 94,252.66 | 60,415.29 | 56.01% |
毛利额 | 16,663.59 | 17,564.57 | -5.13% |
毛利率 | 15.02% | 22.52% | -7.50% |
销售费用 | 1,266.38 | 1,008.11 | 25.62% |
管理费用 | 3,255.74 | 2,405.73 | 35.33% |
研发费用 | 4,284.00 | 3,112.38 | 37.64% |
财务费用 | 1,477.36 | 2,096.16 | -29.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929.32 | 7,128.17 | -16.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248.07 | 6,629.54 | -20.84%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营业收入及毛利率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0,916.25万元,同比增长32,936.39万元,增幅42.24%,收入增长幅度显著,主要消费电子消费市场终端消费的势头强劲,公司主要客户的采购量持续增加,致使发行人销量显著增加。但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上涨及海运费用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及毛利额均有所下降,各因素的影响分析如下:
1)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
公司出口销售均以美元进行结算,外销收入占比较高,2020年度及2021年度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72.22%及77.90%,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达到4.62个百分点,具体测算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09,480.79 | 76,842.71 |
境外销售收入(万元) | 85,280.21 | 55,496.22 |
用美元结算的境外收入(万美元) | 13,197.44 | 8,038.34 |
美元结算的境外收入平均汇率 | 6.4619 | 6.9039 |
汇率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注) | -4.62% | - |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 | -7.50% | - |
注:汇率变动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上年美元计价的美元结算业务收入*本年境外收入平均汇率-上年人民币计价的美元结算业务收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2)原材料价格波动
2021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中PCB、塑胶原料及包材等均出现较为显著的上涨,经测算,原材料价格变动影响公司毛利率约3.12个百分点,测算过程详见本问题之“三、说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是否出现大幅上涨,相关采购价格变动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包括利润、毛利率等)的影响。”之“(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包括利润、毛利率等)的影响。”
3)人力成本上涨
2021年度,受疫情社保减免政策取消及薪酬上涨因素的影响,直接生产人员及间接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由6.36万元/年增长至7.38万元/年,增幅达到
16.05%,单位人工成本显著上涨。假设2021年度直接生产人员及间接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维持不变,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1.6个百分点。
4)海运费用增长
报告期内,一般销售模式下,公司外销主要以FOB条款进行交付,海运费用由客户进行承担,而在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下,则由公司承担。2021年度,受海运运力紧张因素的影响,海运费用显著增加,对公司键鼠产品毛利率构成一定的影响,假设海运成本维持新冠疫情前平均水平,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0.47个百分点。
2、归母净利润
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29.32万元,较2020年度减少1,198.85万元,同比下降16.82%。主要原因系:1)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导致研发费用增加;2)越南子公司于2021年7月开始试产,厂房等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折旧影响管理费用283.62万元,租赁负债影响财务费用
220.13万元,从而导致管理费用增加,且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客户验厂进度不及预期,产能未能如期释放,越南子公司在2021年度形成净亏损714.38万元。
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2021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48.07万元,较2020年度减少1,381.47万元,同比下降20.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幅度大于归母净利润下降幅度,主要系当期处置“富勒”境外商标产生资产处置收益276.26万元,上年未有该类交易。
(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下降16.82%。若公司未能及时克服各类不利因素的影响,收入增长不及预期或毛利率水平下滑,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四、财务风险”之“(四)业绩下滑的风险”充分提示。
二、按不同业务类型说明2021年以来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在手订单情况,相关业务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一)不同业务类型下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 | |||
营业收入 | 毛利额 | 营业收入 | 毛利额 | 营业收入 | 毛利额 | |
键鼠产品业务 | 105,125.17 | 15,261.39 | 72,285.47 | 15,716.30 | 45.43% | -2.89% |
模具业务 | 2,542.50 | 367.43 | 1,958.64 | 522.06 | 29.81% | -29.62% |
自动化设备业务 | 669.77 | 31.16 | 357.73 | 177.18 | 87.23% | -82.41% |
其他业务 | 2,578.81 | 1,003.61 | 3,378.02 | 1,149.03 | -23.66% | -12.66% |
合计 | 110,916.25 | 16,663.59 | 77,979.86 | 17,564.57 | 42.24% | -5.13% |
(1)键鼠产品业务
2021年,公司键鼠产品业务营业收入为105,125.17万元,同比增长45.43%,毛利额为15,261.39万元,同比下降2.89%,人民币升值对公司毛利构成较大的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键鼠产品在手订单金额达到2.67亿元,在手订单情况良好。
(2)模具业务
2021年,公司模具业务营业收入为2,542.50万元,同比增长29.81%,毛利额为367.43万元,同比下降29.62%,主要系当年新承接富士康等战略客户,模具新订单给与优惠价格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模具业务产品在手订单金额为205.71万元。
(3)自动化设备业务
2021年,公司自动化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为669.77万元,同比增长87.23%,毛利额为31.16万元,同比下降82.41%,主要系本期广州明森的口罩机发生退货所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自动化设备在手订单金额为191.06万元。
综上,公司各项主要业务收入均出现显著增长,在手订单情况充足,经营情况良好。
(二)相关业务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40,823亿元,相比上年增长12.50%,近5年年均增长率5.81%,总体保持稳步增长。根据IDC统计,2021年全球PC市场出货量达到3.49亿台,同比增长14.80%。在上述背景下,2021年,公司及可比公司相关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业务规模整体呈持续增长趋势,公司销售收入达110,916.25万元,同比增长42.24%,截至2021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约2.71亿元,收入可持续性较强。由此可见,在当前的市场及竞争环境下,公司仍然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并保持业务持续增长趋势,实
现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
综上,在行业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相关业务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可比公司2021年度及2020年度业绩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增速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增速 | |
传艺科技 | 192,046.22 | 176,984.48 | 8.51% | 16,441.67 | 13,509.66 | 21.70% |
佳禾智能 | 273,371.64 | 265,335.01 | 3.03% | 5,249.62 | 6,824.58 | -23.08% |
朝阳科技 | 130,961.86 | 90,471.50 | 44.75% | -4,159.50 | 4,545.91 | -191.50% |
显盈科技 | 56,929.23 | 53,051.27 | 7.31% | 5,350.07 | 6,640.66 | -19.43% |
平均 | 163,327.24 | 146,460.57 | 15.90% | 5,720.47 | 7,880.20 | -53.08% |
发行人 | 110,916.25 | 77,979.86 | 17.75% | 5,911.53 | 7,100.29 | -16.74% |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在2021年度营收规模存在不同幅度的增长,平均增长15.90%,发行人收入增长幅度为17.75%,增长幅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增幅相近。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变动、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净利润有所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一致,朝阳科技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海外客户新产品需求放缓,高毛利率订单减少,且越南厂区因疫情生产短暂停工或半停工,导致2021年度出现亏损。传艺科技于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产生金额较大的投资收益,当期净利润有所上升。剔除朝阳科技以及传艺科技后,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平均下降21.26%,降幅略高于发行人。
三、说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是否出现大幅上涨,相关采购价格变动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包括利润、毛利率等)的影响。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主要材料采购金额和占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比 | 单价(元/件、元/KG) | 2020年度单价(元/件、元/KG) | 变动幅度 |
IC | 16,091.12 | 20.21% | 1.96 | 1.61 | 22.22% |
开关 | 14,052.58 | 17.65% | 0.49 | 0.58 | -16.07% |
电子料 | 9,002.46 | 11.31% | 0.06 | 0.06 | 10.90% |
塑胶件 | 8,249.19 | 10.36% | 1.08 | 0.78 | 37.91% |
PCB | 6,499.54 | 8.16% | 1.76 | 1.58 | 11.57% |
塑胶原料 | 5,371.71 | 6.75% | 16.16 | 12.41 | 30.20% |
包材 | 5,580.24 | 7.01% | 0.37 | 0.29 | 28.25% |
线材 | 3,884.33 | 4.88% | 2.03 | 2.10 | -3.39% |
其他 | 10,896.23 | 13.68% | 0.13 | 0.10 | 37.73% |
总计 | 79,627.40 | 100.00% |
注:上述采购口径未包含委托加工
由上表可见,2021年度,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普遍存在上涨的情况,由于公司各类主要材料中规格型号较多,且价格差异较大,且由于同类型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通常较为一致,因此选取公司2021年度各类材料采购金额前两大的主要型号,分析其采购单价较上一年度的变动情况,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PCS、元/KG
材料类别 | 材料名称及型号 | 2021年度采购单价 | 2020年度采购单价 | 较上年变动比例 | 平均变动比例 | 变动趋势 |
IC | 型号A | 1.24 | 1.31 | -5.13% | -4.49% | 略有下降 |
型号B | 8.72 | 9.07 | -3.85% | |||
PCB | 型号C | 10.40 | 8.89 | 16.89% | 14.26% | 有所上涨 |
型号D | 29.36 | 26.30 | 11.64% | |||
电子料 | 型号E | 16.82 | 16.89 | -0.41% | -0.21% | 保持稳定 |
型号F | 0.36 | 0.36 | 0.00% | |||
开关 | 型号G | 0.92 | 0.99 | -7.54% | -7.45% | 略有下降 |
型号H | 0.91 | 0.98 | -7.37% | |||
塑胶原料 | 型号I | 16.19 | 11.11 | 45.70% | 39.69% | 涨幅明显 |
型号J | 12.09 | 9.04 | 33.67% | |||
塑胶件 | 型号K | 27.69 | 27.24 | 1.66% | 7.07% | 略有上涨 |
型号L | 8.16 | 7.26 | 12.47% |
线材 | 型号M | 5.37 | 5.24 | 2.41% | 1.20% | 保持稳定 |
型号N | 16.13 | 16.13 | 0.00% | |||
包材 | 型号O | 4.15 | 3.11 | 33.67% | 25.95% | 涨幅明显 |
型号P | 1.76 | 1.49 | 18.23% |
根据上表显示,2021年度,除PCB,塑胶原料及包材外,其他类别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显著变化。而PCB前两大型号平均上涨
14.26%、塑胶原料前两大型号平均上涨39.69%,包材前两大型号平均上涨
25.95%,价格上涨明显,主要是2021年以来,铜、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而PCB价格与铜价、塑胶原料与原油价格之间价格相关性较强,此外,2020年底起,纸张原浆进口价格大幅度上浮,纸张价格大幅度上涨致使包材价格上涨,纸浆价格直至2021年3月开始出现回落,直至9月底出现反弹,其在2021年度整体处于较高水平。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包括利润、毛利率等)的影响。
剔除主要材料结构变化对单价变动的影响,假设2021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以各类主要材料的前两大主要型号的价格变动为基础,且假设当期采购的原材料均在当期全部结转至营业成本,据此测算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其中,在IC类原材料单价显著增长的背景下,前两大类主要型号IC价格出现下降主要系:1)IC采购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汇率变动导致价格出现下降;2)市面上存在部分型号IC供应紧张导致上涨的情况,但由于公司提前协商价格,以致上述型号IC价格在2021年度未显著上涨。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选取当期各型号IC采购单价较上期单价变动的平均值(上涨3.40%)进行测算。
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IC | PCB | 电子料 | 开关 | 塑胶原料 | 塑胶件 | 线材 | 包材 | 合计 |
2021年采购额① | 16,091.12 | 6,499.54 | 9,002.46 | 14,052.58 | 5,371.71 | 8,249.19 | 3,884.33 | 5,580.24 | 68,731.16 |
平均单价上涨幅度② | 3.40% | 14.26% | -0.21% | -7.45% | 39.69% | 7.07% | 1.20% | 25.95% | |
涨价前的采购额③=①/(①+②) | 15,561.45 | 5,688.13 | 9,020.97 | 15,184.43 | 3,845.54 | 7,704.70 | 3,838.12 | 4,430.61 | 65,273.95 |
对采购成本的影响④=①-③ | 529.67 | 811.41 | -18.51 | -1,131.85 | 1,526.17 | 544.49 | 46.21 | 1,149.63 | 3,457.22 |
对2021年营业成本的影响⑤ | 529.67 | 811.41 | -18.51 | -1,131.85 | 1,526.17 | 544.49 | 46.21 | 1,149.63 | 3,457.22 |
2021年营业收入⑥ | 110,916.25 | ||||||||
对2021年毛利率的影响⑦=-⑤/⑥ | -0.48% | -0.73% | 0.02% | 1.02% | -1.38% | -0.49% | -0.04% | -1.04% | -3.12% |
对2021年税后净利润的影响⑧=⑤*(1-15%) | 450.22 | 689.70 | -15.73 | -962.07 | 1,297.24 | 462.82 | 39.28 | 977.19 | 2,938.64 |
公司2021年归母净利润⑨ | 5,929.32 | ||||||||
公司2021年涨价前归母净利润⑩=⑧+⑨ | 8,867.95 | ||||||||
占归母净利润的比重?=⑧/⑩ | 5.08% | 7.78% | -0.18% | -10.85% | 14.63% | 5.22% | 0.44% | 11.02% | 33.14% |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原材料2021年度的采购价格并未呈现全面大幅上涨趋势,但部分原材料价格有较为显著的上涨,该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毛利率和归母净利润构成较大的影响。但是,公司已经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且存在其他主要原材料价格略有下降的情况,故价格变动未对业务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充分披露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三、经营风险”之“(二)产业链配套厂商供货不足及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
四、说明海运费上涨、集装箱短缺对公司订单获取、产品运输、存货积压、现金流、经营业绩等方面的具体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变动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Wind
由上图可见,2020年度,CCFI指数整体区间处于较低的水平,此后,CCFI指数呈现爆发式上涨,直至2021年末达到高位。2022年度,全球海运运力紧张的局面显著缓解,CCFI显著下降。
首先,在海运费用持续上涨期间,未出现客户因采购成本上涨而大规模取消订单的情况,发行人2021年度收入同比更是在此背景下大幅度增长42.24%,产品运输在2021年5月期间一度受集装箱短缺的影响导致出货有所延误,但该情况于2021年6月得到缓解,且发行人期间积极与客户协商,部分货物改用陆运方式进行交付,发行人存货未出现大量积存的情况。
然后,因集装箱短缺造成的交付延后对公司现金流回款构成一定的影响,收款时间相应有所延后。公司积极与客户沟通,与部分客户达成约定,非因发行人原因导致的发货延期超过10天,以第11天起计算信用期,因此,海运因素对发行人现金流情况影响较小。
最后,公司与外销客户的主要贸易模式为FOB模式,由客户承担货物离港至到达的海运费用,海运费用上涨主要影响客户的采购成本,此外,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销售需承担海运费用的情况,2021年度,该类业务下发生的海运费用金额为758.82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533.36万元,公司积极与客户协商涨价,涨价方案已于10月落实。
整体而言,2021年度,海运费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2022年度,海运费用回落,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有所缓和。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过程如下:
1、取得发行人2021年、2020年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对前后期的业绩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2、 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2021 年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原因、2021年末在手订单情况、2021 年度以来的经营变动情况,并分析变动的合理性及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了解发行人所处的市场规模与竞争环境的变动
情况;
3、查询消费电子制造行业政策、市场规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等资料,了解相关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情况;
4、获取公司截止至2021年末的在手订单情况;
5、获取、查阅发行人的采购明细表、采购合同等资料,访谈发行人采购人员,
了解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结合发行人材料采购类型,分析上游材料价格上涨情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6、访谈发行人主要销售人员,关务负责人员,了解海运费用上涨以及集装箱短缺对发行人订单获取、产品运输、存货积压、现金流、经营业绩等方面的具体影响,并了解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效果。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在手订单充足,但受汇率因素、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上涨及海运费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利润规模同比出现下降,发行人已进行风险提示;发行人相关业务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未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征;
2、2021年度,海运费上涨、集装箱短缺的因素对发行人订单获取未构成重大影响,当年供应商库存模式下的海运费用支出758.82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533.36万元,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审核问询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谢伟明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宗辉 许 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