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08
【2023年4月1日】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明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国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鄢国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年度报告中部分章节涉及对于未来经营计划或经营工作安排等事项的前瞻性陈述及相应的警示性陈述,相关计划或安排的落实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广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注意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正确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下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商业信用风险、技术替代风险、市场风险等,详细内容请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四)2023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38,280,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 | 指 |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
宏远地产、房地产公司 | 指 | 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水电公司 | 指 | 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鸿熙矿业 | 指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结里煤焦公司 | 指 | 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 |
苏州天骏 | 指 | 苏州天骏金融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
煤炭沟煤矿 | 指 |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 |
核桃坪煤矿 | 指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炉山镇核桃坪煤矿 |
万科置地/翡丽山 | 指 | 东莞市万科置地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
英德新裕公司 | 指 |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
莞民投 | 指 | 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首铸一号 | 指 | 首铸一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 |
宏远投资 | 指 | 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 |
首铸二号/翡翠东望 | 指 | 首铸二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
永逸环保 | 指 | 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宏泰矿业 | 指 | 东莞市宏泰矿业管理有限公司 |
供联新裕 | 指 | 东莞市供联新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万宏信/金域东方花园 | 指 | 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
万旭地产/魅力花园 | 指 | 惠州市万旭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
万裕地产/江岸花园 | 指 | 东莞市万裕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
万珩地产/江湾花园 | 指 | 东莞市万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
万同地产/万科星辰花园 | 指 | 东莞市万同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
中天荟景/文瀚花园 | 指 | 东莞市中天荟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
中万信远/万科瑧山悦花园 | 指 | 东莞市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
万亨地产/万科瑧湾汇花园 | 指 | 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粤宏远A | 股票代码 | 000573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粤宏远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明轩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087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变更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087 | ||
公司网址 | www.winnerway.com.cn | ||
电子信箱 | 0573@21c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鄢国根 | 朱玉龙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 | 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 |
电话 | (0769)22412655 | (0769)22412655 |
传真 | (0769)22412655 | (0769)22412655 |
电子信箱 | 0573@21cn.com | 0573@21c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www.stcn.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281825294G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1994年,公司上市,主营业务包括开发经营工业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2001年,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开发经营工业区、房地产开发销售、高科技产品的生产经营;2002年,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开发经营工业区、房地产开发销售、生物制药及生物工程;2004年,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开发经营工业区、房地产开发销售;2009年,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开发经营工业区、房地产开发销售、原煤开采销售;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开发经营工业区、房地产开发销售、原煤开采销售、再生铅生产销售。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 |
五、其他有关资料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郭俊彬,刘芳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947,381,778.01 | 1,211,711,620.31 | -21.81% | 826,058,865.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552,025.96 | 140,619,189.57 | -70.45% | -116,235,602.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8,283,676.96 | 142,661,649.94 | -73.16% | -113,068,419.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0,005,126.91 | 119,316,162.12 | -150.29% | 265,125,813.9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51 | 0.2203 | -70.45% | -0.18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51 | 0.2203 | -70.45% | -0.18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9% | 8.65% | -6.16% | -0.07%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元) | 2,560,626,374.83 | 2,507,820,529.67 | 2.11% | 3,109,257,11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54,927,683.96 | 1,677,365,968.40 | -1.34% | 1,574,819,475.07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25,771,186.52 | 224,677,375.98 | 409,415,757.51 | 187,517,458.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99,925.21 | 22,538,036.13 | 30,286,906.10 | -4,972,991.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47,419.92 | 22,466,321.68 | 30,244,717.67 | -8,079,942.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358,630.59 | -115,794,700.45 | 46,494,411.68 | 54,653,792.4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3,145.38 | 16,056.54 | 95,354.9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3,416.80 | 27,420.89 | 133,942.5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63,894.88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48,055.58 | -2,906,094.00 | -4,840,617.9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64,689.79 | -786,647.42 | -1,154,249.2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421.03 | 30,386.10 | -289,888.84 | -- |
合计 | 3,268,349.00 | -2,042,460.37 | -3,167,182.3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业绩驱动因素主要为宏观经济形势、行业调控政策等。报告期内宏观经济面临一定压力,行业调控政策因应经济形势变化亦逐步作出优化调整。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同时经营含铅废物回收与利用、原煤开采与销售、工业区厂房租赁、水电工程建设的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住宅、商铺、车位、再生铅、原煤、工业区厂房租赁、水电安装及维护服务等。
①房地产
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等,产品包括洋房、别墅、公寓、车位、商铺等,业务区域目前主要分布在东莞地区,惠州和江苏昆山亦有个别项目。全资子公司宏远地产精耕东莞房地产市场多年,历年来推出宏远花园、金丰花园,江南世家、江南雅筑、江南第一城,活力康城、康城假日、御庭山、帝庭山等一系列品质优良、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房地产项目,连续多年被评为房地产综合开发先进企业单位,品牌享誉东莞房地产市场。报告期内,宏远地产主要开发项目为东莞南城时代国际和江苏昆山宏远商务中心,主要销售项目为东莞桥头帝庭山花园。
公司除自主开发外,近年来亦通过以参与土地联合竞拍、项目增资扩股等形式,积极加强与行业标杆企业的项目合作。报告期内,宏远投资参与万亨地产增资扩股获取10%股权,新增合作项目万科瑧湾汇花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参股的地产合作项目共有10个,分别为东莞南城翡丽山和翡翠东望花园、东莞寮步金域东方花园、惠州惠城魅力花园、东莞麻涌江岸和花园江湾花园、东莞洪梅星辰花园、惠州惠阳文瀚花园、东莞厚街瑧山悦花园、东莞南城瑧湾汇花园。
②再生铅
公司旗下的控股公司英德新裕公司是广东省内再生铅行业较大型企业之一,为清远市总部企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持有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合法生产资质证照齐全,主要经营含铅废物回收利用和再生铅生产,核发处理能力:收集、贮存、利用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384-004-31、900-052-31)和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类中的321-004-48、321-010-48、321-013-48、321-014-48、321-016-48、321-019~022-48、321-027-48、321-029-48)共13.7万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10万吨/年),主要产品包括粗铅、精铅等。再生铅产品适用于铅酸蓄电池、涂料、板材及合金等行业,其中,铅酸蓄电池为铅下游主要消费领域。再生铅业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环保政策及财税政策的变化、行业规范发展状况、铅下游企业需求变化情况等。
英德新裕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经破碎分选后筛选出来的板栅等投入富氧侧吹炉熔炼产出粗铅,收集的含铅物料经过配料后投入固硫还原熔炼炉经过熔炼产出粗铅。销售模式为直销方式,具体采用现货销售、点价销售、月度长单等销售方式。结合不同销售区域和消费情况,参考LME的铅产品价格走势、上海期货交易所或相关金属商品网(如SMM上海有色网等)发布的铅价格进行参考定价。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废铅酸蓄电池在分离废硫酸后,通过自动化破碎分选系统得到聚丙烯、硬塑料和隔板、铅膏以及板栅;板栅堆存后自然干燥,经板栅熔炼炉熔炼后产出粗铅和炉渣,经富氧侧吹炉熔炼后产出粗铅和铁冰铜。其中粗铅继续熔炼至合金液后进行铸锭,经铅合金配置锅,升温融化后加入锡、钙等合金元素调整成分得到铅浮渣和合格的铅合金液,铅合金液由铅合金铸锭机组进行铸锭;炉渣、铅浮渣、铅膏与铅烟尘、铁屑等原辅物料分别采用装载机按比例配料、混合后,通过制砖机制团,自然干燥后干团块和焦炭经还原固硫熔炼炉熔炼产出炉渣和粗铅。
③煤炭
公司下属有煤炭沟煤矿、核桃坪煤矿两矿,主营煤炭的开采及销售。煤炭沟煤矿可采煤层原煤以低~中灰、特低~中硫、低至特低磷烟煤为主,各可采煤层可分别作炼焦、工业动力、民用取暖、一般工业锅炉、汽化等用煤。截止储量评审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煤炭沟煤矿预留矿区范围内核实焦煤资源储量9993万吨,其中保有资源储量9941万吨(黔国土资储备字[2017]48号)。核桃坪煤矿煤种为低灰、特低硫、中挥发份、中热值的主焦煤,是适用于炼焦的优质煤种。截止储量评审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核桃坪煤矿预留矿区范围内核实焦煤资源储量3242.88万吨,其中保有资源储量2965万吨(黔自然资储备字[2020]246号)。煤炭沟煤矿、核桃坪煤矿原为15万吨/年煤矿,我司遵从贵州省煤矿兼并重组政策推进煤矿整合。报告期内两矿的主要工作为推进45万吨/年煤矿扩建,未进行采掘生产,同时公司亦着手加快盘活煤矿资产。报告期内,公司煤矿无开展矿产勘探活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房地产2022年,我国经济在面对公共卫生领域事件超预期冲击影响下,经济发展经受挑战。2022年广东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仅1.9%,东莞地区同比增长0.6%。经济下行压力之下,房地产投资端投资放缓明显,广东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年同比下降14.3%。其中,珠三角核心区下降9.9%,东莞区域下降7.9%。回首2022年,面对新形势下的市场调整压力,东莞方面适时作出了政策优化,相关利好政策频出。3月,东莞首批集中土拍释放积极信号,取消新房销售限价和无偿配建安居房要求等;5月起,恢复个税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和新入户购房政策,同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发布,政策主要在放松多孩家庭限购、解决“一房多证”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合理的房贷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降低限售年限、降低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等方面作出优化调整;7月,《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东建〔2022〕7号)发布,政策旨在加强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实施区域差异化限购新举措;11月,《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东建房〔2022〕22号)发布,限价政策调整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12月,《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东建房〔2022〕23号)发布,东莞市全域放开住房限购。根据东莞住建局发布的新建商品房网签数据,2022年呈量跌价稳态势,全年新房网上签约销售累计约343.85万㎡,同比下降32.74%,其中,得益于下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再优化,全年销售面积同比降幅较上半年度(-52.69%)收窄明显。(注:上述经济数据摘自广东统计局、东莞统计局及东莞住建局公开信息。)
在市场低迷、业内普遍承压的情况下,公司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在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下,扎实推进自有项目施工建设,并同时审慎拓展优质合作项目。报告期内,在建项目公共卫生防护、施工两手抓,逐步恢复正常施工建设,公司自营项目中在建项目为时代国际,报告期内顺利施工但进度稍慢于预期;在售项目主要为东莞桥头帝庭山花园,尚剩余少量别墅和洋房,昆山项目目前尚处于销售证办理阶段,未推售,因此房地产自营业务全年整体销售量较少。合作项目方面,报告期内新增东莞南城万科瑧湾汇花园项目,宏远投资持股1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的参股地产合作项目共10个。报告期内,自营地产业务(售楼)收入147,906,836.53元,合作地产项目投资收益85,025,493.37元。
公司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要求披露信息: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宗地或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土地规划用途 | 土地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土地取得方式 | 权益比例 | 土地总价款(万元) | 权益对价(万元) |
东莞南城万科瑧湾汇花园 | 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与元美东路交汇处北侧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 | 73215.68 | 226,968.60 | 地块由东莞万科通过竞拍取得,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远投资以参与项目公司万亨地产增资扩股的形式进行合作开发 | 10.00% | 469,330.33 | 1,000.00 |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项目/区域名称 | 总占地面积(万㎡) | 总建筑面积(万㎡) | 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万㎡) |
东莞南城时代国际 | 0.897482 | 3.4574 | 3.4574 |
东莞洪梅万科星辰花园 | 4.356075 | 15.4338 | 15.4338 |
惠州惠阳文瀚花园 | 4.485400 | 16.5188 | 16.5188 |
东莞厚街万科瑧山悦花园 | 10.456060 | 37.0389 | 37.0389 |
东莞南城万科瑧湾汇花园 | 7.321568 | 34.4908 | 34.4908 |
总计 | 27.516585 | 106.9397 | 106.9397 |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城市/区域 |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开工时间 | 开发进度 | 完工进度 | 土地面积(㎡)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 本期竣工面积(㎡) | 累计竣工面积(㎡) | 预计总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资总金额(万元) |
东莞 | 时代国际 | 东莞市南城街道 | 洋房、写字楼 | 100.00% | 2021年09月15日 | 50.00% | 50.00% | 8,986.40 | 22,458.00 | 0 | 0 | 40,000.00 | 25,752.29 |
东莞 | 帝庭山 | 东莞市桥头镇 | 洋房、别墅 | 100.00% | 2015年01月15日 | 100.00% | 100.00% | 118,800.90 | 211,465.00 | 0 | 272,570.83 | 165,788.87 | 165,788.87 |
昆山 | 宏远商务中心 | 江苏省昆山市 | 公寓、写字楼 | 70.00% | 2015年12月09日 | 100.00% | 100.00% | 20,797.30 | 61,792.69 | 0 | 78,832.73 | 43,554.08 | 43,554.08 |
东莞 | 翡丽山花园 | 东莞市南城街道 | 洋房、别墅 | 50.00% | 2010年07月10日 | 100.00% | 100.00% | 249,534.00 | 374,302.00 | 0 | 389,214.39 | 372,460.89 | 372,460.89 |
东莞 | 翡翠东望花园 | 东莞市南城街道 | 洋房、别墅 | 17.00% | 2018年10月01日 | 100.00% | 100.00% | 67,476.65 | 234,945.08 | 0 | 337,474.83 | 398,955.32 | 398,955.32 |
东莞 | 金域东方花园 | 东莞市寮步镇 | 洋房、商铺 | 10.00% | 2020年04月01日 | 100.00% | 100.00% | 57,765.78 | 173.193.98 | 234,263.48 | 234,263.48 | 355,308.00 | 349,383.00 |
惠州 | 魅力花园 | 惠州市惠城区 | 洋房、商铺 | 10.00% | 2020年01月01日 | 100.00% | 100.00% | 41,895.38 | 117,058.92 | 45,626.97 | 163,727.77 | 134,961.00 | 134,961.00 |
东莞 | 江岸花园 | 东莞市麻涌镇 | 洋房、商铺 | 10.00% | 2020年03月01日 | 100.00% | 100.00% | 36,214.73 | 108,541.75 | 43,429.99 | 141,338.99 | 143,355.00 | 142,286.00 |
东莞 | 江湾花园 | 东莞市麻涌镇 | 洋房、商铺 | 10.00% | 2020年01月01日 | 100.00% | 100.00% | 28,751.59 | 86,190.20 | 32,565.66 | 117,670.33 | 121,940.00 | 120,060.00 |
东莞 | 星辰花园 | 东莞市洪梅镇 | 洋房、商铺 | 10.00% | 2020年09月28日 | 70.00% | 70.00% | 43,560.75 | 108,902.00 | 0 | 0 | 190,300.00 | 186,494.00 |
惠州 | 文瀚花园 | 惠州市惠阳区 | 洋房、商铺 | 10.00% | 2020年12月30日 | 60.00% | 60.00% | 44,854.00 | 165,371.50 | 0 | 0 | 200,747.00 | 120,448.20 |
东莞 | 瑧山悦花园 | 东莞市厚街镇 | 洋房、别墅、商铺 | 10.00% | 2021年07月09日 | 75.00% | 75.00% | 104,560.64 | 252,172.95 | 0 | 0 | 394,996.00 | 331,542.35 |
东莞 | 瑧湾汇花园 | 东莞市南城街道 | 洋房、别墅、商铺 | 10.00% | 2022年11月10日 | 5.00% | 5.00% | 73,215.68 | 226,968.60 | 0 | 0 | 751,813.00 | 488,052.00 |
注:上表中,项目进度为现场施工进度;累计竣工面积为取得竣工备案证面积,且包含不计容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城市/区域 |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计容建筑面积 | 可售面积(㎡) | 累计预售(销售)面积(㎡) | 本期预售(销售)面积(㎡) | 本期预售(销售)金额(万元) | 累计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金额(万元) |
东莞 | 帝庭山 | 东莞市桥头镇 | 洋房、别墅 | 100.00% | 211,465.00 | 230,109.74 | 202,056.74 | 6,056.77 | 8,406.00 | 200,850.21 | 10,509.75 | 13,980.63 |
东莞 | 康城假日 | 东莞市寮步镇 | 洋房、商铺 | 100.00% | 111,226.00 | 105,348.02 | 104,156.47 | 40.15 | 30.49 | 104,082.14 | 40.15 | 29.04 |
昆山 | 宏远商务中心 | 江苏省昆山市 | 公寓、写字楼 | 70.00% | 61,792.69 | 46,235.67 | 0 | 0 | 0 | 0 | 0 | 0 |
东莞 | 翡丽山 | 东莞市南城街道 | 洋房、别墅 | 50.00% | 374,302.00 | 389,214.39 | 387,826.27 | 31.05 | 40.54 | 387,826.27 | 31.05 | 38.61 |
东莞 | 翡翠东望 | 东莞市南城街道 | 洋房、别墅 | 17.00% | 234,945.08 | 156,305.90 | 145,897.87 | 4,662.17 | 13,409.80 | 146,011.24 | 4,662.17 | 12,302.57 |
东莞 | 金域东方花园 | 东莞市寮步镇 | 洋房、商铺 | 10.00% | 173.193.98 | 175,183.00 | 159,898.68 | 5,444.68 | 6,983.35 | 159,898.68 | 5,444.68 | 6,406.74 |
惠州 | 魅力花园 | 惠州市惠城区 | 洋房、商铺 | 10.00% | 117,058.92 | 143,273.22 | 115,027.13 | 2,786.13 | 742.59 | 115,027.13 | 29,776.13 | 33,758.99 |
东莞 | 江岸花园 | 东莞市麻涌镇 | 洋房、商铺 | 10.00% | 108,541.75 | 96,157.89 | 96,081.19 | 94.29 | 188.36 | 96,081.19 | 94.29 | 176.81 |
东莞 | 江湾花园 | 东莞市麻涌镇 | 洋房、商铺 | 10.00% | 86,190.20 | 83,897.90 | 83,821.21 | 276.00 | 650.59 | 83,821.21 | 276.00 | 596.87 |
东莞 | 星辰花园 | 东莞市洪梅镇 | 洋房、商铺 | 10.00% | 108,902.00 | 95,285.88 | 60,387.70 | 26,723.82 | 54,035.10 | 0 | 0 | 0 |
惠州 | 文瀚花园 | 惠州市惠阳区 | 洋房、公寓、商铺 | 10.00% | 165,371.50 | 162,673.05 | 25,361.90 | 13,990.90 | 20,774.84 | 0 | 0 | 0 |
东莞 | 瑧山悦花园 | 东莞市厚街镇 | 洋房、家墅、商铺 | 10.00% | 252,172.95 | 128,875.97 | 105,358.61 | 61,516.89 | 211,063.70 | 0 | 0 | 0 |
注:昆山宏远商务中心已竣工未推售。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可出租面积(㎡) | 累计已出租面积(㎡) | 平均出租率 |
南城宏远工业区 | 东莞市南城街道 | 厂房、商铺 | 100.00% | 185,919.46 | 175,967.96 | 94.65% |
虎门华远厂房 | 东莞市虎门镇 | 厂房 | 100.00% | 28,604.11 | 28,604.11 | 100.00% |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适用?不适用融资途径
单位:万元
融资途径 | 期末融资余额 | 融资成本区间/平均融资成本 | 期限结构 | |||
1年之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贷款 | 32,000.00 | 4.5%-4.75% | 23,500.00 | 8,500.00 |
(二)环保产业
①再生铅:英德新裕公司是广东省内再生铅行业较大型企业之一,属清远市总部企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其在废铅酸电池回收渠道建设、拆解利用等方面拥有相较深厚的经验积累和成熟的技术储备。2022年,受公共卫生领域事件频发影响,供需两端间歇性生产,市场需求恢复滞后。报告期内,由于废电瓶供应增速不及再生铅新增产能释放、废电瓶回收抬价抢货严重,叠加“财税40号文”实施的短期影响以及年内焦炭和铁粉等辅料价格高企,再生铅行业利润进一步被挤占。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12月我国铅金属产量781.1万吨,同比增长4.0%,价格呈区间震荡,铅现货均价15260元/吨,同比涨幅仅0.1%。英德新裕公司主要业务为开展含铅废物的回收利用,以及再生铅精炼和深加工,报告期内,英德新裕公司按需调整产品结构,高价值产品有所增加,全年营收750,721,113.76元,同比增加82.31%,但效益情况尚未扭转。2022全年合计回收废铅酸蓄电池7497.1331吨,其他废物废渣3508.671吨;产销方面,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分类a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说明 |
粗铅 | 销售量 | 162.06b | 1,891.77 | -91.43% | 报告期按需调整产品结构,且新增回收处理富含稀贵金属的废渣,高价值产品增加 |
生产量 | 4096.548 | 8,277.48 | -50.51% | ||
库存量 | 256.235 | 352.33 | -27.27% | ||
精铅 | 销售量 | 19571.641c | 19,584.66 | -0.07% | |
生产量 | 19550.831 | 19,833.87 | -6.46% | ||
库存量 | 0 | 281.97 | -100% | ||
合金铅 | 销售量 | 1799.49 | 402.881 | 346.66% | |
生产量 | 1772.17 | 426.411 | 315.60% | ||
库存量 | 0 | 27.32 | -100% | ||
含钯粗银 | 销售量 | 22.254 | - | 100% | |
生产量 | 22.254 | - | 100% | ||
库存量 | 0 | - | - | ||
粗金 | 销售量 | 0.6695 | - | 100% | |
生产量 | 0.6695 | - | 100% | ||
库存量 | 0 | - | - |
注:a上表数据包括含铅固废处理加工和外购粗铅加工的产出。
b2022年度,新裕公司再生粗铅产品中部分粗铅直接对外出售,部分通过内部再加工为精铅出售,其中对外销售
162.06吨,转入内部再加工精铅4,030.582吨。
c2022年度,新裕公司再生精铅产品中大部分精铅直接对外出售,部分通过内部再加工为合金精铅出售,其中对外销售19571.641吨,转入内部再加工合金精铅
261.16吨。2022年8月,新裕公司按照续证计划着手推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续证工作,于2022年12月取得新的5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收集、贮存、利用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384-004-31、900-052-31)和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类中的321-004-48、321-010-48、321-013-48、321-014-48、321-016-48、321-019~022-48、321-027-48、321-029-48)共13.7万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10万吨/年),有效期自2022年12月26日至2027年12月25日。
②其他环保产业: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不断攀升以及动力电池退役潮来袭,新能源电池回收及伴随而来的环境治理市场空间日益突显,公司持续关注和挖掘潜在的投资机会,已加强对新能源电池回收及相关的环境治理业务的前期项目调研和论证工作,以期作为铅酸电池回收业务基础上的项目延伸,推动公司废旧电池回收产业链条日益完善。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规划的业务范围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新材料技术研发,以及固废治理、生态修复等,目前上述项目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未开展经营。
(三)煤炭
公司煤矿前期根据贵州省煤矿兼并重组政策要求进行整合,技改扩能,下属煤矿的矿区范围和煤炭储量均有大幅增加,煤矿资产价值得到提升。但期间受限于煤矿合作方失信违约致公司煤矿涉诉被拖累,加上当地煤炭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和审批手续的繁复、矿山项目建设的繁琐性和特殊性等因素,煤矿整合工作进度稍缓。其中,核桃坪煤矿于2022年初取得年产45万吨新采矿权证,年内陆续完成煤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环境评估影响书》《水土保持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工作,于年末完成煤矿45万吨设计产能开工备案手续,并启动了孔家沟煤矿采矿权注销工作和关闭矿井闭坑报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煤炭沟煤矿方面,2021年1月,公司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保留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设立贵州宏泰公司,专用于承接煤炭沟煤矿的采矿权和所有资产权益,使煤炭沟煤矿能从原挂靠主体鸿熙公司中脱离,成为独立法人公司。期间,为协助煤炭沟煤矿解除因鸿熙公司木兰煤矿所涉合同纠纷案致煤炭沟煤矿采矿权被连带司法查封的状态,在该案原债权人决定拍卖涉案债权后,公司向第三人王明江提供财务资助,以使其能够支付竞拍款并在取得对木兰煤矿及其实际权利人张建明的涉案债权后,由其协助煤炭沟煤矿解除司法查封;如王明江不能按时偿还垫资款,公司将无条件获得该拍卖债权,有权向债务人木兰煤矿及其实际权利人张建明追索全部垫资款及利息。后经王明江申请,法院于2022年1月解除了对煤炭沟煤矿采矿权的司法查封,煤炭沟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为煤炭沟煤矿保全煤矿资产,尽快摆脱被缠诉、滥诉致无法正常建设经营的困局争取了先机。目前木兰煤矿/张建明还款已逾期。接下来,王明江和公司将依程序申请法院将本案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东莞市宏泰矿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对木兰煤矿采矿权进行司法拍卖,法院作出拍卖煤矿裁定后,经过评估等程序确定拍卖价后委托拍卖平台拍卖。
煤矿项目建设生产事关能源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公司在煤矿建设工作上始终坚持不侥幸、不冒进,各流程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除继续推进建设外,公司亦根据当地煤炭政策的导向和影响情况,适时选择其他更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方式盘活煤矿资产。2022年10月,为盘活煤矿资产,适应公司加快探索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与贵州富能能公司达成协议,以26144.66万元的价格向贵州富能能公司转让贵州宏泰公司70%股权及应收贵州宏泰公司的全部债权(贵州宏泰公司的核心资产权益为煤炭沟煤矿)。但本次交易的成就还需满足先决条件:即贵州宏泰公司在合同签署日后的5个月内需通过招拍挂程序竞得煤炭沟煤矿“工业广场土地”使用权,如未满足上述条件,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也有权决定是否放弃先决条件的满足。目前上述先决条件尚未成就,股权也未办理过户。2023年2月26日,公司收到贵州富能能公司签署的《沟通函》,贵州富能能公司承诺:“《收购合同》中约定先决条件(即,工业广场土地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未能在合同约定的5个月内完成,可将本先决条件履行期限自动顺延,我司承诺不行使单方解除权”,即上述交易合同继续有效,仍在履行中。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详情请参看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发展战略”及(二)“经营计划”。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在承购人提供住房抵押担保的基础上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27.22万元,均为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报告期内不存在已承担担保责任且涉及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公司是立足于东莞市场的本土房企,深耕东莞市场多年,历年来陆续开发出一系列品质优良、有较高知名度的房地产项目,已积累起专业化、品牌化的房地产开发经验,连续多年被评为房地产综合开发先进企业单位。公司在做好宏远地产自营项目的同时,以宏远投资为加强与行业标杆企业合作的新平台,构建自营品牌项目与合作项目双向共同发展,极大拓宽业务空间。
为满足企业长远发展需要,在平衡守成与创新的基础上,公司坚持夯实基础主业,并积极寻求多元开拓,以创新促发展。公司下属控股企业英德新裕公司为广东省内再生铅行业较大型企业之一、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在废铅酸电池拆解利用方面经验积累深厚、技术储备成熟,公司依托再生铅项目为基点,以建设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为目标,已积极参与布局再生资源相关的产业链延伸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其他变化主要为煤矿采矿权的变化:2022年,公司在推进煤矿扩建的同时,加快盘活煤矿资产,①2022年2月,核桃坪煤矿取得45万吨/年采矿权证,提高了煤矿资产价值;②2022年10月,公司转让贵州宏泰公司70%股权及应收贵州宏泰公司的全部债权(贵州宏泰公司的核心资产权益为煤炭沟煤矿,截至报告期末,该交易成就的先决条件尚未达成,股权未办理过户,交易合同继续有效,仍在履行中),转让煤炭沟煤矿资产激发了公司资产活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有一定积极影响,亦优化了公司产业结构,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助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7,381,778.0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52,025.9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0.45%。公司本期业绩与2021年度相比有较大降幅,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在售的自营房地产项目较少、在建项目时代国际尚未达到销售条件,且市场环境未见明显好转,致本期地产销售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较大;另一方面,贵州宏泰矿业煤炭沟煤矿股权及债权出让因合同成就先决条件尚未达成,在本期未能确认收益。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947,381,778.01 | 100% | 1,211,711,620.31 | 100% | -21.81% |
分行业 | |||||
房地产业(出租) | 35,965,046.14 | 3.80% | 33,973,917.51 | 2.80% | 5.86% |
房地产业(售楼) | 147,906,836.53 | 15.61% | 708,774,935.75 | 58.49% | -79.13% |
公用事业(水电) | 12,703,453.22 | 1.34% | 56,440,866.78 | 4.66% | -77.49% |
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收入 | 749,986,630.56 | 79.16% | 411,280,035.18 | 33.95% | 82.35% |
其他业务收入 | 819,811.56 | 0.09% | 1,241,865.09 | 0.10% | -33.99% |
分产品 | |||||
房地产业(出租) | 35,965,046.14 | 3.80% | 33,973,917.51 | 2.80% | 5.86% |
房地产业(售楼) | 147,906,836.53 | 15.61% | 708,774,935.75 | 58.49% | -79.13% |
公用事业(水电) | 12,703,453.22 | 1.34% | 56,440,866.78 | 4.66% | -77.49% |
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收入 | 749,986,630.56 | 79.16% | 411,280,035.18 | 33.95% | 82.35% |
其他业务收入 | 819,811.56 | 0.09% | 1,241,865.09 | 0.10% | -33.99% |
分地区 | |||||
华南地区 | 947,381,778.01 | 100.00% | 1,211,154,098.18 | 99.95% | -21.78% |
西南地区 | 0.00 | 0.00% | 557,522.13 | 0.05% | -100.0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947,381,778.01 | 100.00% | 1,211,711,620.31 | 100.00% | -21.81%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房地产业(出租) | 35,965,046.14 | 15,165,308.51 | 57.83% | 5.86% | 25.10% | -6.49% |
房地产业(售楼) | 147,906,836.53 | 74,786,409.12 | 49.44% | -79.13% | -77.60% | -3.46% |
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收入 | 749,986,630.56 | 755,864,048.80 | -0.78% | 82.35% | 87.90% | -2.97% |
分产品 | ||||||
房地产业(出租) | 35,965,046.14 | 15,165,308.51 | 57.83% | 5.86% | 25.10% | -6.49% |
房地产业(售楼) | 147,906,836.53 | 74,786,409.12 | 49.44% | -79.13% | -77.60% | -3.46% |
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收入 | 749,986,630.56 | 755,864,048.80 | -0.78% | 82.35% | 87.90% | -2.97% |
分地区 | ||||||
华南地区 | 947,381,778.01 | 854,629,495.87 | 9.79% | -21.78% | 7.70% | -24.7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947,381,778.01 | 854,629,495.87 | 9.79% | -21.81% | 7.70% | -24.7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房地产:自营项目 | 销售量 | 平方米 | 7,080.77 | 16,574.37 | -57.28%a |
生产量 | 平方米 | 0.00 | 0.00 | --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28,264.96 | 35,345.73 | -20.03% | |
房地产:翡丽山 | 销售量 | 平方米 | 31.05 | 331.06 | -90.62% |
生产量 | 平方米 | 0.00 | 874.64 | -100.00%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1,388.12 | 1,419.17 | -2.19% | |
房地产:翡翠东望 | 销售量 | 平方米 | 4,662.17 | 26,043.70 | -82.10% |
生产量 | 平方米 | 0.00 | 41,143.20 | -100.00%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10,677.73 | 15,339.90 | -30.39% | |
房地产:金域东方花园 | 销售量 | 平方米 | 5,444.68 | 99,627.00 | -94.53% |
生产量 | 平方米 | 0.00 | 114,833.86 | -100.00%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11,177.32 | 16,622.00 | -32.76% | |
房地产:惠州魅力 | 销售量 | 平方米 | 2,786.13 | 9,638.04 | -71.09% |
花园 | 生产量 | 平方米 | 28,250.22 | 4,941.15 | 471.73% |
库存量 | 平方米 | 28,246.09 | 2,782.00 | 915.32% | |
房地产:江岸花园 | 销售量 | 平方米 | 94.29 | 858.46 | -89.02% |
生产量 | 平方米 | 0.00 | 1,029.45 | -100.00%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76.70 | 170.99 | -55.14% | |
房地产:江湾花园 | 销售量 | 平方米 | 276.00 | 1,201.45 | -77.03% |
生产量 | 平方米 | 0.00 | 1,554.14 | -100.00%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76.69 | 352.69 | -78.26% | |
房地产:万科星辰花园 | 销售量 | 平方米 | 26,723.82 | 33,663.88 | -20.62% |
生产量 | 平方米 | 22,317.88 | 72,968.00 | -69.41%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34,898.18 | 39,304.12 | -11.21% | |
房地产:惠州文瀚花园 | 销售量 | 平方米 | 13,990.90 | 11,371.00 | 23.04% |
生产量 | 平方米 | 0.00 | 44,560.00 | -100.00%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19,198.10 | 33,189.00 | -42.16% | |
房地产:瑧山悦花园 | 销售量 | 平方米 | 61,516.89 | 43,841.72 | 40.32% |
生产量 | 平方米 | 54,278.91 | 74,597.06 | -27.24%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23,517.36 | 30,755.34 | -23.53% | |
房地产:瑧湾汇花园 | 销售量 | 平方米 | 0.00 | 0.00 | -- |
生产量 | 平方米 | 0.00b | 0.00 | --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0.00 | 0.00 | -- | |
粗铅d | 销售量 | 吨 | 162.06c | 1,891.77 | -91.43% |
生产量 | 吨 | 4,096.55 | 8,277.48 | -50.51% | |
库存量 | 吨 | 256.24 | 352.33 | -27.27% | |
精铅 | 销售量 | 吨 | 19,571.64e | 19,584.66 | -0.07% |
生产量 | 吨 | 19,550.83 | 19,833.87 | -1.43% | |
库存量 | 吨 | 0.00 | 281.97 | -100.00% | |
合金铅 | 销售量 | 吨 | 1,799.49 | 402.88 | 346.66% |
生产量 | 吨 | 1,772.17 | 426.41 | 315.60% | |
库存量 | 吨 | 0.00 | 27.32 | -100.00% | |
含钯粗银f | 销售量 | 吨 | 22.25 | -- | -- |
生产量 | 吨 | 22.25 | -- | -- | |
库存量 | 吨 | 0.00 | -- | -- | |
粗金 | 销售量 | 吨 | 0.67 | -- | -- |
生产量 | 吨 | 0.67 | -- | -- | |
库存量 | 吨 | 0.00 | -- | -- |
注:a受公共卫生领域事件影响,房地产市场整体投资开发和销售下降,对公司房地产业务有一定影响,且本期公司在售、在建的房地产自营项目较少;另外,房地产合作项目开发时期、推售时期不一,部分项目分期开发、推售,致项目的同比变动和不同项目之间变化趋势存在较大差异。本期公司房地产项目均正常开发、销售。b瑧湾汇花园为公司2022年下半年投资的房地产合作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处于开发初期。c新裕公司除回收含铅废物为原料生产粗铅外,还有外购粗铅为原料进行再加工。此处为回收含铅废物为原料生产的产出。d2022年度,新裕公司再生粗铅产品中部分粗铅直接对外出售,部分通过内部再加工为精铅出售,其中对外销售
162.06吨,转入内部再加工精铅4,030.582吨。
e2022年度,新裕公司再生精铅产品中大部分精铅直接对外出售,部分通过内部再加工为合金精铅出售,其中对外销售19571.641吨,转入内部再加工合金精铅261.16吨。
f本期新增回收处理高富含稀贵金属元素的阳极泥废渣。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房地产业 | 出租 | 15,165,308.51 | 1.78% | 12,122,811.08 | 1.53% | 25.10% |
房地产业 | 售楼 | 74,786,409.12 | 8.75% | 333,857,062.19 | 42.07% | -77.60% |
公用事业 | 水电 | 8,438,493.22 | 0.99% | 45,229,552.57 | 5.70% | -81.34% |
废旧铅蓄电池回收 | 再生铅 | 755,864,048.80 | 88.44% | 402,265,342.30 | 50.69% | 87.90%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 | 375,236.22 | 0.04% | 43,336.65 | 0.01% | 765.86%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1)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21日,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认缴出资51万元(持股51%)和49万元(持股49%)共同设立了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已实缴完毕。
2)根据《关于保留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9]31号文件)规定,2022年1月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采矿权变更至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矿山名称变更为: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同时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承接了原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的全部净资产。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已注销。
3)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1日,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100%)设立了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已实缴完毕。
4)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8日,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维企环保管家服务有限公司各认缴出资300万元(持股60%)和200万元(持股40%)共同设立了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未实缴,尚未营业。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28,268,249.1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6.3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浙江**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381,036,905.73 | 40.22% |
2 | 英德***电源有限公司 | 128,427,140.85 | 13.56% |
3 | 贵州**电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56,270,343.22 | 5.94% |
4 | 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 | 37,423,244.19 | 3.95% |
5 | 江西****金属有限公司 | 25,110,615.17 | 2.65% |
合计 | -- | 628,268,249.15 | 66.3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①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况,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②前5名客户中,浙江**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电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为本期新增客户;
③前5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01,923,137.9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72.7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广东****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357,175,262.24 | 43.19% |
2 | 湖南***供应链有限公司 | 157,626,364.06 | 19.06% |
3 | 广东***建设有限公司 | 44,083,697.64 | 5.33% |
4 | 郴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788,567.79 | 3.00% |
5 | 肇庆市****技术有限公司 | 18,249,246.20 | 2.21% |
合计 | -- | 601,923,137.93 | 72.7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①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况,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②前5名供应商中,不存在本期新增供应商;
③前5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情形。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2,452,479.80 | 44,798,018.79 | -49.88% | 主要是本期销售服务费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69,186,848.38 | 69,344,512.86 | -0.23% | 无重大变动 |
财务费用 | 18,454,289.99 | 33,692,378.37 | -45.23% | 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 |
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
研发费用 | 1,460,291.97 | 7,207,443.15 | -79.74% | 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富氧侧吹布袋除尘项目 | 因环保及生产需要,我司计划研发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HCDMC45-2X6)项目,确保烟气中净化达标排放。 | 已完成 | 根据本项目总体目标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1)粉尘排放:≤10mg/Nm? | 通过对富氧侧吹炉烟气处理设备的改进,实现了对烟气处理后净化达标排放,烟气净化系统布置紧凑、合理、美观,改善了炉前操作环境,保证了操作员工的职业健康 |
40t铅合金熔化电阻炉项目 | 铅合金生产采用传统工艺熔铅锅熔炼,不仅生产效率低,而且容易产生无组织烟气产生,影响员工劳动环境。我司计划研发铅合金熔化电阻炉来进行铅合金的生产,用电取代焦炭供能,即环保,能耗又低,并且生产效率还得以提高。 | 已完成 | 根据本项目总体目标要求:1)每吨产品能耗:≤60元/吨2)金属回收率:≥99% | 通过对铅合金熔制设备的改进,实现铅合金生产的节能减排,提高回收率。有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并且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7 | 7 |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3.01% | 2.78% | 0.2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6 | 6 |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2 | 2 | -- |
30~40岁 | 2 | 2 | -- |
40岁以上 | 3 | 3 | --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460,291.97 | 7,207,443.15 | -79.7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15% | 0.59% | -0.4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6,667,837.01 | 2,634,009,079.33 | -51.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6,672,963.92 | 2,514,692,917.21 | -46.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05,126.91 | 119,316,162.12 | -150.2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802,702.60 | 610,404,695.64 | -67.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0,358,753.87 | 285,122,603.92 | -8.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56,051.27 | 325,282,091.72 | -119.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0,150,000.00 | 310,980,000.00 | 2.9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449,374.57 | 963,042,431.43 | -67.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0,625.43 | -652,062,431.43 | 100.7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860,552.75 | -207,464,177.59 | 43.1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详见本节6、财务报表主要科目重大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005,126.91元,同比变动-150.29%,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52,025.96元,同比变动-70.45%,相较之下,两者变动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销售回款大幅减少,同时本期支付往来款以及新裕公司村民补偿款同比有所增加,从而导致二者存在重大差异。
6、财务报表主要科目重大变动分析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期末余额(2022.12.31) | 期初余额(2021.12.31) | 增减变动 | 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0,25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26,646,262.29 | 58,990,431.83 | -54.83% | 主要是本期应收工程款及货款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14,459,703.75 | 7,838,533.61 | 84.47% | 主要是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2,627,634.69 | 25,688,521.97 | 104.87% | 主要是本期应收代垫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9,672,281.88 | 3,482,691.91 | 177.72% | 主要是本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353,063,078.33 | 177,061,485.89 | 99.40% | 主要是本期与万科房地产合作项目的股东借款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968,719.47 | 1,986,262.83 | -51.23% | 主要是本期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后转为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202,592,584.71 | 148,435,020.19 | 36.49% | 主要是本期计提煤炭沟煤矿、核桃坪煤矿采矿权资源价款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215.84 | 5,278,178.20 | -94.92% | 主要是本期拍卖债权款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2,000.00 | - | 100.00% | 主要是本期计提新裕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减值准备所致。 |
应付账款 | 61,238,289.49 | 89,184,336.36 | -31.34% | 主要是本期应付工程款及材料款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16,716,499.88 | 46,367,756.02 | -63.95%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项目预收房款本期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结转收入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75,332.91 | 586,935.40 | 270.63% | 主要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983,605.60 | 2,318,593.88 | -57.58% | 主要是本期合同负债减少导致其所对应的待转销项税金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85,000,000.00 | - | 100.00% | 主要是本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52,878,393.18 | - | 100.00% | 主要是本期计提煤炭沟煤矿采矿权资源价款增加所致。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2,424,259.57 | 77,898,673.94 | 185.53% | 主要是本期长期借款增加及计提了煤炭沟煤矿采矿权资源价款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02,000.00 | 60,250.00 | -269.29% | 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减值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10,138,477.50 | -3,005,072.74 | -237.38% | 主要是本期少数股东损失增加所致。 |
合并利润表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增减变动 | 原因 |
税金及附加 | 24,774,156.60 | 91,653,993.76 | -72.97%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减少所致。 |
销售费用 | 22,452,479.80 | 44,798,018.79 | -49.88% | 主要是本期销售服务费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1,460,291.97 | 7,207,443.15 | -79.74% | 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18,454,289.99 | 33,692,378.37 | -45.23% | 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其他收益 | 442,014.87 | 1,979,190.67 | -77.67% | 主要是本期即征即退增值税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76,261,212.87 | 46,795,663.13 | 62.97% | 主要是本期万科房地产合作项目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1,403,448.27 | -9,176,862.66 | 84.71% | 主要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63,680.24 | -22,749,356.97 | 100.28% | 主要是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73,145.38 | 16,056.54 | 355.55% | 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
营业利润 | 31,860,820.49 | 188,361,859.30 | -83.09%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销售利润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4,612,172.38 | 1,431,311.56 | 222.23% | 主要是本期核销无需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464,116.80 | 4,337,405.56 | -89.30% | 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及违约赔偿款减少所致。 |
利润总额 | 36,008,876.07 | 185,455,765.30 | -80.58%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销售利润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740,254.87 | 49,259,515.47 | -96.47% | 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净利润 | 34,268,621.20 | 136,196,249.83 | -74.84%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销售利润减少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552,025.96 | 140,619,189.57 | -70.45%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销售利润减少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7,283,404.76 | -4,422,939.74 | -64.67% | 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及贵州宏泰矿业公司亏损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2,250.00 | 224,140.00 | -172.39% | 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减值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389,775.96 | 140,843,329.57 | -70.61%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销售利润减少所致。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83,404.76 | -4,422,939.74 | -64.67% | 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及贵州宏泰矿业公司亏损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所致。 |
基本每股收益 | 0.0651 | 0.2203 | -70.45%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销售利润减少所致。 |
稀释每股收益 | 0.0651 | 0.2203 | -70.45%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销售利润减少所致。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增减变动 | 原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77,668.22 | 8,362,333.35 | -67.98% | 主要是本期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减少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4,191,948.85 | 1,590,638,051.77 | -84.02% |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土地竞拍保证金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6,667,837.01 | 2,634,009,079.33 | -51.53% |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土地竞拍保证金减少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19,055,563.09 | 689,466,251.39 | 33.30% | 主要是本期购买废旧铅酸电池等原材料的支出增加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196,679.77 | 124,053,922.93 | -67.60% |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1,725,382.34 | 1,642,871,710.99 | -80.42% |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土地竞拍保证金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6,672,963.92 | 2,514,692,917.21 | -46.85% |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及土地竞拍保证金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05,126.91 | 119,316,162.12 | -150.29% | 主要是支付往来款以及新裕公司村民补偿款增加所致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55,063,894.88 | -72.76% | 主要是本期收到万科房地产合作项目分红款减少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3,380.36 | 26,095.44 | 296.16% | 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699,322.24 | 555,314,705.32 | -67.10% | 主要是本期收回万科房地产合作项目的股东借款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802,702.60 | 610,404,695.64 | -67.59% | 主要是本期收到万科房地产合作项目的分红款及股东借款减少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166,753.87 | 4,964,475.06 | 64.50% | 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75,000,00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支付股权投资款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56,051.27 | 325,282,091.72 | -119.23% | 主要是本期收到万科房地产合作项目的分红款及股东借款减少所致。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980,000.00 | -84.69% |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少数股东投入款减少所致。 |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980,000.00 | -84.69% |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少数股东投入款减少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5,000,000.00 | 887,900,000.00 | -73.53% |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89,673.38 | 1,534,271.14 | 225.21% | 主要是本期发生的贷款顾问费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449,374.57 | 963,042,431.43 | -67.24% |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0,625.43 | -652,062,431.43 | 100.72% |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860,552.75 | -207,464,177.59 | 43.19% |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5,619,698.23 | 633,083,875.82 | -32.77% | 主要是上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7,759,145.48 | 425,619,698.23 | -27.69% | 主要是本期收到万科房地产合作项目的分红款及股东借款减少以及支付往来款以及新裕公司村民补偿款增加所致。 |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76,261,212.87 | 211.78% | 主要由本期确认的对房地产合作项目的投资收益形成 | 目前公司下属企业参股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包括万科置地、首铸二号、中万宏信、万旭地产、万裕地产、万珩地产、万同地产、中天荟景、中万信远、万亨地产,各项目按计划有序铺开进行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远投资亦将持续关注合适的房地产投资机会,积极参与项目合作。 |
资产减值 | 63,680.24 | 0.18% | 主要由本期工程质保金减值准备转回、本期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形成 | -- |
营业外收入 | 4,612,172.38 | 12.81% | 主要由无需支付的款项形成 | -- |
营业外支出 | 464,116.80 | 1.29% | 主要由对外捐赠、赞助,罚款、滞纳金等形成 | --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39,051,471.56 | 13.24% | 453,066,441.60 | 18.07% | -4.83%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26,646,262.29 | 1.04% | 58,990,431.83 | 2.35% | -1.31% | 同比减少54.83%,主要是本期应收工程款及货款减少所致。 |
合同资产 | 1,817,564.85 | 0.07% | 1,710,798.71 | 0.07% | 0.00% | 无重大变动 |
存货 | 790,761,291.77 | 30.88% | 803,520,932.61 | 32.04% | -1.16% | 无重大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226,746,346.18 | 8.86% | 256,331,538.95 | 10.22% | -1.36%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 | 165,168,796.96 | 6.45% | 193,746,797.20 | 7.73% | -1.28%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81,983,166.58 | 3.20% | 86,929,766.13 | 3.47% | -0.27%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968,719.47 | 0.04% | 1,986,262.83 | 0.08% | -0.04% | 同比减少51.23%,主要是本期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后转为使用权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10,686,042.47 | 0.42% | 8,382,220.78 | 0.33% | 0.09% | 无重大变动 |
短期借款 | 235,293,750.00 | 9.19% | 235,318,489.59 | 9.38% | -0.19%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 | 16,716,499.88 | 0.65% | 46,367,756.02 | 1.85% | -1.20% | 同比减少63.95%,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项目预收房款本期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结转收入所致。 |
长期借款 | 85,000,000.00 | 3.32% | -- | -- | 3.32% | 同比增加100%,主要是本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9,154,515.93 | 0.36% | 8,008,852.28 | 0.32% | 0.04% | 无重大变动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2.衍生金融资产 | 60,250 | -60,250 | 0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上述合计 | 150,060,250 | -60,250 | 150,000,000 | |||||
金融负债 | 0 | 102,000 | 102,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915,997.05 | 托管货币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4,759,623.84 | 客户按揭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6,816,705.19 | 环境治理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80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投资性房地产 | 72,045,550.64 | 借款抵押 |
存货 | 161,971,546.86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9,775,063.42 | 采矿权冻结 |
合计 | 315,084,487.00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78,109,907.50 | 277,434,475.09 | -71.8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增资 | 10,000,000.00a | 10.00% | 自有资金 | 东莞万科、溢柯倾实业、中天海德、峰景集团 | 长期 | 房地产 | 2022年8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98,793,000.00b | -643,195.617c | 否 | 2022年08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26 |
合计 | -- | -- | 10,000,000.00 | -- | -- | -- | -- | -- | -- | 98,793,000.00 | -643,195.617 | -- | -- | -- |
注:a万亨地产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宏远投资投入的金额为1000万元,持股占10%,如若万亨地产后续调整或增大注册资本则各股东相应增大出资额,则宏远投资对应认缴出资增至17250万元,保持10%股权比例不变;此外,为支持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在万亨地产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投入的原则下,宏远投资对万亨地产的其他形式的资金投入(即财务资助金额)预计不超过5.4亿元。b此为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本公司预计的收益。c此为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本公司本期投资盈亏。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康城假日 | 自建 | 否 | 房地产 | 0.00 | 663,049,037.26 | 自筹/贷款 | 100.00% | 80,540,958.00 | 72,629,560.00 | 尚有部分车位、商铺未售 | -- | -- |
帝庭山 | 自建 | 否 | 房地产 | 0.00 | 1,657,888,671.40 | 自筹/贷款 | 100.00% | 440,523,228.95 | 369,922,064.00 | 尚有部分公寓、车位、商铺未售 | -- | -- |
苏州天骏 | 自建 | 否 | 房地产 | 0.00 | 436,074,954.64 | 自筹/贷款 | 100.00% | 66,600,000.00 | 0.00 | 尚未推售 | -- | -- |
时代国际 | 自建 | 否 | 房地产 | 58,542,907.50 | 258,131,935.26 | 自筹/贷款 | 50.00% | 55,940,000.00 | 0.00 | 尚建中,完工约50% | -- | -- |
合计 | -- | -- | -- | 58,542,907.50 | 3,015,144,598.56 | -- | -- | 643,604,186.95 | 442,551,624.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 1,229.6 | 166.35 | -10.2 | 16,925.39 | 17,153.09 | 956.7 | 0.58% |
合计 | 1,229.6 | 166.35 | -10.2 | 16,925.39 | 17,153.09 | 956.7 | 0.58%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采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公司为了规避承担随着铅市场价格的波动,含铅产品预期销售带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发生的波动风险,开展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报告期内,公司对2022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损益情况进行了确认,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6.15万,被套期项目2022年因铅价波动产生损失57.42万元。综上,2022年铅商品期货合约交易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净收益98.73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均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被套期项目为粗铅,套期工具为铅商品期货合约,套期工具价值变动有效地对冲了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风险,基本实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下属企业仅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标准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交易,公司合理控制保值比例,在既定的保证金余额范围内开展套保业务,主要产品套保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可控。所选合约流动性较好,经纪公司信用良好,法律风险小。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报告期内,公司持仓的衍生品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其公允价值直接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无需设置各类参数。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1年03月24日;2022年3月23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不适用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公司下属企业生产加工、经营贸易的相关产品因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锁定产品的预期利润,有利于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平滑企业经营业绩;2.公司已建立和不断完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此构建了风险管理方式和方法;3.下属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的规定。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 |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贵州富能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的贵州宏泰70%股权及本公司应收贵州宏泰的全部债权 | 2022年10月28日 | 26,144.66 | 注1 | 交易的成就尚需先决条件的达成,如先决条件达成,则合同成就,该项交易将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预计可为公司带来1.29亿元左右的收益,但对本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本次交易旨在盘活煤矿资产,如成就将起到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进加快探索企业转型发展的作用。 | 注2 | 本次交易是基于目标公司及其核心资产权益截至定价基准日之现状进行,乙方已对甲方转让标的和目标公司的相关煤矿资产权益、债权债务及经营情况等均已进行充分了解,并对该等现状予以认可,并以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双方基于平等、互惠、自愿、友好协商达成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与对方成交。 | 否 | 不适用 | 否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交易尚未成就。2023年2月26日,公司收到贵州富能能公司签署的《沟通函》,贵州富能能公司承诺:“《收购合同》中约定先决条件(即,工业广场土地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未能在合同约定的5个月内完成,可将本先决条件履行期限自动顺延,我司承诺不行使单方解除权”,即上述交易合同继续有效,仍在履行中。 | 2022年10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8,公告名称: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
注:1截至报告期末,该次交易尚未完成;2022年度,贵州宏泰煤炭沟煤矿净利润-10,495,095.52元。2截至报告期末,该次交易尚未完成。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同上。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等 | 68,000,000.00 | 900,936,051.20 | 326,460,965.66 | 10,351,175.12 | -5,307,892.78 | -668,586.42 |
东莞市帝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销售代理及营销策划 | 10,000,000.00 | 366,719,209.59 | 142,022,442.31 | 142,392,587.71 | 26,026,868.48 | 19,474,750.27 |
苏州天骏金融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 60,000,000.00 | 454,195,162.76 | 21,367,942.73 | -- | -5,987,787.91 | -4,666,814.64 |
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等 | 50,000,000.00 | 973,930,165.45 | 37,356,699.96 | 639,038.43 | 85,784,808.31 | 85,784,808.31 |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收集、贮存、利用:含铅废物和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利用等 | 50,000,000.00 | 78,264,620.00 | -136,133,397.21 | 750,721,113.76 | -28,677,346.38 | -28,978,604.02 |
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煤炭的开采及销售 | 10,000,000.00 | 64,132,612.93 | 8,550,890.35 | -- | -6,575,595.63 | -6,556,477.85 |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 | 子公司 | 煤炭的开采及销售 | 55,000,000.00 | 156,901,968.66 | -63,687,788.73 | -- | -10,495,095.52 | -10,495,095.52 |
首铸二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商铺、写字楼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 | 1,000,000.00 | 685,002,469.16 | 5,164,188.78 | 192,002,878.38 | 78,180,433.95 | 58,702,914.19a |
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 | 1,000,000.00 | 656,295,676.27 | 39,360,351.93 | 4,604,533,625.97 | 1,036,173,127.23 | 787,021,226.24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煤炭开采及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煤矿建筑工程施工等 | 50,000,000.00 | 693,711.54 | -67,682.16 | 1,531,113.87 | -18,843,742.34 | -18,843,946.35 |
注:a房地产项目受分期开发、推售,和交付时间影响,项目业绩存在同比变动较大的情况。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2022年1月21日,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认缴出资51万元(持股51%)和49万元(持股49%)共同设立了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金已到位,但尚未营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 | 注销。根据《关于保留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9]31号文件)规定,2022年1月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采矿权变更至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矿山名称变更为: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同时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承接了原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的全部净资产。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已注销。 | 根据贵州省煤矿行业相关政策对采矿权等进行变更,对公司煤矿业务、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 | 股权及债权转让。2022年10月,为盘活煤矿资产,适应公司加快探索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以26144.66万元的价格向贵州富能能公司转让贵州宏泰公司70%股权及应收贵州宏泰公司的全部债权。 | 截至报告期末,该交易成就的先决条件尚未达成,股权未办理过户,交易合同继续有效,仍在履行中。 |
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2022年12月8日,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维企环保管家服务有限公司各认缴出资300万元(持股60%)和200万元(持股40%)共同设立了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截至本次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未实缴,尚未营业。 |
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2022年11月21日,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100%)设立了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截至本次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已实缴完毕,但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未营业。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远地产,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6800万元,是一家专注于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专业地产公司,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等,项目分布于广东东莞、江苏昆山。宏远地产旗下主要自营项目包括东莞桥头帝庭山花园、东莞南城时代国际、江苏昆山宏远商务中心,报告期内主要销售项目为帝庭山花园。
2、东莞市万科置地有限公司万科置地,宏远地产参股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宏远地产与东莞万科的合营企业,投资双方各持股50%。万科置地的开发项目为东莞南城万科翡丽山,项目占地面积249,534.00㎡,规划计容建筑面积374,302.00㎡。该项目已处于清盘阶段,本期确认投资收益较少。
3、首铸二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首铸二号,宏远投资参股公司,持股17%,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资本100万元。首铸二号旗下开发项目为东莞南城翡翠东望,项目占地面积67,476.65㎡,规划计容建筑面积234,945.08㎡。
4、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中万宏信,宏远投资参股公司,持股10%,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中万宏信旗下开发项目为东莞寮步金域东方花园,项目占地面积57,765.78㎡,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73,193.98㎡。
5、惠州市万旭房地产有限公司万旭地产,宏远投资参股公司,持股10%,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万旭地产旗下开发项目为惠州惠城魅力花园,项目占地面积41,895.38㎡,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17,058.92㎡。
6、东莞市万裕房地产有限公司万裕地产,宏远投资参股公司,持股10%,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1250万元。万裕地产旗下开发项目为东莞麻涌江岸花园,项目占地面积36,214.73㎡,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08,541.75㎡。
7、东莞市万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珩地产,宏远投资参股公司,持股10%,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资本125万元。万珩地产旗下开发项目为东莞麻涌江湾花园,项目占地面积28,751.59㎡,规划计容建筑面积86,190.20㎡。
8、东莞市万同房地产有限公司
万同地产,宏远投资参股公司,持股10%,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资本57230.7692万元。万同地产旗下开发项目为东莞洪梅万科星辰花园,项目占地面积43,560.75㎡,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08,902.00㎡。
9、东莞市中天荟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天荟景,宏远投资参股公司,持股10%,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中天荟景旗下开发项目为惠州惠阳文瀚花园,项目占地面积44,854㎡,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65,371.50㎡。
10、东莞市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万信远,宏远投资参股公司,持股10%,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册资本75000万元。中万信远旗下开发项目为东莞厚街万科瑧山悦花园,项目占地面积104560.64㎡,规划计容建筑面积252,172.95㎡。
11、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
万亨地产,宏远投资参股公司,持股10%,成立于2022年7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万亨地产旗下开发项目为东莞南城万科瑧湾汇花园,项目占地73215.68㎡,规划计容建筑面积226,968.60㎡。
上述各房地产项目的占地面积、销售面积、库存面积等详细数据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房地产业务介绍。
12、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
宏远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等。宏远投资下属有子公司英德新裕公司、东莞永逸环保科技公司、东莞宏泰矿业公司,参股公司东莞民营投资集团、首铸二号(东莞)公司、东莞中万宏信、惠州万旭地产、东莞万裕地产、万珩地产、万同地产、中天荟景、中万信远、万亨地产。
13、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英德新裕公司,宏远投资控股子公司,持股89%,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收集、贮存、利用:含铅废物和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利用等。新裕公司证照齐全,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
公司再生铅业务经营情况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再生铅业务介绍。
14、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逸环保,宏远投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能源环保设备、化工设备、机电设备、环保专用设备等研发销售维修与保养;环保项目投资。
15、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裕电源科技公司,由英德新裕公司及永逸环保共同设立于2022年1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等。
新裕电源科技公司为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项目延伸,尚处于筹备阶段,截至目前,注册资金已到位,但尚未营业。
16、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宏远生态科技公司,永逸环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持股60%,由永逸环保公司及深圳维企环保管家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于2022年11月,注册资本500万,经营范围包括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等。
宏远生态科技公司为公司固废治理产业链项目延伸,尚处于筹备阶段,截至目前,注册资金未到位,尚未营业。
17、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宏远新材料公司,为永逸环保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产业链项目延伸,成立于2022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等。2023年1月13日,宏远新材料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位于韶关市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占地面积68690.6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1319万元,土地价款已经支付。该项目主要拟从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及再生业务,目前该项目立项已完成,现正在进行项目设计、可研、环评、能评、安评等工作。
18、东莞市宏泰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宏泰矿业,宏远投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项目管理,煤炭项目咨询管理,矿山高新技术开发;机械设备、矿山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及租赁;销售:矿产品、钢材、建材等。
19、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公司持股70%,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煤炭开采;煤炭及制品销售。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保留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9〕31号)“支持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保留煤矿申请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或子公司,推动独立公司自主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煤矿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公司设立独立法人公司贵州宏泰矿业,原“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变更为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矿业权人变更为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煤炭沟煤矿生产规模45万吨/年,矿区面积5.9732平方公里。报告期内,煤炭沟煤矿以45万吨/年煤矿扩建工作为重点,未进行采掘生产,其已于2020年底取得45万吨/年采矿证,报告期内主要跟进办理新工业广场建设用地申报手续及煤矿《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等。2022年10月,为盘活煤矿资产,适应公司加快探索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以26144.66万元的价格向贵州富能能公司转让贵州宏泰公司70%股权及应收贵州宏泰公司的全部债权。截至报告期末,该交易成就的先决条件尚未达成,股权未办理过户,交易合同继续有效,仍在履行中。20、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莞民投,宏远投资参股公司,持股5%,创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100亿元。莞民投是在东莞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由东莞世界莞商联合会推动筹组、多家东莞知名民营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的民营经济联合体,是一家集产业园建设运营、基金股权投资、供应链金融等一体的集团企业。
21、东莞市供联新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供联新裕公司,英德新裕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51%,由英德新裕公司与东莞市石碣供联汇能废机油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销售:锂电子电池。能源环保设备、化工设备、机电设备等研发销售维修与保养;环保项目投资;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库租赁。2021年12月,供联新裕公司申领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3年2月16日续领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收集、贮存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40000吨/年(最大贮存能力300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供联新裕公司主要从事废电池收集转运、仓库租赁业务。
22、东莞小威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小威电池公司,由东莞供联新裕公司与东莞市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于2022年12月,注册资本50万,其中东莞供联新裕公司占股20%,莞阳环保公司占股80%。小威电池公司主要从事电池销售、租赁,固体废物治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等,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资金尚未到位,也尚未营业。
23、阳江市新裕铭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阳江新裕铭宸公司,英德新裕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51%,由英德新裕公司与阳江市铭宸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环保科技研发,废矿物油、废旧电池、废油漆渣、活性炭收集、储存、仓储服务。2022年4月,新裕铭宸公司取得废矿物油危废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收集、贮存、中转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900-214-08)9000吨/年,期限1年。由于业主方厂房土地性质及相关产权手续问题,本年度未能申领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项目处于停业状态。
24、惠州市宏裕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宏裕晟公司,英德新裕公司参股公司,英德新裕与合作方刘日雄各持股50%,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本100万,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批发;销售:电池。
惠州宏裕晟公司原计划用于转承新裕惠州分公司业务,由于产业政策原因,原计划的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2.5万吨废锂电池回收项目暂无法实现,目前运营以英德新裕公司惠州分公司为主体在开展。2021年6月,英德新裕公司惠州分公司首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2年11月21日续领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为收集、贮存含铅废物
(HW31类中的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3.83万吨/年(最大贮存量153.3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英德新裕惠州分公司主要从事废电池收集转运业务。
25、广州市新裕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新裕美泰公司,英德新裕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51%,由英德新裕公司与广州美泰实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新裕美泰公司原计划的3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由于环评批复未能颁发,项目未能继续推进,报告期内暂未开展业务,拟终止该项目并注销公司。
26、湛江市新裕晟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湛江新裕晟睿公司,英德新裕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51%,由英德新裕公司与湛江市晟睿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200万,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环境信息咨询服务。2021年12月15日,新裕晟睿公司取得废矿物油危废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收集、贮存机动车及其他机械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类900-214-08、900-199-08、900-249-08)1万吨/年,期限1年。2023年1月10日续领危废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收集、贮存机动车及其他机械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类900-214-08、900-199-08、900-249-08)1万吨/年,期限1年。报告期内,新裕晟睿公司主要从事废矿物油收集转运业务。
27、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宏远水电,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水电安装及维修,水电工程咨询,家电维修,销售:水暖器材,五金。水电公司紧跟房地产公司工作进度,协助做好房地产公司所开发的各楼盘相关的水电工程安装和售后保养服务等工作,并做好宏远工业区水电配套的服务管理。
28、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鸿熙矿业,公司参股公司,持股45%,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鸿熙矿业是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相关政策的要求而成立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其主要功能是为名下各煤矿提供煤矿兼并重组平台并具备对名下煤矿的监督管理职能,但本身不从事任何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鸿熙矿业名下煤矿全部为挂靠性质,不实际拥有下属煤矿所有权,其名下煤矿由其实际产权人自行投资管理、自负盈亏等。
29、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炉山镇核桃坪煤矿结里煤焦公司/核桃坪煤矿,公司持股100%,成立于2004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煤炭的开采及销售。报告期内,核桃坪煤矿以煤矿扩建工作为重点,未进行采掘生产。核桃坪煤矿于2022年初取得年产45万吨新采矿权证,年内陆续完成煤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环境评估影响书》《水土保持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工作,于年末完成煤矿45万吨设计产能开工备案手续,并启动了孔家沟煤矿采矿权注销工作和关闭矿井闭坑报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
公司煤矿业务经营情况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煤矿业务介绍。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发展战略公司业务主要涵盖房地产、煤炭及再生铅三方面,预期相关行业发展格局和趋势如下:
房地产方面:
1、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显著的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经历三年公共卫生领域事件后,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将成为支撑经济复苏的重要力量,新形势下,房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适应、相协调,要回归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必须摆脱过往盲目的粗放型规模化扩张发展路径,让房子真正回归居住属性的本源,向新发展模式过渡。
2、头部企业凭借品牌、经验、技术、资金等优势强者恒强,行业集中度再提升;由于行业开发门槛的提高以及出于稳健经营的需要,将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开发。
3、热点城市享受人口、技术和资金的持续流入,刚性需求与投资需求为房地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区域分化加剧。
环保产业方面:
①再生铅:
1、随着产业结构优化和环保政策落实到位,产能向低耗能、低污染持证再生铅企业集中,再生铅替代原生铅进程加快,推高国内铅再生率。
2、行业废旧铅酸电池回收体系构建后规模化、规范化运营,废旧铅酸电池规范回收率逐步提高。
3、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协同合作加强,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②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
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和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行业预期将保持快速发展趋势,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组成部分,动力电池包产业的发展影响着整个产业的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不断攀升以及动力电池退役潮来袭,新能源电池回收市场空间日益突显,伴随的环境治理需求亦十分突出。回收政策在环保性和安全性等方面逐步规范,具有渠道优势、客户优势和工艺优势的头部企业有望胜出。
煤炭方面:
1、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煤炭消费总量下降但仍将占据能源消费主导地位。
2、煤炭去产能和供给侧改革推进,煤矿企业走向规模化、集团化。
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同时经营含铅废物回收与利用、原煤开采与销售、工业区厂房租赁、水电工程建设的上市公司,其中,房地产业务为公司近年来主要的业绩贡献利润来源。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东莞地区,经营模式包含自主开发及合作开发,历来坚持稳健经营、规范管理,在区域市场有较好的品牌形象和信誉优势。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地缘政治不稳定因素增多,需求面临收缩,经济预期偏弱的情况下,我国经济发展面对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预期未来房地产市场存在居民收入和财富预期受影响致住房需求面临收缩的可能,但放眼于中长期格局和具体的区域价值前景,以大湾区城市群等为代表的热点区域,预期仍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寄望于“新一线”城市、“双万”城市的经济发展以及制造业之都的人口、人才持续流入红利,预期东莞房地产市场将愈加稳健。但公司在企业规模发展上的劣势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公司在坚持做好主业的前提下,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产业政策等情况持续开展对企业转型升级的研判、探索和尝试。
(二)经营计划
1、回顾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22年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地产销售下滑较大。宏远地产公司整体业绩表现欠佳,自营地产业务营业收入1.48亿元,同比减少79.13%。其中,帝庭山花园主要是剩余少量别墅和洋房,全年整体销售量较少;时代国际项目顺利施工,但进度慢于预期,预计2023年中达到预售条件;昆山项目尚处于销售证办理阶段,暂未推售。股权合作项目整体投资效益保持稳定,报告期内新增合作项目东莞南城万科瑧湾汇花园。新裕公司危废证顺利换证,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1亿元,同比增加82.31%,但效益情况未改善。核桃坪煤矿2022年初取得年产45万吨新采矿权证,并陆续完成煤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等批复工作,于年末完成煤矿45万吨设计产能开工备案手续,启动了孔家沟煤矿采矿权注销工作和关闭矿井闭坑报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煤炭沟煤矿开启资产盘活工作,于2022年10月达成转让协议,截至报告期末,该交易成就的先决条件尚未达成,股权未办理过户。
2、经营计划
(1)房地产业务
2023年加快帝庭山72栋等尾盘的营销以及已售物业的销售确认工作;时代国际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早推盘;昆山项目争取早日完成销售证手续;密切跟进在建合作项目瑧湾汇等项目的开发销售以及其他在售项目的去货情况,确保回款稳定与现金流安全;在稳定现有股权合作的基础上寻找储备土地、自主开发项目或其他整合并购机会。
(2)再生铅业务
新裕公司加强废铅电池处置成本管理,降本增效;充分利用牌照优势,广泛拓展含铅废料业务;加快项目调研论证工作,积极拓展其他合适的再生资源项目;电池回收体系各收集点继续完善综合危废收集牌照申领工作,加强渠道开拓,坚持效益优先,灵活经营。
(3)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
公司结合英德新裕在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利用方面的成熟经验,通过协同外部专业机构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上的技术技能积累,计划新开拓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包梯级利用与拆解示范线;积极探讨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上下游合作,逐步构建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链。
(4)煤矿业务
核桃坪煤矿:继续推进孔家沟煤矿采矿权注销工作和关闭矿井闭坑报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做好煤矿供电“双回路”改造验收、供电线路及监控系统改造、煤矿建设单位招投标、取得开工建设许可文件批复等井巷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结合施工前准备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争取进入实质性的井巷施工。煤炭沟煤矿:切实跟进新工业广场征地手续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方案调整及批复,落实与贵州富能能公司的煤矿交接工作。
(三)业务及项目资金需求、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预计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约8.4亿元,主要用于时代国际、帝庭山花园和房地产股权合作项目,再生铅项目,煤矿的整合扩建工作以及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上述支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贷、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及已开发房地产项目销售回笼资金。
(四)2023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下的宏观经济风险、行业政策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商业信用风险、技术替代风险、市场风险。具体如下:
1、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下的宏观经济风险:
全球经济衰退和国际地缘局势波动,宏观经济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2、政策风险:
①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下,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具有不确定性。
②煤矿项目扩能技改过程繁复,项目报批工作具有不确定性;供给侧改革大背景下,项目投产时间及其实际收益难以准确预计;存在地区上发生的其他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致监管收紧的可能;存在因环保治理力度加强,需加大环保投入的可能。
③环保整治政策和打击非法回收冶炼企业执法力度的持续性不确定,再生铅生产的主要原料废铅蓄电池缺乏有力保障;行业退税政策对再生铅企业的支持力度变动。
④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已完成立项,但还需办理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后续项目落地和具体业务开展具有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
①加强对经济发展动向、城市产业发展、行业调控趋势的研究;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的调研与寻猎;加强对新环境下房地产经营模式的研究;加强与房地产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实现资金和产业良性互动。
②及早研判,快速落实,实时跟踪项目审批建设进度;落实责任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筑牢煤矿安全防线;重视煤矿环保工作,构建绿色环保矿山;紧跟当地煤矿行业政策导向,结合公司实际需求,适时调整煤矿业务战略,选择更有利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方式来盘活煤矿资产。
③完善固废收集点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原材料供应并提升新裕公司品牌知名度。
④加强对新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保持良好对接和沟通,根据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3、安全生产风险
①煤矿固有的特殊生产环境下存在潜在的人为或不可预知因素妨碍安全生产。
②存在可能因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不当等意外原因造成环境污染或人身安全的风险。
应对措施:
①加强煤矿隐患排查,做好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构建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机制;持续做好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营造煤矿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氛围。
②加强生产过程管理,持续监测做到合格排放;加强生产设施和配套设备的日常巡查检修力度,确保有效运行,及时淘汰落后设备。
③加强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从业人员规范作业培训,全面落实回收、贮存、转移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操作规范。
4、商业信用风险
煤矿兼并重组牵涉多方主体,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地方营商环境差异与合作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将对守信方带来利益损害。
应对措施:事前做好交易对方诚信状况和信用风险调查;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和合同管理人员培训,树立防范处理信用风险的法律意识;及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坚决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5、技术替代风险
存在因技术更新迭代或固废设施环保标准不断提高的可能,以致部分高污染固废处理技术被低污染技术所替代,企业在环保投入方面力度加大,生产成本提高从而影响企业效益。
应对措施:加强与科研单位和院校的沟通交流和技术合作,重视技术型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适时更新生产工艺和设备。
6、市场风险
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燃料或产成品的价格波动会对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强化产品销售定价和成本控制;加强公司的采购管理,提高成本转移的能力;加强生产周期、销售和物流周期的管理,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适当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实现企业利润平滑稳定。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2月08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2月1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投资者咨询公司 | -- |
2022年02月1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3月2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3月2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4月1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4月13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4月1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利润分配和股份回购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5月06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5月0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5月1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5月13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再生铅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5月24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5月25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5月26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公司股价走势并咨询公司大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1日 | 东莞 | 实地调研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双方以面谈形式进行交流,主要问题涉及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2、煤矿经营情况和未来规划,3、再生铅业务情况,4、公司厂房租赁业务情况,5、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无提供资料。 | 本次投资者关系活动详情已于2022年6月2日披露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本公司投资者关 |
系栏,编号:2022-001 | ||||||
2022年06月0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再生铅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公司股价走势并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利润分配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6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7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8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0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公司股价走势,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10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再生铅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13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公司股价走势,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13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公司股价走势,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2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2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再生铅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6月24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公司股价走势,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7月1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7月18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7月1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7月2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8月05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参股的地产合作项目万亨地产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8月0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8月16日 | 东莞 | 其他 | 其他 | 《发现网》记者罗雪峰、财经研究员高冉 | 媒体记者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件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交流主要涉及问题:1、控股股东宏远集团经营情况以及其质押公司股份进行融资的用途,2、公司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3、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长较大的原因以及坏账的计提情况,4、公司现金流情况,5、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份的原因和是否会带来影响,6、2022年一季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情况以及公司的获利能力,7、2022年一季度公司的管理费用情况和降本增效措施。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无提供其他资料。 | 本次投资者关系活动详情已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本公司投资者关系栏,编号:2022-002 |
2022年09月0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大股东持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9月08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参股的地产合作项目万亨地产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9月08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厂房租赁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9月14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9月15日 | 东莞 | 其他 | 其他 | 经济观察报社华南新闻部邹永勤 | 媒体记者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件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交流主要涉及问题:1、公司煤矿业务收入变化原因,2、公司再生铅业务发展规划,3、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情况、目的。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无提供其他资料。 | 本次投资者关系活动详情已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本公司投资者关系栏,编号:2022-003 |
2022年09月2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公司经营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9月2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公司经营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9月2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公司经营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9月22日 | 东莞 | 其他 | 其他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参与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2022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以网络在线文字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主要涉及问题:1、是否存在资金占用问题,2、公司1998年配股募资情况,3、投资者对公司个别个人股东的情况咨询,4、公司煤矿建设进展和未来效益估计,5、谈论公司煤矿价值,6、公司董监高是否有增持计划以及公司是否有回购计划,7、公司对转型的规划,8、公司煤矿业务进展和煤质情况。公司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回复,无提供其他资料。 | 本次投资者关系活动详情已于2022年9月23日披露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本公司投资者关系栏,编号:2022-004 |
2022年09月27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和再生铅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9月28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09月2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行业分类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0月1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煤矿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0月3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0月3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转让煤矿事项,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0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转让煤矿事项,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01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0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煤矿转让事项,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03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煤矿转让事项,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0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煤矿土地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0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核桃坪煤矿的后续规划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18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29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接待调研情况,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30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控股股东法人性质,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30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是否有非公开发行计划,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1月30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咨询公司经营战略,无提供资料 | -- |
2022年12月02日 | 东莞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谈论公司股价走势,无提供资料 | --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年报同期披露了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确定标准及合理性,已覆盖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方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论与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意见一致。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做到了“五分开”。
1、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公司在人员人事、劳动合同、工资、档案等方面独立管理。
3、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目前仅在办公场所方面租用控股股东旗下的物业。公司向控股股东租用办公场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目前免费使用控股股东品牌,对此公司按计划分阶段培育自身独立品牌体系,进一步理顺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品牌使用关系。
4、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各部门机构独立分开。
5、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财务运作各自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会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3.22% | 2022年05月10日 | 2022年05月11日 | 会议审议通过: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4、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2022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7、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3.21% | 2022年08月22日 | 2022年08月23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宏远投资参与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3.12% | 2022年11月24日 | 2022年11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事项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周明轩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7 | 2007年05月18日 | 2023年05月08日 | 2,490,000 | 0 | 0 | 0 | 2,490,000 | -- |
总经理 | 2020年05月08日 | 2023年05月08日 | ||||||||||
王连莹 | 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01年05月18日 | 2023年05月08日 | 1,620,000 | 0 | 0 | 0 | 1,620,000 | -- |
鄢国根 | 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05月08日 | 2023年05月08日 | 1,200,000 | 0 | 0 | 0 | 1,200,000 | -- |
董秘 | 2008年12月30日 | 2023年05月08日 | ||||||||||
财务总监 | 2021年08月26日 | 2023年05月08日 | ||||||||||
戴炳源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6 | 2017年05月10日 | 2023年05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刘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3 | 2016年05月12日 | 2022年05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
高香林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7 | 2022年05月10日 | 2023年05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冯炳强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66 | 2014年05月20日 | 2023年05月08日 | 46,392 | 0 | 0 | 0 | 46,392 | -- |
黄金维 | 监事 | 现任 | 男 | 59 | 2006年11月22日 | 2023年05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穗 | 监事 | 现任 | 女 | 54 | 2018年05月08日 | 2023年05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刘卫红 | 监事 | 现任 | 女 | 52 | 2007年12月26日 | 2023年04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
石峰 | 监事 | 现任 | 男 | 40 | 2014年05月20日 | 2023年04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
黄懿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48 | 2013年12月26日 | 2023年05月08日 | 1,200,000 | 0 | 0 | 0 | 1,200,00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6,556,392 | 0 | 0 | 0 | 6,556,392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勇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0日 | 刘勇先生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期限,根据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有关规定,期满离任。 |
高香林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0日 | 因刘勇先生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期限,期满离任,董事会提名高香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且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独董。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周明轩先生,1995年开始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总经理,现为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连莹先生,1993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现为本公司董事。鄢国根先生,1996年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等职,现为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戴炳源先生,1982年至1989年任教于武汉工业大学;1989年至1992年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经济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等职;1992年至2016年任教于东莞理工学院,曾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副教授。2016年
月起任职于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任副校长。戴炳源先生曾任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
月任期届满离任。2017年
月
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后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88年7月至2005年8月在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任会计系主任等职;2005年8月至2021年8月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先后任系主任、副院长等职;2021年9月至今任职于东莞理工学院,从事会计教学。高香林先生曾于2010年至2016年间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10日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冯炳强先生,历任篁村管理区副主任、篁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及篁村管理区支部组织委员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金维先生,1987年至今任职于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广东宏远集团生化药厂副厂长、厂长,现为本公司监事。黄金维先生在股东单位任职,现为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李穗女士,1990年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务部副总经理、法务部总经理兼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
月至今,任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为本公司监事。
刘卫红女士,1992年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办公室主管、高级主管,现为办公室主任、本公司监事。石峰先生,2006年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任高级主管,办公室副主任,现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本公司监事。黄懿女士,1995年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总经理秘书、办公室副经理、办公室经理、本公司监事等职,现为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穗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 2016年10月01日 | -- | 是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黄金维 | 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2年02月08日 | -- | 是 |
李穗 | 东莞市仨盈投资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8年03月30日 | -- | 否 |
宏远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1月15日 | -- | 否 | |
东莞宏远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9月19日 | -- | 否 | |
东莞市新智汇产业孵化运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3月22日 | -- | 否 | |
广东宏远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9月19日 | -- | 否 | |
高香林 | 东莞理工学院 | 教授 | 2021年09月01日 | -- | 是 |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8月26日 | 2023年09月01日 | 是 | |
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 | 是 | |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1月17日 | -- | 是 | |
戴炳源 |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副校长 | 2016年05月23日 | 2022年12月07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根据公司职员工资标准发放,实行月付基薪,年终考核确定年收入的方法。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周明轩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7 | 现任 | 215.44 | 否 |
王连莹 | 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140.12 | 否 |
鄢国根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男 | 51 | 现任 | 111.84 | 否 |
戴炳源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现任 | 4 | 否 |
刘勇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离任 | 0 | 否 |
高香林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现任 | 4 | 否 |
冯炳强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6 | 现任 | 0 | 否 |
李穗 | 监事 | 女 | 54 | 现任 | 0 | 是 |
黄金维 | 监事 | 男 | 59 | 现任 | 0 | 是 |
刘卫红 | 监事 | 女 | 52 | 现任 | 50.75 | 否 |
石峰 | 监事 | 男 | 40 | 现任 | 35.56 | 否 |
黄懿 | 副总经理 | 女 | 48 | 现任 | 84.94 | 否 |
合计 | -- | -- | -- | -- | 646.65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3月22日 | 2022年03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4月12日 | 2022年04月14日 | 审议通过: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3、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4、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2022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8、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9、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4月28日 | 2022年04月30日 | 审议通过: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05月10日 | 2022年05月1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的议案;2、关于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的议案;3、关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的议案;4、关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08月03日 | 2022年08月05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全资子公司宏远投资参与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
会通知的议案。 |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08月29日 | 2022年08月30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2022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2022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1月07日 | 2022年11月0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2月22日 | 2022年12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行使参股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2月29日 | 2022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周明轩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王连莹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鄢国根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戴炳源 | 11 | 5 | 6 | 0 | 0 | 否 | 3 |
刘勇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高香林 | 8 | 7 | 1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董事认真行权、依法履职,报告期内,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业务、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很多契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各董事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戴炳源,王连莹,刘勇 | 4 | 2022年03月23日 | 审查关于下属企业英德新裕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认为下属企业英德新裕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套期保值业务有专门管理机构开展,亦有专门的制度保障,具备有效风险控制的条件 | -- | -- |
戴炳源,王连莹,刘勇 | 2022年04月06日 | 审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 | 会议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 -- | -- | ||
戴炳源,王连莹,高香林 | 2022年09月28日 | 审核公司内审小组提交的关于下属企业(再生铅及煤矿业务)的审计报告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认为在被审计单位中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 | -- | -- | ||
戴炳源,王连莹,高香林 | 2022年10月27日 | 审核公司内审小组提交的关于下属企业(房地产业务)的审计报告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认为在被审计单位中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 | -- | -- | ||
提名委员会 | 戴炳源,周明轩,刘勇 | 1 | 2022年04月06日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高香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核 | 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关于提名高香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 --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勇,戴炳源,鄢国根 | 1 | 2022年01月19日 | 审查公司董事、高管2021年的履职情况并进行绩效考评;检查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对董事、高管的2021年度绩效考评;经检查,公司薪酬制度严格执行落实 | -- | -- |
战略委员会 | 刘勇,戴炳源,周明轩 | 0 | -- | -- | -- |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未发生变化,亦无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发生。 | --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行使权利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详细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2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2年4月28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8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022年10月2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各事项均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2022年度,监事会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2)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与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2022年的各期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事项。
(4)公司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公司对外投资、出售资产的程序合法,价格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发生较大或重大的关联交易,办公场所关联租赁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已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公司内控重点活动按规定开展,确保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客观、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效果。2022年度未出现重大违反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内控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7)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均经过相应审批程序并披露,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97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3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3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5 |
销售人员 | 15 |
技术人员 | 22 |
财务人员 | 19 |
行政人员 | 141 |
合计 | 23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专及以上 | 110 |
其他 | 122 |
合计 | 232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注重员工权益保障,为员工积极构建内部公平、外部具有竞争力,以市场为导向的,同时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薪酬体系。
3、培训计划公司一贯重视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每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针对各岗位安排进行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操守培训等定期和不定期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广东证监[2012]109号转发)文件要求,公司已对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作了进一步的梳理,对利润分配形式、分红条件、未分配利润使用原则等政策予以说明,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此外公司《分红管理制度》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对现金分红政策作了具体安排和承诺,逐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相关制度的修订、制定已通过公司董事会会议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章程》等公司制度中对分红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 |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没有进行调整或变更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透明: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8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638,280,604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51,062,448.32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51,062,448.32 |
可分配利润(元) | 153,925,269.9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38,280,60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股息分配总额约51,062,448.32元(含税),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形成了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并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行业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管政策和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升内控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强化内部控制执行。此外,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购买新增子公司的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01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2)除政策性亏损外,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4)下属重要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混乱;(5)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6)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7)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重大缺陷);(8)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大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潜在错报及漏报金额高于被评价单位年度财务报告总体重要性水平的100%及以上;重要缺陷:潜在错报及漏报金额间于被评价单位年度财务报告总体重要性水平的40%—100%之间;一般缺陷:潜在错报及漏报金额低于被评价单位年度财务报告总体重要性水平的40%及以下 |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高于被评价单位年度财务报告总体重要性水平的2%以上,且相关控制系统性缺失或系统性失败;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高于被评价单位年度财务报告总体重要性水平的2%以上;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低于被评价单位年度财务报告总体重要性水平的2%及以下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粤宏远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01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前期,公司在收悉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第
号公告】文件后,为落实证监会工作部署,公司成立了由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全体董事、高管均协同参与了本次专项自查工作。专项工作小组经过仔细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认真梳理查找本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总结公司治理经验和不足,按期完成了专项自查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概况公司上市以来,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本次公司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进行自查,自查结果中未发现公司在自查期间(自2018年至2020年)存在与上市公司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重大差异的情况。
二、自查发现的瑕疵及其解决情况
(一)关于在自查期间内(自2018年至2020年),控股股东存在少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最新进展:该部分股份已被解除司法冻结,此项问题已经解决。即:
2020年
月,公司控股股东宏远集团因涉诉被执行司法冻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万股(公司已于2020年
月
日进行过披露)。专项工作小组根据自查清单要求对此事项进行了登记填报,并协助控股股东做好后续跟进披露工作。2021年
月,控股股东上述被执行司法冻结股份已获得解除冻结,控股股东亦已通知公司对此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关于“董事兼任高管的人数与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合计超过董事会成员人数的1/2”情形。本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
名非独立董事,
名独立董事。2020年
月
日前,董事兼任高管的人数与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合计未超过董事会成员的
,符合公司治理规范。2020年
月
日,公司前董事总经理因病需要治疗休养而辞去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公司已于当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董事会,新任董事已填补了原董事辞任造成的缺位,而总经理职务在未有合适人选前,暂由董事会聘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由此所致公司董事兼任高管的人数合计为
,稍微超过董事会成员人数的
。最新进展:问题已经解决即:
2021年
月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王连莹先生不再兼任财务总监职务,仅任董事等要职;财务总监职务由现任董事董秘、财务经理鄢国根先生担任。目前,董事兼任高管人数已符合规范。
以上为公司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中的情况汇报。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公司将继续按各项规范性要求不断提升治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下属的控股公司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英德新裕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格按照相关的排放标准执行。英德新裕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废水。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英德新裕公司于2012年启动处理能力为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3.7万吨含铅废料的技改扩能工作,于2016年5月取得有效期为1年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续分别于2017年11月、2022年12月取得有效期为5年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英德新裕公司持有许可证编号44188116052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类别为【收集、贮存、利用】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384-004-31、900-052-31)和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类中的321-004-48、321-010-48、321-013-48、321-014-48、321-016-48、321-019~022-48、321-027-48、321-029-48)共13.7万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10万吨/年);有效期自2017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自2022年12月26日至2027年12月25日(新证)。
英德新裕公司持有许可证编号91441881748039538Q001P《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6年12月26日、2022年06月16日至2027年06月15日(重新申请)、2022年12月15日至2027年12月14日(重新申请)。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 SO2NOX铅及其化合物烟(粉)尘 | SO2NOX铅及其化合物烟(粉)尘 | 通过50m、60m烟囱有组织排放 | 2 | 112°14′50″;23°12′50″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SO2:100mg/Nm3;NOX:100mg/Nm3;Pb:2mg/Nm3;颗粒物:10mg/Nm3 | 《再生铜、铅、铝、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特别放限值 | SO2:9.29tNOX:11.41t;Pb:0.017t;烟(粉)尘:0.8t | SO2:36.73tNOX:42t;Pb:0.489t;烟(粉)尘:4.38t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英德新裕公司各工艺、工序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铅烟气经布袋收尘后进入气动乳化脱硫塔利用石灰乳脱硫达标排放。生产设施和环境治理设施同时运行,排放的污染物按《再生铅、铝、铜、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进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生产噪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4类标准限值要求,进行排放。在2022年度的监测过程中,英德新裕公司所有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数据全部达标,没有超标的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①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附录A清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根据企业生产、使用、存储和释放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评估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E)的评估分析结果,分别评估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和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将企业突发大气或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为一般环境风险、较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三级,同时涉及突发大气和水环境事件风险的企业,以等级高者确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英德新裕公司的大气和水突发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因此英德新裕公司的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②为预防和应对相关的突发环境事件,英德新裕公司已建立起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具体包括:基本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已备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各部门环境应急预案工作职责,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人明确;按要求组建应急组织机构,其中指挥部由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成,下设专业救援组由警戒疏散组、应急保障组、应急监测组、现场处置组、通讯联络组组成,指挥机构及各专业救援组职责到人;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环境风险设施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落实,重点部有专人巡检,日常生产巡检过程有记录;加大环境应急预案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环境风险意识,开展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完善应急演练机制,保障切实有效运行,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定期组织演练以检查和测试应急指挥部的应急能力和应急预案的可靠性,持续提高员工实际技能及熟练程度,通过演练后的评价、总结,纠正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③英德新裕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441881-2022-0073-L。英德新裕公司制定该厂的重金属污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上述社会区域应急预案体系的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性污染须立即启动反应机制,将污染控制最短时间和最小范围。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英德新裕公司自行监测方式为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委托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机构进行检测。废气有组织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见下表:
产、排污节点 | 监测点位 | 排放口类型 | 监测点编号 | 监测方式 | 监测内容 | 监测频次 | 测定方法 |
自动破碎拆解 | 自动破碎拆解车间喷淋塔 | 一般排放口 | DA001 | 手工 | 硫酸雾、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企业自行监测)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含湿量,烟气量,氧含量,烟道截面积 | 1次/月 | 离子色谱法HJ544-2016; |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 | |||||||
熔炼炉渣槽及水淬渣 | 熔炼炉渣槽及水淬渣排气口 | 一般排放口 | DA006 | 手工 | 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含湿量,烟气量,氧含量,烟道截面积 | 1次/两月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657-2013 |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 | |||||||
鼓风炉 | 2#烟囱 | 主要排放口 | FQ-00674(DA005) | 自动/手动 | 锑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二噁英、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流速,烟道截面积,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含湿量,烟气量,氧含量 | (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自动监测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657-2013(金属化合物) |
鼓风炉环境收尘 |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氮氧化物) | ||||||
富氧(底吹、侧吹、顶吹)熔炼炉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二氧化硫) | ||||||
富氧(底吹、侧吹、顶吹)熔炼炉环境收尘 | 离子色谱法HJ544-2016(硫酸雾) | ||||||
板栅低温熔炼炉 | (锑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1次/月 |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颗粒物) | |||||
板栅低温熔炼炉环境收尘 | 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77.2-2008(二噁英) | ||||||
贵铅熔炼炉 | 二噁英1次/年 | ||||||
精炼锅 | |||||||
电铅锅 | 1#烟囱 | 一般排放口 | FQ-00673(DA007) | 手工/自动 | 锑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风速,烟气流速,烟道截面积,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含湿量,烟气量,氧含量 | (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自动监测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657-2013(金属化合物) |
电解液循环槽 |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氧化物) | ||||||
电解槽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二氧化硫) | ||||||
铸锭机 | 离子色谱法HJ544-2016(硫酸雾) | ||||||
始极片铅锅 |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悬浮颗粒物) | ||||||
阳极锅 | |||||||
铅渣配料/干燥及制团系统 | |||||||
柴油发电机 | 柴油发电机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DA008 | 手工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道截面积,烟气温度,烟气流速,烟气量,烟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运行期间监测一次) |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悬浮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二氧化硫) | |||||||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
气压力,烟气含湿量,氧含量, | 693-2014(氮氧化物) | ||||
环境空气 | |||||
厂区办公区 | 自行手工监测 | SO2、NO2、TSP、PM10、铅尘、硫酸雾、氟化物、锌、砷、隔、六价铬、铜、锑、锰、银等因子浓度 | 1次/年,每次连续监测7天 | ||
洋坝村 | |||||
松树下 | |||||
鸡斗窝 | |||||
东北厂界(主导风向上风向) | |||||
西南厂界(主导风向上风向) | |||||
事故性环境空气监测 | 当发生事故性排放时,应严格监控、及时监测,特别做好发生事故时下风向5km范围内的居民区污染物浓度进行连续监测工作,直至恢复正常的环境空气现状为止。 |
备注:组织废气监测须同步监测废气流量、温度、压力等参数,并在报告中显示。手工监测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机构进行检测,自动监测采用江苏烟气重金属监测仪、气体分析仪、烟尘仪对污染物进行监测。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名称: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铬及其化合物,颗粒物,硫化氢,氨。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共四个点,用手工监测,1次/季;其中硫化氢、氨,1次/年。
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排放限值。
金属化合物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657-2013;硫酸雾采用离子色谱法HJ544-2016;颗粒物采用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二噁英采用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77.2-2008;二氧化硫采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硫化氢采用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8-1993;氨采用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14669-1993。水环境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见下表:
产排污节点 | 监测点位 | 排放口类型 | 监测点编号 | 监测设施 | 污染物名称 | 监测频次 | 其他信息 |
生活废水 | 污染物净化设施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WS-00232(DW004) | 手工 | 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总氮、总磷,流量,水温 | 1次/月 | |
地表水 | 生活污水在滃江排放口及上、下游500米共3个点、滃江英德市大镇水口(Ⅱ与Ⅲ的交接处)、生活污水在滃江排放口 | 无 | 无 | 手工 | 水温、PH、COD、SS、石油类、氨氮、动植物油、铅、砷、锡、锑、镉、铬等及其化合物 | 1次/月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3类标准 |
雨水排放口 | 雨水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DW003 | 手工 | 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水温、pH、氰化物、砷、总铅、六价铬、铜、锌、含硫量(以SO42+计),流量,水温 | 1次/月 |
噪声环境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见下表:
产排污节点 | 监测点位 | 排放类型 | 监测设施 | 污染物名称 | 监测频次 | 其他信息 |
机械噪声 | 厂界四周外1米处 | 稳态排放 | 手工 | 噪声 | 1次/两月 |
地下水监测计划
为保障地下水监测有效、有序管理,应制定相应的规定明确职责,采取科学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从管理上:①厂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②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地下水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分析整理原始资料、编写监测报告;③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与厂区环境保护管理系统想衔接;④根据实际情况,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级,综合考虑厂区环境污染事故潜在威胁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在技术上:①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3-2004)要求,及时整理上报监测数据以及相关表格;
②在日常例行监测中,一旦发现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存在异常,应尽快核实数据,确保数据可靠性,并将核查后的数据上报厂区安全环保部门,由专人负责数据分析,并密切关注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及时了解厂区生产异常情况、出现异常
的装备及原因,同时加大监测频率和监测密度,及时分析地下水质变化动向;③周期性编写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④定期对污染区内生产装置、储罐、法兰、阀门、管道等进行检查和维护。地下水水质监测计划
编号 | 位置 | 作用 | 监测层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时间及频率 |
1 | 预留地块 | 监测水质 | 潜水层 | pH、总硬度、可溶性固体总量、亚硝酸盐、CODMn、氨氮、氯化物、氟化物、挥发性酚类、总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砷、铁、锰、汞、六价铬、铅、镉、铜、锌、镍、总铬、锑、氰化物 |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两天。 |
2 | 原料贮存及配料车间(即原固废填埋场) | 监测水质 | |||
3 | 拆解车间 | 监测水质 | |||
4 | 鸡斗窝 | 监测水质 |
英德新裕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到国家环保部门制定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用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家或行业采样方法、检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合规作业。委托有资质并在清远生态环境局备案的专业检测机构——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企业的手工监测,按英德新裕公司和行业规范要求,采用经合法鉴定合格的监测仪器、设备经过监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正常生产时段开展检测,真实反映本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并出具加盖资质章的报告书。检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能严格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实验室分析样品的质量控制采用精密度和准确度控制,所使用的仪器设备通过定期检定或校准,仪器设备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利用管理部门执法监测的结果识别自行监测的准确性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设施是否正常的依据。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2年英德新裕公司环境治理和保护投入共341.93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4.8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围绕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以及企业发展中的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制度约束和风险控制。公司历来热心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参与各类赈灾捐款及帮扶弱势群体的活动,积极履行社会公益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上市公司 | 上市承诺 | 第八点、董事会承诺:1.准确和及时地公告本公司中期、年度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2.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前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告社会公众。3.及时、真实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4.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政府、股东、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5.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 1994年08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未违反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上市公司 | 整改承诺 | 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十点之2、"本公司董事会同时决定,从2001年开始不再对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新增其他应收款。" | 2001年04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未违反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解释15号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6号的上述规定,对本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无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无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反向购买的情形。
4、处置子公司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21日,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认缴出资51万元(持股51%)和49万元(持股49%)共同设立了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已实缴完毕。
(2)根据《关于保留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9]31号文件)规定,2022年1月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采矿权变更至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矿山名称变更为: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同时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承接了原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的全部净资产。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已注销。
(3)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1日,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100%)设立了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已实缴完毕。
(4)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8日,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维企环保管家服务有限公司各认缴出资300万元(持股60%)和200万元(持股40%)共同设立了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未实缴,尚未营业。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财务审计费用70万,内控审计费用30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俊彬,刘芳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聘任期限为1年;同时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及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与孔家沟煤矿原股东金荣辉、易颖签署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合作各方确定将其名下采矿权(即核桃坪煤矿及孔家沟煤矿)过户到鸿熙矿业名下进行整合合作。但其后由于金荣辉、易颖拒绝履行相关资产资料等的交接义务,致使两矿整合工作未能如约开展,合作受阻。经协调无果后,公司就此事项向贵州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金荣辉、易颖履约,贵州省高院于2016年11月21日开庭审理,判定金荣辉、易颖向公司给付违约金300万元。此后鉴于二被告不执行贵州省高院一审判决并拒绝履行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此案上诉至最高院。 | 2,840 | 否 | 最高院于2018年11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方需向公司支付合同违约金300万元,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影响情况还需视执行结果而定。根据判决书认定,核桃坪煤矿还处在孔家沟煤矿的整合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权移交过程中,尚未实现整合合作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权的全部移交,即整合后的新矿井并没有形成。 | 2020年7月,公司向威宁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及划扣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18548.56元,经法院调查易颖在贵阳市云岩区房屋一套,已被威宁法院另案依法轮候查封;金荣辉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有房屋四套,威宁法院已于2020年10月30日依法轮候查封;依公司申请,威宁法院已于2020年10月20日依法轮候查封易颖、金荣辉实际控股的鸿熙矿业孔家沟煤矿采矿权。被执行人易颖、金荣辉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认为本案当前不具备执行条件,2020年11月5日威宁法院裁定终结(2020)黔0526执恢10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随时恢复执行向威宁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22年,孔家沟煤矿因债务问题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拍卖孔家沟煤矿采矿权。鉴于孔家沟煤矿属于煤矿整合实施方案的关闭指标,为保证核桃坪煤矿存续,加快推进核桃坪煤矿和孔家沟煤矿整合,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参与了孔家沟煤矿采矿权的竞拍,于2022年10月以490.15万元的价格拍得孔家沟煤矿采矿权。后续,公司将参与剩余拍卖款的分配。 | 2018年11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73,公告名称:关于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整合涉诉进展公告 |
2015年4月,金荣辉、易颖在拒不履行孔家沟煤矿交接义务后,擅自对孔家沟煤矿进行生产销售,在本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四川能投、贵州威玻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最终因未能在合同结算日完成煤炭供给,欠四川能投预付货款950万元。此后,四川能投将该债权转让予四川威玻,四川威玻以孔家沟煤矿已被本公司“并购”和接管为由,向四川威远县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1,555.62 | 否 | 此案历经威远县法院一审、内江中院二审、四川省高院再审发回威远县法院重审、内江中院二审。2021年12月29日,内江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 内江中院判决:维持威远县法院(2019)川1024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即:孔家沟煤矿向四川威玻支付债权转让款950万元及违约金;易颖、金荣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四川威玻的其他诉讼请求;变更威远县法院(2019川1024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鸿熙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内江中院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对孔家沟煤矿上述债务无需承担责任。由于在2019年10月四川高院再审裁定前,内江中院的二审判决已执行,公司已被强制划扣1555.62万元。公司将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要求原申请人四川威玻返还被划扣款项及孳息,或依法向孔家沟煤矿合伙人(金荣辉、易颖)、鸿熙公司等相关主体追偿索赔。 | 2022年3月,公司向威远县法院申请执行回转,要求原申请人四川威玻返还被划扣款项及孳息,2022年共收到法院执行款17.8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被强制划扣资金余额为1537.81万元,但因四川威玻无可供执行财产目前尚未收回。 | 2022年01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1,公告名称:关于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整合涉诉进展公告 |
2015年2月5日,公司与柳向阳签署《贵州省纳雍县永安煤矿采矿权及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3000万元的价格向柳向阳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和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煤矿)关闭指标。合同签订后,公司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猛者新寨煤矿顺利获得批复,完成了对永安煤矿的整合,然而柳向阳对此仅支付部分首期转让款,余款经我方多次发函催收仍拖欠至今未付,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公司向东莞中院起诉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5,296.97 | 否 | 东莞中院于2018年12月作出判决。柳向阳不服该判决,已上诉至广东省高院,2019年6月11日,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 | 广东省高院判决维持了(2017)粤19民初8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六、七项;变更了第二、五项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垫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计算方法。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结果,被告方需向公司支付永安煤矿转让款2900万元及其利息276.15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律师费并偿还垫付工程款及其利息,收回上述款项将增加公司现金流,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且具体的影响情况还需视执行结果而定 | 2020年3月,公司向东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92998.42元。2021年3月15日,东莞中院对被执行人柳向阳、案外人柳智恒名下房产及屋内家私家电、被执行人柳向阳名下车库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但因无人出价已经流拍。其后,柳向阳于2021年5月18日分别向东莞中院和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说明还款方案及还款资金来源,2021年5月29日东莞中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案执行,若柳向阳不履行还款方案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依法向东莞中院申请恢复执行。2022年9月6日,因柳向阳未按照还款承诺函还款,公司与柳向阳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延长柳向阳还款承诺履行期至2022年12月5日,如柳向阳仍不支付则向法院申请拍卖猛者新寨煤矿45万吨采矿权;双方同意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目前,公司正在推动盘县猛者新寨煤矿的评估工作。 | 2020年01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02,公告名称:关于贵州纳雍永安煤矿转让及整合所涉诉讼进展公告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合作项目提供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借款所致 | 否 | 500.00 | -- | 500.00 | -- | -- | 0 |
东莞市万同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合作项目提供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借款所致 | 否 | 1,707.97 | -- | 500.00 | -- | -- | 1,207.97 |
东莞市中天荟 | 参股公 | 股东按持股比例向 | 否 | 10,120.37 | 418.29 | -- | -- | -- | 10,538.66 |
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司 | 合作项目提供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借款所致 | |||||||
东莞市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合作项目提供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借款所致 | 否 | 5,377.81 | -- | 5377.81 | - | -- | 0 |
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合作项目提供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借款所致 | 否 | 0 | -- | 23,559.68 | -- | -- | 23,559.68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租赁押金 | 否 | 16.69 | 1.78 | 1.28 | -- | -- | 17.19 |
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车位租金 | 否 | 0.00 | 18.00 | -- | -- | -- | 18.00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对合作项目的开发借款是项目开发需要,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期收回部分借款,改善了公司现金流,但对本期财务状况不造成重大影响。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往来款 | 133.20 | -- | 133.20 | -- | -- | 0 |
首铸二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往来款 | 2,819.95 | -- | 1,119.95 | -- | -- | 1,700 |
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往来款 | 6,500.00 | -- | 6,500.00 | -- | -- | 0 |
东莞市万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往来款 | 1,060.00 | -- | 1,060.00 | -- | -- | 0 |
惠州市万旭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往来款 | 450.00 | -- | -- | -- | -- | 450 |
东莞市万裕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往来款 | 1,100.00 | -- | 1,100.00 | -- | -- | 0 |
东莞市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往来款 | 0 | 6,072.19 | -- | -- | -- | 6,072.19 |
东莞市宏远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房地产未售物业管理费 | 97.67 | 136.02 | 170.22 | -- | -- | 63.47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重大影响。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1.报告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远地产租用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写字楼用作办公场所,本期发生额2,218,908.67元;公司向宏远物业公司出租车位,本期发生额180,000.00元。
2.报告期公司对外出租东莞南城宏远工业区厂房及商铺、虎门华远厂房等,出租收入35,965,046.14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17,000 | 2022年07月11日 | 8,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85,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8,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8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8,5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85,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8,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5,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8,5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1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适用□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富能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的贵州宏泰70%股权及本公司应收贵州宏泰的全部债权 | 2022年10月28日 | -6,107.73a | 13,551.23 | 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31日 | 本次交易是基于目标公司及其核心资产权益截至定价基准日之现状进行,乙方已对甲方转让标的和目标公司的相关煤矿资产权益、债权债务及经营情况等均已进行充分了解,并对该等现状予以认可,并以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双方基于平等、互惠、自愿、友好协商达成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与对方成交。 | 26,144.66 | 否 | 无 |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交易尚未成就。2023年2月26日,公司收到贵州富能能公司签署的《沟通函》,贵州富能能公司承诺:“《收购合同》中约定先决条件(即,工业广场土地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未能在合同约定的5个月内完成,可将本先决条件履行期限自动顺延,我司承诺不行使单方解除权”,即上述交易合同继续有效,仍在履行中。 | 2022年10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8,公告名称: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
注:a评估基准日贵州宏泰矿业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6,107.73万元,评估价值为13,551.23万元。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煤矿兼并重组事项公司及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与孔家沟煤矿原股东金荣辉、易颖签署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合作各方确定将其名下采矿权(即核桃坪煤矿及孔家沟煤矿)过户到鸿熙矿业名下进行整合合作。但其后由于金荣辉、易颖拒绝履行相关资产资料等的交接义务,致使两矿整合工作未能如约开展,合作受阻。经协调无果后,公司就此事项向贵州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金荣辉、易颖履约,贵州省高院于2016年11月21日开庭审理,判定金荣辉、易颖向公司给付违约金300万元。此后鉴于二被告不执行贵州省高院一审判决并拒绝履行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于2018年11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结果,被告方需向公司支付合同违约金300万元,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影响情况还需视执行结果而定。根据判决书认定,核桃坪煤矿还处在孔家沟煤矿的整合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权移交过程中,尚未实现整合合作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权的全部移交,即整合后的新矿井并没有形成。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公司已在2019年2月向贵州省高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判决,贵州省高院指定由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易颖、金荣辉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认为本案当前不具备执行条件,2019年9月5日威宁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2019)黔0526执564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7月,公司向威宁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及划扣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18548.56元,经法院调查易颖在贵阳市云岩区房屋一套,已被威宁法院另案依法轮候查封;金荣辉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有房屋四套,威宁法院已于2020年10月30日依法轮候查封;依公司申请,威宁法院已于2020年10月20日依法轮候查封易颖、金荣辉实际控股的鸿熙矿业孔家沟煤矿采矿权。被执行人易颖、金荣辉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认为本案当前不具备执行条件,2020年11月5日威宁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2020)黔0526执恢10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随时恢复执行向威宁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022年,孔家沟煤矿因债务问题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拍卖孔家沟煤矿采矿权。鉴于孔家沟煤矿属于煤矿整合实施方案的关闭指标,为保证核桃坪煤矿存续,加快推进核桃坪煤矿和孔家沟煤矿整合,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参与了孔家沟煤矿采矿权的竞拍,于2022年10月以490.15万元的价格拍得孔家沟煤矿采矿权。后续,公司将参与剩余拍卖款的分配。
2、因孔家沟煤矿而涉诉的情况
2015年4月,金荣辉、易颖在拒不履行孔家沟煤矿交接义务后,擅自对孔家沟煤矿进行生产销售,在本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四川能投、贵州威玻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最终因未能在合同结算日完成煤炭供给,欠四川能投预付货款950万元。此后,四川能投将该债权转让予四川威玻,四川威玻以孔家沟煤矿已被本公司“并购”和接管为由,向四川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案历经威远县法院一审、内江中院二审、四川省高院再审发回威远县法院重审、内江中院二审。2021年12月29日,内江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威远县法院(2019)川1024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即:孔家沟煤矿向四川威玻支付债权转让款950万元及违约金;易颖、金荣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四川威玻的其他诉讼请求;变更威远县法院(2019川1024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鸿熙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内江中院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对孔家沟煤矿上述债务无需承担责任。由于在2019年10月四川高院再审裁定前,内江中院的二审判决已执行,公司已被强制划扣1555.62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被强制划扣的公司资金1,555.62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3月,公司向威远县法院申请执行回转,要求原申请人四川威玻返还被划扣款项及孳息,2022年共收到法院执行款17.8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被强制划扣资金余额为1537.81万元,但因四川威玻无可供执行财产目前尚未收回。
本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
3、关于公司向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事项
2015年2月5日,公司与柳向阳签署采矿权及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3000万元的价格向柳向阳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和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煤矿)关闭指标。合同签订后,公司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猛者新寨煤矿顺利获得批复,完成了对永安煤矿的整合,然而柳向阳对此仅支付了部分首期转让款,余款经我方多次发函催收仍拖欠未付,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法起诉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鸿熙矿业。
东莞中院于2018年10月开庭审理此案,判决:(一)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转让款2900万元及其利息276.15万元;(二)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20日起算,以13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日起算,以12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均按照每日1‰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赔偿律师费67.99万元;(四)猛者新寨煤矿、鸿熙矿业对上述第一、二、三判项确定的柳向阳的所负债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偿还垫付工程款46万元及其利息(以46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2017年2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六)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七)驳回柳向阳的反诉请求。
柳向阳不服东莞中院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于2019年6月开庭审理,其判决维持了东莞中院(2017)粤19民初8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六、七项;变更了第二、五项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垫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计算方法。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2020-002公告。
2020年3月,公司已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92998.42元。2021年3月15日,东莞中院对被执行人柳向阳、案外人柳智恒名下房产及屋内家私家电、被执行人柳向阳名下车库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但因无人出价已经流拍。其后,柳向阳于2021年5月18日分别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说明还款方案及还款资金来源,2021年5月2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案执行,若柳向阳不履行还款方案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022年9月6日,因柳向阳未按照还款承诺函还款,公司与柳向阳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延长柳向阳还款承诺履行期至2022年12月5日,如柳向阳仍不支付则向法院申请拍卖猛者新寨煤矿45万吨采矿权;双方同意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应收柳向阳股权收购款2,890.70万元,公司正在推动盘县猛者新寨煤矿的评估工作,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关于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董事会于2022年3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下属企业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为有效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影响所致的经营风险,于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铅、金、银、铜、锡等期货合约,拟投入的保证金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5、关于煤炭沟煤矿办理独立法人事项以及相关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①煤炭沟煤矿办理独立法人事项:2021年1月,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保留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9〕31号)“支持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保留煤矿申请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或子公司,推动独立公司自主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煤矿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公司设立贵州宏泰矿业专用于承接煤炭沟煤矿的采矿权和所有资产权益,使煤炭沟煤矿能从原挂靠主体鸿熙公司中脱离,成为独立法人公司。2022年1月,原“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变更为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矿业权人变更为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煤炭沟煤矿生产规模45万吨/年,矿区面积5.9732平方公里。
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在设立、办理上述独立法人公司相关手续期间,为协助煤炭沟煤矿解除因鸿熙公司木兰煤矿所涉合同纠纷案致煤炭沟煤矿采矿权被连带司法查封的状态,在该案原债权人决定拍卖涉案债权后,公司向第三人王明江提供财务资助,以使其能够支付竞拍款并在取得对木兰煤矿及其实际权利人张建明的涉案债权后,由其协助煤炭沟煤矿解除司法查封;如王明江不能按时偿还垫资款,公司将无条件获得该拍卖债权,有权向债务人木兰煤矿及其实际权利人张建明追索全部垫资款及利息。后经王明江申请,法院于2022年1月解除了对煤炭沟煤矿采矿权的司法查封,煤炭沟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为煤炭沟煤矿保全煤矿资产,尽快摆脱被缠诉、滥诉致无法正常建
设经营的困局争取了先机。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的《2021年度报告》中对独立法人公司成立情况、于2022年12月以临时公告形式对上述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披露,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2-046。
目前木兰煤矿/张建明还款已逾期。接下来,王明江和公司将依程序申请法院将本案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东莞市宏泰矿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对木兰煤矿采矿权进行司法拍卖,法院作出拍卖煤矿裁定后,经过评估等程序确定拍卖价后委托拍卖平台拍卖。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应收木兰煤矿/张建明债权款2,316.237万元,公司正在推动木兰煤矿的评估工作,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关于全资子公司宏远投资参与东莞万亨地产增资扩股并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2022年8月,宏远投资参与东莞万亨地产增资扩股,对万亨地产首次增资认缴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取得10%股权,如若万亨地产后续调整或增大注册资本则各股东相应增大出资额,则宏远投资对应认缴出资增至17250万元,保持10%股权比例不变;此外,在万亨地产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投入原则下,宏远投资对万亨地产的其他形式的资金投入(即财务资助金额)预计不超过5.4亿元。各方向万亨地产追加的股东投入用于万亨地产日常经营以及旗下地产项目东莞南城瑧湾汇花园开发建设。项目地块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与元美东路交汇处北侧,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用地面积为73215.68平方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报告期内,该项目投资开发进展顺利。
7、关于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事项
2022年10月,为盘活煤矿资产,适应公司加快探索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与贵州富能能公司达成协议,以26144.66万元的价格向贵州富能能公司转让贵州宏泰公司70%股权及应收贵州宏泰公司的全部债权(贵州宏泰公司的核心资产权益为煤炭沟煤矿)。但本次交易的成就还需满足先决条件:即贵州宏泰公司在合同签署日后的5个月内需通过招拍挂程序竞得煤炭沟煤矿“工业广场土地”使用权,如未满足上述条件,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也有权决定是否放弃先决条件的满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2-038。
目前上述先决条件尚未成就,股权也未办理过户。2023年2月26日,公司收到贵州富能能公司签署的《沟通函》,贵州富能能公司承诺:“《收购合同》中约定先决条件(即,工业广场土地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未能在合同约定的5个月内完成,可将本先决条件履行期限自动顺延,我司承诺不行使单方解除权”,即上述交易合同继续有效,仍在履行中。
8、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事项
董事会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行使参股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宏远投资放弃行使对花福投资持有的中天荟景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已作为临时报告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情况如下:
1、《关于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整合涉诉进展公告》,编号:2022-001,日期:2022-1-11
2、《关于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编号:2022-005,日期:2022-3-23
3、《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2022-026,日期:
2022-8-5
4、《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编号:2022-038,日期:2022-11-8
5、《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编号:2022-044,日期:2022-12-2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50,579 | 0.84% | 0 | 5,350,579 | 0.8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350,579 | 0.84% | 0 | 5,350,579 | 0.84%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33,285 | 0.07% | 0 | 433,285 | 0.0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917,294 | 0.77% | 0 | 4,917,294 | 0.77%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2,930,025 | 99.16% | 0 | 632,930,025 | 99.1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32,930,025 | 99.16% | 0 | 632,930,025 | 99.1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38,280,604 | 100.00% | 0 | 638,280,60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周明轩 | 1,867,500 | 0 | 0 | 1,867,500 | 董监高锁定股 | -- |
王连莹 | 1,215,000 | 0 | 0 | 1,215,000 | 董监高锁定股 | -- |
鄢国根 | 900,000 | 0 | 0 | 900,000 | 董监高锁定股 | -- |
黄懿 | 900,000 | 0 | 0 | 900,000 | 董监高锁定股 | -- |
冯炳强 | 34,794 | 0 | 0 | 34,794 | 董监高锁定股 | -- |
其它五家D字头首发前限售流通股东 | 433,285 | 0 | 0 | 433,285 | 首发前限售股 | -- |
合计 | 5,350,579 | 0 | 0 | 5,350,579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6,58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3,913a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95% | 127,359,707 | 0 | 0 | 127,359,707 | 质押 | 81,820,000 |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0% | 19,780,079 | 0 | 0 | 19,780,079 | ||
孙允和 | 境内自然人 | 1.33% | 8,491,000 | 8,491,000 | 0 | 8,491,000 | ||
王强 | 境内自然人 | 0.65% | 4,131,000 | 1,051,000 | 0 | 4,131,000 | ||
刘伟权 | 境内自然人 | 0.54% | 3,477,356 | 0 | 0 | 3,477,356 | ||
张林 | 境内自然人 | 0.53% | 3,360,000 | 0 | 0 | 3,360,000 | 冻结 | 3,360,000 |
张满怀 | 境内自然人 | 0.40% | 2,522,254 | 0 | 0 | 2,522,254 | ||
周明轩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490,000 | 0 | 1,867,500 | 622,50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9% | 2,466,400 | 2,466,400 | 0 | 2,466,400 | ||
张佩红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387,000 | 75,800 | 0 | 2,387,0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①上述股东中,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②刘伟权与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伟权为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但两者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③周明轩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其与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④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刘伟权、周明轩与上述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⑤没有充足的确定性信息对上述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作出判断。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127,359,7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359,707 |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19,780,0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80,079 |
孙允和 | 8,49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91,000 |
王强 | 4,13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1,000 |
刘伟权 | 3,477,356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7,356 |
张林 | 3,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0,000 |
张满怀 | 2,522,2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2,25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6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6,400 |
张佩红 | 2,38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7,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21,4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1,443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①上述股东中,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②刘伟权与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伟权为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但两者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③周明轩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其与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④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刘伟权、周明轩与上述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⑤没有充足的确定性信息对上述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作出判断。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期末持股19,780,079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2,469,379股;王强期末持股4,131,000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130,000股。 |
注:a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23年4月1日,公司提交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因时间限制,于提交时点无法取得当天的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此处为2023年3月20日普通股股东总数。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陈江涛 | 1987年12月25日 | 91441900190379022Y | 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陆路、海上、航空国际货运代理;项目投资、投资兴建厂房;销售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人造板、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日用品、针纺织品、普通机械、金属材料等;组织策划篮球竞赛,体育培训;销售:体育活动门票、体育用品等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海涛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司农审字[2023]2200671001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俊彬,刘芳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3]22006710019号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宏远A”)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粤宏远A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粤宏远A,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煤矿资产组减值
1、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2”所述的会计政策,粤宏远A旗下拥有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持股70%,以下简称“煤炭沟煤矿”)、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炉山镇核桃坪煤矿(持股100%,以下简称“核桃坪煤矿”)两家煤矿。煤矿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管理层对上述两家煤矿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考虑到根据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上述煤矿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需要管理层在合理及有依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会计估计,这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故我们将煤矿资产组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并评价与煤矿资产组账面价值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与管理层讨论并复核宏远煤矿的长期资产,以评估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复核管理层编制的折现现金流计算模型,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a)复核所采用的折现现金流计算模型、适用对象及方法;b)复核折现现金流计算模型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主要包括煤矿储量、可开采量、煤矿年开采能力、煤矿销售价格、运营成本、折旧费用、税金、资本性支出及折现率等),与管理层进行沟通,获取相关技术报告进行参考;对比关键假设;c)复核所采用的关键假设与历史数据的相关性;d)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二)房地产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0”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61”,房地产销售收入是粤宏远A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故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1)了解并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检查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2)检查楼盘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合同关键条款,并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政策、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选取样本复核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发出收楼通知书、快递单、收楼验收单、银行回单等信息,对选取样本销售客户执行发函程序,函证销售合同金额、收楼时间、已付房款等信息,以核实当期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4)对公司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粤宏远A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粤宏远A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粤宏远A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粤宏远A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粤宏远A、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粤宏远A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粤宏远A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粤宏远A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粤宏远A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俊彬(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芳 | ||
中国广州 |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9,051,471.56 | 453,066,441.6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25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6,646,262.29 | 58,990,431.8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4,459,703.75 | 7,838,533.6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2,627,634.69 | 25,688,521.9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90,761,291.77 | 803,520,932.61 |
合同资产 | 1,817,564.85 | 1,710,798.7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672,281.88 | 3,482,691.91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5,036,210.79 | 1,354,358,602.2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53,063,078.33 | 177,061,485.89 |
长期股权投资 | 165,168,796.96 | 193,746,797.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26,746,346.18 | 256,331,538.95 |
固定资产 | 81,983,166.58 | 86,929,766.13 |
在建工程 | 968,719.47 | 1,986,262.8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686,042.47 | 8,382,220.78 |
无形资产 | 202,592,584.71 | 148,435,020.1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2,502,050.93 | 12,502,050.93 |
长期待摊费用 | 2,032,196.00 | 1,634,940.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578,966.57 | 111,173,665.5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215.84 | 5,278,178.2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25,590,164.04 | 1,153,461,927.43 |
资产总计 | 2,560,626,374.83 | 2,507,820,529.6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5,293,750.00 | 235,318,489.5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2,0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1,238,289.49 | 89,184,336.3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6,716,499.88 | 46,367,756.0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442,937.41 | 16,303,207.44 |
应交税费 | 193,543,996.49 | 195,720,361.91 |
其他应付款 | 167,916,497.02 | 169,761,279.4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7,331.40 | 17,331.4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75,332.91 | 586,935.40 |
其他流动负债 | 983,605.60 | 2,318,593.88 |
流动负债合计 | 693,412,908.80 | 755,560,960.0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9,154,515.93 | 8,008,852.28 |
长期应付款 | 52,878,393.1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5,960,418.64 | 60,985,624.56 |
递延收益 | 2,027,639.40 | 2,111,541.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403,292.42 | 6,792,655.3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2,424,259.57 | 77,898,673.94 |
负债合计 | 915,837,168.37 | 833,459,634.0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38,280,604.00 | 638,280,60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41,157,844.74 | 541,157,844.7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2,000.00 | 60,250.00 |
专项储备 | 1,232,296.83 | 1,232,296.83 |
盈余公积 | 250,422,973.13 | 250,422,973.1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23,935,965.26 | 246,211,999.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54,927,683.96 | 1,677,365,968.40 |
少数股东权益 | -10,138,477.50 | -3,005,072.7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44,789,206.46 | 1,674,360,895.6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60,626,374.83 | 2,507,820,529.67 |
法定代表人:周明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国根会计机构负责人:鄢国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40,280.08 | 3,498,572.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52,368.35 | 320,770.2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687.08 | 10,788.88 |
其他应收款 | 1,593,254,276.78 | 1,606,952,126.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 | 1,596,757,612.29 | 1,610,782,258.1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6,147,000.03 | 289,539,780.5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3,912,579.61 | 94,474,896.04 |
固定资产 | 3,974,371.34 | 718,818.7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97,203.52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39,411.00 | 7,899,434.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4,970,565.50 | 392,632,930.20 |
资产总计 | 1,981,728,177.79 | 2,003,415,188.3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5,293,750.00 | 235,318,489.5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29,749.93 | 828,216.12 |
应交税费 | 288,976.24 | 299,117.77 |
其他应付款 | 59,503,489.73 | 10,674,657.0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7,331.40 | 17,331.40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48,098.5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7,364,064.49 | 247,120,480.5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82,466.1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027,639.40 | 2,111,541.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300.8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84,406.40 | 2,111,541.72 |
负债合计 | 300,548,470.89 | 249,232,022.2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38,280,604.00 | 638,280,60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38,550,859.80 | 638,550,859.8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0,422,973.13 | 250,422,973.13 |
未分配利润 | 153,925,269.97 | 226,928,729.1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81,179,706.90 | 1,754,183,166.0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81,728,177.79 | 2,003,415,188.3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47,381,778.01 | 1,211,711,620.31 |
其中:营业收入 | 947,381,778.01 | 1,211,711,620.3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90,957,562.61 | 1,040,214,451.72 |
其中:营业成本 | 854,629,495.87 | 793,518,104.7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4,774,156.60 | 91,653,993.76 |
销售费用 | 22,452,479.80 | 44,798,018.79 |
管理费用 | 69,186,848.38 | 69,344,512.86 |
研发费用 | 1,460,291.97 | 7,207,443.15 |
财务费用 | 18,454,289.99 | 33,692,378.37 |
其中:利息费用 | 19,998,737.08 | 38,379,444.60 |
利息收入 | 4,822,159.51 | 6,231,024.77 |
加:其他收益 | 442,014.87 | 1,979,190.6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261,212.87 | 46,795,663.1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6,261,212.87 | 46,731,768.2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03,448.27 | -9,176,862.6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680.24 | -22,749,356.9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145.38 | 16,056.5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860,820.49 | 188,361,859.30 |
加:营业外收入 | 4,612,172.38 | 1,431,311.56 |
减:营业外支出 | 464,116.80 | 4,337,405.5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008,876.07 | 185,455,765.30 |
减:所得税费用 | 1,740,254.87 | 49,259,515.4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268,621.20 | 136,196,249.8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268,621.20 | 136,196,249.8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552,025.96 | 140,619,189.57 |
2.少数股东损益 | -7,283,404.76 | -4,422,939.7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2,250.00 | 224,140.0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2,250.00 | 224,140.0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2,250.00 | 224,140.0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62,250.00 | 224,140.00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106,371.20 | 136,420,389.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389,775.96 | 140,843,329.5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83,404.76 | -4,422,939.7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651 | 0.220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651 | 0.2203 |
本期无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法定代表人:周明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国根会计机构负责人:鄢国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8,471,813.74 | 27,365,062.70 |
减:营业成本 | 8,215,557.46 | 7,186,475.68 |
税金及附加 | 2,662,225.00 | 2,655,687.94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0,800,442.87 | 18,817,989.47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557,512.28 | 347,342.90 |
其中:利息费用 | 6,934,301.20 | 6,640,123.94 |
利息收入 | 5,379,378.92 | 6,618,117.56 |
加:其他收益 | 130,232.98 | 89,138.3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64,280.50 | 242,578,747.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764,280.50 | -7,421,252.0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637.63 | -8,939,358.5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243.20 | 18,050.4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337,090.56 | 232,104,145.01 |
加:营业外收入 | 3,000,000.00 | 13.71 |
减:营业外支出 | 3,983.40 | 1,847.4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341,073.96 | 232,102,311.32 |
减:所得税费用 | -1,165,675.20 | -2,234,839.6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75,398.76 | 234,337,150.9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75,398.76 | 234,337,150.9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175,398.76 | 234,337,150.9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19,798,219.94 | 1,035,008,694.2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77,668.22 | 8,362,333.3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4,191,948.85 | 1,590,638,051.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6,667,837.01 | 2,634,009,079.3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19,055,563.09 | 689,466,251.3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695,338.72 | 58,301,031.9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196,679.77 | 124,053,922.9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1,725,382.34 | 1,642,871,710.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6,672,963.92 | 2,514,692,917.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05,126.91 | 119,316,162.1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55,063,894.8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3,380.36 | 26,095.4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699,322.24 | 555,314,705.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802,702.60 | 610,404,695.6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166,753.87 | 4,964,475.0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2,192,000.00 | 205,158,128.8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0,358,753.87 | 285,122,603.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56,051.27 | 325,282,091.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98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98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20,000,000.00 | 31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0,150,000.00 | 310,98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5,000,000.00 | 887,9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5,459,701.19 | 73,608,160.2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89,673.38 | 1,534,271.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449,374.57 | 963,042,431.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0,625.43 | -652,062,431.4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860,552.75 | -207,464,177.5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5,619,698.23 | 633,083,875.8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7,759,145.48 | 425,619,698.2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339,814.55 | 27,317,211.1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2,871,768.71 | 639,903,718.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1,211,583.26 | 667,220,929.4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15,529.87 | 756,356.0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187,015.01 | 14,555,619.8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59,176.77 | 2,652,302.3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8,582,919.18 | 601,172,759.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2,544,640.83 | 619,137,038.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66,942.43 | 48,083,891.2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893.20 | 25,985.4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289,322.2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326,215.44 | 250,025,985.4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01,508.37 | 10,716.8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51,508.37 | 10,716.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674,707.07 | 250,015,268.6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5,000,000.00 | 31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000,000.00 | 31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5,000,000.00 | 552,9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984,701.19 | 58,561,195.3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5,240.57 | 32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0,699,941.76 | 611,781,195.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699,941.76 | -301,781,195.3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8,292.26 | -3,682,035.4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98,572.34 | 7,180,607.8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40,280.08 | 3,498,572.3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38,280,604.00 | 541,157,844.74 | 60,250.00 | 1,232,296.83 | 250,422,973.13 | 246,211,999.70 | 1,677,365,968.40 | -3,005,072.74 | 1,674,360,895.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8,280,604.00 | 541,157,844.74 | 60,250.00 | 1,232,296.83 | 250,422,973.13 | 246,211,999.70 | 1,677,365,968.40 | -3,005,072.74 | 1,674,360,895.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2,250.00 | -22,276,034.44 | -22,438,284.44 | -7,133,404.76 | -29,571,689.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2,250.00 | 41,552,025.96 | 41,389,775.96 | -7,283,404.76 | 34,106,371.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0,000.00 | 1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0,000.00 | 15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63,828,060.40 | -63,828,060.40 | -63,828,060.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3,828,060.40 | -63,828,060.40 | -63,828,060.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205,844.45 | 3,205,844.45 | 3,205,844.45 | ||||||||||
2.本期使用 | 3,205,844.45 | 3,205,844.45 | 3,205,844.4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8,280,604.00 | 541,157,844.74 | -102,000.00 | 1,232,296.83 | 250,422,973.13 | 223,935,965.26 | 1,654,927,683.96 | -10,138,477.50 | 1,644,789,206.4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38,280,604.00 | 541,157,844.74 | -163,890.00 | 1,232,296.83 | 226,989,258.03 | 167,323,361.47 | 1,574,819,475.07 | 437,867.00 | 1,575,257,342.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
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8,280,604.00 | 541,157,844.74 | -163,890.00 | 1,232,296.83 | 226,989,258.03 | 167,323,361.47 | 1,574,819,475.07 | 437,867.00 | 1,575,257,342.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4,140.00 | 23,433,715.10 | 78,888,638.23 | 102,546,493.33 | -3,442,939.74 | 99,103,553.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4,140.00 | 140,619,189.57 | 140,843,329.57 | -4,422,939.74 | 136,420,389.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8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8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23,433,715.10 | -61,730,551.34 | -38,296,836.24 | -38,296,836.2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433,715.10 | -23,433,715.1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8,296,836.24 | -38,296,836.24 | -38,296,836.2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980,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8,280,604.00 | 541,157,844.74 | 60,250.00 | 1,232,296.83 | 250,422,973.13 | 246,211,999.70 | 1,677,365,968.40 | -3,005,072.74 | 1,674,360,895.6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38,280,604.00 | 638,550,859.80 | 250,422,973.13 | 226,928,729.13 | 1,754,183,166.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8,280,604.00 | 638,550,859.80 | 250,422,973.13 | 226,928,729.13 | 1,754,183,166.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003,459.16 | -73,003,459.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175,398.76 | -9,175,398.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3,828,060.40 | -63,828,060.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3,828,060.40 | -63,828,060.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8,280,604.00 | 638,550,859.80 | 250,422,973.13 | 153,925,269.97 | 1,681,179,706.9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38,280,604.00 | 638,550,859.80 | 226,989,258.03 | 54,322,129.52 | 1,558,142,851.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8,280,604.00 | 638,550,859.80 | 226,989,258.03 | 54,322,129.52 | 1,558,142,851.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433,715.10 | 172,606,599.61 | 196,040,314.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4,337,150.95 | 234,337,150.9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433,715.10 | -61,730,551.34 | -38,296,836.2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433,715.10 | -23,433,715.1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8,296,836.24 | -38,296,836.2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8,280,604.00 | 638,550,859.80 | 250,422,973.13 | 226,928,729.13 | 1,754,183,166.0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1992年4月8日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体改[1992]9号”文件批复进行股份制改组,并于1992年5月8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4年12月5日公司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体改[1994]104号”文件批准,吸收合并形成本公司。本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6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281825294G《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股本)为622,755,604.00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明轩。公司注册地址及总部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
2017年11月24日召开2017年度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7年12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公司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至2020年6月合计授予15,525,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8,280,604.00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股本)638,280,604.00元。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开发经营工业区,房地产开发,开办外引内联企业及其咨询、洽谈业务;生产经营高科技产品、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技术咨询;原煤开采(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收集、贮存、利用: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384-004-31、900-052-31)和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类中的321-004-48、321-010-48、321-013-48、321-014-48、321-016-48、321-019~022-48、321-027-48、321-029-48)共13.7万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10万吨/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5日);再生物资回收、销售与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与销售;矿产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机械设备经营租赁;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具体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财务报表的编制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益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②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时,将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方法进行核算。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公司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本位币记账,月终对外币的货币项目余额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进行调整,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2)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若公司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采用与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在将公司境外经营通过合并报表、权益法核算等纳入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时,需要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在对其进行折算前,公司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10、金融工具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②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7)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0)金融资产减值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⑤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⑥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租赁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电费、工程款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销售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并表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会计政策之金融工具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处理。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专项基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其他款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并表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产品、合同履约成本等。房地产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尚未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包括土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各项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不同行业分别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
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方法:按受让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竣工时再按建筑面积平均分摊。
公共配套费用的核算方法:按实际支付费用金额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具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单独记入“固定资产”。
为开发房地产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没有完工交付前,计入开发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则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盘点存货。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合同成本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资产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及其他长期应收款。
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考虑历史的违约情况与合理的前瞻性信息或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
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②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32、长期资产减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则对该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年 | 5 | 3.80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工具用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固定资产的分类: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工具用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及预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详见本附注“五、32、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满足以下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是租赁期大于、等于资产使用年限的75%,但若标的物系在租赁开始日已使用期限达到可使用期限75%以上的旧资产则不适用此标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通常是租赁最低付款额的现值大于、等于资产公允价值的90%;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按照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要求,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资产的价值。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分类: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核算,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原估计值进行调整。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详见本附注“五、32、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26、借款费用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
(1)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承租人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承租人应当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价:
①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按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②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换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⑤非货币性交易投入的无形资产,以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成本。
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并于每会计年度内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核算方法进行处理。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详见本附注“五、32、长期资产减值”。
(5)划分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的具体标准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阶段。开发阶段是指已完成研究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
公司根据上述划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标准,归集相应阶段的支出。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公司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法定受益期摊销。
31、商誉
商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根据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分摊至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32、长期资产减值
(1)适用范围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不含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商誉等。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6)商誉减值
公司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并按照本附注所述资产组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并在其预计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平均法进行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5、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一)设定提存计划: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设定受益计划: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6、租赁负债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分别以下情形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1)因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者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等导致租赁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租赁期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2)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在计算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重估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该情形下,承租人采用的折现率不变,除非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
37、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精算并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③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8、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对于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在可行权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中: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对于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以所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按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在可行权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对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⑦分期行权的股份支付。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借记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39、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40、收入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①房地产销售收入
对于根据销售合同条款、各地的法律及监管要求,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条件的房地产销售,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其他的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买方接到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于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时限结束后即作为买方已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物业租赁收入
物业出租按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规定按直线法确认房屋出租收入的实现。
③原煤销售收入
煤炭、焦炭销售收入在送至客户并取得客户的货运签收时确认收入。
④水电工程
在履行履约义务的时段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等方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
⑤粗铅销售
粗铅销售收入在按照合同约定方式移交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41、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股东投入的资本。
本公司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其中: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A:商誉的初始确认;B: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C: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所得税费用计量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A:企业合并;B: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44、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公司进行如下评估:①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②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③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的分拆和合并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9、使用权资产”。
②租赁负债租赁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36、租赁负债”。
③租赁期的评估租赁期是公司作为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④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参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售后租回交易公司按照本附注“40、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②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套期会计
①套期会计方法及套期工具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公司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套期工具是指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被套期项目是指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A.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B.在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
C.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的要求。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B)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C)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②套期会计确认和计量
A.公允价值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B)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B.现金流量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a.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b.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B)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进行后续处理:
a.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公司应当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b.对于不属于上述a.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公司应当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c.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公司应当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套期关系作出再平衡的,应当在调整套期关系之前确定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更新在套期剩余期限内预期将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原因的分析,并相应更新套期关系的书面文件。
套期关系再平衡可能会导致企业增加或减少指定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企业增加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增加部分自指定增加之日起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进行处理;企业减少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减少部分自指定减少之日起不再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作为套期关系终止处理。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4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① |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②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A.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解释15号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16号的上述规定,对本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资源税 | 原煤销售额 | 5% |
增值税 | 销售额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 | 25%、15% |
土地增值税 |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 按超率累进税率30%-6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无 |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的规定,公司利用废旧电池及其拆解物生产的铅金属,对外销售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资质,并于2021年12月20日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4003709。公司可以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优惠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规定,公司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07,754.34 | 594,401.34 |
银行存款 | 306,651,391.14 | 425,025,296.89 |
其他货币资金 | 31,292,326.08 | 27,446,743.37 |
合计 | 339,051,471.56 | 453,066,441.60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31,292,326.08 | 27,446,743.37 |
其他说明:
注1:其他货币资金为托管货币保证金、客户按揭保证金、环境治理保证金;
注2:受限货币资金参见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250.00 | |
其中: | ||
现金流量套期-商品期货合约 | 60,250.00 | |
其中: | ||
合计 | 60,250.00 |
注:公司期初使用银、铅商品期货合约对含银铅锭、粗铅产品的预期销售进行套期,以此来规避公司承担的随着银、铅市场价格的波动,含银铅锭、粗铅产品的预期销售带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发生波动的风险。具体套期安排如下:
被套期项目 | 套期工具 | 套期方式 |
含银铅锭 | 银商品期货合约 | 商品期货合约锁定含银铅锭预期销售合约价格波动 |
粗铅 | 铅商品期货合约 | 商品期货合约锁定粗铅预期销售合约价格波动 |
注:本期该等铅产品已经发生销售,公司将期初已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税前收益人民币60,250.00元在本期转入公司利润表。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883,622.16 | 100.00% | 237,359.87 | 0.88% | 26,646,262.29 | 59,793,561.96 | 100.00% | 803,130.13 | 1.34% | 58,990,431.83 |
其中: | ||||||||||
租赁组合 | 1,163,938.32 | 4.33% | 6,915.09 | 0.59% | 1,157,023.23 | 580,318.95 | 0.97% | 17,409.57 | 3.00% | 562,909.38 |
电费、工程款组合 | 24,632,565.35 | 91.63% | 220,712.33 | 0.90% | 24,411,853.02 | 43,700,641.56 | 73.09% | 502,786.48 | 1.15% | 43,197,855.08 |
销售组合 | 1,087,118.49 | 4.04% | 9,732.45 | 0.90% | 1,077,386.04 | 15,512,601.45 | 25.94% | 282,934.08 | 1.82% | 15,229,667.37 |
合计 | 26,883, | 100.00% | 237,359 | 0.88% | 26,646, | 59,793, | 100.00% | 803,130 | 1.34% | 58,990, |
622.16 | .87 | 262.29 | 561.96 | .13 | 431.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租赁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63,938.32 | 6,915.09 | 0.59% |
合计 | 1,163,938.32 | 6,915.0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电费、工程款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628,000.00 | 35,410.84 | 0.46% |
1-2年 | 17,004,565.35 | 185,301.49 | 1.09% |
合计 | 24,632,565.35 | 220,712.3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销售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53,785.16 | 7,752.08 | 0.74% |
1-2年 | 33,333.33 | 1,980.37 | 5.94% |
合计 | 1,087,118.49 | 9,732.4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845,723.48 |
1至2年 | 17,037,898.68 |
合计 | 26,883,622.16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租赁组合 | 17,409.57 | 10,494.48 | 6,915.09 | |||
电费、工程款组合 | 502,786.48 | 282,074.15 | 220,712.33 | |||
销售组合 | 282,934.08 | 273,201.63 | 9,732.45 | |||
合计 | 803,130.13 | 565,770.26 | 237,359.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无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无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广东***建设有限公司 | 24,632,565.35 | 91.63% | 220,712.33 |
湖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38,130.65 | 1.63% | 2,584.97 |
贵州**电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235,487.84 | 0.88% | 1,389.38 |
东莞市寮步***外国语幼儿园有限公司 | 527,880.00 | 1.96% | 3,136.20 |
惠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 | 0.74% | 3,714.94 |
合计 | 26,034,063.84 | 96.84%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056,915.30 | 90.30% | 7,775,483.46 | 99.30% |
1至2年 | 1,401,687.08 | 0.69% | 63,050.15 | 0.70% |
2至3年 | 1,101.37 | 0.01% | ||
合计 | 14,459,703.75 | 7,838,533.61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金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中麒环保建材(深圳)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1,400,000.00 | 1-2年 | 服务未完成 |
合计 | -- | 1,400,000.00 | -- |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9,221,945.21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3.78%。
单位:元
序号 | 对方单位 | 期末余额 | 占比 |
1 | 中国****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3,164,576.80 | 21.89% |
2 | 中国****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1,965,679.72 | 13.59% |
3 | 中国****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1,597,599.09 | 11.05% |
4 | **环保建材(深圳)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9.68% |
5 | 贵州****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 1,094,089.60 | 7.57% |
合计 | 9,221,945.21 | 63.78% |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2,627,634.69 | 25,688,521.97 |
合计 | 52,627,634.69 | 25,688,521.97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48,294,785.33 | 20,366,381.14 |
股权转让款 | 28,907,001.58 | 28,907,001.58 |
保证金、押金 | 6,781,649.33 | 7,794,429.21 |
代垫款 | 3,063,571.21 | 1,149,743.80 |
专项基金 | 369,805.00 | 369,805.00 |
合计 | 87,416,812.45 | 58,587,360.73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35,913.53 | 32,262,925.23 | 32,898,838.7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22,134.25 | 1,980,073.29 | 2,302,207.54 | |
本期转回 | 332,989.01 | 332,989.01 | ||
本期核销 | 78,879.53 | 78,879.53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46,179.24 | 34,242,998.52 | 34,789,177.76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6,577,709.24 |
1至2年 | 1,165,721.64 |
2至3年 | 1,830,376.00 |
3年以上 | 47,843,005.57 |
3至4年 | 15,630,699.55 |
4至5年 | 23,251.44 |
5年以上 | 32,189,054.58 |
合计 | 87,416,812.4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非并表方-押金、保证金、专项基金组合 | 580,280.14 | 332,989.01 | 78,879.53 | 168,411.60 | ||
非并表方-其他组合 | 55,633.39 | 322,134.25 | 377,767.64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262,925.23 | 1,980,073.29 | 34,242,998.52 |
合计 | 32,898,838.76 | 2,302,207.54 | 332,989.01 | 78,879.53 | 34,789,177.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无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厂房租赁押金 | 57,000.00 |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
南城区办事处市政管理所 | 1,200.00 |
POS机押金 | 576.00 |
广东发展银行东莞新城支行 | 103.5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无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柳向阳a | 股权转让款 | 28,907,001.58 | 5年以上 | 33.07% | 14,453,500.79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雍熙镇木兰煤矿/张建明债权b | 往来款 | 23,162,370.00 | 1年以内 | 26.50% | 1,158,118.50 |
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孔家沟煤矿/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c | 往来款 | 15,378,128.19 | 2-3年 | 17.59% | 15,378,128.19 |
孔家沟煤矿/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999,998.00 | 1年以内 | 5.72% | 999,999.60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押金 | 3,190,000.00 | 1年以内 | 3.65% | 18,821.00 |
合计 | 75,637,497.77 | 86.53% | 32,008,568.08 |
注:a其他应收款柳向阳为应收永安煤矿股权转让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了义务,永安煤矿关闭通过了相关部门验收,猛者新寨煤矿业已完成对永安煤矿的整合,但相关款项尚未收到。截止报告日,柳向阳尚未履行判决书义务,故公司对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详见“附注十六、7、(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b其他应收款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雍熙镇木兰煤矿/张建明债权款,为公司基于遵循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办理程序,解脱煤炭沟煤矿司法查封,完成煤炭沟煤矿独立法人公司设立的原因,为王明江提供
财务资助垫付木兰煤矿及其实际权利人张建明债权受让价款。截止报告日,木兰煤矿/张建明尚未归还全部垫资款及利息,公司及资助对象王明江将依程序向法院申请恢复对木兰煤矿强制执行,并申请法院对木兰煤矿采矿权进行司法拍卖,故公司对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详见“附注十六、7、(3)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c其他应收款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孔家沟煤矿/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款为与“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整合纠纷案”相关的涉诉案件,因孔家沟煤矿所涉债务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月开庭,判决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强制划扣公司资金1,555.62万元。因此公司2019年将被强制执行的1,555.62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公司上诉重审后,四川省内江中院于2022年1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上述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收回执行款17.81万元,并冲回坏账17.81万元,具体详见“附注十六、7、(1)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是
(1)存货分类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444,432.40 | 462,074.83 | 8,982,357.57 | 7,533,434.34 | 326,775.32 | 7,206,659.02 |
合同履约成本 | 134,698.76 | 134,698.76 | 138,521.57 | 138,521.57 | ||
库存商品 | 2,974,617.67 | 2,974,617.67 | 12,028,545.67 | 678,708.01 | 11,349,837.66 | |
开发产品 | 523,633,450.35 | 523,633,450.35 | 586,153,664.66 | 586,153,664.66 | ||
开发成本 | 255,036,167.42 | 255,036,167.42 | 198,672,249.70 | 198,672,249.70 | ||
合计 | 791,223,366.60 | 462,074.83 | 790,761,291.77 | 804,526,415.94 | 1,005,483.33 | 803,520,932.61 |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 | 期初余额 | 本期转入开发产品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本期(开发成本)增加 | 期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资金来源 |
时代国际 | 2020年12月01日 | 2023年11月01日 | 420,000,000.00 | 198,672,249.70 | 56,363,917.72 | 255,036,167.42 | 1,366,736.11 | 1,366,736.11 | 自有/借款 | ||
合计 | -- | -- | 420,000,000.00 | 198,672,249.70 | 56,363,917.72 | 255,036,167.42 | 1,366,736.11 | 1,366,736.11 | -- |
按下列格式项目披露“开发产品”主要项目信息: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宏远花园 | 1994年01月01日 | 1,337,427.60 | 1,337,427.60 | 0.00 | 0.00 | ||
江南第一城 | 2012年06月01日 | 3,944,679.96 | 587,631.79 | 4,532,311.75 | 0.00 | 0.00 | |
康城假日 | 2016年07月01日 | 17,283,214.30 | 797,498.71 | 16,485,715.59 | 1,309,779.89 | 0.00 | |
帝庭山 | 2019年06月01日 | 256,936,484.37 | 3,126.00 | 72,546,854.98 | 184,392,755.39 | 9,517,069.32 | 0.00 |
苏州天骏金融服务产业园 | 2020年07月01日 | 306,651,858.43 | 10,233,381.59 | 316,885,240.02 | 39,322,699.38 | 0.00 | |
合计 | -- | 586,153,664.66 | 10,824,139.38 | 73,344,353.69 | 523,633,450.35 | 50,149,548.59 | 0.00 |
按下列格式分项目披露“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不适用。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按下列格式披露存货跌价准备金计提情况:
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26,775.32 | 135,299.51a | 462,074.83 | ||||
库存商品 | 678,708.01 | 678,708.01b | |||||
合计 | 1,005,483.33 | 135,299.51 | 678,708.01 | 462,074.83 |
注:a原材料计提减值的原因为:煤矿的五金材料库龄较长,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b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期末对已销售或处置的存货所对应的跌价准备进行了转销。按主要项目分类: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废旧电池等原材料 | 326,775.32 | 135,299.51 | 462,074.83 | ||||
再生铅 | 678,708.01 | 678,708.01 | |||||
合计 | 1,005,483.33 | 135,299.51 | 678,708.01 | 462,074.83 |
(3)存货期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率的情况2022年度,本公司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50,149,548.59元,本年度确认借款费用的利息资本化率为0.00%
(4)存货受限情况按项目披露受限存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时代国际 | 161,971,546.86 | 161,971,546.86 | 借款抵押 |
合计 | 161,971,546.86 | 161,971,546.86 |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质保金 | 1,826,041.74 | 8,476.89 | 1,817,564.85 | 1,918,255.35 | 207,456.64 | 1,710,798.71 |
合计 | 1,826,041.74 | 8,476.89 | 1,817,564.85 | 1,918,255.35 | 207,456.64 | 1,710,798.71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不适用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工程质保金 | 207,456.64 | - | 198,979.75 | - | - | 8,476.89 |
合计 | 207,456.64 | - | 198,979.75 | - | - | 8,476.89 |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110,792.98 | 752,037.01 |
待抵扣进项税 | 9,483,776.25 | 2,730,654.90 |
预缴增值税及附加 | 77,712.65 | |
合计 | 9,672,281.88 | 3,482,691.91 |
14、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东莞市万同房地产有限公司 | 12,079,664.80 | 12,079,664.80 | 17,079,664.80 | 17,079,664.80 | |||
东莞市中天荟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5,386,609.15 | 105,386,609.15 | 101,203,692.23 | 101,203,692.23 | |||
东莞市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 53,778,128.86 | 53,778,128.86 | |||||
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 | 235,596,804.38 | 235,596,804.38 | |||||
合计 | 353,063,078.33a | 353,063,078.33 | 177,061,485.89 | 177,061,485.89 |
注:a系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支付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款,具体详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坏账准备减值情况:□适用?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东莞万科置地有限公司 | 16,661,289.52 | 3,090,510.62 | 19,751,800.14 | ||||||||
小计 | 16,661,289.52 | 3,090,510.62 | 19,751,800.14 | ||||||||
二、联营企业 |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8,764,280.50 | -8,764,280.50 | |||||||||
首铸二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 | 12,077,403.90 | 11,199,491.81 | 877,912.09 | ||||||||
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243,160.21 | 78,692,874.97 | 75,000,000.00 | 3,936,035.18 | |||||||
东莞市万裕房地产有限公司 | 16,141,199.97 | -2,428,951.89 | 11,000,000.00 | 2,712,248.08 | |||||||
东莞市万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6,524,215.14 | 626,609.68 | 10,600,000.00 | 6,550,824.82 | |||||||
东莞市万同房地产有限公司 | 56,078,512.53 | -1,227,581.88 | 54,850,930.65 | ||||||||
惠州市万旭房地产有限公司 | 5,352,748.90 | -1,456,340.40 | 3,896,408.50 | ||||||||
东莞市中天荟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东莞市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 73,981,390.43 | -1,388,752.93 | 72,592,637.50 | ||||||||
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 | |||||||||||
小计 | 177,085,507.68 | 76,130,980.95 | 96,600,000.00 | 11,199,491.81 | 145,416,996.82 | ||||||
合计 | 193,746,797.20 | 79,221,491.57 | 96,600,000.00 | 11,199,491.81 | 165,168,796.96 |
注:长期股权投资东莞市中天荟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亏损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至0元,超额亏损继续冲减实质构成长期权益的长期应收款账面值。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合计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见注释 | / |
注: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莞民投”)是在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为贯彻落实东莞民营资本发展的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东莞推动社会金融组织建设的要求,集结东莞商企力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组建成立的公司,由粤宏远A等23家公司共同认缴出资100亿元人民币组建于2017年6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应自登记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全部实缴完成,粤宏远A认缴5亿元人民币,2017年度粤宏远A已实缴1.5亿元人民币。粤宏远A出资占莞民投股权比重5%,同时粤宏远A在莞民投无董事会席位,无法对莞民投产生重大影响、合营和控制,因此对莞民投的投资按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3,950,979.28 | 533,950,979.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279,639.32 | 27,279,639.32 | |
(1)处置 | 2,323,019.16 | 2,323,019.16 | |
(2)其他转出 | 24,956,620.16 | 24,956,620.16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06,671,339.96 | 506,671,339.9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2,489,159.33 | 272,489,159.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50,799.34 | 15,750,799.34 | |
(1)计提或摊销 | 15,750,799.34 | 15,750,799.3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3,445,245.89 | 13,445,245.89 | |
(1)处置 | 462,423.10 | 462,423.10 | |
(2)其他转出 | 12,982,822.79 | 12,982,822.79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74,794,712.78 | 274,794,712.7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130,281.00 | 5,130,281.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130,281.00 | 5,130,281.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6,746,346.18 | 226,746,346.1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6,331,538.95 | 256,331,538.95 |
注:本期处置房屋建筑物为江南第一城项目的原出租商铺直接由出租转为销售。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公司年末余额中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4)所有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参见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1,983,166.58 | 86,929,766.13 |
合计 | 81,983,166.58 | 86,929,766.13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机械设备 | 工具用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5,754,532.29 | 2,729,734.82 | 8,296,304.85 | 57,639,253.21 | 8,083,360.32 | 182,503,185.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103,119.88 | 199,120.95 | 737,214.98 | 1,424,752.86 | 123,307.55 | 17,587,516.22 |
(1)购置 | 4,799.99 | 737,214.98 | 782,410.60 | 51,272.12 | 1,575,697.6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42,342.26 | 72,035.43 | 714,377.6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5,103,119.88 | 15,103,119.88 | ||||
(5)其他增加 | 194,320.96 | 194,320.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4,346.00 | 626,848.78 | 295,982.91 | 101,983.55 | 1,109,161.24 | |
(1)处置或报废 | 84,346.00 | 626,848.78 | 295,982.91 | 101,983.55 | 1,109,161.24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0,857,652.17 | 2,844,509.77 | 8,406,671.05 | 58,768,023.16 | 8,104,684.32 | 198,981,540.4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401,755.24 | 2,377,234.43 | 7,028,536.05 | 37,771,066.85 | 6,994,826.79 | 95,573,419.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34,223.85 | 287,093.33 | 428,746.32 | 3,614,272.16 | 212,686.30 | 22,477,021.96 |
(1)计提 | 6,021,139.82 | 119,035.18 | 428,746.32 | 3,614,272.16 | 212,686.30 | 10,395,879.78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1,913,084.03 | 11,913,084.03 | ||||
(4)其他增加 | 168,058.15 | 168,058.1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206.02 | 595,506.34 | 280,470.70 | 96,884.37 | 1,052,067.43 |
(1)处置或报废 | 79,206.02 | 595,506.34 | 280,470.70 | 96,884.37 | 1,052,067.43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9,335,979.09 | 2,585,121.74 | 6,861,776.03 | 41,104,868.31 | 7,110,628.72 | 116,998,373.8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1,521,673.08 | 259,388.03 | 1,544,895.02 | 17,663,154.85 | 994,055.60 | 81,983,166.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352,777.05 | 352,500.39 | 1,267,768.80 | 19,868,186.36 | 1,088,533.53 | 86,929,766.1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2,371,370.50 | 2,214,766.81 | 156,603.69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无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收购的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收购时存在表外资产共209项。包括盘盈机器设备139项;构筑物13项;房屋建筑物57项,面积共15,092.39平方米;其中盘盈机器设备无法证实其产权;盘盈房屋,该房屋建构筑物大部分没有办理房产证,或者房屋拆除重建后未更新房产证。对于未办理房产证的建筑物,新裕公司正在补办相应的产权证。
(5)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6)固定资产受限情况参见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68,719.47 | 1,986,262.83 |
合计 | 968,719.47 | 1,986,262.8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核桃坪煤矿电线改造工程 | 695,919.47 | 695,919.47 | 450,000.00 | 450,000.00 | ||
煤炭沟煤矿矿井建设工程 | 272,800.00 | 272,800.00 | ||||
租入资产改良支出 | 1,032,369.00 | 1,032,369.00 | ||||
待安装调试设备 | 503,893.83 | 503,893.83 | ||||
合计 | 968,719.47 | 968,719.47 | 1,986,262.83 | 1,986,262.8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核桃坪煤矿电线改造工程 | 450,000.00 | 245,919.47 | 695,919.47 | 其他 | ||||||||
煤炭沟煤矿矿井建设工程 | 272,800.00 | 272,800.00 | 其他 | |||||||||
新裕铭宸厂房改建 | 203,000.00 | 203,000.00 | 其他 | |||||||||
新裕晟睿厂房改建 | 829,369.00 | 829,369.00 | 其他 | |||||||||
英德新裕待安装调试设备 | 503,893.83 | 210,483.86 | 714,377.69 | 其他 | ||||||||
合计 | 1,986,262.83 | 729,203.33 | 714,377.69 | 1,032,369.00 | 968,719.47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不适用。
(4)工程物资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办公设备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4,454.75 | 194,320.96 | 9,120,893.59 | 9,469,669.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34,183.19 | 6,234,183.19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94,320.96 | 1,635,839.85 | 1,830,160.81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194,320.96 | 1,635,839.85 | 1,830,160.81 | |
4.期末余额 | 154,454.75 | 13,719,236.93 | 13,873,691.68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67.19 | 168,058.15 | 915,623.18 | 1,087,448.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67.16 | 2,553,169.30 | 2,556,936.46 | |
(1)计提 | 3,767.16 | 2,553,169.30 | 2,556,936.4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68,058.15 | 288,677.62 | 456,735.77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168,058.15 | 288,677.62 | 456,735.77 | |
4.期末余额 | 7,534.35 | 3,180,114.86 | 3,187,649.2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6,920.40 | 10,539,122.07 | 10,686,042.4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0,687.56 | 26,262.81 | 8,205,270.41 | 8,382,220.78 |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采矿权a | 应用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115,989.91 | 179,852,321.64 | 1,088,186.71 | 196,056,498.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527,876.35 | 59,527,876.35 | ||||
(1)购置 | 59,527,876.35 | 59,527,876.3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5,115,989.91 | 239,380,197.99 | 1,088,186.71 | 255,584,374.6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416,661.40 | 44,845,077.71 | 359,738.96 | 47,621,478.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4,677.53 | 4,893,853.01 | 61,781.29 | 5,370,311.83 | |
(1)计提 | 414,677.53 | 4,893,853.01 | 61,781.29 | 5,370,311.83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831,338.93 | 49,738,930.72 | 421,520.25 | 52,991,789.9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 |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284,650.98 | 189,641,267.27 | 666,666.46 | 202,592,584.7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699,328.51 | 135,007,243.93 | 728,447.75 | 148,435,020.19 |
注:a采矿权本期增加为煤炭沟煤矿、核桃坪煤矿预计应缴纳的采矿权资源价款。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无。
(3)无形资产受限情况参见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7、开发支出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 64,678,921.56 | 64,678,921.56 | ||||
合计 | 64,678,921.56 | 64,678,921.56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英德市新裕有 | 52,176,870.6 | 52,176,870.6 |
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 3 | 3 | |
合计 | 52,176,870.63 | 52,176,870.63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公司已对上述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并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对英德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经测算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商誉不存在减值的迹象。
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关键参数信息如下:
项目 | 关键参数 | 确定依据 |
预测期 | 2023年-2027年 | -- |
预测期增长率 | 15.52%-25.90% | 参照2022年实际销售情况以及2023年预算、公司对未来增长的预测 |
稳定期增长率 | 0% | -- |
毛利率 | 1.57%-1.66% | 参照2022年实际毛利率水平及考虑降本增效等措施后预计毛利率 |
税前折现率 | 12.16% | 按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 |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形成商誉时的并购重组相关方无业绩承诺情况,对商誉减值测试无影响。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费 | 1,634,940.79 | 1,202,427.00 | 805,171.79 | 2,032,196.00 | |
合计 | 1,634,940.79 | 1,202,427.00 | 805,171.79 | 2,032,196.00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5,559,456.11 | 8,889,864.02 | 36,553,523.95 | 9,138,380.9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3,493,127.57 | 20,873,281.89 | 83,028,534.68 | 20,757,133.67 |
可抵扣亏损 | 163,852,356.20 | 40,963,089.05 | 146,763,283.16 | 36,690,820.79 |
未付费用 | 189,347,929.83 | 47,336,982.46 | 173,713,183.33 | 43,428,295.83 |
预收房款按税法核定 | 1,480,019.43 | 370,004.86 | 4,636,137.05 | 1,159,034.26 |
租赁负债 | 4,582,977.15 | 1,145,744.29 | ||
合计 | 478,315,866.29 | 119,578,966.57 | 444,694,662.17 | 111,173,665.5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下评估增值 | 25,112,758.49 | 6,278,189.62 | 27,170,621.51 | 6,792,655.38 |
使用权资产 | 4,500,411.20 | 1,125,102.80 | ||
合计 | 29,613,169.69 | 7,403,292.42 | 27,170,621.51 | 6,792,655.3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578,966.57 | 111,173,665.5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403,292.42 | 6,792,655.38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067,914.24 | 3,491,665.91 |
可抵扣亏损 | 277,417,496.87 | 238,916,788.59 |
合计 | 282,485,411.11a | 242,408,454.50 |
注:a由于新裕有色金属、宏远投资、永逸环保、东莞宏泰、结里煤焦、贵州宏泰、新裕电源、宏远新材料在未来可预见年度无法取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弥补亏损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4,231,097.68 | ||
2023年 | 39,000,656.71 | 42,836,232.53 | |
2024年 | 63,551,381.53 | 63,551,381.53 | |
2025年 | 69,330,152.09 | 69,330,152.09 | |
2026年 | 58,123,051.51 | 58,123,051.51 | |
2027年 | 47,412,255.03 | ||
合计 | 277,417,496.87 | 238,071,915.34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拍卖债权款 | 4,999,998.00 | 4,999,998.00 | ||||
土地使用权租金 | 268,215.84 | 268,215.84 | 278,180.20 | 278,180.20 | ||
合计 | 268,215.84 | 268,215.84 | 5,278,178.20 | 5,278,178.20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65,000,000.00 | 165,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93,750.00 | 318,489.59 |
合计 | 235,293,750.00 | 235,318,489.59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无。
(3)短期借款保证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二、5、关联交易情况。
(4)抵押、质押借款情况,详见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2,000.00 | |
其中: | ||
现金流量套期-商品期货合约 | 102,000.00 | |
其中: | ||
合计 | 102,000.00 |
注:公司本期使用铅商品期货合约对粗铅产品的预期销售进行套期,以此来规避公司承担的随着铅市场价格的波动,粗铅产品的预期销售带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发生波动的风险。具体套期安排如下:
被套期项目 | 套期工具 | 套期方式 |
粗铅 | 铅商品期货合约 | 商品期货合约锁定粗铅预期销售合约价格波动 |
注:2022年12月31日,该等铅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期发生的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税前收益为人民币-102,000.00元,并预期将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预期铅商品销售期间)内逐步转入公司利润表。
34、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0,111,468.13 | 27,559,684.13 |
1-2年 | 3,652,260.27 | 23,121,074.16 |
2-3年 | 18,488,857.56 | 33,964,274.17 |
3年以上 | 8,985,703.53 | 4,539,303.90 |
合计 | 61,238,289.49 | 89,184,336.3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公司本期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工程款。
37、预收款项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款 | 14,976,384.78 | 46,365,180.00 |
预收货款 | 1,740,115.10 | 2,576.02 |
合计 | 16,716,499.88 | 46,367,756.02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房款 | -31,388,795.22 | 2021年房地产项目向客户预收房款,本期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结转收入 |
合计 | -31,388,795.22 | ——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预售金额前五的项目收款信息: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售比例 |
1 | 帝庭山花园 | 45,453,030.48 | 9,936,660.95 | 2019年06月30日 | 87.81% |
2 | 康城假日 | 912,149.52 | 4,873,057.16 | 2016年07月30日 | 98.87%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303,207.44 | 51,316,296.10 | 52,176,566.13 | 15,442,937.4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89,917.15 | 2,789,917.15 | ||
三、辞退福利 | 728,855.44 | 728,855.44 | ||
合计 | 16,303,207.44 | 54,835,068.69 | 55,695,338.72 | 15,442,937.4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041,630.46 | 46,393,978.60 | 47,488,966.20 | 14,946,642.86 |
2、职工福利费 | 17,725.00 | 1,144,603.81 | 1,149,715.81 | 12,613.00 |
3、社会保险费 | 1,293,363.71 | 1,038,047.20 | 255,316.5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26,473.60 | 896,116.09 | 230,357.51 | |
工伤保险费 | 53,549.65 | 53,549.65 | ||
生育保险费 | 113,340.46 | 88,381.46 | 24,959.00 | |
4、住房公积金 | 171,722.00 | 2,296,898.00 | 2,314,996.00 | 153,624.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2,129.98 | 187,451.98 | 184,840.92 | 74,741.04 |
合计 | 16,303,207.44 | 51,316,296.10 | 52,176,566.13 | 15,442,937.4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75,649.98 | 2,675,649.98 | ||
2、失业保险费 | 114,267.17 | 114,267.17 | ||
合计 | 2,789,917.15 | 2,789,917.15 |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25,711.65 | 1,383,263.77 |
土地增值税 | 189,791,716.29 | 173,888,895.24 |
企业所得税 | 1,878,916.40 | 19,754,590.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736.27 | 105,294.36 |
个人所得税 | 435,232.80 | 392,629.95 |
教育费附加 | 19,083.04 | 58,081.77 |
地方教育附加 | 12,722.03 | 38,721.20 |
房产税 | 31,514.81 | 33,152.41 |
土地使用税 | 25,996.63 | 25,996.63 |
印花税 | 202,511.66 | 23,726.92 |
环境保护税 | 4,854.91 | 16,009.09 |
合计 | 193,543,996.49 | 195,720,361.91 |
注: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详见本附注“六、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7,331.40 | 17,331.40 |
其他应付款 | 167,899,165.62 | 169,743,948.07 |
合计 | 167,916,497.02 | 169,761,279.47 |
(1)应付利息不适用。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7,331.40 | 17,331.40 |
合计 | 17,331.40 | 17,331.4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项 | 93,053,651.24 | 131,656,175.80 |
股权转让意向金 | 52,289,322.24 | |
押金 | 8,096,127.95 | 7,980,575.95 |
未付费用 | 5,687,072.37 | 12,218,362.31 |
矿权资源价款 | 4,478,080.00 | |
保证金 | 2,202,585.12 | 2,273,778.95 |
村民补偿款 | 1,824,974.98 | 12,304,974.98 |
其他 | 136,063.72 | 178,792.08 |
延期交楼违约金 | 131,288.00 | 131,288.00 |
股权收购款 | 3,000,000.00 | |
合计 | 167,899,165.62 | 169,743,948.0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往来款 | 31,300,000.00 | 未分配、分期还款 |
厂房铺位押金 | 6,061,468.91 | 押金 |
合计 | 37,361,468.91 |
42、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08,611.11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66,721.80 | 586,935.40 |
合计 | 2,175,332.91 | 586,935.40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 | 983,605.60 | 2,318,593.88 |
合计 | 983,605.60 | 2,318,593.8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保证借款 | 85,000,000.00 | |
合计 | 85,000,000.00 |
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东莞南城支行申请1.7亿元授信额度的长期借款,用于“时代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借款期限为自首笔提款之日起三年。2022年7月11日借款0.50亿元,利率为4.75%;2022年10月27日借款0.20亿元,2022年12月1日借款0.15亿元,利率为4.70%,借款到期日均为2025年7月11日。该笔借款由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并以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粤(2021)东莞不动产权第0142596号项目用地第二顺位抵押。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中国银行东莞南城支行:截止年末,借款余额5,000.00万元,利率为4.75%;
中国银行东莞南城支行:截止年末,借款余额3,500.00万元,利率为4.70%。
46、应付债券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金 | 9,154,515.93 | 8,008,852.28 |
合计 | 9,154,515.93 | 8,008,852.28 |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2,878,393.18 | |
合计 | 52,878,393.18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 69,204,600.00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6,326,206.82 | |
合计 | 52,878,393.18 |
注:公司办理了45万吨年产量的采矿权证,于2022年正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权许可证》(许可证号:
C5200002012031120124498),有效期自2021年12月到2039年12月。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本公司需支付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69,204,600.00元,支付方式按照《矿业权价款缴库通知书》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向有关部门缴纳。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地质灾害赔偿款*a | 317,404.16 | 317,404.16 | 村民房屋搬迁赔偿款 |
村民异地购房赔偿款*b | 65,643,014.48 | 60,668,220.40 | 村民异地购房赔偿款 |
合计 | 65,960,418.64 | 60,985,624.56 |
注:a、根据《房屋损害赔偿和搬迁协议书》约定,新发乡人民政府委托贵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和贵州金正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司分别对威宁县新发乡红岩村部分村民房屋因煤炭沟煤矿生产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受损情况进行勘测确认和受损资产评估,由煤炭沟煤矿按照资产评估金额赔偿受灾迁移户,同时约定接受赔偿后,受灾区域村民必须搬离该受灾区域。根据贵州金正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司出具的黔金正[2016]房评07-084号《威宁县新发乡红岩村大水组因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采煤工程活动造成村民房屋受损涉及的17户村民住房、辅助房屋、附属物及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评估》评估报告,下属孙公司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需对煤矿周边村民受灾房屋进行赔偿,评估赔偿金额合计6,773,381.28元,累计已支付6,455,977.12元,尚需支付317,404.16元。b、2014年4月,新裕公司与英德市东华镇人民政府、东华镇东升村督尾村村民签署《搬出居住补偿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东华镇东升村督尾村村民自主选择异地购房,新裕公司按照东华镇东升村督尾村村民家庭人口每人五万元标准支付,作为异地购房款。公司对该部分赔偿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预收商铺租金 | 2,111,541.72 | 83,902.32 | 2,027,639.40 | 预收长期租金 | |
合计 | 2,111,541.72 | 83,902.32 | 2,027,639.4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38,280,604.00 | 638,280,604.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47,327,017.51 | 447,327,017.51 | ||
其他资本公积 | 93,830,827.23 | 93,830,827.23 | ||
合计 | 541,157,844.74 | 541,157,844.74 |
56、库存股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0,250.00 | -102,000.00 | 60,250.00 | -162,250.00 | -102,000.00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0,250.00 | -102,000.00 | 60,250.00 | -162,250.00 | -102,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0,250.00 | -102,000.00 | 60,250.00 | -162,250.00 | -102,000.00 |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煤矿专项储备 | 1,232,296.83 | 1,232,296.83 | ||
冶金专项储备 | 3,205,844.45 | 3,205,844.45 | ||
合计 | 1,232,296.83 | 3,205,844.45 | 3,205,844.45 | 1,232,296.83 |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3,953,178.42 | 163,953,178.42 | ||
任意盈余公积 | 86,469,794.71 | 86,469,794.71 | ||
合计 | 250,422,973.13 | 250,422,973.13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6,211,999.70 | 167,323,361.47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6,211,999.70 | 167,323,361.4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552,025.96 | 140,619,189.5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3,433,715.1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3,828,060.40 | 38,296,836.2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3,935,965.26 | 246,211,999.7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46,561,966.45 | 854,254,259.65 | 1,210,469,755.22 | 793,474,768.14 |
其他业务 | 819,811.56 | 375,236.22 | 1,241,865.09 | 43,336.65 |
合计 | 947,381,778.01 | 854,629,495.87 | 1,211,711,620.31 | 793,518,104.79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房地产分部 | 工程分部 | 再生资源业务部 | 煤矿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183,871,882.67 | 12,703,453.22 | 750,806,442.12 | 947,381,778.01 | |
其中: | |||||
房地产 | 147,906,836.53 | 147,906,836.53 | |||
租赁 | 35,965,046.14 | 35,965,046.14 | |||
水电工程 | 12,703,453.22 | 12,703,453.22 | |||
废旧铅蓄电池回收 | 749,986,630.56 | 749,986,630.56 | |||
其他 | 819,811.56 | 819,811.5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83,871,882.67 | 12,703,453.22 | 750,806,442.12 | 947,381,778.01 | |
其中: | |||||
华南地区 | 183,871,882.67 | 12,703,453.22 | 750,806,442.12 | 947,381,778.01 | |
西南地区 | |||||
合计 | 183,871,882.67 | 12,703,453.22 | 750,806,442.12 | 947,381,778.01 |
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分摊至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预计为人民币25,329,000.00元,主要为尚未达到房地产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的销售合同交易价格。公司预计在未来1年内,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确认收入金额前五的项目信息: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入金额 |
1 | 帝庭山 | 142,370,301.91 |
2 | 江南第一城 | 3,885,714.28 |
3 | 康城假日 | 1,011,781.91 |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83,448.38 | 2,579,932.05 |
教育费附加 | 384,811.75 | 1,519,379.36 |
地方教育附加 | 256,541.20 | 1,003,400.73 |
土地增值税 | 20,089,861.30 | 80,177,593.11 |
印花税 | 780,403.55 | 545,972.35 |
土地使用税 | 953,130.55 | 1,143,861.96 |
房产税 | 1,581,335.94 | 4,621,716.39 |
车船税 | 7,683.44 | 6,633.44 |
环保税 | 36,940.49 | 46,051.04 |
河道维修费 | 9,453.33 | |
合计 | 24,774,156.60 | 91,653,993.76 |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 | 12,458,648.26 | 15,312,250.31 |
职工福利费 | 232,098.84 | 2,467.00 |
办公费 | 321,619.06 | 319,801.07 |
折旧费 | 584,339.57 | 677,181.74 |
业务招待费 | 291,733.42 | 280,303.40 |
差旅费 | 167,000.96 | 282,479.70 |
修理费 | 98,538.20 | 608,853.98 |
租金水电 | 345,624.34 | 848,137.95 |
广告促销费 | 2,478,286.89 | 3,111,289.40 |
销售服务费 | 1,596,345.96 | 18,249,926.56 |
未售物业管理费 | 3,878,244.30 | 5,101,167.36 |
其他 | 4,160.32 | |
合计 | 22,452,479.80 | 44,798,018.79 |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 | 32,306,029.59 | 32,145,735.19 |
职工福利费 | 1,387,889.52 | 1,994,598.79 |
折旧费 | 7,449,079.71 | 9,861,519.35 |
无形资产摊销 | 5,043,279.41 | 3,694,040.39 |
办公费 | 1,231,680.60 | 1,686,397.34 |
水电费 | 1,017,416.66 | 1,556,963.31 |
差旅费 | 524,942.42 | 649,169.89 |
业务招待费 | 1,642,011.07 | 2,244,245.75 |
车辆费用 | 613,802.37 | 625,648.79 |
租赁费 | 604,433.73 | 3,319,616.68 |
董事会经费 | 3,630,000.00 | 2,480,000.00 |
中介服务费 | 6,805,566.21 | 4,522,985.58 |
维修工程款 | 2,287,339.70 | 2,436,533.39 |
停工损失 | 2,691,359.41 | 1,408,903.73 |
煤矿管理费 | 1,357,500.00 | |
其他 | 594,517.98 | 718,154.68 |
合计 | 69,186,848.38 | 69,344,512.86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5,363,796.24 | |
人员人工 | 1,285,505.92 | 870,358.59 |
折旧摊销费 | 174,786.05 | 973,288.32 |
合计 | 1,460,291.97 | 7,207,443.15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998,737.08 | 38,379,444.60 |
减:利息收入 | 4,822,159.51 | 6,231,024.77 |
手续费及其它 | 69,221.85 | 93,958.54 |
财务咨询费 | 3,208,490.57 | 1,450,000.00 |
合计 | 18,454,289.99 | 33,692,378.37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190,546.50 | 1,857,878.87 |
稳岗失业补贴 | 134,166.80 | 27,420.89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 68,051.57 | 90,339.81 |
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49,250.00 | |
税收优惠-增值税及附加税免税优惠 | 3,551.10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6,261,212.87 | 46,731,768.2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3,894.88 | |
合计 | 76,261,212.87 | 46,795,663.13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65,770.26 | -408,651.2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69,218.53 | -8,768,211.40 |
合计 | -1,403,448.27 | -9,176,862.66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5,299.51 | -1,005,483.33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21,573,291.68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98,979.75 | -170,581.96 |
合计 | 63,680.24 | -22,749,356.97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3,145.38 | 16,056.54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4,409,456.04 | 1,136,751.40 | 4,409,456.04 |
业主违约收入 | 12,000.00 | ||
其他 | 202,716.34 | 282,560.16 | 202,716.34 |
合计 | 4,612,172.38 | 1,431,311.56 | 4,612,172.3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25,611.47 | 2,132,471.38 | 25,611.47 |
对外捐赠、赞助 | 172,813.00 | 197,580.00 | 282,813.00 |
罚款、滞纳金 | 95,275.06 | 58,648.55 | 95,275.06 |
违约金、补偿款 | 110,000.00 | 1,832,661.64 | |
无法收回的款项 | 13,783.23 | 1,200.00 | 13,783.23 |
其他支出 | 46,634.04 | 114,843.99 | 46,634.04 |
合计 | 464,116.80 | 4,337,405.56 | 464,116.80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534,918.86 | 69,019,346.4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794,663.99 | -19,759,831.02 |
合计 | 1,740,254.87 | 49,259,515.4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6,008,876.0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002,219.0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709,332.3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54,840.8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45,010.9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54,728.1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613,956.09 |
其他a | -19,430,376.21 |
所得税费用 | 1,740,254.87 |
注:a其他包括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影响-19,065,303.22元,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365,072.99元。
77、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押金及保证金 | 6,427,213.92 | 4,490,319.65 |
利息收入 | 4,752,229.79 | 5,879,097.52 |
营业外收入 | 195,368.76 | 381,406.49 |
收到往来款 | 6,311,606.39 | 10,139,807.22 |
政府补助 | 183,416.80 | 27,420.89 |
收到土地竞拍保证金 | 235,300,000.00 | 1,569,720,000.00 |
收到保函保证金 | 800,000.00 | |
其他 | 222,113.19 | |
合计 | 254,191,948.85 | 1,590,638,051.77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8,281,363.22 | 25,974,561.34 |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31,385,187.49 | 20,209,946.81 |
财务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55,074.18 | 79,358.59 |
支付的往来款 | 29,134,713.97 | 19,609,701.70 |
营业外支出 | 240,962.10 | 359,228.55 |
补偿款 | 10,480,000.00 | |
押金及保证金 | 5,848,081.38 | 4,118,914.00 |
土地竞拍保证金 | 235,300,000.00 | 1,569,720,000.00 |
支付保函保证金 | 800,000.00 | |
环境治理专项款 | 1,000,000.00 | 2,000,000.00 |
合计 | 321,725,382.34 | 1,642,871,710.99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投资项目股东借款 | 119,500,000.00 | 489,238,905.32 |
收到期货保证金 | 10,910,000.00 | 16,075,800.00 |
收到股权转让首期款 | 52,289,322.24 | |
收回理财产品本金 | 50,000,000.00 | |
合计 | 182,699,322.24 | 555,314,705.32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
支付投资项目股东借款 | 242,740,000.00 | 141,078,128.86 |
支付期货保证金 | 9,452,000.00 | 14,080,000.00 |
合计 | 252,192,000.00 | 205,158,128.86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顾问费 | 3,265,094.34 | 320,000.00 |
租赁支付的租金 | 1,724,579.04 | 1,214,271.14 |
合计 | 4,989,673.38 | 1,534,271.14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4,268,621.20 | 136,196,249.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3,680.24 | 22,749,356.97 |
信用减值损失 | 1,403,448.27 | 9,176,862.6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146,679.12 | 27,130,331.5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556,936.46 | 956,311.37 |
无形资产摊销 | 5,370,311.83 | 4,021,072.8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05,171.79 | 429,188.1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3,145.38 | -16,056.5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611.47 | 2,132,471.3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207,227.65 | 38,379,444.6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6,261,212.87 | -46,795,663.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80,198.23 | -18,579,376.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4,465.76 | -1,180,454.9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24,341.33 | 158,803,648.9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4,607,861.05 | -34,841,945.4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6,828,634.60 | -179,245,280.0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05,126.91 | 119,316,162.1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7,759,145.48 | 425,619,698.2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25,619,698.23 | 633,083,875.8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860,552.75 | -207,464,177.5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7,759,145.48 | 425,619,698.23 |
其中:库存现金 | 1,107,754.34 | 594,401.3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6,651,391.14 | 425,025,296.8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7,759,145.48 | 425,619,698.23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915,997.05 | 托管货币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4,759,623.84 | 客户按揭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6,816,705.19 | 环境治理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80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投资性房地产 | 72,045,550.64 | 借款抵押 |
存货 | 161,971,546.86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9,775,063.42 | 采矿权冻结 |
合计 | 315,084,487.00 |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套期类别 | 套期工具 | 被套期风险 |
现金流量套期 | 期货合约 | 铅、银、金、铜、锡等价格波动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2022年3月23日日披露的《关于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编号2021-004以及《关于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编号2022-005。 |
新裕公司主要产品为再生铅,伴有贵金属,其对现货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套期,期末期货持仓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余额1,530,720.00元,产生的浮动盈亏-102,000.00元。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 | 373,963.30 | 其他收益a | 373,963.30 |
注:a具体项目名称参见本附注七、67、其他收益。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告期内,公司无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告期内,公司无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反向购买的情形。
4、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21日,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认缴出资51万元(持股51%)和49万元(持股49%)共同设立了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已实缴完毕。
(2)根据《关于保留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9]31号文件)规定,2022年1月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采矿权变更至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矿山名称变更为: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同时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承接了原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的全部净资产。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已注销。
(3)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1日,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100%)设立了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已实缴完毕。
(4)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8日,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维企环保管家服务有限公司各认缴出资300万元(持股60%)和200万元(持股40%)共同设立了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未实缴,尚未营业。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 | 100.00% | 设立 | |
东莞市康城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开发 | 100.00%a | 设立 | |
东莞市帝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水电安装及维修 | 100.00% | 设立 | |
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 | 威宁 | 威宁 | 洗煤精加工,冶金焦生产、购销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 | 威宁 | 威宁 | 煤炭的开采及销售 | 见注释b | ||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 威宁 | 威宁 | 煤炭的开采及销售 | 70.00% | 设立 | |
苏州天骏金融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 苏州昆山 | 苏州昆山 | 房地产开发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股权投资 | 100.00% | 设立 | |
东莞市宏泰矿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煤炭项目管理、咨询,矿山高新技术开发;机械设备、矿山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及租赁;销售:矿产品、钢材、建材、五金交电、日用品、油漆;煤矿建筑工程施工;煤炭开发及销售(权限分支机构经营) | 100.00% | 设立 | |
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环保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能源环保设备等的研发、销售、维修与保养;环保项目投资。 | 100.00% | 设立 | |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 清远英德 | 清远英德 | 废铅酸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理;含铅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 89.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东莞市供联新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再生资源回收;锂电子电池销售,能源环保设备等的研发、销售、维修与保养;环保项目投资。 | 51.00% | 设立 | |
湛江市新裕晟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廉江 | 廉江 | 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环境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1.00% | 设立 | |
广州市新裕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51.00% | 设立 | |
阳江市新裕铭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阳江 | 阳江 | 环保科技研发,废矿物油、废旧电池、废油漆渣、活性炭收集、储存、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1.00% | 设立 | |
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英德 | 清远英德 |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韶关 | 韶关 |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再生资源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宏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 | 60.00% | 设立 |
注:a间接持股均为公司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所持股份。b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本期已被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苏州天骏 | 30.00% | 21,119,755.12 | ||
贵州宏泰 | 30.00% | -3,148,528.66 | -19,106,336.62 | |
英德新裕有色金属 | 11.00% | -4,134,876.10 | -12,151,896.0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苏州天骏 | 350,162,868.58 | 104,032,294.18 | 454,195,162.76 | 432,827,220.03 | 432,827,220.03 | 355,827,462.71 | 101,047,982.03 | 456,875,444.74 | 430,840,687.37 | 430,840,687.37 | ||
贵州宏泰 | 4,827,013.40 | 152,074,955.26 | 156,901,968.66 | 167,393,960.05 | 53,195,797.34 | 220,589,757.39 | 2,871,457.60 | 106,892,536.05 | 109,763,993.65 | 163,139,282.70 | 317,404.16 | 163,456,686.86 |
英德新裕有色金属 | 39,034,561.00 | 39,230,059.00 | 78,264,620.00 | 142,116,742.19 | 72,281,275.02 | 214,398,017.21 | 49,404,937.00 | 44,457,886.14 | 93,862,823.14 | 132,566,293.65 | 68,677,072.68 | 201,243,366.33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苏州天骏 | -4,666,814.64 | -4,666,814.64 | -160,949.33 | -7,336,059.19 | -7,336,059.19 | 278,033.09 | ||
贵州宏泰 | -10,495,095.52 | -10,495,095.52 | 590,059.94 | -2,651,080.90 | -2,651,080.90 | 396,444.75 | ||
英德新裕有色金属 | 750,721,113.76 | -28,978,604.02 | -28,075,431.16 | -1,950,243.08 | 411,790,035.18 | -23,539,265.56 | -23,315,125.56 | 1,455,441.14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本期公司无发生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东莞市万科置地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项目开发 | 50.00% | 权益法 |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贵州 | 贵州 | 煤炭开采及销售等 | 45.00% | 权益法 | |
惠州市宏裕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 | 惠州 | 惠州 | 再生资源回收 | 50.00% | 权益法 | |
首铸二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2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项目开发 | 17.00% | 权益法 | |
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3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项目开发 | 10.00% | 权益法 | |
惠州市万旭房地产有限公司4 | 惠州 | 惠州 | 房地产项目开发 | 10.00% | 权益法 | |
东莞市万裕房地产有限公司5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项目开发 | 10.00% | 权益法 | |
东莞市万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项目开发 | 10.00% | 权益法 | |
东莞市万同房地产有限公司7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项目开发 | 10.00% | 权益法 | |
东莞市中天荟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8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项目开发 | 10.00% | 权益法 | |
东莞市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9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项目开发 | 10.00% | 权益法 | |
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10 | 东莞 | 东莞 | 房地产项目开发 | 10.00% | 权益法 | |
东莞小威电池科技有限公司11 | 东莞 | 东莞 | 电池销售 | 20.00% | 权益法 |
注:12018年5月,子公司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与刘日雄各认缴出资50万共同设立惠州市宏裕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资金尚未到位,也尚未营业。22018年9月,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投资”)与首铸一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致(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首铸(广东)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轩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开发东莞市南城街道项目用地,该项目地块出让编号为:2018WG006,面积67,476.65平方米。上述合作方合计出资100万设立项目公司首铸二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铸二号”),作为该地块的开发主体公司,其中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7万元,持股比例17%,按照协议约定,宏远在董事会席位中占有一个席位。首铸二号向宏远投资借款,计入长期应收款,根据《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公开出让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规定,股东借款的返还规定如下:(1)在项目产生销售款后,销售款除用于支付项目公司开发需日常支出的款项及留存足额开发建设资金外,应先用于偿还全部股东借款。(2)项目开盘销售后,按下列原则以销售回款偿还股东各方提供的股东借款:①项目开盘销售后,项目销售回款应首先用于该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②在项目公司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后续开发的正常资金及规划项目外部融资资金要求情况下,按固定资金成本等价值换算为一定金额和时间延迟分配资金。③之后,可按项目公司实际股权比例偿还股东各方承担的项目地价款、相关交易税费和建设资金,并分配当期可分配利润。(3)项目公司在归还完毕股东借款、分配完当期可分配利润,且预留了项目公司未来六个月正常开发所需资金及归还项目融资资金要求的前提下,对于项目公司的后续经营性附于资金的处理,届时由董事会决议。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每月初制定截
止到上月末的股东借款偿还方案,按月向股东各方偿还股东借款。(4)项目公司按月偿还的股东借款以股东各方投入的地价款、交易税费及建设资金为上限超出部分资金应按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32019年12月,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投资”)与东莞市信韬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福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合计认缴出资100万共同设立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万宏信”)。中万宏信以人民币255,155万元的总价竞得了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地块出让时的宗地编号为:2019EG046,面积57,765.78平方米。宏远投资以10%的投资比例与其他各方共同投资合作建设项目地块,按照协议约定,宏远在董事会席位中占有一个席位。中万宏信向宏远投资借款,计入长期应收款,根据《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规定,股东借款的返还规定如下:项目开盘销售后,项目销售回款应首先用于该项目的地块开发建设,之后,深圳市凯福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两个月为一周期,按期向股东按实际股权比例偿还股东资金投入款。项目公司利润分配:(1)在股东借款还清及满足后续三个月开发的正常资金及归还未来三个月项目融资款要求情况下,按照持股比例按两个月为一个周期分配税后净利润,在利润结算条件达到前,分配累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以不超过累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的90%为限额;(2)项目各期土增税结算前,股东的利润分配以达到该期结算净利润总额的95%为限额;(3)项目各期土增税结算完成后,股东的利润分配以达到该期结算净利润总额的100%为限额。
4东莞市科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京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竞买联合体,于2019年9月3日以人民币64,520万元的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和交易服务费、办证费等税费)竞得了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金源片区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编号为GP2019-20,项目地块面积:41,895.38平方米,设立惠州市万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万旭”)。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投资”)与东莞市科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京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开发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金源片区项目用地。惠州万旭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宏远投资出资200.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按照协议约定,宏远投资在董事会席位中占有一个席位。惠州万旭向宏远投资借款,计入长期应收款,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金源片区地块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规定,股东借款的返还规定如下:(1)在项目开盘销售后,项目销售回款应首先用于该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2)在项目开盘销售后,项目销售回款应首先用于该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3)偿还完各方股东投入后,资金仍有盈余的,按照股东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按季度进行分配,同时各方股东可以项目公司已销售部分预计利润为限,提前按股权比例回收,但如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对项目公司资金及房地产开发贷款有特别监管措施或要求的,各方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抽回或分配资金。
52020年6月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投资”)与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东莞市科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东莞市万裕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万裕”)位于东莞市麻涌镇的江岸花园房地产项目,项目编号2019WG031,占地36214.73平方米。协议约定宏远投资出资为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0%,宏远投资在董事会席位中占有一个席位。东莞万裕向宏远投资借款,计入长期应收款,根据《东莞市麻涌镇江岸花园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规定,股东借款的返还规定如下:(1)在项目开盘销售后,项目销售回款应首先用于该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2)在目标公司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后续三个月运营成本、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及需到期归还的项目融资款项(包括银行贷款)情况下,可按股权比例偿还股东借款;(3)偿还的股东借款以股东各方投入的地价款和建设资金为上限,超过部分资金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利润分配;(4)东莞万裕的税后净利润,在各方股东的股东借款还清后,按照各方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由各方股东协商确定。
62020年6月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投资”)与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东莞市科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东莞市万珩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万珩”)位于东莞市麻涌镇的江湾花园房地产项目,项目编号2019WG028,占地28751.59平方米。协议约定宏远投资出资为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0%,宏远投资在董事会席位中占有一个席位。东莞万珩向宏远投资借款,计入长期应收款,根据《东莞市麻涌镇江湾花园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规定,股东借款的返还规定如下:(1)在项目开盘销售后,项目销售回款应首先用于该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2)在目标公司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后续三个月运营成本、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及需到期归还的项目融资款项(包括银行贷款)情况下,可按股权比例偿还股东借款;(3)偿还的股东借款以股东各方投入的地价款和建设资金为上限,超过部分资金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利润分配;(4)东莞万珩的税后净利润,在各方股东的股东借款还清后,按照各方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由各方股东协商确定。
72020年7月,东莞市科宏房地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万同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万
同”)公司以人民币115,488万元的总价竞得了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2020WR030,占地43,560.75平方米。2020年9月,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投资”)与东莞市科宏房地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凯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信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开发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项目地块。宏远投资出资57,230,769.20元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按照协议约定,宏远投资在董事会席位中占有一个席位。东莞万同向宏远投资借款,计入长期应收款,根据《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规定,股东借款的返还规定如下:(1)在项目公司产生销售款后,销售款除用于支付项目公司开发需日常支出的款项及留存足额开发建设资金外,应先用于偿还全部股东投入;(2)项目开盘销售后,按下列原则以销售回款偿还股东各方提供的股东投入:1)在项目开盘销售后,项目销售回款应首先用于该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2)之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可按各股东持有的项目公司实际股权比例偿还股东各方承担的项目地价款、相关交易税费和建设资金,如有剩余应分配当期可分配利润;(3)项目开盘销售后,乙方两个月为一周期,在每周期初制定截止到上周期末的股东投入方案,股东各方在项目经营成果达到股东或董事会最近一期制定的预期目标,且销售回款扣减成本及需归还的融资款项、后续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后仍有富余资金的,经项目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投入收回方案后,可按周期向股东各方偿还股东投入。(4)项目公司按两月为一周期偿还的股东投入以项目已发生的地价款、交易税费及建设资金为上限,超过部分资金应按协议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对项目公司销售后产生的税后净利润,在股东投入还清及满足后续三个月开发的正常资金及归还未来三个月项目融资款要求情况下,按照各股东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按两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分配。同时,项目公司根据累计产生的利润提前按股权比例分配给股东,在利润结算条件达到前,分配累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以不超过累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的90%为限额;项目各期土增税结算前,股东的利润分配以达该期结算净利润总额95%为限额;项目各期土增税清算完成后,股东的利润分配以达该期结算净利润总额100%。
82020年9月,东莞市中天荟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荟景”)与炜业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业控股”)、海南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阳金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利物业”)签订《关于惠阳金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协议约定炜业控股将其持有的金达利物业100%股权转让给中天景荟。2020年12月,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投资”)与东莞市中万联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科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花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开发金达利物业持有的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昙华路,不动产权证编号“粵(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2098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854平方米的地块。宏远投资认缴5,000.00万元持有中天荟景10%股权,按照协议约定,宏远投资在董事会席位中占有一个席位。中天荟景向宏远投资借款,计入长期应收款,根据《关于东莞市中天荟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及合作之协议》的规定,股东借款的返还规定如下:(1)各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同股同权分配目标项目资金及利润,项目开盘销售后,按以下列原则以销售回款归还各方提供的股东投入:1)在目标项目开盘销售后,项目销售回款应首先用于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2)在项目公司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的6个月正常开发建设资金及归还6个月内项目融资资金要求情况下,富余资金按照股权比例将销售回款用于归还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提供的股东化投入,股东投入包含但不限于股东实际投入的注册资金及其他形式的股东资金投入。(2)归还完各方股东投入后,资金仍有盈余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按以下原则处理:1)分配预计利润:项目公司根据届时已销售且取得销售收入的物业的情况,预计未来可能实现的利润按各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分配。但在达到利润结算条件之前,各方累计获得分配的该期的预计利润不得超过最新确定的预计利润总额的90%。2)分配结算利润:在任一期物业达到该期利润结算条件后,项目公司对该期已销售并取得销售收入的物业产生的利润进行结算,此前已分配给各方的预计利润转为结算利润。在后续每一个分配日,项目公司有可分配的结算利润的,按各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分配结算利润,但在该期土地增值税清算之前,累计分配给各方的结算利润不得超过该期结算利润总额的95%。目标项目各期均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以税务部门认定为准)之后,项目公司按各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分配本项目各期已销售并产生销售收入的物业的结算利润的100%;3)分配冗余资金:股东投入返还完毕、已销售物业的预计利润及/或结算利润分配完毕后,各方可协商是否分配冗余资金。
92021年3月,东莞市凯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邦贸易”)以人民币209,267.26万元的总价竞得了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2021WR006,占地104,560.60平方米。凯邦贸易成立了项目公司东莞市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万信远”),并于2021年3月23日以项目公司的名义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项目地块地价款、缴纳契税等税费后办理了项目地块不动产权证。2021年4月,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投资”)与东莞市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东莞市丰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凯邦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获取项目公司股权,共同开发东莞市市厚街镇寮厦社区项目地块。宏远投资出资75,000,000.00元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按照协议约定,宏远投资在董事会席位中占有一个席位。中万信远向宏远投资借款,计入长期应收款,根据《东莞市厚街镇寮厦公开地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规定,股东借款的返还规定如下:(1)各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同股同权分配目标项目资金及利润,项目开盘销售后,按以下列原则以销售回款归还各方提供的股东投入:1)在目标项目开盘销售后,项目销售回款应首先用于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2)之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可按照各股东持有的项目公司实际股权比例偿还股东各方承担的项目地价款、相关交易税费和建设资金,但应当按照资金划入项目公司时间先后顺序偿还。(2)项目开盘销售后,甲方以两个月为一周期,在每周期初制定截止到上周期末的股东投入方案,股东各方在项目经营成果达到股东或董事会最近一期的预期目标,且销售回款扣减项目未来三个月所需支出的款项(含需归还的融资款项、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等)后仍有富余资金(监管资金提取后)的,经项目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投入收回方案后,可按照周期向股东各方偿还股东投入。(3)对项目公司销售后产生的税后净利润,在股东投入还清及满足后续三个月开发的正常资金及归还未来三个月项目融资款要求情况下,按照各股东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按两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分配。同时,项目公司根据累计产生的利润提前按股权比例分配给股东,在利润结算条件达到前,分配累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以不超过累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的90%为限额;项目各期土增税结算前,股东的利润分配以达该期结算净利润总额95%为限额;项目各期土增税清算完成后,股东的利润分配以达该期结算净利润总额100%。102022年8月,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万科”)以人民币469,330.3334万元的总价竞得了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与元美东路交汇处北侧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2022WR009,占地73,215.68平方米。东莞万科成立了项目公司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万亨”),以东莞万科的名义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东莞万亨的名字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项目地块地价款、缴纳契税等税费后办理了项目地块不动产权证。2022年8月,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投资”)与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溢柯倾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天海德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峰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获取项目公司股权,共同开发东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与元美东路交汇处北侧项目地块。宏远投资出资10,000,000.00元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按照协议约定,宏远投资在董事会席位中占有一个席位。东莞万亨向宏远投资借款,计入长期应收款,根据《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石竹路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的规定,股东借款的返还规定如下:(1)各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同股同权分配目标项目资金及利润,项目开盘销售后,按以下列原则以销售回款归还各方提供的股东投入:1)在目标项目开盘销售后,项目销售回款应首先用于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2)之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可按照各股东持有的项目公司实际股权比例偿还股东各方承担的项目地价款、相关交易税费和建设资金,但应当按照资金划入项目公司时间先后顺序偿还。(2)项目开盘销售后,甲方以两个月为一周期,在每周期初制定截止到上周期末的股东投入方案,股东各方在项目经营成果达到股东或董事会最近一期的预期目标,且销售回款扣减项目未来三个月所需支出的款项(含需归还的融资款项、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等)后仍有富余资金(监管资金提取后)的,经项目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投入收回方案后,可按照周期向股东各方偿还股东投入。(3)对项目公司销售后产生的税后净利润,在股东投入还清及满足后续三个月开发的正常资金及归还未来三个月项目融资款要求情况下,按照各股东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按两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分配。同时,项目公司根据累计产生的利润提前按股权比例分配给股东,在利润结算条件达到前,分配累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以不超过累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的90%为限额;项目各期土增税结算前,股东的利润分配以达该期结算净利润总额95%为限额;项目各期土增税清算完成后,股东的利润分配以达该期结算净利润总额100%。
112022年12月,子公司东莞市供联新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10万元、40万元共同设立东莞小威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资金尚未到位,也尚未营业。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万科置地 | 万科置地 | |
流动资产 | 83,784,023.11 | 276,084,070.35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4,072,543.41 | 110,760,643.93 |
非流动资产 | 16,722,005.03 | 22,886,463.68 |
资产合计 | 100,506,028.14 | 298,970,534.03 |
流动负债 | 56,428,846.99 | 81,216,768.02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56,428,846.99 | 81,216,768.0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4,077,181.15 | 217,753,766.0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2,038,590.58 | 108,876,883.0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286,790.44a | -92,215,593.49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9,751,800.14 | 16,661,289.52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522,928.18 | 80,820,546.06 |
财务费用 | -272,791.56 | -997,309.22 |
所得税费用 | 20,118,739.12 | 37,345,922.69 |
净利润 | -255,836.65 | 111,794,552.4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55,836.65 | 111,794,552.4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50,000,000.00 |
注:a本期调整事项-其他中包括万科置地合资协议中约定的倾斜分配给合营方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金额。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鸿熙矿业 | 首铸二号 | 惠州万旭 | 东莞中万宏信 | 东莞万裕 | 东莞万珩 | 东莞万同 | 东莞中天荟景 | 中万信远 | 东莞万亨 | 鸿熙矿业 | 首铸二号 | 惠州万旭 | 东莞中万宏信 | 东莞万裕 | 东莞万珩 | 东莞万同 | 东莞中天荟景 | 中万信远 | 东莞万亨 | |
流动资产 | 419,292.70 | 587,381,070.22 | 229,451,401.33 | 656,235,531.06 | 110,176,107.93 | 711,983,840.78 | 2,190,946,844.99 | 1,324,550,224.12 | 5,224,815,395.76 | 5,082,316,658.73 | 18,801,005.34 | 1,388,531,244.93 | 686,247,324.08 | 5,385,055,692.61 | 1,126,185,762.25 | 949,942,696.42 | 1,812,796,411.37 | 1,718,680,151.33 | 2,950,422,484.02 | |
非流动资产 | 274,418.84 | 97,621,398.94 | 2,738,537.23 | 60,145.21 | 16,069,500.50 | 730,289.89 | 7,878,326.79 | 394,514,970.63 | 8,000,536.22 | 2,103,985.39 | 173,556.28 | 1,427,748.16 | 77,056.03 | 2,331,346.41 | 38,038.36 | 91,102.33 | 3,858,134.98 | 439,926,148.51 | 3,334,182.65 | |
资产合计 | 693,711.54 | 685,002,469.16 | 232,189,938.56 | 656,295,676.27 | 126,245,608.43 | 712,714,130.67 | 2,198,825,171.78 | 1,719,065,194.75 | 5,232,815,931.98 | 5,084,420,644.12 | 18,974,561.62 | 1,389,958,993.09 | 686,324,380.11 | 5,387,387,039.02 | 1,126,223,800.61 | 950,033,798.75 | 1,816,654,546.35 | 2,158,606,299.84 | 2,953,756,666.67 | |
流动负债 | 761,393.70 | 679,838,280.38 | 193,213,777.94 | 616,935,324.34 | 99,986,804.07 | 647,224,412.74 | 1,650,315,865.33 | 1,740,679,903.03 | 4,506,889,556.97 | 5,090,852,600.29 | 198,297.43 | 1,443,497,718.51 | 612,794,125.48 | 5,384,955,436.83 | 965,675,477.33 | 784,810,177.62 | 1,255,869,421.06 | 1,614,260,691.32 | 2,213,942,762.32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761,393.70 | 679,838,280.38 | 193,213,777.94 | 616,935,324.34 | 99,986,804.07 | 647,224,412.74 | 1,650,315,865.33 | 1,740,679,903.03 | 4,506,889,556.97 | 5,090,852,600.29 | 198,297.43 | 1,443,497,718.51 | 612,794,125.48 | 5,384,955,436.83 | 965,675,477.33 | 784,810,177.62 | 1,255,869,421.06 | 1,614,260,691.32 | 2,213,942,762.32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7,682.16 | 5,164,188.78 | 38,976,160.62 | 39,360,351.93 | 26,258,804.36 | 65,489,717.93 | 548,509,306.45 | -21,614,708.28 | 725,926,375.01 | -6,431,956.17 | 18,776,264.19 | -53,538,725.42 | 73,530,254.63 | 2,431,602.19 | 160,548,323.28 | 165,223,621.13 | 560,785,125.29 | 544,345,608.52 | 739,813,904.3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0,456.97 | 877,912.09 | 3,897,616.06 | 3,936,035.19 | 2,625,880.44 | 6,548,971.79 | 54,850,930.65 | -2,161,470.83 | 72,592,637.50 | -643,195.62 | 8,449,318.89 | -9,101,583.32 | 7,353,025.46 | 243,160.22 | 16,054,832.33 | 16,522,362.11 | 56,078,512.53 | 54,434,560.85 | 73,981,390.44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30,456.97 | -1,207.56 | -0.01 | 86,367.64 | 1,853.03 | 2,161,470.83 | 643,195.62 | 314,961.61 | 9,101,583.32 | -2,000,27 | -0.01 | 86,367.64 | 1,853.03 | -54,434,5 | -0.01 |
6.56 | 60.85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77,912.09 | 3,896,408.50 | 3,936,035.18 | 2,712,248.08 | 6,550,824.82 | 54,850,930.65 | 72,592,637.50 | 8,764,280.50 | 5,352,748.90 | 243,160.21 | 16,141,199.97 | 16,524,215.14 | 56,078,512.53 | 73,981,390.43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531,113.87 | 192,002,878.38 | 336,239,859.49 | 4,604,533,625.97 | 19,828,357.24 | 36,134,905.99 | 128,712.88 | 2,278,370,624.12 | 995,019,097.49 | 1,508,210,430.23 | 1,314,986,658.36 | 81,559.64 | |||||||
净利润 | -18,843,946.35 | 58,702,914.19 | -14,558,749.01 | 787,021,226.24 | -24,097,668.92 | 6,266,096.80 | -12,178,941.34 | -15,962,346.80 | -13,801,832.80 | -6,431,956.17 | -16,491,671.14 | 8,960,278.27 | 67,727,368.20 | 6,192,189.44 | 155,069,131.53 | 169,310,163.36 | -11,138,408.01 | -10,361,350.82 | -10,186,095.6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8,843,946.35 | 58,702,914.19 | -14,558,749.01 | 787,021,226.24 | -24,097,668.92 | 6,266,096.80 | -12,178,941.34 | -15,962,346.80 | -13,801,832.80 | -6,431,956.17 | -16,491,671.14 | 8,960,278.27 | 67,727,368.20 | 6,192,189.44 | 155,069,131.53 | 169,310,163.36 | -11,138,408.01 | -10,361,350.82 | -10,186,095.6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本期调整事项-其他中包括东莞中天荟景、东莞万亨亏损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至0元,继续冲减实质构成长期权益的长期应收款账面值。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中天荟景 | -1,089,499.62 | -2,317,083.08 | -3,406,582.70 |
万亨 | -643,195.62 | -643,195.62 |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公司不存在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不存在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2)汇率风险无。
(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公司各项金融负债预计1年内到期。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02,000.00 | 102,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02,000.00 | 102,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属于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以期末期货市场铅产品的结算价确定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公司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为公司之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对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其持有目的并非为了对外交易,按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由于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公司按成本价计量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 | 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 1亿元 | 19.95% | 19.9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经营范围为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等,现以药业为龙头,体育产业、服务业、国际贸易等产业配套发展,形成了跨地域、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格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海涛。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广东宏远集团100%持股的子公司 |
广东宏远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母公司广东宏远集团100%持股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在处理与公司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某人或受其影响的家庭成员。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 | 2,218,908.67 | 否 | 2,205,259.16 | |
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未售物业管理费 | 1,360,227.10 | 否 | 2,496,321.36 | |
广东宏远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营销活动费 | 1,000,000.00 | 否 | 2,000,000.00 |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煤矿管理费 | 1,357,500.00 | 否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租赁 | 180,000.00 | --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车位 | 171,428.57 | -- |
注:公司向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车位,本期发生额180,000.00元,确认的租赁收入(不含税)171,428.57元。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商用办公楼层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8,908.67 | 2,205,259.16 | 205,254.05 | 0.00 | 6,234,183.19 | 0.00 |
注:公司及子公司宏远地产向宏远集团租赁商用办公楼层用作办公场所。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18年12月01日 | 2028年12月31日 | 否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523,340.00 | 4,830,970.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长期应收款 | 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东莞市万同房地产有限公司 | 12,079,664.80 | 17,079,664.80 | ||
长期应收款 | 东莞市中天荟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5,386,609.15 | 101,203,692.23 | ||
长期应收款 | 东莞市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 53,778,128.86 | |||
长期应收款 | 东莞市万亨房地产有限公司 | 235,596,804.38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171,860.00 | 23,386.85 | 166,918.00 | 20,030.16 |
应收账款 | 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069.4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1,33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首铸二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8,199,491.81 |
其他应付款 | 东莞市中万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东莞市万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6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惠州市万旭房地产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4,5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东莞市万裕房地产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东莞市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 60,721,871.14 | |
其他应付款 | 东莞市宏远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34,671.20 | 976,658.00 |
7、关联方承诺
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承诺事项。
十三、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份支付的情形。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关于收购苏州天骏30%的股权:
根据宏远地产与江苏天骏投资有限公司在2015年12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宏远地产分两次收购天骏投资持有的苏州天骏50%股权,其中第一次支付对价14,412,380元收购20%股权,并于2015年12月29日股权交割完毕,苏州天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20%股权完成后的苏州天骏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宏远地产指定,天骏投资不再参与苏州天骏的经营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天骏投资转让其所持剩余的30%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宏远地产,该30%股权作价2161.857万元,宏远地产向项目公司购买与该30%股权同等价值的物业,交付给天骏投资,即为支付对价。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银行按揭贷款担保: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在承购人提供住房抵押担保的基础上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27.22万元,均为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
2)核桃坪采矿权冻结事项
根据贵州省煤矿整合政策的要求,核桃坪煤矿采矿权挂靠至具有兼并重组资格主体的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名下,成为其分支机构,受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名下挂靠的其他煤矿诉讼所累,核桃坪煤矿采矿权目前处于被连带司法查封状态,公司已责令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和涉诉煤矿及其实际控制人妥善处理涉诉案件,尽快解除核桃坪煤矿采矿权的查封。根据贵州省出台了《关于保留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9]31号文件),公司正致力于将核桃坪煤矿脱离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成为独立法人公司,从而摆脱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名下其他挂靠煤矿负债纠纷的影响。
3)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2023年1月13日,孙公司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位于韶关市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占地面积68690.6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1319万元,土地价款已经支付。该项目主要拟从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及再生业务,目前该项目立项已完成,现正在进行项目设计、可研、环评、能评、安评等工作。2023年2月23日,孙公司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昌信达盛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广东宏途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宏远新材料认缴出资400万元(占股80%)、湖北昌信达盛认缴100万元(占股20%),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等相关业务,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公司注册资金已实缴300万元,但尚未营业。 | 新设公司、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暂未营业,支付土地价款及出资设立下属公司对公司现金流有一定影响,但不构成重大影响;新项目对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项目落地和实际经营情况而定。 | 新设公司尚未开展营业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1,062,448.3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1,062,448.32a |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38,280,60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股息分配总额约51,062,448.32元(含税),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注:a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51,062,448.32元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债务重组的情形。
3、资产置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产置换的情形。
4、年金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终止经营的情形。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地产行业分部。
—公用事业(水电)分部。
—煤矿分部。
—废旧电池回收加工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地产行业 | 公用事业(水电) | 煤矿 | 废旧电池回收加工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83,871,882.67 | 12,730,864.86 | 750,631,657.92 | -672,439.00 | 946,561,966.45 | |
主营业务成本 | 94,958,684.35 | 8,836,825.90 | 754,451,213.14 | -3,992,463.74 | 854,254,259.65 | |
资产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17,361,622.75 | 44,234,422.19 | 247,166,695.20 | 87,444,069.72 | -2,555,159,401.60 | 2,441,047,408.26 |
负债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91,707,072.52 | 8,962,296.52 | 304,862,239.97 | 220,018,361.18 | -2,117,116,094.24 | 908,433,875.95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关于威宁县结里煤焦(核桃坪煤矿)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资产整合合作
2015年1月27日,公司及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与易颖、金荣辉签署《威宁县核桃坪煤矿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合作各方约定将各自名下采矿权过户到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整合主体)名下;约定以威宁县核桃坪煤矿有限公司/核桃坪煤矿为主体矿山,孔家沟煤矿根据政策要求进行关闭。在《整合合作协议》签署后,孔家沟煤矿股东(金荣辉、易颖)并未按约定移交该煤矿的资产、资料和生产经营管理,也即孔家沟煤矿并未交付及合并入整合主体,合作因此受阻,该两矿整合工作未能如约开展。经多次催告协调无果,公司就此事项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1月21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公司部分诉求,但不支持公司收购新矿井另外30%股权,因被告不执行贵州高院一审判决并拒绝履行合作协议约定。
公司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4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金荣辉、易颖共同向原告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给付合同违约金300万元。
2015年4月1日四川能投机电物资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签订《煤炭采购合同》,由孔家沟煤矿供给煤炭。四川能投机电物资有限公司预付货款1340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结算,孔家沟煤矿供给煤炭货值390万元,欠四川能投机电物资有限公司预付货款950万元。2016年9月孔家沟煤矿、四川能投机电物资有限公司、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四川能投机电物资有限公司将在孔家沟煤矿的债权950万元转让给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后,孔家沟煤矿未履行付款义务。
2016年11月,原告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向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于2016年11月29日冻结了本公司银行存款1000万元。
2017年3月1日,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裁定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该院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7月3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该院认为双方当事人二审提交的新证据致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2016)川1024民初2179号民事判决,并将本案发回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重审。2017年11月16日,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该案,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17)川1024民初28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公司、易颖、金荣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上述判决表示不服,向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18年5月11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该院认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黔高民初字第78号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对双方整合合作协议效力及履行情况的认定,与本案处理有直接关系,本案需以该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结果为依据。2018年6月内江中院二审裁定要以最高院对核桃坪煤矿和孔家沟煤矿整合一案的判决结果为依据而中止诉讼,2018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466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2019年1月内江中院二审重新开庭,但仍判决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强制划扣公司资金1,555.62万元。公司认为内江中院无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孔家沟煤矿合伙人(金荣辉、易颖)存在违约,公司没有接管孔家沟煤矿事实判定,不服内江中院对该案的判决,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2019年7月25日,四川高院做出民事裁定书(2019)川民申3201号(索引4006-02-05),裁定提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四川高院再审后,2019年10月30日做出民事裁定书(2019)川民再551号、11月5日补充再551号之一(索引4006-02-06),裁定撤销内江中院(2018)川10民终314号民事判决和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2017)川1024民初2864号民事判决;发回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重审。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0日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20年12月11日做出(2019)川1024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予支持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应对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炉山镇孔家沟煤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后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易颖、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均就该案向内江中院提起了上诉。
内江中院于2022年1月11日作出裁决,驳回了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易颖、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上述请求,纠正一审判决对鸿熙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的认定。具体判决如下:“一、维持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2019)川1024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即: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炉山镇孔家沟煤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债权转让款950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从2016年10月1日起以5,666,585.8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易颖、金荣辉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2019)川1024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鸿熙公司孔家沟煤矿、易颖、金荣辉、鸿熙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四川威玻、鸿熙公司负担。
在2019年10月四川高院再审裁定前,内江中院的二审判决已执行,公司已被强制划扣1555.62万元。本次内江中院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对孔家沟煤矿上述债务无需承担责任,公司将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要求原申请人四川威玻返还被划扣款项及孳息,或依法向孔家沟煤矿合伙人(金荣辉、易颖)、鸿熙公司等相关主体追偿索赔。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被强制划扣公司资金1,555.62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022年收到法院执行款17.8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被强制划扣资金余额为1537.81万元,但因四川威玻无可供执行财产目前尚未收回。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事项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2)关于贵州省纳雍县永安煤矿采矿权及股权转让
公司于2015年2月5日与柳向阳签署《贵州省纳雍县永安煤矿采矿权及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3000万元的价格向柳向阳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和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煤矿)关闭指标。按合同约定,柳向阳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首期转让价款,剩余转让价款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11个工作日开始,由柳向阳按月利率15厘向本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转让价款之日或约定的分期付款期限届满之日止,柳向阳以其实际独资持有的盘县猛者新寨煤矿(包括产能改造后的新矿井)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合同签订后,公司已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然而柳向阳对此仅支付了首期转让款,余款经多次发函催收无效,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人一为柳向阳,被告人二、三分别为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盘县柏果镇猛者新寨煤矿、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请求:①判令被告一支付转让价款2900万元及其利息277.425万元、逾期付款滞纳金1405.55万元、违约金600万元(暂计至起诉日)。②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垫付款46万元。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的律师费67.99万元。④被告二、三对上述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7年2月12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于2018年10月10日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决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①②③④,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和柳向阳的反诉请求。柳向阳、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盘县柏果镇猛者新寨煤矿、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19民初8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并进行庭审,2019年12月31日审理终结,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2020年3月,公司已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92,998.42元。2021年3月15日,东莞中院对被执行人柳向阳、案外人柳智恒名下房产及屋内家私家电、被执行人柳向阳名下车库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但因无人出价已经流拍。其后,柳向阳于2021年5月18日分别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说明还款方案及还款资金来源,2021年5月2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案执行,若柳向阳不履行还款方案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22年9月6日,因柳向阳一直未按照还款承诺函还款,在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进行情况调查时宏远与柳向阳达成一致意见:①再给柳向阳三个月履行期(即截止日为2022年12月5日),如柳向阳仍不支付则向法院申请拍卖45万吨采矿权。②双方同意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应收柳向阳股权收购款2,890.70万元,公司正在推动盘县猛者新寨煤矿的评估工作,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关于给王明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保留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设立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专用于承接煤炭沟煤矿的采矿权和所有资产权益,使煤炭沟煤矿能从原挂靠主体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熙公司”)中脱离,成为独立法人公司。2022年1月,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已完成煤炭沟煤矿采矿权的转入和承接。煤炭沟煤矿在办理独立法人期间,发现因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雍熙镇木兰煤矿(以下简称“木兰煤矿”)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导致煤炭沟煤矿采矿权处于被连带司法查封状态,给煤炭沟煤矿独立法人的办理产生了障碍。该案实际债务人为挂靠在鸿熙公司名下的木兰煤矿及其实际权利人张建明,木兰煤矿也因该案件被司法查封。为解除彼时同为鸿熙公司名下的煤炭沟煤矿被连带的司法查封,公司要求鸿熙公司协助敦促该案实际债务人木兰煤矿及其实际权利人张建明尽快解决上述案件。最终该案债权人长城公司决定拍卖涉案债权。
2021年12月,第三人王明江竞得该债权,但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及时筹得足够的拍卖款。为尽快解除煤炭沟煤矿司法查封并完成独立法人手续,脱离因更多它矿涉诉或涉债务纠纷导致我矿深陷司法查封、无法正常建设经营的困局,保障资产安全,公司作为垫资人代王明江向长城公司支付木兰煤矿债权收购款2316.237万元。如王明江不能按时偿还垫资款,公司将无条件获得该拍卖债权,有权向债务人木兰煤矿及其实际权利人张建明追索全部垫资款及利息。2022年1月,法院解除了煤炭沟煤矿司法查封。煤炭沟煤矿顺利完成了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手续,煤炭沟煤矿资产得到保全。
2022年1月13日公司与前述案件债权竞得人王明江协定,公司向其提供借款人民币2316.237万元,用于支付应向该案债权人支付的款项。王明江应当于3日内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对煤炭沟煤矿采矿权的查封保全措施;后期若王明江未能向公司归还借款本金的,则其须无条件将自债权人受让的债权转让给公司。王明江曾于2022年5月23日向毕节市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拟对木兰煤矿采矿权进行司法拍卖。后经协商与沟通,木兰煤矿/张建明应于2022年12月27日前归还全部垫资款及利息,否则将恢复强制执行,对木兰煤矿采矿权进行司法拍卖。目前木兰煤矿/张建明还款已逾期。接下来,被资助对象王明江和公司将依程序向法院申请恢复对木兰煤矿强制执行,并申请法院对木兰煤矿采矿权进行司法拍卖。法院作出拍卖煤矿裁定后,经过评估等程序确定拍卖价后委托拍卖平台拍卖。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应收木兰煤矿/张建明债权款2,316.237万元,公司正在推动木兰煤矿的评估工作,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关于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煤炭沟煤矿转让事项
为了公司产业结构转型、盘活资产,公司与贵州富能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签署《关于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贵州富能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和受让本公司所持有的贵州宏泰中70%股权及本公司应收贵州宏泰的全部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合同项下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价格为261,446,611.18元人民币,其中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3,999,788.92元、债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7,446,822.26元。该交易于2022年11月24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本交易合同附有交易成就先决条件,合同约定先决条件为在合同签署日后的五个月内,煤炭沟煤矿需通过招拍挂程序竞得其工业广场土地使用权,否则贵州富能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也有权决定是否放弃任一先决条件的满足。目前先决条件尚未成就,股权也未办理过户。2023年2月26日,公司收到贵州富能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沟通函》,贵州富能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承诺:“《收购合同》中约定先决条件(即,工业广场土地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未能在合同约定的5个月内完成,可将本先决条件履行期限自动顺延,我司承诺不行使单方解除权”。上述交易合同继续有效,仍在履行中。
(5)核桃坪煤矿与孔家沟煤矿整合事项
因孔家沟煤矿债务问题,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拍卖孔家沟煤矿采矿权,为保证核桃坪煤矿存续,加快推进核桃坪煤矿和孔家沟煤矿整合,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决定参与孔家沟煤矿采矿权的竞拍,并于2022年10月11日公司以
490.15万元的价格拍得孔家沟煤矿采矿权。
(6)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需披露的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54,474.32 | 100.00% | 2,105.97 | 0.59% | 352,368.35 | 330,690.95 | 100.00% | 9,920.73 | 3.00% | 320,770.22 |
其中: | ||||||||||
租赁组合 | 354,474.32 | 100.00% | 2,105.97 | 0.59% | 352,368.35 | 330,690.95 | 100.00% | 9,920.73 | 3.00% | 320,770.22 |
合计 | 354,474.32 | 100.00% | 2,105.97 | 0.59% | 352,368.35 | 330,690.95 | 100.00% | 9,920.73 | 3.00% | 320,770.2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租赁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4,474.32 | 2,105.97 | 0.59% |
合计 | 354,474.32 | 2,105.97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54,474.32 |
合计 | 354,474.3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租赁组合 | 9,920.73 | 7,814.76 | 2,105.97 | |||
合计 | 9,920.73 | 7,814.76 | 2,105.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不适用。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东莞**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268,974.32 | 75.88% | 1,598.00 |
东莞南城****制品有限公司 | 85,500.00 | 24.12% | 507.97 |
合计 | 354,474.32 | 100.00%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593,254,276.78 | 1,606,952,126.66 |
合计 | 1,593,254,276.78 | 1,606,952,126.66 |
(1)应收利息不适用。
(2)应收股利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并表方往来款 | 1,580,044,691.64 | 1,593,593,519.58 |
外部往来款 | 15,861,379.63 | 16,039,424.44 |
股权转让款 | 28,907,001.58 | 28,907,001.58 |
其他 | 200.00 | |
合计 | 1,624,813,272.85 | 1,638,539,945.6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55,950.77 | 31,431,868.17 | 31,587,818.9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6,632.08 | 56,632.08 | ||
本期转回 | 85,454.95 | 85,454.95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12,582.85 | 31,346,413.22 | 31,558,996.0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32,759,515.58 |
1至2年 | 551,134,309.91 |
2至3年 | 35,998,567.56 |
3年以上 | 304,920,879.80 |
3至4年 | 106,513,508.40 |
4至5年 | 14,326,423.05 |
5年以上 | 184,080,948.35 |
合计 | 1,624,813,272.8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非并表方-押金、保证金、专项基金组合 | ||||||
非并表方-其他组合 | 1.18 | 1.18 | ||||
并表方组合 | 155,950.77 | 56,630.90 | 212,581.67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431,868.17 | 85,454.95 | 31,346,413.22 | |||
合计 | 31,587,818.94 | 56,632.08 | 85,454.95 | 31,558,996.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不适用。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不适用。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 | 并表方往来款 | 852,203,304.66 | 0-2年 | 52.45% | 28,999.44 |
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并表方往来款 | 344,843,255.69 | 0-2年 | 21.22% | 22,979.57 |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 并表方往来款 | 167,154,587.26 | 5年以上 | 10.29% | 147,239.82 |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 并表方往来款 | 126,153,280.38 | 0-4年 | 7.76% | 1,261,532.80 |
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 | 并表方往来款 | 49,825,970.86 | 5年以上 | 3.07% | 12,751.55 |
合计 | 1,540,180,398.85 | 94.79% | 1,473,503.18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不适用。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不适用。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6,147,000.03 | 286,147,000.03 | 280,775,500.03 | 280,775,500.0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764,280.50 | 8,764,280.50 | ||||
合计 | 286,147,000.03 | 286,147,000.03 | 289,539,780.53 | 289,539,780.5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15,956,499.97 | 15,956,499.97 | |||||
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6,370,000.05 | 86,370,000.05 | |||||
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 | 79,446,763.90 | 5,021,500.00 | 84,468,263.90 |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 | 48,069,736.14 | 48,069,736.14 |
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 | 50,932,499.97 | 50,932,499.97 | |||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 48,419,736.14 | 48,419,736.14 | |||
合计 | 280,775,500.03 | 53,441,236.14 | 48,069,736.14 | 286,147,000.03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 | 8,764,280.50 | -8,764,280.50 | |||||||||
小计 | 8,764,280.50 | -8,764,280.50 | |||||||||
合计 | 8,764,280.50 | -8,764,280.5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471,813.74 | 8,215,557.46 | 27,365,062.70 | 7,186,475.68 |
合计 | 28,471,813.74 | 8,215,557.46 | 27,365,062.70 | 7,186,475.68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房地产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租赁 | 28,471,813.74 | 28,471,813.7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南地区 | 28,471,813.74 | 28,471,813.74 |
合计 | 28,471,813.74 | 28,471,813.74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0,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764,280.50 | -7,421,252.01 |
合计 | -8,764,280.50 | 242,578,747.99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3,145.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3,416.8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48,055.5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64,689.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8,421.03 | |
合计 | 3,268,349.0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9% | 0.0651 | 0.06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0% | 0.0600 | 0.060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轩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