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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1

(戴炳源)

本人戴炳源,作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11次,实际出席11次,其中5次是现场出席,6次是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2年,本人现场列席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情况。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2022年,本人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和管理层考核情况,对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事项,对下属公司内部审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下属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等进行了审核,并就年报审计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公司下属公司开展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定期报告、对外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权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22日,我对公司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2年4月12日,我对2021年度报告和其它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2年8月3日,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东莞市万亨

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22年8月29日,我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8日,我对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22年12月29日,我对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本人通过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不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和行业市场变化,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为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做好充分准备。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持续关注公司投资者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活动、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交流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 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4、报告期内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和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祝愿公司新的年度业绩节节攀高!同时对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戴炳源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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