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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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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修订前 序号修订前条款内容修订后 序号修订后条款内容
1标题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标题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1.1...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1.1...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31.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2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2.1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独立董事。2.1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52.2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的当然委员,战略委员会的其他委员由董事长、1/2(含)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含)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通过决议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以下职权:2.2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的当然主任委员,委员会设置、人员组成及调整,由董事长商有关董事后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产生。战略委员会的其他委员由董事长、1/2(含)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含)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通过决议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以下职权:
6--2.3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行使以下职权:
编号修订前 序号修订前条款内容修订后 序号修订后条款内容
72.3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其中,主任委员随董事长的更换而更换。2.4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2.1条和第四2.3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其中,主任委员随董事长的更换而更换,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权,或经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82.4.1企划与信息化管理部负责根据需要提出会议议案,提供或组织相关部门提供会议所议事项的资料;2.5.1企划与信息化管理部负责根据需要提出会议议案,提供或组织相关部门提供会议所议事项的资料;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根据需要提出会议提案,提供或组织相关部门提供会议所议事项的资料;董事会办公室、企划与信息化管理部、投资部、财务资金部等相关部门对照委员会主要职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事项提出议案、提供资料。委员会办事机构收到各相关部门提交的提案后,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提请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9--2.5.3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审定会议议案和签发会议通知;
103.1.1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1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3.1.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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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3对公司法治建设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3对公司法治建设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主业调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重大投融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改革改制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133.1.4对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43.1.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战略与投资事项;
1544.1 发展战略规划按以下程序进行审议: 4.1.1 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公司下属各级企业和员工的意见,考虑现有财务状况并基于现有财务报告数据,初步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4.1.2 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4.1.3 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及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由战略委员会工作机构起草报告,并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4.2 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方案按以下程序进行审议: 4.2.1 由公司有关部门将《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方案的提案先行提交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4.1 发展战略规划按以下程序进行审议: 4.1.1 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公司下属各级企业和员工的意见,考虑现有财务状况并基于现有财务报告数据,初步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4.1.2 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4.1.3 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及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由战略委员会工作机构起草报告,并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4.2 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方案按以下程序进行审议: 4.2.1 由公司有关部门将《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方案的提案先行提交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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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由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议案,提请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4.3 对公司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按以下程序进行审议: 4.3.1 由公司有关部门将拟上报董事会批准的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提案先行提交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 4.3.2 由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提请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4.4 战略委员会根据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4.2.2 由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议案,提请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4.3 对公司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按以下程序进行审议: 4.3.1 由公司有关部门将拟上报董事会批准的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提案先行提交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 4.3.2 由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提请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4.4 战略委员会根据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
165会议规则4会议规则
17--4.1委员会可以采取现场会议、书面会议、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等方式召开。
18--4.2委员会召开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签发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应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前2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执行前述通知期。
195.1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执行前述通知期。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1名委员主持。4.3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执行前述通知期。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1名委员主持,或经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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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委员主持。
205.2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2/3(含)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4.4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的2/3(含)以上(包括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21--4.5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但相关责任仍由委托委员承担。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并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22--4.6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会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应当撤销其委员职务并更换委员人员。
23--4.7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但没有表决权。
245.5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战略委员会应当对所聘机构或者顾问的履历及背景进行调查,以保证所聘机构或4.9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战略委员会应当对所聘机构或者顾问的履历及背景进行调查,以保证所聘机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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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顾问形成意见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得对公司利益产生损害。所聘机构或者顾问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承诺书。者顾问形成意见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得对公司利益产生损害。所聘机构或者顾问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承诺书。
25--4.10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委员会会议决议或意见需超过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1/2通过方为有效,有关决议或意见应由参会的委员会委员签署。
26--4.11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根据会议表决结果形成委员会会议决议。除非经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合法程序,不得对已生效的委员会决议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27--4.12委员会委员中若与委员会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委员会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或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285.7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整理并按公司统一规定存档,保存期为10年以上。4.13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和其他会议资料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整理并按公司统一规定存档,保存期为10年以上。
29--4.14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4.14.1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4.14.2 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4.14.3 会议议程; 4.14.4 委员发言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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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5 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4.14.6 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305.8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4.15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315.6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4.16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326附则5附则
33--5.1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346.1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5.2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56.2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及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步废止。

5.3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制定及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版)》同时废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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