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279号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
目录页次一、
专项说明1-2二、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
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金融业务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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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279号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3月31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3]00320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就贵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大华核字[2023]001279号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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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金融业务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奎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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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传松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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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联营、合营企业项目名称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一、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
363,374.321,350,021.541,276,425.70436,970.16
二、向财务公司借款
57,544.7349,227.8560,600.5846,172.00本汇总表于2023年3月31日由下列负责人签字批准报出。法定代表人:俞培根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智全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