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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兆点胶: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2022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

卓兆点胶NEEQ: 873726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晓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家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春杰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雷家荣
电话0512-62916880
传真0512-62916678
电子邮箱ir@zz-t.com
公司网址www.zz-t.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五台山路189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531,876,839.77355,635,688.5049.5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8,077,702.80192,048,946.3344.8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9933.33-88.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6.97%44.92%-
资产负债率%(合并)47.72%46.00%-
(自行添行)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344,860,951.92300,799,650.8214.6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456,949.2966,570,226.5732.8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84,992,019.3961,507,313.69-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268,491.77-20,659,856.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49.56%48.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47.62%44.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76.75-
(自行添行)

2.2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5,761,975100%-3,989,2491,772,7262.5413%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271,71874.1363%-4,271,718--
董事、监事、高管-----
核心员工-----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67,984,52067,984,52097.4587%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8,188,59548,188,59569.0804%
董事、监事、高管-----
核心员工-----
总股本5,761,975-63,995,27169,757,246-
普通股股东人数15

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陈晓峰2,185,85922,472,47624,658,33535.3488%24,658,3350
2陆永华2,085,85921,444,40123,530,26033.7316%23,530,2600
3特瑞特云帆壹号344,8153,544,9803,889,7955.5762%3,889,7950
4特瑞特星熠贰号02,984,5202,984,5204.2784%2,984,5200
5成贤六期245,1432,520,2822,765,4253.9644%2,765,4250
6成贤二期234,5122,410,9882,645,5003.7924%2,645,5000
7特瑞特星熠壹号182,6481,877,7872,060,4352.9537%2,060,4350
8中小企业基金157,1401,615,5401,772,6802.5412%1,772,6800
9特瑞特企业管理150,0001,542,1451,692,1452.4258%1,692,1450
10成贤三期71,241732,419803,6601.1521%803,6600
合计5,657,21761,145,53866,802,75595.7646%66,802,755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陈晓峰和陆永华为一致行动人。陈晓峰为特瑞特星熠壹号、特瑞特星熠贰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陆永华为特瑞特云帆壹号、特瑞特企业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成贤二期、成贤三期、成贤六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3.2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上年期末(上年同期)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后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后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于2022 年5 月19 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 年6 月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 年6 月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

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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