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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目 录

一、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3—4页

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5—7页

四、执业资质证书………………………………………………… 第8—11页

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1-172号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环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0-2022年度)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厦环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广厦环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广厦环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厦环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广厦环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厦环能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北京广厦科技环能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 2022年度

项 目 金额 说明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 81,081.03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廊人社规〔2022〕1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126,000.00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廊人社规〔2022〕1号)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及就业补贴

56,304.23

河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促进2020届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冀就字〔2020〕2号)2022年度县级企业新产品奖励资金

30,000.00

永清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对2022年度县级企业新产品进行资金奖励的通知》(永科工字〔2022〕78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

100,000.00

永清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对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市级研发机构进行奖励的通知》(永科工字〔2022〕108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500.00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3号)

小 计 396,885.26

2. 2021年度

项 目 金额 说明廊坊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500,000.00

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廊财建〔2021〕55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款

100,000.00

永清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对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等企业获得省级、市级“专

项 目 金额 说明

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研发机构进行奖励的通知》(永科工字〔2021〕90号)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奖补资金款

75,000.00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及就业补贴

44,551.95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稳岗补贴 17,093.84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军分区动员处《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廊人社发〔2021〕62号)

北京知识产权资助金4,040.00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商标资助部分)的通知》(京知局〔2020〕251号)

失业保险费返还款 3,086.54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1〕23号)小 计 743,772.33

3. 2020年度

项 目 金额 说明专精特新企业奖补资金 200,000.00

永清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对2019年度认定的市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市级研发机构进行奖励的通知》(永科工字〔2020〕118号)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金

100,000.00

永清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对市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企业进行奖补的通知》(永科工字〔2020〕237号)稳岗补贴 87,825.75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廊人社发〔2020〕15号)北京知识产权资助金 1,800.00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知局〔2019〕324号)和《关于申报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资助部分)的通知(京知局〔2020〕45号)

小 计 389,625.75

(二)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项 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6,504,302.84 1,769,046.98 1,007,2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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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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