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6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3月14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5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4)。
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基准日为2022年9月30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公司财务数据将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2022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同时,根据深交所近日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公司正配合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审核关注要点事项进行逐一落实,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向深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中止审核的通知。
本次中止审核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该事项,并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立即向深交所 申请恢复审核。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