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22,139,068.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3,534,195.1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9,65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7,72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41
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经审查,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形式和分配条件,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