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反馈意见更新回复信会师函字[2023]第ZI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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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反馈意见更新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ZI02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75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本所作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辰奕智能”、“发行人”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聘请的审计机构,根据我们对辰奕智能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及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的再次审慎核查情况,现就反馈意见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作专项说明如下: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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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2
1.关于创业板定位 ........................................................................................................ 3
3.关于期后业绩 .......................................................................................................... 11
4.关于供应商 .............................................................................................................. 15
5.关于毛利率 .............................................................................................................. 20
6.关于境外销售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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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创业板定位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1,506.40万元、1,367.00万元、2,136.5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29%、3.01%、3.4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研发人员132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10.47%。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24项软件著作权和60项专利,其中3项发明专利。发行人核心技术包括红外防串码技术、红外万能码库技术、智能语音遥控技术、NFC一碰传屏技术、触摸遥控技术、智能麦克风语音歌曲搜索技术、指纹识别技术、人脸和手势识别相关技术、智能摄像头AI算法技术等。
(3)发行人生产的遥控器主要应用于电视、机顶盒、空调、投影仪等家电产品,其中电视、机顶盒为最主要应用场景,报告期内电视机用遥控器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33.45%、41.18%、37.58%,机顶盒用遥控器销售金额占比为46.06%、
37.73%、36.08%。
公开信息显示:
(1)2019年至2021年,全球彩电出货量分别为226.3百万台、228.8百万台、214.5百万台,2021年出货量出现大幅下滑并创下六年来新低。
(2)2022年第一季度,国内彩电全渠道零售量为883.1万台,同比下滑10.8%。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增长与下游终端市场、下游客户的主要经营数据、财务数据变动趋势,以及与可比公司Universal Electronics Inc、Home Control业绩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彩电市场规模不断下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逐项列表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和主要产品的发展历程,主要技术壁垒、同行业其他企业掌握情况,发行人掌握的核心技术是否属于行业内通用技术或必要技术,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产品是否同质。
(3)说明在人脸和手势识别相关技术、智能摄像头AI算法技术、智能麦克风语音歌曲搜索技术对应的产品并非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情况下,将其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合理性;智能语音遥控技术、NFC一碰传屏技术、触摸遥控技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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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指纹识别技术产生的收入情况,将其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合理性。
(4)说明发行人与下游客户合作模式,发行人获得订单的方式,产品设计获得下游客户认证情况。
(5)说明研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依据,报告期内具体研发项目情况,各主要项目的研发人员、薪酬费用和领料成本构成;研发人员的界定范围,是否存在研发人员与生产、销售、管理人员混同共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成本费用支出混入研发费用的情况,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间的差异和调整原因。
(6)结合发行人核心竞争力与“三创四新”的具体体现,下游终端设备电视、机顶盒、投影仪需求变动趋势,发行人主要产品目标市场规模,说明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主营业务是否具备成长性,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5)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1、研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依据:
(1)研发费用的范围界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了《研发费用管理制度》,明确研发费用支出的核算范围,按研发项目进行归集和核算。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归集研发人员薪酬、研发材料、折旧及摊销、房租水电费和其他费用。
(2)计量依据
公司研发费用的核算明细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研发材料、折旧及摊销、房租水电费和其他费用,各项费用的计量依据及具体核算方式如下:
序号 | 核算项目 | 计量依据 | 核算方式 |
1 | 职工薪酬 | 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福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 研发部门负责人统筹确定各研发项目的人员,研发项目组根据实际参与人员参与的时间统计人员工时,于次月初提供给财务。财务根据研发部项目人员工时,统计核算研发项目上月的职工薪酬,并建立好研发辅助账。 |
2 | 研发材料 | 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直接消耗的原材料、样品、模具等,具体包括:(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用于中间试验 | (1)直接材料:根据产品开发需求,由研发中心对研发用物料进行统筹安排,对于需外购的物料,研发部门提出物料需求单,有相关部门采购入库后,研发项目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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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算项目 | 计量依据 | 核算方式 |
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2)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 人员开具研发物料的领料申请单,月末财务部根据研发中心提供的研发材料耗用汇总表将研发材料计入到相应的研发项目。 (2)检验费等:根据项目研发的检测需要,由研发部门相应的研发工程师提出申请,经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按公司采购流程进行采购,检测活动完成后经公司研发工程师、公司内部检测中心工程师同步确认;采购经办人按公司采购报销流程进行报销及付款,按相关的流程要求,提供相关的合同、发票、验收记录文件作为业务附件。 | ||
3 | 折旧及摊销 | 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房屋装修的摊销,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等的摊销费用。 | 财务部统计研发设备的月折旧额、装修费月摊销额、无形资产月摊销额,根据每个月研发部门提供的研发项目开发工时分配至相应的研发项目中。 |
4 | 房租水电费 | 研发部门按使用面积分摊的房租费用及研究开发活动过程消耗的水电费。 | (1)租赁费:财务部按使用面积分摊归属于研发部门的房租费用,再按照各研发项目人工工时分摊至各研发项目,并编制研发项目辅助台账。 (2)水电费:财务部将归属于研发部门的水电费支出计入研发费用,再按照各研发项目人工工时分摊至各研发项目,并编制研发项目辅助台账。 |
5 | 其他费用 |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 研发人员提供费用原始单据并填制报销申请单或付款申请单,经研发项目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审核流程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报销、付款,费用计入研发项目。 |
注: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研发部门分摊的租赁房产的租赁费2019年和2020年计入房租水电费明细科目核算,2021年计入折旧及摊销明细科目核算。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仅将与研发活动相关的支出归集为研发费用,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研发费用确认与计量准确。
2、报告期内具体研发项目情况,主要项目的研发人员、薪酬费用和直接投入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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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研发项目 | 主要 研发人员 | 总额 | 职工 薪酬 | 研发 材料 | 其他 费用 |
1 | 基于LCD、FTF、OLED等显示技术的研发 | 张凯华、王少杰、胡卫民等 | 359.53 | 278.66 | 54.40 | 26.47 |
2 | 光能、射频能量采集技术的研发 | 严开云、张凯华、吴利燕、等 | 369.70 | 310.75 | 31.99 | 26.96 |
3 | 高识别率智能语音降噪技术的研发 | 胡卫民、洪文秀、胡伟等 | 438.44 | 304.26 | 93.18 | 41.00 |
4 | 基于用户场景交互感知型红外遥控器技术的研发 | 杨松昊、程飞霞、郭洪玮等 | 395.78 | 234.46 | 118.04 | 43.28 |
5 | 图像深度优化还原技术及人脸识别算法的研发 | 严开云、皮灵敏、王赞等 | 325.60 | 247.74 | 52.35 | 25.51 |
6 | 音频及音效处理融合算法及声场建模技术的研发 | 周军、胡卫民、周小冬等 | 591.77 | 465.94 | 64.60 | 61.22 |
7 | 智能制造及工业自动化解决方案及管理系统的研发 | 皮灵敏、黄永爱、陈智鹏等 | 393.35 | 329.65 | 35.75 | 27.95 |
8 | 超低延时的麦克风系统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 王少杰、陈智鹏、侯茂林等 | 163.09 | 126.57 | 22.85 | 13.67 |
9 | 超低延时的云游戏手柄的研究与开发 | 杨松昊、黄帅杰、何鸿等 | 138.58 | 118.09 | 8.33 | 12.16 |
合计 | 3,175.84 | 2,416.12 | 481.50 | 278.22 |
(2)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研发项目 | 主要研发人员 | 总额 | 职工薪酬 | 研发材料 | 其他费用 |
1 | 基于安卓系统多平台兼容语音遥控器的研究与开发 | 严开云、周军、华阳等 | 843.59 | 597.14 | 158.98 | 87.46 |
2 | 基于4K超清TV及会议摄像头的研究与开发 | 严开云、黄永爱、华阳等 | 270.59 | 182.69 | 61.53 | 26.38 |
3 | 超低延时的麦克风系统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 胡伟、徐立毅、陈智鹏等 | 223.93 | 158.12 | 47.71 | 18.10 |
4 | 超低延时的云游戏手柄的研究与开发 | 陈智鹏、丘赛钦、张仕坚等 | 187.44 | 153.40 | 18.72 | 15.33 |
5 | 超广角度与超低功耗红外遥控器的研究与开发 | 周军、杨松昊、杨丰财等 | 308.19 | 226.46 | 51.71 | 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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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研发项目 | 主要研发人员 | 总额 | 职工薪酬 | 研发材料 | 其他费用 |
6 | 基于高适配度的TV控制数据库万能遥控器的研究与开发 | 周军、徐立毅、张晓文等 | 302.80 | 221.09 | 49.21 | 32.50 |
合计 | 2,136.55 | 1,538.90 | 387.86 | 209.79 |
(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研发项目 | 主要研发人员 | 研发费用总额 | 职工薪酬 | 研发材料 | 其他费用 |
1 | AI智能语音遥控器的研发 | 张凯华、陈智鹏、严开云等 | 124.68 | 101.84 | 12.38 | 10.46 |
2 | 基于手势识别的遥控器控制系统的研发 | 胡伟、陈晓军、刘桂芳等 | 38.38 | 28.80 | 6.79 | 2.79 |
3 | 基于A-Sensor的手势姿态算法的研发及应用 | 严开云、陈倍洁、徐立毅等 | 235.78 | 161.68 | 57.41 | 16.69 |
4 | 锂电池安全保护及充电管理的研究及应用 | 陈智鹏、张仕坚、丘赛钦等 | 208.63 | 151.99 | 40.75 | 15.89 |
5 | 基于BT5.0的双向音频遥控器的研发及应用 | 周军、刘晓、丘赛钦等 | 204.02 | 137.75 | 51.83 | 14.44 |
6 | NFC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 陈智鹏、徐立毅、严开云等 | 370.80 | 234.44 | 112.73 | 23.62 |
7 | 基于金属遥控器的天线研发及应用 | 严开云、周云、张晓文等 | 184.71 | 124.87 | 47.77 | 12.07 |
合计 | 1,367.00 | 941.39 | 329.65 | 95.96 |
、研发人员的界定范围
公司研发中心设有专门的研发项目团队负责新产品技术及工艺的研究与开发。公司以员工所属部门和承担的职责作为研发人员的划分标准,将直接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确定为研发人员,公司的研发人员主要任职于研发一部、研发二部、研发管理项目部和革新自动化部。公司研发中心各部门职能情况如下:
研发组别 | 部门职能 |
研发一部 | 1、建立产品设计开发系统化流程; 2、新项目立项的评审,项目方案量产可行性评估; 3、新机种结构件的开发、样品制作、试产、量产及量产后持续优化; 4、结构件、包装零部件设计及认证; 5、新项目报价及成本优化; 6、研发项目资料的整理和研发管理系统的维护。 |
研发二部 | 1、主导新项目新技术软硬件开发; 2、主导新项目调试样机的制作、电路板线路绘制、电子料件的申请及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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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组别 | 部门职能 |
3、主导硬件单元测试及硬件方案的整改; 4、生产测试方案的制定及测试装备开发; 5、新项目功能方案的制定及报价; 6、产品升级与迭代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 |
研发管理项目部 | 1、新项目导入前组织公司内部各技术岗位评审客户需求; 2、新项目研发计划的制定、管控及落实; 3、研发项目管控系统的维护、项目管理流程的优化; 4、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成本监控; 5、监控项目开发过程的风险并组织制定应急方案; 6、管控项目各阶段交付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
革新自动化部 | 1、主导公司自动化需求分析及导入; 2、负责新项目工治具的开发及制作; 3、生产自动化方案的可行性评估; 4、新项目生产自动化方案的验证及导入; 5、主导自动化方案的升级、迭代及自动化设备的维护; 6、负责量产项目工艺优化及生产成本优化; |
、是否存在研发人员与生产、销售、管理人员混同共用的情形
公司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主要包括电子工程师、高级硬件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等,此类人员专门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不参与生产、销售和管理活动。公司研发人员与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能够明确划分,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分工,不存在与生产、销售、管理人员混同共用的情形。
5、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间的差异和调整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研发费用 | 3,175.84 | 2,136.55 | 1,367.00 |
加计扣除基数 | 2,767.66 | 1,603.16 | 1,026.17 |
研发费用与加计扣除基数差异 | 408.18 | 533.38 | 340.83 |
其中:职工薪酬 | 276.28 | 347.60 | 177.05 |
直接材料 | 20.82 | 68.10 | 90.37 |
折旧、摊销与其他费用 | 111.08 | 117.68 | 73.41 |
纳税申报时的研发加计扣除基础与申报研发费用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口径与纳税申报时的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口径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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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国税[2017]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
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等相关规定,纳税申报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需要扣除一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相关的研发费用,具体差异情况如下:
(1)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简单改变相关的研发项目未申报加计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规定,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①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②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③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④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⑤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⑥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⑦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及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将部分属于产品的常规性升级和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的研发项目所对应的研发费用未申报加计扣除。
报告期内,公司因部分常规性产品升级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而未予申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未予申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 | 335.48 | 450.57 | 293.27 |
其中:职工薪酬 | 276.28 | 347.60 | 177.05 |
研发材料 | 20.82 | 68.10 | 90.37 |
折旧、摊销及其他费用 | 38.39 | 34.87 | 25.85 |
(
)扣减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研发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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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国税[2017]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折旧与摊销费用,仅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不包括研发部门应分摊的房屋租赁费、房屋使用权资产折旧费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而扣除调减的研发费用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不符合加计扣除范围扣减的研发费用金额 | 63.94 | 20.66 | 15.00 |
其中:折旧、摊销及其他费用 | 63.94 | 20.66 | 15.00 |
(
)扣减超出扣除限额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报告期内,公司因超出扣除限额规定的研发费用总额的10%而扣除调减的研发费用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超出扣除限额规定的研发费用金额 | 8.76 | 62.15 | 32.56 |
其中:其他费用 | 8.76 | 62.15 | 32.56 |
报告期内,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与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因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和标准与研发费用的核算口径差异所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归集相关研发费用,不存在虚增研发费用的情形。公司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情况符合有关税法的规定,与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差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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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核查了发行人与研发相关的内控制度,了解评价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的执行情况;访谈研发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研发部门职责、研发活动流程、研发人员认定标准等;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清单,抽取研发项目核查其立项报告、领料单,查看其材料归集是否准确;获取发行人员工花名册、工资表及研发工时分摊表,验证研发人员薪酬归集的准确性;抽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研发费用的相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据,核查其他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报告,核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比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差异情况,与相关税收政策要求进行比对,分析其差异的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确认与计量准确,研发费用归集对象均与研发项目对应;研发人员的界定范围准确,不存在研发人员与生产、销售、管理人员混同共用的情形和其他成本费用支出混入研发费用的情况;申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与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3.关于期后业绩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2022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6,475.21万元,同比增长26.16%;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443.15万元,同比下降16.52%。
(2)2022年1-6月,发行人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2,400.00万元-38,000.00万元,同比增长15.08%-34.97%,预计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300.00万元-3,800.00万元,同比增长2.61%-18.15%。
请发行人说明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并分析报告期后收入大幅增长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未能同幅度增长的原因,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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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供应商、毛利率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基于经营情况对2022年1-9月业绩进行预计,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预计) | 2021年1-9月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50,000-54,000 | 45,249.64 | 10.50%~19.34% |
归母净利润 | 5,400-5,900 | 5,606.01 | -3.67%~5.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500-6,000 | 5,485.41 | 0.27%~9.38% |
注:上述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是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预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但由于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上升,使得毛利率略有下降、期间费用率上升,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幅度较小,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二)报告期后收入大幅增长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未能同幅度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后,公司2022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1-3月 | 变动率/变动 |
营业收入 | 16,475.21 | 13,059.09 | 26.16% |
营业成本 | 12,762.44 | 9,692.35 | 31.68% |
期间费用 | 1,790.44 | 1,404.19 | 27.51% |
归母净利润 | 1,629.28 | 1,762.92 | -7.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43.15 | 1,728.65 | -16.52% |
综合毛利率 | 22.54% | 25.78% | -3.25% |
期间费用率 | 10.87% | 10.75% | 0.11% |
扣非归母净利润/营业收入 | 8.76% | 13.24% | -4.48% |
注: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发行人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26.16%
,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
16.52%
,主要是由于毛利率相对于去年同期下降了
3.25%
。发行人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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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一季度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外销占比较高,2022年第一季度外销收入占比约57%,高于去年同期外销收入占比48%,人民币2022年第一季度较2021年第一季度升值导致外销产品人民币售价下降,综合毛利率下降。2022年1-6月和2021年1-6月人民币汇率同期波动趋势如下图: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2022年第一季度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为
6.3504
,去年同期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为
6.4844
,人民币平均汇率同比下降
2.07%
。2022年
月以来,受客观因素、俄乌冲突及美联储加息的影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快速贬值,人民币汇率由
6.4
上升到
6.8
。2022年1-6月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为
6.4835
,去年同期人民币平均汇率为
6.4718
,同期相比差异较小,发行人基于2022年一季度的利润情况、人民币汇率走势谨慎预测2022年上半年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小,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预计) | 2021年1-6月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32,400.00-38,000.00 | 28,153.60 | 15.08%-34.97% |
归母净利润 | 3,400.00-3,900.00 | 3,308.02 | 2.78%-17.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00.00-3,800.00 | 3,216.18 | 2.61%-18.15% |
注:上述2022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是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发行人2022年1-6月经审计的经营成果如下:
2-14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变动率/变动 |
营业收入 | 36,004.88 | 28,153.60 | 27.89% |
营业成本 | 27,650.87 | 21,222.26 | 30.29% |
期间费用 | 3,311.42 | 2,976.76 | 11.24% |
归母净利润 | 3,394.94 | 3,308.02 | 2.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28.68 | 3,216.18 | 28.37% |
综合毛利率 | 23.20% | 24.62% | -1.42% |
期间费用率 | 9.20% | 10.57% | -1.37% |
扣非归母净利润/营业收入 | 11.47% | 11.42% | 0.05% |
发行人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7.89%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28.37%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与营业收入增长保持一致,虽然2022年上半年毛利率同期对比有所下降,但受益于人民币贬值导致的汇兑损益增加,使得财务费用率下降,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2022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小,主要是因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使得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小。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产品结构、客户、供应商、毛利率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年以来,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仍以ODM模式为主,ODM模式收入占比90%以上。发行人产品主要以家电智能遥控器产品为主,收入占比88%以上。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境外客户销售占比50%以上,主要分布在欧洲、亚洲和美洲;前五大供应商主要以采购IC、PCB、硅胶按键为主。发行人2022年1-6月综合毛利率为23.20%,相比于2021年综合毛利率23.84%,不存在重大变化。2022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保持平稳增长,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盈利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产品结构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2-15
1、获取公司2022年1-9月的业绩预测数据,并对去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2、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获取期后利润表,并对去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核查分析报告期后收入大幅增长但归母净利润未能同幅度增长的原因;
3、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获取公司期后销售明细表、采购明细表、利润表,核查分析2022年以来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产品结构、客户、供应商、毛利率的变化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经营情况稳定。
2、发行人2022年1-3月营业收入增长26.16%,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
16.52%,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人民币升值导致外销产品人民币售价下降,综合毛利率较2021年同期下降;发行人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8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8.37%,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与营业收入增长保持一致。
3、2022年以来,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产品结构、客户、供应商、毛利率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关于供应商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世亚科技智造(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详,参保人数为0人。2020年,世亚科技为发行人第四大供应商,发行人向其采购PCB金额1,360.69万元。
(2)发行人主要外协供应商惠州市志能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实缴资本0元,参保人数2人;惠州市润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实缴资本0元,参保人数7人。
请发行人:
(1)说明世亚科技基本情况,成立次年即成为发行人第四大供应商的合理性。
2-16
(2)说明主要供应商、外协供应商中是否存在其他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本较小、员工人数少的情形,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是否匹配。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世亚科技基本情况,成立次年即成为发行人第四大供应商的合理性。
世亚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世亚科技智造(深圳)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文标 |
主要股东 | 叶和荣持股85%,担任公司监事;陈文标持股15%,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成立日期 | 2020年4月17日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宝运达物流中心信息大厦810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高密度互联线路板、任意阶埋盲孔板、厚铜板、软板、软硬结合板,集成电路模块和板卡,元器件、医疗及智能数字产品的设计、研发、智造与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关联公司情况 | 梅州世亚电子有限公司、世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关联公司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 | 否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否 |
开始合作时间 | 2020年 |
采购原材料类型 | PCB板 |
世通集团成立于2006年,实际控制人为温奕相。温奕相于2008年投资设立梅州世亚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为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生产基地,生产高精密线路板,公司占地
万多平米,线路板设计月生产能力
万平方米,供应三星、LG等海内外客户。根据世通集团、梅州世亚、世亚科技出具的关联关系说明函,梅州世亚、世亚科技均隶属于世通集团。
发行人由于采购需求的扩大开始与世通集团接洽,后世通集团通过世亚科技向发行人销售PCB板,2020年采购金额为223.27万元。2021年和2022年,发行人订单增多,对PCB需求增加,且世通集团的产品质量及交付能力均符合发行人要求,遂增加对其采购,采购金额分别为1,360.69万元和1,614.01万元,
2-17
为2021年第四大供应商和2022年第三大供应商。世亚科技成立于2020年,成立时间较晚,但世通集团在PCB板生产和销售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且经营多年,通过其关联公司世亚科技向发行人销售PCB板,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说明主要供应商、外协供应商中是否存在其他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本较小、员工人数少的情形,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是否匹配。
1、主要供应商、外协供应商中是否存在其他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本较小、员工人数少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前十大供应商和前五大外协供应商中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本较小或员工人数较少的供应商基本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内容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参保人数(人) | 员工人数(人) |
1 | 深圳市矽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IC | 2017年 | 1000万人民币 | 9 | 38 |
2 | 惠州市精亿辉精密模具加工厂 | 塑胶模具 | 2015年 | 出资额无公开数据 | 27 | 29 |
3 | 深圳市世源工贸有限公司 | 塑胶原料 | 2005年 | 2000万人民币 | 0 | 61 |
4 | 惠州市志能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 注塑外协 | 2019年 | 100万人民币 | 3 | 15 |
5 | 惠州市润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喷涂外协 | 2017年 | 300万人民币 | 7 | 50 |
6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鸿鑫宇塑胶制品加工厂 | 注塑、喷涂外协 | 2015年 | 出资额3万人民币 | 0 | 50左右 |
7 | 惠州伟迈电气有限公司 | 注塑外协 | 2017年 | 200万人民币 | 9 | 35 |
8 | 深圳市升梁氏实业有限公司 | 电镀外协 | 2015年 | 100万人民币 | 0 | 140 |
9 | 惠州市信裕科技有限公司 | 注塑外协 | 2016年 | 100万人民币 | 8 | 8 |
10 | 惠州市锦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SMT外协 | 2015年 | 50万 人民币 | 18 | 43 |
注:上表中供应商员工参保人数来自企查查数据,员工人数来自供应商提供的2021年年末人数。
2-18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上述供应商历年采购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发行人采购额 | 发行人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 发行人采购额占当期供应商销售总额比例 |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深圳市矽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72.91 | 1,187.97 | 51.85 | 4.44% | 2.74% | 0.20% | 28.78% | 23.28% | 2.06% |
惠州市精亿辉精密模具加工厂 | 776.78 | 853.39 | 592.05 | 1.75% | 1.97% | 2.27% | 79.24% | 86.69% | 84.00% |
深圳市世源工贸有限公司 | 383.44 | 769.84 | 509.17 | 0.86% | 1.77% | 1.95% | 0.38% | 0.77% | 0.89% |
惠州市志能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 192.93 | 161.34 | 79.59 | 0.43% | 0.37% | 0.31% | 81.96% | 85.80% | 49.75% |
惠州市润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135.05 | 155.24 | 128.76 | 0.30% | 0.36% | 0.49% | 12.22% | 19.42% | 13.98%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鸿鑫宇塑胶制品加工厂 | - | 4.09 | 419.98 | - | 0.01% | 1.61% | - | 2.05% | 53.84% |
惠州伟迈电气有限公司 | 12.90 | 71.79 | 73.56 | 0.03% | 0.17% | 0.28% | - | 14.47% | 14.89% |
深圳市升梁氏实业有限公司 | - | - | 56.73 | - | 0.00% | 0.22% | 0.00% | 0.00% | 1.42% |
惠州市信裕科技有限公司 | 312.98 | - | - | 0.70% | - | - | 43.98% | - | - |
惠州市锦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8.80 | 64.20 | - | 0.24% | 0.15% | 0.00% | 18.32% | 6.42% | 0.00% |
注:供应商经营规模来自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访谈。
2-19
上述供应商中,深圳市矽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世源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较大但员工人数较少,主要因为上述供应商分别为IC芯片代理商和塑胶原料代理商,作为代理商公司无需大量人员,所以员工人数较少,目前的人员可以满足销售业务的需求,且上述公司成立时间较早,从事该行业数年,可以向发行人稳定供应所需产品。发行人采购金额与其生产经营规模不存在异常情况。
惠州市精亿辉精密模具加工厂为塑胶模具供应商,员工人数较少。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采购的模具数量分别为218个、182个和166个,均价在2-5万元。经访谈得知,塑胶模具生产工艺较为简单,精亿辉人均年产能约为12个模具,虽然员工人数较少,但根据公司员工人数测算年总产能约为348个模具,因此可满足发行人的采购需求。发行人采购金额与其生产经营规模不存在异常情况。
惠州市志能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鸿鑫宇塑胶制品加工厂、惠州伟迈电气有限公司及惠州市信裕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较低且员工人数较少,主要因为上述公司为注塑外协供应商,该类供应商主要依靠注塑机进行生产,对于员工数量要求较小,且注塑机设备价值较低,对注册资本要求不高。上述四家注塑外协供应商的情况也一致,证明符合该行业的情况,发行人采购金额与其生产经营规模不存在异常情况。
惠州市润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升梁氏实业有限公司和惠州市锦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喷涂、电镀、SMT外协供应商,注册资本较低,主要因为喷涂、电镀、SMT等外协工艺流程相对简单,生产设备价值较低,对注册资本要求不高。另外,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向上述四家公司采购外协服务金额较小,润玖塑胶、升梁氏实业、锦祥电子均可满足发行人订单需求。发行人采购金额与其生产经营规模不存在异常情况。
综上,上述主要供应商、外协供应商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本较低或员工人数较少符合行业特征且具有合理性。对于上述供应商,发行人主要基于供应商订单响应时效、生产经营人员从业经验、采购单价和运输沟通便利程度与其展开合作。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2-20
(1)获取世亚科技及其关联方世通集团、梅州世亚电子的工商信息并取得关联方的说明函,获取企业介绍,了解其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实地走访世亚科技和梅州世亚,核实发行人向其采购的基本情况;
(2)通过天眼查等公开网络信息查询或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方式获取主要供应商、外协供应商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成立日期、报告期历年营业收入、员工人数、参保人数等情况,核查供应商营业收入与发行人向其采购规模是否匹配,供应商员工人数与供应商营业规模是否匹配;
(3)获取主要供应商、外协供应商的采购合同,确认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外协供应商报告期内的采购情况、结算政策、信用政策等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世亚科技是知名高精密线路板生产商世通集团的关联企业,虽然成立于2020年,成立时间较晚,但世通集团在PCB板生产和销售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且经营多年,通过其关联公司世亚科技向发行人销售PCB板,具有商业合理性。
(2)主要供应商、外协供应商中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本较小、员工人数少的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交易均具有真实性和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上述供应商采购金额与供应商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5.关于毛利率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58%、25.47%、23.84%,产品相同的可比公司威达智能综合毛利率为20.08%、17.83%、20.06%。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蓝牙遥控器内销毛利率分别为18.59%、
30.27%、34.50%,外销毛利率分别为13.52%、18.21%、16.23%;单功能遥控器内销毛利率分别为22.80%、27.48%、22.32%,外销毛利率分别为24.73%、26.83%、
17.18%。
请发行人:
(1)量化分析说明毛利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威达智能的原因。
(2)量化分析说明蓝牙遥控器、单功能遥控器毛利率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部分年度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的合理性。
2-21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量化分析说明毛利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威达智能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威达智能的同类产品毛利率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对比分析如下:
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
威达智能 | 普通型遥控器 | 15.83% | 12.53% | 9.07% | 10.95% | ||
学习型遥控器 | 23.40% | 4.70% | 18.76% | 10.43% | |||
蓝牙型遥控器 | 20.36% | 81.98% | 18.85% | 76.61% | |||
综合毛利率 | 20.06% | - | 17.83% | - | |||
发行人 | 单功能遥控器 | 24.77% | 9.87% | 18.86% | 11.64% | 26.95% | 19.91% |
学习遥控器 | 31.29% | 2.46% | 23.30% | 9.16% | 27.78% | 5.02% | |
蓝牙遥控器 | 27.61% | 53.14% | 27.95% | 56.56% | 27.05% | 49.60% | |
综合毛利率 | 25.84% | - | 23.84% | - | 25.47% | - |
数据来源:威达智能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家电智能遥控器下细分产品的毛利率总体水平高于威达智能,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和客户结构存在差异。
从销售规模角度,发行人的销售规模高于威达智能,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54亿元、6.22亿元和7.45亿元,2020年和2021年威达智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2亿元、3.40亿元,随着发行人知名度的提升,公司持续获得优质客户的订单,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具有规模效应,毛利率高于威达智能具有合理性。
从客户结构角度,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2.92%、
49.27%和48.24%,第一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16.22%、20.20%和20.33%;2019年至2021年,威达智能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64.70%、69.48%和74.44%,第一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35.96%、46.66%和52.03%,威达智
2-22
能的客户集中度高于发行人。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华为、冠捷、小米、极米、长虹、创维、TCL、VESTEL、Panasonic、UEIC等消费电子品牌商,客户集中度较低,客户对产品外观、品质、功能等个性化定制程度要求较高,同时,公司产能已经较为饱和,会倾向于获取优质客户订单,毛利率高于威达智能具有合理性。
(二)量化分析说明蓝牙遥控器、单功能遥控器毛利率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部分年度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的合理性
1、量化分析蓝牙遥控器、单功能遥控器毛利率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蓝牙遥控器、单功能遥控器销售均价、单位成本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变动/毛利率变动贡献 | 金额 | 变动/毛利率变动贡献 | 金额 | ||
蓝牙遥控器 | 毛利率 | 27.61% | -0.34% | 27.95% | 0.90% | 27.05% |
销售均价 | 20.40 | -10.27% | 23.30 | -6.63% | 25.42 | |
单位成本 | 14.76 | 9.93% | 16.79 | 7.53% | 18.55 | |
单功能遥控器 | 毛利率 | 24.77% | 5.91% | 18.86% | -8.09% | 26.95% |
销售均价 | 6.64 | 2.26% | 6.46 | -9.01% | 7.25 | |
单位成本 | 5.00 | 3.65% | 5.24 | 0.92% | 5.30 |
注:毛利率变动幅度=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销售均价的影响+单位成本的影响;销售均价的影响=(本期销售均价-上期单位成本)/本期销售均价×100%-上期毛利率;单位成本变动的影响=(上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位成本)/本期销售均价×100%。
2021年蓝牙遥控器毛利率持续上升,单功能遥控器毛利率下降,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是由于单位成本变化幅度不同所致。2021年蓝牙遥控器和单功能遥控器的单价和单位成本持续下降,但前者的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后者,对毛利率变动贡献高于后者,因此导致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2021年,蓝牙遥控器的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是该产品的销量大幅上升,其销量由2020年868.83万个上升到1,473.36万个,同比增长69.58%,规模效应明显,同时随着生产工艺改进升级,生产效率提升,单位成本下降明显;而单功能遥控器因制造工艺较为成熟,且销量变化不大,单位成本变化较小,同时单功能遥控器由于外销占比较高,人民币升值使得外销产品价格下降较多。
2022年蓝牙遥控器毛利率略有下降,单功能遥控器毛利率大幅上升,毛利
2-23
率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是由于在单位成本均下降的情况下销售均价变化方向不一致所致,单位成本均下降主要是由于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下降。2022年公司蓝牙遥控器销售均价下降使得毛利率略有下降,公司单功能遥控器由于人民币贬值、销售均价上升使得毛利率上升。
2、部分年度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蓝牙遥控器和单功能遥控器的内外销毛利率对比如下:
细分产品 | 内销/外销 | 毛利率 |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蓝牙遥控器 | 内销 | 30.55% | 34.50% | 30.27% |
外销 | 24.12% | 16.23% | 18.21% | |
单功能遥控器 | 内销 | 27.67% | 22.32% | 27.48% |
外销 | 22.92% | 17.18% | 26.83% |
由上表看出,蓝牙遥控器内销毛利率均高于外销;单功能遥控器2020年内外销的毛利率差异较小,2021年以来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
(1)蓝牙遥控器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蓝牙遥控器的内销毛利率均高于外销毛利率,主要是由于销售给Tech4home Lda.客户产品毛利率较低所致。蓝牙遥控器产品外销收入主要来源于Tech4home Lda.,对该客户的蓝牙遥控器销售收入占蓝牙遥控器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36%、70.26%和63.74%。该客户与发行人2017年建立合作关系,专注于遥控器ID设计和软件开发,多款遥控器设计赢得IFA红点奖,其在欧洲与各大电信运营商有深度合作,是发行人的战略客户。
发行人销售给Tech4home Lda.的蓝牙遥控器定制化程度较高,部分材料成本较高,如芯片是客户指定品牌,同时,部分产品按键生产工艺较复杂,需先喷电镀银油,再丝印1次,最后再喷UV油等。发行人基于战略客户的考虑,最终报价参考蓝牙遥控器的平均水平,使得销售给该客户的蓝牙遥控器的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蓝牙遥控器外销毛利率低于内销毛利率。Tech4home Lda.的蓝牙遥控器销售均价、单位成本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元/个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Tech4home Lda. | 销售均价 | 18.43 | 18.83 | 23.71 |
2-24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单位成本 | 14.75 | 16.51 | 20.46 | |
毛利率 | 19.98% | 12.30% | 13.73% | |
蓝牙遥控器 | 销售均价 | 20.40 | 23.30 | 25.42 |
单位成本 | 14.76 | 16.79 | 18.55 | |
毛利率 | 27.61% | 27.95% | 27.05% |
(
)单功能遥控器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单功能遥控器主要以外销为主,外销收入占比81.02%、67.36%和61.06%。2020年度,单功能遥控器内外销的毛利率差异较小,2021年度内销毛利率和外销毛利率分别下降了5.16%和9.65%,外销毛利率下降幅度更大,使得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外销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人民币升值,使得单功能遥控器2021年外销产品销售均价下降,由7.56元/个下降到6.81元/个,下降了9.92%,使得外销产品的毛利率大幅下降。2022年公司单功能遥控器由于单位成本下降,内、外销毛利率均上升,外销毛利率仍低于内销毛利率,主要是外销客户Zorlu Group毛利率较低且销售占比较高,该客户毛利率约18%,收入占单功能遥控器外销收入的51%,导致单功能遥控器外销毛利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单功能遥控器外销均价受汇率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元/个
单功能遥控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外销均价 | 7.41 | 6.81 | 7.56 |
平均汇率(人民币兑美元) | 6.7260 | 6.4515 | 6.8976 |
以上年度平均汇率换算的销售均价 | 7.11 | 7.28 | 7.56 |
注:平均汇率为当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综上,发行人蓝牙遥控器和单功能遥控器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询威达智能的年度报告,对比分析威达智能和发行人销售规模、客户结构和细分产品毛利率的差异,访谈财务负责人了解威达智能与发行人毛利率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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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的原因;
2、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获取蓝牙遥控器、单功能遥控器收入成本明细表,对比分析各产品的销售均价、单位成本的变动,分析毛利率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对比分析内销毛利率与外销毛利率的差异原因。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家电智能遥控器下细分产品的毛利率总体水平高于威达智能,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和客户结构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蓝牙遥控器的毛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单功能遥控器的毛利率先降后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是虽然蓝牙遥控器和单功能遥控器的单价总体均呈下降趋势,但是蓝牙遥控器的单位成本下降的幅度较单功能遥控器的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更大,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蓝牙遥控器的内销毛利率普遍高于外销毛利率,主要是蓝牙遥控器外销客户主要为Tech4home Lda.,该客户为公司的战略客户,定价毛利率较低,使得外销毛利率低于内销毛利率,具有商业合理性。2020年单功能遥控器内外销毛利率差异较小,2021年以来单功能遥控器内销毛利率普遍高于外销毛利率,主要是由于人民币升值,外销产品人民币售价下降幅度较大,使得外销产品毛利率下降幅度更大,导致单功能遥控器外销毛利率较低;2022年单功能遥控器内、外销毛利率均上升,但外销毛利率仍低于内销毛利率,主要是由于外销客户Zorlu Group毛利率较低且销售占比较高导致,具有商业合理性。
6.关于境外销售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汇兑损益分别为-119.41万元、557.34万元、226.70万元。
(2)保荐人委托申报会计师聘请境外会计师对OHM ELECTRIC INC.、JascoProducts Company LLC、Hama GmbH & CO KG的部分线下超市的真实销售情况进行终端穿透核查。此外,保荐人通过函证和邮件的方式,获取公司主要境外客户的终端销售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以外汇结算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外汇
2-26
风险敞口,发行人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并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提示。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聘请境外会计师走访、通过函证和邮件方式核查境外客户终端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走访客户名称、日期、人员、地址、比例,函证和邮件主要客户名称、金额、比例情况等。
一、发行人说明
(一)以外汇结算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外汇风险敞口,发行人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并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1、外汇结算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以外汇结算的采购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外汇结算的采购金额 | 4,850.28 | 6,126.60 | 5,993.97 |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 10.92% | 14.11% | 20.69% |
外汇结算的销售金额 | 38,860.00 | 32,859.96 | 23,403.82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53.53% | 54.13% | 52.56% |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52.56%
、
54.13%
和
53.53%,且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原材料
IC、塑胶原料等采购境外品牌产品,主要以美元结算。
2、公司外汇风险敞口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美元项目 | 港币等项目 | 外币项目合计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2022年12月 31日 | 货币资金 | 25.61 | 178.38 | 0.00 | 0.00 | 178.38 |
应收账款 | 1,303.83 | 9,080.65 | 9,080.65 | |||
应付账款 | 81.71 | 569.10 | 569.10 | |||
总敞口 | 1,247.73 | 8,689.93 | 0.00 | 0.00 | 8,689.93 | |
2021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197.74 | 1,260.73 | - | - | 1,260.73 |
应收账款 | 1,090.35 | 6,951.76 | - | - | 6,951.76 | |
应付账款 | 99.74 | 635.89 | - | - | 635.89 | |
总敞口 | 1,188.36 | 7,576.61 | - | - | 7,57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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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110.32 | 719.80 | - | - | 719.80 |
应收账款 | 857.90 | 5,597.70 | - | - | 5,597.70 | |
应付账款 | 70.05 | 457.06 | - | - | 457.06 | |
总敞口 | 898.16 | 5,860.43 | - | - | 5,860.43 |
注:总敞口金额=外币资产项目-外币负债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外汇风险敞口总额分别为5,860.43万元、7,576.61万元和8,689.93万元,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期末美元货币项目及应收美元项目增多,外汇风险敞口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假设以人民币升值5%的汇率波动测算,则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外汇风险敞口总额 | 8,689.93 | 7,576.61 | 5,860.43 |
汇率变动5%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434.50 | -378.83 | -293.02 |
利润总额 | 9,779.38 | 7,589.65 | 6,798.56 |
外汇风险敞口总额因汇率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占比 | -4.44% | -4.99% | -4.31% |
报告期内,假设人民币汇率升值5%,外汇风险敞口总额因汇率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占比分别为-4.31%、-4.99%和-4.44%,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增长,盈利能力提升,外汇风险敞口总额因汇率变动对利润的影响整体较小,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敞口。
3、发行人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
公司密切关注外币汇率走势,提高汇率风险防范意识,为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在满足经营发展的情况下,针对外汇波动风险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管理相关权限、操作及总额进行了规范和管理;
(2)实时关注国际贸易局势、跟踪汇率变化趋势,结合人民币资金需求、实时汇率走势和客户回款情况灵活选择结汇时点;
(3)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运转效率,提前制定详细的资金需求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因临时结汇而造成的汇兑损失、控制风险;
(4)为提高公司外汇资金使用效率规避外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汇兑损益,公司通过与银行购买远期结售汇产品的方式降低外汇风险敞口;
2-28
(5)公司与境外客户进行交易报价时,综合考虑外汇波动因素。公司于2021年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外汇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力度与规范运作程度。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当期产品外汇销售在未来收款结汇时的汇率风险,公司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来对冲部分汇率波动风险,逐月根据最新的销售预测滚动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卖出远期外币锁定未来预测收款时点结汇获得的人民币金额,具体远期结售汇的业务流程如下:
(1)远期结售汇计划制定及审批
销售部门根据境外销售情况、客户订单及订单预测,进行外币收款预测;采购部每月更新未来外汇支付计划;财务部结合销售部门的预测结果和采购部外汇支付计划,根据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汇总各部门计划并制订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远期结汇方案提交财务总监审核,并报董事长审批。
(2)远期合约的签署及执行
由公司财务部授权操作人员在公司网银查询具体远期锁汇产品、金额、期限等有关信息,经董事长、财务总监审批确认相关交易内容后,授权操作人员进行网银操作锁汇。
(3)办理保证金
公司财务部授权操作人员向银行发出计划锁汇的指令,银行扣除锁汇金额对应的保证金。
(4)合约到期交割
合约到期时,由授权操作人员核实金额及价格,后续网银结算再次核实交易内容。银行将美元按锁定汇率兑换成人民币,进入公司外汇人民币账户。
财务部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2021年6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惠州分行签订了《结售汇业务总协议书》,与招商银行签订了《“随心展”总协议书》,公司根据预计的外汇收入规模、人民币汇率走势等向银行购入美金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即发行人在交割日以协定汇率向银行卖出对应名义金额美金。报告期内,发行人远期外汇合约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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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美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远期结售汇购入金额 | 3,100.00 | 3,340.00 | - |
美元采购金额 | 736.07 | 939.30 | 863.32 |
美元收入金额 | 5,817.43 | 5,107.03 | 3,427.00 |
外汇风险敞口范围 | 1,981.36 | 827.73 | 2,563.68 |
注:外汇风险敞口范围=美元收入金额-美元采购金额-远期结售汇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投资收益(收益以正数列示) | -1,585.24 | 111.53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正数列示) | - | 44.81 | - |
远期结售汇影响合计(A) | -1,585.24 | 156.34 | - |
汇兑损益(B)(负数为收益) | -920.04 | 226.70 | 557.34 |
外汇波动风险影响合计(C=A-B) | -665.20 | -70.36 | -557.34 |
利润总额(D) | 9,779.38 | 7,589.65 | 6,798.56 |
占比(C/D) | -6.80% | -0.93% | -8.20% |
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整体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提前锁定远期结汇汇率,对冲了一部分外汇波动的风险。
综上,公司主要通过实时关注国际贸易局势、跟踪汇率变化趋势,结合资金需求灵活选择结汇时点,辅以购买远期结售汇产品规避汇兑风险的措施,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
(二)中介机构聘请境外会计师走访、通过函证和邮件方式核查境外客户终端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走访客户名称、日期、人员、地址、比例,函证和邮件主要客户名称、金额、比例情况等
1、中介机构聘请境外会计师走访情况
因受到客观因素影响,境外地区无法开展实地走访,保荐机构委托申报会计师聘请境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外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并通过微信群、邮件、视频参与访谈等方式,参与并监督境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外客户的实地走访工作。同时,保荐机构委托申报会计师聘请境外会计师对OHM ELECT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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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Jasco Products Company LLC、Hama GmbH & CO KG的部分线下超市的真实销售情况进行终端穿透核查,从当地超市购买部分款式的发行人遥控器,核查后盖型号标识,证实为发行人的产品,核实发行人的产品境外销售真实。
2-31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委托申报会计师聘请境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实地走访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走访日期 | 走访机构和走访人员 | 访谈对象身份 | 走访地址 | 终端超市走访情况 | 外销收入占比 |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1 | 4MOD Technology | 2021年10月7日 | BDO Nantes,France: Amara Berté(Audit Manager) | 财务总监 | 4 Rue de la Cornouaille, 44 300 NANTES (FR)(法国南特) | 无 | 7.76% | 7.68% | 11.10% |
2 | ADVANCETECH CO., LTD.(硕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15日 | BDO立本台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谢宜孜(协理) | 采购经理 | 中国台湾新北市中和区桥和路 | 无 | 0.40% | 0.80% | 1.50% |
3 | Jasco Products Company LLC | 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30日和2021年11月2日 | BDO USA:Etse Chormey(IT Manager) | 产品发展部副总 | 10 East Memorial Road, Oklahoma City, OK 73114(美国俄克拉何马州) | 走访了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的三家Target超市以及两家BestBuy超市、新泽西州的两家Target超市以及两家BestBuy超市、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地区两家Target超市、两家BestBuy超市、 两家Walmart和Lowe's超市 | 6.86% | 4.42% | 4.13% |
4 | OHM ELECTRIC INC. | 2021年9月7日至8日 | BDO Sanyu & Co.:清水美希和井门宏惠 | 采购经理 | 3-8,Asahi,Yoshikawa-city,Saitama,Japan(日本埼玉县) | 走访了当地三家大型超市AEON、BIG CAMERA和Yamada | - | - | 2.74% |
5 | Superior s.r.l | 2021年8月31日 | BDO Italia S.p.a:Lorenzo Montaruli | 管理总监 | Via Bolognola 37,Rome,Italy(意大利罗马) | 无 | 1.92% | 3.01% | 2.61% |
6 | Tech4home International, Lda | 2021年9月22日 | BDO Portugal:Paulo Sousa Ferreira(Senior Partner) | 采购经理 | Rua de Fund?es, n? 151 3700-121 S. Jo?o da Madeira Portugal(葡萄牙马德拉) | 无 | 16.02% | 12.31% | 10.04% |
7 | Tech4home Lda. | 22.09% | 24.98% | 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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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走访日期 | 走访机构和走访人员 | 访谈对象身份 | 走访地址 | 终端超市走访情况 | 外销收入占比 |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8 | WILTSGROVE LTD. | 2021年9月3日 | BDO UK:Yanping Wang(Manager),Zhongyu Tong(Audit) | 管理总监 | Birmingham B5 5SA,UK(英国伯明翰市) | 无 | 0.67% | 0.77% | 1.21% |
合计 | 55.72% | 53.98% | 54.14% | ||||||
9 | Hama GmbH & CO KG | 2021年11月2日至3日 | BDO德国:Yijiang Zhang | 客户因客观因素居家办公,不接受实地走访,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已视频访谈;第三方会计师走访了客户周边超市,了解产品销售情况 | 德国汉堡市2家Action商店、3家Kaufland商店,以及周边慕尼黑、达豪、施塔恩贝格地区分别2家Action商店和2家Kaufland商店 | 2.24% | 2.52% | 3.40% |
注:前五大外销客户中部分客户因客观因素等原因无法实现实地走访,已进行视频访谈。
申报会计师在上述走访和询问过程中主要关注如下事项:(
)了解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资本、股东情况、实际控制人、业务规模;(
)与公司合作背景,主要的经办人员;(
)客户及客户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是否存在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行为;(
)核实公司与境外客户之间的产品销售交易往来情况;(
)核实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客户采购的产品的用途;(
)客户选择供应商流程与方式,产品定价的方式,是否存在供应商的准入门槛;(
)客户的采购是否受到季节性、周期性的影响;(
)了解客户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贸易模式、支付结算情况、产品质量服务的纠纷情况、是否存在大额退换货的情况等。访谈人员实地查看客户办公场所、发行人产品情况等,被访谈人员对中介机构访谈关注的事项一一作出回复,不存在异常的情况。
2-33
2、函证和邮件方式核查境外客户终端销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申报会计师通过函证和邮件方式获取了境外客户的销售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2年销售额 | 销售占比 |
1 | Tech4home Lda. | 8,691.96 | 22.09% |
2 | Tech4home International, Lda | 6,302.18 | 16.02% |
3 | Vestel Holland B.V. | 3,671.00 | 9.33% |
4 | 4MOD Technology | 3,054.31 | 7.76% |
5 | Universal Electronics BV | 2,719.01 | 6.91% |
6 | Jasco Products Company LLC | 2,699.03 | 6.86% |
7 | 源泰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2,118.58 | 5.39% |
8 | HongKong ADL Technologies Limited | 2,069.10 | 5.26% |
9 | Arcelik Anonim Sirketi | 1,575.74 | 4.01% |
10 | Hama GmbH & CO KG | 881.18 | 2.24% |
11 | Superwave Group Company | 577.12 | 1.47% |
12 | ENERGIA COMUNICATIONES Y SERVICIOS LIMITADA | 483.30 | 1.23% |
13 | Gemtek Technology Co.,Ltd | 365.07 | 0.93% |
14 | ADVANCETECH CO., LTD. | 158.23 | 0.40% |
15 | KSF GROUP LIMITED | 90.54 | 0.23% |
16 | 香港美邦实业有限公司 | 18.00 | 0.05% |
17 | Manhattan TV Limited | 10.14 | 0.03% |
合计 | 35,484.49 | 90.20% | |
2022年外销收入 | 39,340.87 |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1年销售额 | 销售占比 |
1 | Tech4home Lda. | 8,372.72 | 24.98% |
2 | VESTEL ELEKTRONIC SANAYI VE TICARET A.S. | 3,151.38 | 9.40% |
3 | Tech4home International, Lda | 4,125.17 | 12.31% |
4 | 4MOD Technology | 2,575.55 | 7.68% |
5 | Vestel Holland B.V. | 804.98 | 2.40% |
6 | Universal Electronics BV | 4,406.95 | 13.15% |
7 | Hama GmbH & CO KG | 845.83 | 2.52% |
8 | VZComm S.A. DE C.V. | 1,130.46 | 3.37% |
9 |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 395.02 | 1.18% |
10 | Jasco Products Company LLC | 1,482.47 | 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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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1年销售额 | 销售占比 |
11 | Remotec Techmology Ltd | 1,617.26 | 4.82% |
12 | Superior srl | 1,010.09 | 3.01% |
13 | FAMELINK CO LTD | 397.71 | 1.19% |
14 | ADVANCETECH CO., LTD. | 268.95 | 0.80% |
15 | Loewe Technology GmbH | 481.18 | 1.44% |
16 | Superwave Group Company | 683.96 | 2.04% |
17 | KSF GROUP LIMITED | - | 0.00% |
18 | PROGRESSIVE TECHNOLOGY - F.Z.E | - | 0.00% |
合计 | 31,749.69 | 94.72% | |
2021年外销收入 | 33,519.62 |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年销售额 | 销售占比 |
1 | VESTEL ELEKTRONIC SANAYI VE | 3,627.98 | 15.25% |
2 | Tech4home Lda. | 4,909.81 | 20.63% |
3 | Tech4home International | 2,381.25 | 10.01% |
4 | Remotec Techmology Ltd | 893.55 | 3.76% |
5 | VZComm S.A. DE C.V. | 1,291.56 | 5.43% |
6 | Hama GmbH & CO KG | 809.03 | 3.40% |
7 | 4MOD Technology | 2,625.32 | 11.03% |
8 | Panasonic Hong Kong Co., Ltd | 225.04 | 0.95% |
9 | ADVANCETECH CO., LTD. | 356.60 | 1.50% |
10 | OHM ELECTRIC INC. | 652.21 | 2.74% |
合计 | 17,772.35 | 74.69% | |
2020年外销收入 | 23,794.85 |
综上,申报会计师通过函证和邮件的方式,获取公司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情况,境外客户销售情况良好,期末无库存或少量正常库存,境外客户销售真实。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模式以ODM模式为主,ODM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90%以上,发行人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家电及家居智能遥控器,是下游终端设备电视机、机顶盒、空调、投影仪等产品的核心配套部件,发行人根据客户的产品需求,进行产品外观、结构、模具、电子线路、软件等设计和开发,经客户确认后组织生产交付,产品生产完成后贴客户的品牌或客户授权的品牌,销售运输到客户指定的地点,与其他终端设备搭配销售或在零售店销售,这与境外客户终端销售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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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统计发行人以外币结算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统计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应付账款等资产负债表科目外汇风险敞口,并进行敏感性分析;
2、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情况;
3、获取发行人银行存款对账单、远期结售汇合约、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明细表,测算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并对货币资金余额、远期结售汇情况与银行函证,对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往来余额金额较大的客户、供应商进行函证,核查货币资金、往来款项、衍生金融工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对境外主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通过函证和邮件的方式,核实确认公司境外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及终端销售情况;聘请境外会计师对8家境外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境外客户报告期内向公司采购情况、终端销售渠道及终端销售情况,并进一步实地核查了3家境外客户的主要销售渠道(周边超市)确认终端销售公司产品的真实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以外汇结算的销售金额较大,采购金额较小;发行人外汇风险敞口因汇率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呈下降趋势,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敞口;发行人已采取相关措施应对外汇波动风险,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风险提示。
2、发行人境外销售业务真实、准确,终端销售情况正常,与发行人的经营模式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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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反馈意见更新回复》之签署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