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主要为原材料及产品的购买、销售,以及经营场地的租赁、提供劳务或者技术服务,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及科研需要而产生,交易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马忠、马萍、岳明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