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31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制度,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超过”、“低于”、“不足”不含本数。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订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