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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资本: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1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监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以及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方针政策及监管要求,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秉承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等决策部署,着力完善监事会运行体制机制与监督方法,着力公司治理、加强战略定力、全面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促进公司合规平稳运行,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监事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践行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主动自觉维护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使监督工作充分体现党的意志,促进党建与监事会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发挥监督工作在经营管理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二)整合监督力量,聚焦重点领域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完善公司治理、依法合规经营工作部署,监督做好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协同推动银保监会公司治理评级发现问题有效整改。按照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要

求,监事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独立监督作用,与派驻纪检组、风险合规部等监督力量联合,围绕党的领导、公司治理、全面风险管理三个方面七大项重点内容,开展为期三个月联合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推动联合监督机制走深做实。

(三)提升履职质效,健全履职制度体系

围绕“三机制一平台”(即监督机制、报告机制、评价机制,一体化综合监督平台)建设,坚持制度引领,进一步推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结合中油资本作为金融业务管理专业化公司的治理特性,出台《控股企业监事会、外派董监事履职评价管理办法》《控参股公司三会议案审议手册》,明确控股企业监事会、外派董监事职责、履职方式、评价内容及方法、议案审议管理等,进一步规范控股企业监事会、外派董监事履职行为,强化履职约束监督机制,提升履职质效,优化公司治理,维护出资人利益。

(四)开展专题研究,推动解决疑难问题

本着聚焦点、议大事、讲实效的工作理念,监事会在合理安排常规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握监督重点,开展专题研究,以监督促规范促提升促发展。一是组织编制监事会年度专题工作报告,深入分析制约公司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党委、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汇报交流;二是积极开展公司外派董监事管理研究,系统梳理外派控参股企业董监事及其履职情况,对照监管政策及部署要求,深入分析目前管理中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

(五)提升履职能力,强化监事会建设

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健全监事会工作机制。一是组织召开监事会联席会议,围绕监事会建设、公司治理、高质量发展等展开讨论,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探讨更好发挥监督职能;二是举办监事会工作实务培训,重点学习提升任期规划、稽查工作流程和报告编制等技能,开拓工作思路,提升履职能力;三是组织编写监事会工作参考,全面

梳理中央政策,国资委、“一行两会”等监管动态,整理同业及成员单位有关情况,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强有力保障;四是与成员单位履新的董监高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履职能力和履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和服务工作。

二、监事会召开及参加会议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9项议案,并出具监事会意见。

(二)监事会参加其他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列席3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会议,2次临时会议),向大会提交了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列席10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等30项议案。

报告期内,多次听取审计师财务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论、金融企业存量风险事件处置、金融衍生品风险排查等报告,深入了解公司财务、内控、合规、风险、诉讼、经营等全面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工作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在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下,突出党建引领,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方针,立足产业金融,加强市场营销,强化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发展势头保持良好。公司以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在经营发展、资本市场形象、产业金融、改革创新、风险管控、公司治理、战略管控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效,有效促进了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在坚持“两个一以贯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及坚守产业金融定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下,公司在价值创造力、市场竞争力、风险控制力、创新发展力、科学管控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还

有待进一步加强,监事会也需要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监督+服务”理念,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贡献力量。

四、监事会审查关注的其他事项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投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经营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一)对依法规范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稳健。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对利润分配情况的意见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满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意见

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实施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有效,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重大信息报送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规定,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七)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及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持续优化内控体系设计,执行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

(八)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监管机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公司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机制,按照公司组织结构设置将信息报告义务责任到人,明确重大信息范围、报告标准、报告时点、报告流程等,确保信息报告及时无遗漏,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023年,监事会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监督+服务”理念,围绕“三机制一平台”建设,继续依法严格履职,积极发挥监事会在公

司治理、财务检查、风险管控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独立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重点做好公司治理、全面风险管理、财务(风险)专项审计、金融科技赋能、既有战略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引导成员单位做好外部监管及内部检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外派董监事履职评价,提升履职专业性和履职质效,深化调研和培训效果,不断拓展监事会工作的广度与深度,促进和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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