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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873703证券简称:广厦环能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有所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短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能否保持同步增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及财务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着公司品牌美誉度和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公司的稳健发展将得到有力保障。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巩固现有核心产品及应用领域的竞争优势,并通

过产品研发、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加大新产品推广力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二)加大产品和技术开发力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公司作为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推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工艺创新及生产经验。为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大产品和技术开发力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升公司优势产品的产能规模,扩大生产及业务规模,提升公司产品技术水平,争取早日完成建设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四)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盈利水平,增加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在确保公司治理完善和内部控制有效的情况下,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业务流程、配置先进设备、加大研发投入、改善绩效考核机制等手段,充分挖掘内部潜能,提高运营效率。

(六)严格执行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确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的分红原则、分红条件、程序及方式,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4、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北交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发布相关新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新规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规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公司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公司承诺若上述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履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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