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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1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绍兴银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转让绍兴银行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便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关于补选袁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袁建伟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袁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邢小玲 程幸福 赵银丽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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