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3-011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2,889,00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492,978.64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03,670,278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293,622.24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经审阅《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充分了解公司 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后,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是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 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
(三)监事会意见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2023年3月3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2023年3月3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中第一百七十三条至第一百七十七条说明如下: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按下列顺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
(二)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七条 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同时符合现金及股票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每年现金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公司制定了精选层挂牌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规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公司承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最近三年(精选层挂牌后起算)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按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履行分红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