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元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党彦宝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党彦宝(主任委员、召集人)、刘元管、高建军、张鸣林
2.审计委员会:李耀忠(主任委员、召集人)、孙积禄、卢军
3.提名委员会:张鸣林(主任委员、召集人)、孙积禄、党彦宝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鸣林(主任委员、召集人)、李耀忠、党彦宝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