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3-08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百若克”)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起始日 | 解除冻结日 | 司法冻结 执行人 |
天津百若克 | 是 | 101,332,368 | 63.91% | 9.66% | 2022年7月6日-15日 | 2023年3月30日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11,270,389 | 7.11% | 1.07% | 2022年7月5日 | 2023年3月30日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 民法院 | ||
合计 | - | 112,602,757 | 71.02% | 10.73% | - | - | - |
注:以上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天津百若克 | 158,550,396 | 15.12% | 7,000,000 | 4.42% | 0.67% |
二、其他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