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4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号民士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3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新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公司拟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中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将“(5)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9.22元/股。”调整为“(5)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2.93元/股。”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包敦安、冷敏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