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公司上海今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1,929.65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尚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公司下属公司上海今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成都万有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咏双,以下简称“成都万有”)起诉至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4日立案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1日出具了(2022)川0191民初12767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136)。随后,成都万有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1)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01民终2943号《民事判决书》,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成都万有算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尚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