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84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一、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共计8,0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37%,涉及自愿限售股东8名。
二、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如是,说明亲属关系* | 是否为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 | 是否为公开发行前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截止2023年3月29日持股数量 | 本次自愿限售前已处于限售登记状态的股票数量 | 本次自愿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自愿限售期间 | 本次限售后该股东所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1 | 方燕丽 | 是 | 否 | 是 | 否 | 董事长 | 28,150,000 | 21,112,500 | 7,037,500 | 17.83% | 股权登记日(2023.3.29)次日起至完成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 0 |
2 | 覃远照 | 否 | 是,实际控制人彭绪冰的妹夫。 | 否 | 否 | 董事、副总经理 | 1,100,000 | 825,000 | 275,000 | 0.70% | 股权登记日(2023.3.29)次日起至完成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 0 |
3 | 金长春 | 否 | 否 | 否 | 否 | 监事会主席 | 400,000 | 300,000 | 100,000 | 0.25% | 股权登记日(2023.3.29)次日起至完成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 0 |
4 | 方明 | 否 | 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燕丽的弟弟。 | 否 | 否 | 无 | 400,000 | - | 400,000 | 1.01% | 股权登记日(2023.3.29)次日起至完成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 | 0 |
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 ||||||||||||
5 | 彭绪伟 | 否 | 是,实际控制人彭绪冰的堂弟。 | 否 | 否 | 董事、副总经理 | 250,000 | 187,500 | 62,500 | 0.16% | 股权登记日(2023.3.29)次日起至完成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 0 |
6 | 胡开文 | 否 | 否 | 否 | 否 | 监事 | 200,000 | 150,000 | 50,000 | 0.13% | 股权登记日(2023.3.29)次日起至完成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 0 |
7 | 熊风华 | 否 | 是,实际控制人彭绪冰的弟妹。 | 否 | 否 | 无 | 100,000 | - | 100,000 | 0.25% | 股权登记日(2023.3.29)次日起至完成公开发 | 0 |
挂牌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对上述股票申请限售。
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 ||||||||||||
8 | 郭春燕 | 否 | 否 | 否 | 否 | 职工代表监事 | 50,000 | 37,500 | 12,500 | 0.03% |
三、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依据及解除条件
四、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后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4.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以及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虽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前款所称亲属,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2.4.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4.16 本节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应当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二)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解除条件《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1号-申报与审核》(以下简称“《上市业务指南》”)第十三条:“本指南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属于《上市规则》2.4.2 和2.4.3 规定的限售主体的,应当按照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发行人披露自愿限售公告,承诺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并于公告披露当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股票限售。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终止的,相关股东可以申请解除前述自愿限售”。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拟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29日)。公司现根据《上市规则》《上市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对方燕丽、覃远照、金长春、方明、彭绪伟、胡开文、熊风华、郭春燕等8名股东申请自愿限售。自愿限售期间为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9日)次日起至完成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8,810,000 | 22.33%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30,150,000 | 76.41% |
2、个人或基金 | 500,000 | 1.27% | |
3、其他法人 | 0 | ||
4、其他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30,650,000 | 77.67% | |
总股本 | 39,460,000 | 100% |
五、 其他情况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