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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独立董事2022年述职报告(陈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陈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17年12月1日起担任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无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

在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对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增补公司独立董事、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在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在2022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对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厦门积硕51%股权事项、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拟签订《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协议》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对拟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在公司专业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健全公司内控体系履行所担任委员会职务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进行交流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基本概况、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的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借助专业特长,对各项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并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或建议,对规范公司经营和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好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恳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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