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7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1,622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246,10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8,997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366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利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于公司2022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底完成了司法重整工作,尚需进一步拓展业务发展规模,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