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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124号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广电运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鉴证报告第2页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广电运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广电运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广电运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广电运通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以下无正文)

鉴证报告第3页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肖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邹志

中国?上海 2023年3月30日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2,8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7,191,2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661,435.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5,529,764.9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311,552.9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收益B126,373.84
项目投入B2-129,350.41
补充流动资金B3-115,523.98
本期发生额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收益C12,449.01
项目投入C2-16,937.85
补充流动资金C3
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C4-17,811.3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收益D1=B1+C128,822.85
项目投入(注1)D2=B2+C2-146,288.26
补充流动资金D3=B3+C3-115,523.98
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D4=C4-17,811.3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60,752.2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60,752.25
差异G=E-F

注1:项目投入包含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8,164.54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3,269.09万元,变更项目投入104,854.62万元。注2: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第三(一)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和本报告第四(一)4“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经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用于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3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五家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1、鉴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控股公司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购快”)。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广州银通、运通购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广电运通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地块1,321m2,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4、随着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快速落地及研发的持续高投入,公司更需要借助深圳的创新政策、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加快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壮大,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通”)。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深圳银通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报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0年10月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存放银行名称账号期末余额其中: 理财产品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44050186320100000127717,399.64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定期存款账户44050286320100000049139,000,000.00139,000,000.00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713366781841333,786.07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理财账户65357639743590,000,000.0090,000,000.00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110901011900691198276,915.67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623666666686492.73
7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05871876000003872377,193,946.89
合计607,522,541.00229,000,000.00

注:第1-4个为广州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5个账户为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6个账户为深圳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正在办理注销手续,余额492.73元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第7个账户为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报业支行账户(账号120917128210201)于2022年8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具体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240,651196,029
(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40,65136,029
(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200,00016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15,523.98
合计311,552.9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8,164.54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8,654.09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15,498.43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2,519.05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2,582.71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314.43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2,686.72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13.6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41,433.63万元。

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根据《报告书》的规定,项目预计总投资40,651.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6,029.00万元。2016年4月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714.41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939.75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7,329.07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755.00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412.07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99.50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54.01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13.6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2,317.48万元。

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根据《报告书》的规定,项目预计总投资20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0,000.00万元。2016年4月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5,450.13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7,714.34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8,169.36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1,764.05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2,170.64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214.93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2,632.71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0.00万元。项目累计投入29,116.16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144.4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5月26日将节余募集资金11.144.4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报告书》的规定,公司预计使用募集资金115,523.98万元,2016年度已实施完毕。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164.54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6号”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64.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自有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募集资金 置换金额
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40,651.002,714.412,714.41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200,000.005,450.135,450.13
合计240,651.008,164.548,164.54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于2016年4月1日完成。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合计使用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22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29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229,000,000.00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07,522,541.00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229,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智能便民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实施主体为运通购快,注册资本2亿元,广州银通全资子公司深圳银通出资14,000万元,持有其70%股权,湖南中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谷”)出资6,000万元,持有其30%股权。根据投资协议规定,运通购快注册资本分三期缴付到位,首期缴付5,000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3,500万元、湖南中谷缴付1,500万元),在运通购快基本账户开设后完成缴付;第二期缴付5,000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3,500万元、湖南中谷缴付1,500万元),在运通购快注册成立半年内完成缴付;剩余注册资本在第二期出资到账后三年内,经运通购快经营团队提议、董事会审议后完成缴付。各股东按认缴比例完成上述出资缴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投资协议将第一期款项3,500万元、第二期款项3,500万元、第三期款项3,500万元支付到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月运通购快股东由深圳银通变更为广州银通,变更后运通购快股东为广州银通和湖南中谷,分别持有运通购快70%和30%股权。2021年7月运通购快注册资本由2亿元减资为1.5亿元。2021年8月广州银通收购湖南中谷股份,运通购快变更为广州银通全资子公司。

2018年实际投入1,085.29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6,562.25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420.92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73.76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1,418.8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0,561.08万元。

2、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广电运通。

公司已于2019年7月4日将60,506.08万元支付到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9年度实际投入5,956.95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88.43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12,323.85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15,375.5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33,744.77万元。

3、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地块1,321m2,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广电运通。公司已于2019年9月5日将5,000.00万元支付到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9年度实际投入32.00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34.22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0.00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129.2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295.47万元。

4、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

公司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中的66,000万元用途变更为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

公司已于2020年2月24日将66,000万元支付到深圳银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报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度实际投入59,355.86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896.91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0.5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60,253.30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609.3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8日和2022年9月2日将募集资金6,660.93万元和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6,666.93万元。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3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第1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11,552.9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937.8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1,812.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5,506.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6.7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部分变更36,029.0022,029.0013.6612,317.4855.91%2017年2月注1不适用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部分变更160,000.0028,493.92-29,116.16102.18%2022年4月12,753.80 注2
补充流动资金115,523.98115,523.98-115,523.98100.00%---
变更投资项目
智能便民项目14,000.001,418.8610,561.0875.44%-106.39
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60,506.0815,375.5533,744.7755.77%-注3不适用
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5,000.00129.25295.475.91%-注4不适用
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66,000.000.5360,253.3091.29%2022年4月注5不适用
合计311,552.98311,552.9816,937.85261,812.2484.03%12,860.1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经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工程款未结算。 2、“智能便民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过建设期但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因为自2019年末以来,新零售行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居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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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消费意愿减弱,叠加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对社会消费形成显著冲击,相当部分零售企业倒闭退出。在此形势下,公司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规模化发展策略,优化业务布局,经营质量得到提升,2022年“智能便民项目”实现净利润106.39万元,经营整体向好,但效益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该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未发生该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未发生该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未发生该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4.54万元,其中: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先期投入2,714.41万元,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先期投入5,45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于2016年4月1日完成,两个项目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合计使用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22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29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229,000,000.0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及“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144.41万元及“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609.39万元,合计17,753.80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另一方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0,752.25万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22,9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未发生该情况

注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通过项目实施,可逐步形成全国智能金融自助设备外包服务的统筹管理体系,优化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支撑公司稳步扩大在智能金融自助设备外包服务的市场占有率,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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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部分募集资金已变更投向投入“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与原募投计划相比效益相应减少,2022年实现净利润12,753.80万元。注3: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建设,尚处于装修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注4: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建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注5:“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项目将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等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助推公司在深圳的创新业务更快、更高质量发展,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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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智能便民项目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14,000.001,418.8610,561.0875.44%--106.39
2、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60,506.0815,375.5533,744.7755.77%--见附表1(一)注3不适用
3、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5,000.00129.25295.475.91%--见附表1(一)注4不适用
4、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66,000.000.5360,253.3091.29%2022年04月见附表1(一)注5不适用
合计145,506.0816,924.19104,854.6272.06%--106.3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智能便民项目 (1)变更原因:原“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6,029.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0,983.23万元。该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4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运通购快”,深入打造便民惠民的智能互联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运通购快。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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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深圳银通。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66,000万元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详见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智能便民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过建设期但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因为自2019年末以来,新零售行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居民线下消费意愿减弱,叠加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对社会消费形成显著冲击,相当部分零售企业倒闭退出。在此形势下,公司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规模化发展策略,优化业务布局,经营质量得到提升,2022年“智能便民项目”实现净利润106.39万元,经营整体向好,但效益未达预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该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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