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情况概述
因市场退机、呆滞、设计变更、生产退料等原因,公司2022年末拟对部分超过质保期、无使用价值的物料及库存商品进行报废处置。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账面金额合计326.72万元,扣除残值收入及可回收成本27.43万元,实际损失299.29万元,已计提存货减值准备287.88万元,本次净损失11.41万元。
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净损失11.4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0.01%,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1.4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0.01%;存货报废处置后,公司的利润总额为121,890.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2,732.7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3、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