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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 勇)

本人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报告期内的工作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8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9次,以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9次,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之前主动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会议上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做到独立自主决策。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届次任职状态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 勇第八届独立董事现任181800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类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是否披露
12022年1月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
22022年1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一)关于对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32022年3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支付资本金、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42022年4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五)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情况的议案 (六)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八)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同意
52022年5月18日第八届董(一)关于放弃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同意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2年5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同意
72022年6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一)关于收购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46.5%股权的议案同意
82022年8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一)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情况 (四)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上述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多次组织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及需要重点关注事项,并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就关联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重要事项发表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时、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发表意见。

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对公司报告期内申请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组建子公司以及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提出了意见,在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积极发挥了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作用。

作为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本人在公司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时对各项制度制定及修订进行了指导、监督,并发表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并发表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一)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现场会议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充分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二)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查阅相关资料,会议期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相关审议事项的具体介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分析,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本人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注重加强自身学习,及时掌握最新政策,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所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勇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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