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TCL科技与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事项(以下简称“关联租赁”)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实际经营需要,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科技”)将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发生日常租赁业务。2023年与TCL实业拟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2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30%;公司2022年与TCL实业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4,0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28%。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22层成立时间:2018年09月17日法定代表人:杜娟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万元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情况: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8.6047%,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6512%,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023%,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504%,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41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3023%、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2480%。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0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元,资产总额1,037亿元。
2、与TCL科技的关联关系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TCL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TCL实业签订《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TCL实业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2023年与TCL实业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公司与TCL实业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关联租赁协议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鉴于公司与TCL实业及其子公司的关联租赁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原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TCL科技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议案、决议等相关材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租赁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本次关联租赁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任 成 | 莫 凯 |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