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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鸣纸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 年3月30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本次会议中《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1,000,502.65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含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余额为人民币1,197,434.34万元,占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62.74%。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反担保情况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潍坊森达美西港有限公司2017年7月24日17,500.002017年12月20日11,480.00一般保证信用保证10年
湛江润宝商贸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16,000.002022年4月25日16,000.00质押武汉晨鸣34.64%的股权剩余股权转让款1.6亿元2年
湛江定进商贸有限公司2022年12月7日13,558.192022年12月7日13,558.19抵押房产剩余股权转让款1.36亿元3年
上海水岚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12月7日45,700.002022年12月7日45,700.00质押上海崇闵100%股权上海华浩持有的泰兴港务80%股权3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75,258.19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75,258.19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92,758.19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86,738.19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反担保情况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2019年3月30日142,404.002020年10月16日142,404.00一般保证5年
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1,050,000.002022年5月12日273,881.95一般保证1年
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3月27日4,900.002022年4月30日4,900.00一般保证5年
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30日500,000.002022年7月6日121,883.76一般保证1年
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3月30日50,245.002022年1月19日50,245.00一般保证5年
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30日400,000.002022年5月19日124,289.38一般保证1年
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2021年3月25日2,000.002022年4月22日2,000.00一般保证7年
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350,000.002022年5月19日68,500.00一般保证1年
黄冈晨鸣纸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500,000.00一般保证1年
黄冈晨鸣浆纤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30,000.00一般保证1年
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30日30,000.002022年5月23日11,658.00一般保证1年
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50,000.00一般保证1年
寿光晨鸣美术纸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20,000.00一般保证1年
山东晨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30,000.00一般保证1年
昆山拓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10,000.00一般保证1年
湛江晨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30,000.00一般保证1年
寿光虹宜包装装饰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5,000.00一般保证1年
晨鸣(新加坡)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40,000.00一般保证1年
晨鸣(香港)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200,000.002022年9月26日17,411.50一般保证1年
江西晨鸣茶业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10,000.00一般保证1年
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2019年3月30日45,996.802022年4月7日45,996.80一般保证5年
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350,000.002022年7月28日158,632.26一般保证1年
上海晨鸣浆纸销售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150,000.002022年5月31日13,500.00一般保证1年
寿光晨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3月30日10,000.002022年1月14日10,000.00一般保证5年
寿光晨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50,000.00一般保证1年
海南晨鸣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100,000.002022年5月16日8,000.00一般保证1年
晨鸣(海外)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40,000.00一般保证1年
上海鸿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10,000.00一般保证1年
南昌晨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10,000.00一般保证1年
寿光晨鸣造纸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5,000.00一般保证1年
寿光鸿翔印刷包装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30日5,000.00一般保证1年
寿光晨鸣现代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5,000.00一般保证1年
山东御景大酒店有限公司2022年3月30日5,000.00一般保证1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3,985,00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000,502.6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4,240,545.8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1,053,302.65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反担保情况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晨鸣(香港)有限公司2019年3月30日6,393.502020年3月17日6,393.50一般保证5年
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4日30,400.002020年12月4日30,400.00抵押房产3年
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4日600.002020年12月4日600.00抵押房产3年
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2020年12月4日20,000.002020年12月4日20,000.00抵押房产3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57,393.5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57,393.5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4,060,258.19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075,760.84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4,390,697.49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1,197,434.34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62.7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293,309.06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243,206.07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536,515.13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留存未分配利润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该薪酬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薪收入与其本人岗位责任及全年工作绩效考核相联系,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本次会议中《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相关资料,作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本次会议中《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相关资料,作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保障资金安全,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证券投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对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当期及累计发生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

1、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1)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潍坊森达美西港有限公司合营企业劳务港杂费市场价格市场价格6,332.895.90%10,000.00银行承兑、电汇不适用2022年3月31日http://www.cninfo.com.cn

(2)接受财务资助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晨鸣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23,500.0023,500.007.00%47.25-

(3)提供财务资助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潍坊森达美西港有限公司合营企业财务资助8,066.79-1,296.616.00%397.757,167.93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除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因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外,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

2、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志辉孙剑非
尹美群杨彪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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