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证券投资概述
(一)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二)证券投资的目的: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三)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本报告期证券投资的投资范围:银行理财产品。
二、报告期证券投资情况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本金的资金循环进行投资理财,200,000万元本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140,000万元,报告期内取得收益1,483.97万元。
三、报告期内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权限、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证券投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防范、控制资金风险。报告期内,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取得了合理的投资收益。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了一定的投资回报,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全面的委托理财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资金规模可控,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