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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独立董事杜杰先生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杰先生2022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的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列席次数
应出席 次数现场出 席次数通讯表 决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出席
50500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4份,对17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份,对2项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独立意见类别事 项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月11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3 月25日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3 月25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第3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8月24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会议,认真审议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公司高管人员2021年度的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并考核,监督公司薪酬政策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了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管理主要计划》。同时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加强对经营环境的分析,在推进发展战略规划实施、进一步推动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2021年为提升个人履职能力,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及公司战略、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本人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2、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会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学习,认真解读证监会及深交所发布的监管新规和政策动态,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全面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有了显著提高。

七、其他

1、2022 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2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2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杜杰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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