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杰先生2022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的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 股东大会列席次数 |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 席次数 | 通讯表 决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出席 | |
5 | 0 | 5 | 0 | 0 | 否 | 1 |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4份,对17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份,对2项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会议 | 日期 | 独立意见类别 | 事 项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1月11日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3 月25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3 月25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第3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8月24日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独立意见。 |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会议,认真审议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公司高管人员2021年度的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并考核,监督公司薪酬政策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了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管理主要计划》。同时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加强对经营环境的分析,在推进发展战略规划实施、进一步推动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2021年为提升个人履职能力,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及公司战略、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本人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2、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会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学习,认真解读证监会及深交所发布的监管新规和政策动态,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全面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有了显著提高。
七、其他
1、2022 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2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2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杜杰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