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度 |
财务报告 |
索引 | 页码 |
审计报告 | 1-4 |
公司财务报表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合并利润表 | 3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8 |
—母公司利润表 | 9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 13-96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1997年5月8日正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总部位于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截至本年期末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公司本年吸收合并1家分公司、新设3家子公司,减少1家子公司,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钢压延加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对自2022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此外,本集团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2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
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1(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债权投资;②租赁应收款;③合同资产;④应收账款;⑤财务担保合同。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对于下列各项目,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应收款项或
合同资产损失准备,无论该项目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②应收融资租赁款;③应收经营租赁款。
除上述项目外,对其他项目,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①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②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③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④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评级。
4)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5)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披露具体金融负债内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备品备件、在途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除备品备件外的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备品备件按其实际状况,根据管理层的估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周转材料,并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分别采用一次摊销法、工作量法和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1.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
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40年 | 3-5 | 2.375-2.425 | |
机器及设备 | 17-24年 | 3-5 | 3.958-5.706 |
其他固定资产
其他固定资产 | 5-12年 | 3-5 | 7.917-19.4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长期资产减值。
1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
始。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本集团定期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长期资产减值。
16.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7.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8.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3)其他
对于激励对象缴付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如果未达到解锁条件,则认购款将返还给激励对象。本集团在取得该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
19.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②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③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2.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时,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租赁业务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其他设备、土地使用权。
1)初始计量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后续计量时,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
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本集团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售后租回交易
作为承租人时,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作为出租人时,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规定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24.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5.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本集团本年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本集团本年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6.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集团本年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3)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已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6)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集团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7)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债务人的重大变化、预警客户清单、担保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五、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7%、3%、2%计缴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计缴 | |
环境保护税 | 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1.2或2.4计缴; 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1.4计缴; 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25计缴; 噪声:超标噪声综合系数*350、700、2800或1400计缴。 |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本年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上期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
1、货币资金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注1) | 4,738 | 5,084 | ||
其他货币资金(注2) | 355 | 314 | ||
合计 | 5,093 | 5,398 |
注1:本集团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情况详见附注十一、5、(4)。注2: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期货保证金。
2、衍生金融资产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期货合约 | 13 | 3 | ||
外汇掉期合约 | 24 | |||
合计 | 37 | 3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种类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3 | 173 | 25 | 25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73 | 173 | 25 | 25 |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项目 | 期末转为应收账款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837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837 |
(3)期末应收票据的账龄
本集团上述期末应收票据的账龄是在1年之内。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19 | 25.47 | 766 | 83.35 | 15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89 | 74.53 | 4 | 0.15 | 2,685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734 | 20.34 | 734 | |||||||
账龄风险矩阵组合 | 1,955 | 54.19 | 4 | 0.20 | 1,951 | |||||
合计 | 3,608 | 100.00 | 770 | 21.34 | 2,838 |
(续)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33 | 37.89 | 830 | 80.35 | 20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93 | 62.11 | 2 | 0.12 | 1,691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207 | 7.60 | 207 | |||||||
账龄风险矩阵组合 | 1,486 | 54.51 | 2 | 0.13 | 1,484 | |||||
合计 | 2,726 | 100.00 | 832 | 30.52 | 1,894 |
(2)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物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财司”) | 586 | 463 | 79.01 | 票据逾期 | ||||
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财司”) | 201 | 179 | 89.05 | 票据逾期 | ||||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财司”) | 50 | 43 | 86.00 | 票据逾期 | ||||
鞍山中油天宝钢管有限公司 | 67 | 66 | 98.51 | 经营陷入困境,不具备偿债能力 | ||||
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15 | 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919 | 766 |
(3)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2,679 | 1,645 | ||
1-2年 | 11 | 10 | ||
2-3年 | 956 | |||
3-4年 | 832 | 6 | ||
4-5年 | 12 | |||
5年以上 | 86 | 97 | ||
合计 | 3,608 | 2,726 |
注:上述账龄分析中,逾期应收票据转入的应收账款按转入日计算账龄,账龄1-2年金额为5百万元,账龄3-4年金额为832百万元,其他的应收账款以发票日期作为基准。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变动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 | 832 | (62) | 770 |
(5)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本年未核销应收账款。
(6)按欠款方归集的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本集团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221百万元,占应收账款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1.5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2022年12月31日余额汇总金额为642百万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本年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账款1,581百万元,本年发生终止确认相关费用19百万元。
(8)本集团本年399百万元应收账款通过保理业务作为质押物取得短期借款399百万元。详见附注九、4。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
种类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1,824 | 1,824 | 1,844 | 1,844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824 | 1,824 | 1,844 | 1,844 |
(2)2022年12月31日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种类 | 2022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299 | |||
商业承兑汇票 | 63 | |||
合计 | 13,362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040 | 98.57 | 2,936 | 99.52 | ||||
1-2年 | 65 | 1.27 | 12 | 0.41 | ||||
2-3年 | 6 | 0.12 | 2 | 0.07 | ||||
3年以上 | 2 | 0.04 | ||||||
合计 | 5,113 | 100.00 | 2,950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4,051百万元,占预付账款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9.23%。
7、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7 | 62 | ||
合计 | 27 | 62 |
7.1、其他应收款情况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 | 24.32 | 9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8 | 75.68 | 1 | 3.57 | 27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2 | 5.41 | 2 | |||||||
账龄风险矩阵组合 | 26 | 70.27 | 1 | 3.85 | 25 | |||||
合计 | 37 | 100.00 | 10 | 27.03 | 27 |
(续)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 | 12.00 | 9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6 | 88.00 | 4 | 6.06 | 62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1 | 1.33 | 1 | |||||||
账龄风险矩阵组合 | 65 | 86.67 | 4 | 6.15 | 61 | |||||
合计 | 75 | 100.00 | 13 | 17.33 | 62 |
(2)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
其他应收款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保理余款 | 25 | |||
征地服务费 | 9 | 9 | ||
备用金 | 4 | 4 | ||
工伤借款 | 7 | 13 | ||
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中集”)借款 | 10 | |||
投标保证金 | 6 | |||
其他 | 11 | 14 | ||
合计 | 37 | 75 |
(3)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21 | 61 | ||
1-2年 | 5 | 1 | ||
2-3年 | 1 | 1 | ||
3-4年 | 1 | |||
4-5年 | ||||
5年以上 | 9 | 12 | ||
合计 | 37 | 75 |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 | 12 | 13 | |||||
本年计提 | (3) | (3)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 | 9 | 10 |
(5)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变动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其他应收款 | 13 | (3) | 10 |
(6)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朝阳市征地服务站 | 9 | 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9 | 9 | — |
(7)按欠款方归集的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本集团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为13百万元,占其他应收款2022年12月31日日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5.1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2022年12月31日余额汇总金额为0百万元。
8、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981 | 28 | 5,953 | |||
在产品 | 3,188 | 60 | 3,128 | |||
库存商品 | 2,910 | 17 | 2,893 | |||
周转材料 | 570 | 1 | 569 | |||
备品备件 | 869 | 28 | 841 | |||
在途物资 | 191 | 191 | ||||
委托加工物资 | ||||||
合计 | 13,709 | 134 | 13,575 |
(续)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080 | 37 | 7,043 | |||
在产品 | 4,225 | 176 | 4,049 | |||
库存商品 | 6,592 | 270 | 6,322 | |||
周转材料 | 597 | 1 | 596 | |||
备品备件 | 915 | 39 | 876 | |||
在途物资 | 171 | 171 | ||||
委托加工物资 | 2 | 2 | ||||
合计 | 19,582 | 523 | 19,059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数 | 本年减少数 | 2022年12月31日 | ||||
本年计提数 | 转回或转销 | |||||||
原材料 | 37 | 40 | 49 | 28 | ||||
在产品 | 176 | 61 | 177 | 60 | ||||
库存商品 | 270 | 31 | 284 | 17 | ||||
周转材料 | 1 | 1 | ||||||
备品备件 | 39 | 11 | 28 | |||||
合计 | 523 | 132 | 521 | 134 |
注:本年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因此,本年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同时,因市场价格回升或产品成本下降,本年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9、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01 | |||
留抵税额 | 194 | 870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58 | 335 | ||
合计 | 552 | 1,306 |
10、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减变动 | ||||||||
追加 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
一、合营企业 | ||||||||||
鞍钢蒂森克虏伯汽车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蒂大连”) | 694 | 137 | ||||||||
鞍钢股份-大船重工大连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大船”) | 191 | (42) | ||||||||
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汽车钢”) | 376 | 37 | ||||||||
鞍钢中集 | 100 | |||||||||
小计 | 1,261 | 100 | 132 | |||||||
二、联营企业 | ||||||||||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 | 1,442 | 86 | ||||||||
鞍山鞍钢氧化铁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氧化铁粉公司”) | 9 | 9 | ||||||||
广州南沙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物流”) | 70 | (5) | ||||||||
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金固”) | 114 | 4 |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减变动 | ||||||||
追加 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
广州广汽宝商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宝商”) | 99 | 11 | ||||||||
梅州广汽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弹簧”) | 41 | (3) | ||||||||
朝阳中鞍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鞍水务”) | 35 | 1 | ||||||||
小计 | 1,810 | 103 | ||||||||
合计 | 3,071 | 100 | 235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年增减变动 | 2022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鞍蒂大连 | 204 | (2) | 625 | |||||||||
鞍钢大船 | 149 | |||||||||||
广州汽车钢 | 28 | 2 | 387 | |||||||||
鞍钢中集 | 100 | |||||||||||
小计 | 232 | 1,261 | ||||||||||
二、联营企业 | ||||||||||||
鞍钢财务公司 | 1,528 | |||||||||||
氧化铁粉公司 | 18 | |||||||||||
南沙物流 | 65 | |||||||||||
鞍钢金固 | 1 | 117 | ||||||||||
广汽宝商 | 2 | 108 | ||||||||||
广汽弹簧 | 38 | |||||||||||
中鞍水务 | 2 | 34 | ||||||||||
小计 | 5 | 1,908 | ||||||||||
合计 | 237 | 3,169 |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投资情况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南方”) | 513 | 437 | ||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集团”) | 68 | |||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发蓝”) | 26 | 26 | ||
长沙宝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宝钢”) | 10 | 9 | ||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鲅鱼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物贸”) | 16 | 18 | ||
国汽(北京)汽车轻量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汽轻量化”) | 3 | 3 | ||
上海欧冶化工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冶”) | 5 | 3 | ||
金蒂鞍(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蒂鞍”) | ||||
合计 | 641 | 496 |
(2)本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 | 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
中冶南方 | 374 | |||||||||||
龙煤集团 | (175) | |||||||||||
鞍山发蓝 | 2 | 5 | ||||||||||
长沙宝钢 | (7) | |||||||||||
中船物贸 | 6 | |||||||||||
国汽轻量化 | ||||||||||||
上海欧冶 | 3 | |||||||||||
金蒂鞍 | (2) | |||||||||||
合计 | 2 | 388 | (184) |
注:本集团在公开市场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是本集团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集团”) | 33 | 43 | ||
合计 | 33 | 43 |
注:本集团将在公开市场交易活跃并且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株冶集团是本集团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期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其他 | 合计 | ||||
①账面原值 | ||||||||
2021年12月31日 | 34,042 | 86,744 | 6,408 | 127,194 | ||||
本年增加金额 | 1,549 | 755 | (264) | 2,040 | ||||
(1)购置 | 20 | 9 | 4 | 3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5 | 1,546 | 251 | 1,97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1,354 | (800) | (519) | 35 | ||||
本年减少金额 | 53 | 683 | 54 | 790 | ||||
(1)处置或报废 | 53 | 683 | 54 | 790 | ||||
(2)其他 | ||||||||
2022年12月31日 | 35,538 | 86,816 | 6,090 | 128,444 | ||||
②累计折旧 | ||||||||
2021年12月31日 | 13,967 | 55,838 | 5,347 | 75,152 | ||||
本年增加金额 | 1,702 | 2,292 | (487) | 3,507 | ||||
(1)计提 | 809 | 2,441 | 212 | 3,462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 | 893 | (149) | (699) | 45 | ||||
本年减少金额 | 29 | 605 | 49 | 683 | ||||
(1)处置或报废 | 29 | 605 | 49 | 683 | ||||
(2)其他 | ||||||||
2022年12月31日 | 15,640 | 57,525 | 4,811 | 77,976 | ||||
③减值准备 | ||||||||
2021年12月31日 | 605 | 2,739 | 140 | 3,484 | ||||
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 | ||||||||
本年减少金额 | 1 | 1 | ||||||
(1)处置或报废 | 1 | 1 | ||||||
(2)其他 | ||||||||
2022年12月31日 | 605 | 2,739 | 139 | 3,483 | ||||
④账面价值 | ||||||||
2022年12月31日 | 19,293 | 26,552 | 1,140 | 46,985 | ||||
2021年12月31日 | 19,470 | 28,167 | 921 | 48,558 |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 | 15 | 19 | ||
机器设备 | 7 | 5 | ||
合计 | 22 | 24 |
14、在建工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在建工程 | 6,711 | 4,638 | ||
工程物资 | 21 | 6 | ||
合计 | 6,732 | 4,644 |
14.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炼铁总厂烧结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876 | 876 | 292 | 292 | ||||||||
大型总厂无缝177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247 | 247 | 164 | 164 | ||||||||
大型厂万能线质量提升改造项目 | 190 | 190 | 100 | 100 | ||||||||
21改096B炼铁-鲅鱼圈原料场棚化封闭项目 | 424 | 424 | 114 | 114 | ||||||||
大型厂连轧线升级改造项目 | 182 | 182 | 99 | 99 | ||||||||
3#高炉大修工程 | 148 | 148 | 116 | 116 | ||||||||
炼钢总厂2150ASP产线1#板坯铸机升级改造项目 | 146 | 146 | 140 | 140 | ||||||||
炼钢总厂一分厂1#方坯铸机大修改造工程 | 85 | 85 | 80 | 80 | ||||||||
炼铁中心高炉集控一期项目 | 66 | 66 | 48 | 48 | ||||||||
炼铁总厂265m2烧结机原料系统还建及保产项目 | 143 | 143 | 38 | 38 | ||||||||
其他 | 4,210 | 6 | 4,204 | 3,453 | 6 | 3,447 | ||||||
合计 | 6,717 | 6 | 6,711 | 4,644 | 6 | 4,638 |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数 |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数 | 其他减少数 | 2022年12月31日 | ||||||
炼铁总厂烧结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1,016 | 292 | 584 | 876 | ||||||||
大型总厂无缝177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260 | 164 | 83 | 247 | ||||||||
大型厂万能线质量提升改造项目 | 200 | 100 | 90 | 190 | ||||||||
21改096B炼铁-鲅鱼圈原料场棚化封闭项目 | 492 | 114 | 310 | 424 | ||||||||
大型厂连轧线升级改造项目 | 185 | 99 | 83 | 182 |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数 |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数 | 其他减少数 | 2022年12月31日 | ||||||
3#高炉大修工程 | 178 | 116 | 32 | 148 | ||||||||
炼钢总厂2150ASP产线1#板坯铸机升级改造项目 | 193 | 140 | 6 | 146 | ||||||||
炼钢总厂一分厂1#方坯铸机大修改造工程 | 135 | 80 | 41 | 36 | 85 | |||||||
炼铁中心高炉集控一期项目 | 67 | 48 | 18 | 66 | ||||||||
炼铁总厂265m2烧结机原料系统还建及保产项目 | 156 | 38 | 105 | 143 | ||||||||
其他 | 11,650 | 3,453 | 2,731 | 1,936 | 38 | 4,210 | ||||||
合计 | 4,644 | 4,083 | 1,972 | 38 | 6,717 |
(续)
工程名称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工程投入占预算的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
炼铁总厂烧结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19 | 19 | 3.15 | 86 | 86 | 自筹 | ||||||
大型总厂无缝177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1 | 1 | 3.15 | 95 | 95 | 自筹 | ||||||
大型厂万能线质量提升改造项目 | 1 | 1 | 3.15 | 95 | 95 | 自筹 | ||||||
21改096B炼铁-鲅鱼圈原料场棚化封闭项目 | 86 | 86 | 自筹 | |||||||||
大型厂连轧线升级改造项目 | 98 | 98 | 自筹 | |||||||||
3#高炉大修工程 | 83 | 83 | 自筹 | |||||||||
炼钢总厂2150ASP产线1#板坯铸机升级改造项目 | 9 | 5 | 3.15 | 76 | 76 | 自筹 | ||||||
炼钢总厂一分厂1#方坯铸机大修改造工程 | 90 | 90 | 自筹 | |||||||||
炼铁中心高炉集控一期项目 | 98 | 98 | 自筹 | |||||||||
炼铁总厂265m2烧结机原料系统还建及保产项目 | 3 | 3 | 3.15 | 91 | 91 | 自筹 | ||||||
其他 | 100 | 8 | 3.15 | 64 | 64 | 自筹 | ||||||
合计 | 133 | 37 |
(3)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数 | 本年减少数 | 2022年12月31日 | ||||
本年计提数 | 转回或转销 | |||||||
热轧酸洗板生产线工程 | 6 | 6 | ||||||
合计 | 6 | 6 |
14.2、工程物资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专用设备 | 21 | 6 | ||
合计 | 21 | 6 |
15、使用权资产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机器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年12月31日 | 781 | 781 | ||||
2、本年增加金额 | 235 | 235 | ||||
(1)租入 | 235 | 235 | ||||
(2)合并增加 | ||||||
(3)其他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
(3)其他 | ||||||
4、2022年12月31日 | 235 | 781 | 1,016 | |||
二、累计折旧 | ||||||
1、2021年12月31日 | 92 | 92 | ||||
2、本年增加金额 | 117 | 46 | 163 | |||
(1)计提 | 117 | 46 | 163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
(3)其他 | ||||||
4、2022年12月31日 | 117 | 138 | 255 | |||
三、减值准备 | ||||||
1、2021年12月31日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2022年12月31日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2年12月31日 | 118 | 643 | 761 | |||
2、2021年12月31日 | 689 | 689 |
16、无形资产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钢铁产能指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年12月31日 | 8,891 | 47 | 157 | 9,095 | ||||||
2、本年增加金额 | 62 | 38 | 248 | 348 | ||||||
(1)购置 | 62 | 38 | 248 | 348 | ||||||
(2)内部研发 | ||||||||||
(3)合并增加 | ||||||||||
(4)其他 | ||||||||||
3、本年减少金额 | 10 | 1 | 11 | |||||||
(1)处置 | 10 | 1 | 11 | |||||||
(2)企业合并减少 | ||||||||||
4、2022年12月31日 | 8,943 | 47 | 194 | 248 | 9,432 | |||||
二、累计摊销 | ||||||||||
1、2021年12月31日 | 2,510 | 47 | 108 | 2,665 | ||||||
2、本年增加金额 | 182 | 32 | 214 | |||||||
(1)计提 | 182 | 32 | 214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
(3)其他 | ||||||||||
4、2022年12月31日 | 2,692 | 47 | 140 | 2,879 | ||||||
三、减值准备 | ||||||||||
1、2021年12月31日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2022年12月31日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2年12月31日 | 6,251 | 54 | 248 | 6,553 | ||||||
2、2021年12月31日 | 6,381 | 49 | 6,430 |
1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9 | 1,356 | 417 | 1,668 | ||||
可抵扣亏损 | 926 | 3,704 | 50 | 200 | ||||
内部未实现利润 | 4 | 16 | ||||||
辞退福利 | 31 | 124 | 47 | 188 | ||||
固定资产折旧 | 31 | 124 | 31 | 124 | ||||
应付工资 | 9 | 36 | ||||||
职工教育费 | 22 | 88 | 14 | 56 | ||||
递延收益 | 99 | 396 | 104 | 41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6 | 184 | 63 | 25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 | 4 | ||||||
其他 | 11 | 44 | 5 | 20 | ||||
合计 | 1,506 | 6,024 | 744 | 2,976 |
(2)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转股权 | 52 | 208 | 44 | 1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7 | 388 | 78 | 312 | ||||
内部未实现利润 | 8 | 32 | 35 | 140 | ||||
合计 | 157 | 628 | 157 | 628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值准备 | 2,078 | 2,240 | ||
合计 | 2,078 | 2,240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预付工程建设款 | 1,323 | 1,436 | ||
合计 | 1,323 | 1,436 |
19、短期借款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质押借款 | 399 | |||
信用借款 | 1,180 | 650 | ||
合计 | 1,579 | 650 |
20、衍生金融负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期货合约 | 51 | |||
外汇掉期合约 | 41 | 65 | ||
合计 | 41 | 116 |
21、应付票据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624 | 7,952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9 | 134 | ||
合计 | 11,743 | 8,086 |
注:2022年12月31日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本集团上述期末应付票据的账龄是在1年以内。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按账龄列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721 | 98.50 | 9,860 | 98.90 | ||||
1-2年 | 74 | 0.84 | 82 | 0.82 | ||||
2-3年 | 31 | 0.35 | 10 | 0.10 | ||||
3年以上 | 28 | 0.31 | 18 | 0.18 | ||||
合计 | 8,854 | 100.00 | 9,970 | 100.00 |
注:上述账龄分析以发票日期作为基准。
(2)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债权单位名称 | 所欠金额 | 账龄 | ||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 | 1-5年 | ||
鞍山冶金集团动力工程有限公司 | 7 | 1-5年、5年以上 | ||
鞍山冶金集团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7 | 1-5年、5年以上 | ||
鞍钢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6 | 1-5年、5年以上 | ||
鞍山冶金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6 | 1-5年、5年以上 | ||
鞍山冶金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 | 1-5年、5年以上 | ||
汤原县天誉煤焦能源有限公司 | 4 | 3-4年 | ||
合计 | 46 |
23、合同负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产品款 | 6,361 | 8,597 | ||
其他 | 32 | 34 | ||
合计 | 6,393 | 8,631 |
2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短期薪酬 | 132 | 4,264 | 4,301 | 95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66 | 666 | ||||||
三、辞退福利 | 86 | 237 | 260 | 63 | ||||
合计 | 218 | 5,167 | 5,227 | 158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4 | 3,103 | 3,167 | |||||
2、职工福利费 | 326 | 326 | ||||||
3、社会保险费 | 1 | 333 | 33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 | 276 | 277 | |||||
工伤保险费 | 56 | 56 | ||||||
生育保险费 | ||||||||
其他 | 1 | 1 | ||||||
4、住房公积金 | 329 | 329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7 | 108 | 80 | 95 |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8、其他短期薪酬 | 65 | 65 | ||||||
合计 | 132 | 4,264 | 4,301 | 9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
1、基本养老保险 | 481 | 481 | ||||||
2、失业保险费 | 15 | 1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70 | 170 | ||||||
合计 | 666 | 666 |
25、应交税费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增值税 | 66 | 2 | ||
环境保护税 | 25 | 23 | ||
资源税 | 1 | 1 | ||
企业所得税 | 64 | 3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 | 5 | ||
房产税 | 15 | 26 | ||
土地使用税 | 38 | 71 | ||
个人所得税 | 9 | 16 | ||
教育费附加 | 4 | 3 | ||
其他税费 | 27 | 12 | ||
合计 | 255 | 189 |
26、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付利息 | 6 | 2 | ||
应付股利 | 3 | |||
其他应付款 | 2,862 | 2,162 | ||
合计 | 2,871 | 2,164 |
26.1、应付利息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 | 1 | ||
短期借款利息 | 1 | |||
企业债券利息 | 2 | |||
合计 | 6 | 2 |
26.2、应付股利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 3 | |||
合计 | 3 |
26.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工程款 | 1,394 | 780 | ||
质保金 | 581 | 471 | ||
保证金 | 446 | 506 | ||
运费 | 44 | 28 | ||
行政性基金 | 48 | 108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4 | 99 | ||
其他 | 255 | 170 | ||
合计 | 2,862 | 2,162 |
(2)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债权人名称 | 金额 | 未偿还的原因 | 报表日后是否归还 |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66 | 工程款、质保金 | 否 | |||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0 | 质保金 | 否 |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1 | 质保金 | 否 |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 | 质保金 | 否 | |||
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 | 24 | 质保金 | 否 | |||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 | 工程款、质保金 | 否 | |||
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7 | 质保金 | 否 | |||
合计 | 280 |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28) | 2,600 | 601 |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六、29) | 1,660 | |||
合计 | 4,260 | 601 |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保证借款 | 51 | |||
信用借款 | 3,200 | 4,200 | ||
小计 | 3,200 | 4,25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27) | 2,600 | 601 | ||
合计 | 600 | 3,650 |
(2)长期借款到期日分析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2,600 | 601 | ||
一年到二年到期(含二年) | 600 | 3,600 | ||
二年到三年到期(含三年) | 50 | |||
三年到五年到期(含五年) | ||||
合计 | 3,200 | 4,251 |
29、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可转换债券 | 1,660 | 1,463 | ||
22鞍钢股GN001 | 299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六、27) | 1,660 | |||
合计 | 299 | 1,463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债券名称 | 发行日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 | |||||
2018年可转换债券(注1) | 1,512 | 2018年5月25日 | 5年 | 1,299 | 1,463 | |||||
22鞍钢股GN001(注2) | 300 | 2022年9月28日 | 3年 | 300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六、27) | ||||||||||
合计 | 1,812 | — | — | 1,599 | 1,463 |
(续)
注1:本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于境外发行了五年期零利率可转换债券,本金总额为18.5亿港元,债券转换期为2018年7月5日至2023年5月15日,行使转换权而将予发行之H股之价格初步为每股(H股)9.54港元,由于本公司股东已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金分红,故转股价自2022年6月8日起调整为每股(H股)6.06港元。在发行日,可转换债券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发行价格超过初始确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的部分被确认为债务工具。
注2:于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本金人民币3亿元,平价发行,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85%,期限3年,按年付息、一次性还本,起息日为2022年9月28日,还本日为2025年9月28日。
债券名称 | 本年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折溢价摊销(正数增加,负数减少) | 汇兑折算(正数增加,负数减少) | 本年偿还 | 2022年12月31日 | ||||||
2018年可转换债券 | 60 | 137 | 1,660 | |||||||||
22鞍钢股GN001 | 300 | (1) | 299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六、27) | 60 | 137 | 1,660 | |||||||||
合计 | 300 | (1) | 299 |
(3)应付债券到期日分析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1,660 | |||
一年到二年到期(含二年) | 1,463 | |||
二年到三年到期(含三年) | 299 | |||
三年到五年到期(含五年) | ||||
合计 | 1,959 | 1,463 |
30、租赁负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租赁付款额 | 230 | 358 |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4 | 12 | ||
合计 | 226 | 346 |
31、长期应付款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119 | 480 | ||
合计 | 119 | 480 |
31.1、专项应付款
3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辞退福利 | 60 | 112 | ||
合计 | 60 | 112 |
33、递延收益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转付专项资金 | 480 | 63 | 424 | 119 | ||||||
合计 | 480 | 63 | 424 | 119 |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543 | 70 | 90 | 523 | ||||||
合计 | 543 | 70 | 90 | 523 |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新 增补助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其他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环保类政府补助 | 77 | 14 | 63 | 与资产相关 | ||||||||||
科研类政府补助 | 327 | 59 | 63 | 3 | 320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其他 | 139 | 11 | 2 | 8 | 140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合计 | 543 | 70 | 2 | 85 | 3 | 523 |
34、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 | 39 | |||
合计 | 39 |
35、股本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减变动 | 2022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金额 | 比例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942 | 84 | 7,942 | 84 | ||||||||||||||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1,411 | 15 | 1,411 | 15 | ||||||||||||||
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2 | 1 | (2) | (2) | 50 | 1 | ||||||||||||
合计 | 9,405 | 100 | (2) | (2) | 9,403 | 100 |
注:根据2022年1月6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百万股。
36、资本公积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
资本溢价 | 34,086 | 10 | 1,128 | 32,968 | ||||
其他资本公积 | 538 | 373 | 911 | |||||
合计 | 34,624 | 383 | 1,128 | 33,879 |
注1:资本溢价增加10百万元系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资本溢价减少1,128百万元,其中本年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二发电厂”)导致减少资本溢价1,126百万元,本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资本溢价2百万元。
注2:其他资本公积增加373百万元系收到国家资本性拨款,该拨款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独享。
37、库存股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
股权激励计划(附注十二) | 100 | 4 | 96 |
注:本年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库存股减少4百万元。
38、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发生额 | 2022年12月31日 |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或损益 | 减:所得税影响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4 | 145 | 37 | 108 | 152 |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4 | 145 | 37 | 108 | 152 | |||||||||
合计 | 44 | 145 | 37 | 108 | 152 |
39、专项储备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
安全生产费 | 107 | 161 | 175 | 93 | ||||
合计 | 107 | 161 | 175 | 93 |
40、盈余公积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
法定盈余公积 | 4,452 | 5 | 4,457 | |||||
合计 | 4,452 | 5 | 4,457 |
41、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2021年12月31日 | 12,179 | 6,798 | ||
会计政策变更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022年1月1日 | 12,179 | 6,798 | ||
本年增加额 | 156 | 6,964 | ||
其中:本年净利润转入 | 156 | 6,964 | ||
其他调整因素 | ||||
本年减少额 | 2,083 | 1,583 | ||
其中:本年提取盈余公积数 | 5 | 603 | ||
本年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本年分配现金股利数(注1) | 2,078 | 829 | ||
转增资本 | ||||
其他减少 | 151 | |||
2022年12月31日 | 10,252 | 12,179 |
注1:根据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本公司以公司现有享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9,402,611,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078百万元。注2:董事会建议,以现有享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9,400,570,897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8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64百万元。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享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调整现金分红总额。此项预案尚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按商品内容分类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0,769 | 127,727 | 135,442 | 122,341 | ||||
其他业务(注2) | 303 | 295 | 678 | 451 | ||||
合计 | 131,072 | 128,022 | 136,120 | 122,792 |
注1:本集团根据业务类型划分为一个经营分部:生产及销售钢铁产品。注2: 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材料销售和废旧物资销售产生。
(2)按收入地区分类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来源于境内的对外交易收入 | 125,013 | 130,615 | ||
来源于境外的对外交易收入 | 6,059 | 5,505 | ||
合计 | 131,072 | 136,120 |
(3)按收入确认时点分类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某一时点确认 | 131,072 | 136,120 | ||
合计 | 131,072 | 136,120 |
43、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8 | 138 | ||
教育费附加 | 98 | 100 | ||
土地使用税 | 438 | 437 | ||
房产税 | 182 | 159 | ||
印花税 | 128 | 112 | ||
资源税 | 3 | 3 | ||
环境保护税 | 96 | 103 | ||
其他 | 1 | |||
合计 | 1,083 | 1,053 |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
44、销售费用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职工薪酬 | 287 | 265 | ||
仓库保管费 | 110 | 89 | ||
装卸费 | 39 | 21 | ||
包装费 | 26 | 39 | ||
委托代销手续费 | 24 | 30 | ||
业务经费 | 11 | 7 | ||
销售服务费 | 10 | 36 | ||
其他 | 93 | 109 | ||
合计 | 600 | 596 |
45、管理费用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职工薪酬 | 561 | 778 | ||
无形资产摊销 | 34 | 27 | ||
折旧 | 152 | 153 | ||
信息系统维护费 | 25 | 44 | ||
修理费 | 23 | 47 |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8 | 28 | ||
其中:年报审计师酬金 | 5 | 5 | ||
专利使用费 | 23 | 11 | ||
绿化费 | 22 | 22 | ||
排污费 | 27 | 8 | ||
其他 | 403 | 367 | ||
合计 | 1,298 | 1,485 |
46、研发费用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原料消耗 | 196 | 198 | ||
人工费用 | 208 | 196 | ||
折旧 | 27 | 23 | ||
委外费用 | 103 | 149 | ||
差旅费 | 3 | 6 | ||
其他 | 190 | 68 | ||
合计 | 727 | 640 |
47、财务费用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利息支出 | 428 | 579 | ||
其中:长期借款及长期债券利息支出 | 171 | 146 | ||
短期借款及信用证利息支出 | 120 | 169 | ||
其他利息支出 | 137 | 264 | ||
减:利息收入 | 68 | 79 | ||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 37 | 2 | ||
汇兑损益 | 135 | (40) | ||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金额 | ||||
其他 | 29 | 33 | ||
合计 | 487 | 491 |
48、其他收益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
环保类政府补助 | 14 | 21 | 14 | |||
科研类政府补助 | 63 | 5 | 63 | |||
其他类政府补助 | 8 | 5 | 8 | |||
其他 | 2 | 7 | 2 | |||
合计 | 87 | 38 | 87 |
49、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5 | 31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 | 13 | ||
合计 | 237 | 331 |
5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08 | (1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0) | 9 | ||
衍生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48 | (51) | ||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39 | (4) | ||
合计 | 185 | (65) |
51、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存货跌价损失 | 337 | (2)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04) | |||
合计 | 337 | (306) |
注:正数代表收益,负数代表损失。
52、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应收账款 | 62 | (88) | ||
其他应收款 | 3 | (2) | ||
合计 | 65 | (90) |
注:正数代表收益,负数代表损失。
53、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16 | 41 | ||
合计 | 16 | 52 |
54、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46 | 18 | 46 | ||||
政府补助 | 2 | 5 | 2 | ||||
违约赔偿 | 8 | 8 | 8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1 | 25 | 1 | ||||
其他 | 2 | 3 | 2 | ||||
合计 | 59 | 59 | 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补贴是否影响当期盈亏 | ||||
上海市宝山区企业扶持款 | 2 | 5 | 与收益相关 | 否 | ||||
合计 | 2 | 5 |
55、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7 | 102 | 87 | |||
对外捐赠 | 17 | 16 | 17 | |||
赔偿金、违约金 | 6 | 3 | 6 | |||
其他 | 2 | |||||
合计 | 110 | 123 | 110 |
5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79 | 1,370 |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834) | 591 | ||
合计 | (455) | 1,96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年数 | |
利润总额 | (269)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7)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4)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9)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4)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3) |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其他 | (203) | |
所得税费用 | (455) |
57、其他综合收益
见附注六、38
58、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保证金收入 | 139 | 151 | ||
政府补助 | 80 | 174 | ||
其他 | 73 | 81 | ||
合计 | 292 | 406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大气污染费 | 222 | 195 |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 192 | |||
研究与开发费 | 178 | 174 | ||
环境监测费 | 126 | 33 | ||
采购销售业务杂费 | 76 | 171 | ||
保险费 | 63 | 80 | ||
离退休人员费用 | 63 | 153 | ||
党务活动费 | 29 | 14 | ||
警卫消防费 | 22 | 94 | ||
差旅费 | 20 | 32 | ||
租赁费 | 19 | 22 | ||
捐赠支出 | 16 | 16 | ||
仓储费 | 14 | 21 | ||
手续费 | 11 | 52 | ||
信息系统维护费 | 8 | 45 | ||
危险物处置费 | 8 | 29 | ||
特检费 | 14 | |||
其他经营费用 | 316 | 267 | ||
合计 | 1,383 | 1,412 |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利息收入 | 73 | 80 | ||
期货合约收益 | 76 | 155 | ||
合计 | 149 | 235 |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期货合约损失 | 29 | 139 | ||
合计 | 29 | 139 |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收股权激励认购款 | 98 | |||
借款本金 | 10 | |||
合计 | 10 | 98 |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支付租赁费 | 331 | 73 | ||
贷款发生的中介费 | 23 | 1 | ||
付股份回购款 | 4 | |||
偿还鞍山钢铁借款本金(注) | 70 | |||
付鞍山钢铁折旧摊销费(注) | 72 | |||
其他 | 4 | 1 | ||
合计 | 362 | 217 |
注:二发电厂合并日前发生。
5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6 | 6,998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7) | 306 | ||
信用减值损失 | (65) | 90 | ||
固定资产折旧 | 3,462 | 3,653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63 | 130 | ||
无形资产摊销 | 214 | 19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 | (52)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 | 8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5) | 65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57 | 459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7) | (3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9) | 59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 | 34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33 | (8,383)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63) | (1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3 | 9,127 | ||
其他 | 11 | (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9 | 12,935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5,093 | 5,398 |
项目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5,398 | 5,386 |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5) | 12 |
(2)本年取得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项目 | 金额 | |
本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年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126 | |
其中:二发电厂 | 1,126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2 | |
其中:二发电厂 | 22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年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二发电厂 | ||
取得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04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一、现金 | 5,093 | 5,398 |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738 | 5,08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55 | 314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93 | 5,398 |
6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受限原因 | ||
应收账款 | 399 | 保理 | ||
合计 | 399 |
6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年末外币金额 | 折算汇算 | 年末折算人民币金额 | |||
应付债券 | 1,858 | 0.8933 | 1,660 | |||
合计 | 1,858 | 1,660 |
62、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种类 | 本年初始确认的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
金额 | 列报项目 | |||||
环保类政府补助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4 | ||||
科研类政府补助 | 59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3 | |||
其他 | 11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8 | |||
其他 | 营业外收入 | 2 | ||||
合计 | 70 | 87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本集团本年未发生政府补助退回。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
二发电厂 | 100 | 合并前同属鞍山钢铁控制 | 2022-1-1 | 净资产转让协议 |
(续)
被合并方名称 | 合并当年年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年年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
二发电厂 | 0 | 0 | 1,280 | 39 |
(2)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 | 二发电厂 | |
—现金 | 1,126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项目 | 合并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 | 22 | ||
应收账款 | 6 | 6 | ||
存货 | 90 | 90 | ||
固定资产 | 663 | 663 | ||
无形资产 | 345 | 345 | ||
负债: | ||||
应付账款 | 63 | 63 | ||
应付职工薪酬 | 4 | 4 | ||
其他应付款 | 8 | 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5 | 5 | ||
净资产 | 1,046 | 1,046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1,046 | 1,046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年投资设立3家子公司:北京鞍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贸”)、德邻工业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邻工业品”)以及新能空气产品(辽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空气”)。
本年注销子公司鞍钢(北京)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部件”)。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全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子公司性质 | ||||||||
直接 | 间接 | ||||||||||||||
鞍钢钢材配送(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武汉”) | 武汉 | 武汉 | 237 | 钢材加工配送 | 100 | 设立 | 全资 | ||||||||
鞍钢钢材配送(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合肥”) | 合肥 | 合肥 | 101 | 钢材加工配送 | 100 | 设立 | 全资 | ||||||||
沈阳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国贸”) | 沈阳 | 沈阳 | 300 | 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等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全资 | ||||||||
上海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贸”) | 上海 | 上海 | 300 | 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全资 |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全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子公司性质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鞍钢国际北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贸”) | 天津 | 天津 | 200 | 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全资 | ||||||||
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贸”) | 广州 | 广州 | 300 | 钢材批发、钢材销售、货物进出口 | 100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全资 | ||||||||
鞍钢沈阳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钢加”) | 沈阳 | 沈阳 | 187 | 钢材加工配送 | 100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全资 | ||||||||
鞍钢钢材加工配送(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大连”) | 大连 | 大连 | 266 | 钢材加工配送 | 100 | 设立 | 全资 | ||||||||
宁波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国贸”) | 宁波 | 宁波 | 100 | 钢材贸易 | 100 | 设立 | 全资 | ||||||||
烟台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贸”) | 烟台 | 烟台 | 200 | 钢材贸易 | 100 | 设立 | 全资 | ||||||||
鞍钢钢材加工配送(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钢加”) | 郑州 | 郑州 | 149 | 钢材加工配送 | 100 | 设立 | 全资 | ||||||||
广州鞍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广州”) | 广州 | 广州 | 120 | 钢材加工配送 | 75 | 设立 | 合资 | ||||||||
天津鞍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钢加”) | 天津 | 天津 | 43 | 钢材加工配送 | 51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合资 | ||||||||
鞍钢神钢冷轧高强汽车钢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神钢”) | 鞍山 | 鞍山 | 700 | 钢压延加工及销售 | 51 | 设立 | 中日合资 | ||||||||
鞍钢钢材加工配送(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钢加”) | 长春 | 长春 | 382 | 自产产品销售、物流配送技术研究、开发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全资 | ||||||||
鞍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科技”) | 鞍山 | 鞍山 | 50 | 冶金及相关材料、设备的开发、研制 | 100 | 设立 | 全资 | ||||||||
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 | 鞍山 | 鞍山 | 2500 | 炼焦煤气净化、煤化工产品加工生产 | 100 | 设立 | 全资 | ||||||||
鞍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 | 鞍山 | 鞍山 | 50 | 溶解乙炔制造;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销 | 60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合资 | ||||||||
长春一汽鞍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鞍钢”) | 长春 | 长春 | 90 | 钢材加工配送 | 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合资 | ||||||||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钢铁”) | 朝阳 | 朝阳 | 8000 | 钢压延加工及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全资 | ||||||||
鞍钢(杭州)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汽材”) | 杭州 | 杭州 | 118 | 钢材、钢卷加工及销售、配送 | 51 | 49 | 设立 | 全资 |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全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子公司性质 | ||||||||
直接 | 间接 | ||||||||||||||
德邻智联(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邻智联”) | 鞍山 | 鞍山 | 60 | 电子商务及该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增值电信业务 | 91 | 设立 | 合资 | ||||||||
新能空气 | 鞍山 | 鞍山 | 100 |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 51 | 设立 | 合资 | ||||||||
北京国贸 | 北京 | 北京 | 198 | 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等销售 | 100 | 设立 | 全资 | ||||||||
德邻工业品 | 鞍山 | 鞍山 | 180 | 设备资材等工业品采购、咨询服务;工业品电商交易及供应链金融服务; | 91 | 设立 | 合资 |
注:上述子公司均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法人类别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2)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概无发行股本或债务证券。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直接持股比例 (%) | 对合营企业 或联营企业 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鞍蒂大连 | 大连 | 大连 | 热镀锌及合金化钢 板产品生产及销售 | 50 | 权益法 | |||
鞍钢大船 | 大连 | 大连 | 钢材加工及销售 | 50 | 权益法 | |||
广州汽车钢 | 广州 | 广州 | 金属制品业 | 50 | 权益法 | |||
鞍钢中集 | 营口 | 营口 | 危险化学品 | 50 | 权益法 | |||
鞍钢财务公司 | 鞍山 | 鞍山 | 存贷款及融资等 | 20 | 权益法 | |||
氧化铁粉公司 | 鞍山 | 鞍山 | 氧化铁粉加工 | 35.29 | 权益法 | |||
南沙物流 | 广州 | 广州 | 货运代理、钢材包装、 贸易、仓储服务 | 49.8 | 权益法 | |||
鞍钢金固 | 杭州 | 杭州 | 钢材加工及销售 | 49 | 权益法 | |||
广汽宝商 | 广州 | 广州 | 钢材加工配送 | 30 | 权益法 | |||
广汽弹簧 | 梅州 | 梅州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25 | 权益法 | |||
中鞍水务 | 朝阳 | 朝阳 | 水生产和供应 | 45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 鞍蒂大连 | |||
2022年12月31日/ 本年发生数 | 2021年12月31日/上年发生数 | |||
流动资产 | 2,826 | 2,054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438 | 582 | ||
非流动资产 | 724 | 631 | ||
资产合计 | 3,550 | 2,685 | ||
流动负债 | 2,182 | 1,178 | ||
非流动负债 | 4 | 6 | ||
负债合计 | 2,186 | 1,18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364 | 1,501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82 | 751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7) | (57)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25 | 694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030 | 5,844 | ||
财务费用 | (2) | (5) | ||
所得税费用 | 29 | 79 | ||
净利润 | 272 | 409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72 | 409 | ||
本年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204 | 99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 鞍钢财务公司 | |||
2022年12月31日/ 本年发生数 |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发生数 | |||
流动资产 | 13,723 | 18,884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3,403 | 18,244 | ||
非流动资产 | 22,203 | 18,659 | ||
资产合计 | 35,926 | 37,543 | ||
流动负债 | 28,280 | 30,303 | ||
非流动负债 | 6 | 28 | ||
负债合计 | 28,286 | 30,33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640 | 7,212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528 | 1,442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528 | 1,442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119 | 975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140 | 128 | ||
净利润 | 428 | 410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28 | 410 | ||
本年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8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发生数 | 2021年12月31日/上年发生数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36 | 567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 | 2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 | 22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80 | 368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8 | 1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8 | 10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债券、货币资金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元有关,于2022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港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银行存款(美元) | 100,253.90 | 100,224.18 | ||
银行存款(港元) | 9.09 | 9.09 | ||
应付债券(港元) | 1,859,214,999.70 | 1,789,476,218.2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港元) | 40,000.00 | 47,135,694.48 |
本集团在出口销售产品、进口采购生产用原材料以及工程用设备等主要外币交易全部通过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进出口代理交易,外汇风险主要体现在代理结算时的汇率变动对销售和采购成本的影响上。
A.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以本位币列示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外汇风险敞口载于附注六、1、29及34中。
B.本集团适用的主要外汇汇率分析如下:
项目 | 平均汇率 | 期末中间汇率 | ||||||
本年数 | 上年数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美元 | 6.7208 | 6.4512 | 6.9646 | 6.3757 | ||||
港元 | 0.8583 | 0.8300 | 0.8933 | 0.8176 |
C.敏感性分析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美元、港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将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增加(减少)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日期 | 项目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2022年12月31日 | 美元 | |||||
港币 | (12) | (12) | ||||
2021年12月31日 | 美元 | |||||
港币 | (11) | (1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美元、港币兑换人民币的汇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且此变动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衍生工具及非衍生金融工具。变动一个百分点是基于本集团对自资产负债表日至下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期间汇率变动的合理预期。上期的分析同样基于该假设。
(2)利率风险
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载于附注六1、19、27、28和29中。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管理利率风险的原则是降低短期波动情况对本集团利润的影响。然而,长远而言,利率方面的永久性变动会对利润造成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银行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短期融资券、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的利率增加一个百分点会导致本集团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15百万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0百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且此变动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衍生工具及非衍生金融工具。变动一个百分点是基于本集团自资产负债表日至下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期间利率变动的合理预期。上期的分析同样基于该假设。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应收款项。管理层会不断检查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本集团要求大部分客户在付运货物前以现金或票据预付全额货款,与赊销客户有关的应收款项自出具账单日起1-4个月到期。账款逾期一个月以上的债务人会被要求先清偿所有未偿还余额,才可以获得进一步的信用额度。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本集团绝大多数客户均与本集团有多年的业务往来,很少出现信用损失。为监控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本集团按照账龄、到期日等要素将本集团的客户资料进行分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除逾期应收票据转入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685百万元外,其他的应收款项无重大减值。资产负债表日,由于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项占本集团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总额的61%(年初:53%),因此本集团出现一定程度的信用风险集中情况。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3、流动风险
本集团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借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集团长期债务的还款期限分析载于附注六、28和29中。
4、金融资产转移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为6,572百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的金额为0百万元;已向金融机构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为6,727百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的金额为63百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出票人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本集团认为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本年通过保理业务将应收账款399百万元转让给金融机构,转让所得399百万元。同时本集团承诺买方到期不履行付款义务时负责结清买方的付款义务。本集团认为应收账款的风险和报酬未转移,因此转让所得款
作为质押借款。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和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公允值测量乃使用共分为3级之公允值等级制度,披露如下:
第1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第2级:除包含在第1级的报价外,直接(即如价格)或间接地(即从价格)可观察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输入。
第3级: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输入不是基于可观察的市场资料(不可观察的输入)。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衍生金融资产 | 37 | 37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24 | 1,82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41 | 64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3 | 33 | ||||||
衍生金融负债 | 41 | 4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注) |
(续)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衍生金融资产 | 3 | 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44 | 1,84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96 | 49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3 | 43 | ||||||
衍生金融负债 | 116 | 11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注) | 39 | 39 |
注:其他非流动负债为2018年可转换债券嵌入衍生金融工具部分,采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的估值技术进行计量。本集团对股价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于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参数取值不变的情况下,股价波动率上升或下降1%,对可转换债券嵌入衍生工具部分的价值几乎无影响;无风险利率上升或下降1%,对可转换债券嵌入衍生工具部分的价值几乎无影响。
2、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96 | 39 | ||
追加投资 | ||||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45 | |||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39)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641 |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
鞍山钢铁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 生产及销售钢材金属制品钢铁管金属结构等 | 26,000 | 53.35 | 53.35 |
注: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详见附注八、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
广州汽车钢 |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 |
鞍蒂大连 |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 |
鞍钢大船 |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 |
鞍钢金固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南沙物流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中鞍水务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广汽宝商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广汽弹簧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鞍钢财务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山西物产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鞍山钢铁联营企业 | |
鞍山发蓝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钢铸钢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钢钢绳有限责任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
鞍钢集团大连科技创意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山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钢集团房产物业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山钢铁冶金炉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钢集团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钢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营口市鞍钢水业有限公司 | 同属鞍山钢铁 | |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
鞍山科德轧辊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
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 |
鞍钢集团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 |
鞍钢亚盛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鞍钢国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鞍钢资本控股”)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成都西部物联集团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鞍钢资源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 同属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原材料 | 注1 | 24,197 | 30,837 | |||
钢材 | 注2 | 1,006 | 1,111 | |||
辅助材料 | 注3 | 3,023 | 3,419 | |||
能源动力 | 注4 | 157 | 47 | |||
支持性服务 | 注5 | 7,997 | 8,343 | |||
合计 | — | 36,380 | 43,757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产品 | 注6 | 9,974 | 8,386 | |||
废钢及废旧物资 | 注6 | 341 | 356 | |||
综合性服务 | 注7 | 422 | 421 | |||
合计 | — | 10,737 | 9,163 |
注1:铁精矿:标准产品按不高于T-1月21日至T月20日《SBB钢铁市场日报》每日公布的普氏65%铁CFR中国北方(青岛港)中点价的平均值,加上鲅鱼圈港到鞍钢股份的运费。其中品位调价以(T-1)*月普氏65%指数平均值计算每个铁含量的价格进行加减价。并在此基础上给予金额为普氏65%指数平均值3%的优惠(其中T为当前月);低标产品按不高于(T-1)月21日至T月20日《SBB钢铁市场日报》每日公布的普氏62%铁CFR中国北方(青岛港)中点价的平均值,加上鲅鱼圈港到鞍钢股份的运费。其中品位调价以普氏62%指数平均值计算每个铁含量的价格进行加减价。并在此基础上给予金额为普氏62%指数平均值3%的优惠。球团矿按市场价格;烧结矿价格为铁精矿价格加上(T-1)*月的工序成本。(其中:工序成本不高于鞍钢股份生产同类产品的工序成本)(其中T为当前月);卡拉拉矿产品:标准产品按装货点完成装货所在月,《SBB钢铁市场日报》每日公布的普氏65%铁CFR中国北方(青岛港)中点价的平均值加上青岛港到辽宁鲅鱼圈的干吨运费差,除以65乘以实际品位计算价格;低标产品按装货点完成装货所在月,《SBB钢铁市场日报》每日公布的普氏62%铁CFR中国北方(青岛港)中点价的平均值加上青岛港到辽宁鲅鱼圈的干吨运费差,除以62乘以实际品位计算价格。废钢、钢坯、合金和有色金属按市场价格;注2:钢材产品按鞍钢股份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扣除不低于人民币15元/吨的代销费后的价格确定;
注3:辅助材料以不高于鞍钢有关成员公司售予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注4:政府定价、市场价格、生产成本加5%的毛利;
注5:国家定价、政府定价或市场价格、代理服务按不高于1.5%的佣金(其中:原燃料代理费5元/吨)、按折旧费加维护费定价、按市场价格支付劳务费、材料费及管理费、加工成本加不超过5%的毛利;
注6:钢材产品、铁水、钢坯、钢铁生产副产品和焦炭以售予独立第三方的价格计算;就为开发新产品所提供的上述产品而言,定价基准为如有市场价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所加合理利润率不高于提供有关产品成员单位平均毛利率;煤炭按采购成本价加价5元/湿吨、进口矿按采购成本价加价5元/干吨;烧结矿按市场价格;球团矿按采购成本价加价5元/湿吨;电商产品按市场价格;废钢料、废旧物资按市场价格,报废资产或闲置资产按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定价;
注7:政府定价、市场价格、生产成本加5%的毛利,代理服务不高于1.5%的佣金;
③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二发电厂净资产 | 评估结果定价 | 1,126 |
④关联担保
公司申请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指定螺纹钢交割厂库,鞍山钢铁为公司向上期所申请交割厂库资格提供了担保,并签署了担保函(以下简称担保函)。鞍山钢铁要求公司就其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向其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额度不超过300百万元,反担保保证期限自公司与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螺纹钢期货厂库协议》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即合同存续期)及合同存续期结束后两年。
(2)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168 | 129 | |||
合计 | — | 168 | 129 |
(3)其他关联交易
本年,鞍钢国贸提供出口代理销售的钢材产品数量为126万吨(上期:110万吨)。
(4)本集团向鞍钢财务公司借款、存款及利息支付情况
项目 | 年利率(%)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条件 | ||||||
存款 | 3,497 | 456,123 | 455,396 | 4,224 | ||||||||
贷款 | 500 | 500 |
本年,本集团在鞍钢财务公司存款利息收入为57百万元(上年:39百万元),借款利息支出(含贴现)为7百万元(上年:9百万元)。本集团本年在鞍钢财务公司存款每日最高额为4,984百万元(上年:重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为3,528百万元。如果不重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则本集团上年在鞍钢财务公司存款每日最高额为3,480百万元)。
(5)与鞍钢资本控股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鞍钢资本控股及其子公司(简称”鞍钢资本控股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商业保理225百万元,本集团支付的资金成本为2百万元。
(6)本集团对合营、联营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①、采购产品情况
单位名称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鞍蒂大连 | 813 | 729 | ||
鞍钢大船 | 103 | |||
广州汽车钢 | 23 | 56 | ||
中鞍水务 | 20 | 22 | ||
广汽宝商 | 6 | 8 | ||
鞍钢金固 | 5 | |||
合计 | 867 | 918 |
②、销售产品情况
单位名称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鞍蒂大连 | 4,130 | 4,534 | ||
广州汽车钢 | 1,564 | 1,972 | ||
鞍钢金固 | 195 | 7 | ||
广汽弹簧 | 4 | |||
广汽宝商 | 10 | 17 | ||
南沙物流 | 10 | 196 | ||
合计 | 5,913 | 6,726 |
(7)本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董事袍金 | 0.48 | 0.48 | ||
其他薪酬小计 | 9.63 | 13.49 | ||
其中:工资、津贴和非现金利益金额 | 7.75 | 9.59 | ||
绩效挂钩奖金 | ||||
其他保险金和福利金 | 1.12 | 1.56 | ||
养老金计划供款 | 0.23 | 1.39 | ||
股份支付 | 0.53 | 0.95 | ||
合计 | 10.11 | 13.97 |
本年支付给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费用
姓名 | 本年数 | |||||||||||||
董事袍金 | 工资、津贴及非现金 利益金额 | 绩效挂钩 奖金 | 其他保险金和福利金 | 养老金 计划供款 | 股份支付 | 薪酬合计 | ||||||||
执行董事: | ||||||||||||||
王保军 | 1.16 | 0.11 | 0.04 | 0.11 | 1.42 | |||||||||
田勇 | 0.08 | 0.02 | 0.01 | 0.06 | 0.17 | |||||||||
杨旭(已离任) | 0.93 | 0.13 | 0.01 | 0.04 | 1.11 | |||||||||
李忠武(已离任) | 0.12 | 0.02 | 0.01 | 0.09 | 0.24 | |||||||||
执行董事小计 | 2.29 | 0.28 | 0.07 | 0.30 | 2.94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冯长利 | 0.12 | 0.12 | ||||||||||||
汪建华 | 0.12 | 0.12 | ||||||||||||
王旺林 | 0.12 | 0.12 | ||||||||||||
朱克实 | 0.12 | 0.12 | ||||||||||||
独立非执行董事小计 | 0.48 | 0.48 | ||||||||||||
监事: | ||||||||||||||
杨正文 | 0.65 | 0.12 | 0.04 | 0.81 | ||||||||||
监事小计 | 0.65 | 0.12 | 0.04 | 0.81 | ||||||||||
高级管理人员: | ||||||||||||||
徐世帅(已离任) | 1.59 | 0.23 | 0.03 | 0.09 | 1.94 | |||||||||
孟劲松 | 1.75 | 0.26 | 0.04 | 0.09 | 2.14 | |||||||||
张鹏 | 1.32 | 0.2 | 0.04 | 0.07 | 1.63 | |||||||||
张红军 | 0.15 | 0.03 | 0.01 | (0.02) | 0.17 | |||||||||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4.81 | 0.72 | 0.12 | 0.23 | 5.88 | |||||||||
合计 | 0.48 | 7.75 | 1.12 | 0.23 | 0.53 | 10.11 |
(续)
姓名 | 上年数 | |||||||||||||
董事袍金 | 工资、津贴及非现金 利益金额 | 绩效挂钩 奖金 | 其他保险金和福利金 | 养老金 计划供款 | 股份支付 | 薪酬合计 | ||||||||
执行董事: | ||||||||||||||
李镇(已离任) | 1.58 | 0.27 | 0.25 | 0.09 | 2.19 | |||||||||
马连勇(已离任) | 0.06 | 0.01 | 0.01 | 0.08 | ||||||||||
李忠武 | 1.65 | 0.29 | 0.26 | 0.22 | 2.42 | |||||||||
执行董事小计 | 3.29 | 0.57 | 0.52 | 0.31 | 4.69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冯长利 | 0.12 | 0.12 | ||||||||||||
汪建华 | 0.12 | 0.12 | ||||||||||||
王旺林 | 0.12 | 0.12 | ||||||||||||
朱克实 | 0.12 | 0.12 |
姓名
姓名 | 上年数 | |||||||||||||
董事袍金 | 工资、津贴及非现金 利益金额 | 绩效挂钩 奖金 | 其他保险金和福利金 | 养老金 计划供款 | 股份支付 | 薪酬合计 | ||||||||
独立非执行董事小计 | 0.48 | 0.48 | ||||||||||||
监事: | ||||||||||||||
袁鹏(已离任) | 0.03 | 0.03 | 0.01 | 0.07 | ||||||||||
杨正文 | 0.68 | 0.13 | 0.11 | 0.92 | ||||||||||
监事小计 | 0.71 | 0.16 | 0.11 | 0.01 | 0.99 | |||||||||
高级管理人员: | ||||||||||||||
王保军 | 1.04 | 0.04 | 0.03 | 0.01 | 1.12 | |||||||||
徐世帅 | 0.06 | 0.01 | 0.01 | 0.01 | 0.09 | |||||||||
孟劲松 | 1.44 | 0.25 | 0.23 | 0.22 | 2.14 | |||||||||
张红军 | 1.92 | 0.33 | 0.31 | 0.20 | 2.76 | |||||||||
张鹏 | 0.03 | 0.01 | 0.17 | 0.21 | ||||||||||
刘杰(已离任) | 0.05 | 0.01 | 0.01 | 0.02 | 0.09 | |||||||||
肖明富(已离任) | 1.05 | 0.18 | 0.17 | 1.40 | ||||||||||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5.59 | 0.83 | 0.76 | 0.63 | 7.81 | |||||||||
合计 | 0.48 | 9.59 | 1.56 | 1.39 | 0.95 | 13.97 |
注:本年不存在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放弃或同意放弃本年薪酬的协议。
本年薪酬最高的前五名雇员中包括2位董事和3位高级管理人员(上年:2位董事和3位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详情已截于上文。
(8)持续关连交易
附注十一、5中(1)-(5)所披露的关联交易也构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中定义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 | 关联方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鞍钢国贸 | 509 | 39 | |||
应收账款 | 鞍钢钢绳有限责任公司 | 79 | 82 | |||
应收账款 | 鞍山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20 | 23 | |||
应收账款 | 鞍蒂大连 | 16 | 15 | |||
应收账款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 16 | ||||
应收账款 | 鞍钢金固 | 15 | ||||
应收账款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应收账款 |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 | ||||
应收账款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12 | 16 | |||
应收账款 | 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 | 2 | |||
应收账款 |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 7 | 6 | |||
应收账款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5 | 3 |
项目
项目 | 关联方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4 | 5 | |||
应收账款 | 鞍山钢铁 | 2 | 3 | |||
应收账款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 2 | 1 | |||
应收账款 |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 | ||||
应收账款 | 鞍钢集团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 | 4 | |||
应收账款 | 成都西部物联集团有限公司 | 1 | 2 | |||
应收账款 |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1 | 1 | |||
应收账款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 | ||||
应收账款 | 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 | 1 | ||||
应收账款 | 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 | 1 | ||||
应收账款 | 鞍钢集团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
应收账款 | 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 | ||||
应收账款 | 广汽宝商 | 1 | ||||
应收账款 | 鞍山钢铁冶金炉材科技有限公司 | 1 | ||||
应收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1 | ||||
合计 | 734 | 206 | ||||
其他应收款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 | ||||
合计 | 1 | |||||
预付账款 | 鞍钢国贸 | 2,879 | 1,717 | |||
预付账款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 45 | 1 | |||
预付账款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31 | 53 | |||
预付账款 | 鞍蒂大连 | 33 | 23 | |||
预付账款 | 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 | 7 | ||||
预付账款 | 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6 | 3 | |||
预付账款 |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5 | 2 | |||
预付账款 | 广州汽车钢 | 5 | 6 | |||
预付账款 |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 2 | 15 | |||
预付账款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1 | |||
预付账款 |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1 | ||||
合计 | 3,015 | 1,822 |
注:上述债权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付账款 | 鞍钢国贸 | 973 | 2,258 | |||
应付账款 | 山西物产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420 | ||||
应付账款 | 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236 | 64 | |||
应付账款 | 鞍山钢铁冶金炉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6 | 165 | |||
应付账款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141 | 68 | |||
应付账款 | 鞍蒂大连 | 110 | 74 | |||
应付账款 | 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78 | 173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付账款 | 鞍山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71 | 45 | |||
应付账款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 | 19 | |||
应付账款 |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60 | 191 | |||
应付账款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58 | 67 | |||
应付账款 |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45 | 31 | |||
应付账款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 45 | ||||
应付账款 | 鞍钢铸钢有限公司 | 43 | ||||
应付账款 | 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 37 | 25 | |||
应付账款 | 成都西部物联集团有限公司 | 24 | 30 | |||
应付账款 | 鞍钢集团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9 | 14 | |||
应付账款 | 鞍钢资源有限公司 | 17 | ||||
应付账款 | 鞍钢钢绳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 | |||
应付账款 | 鞍山发蓝 | 11 | 13 | |||
应付账款 | 广州汽车钢 | 10 | ||||
应付账款 | 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 | 8 | 11 | |||
应付账款 | 鞍钢集团房产物业有限公司 | 6 | 12 | |||
应付账款 | 营口市鞍钢水业有限公司 | 5 | ||||
应付账款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4 | 23 | |||
应付账款 | 鞍山钢铁 | 3 | 52 | |||
应付账款 | 鞍钢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3 | 9 | |||
应付账款 | 鞍山科德轧辊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 | 6 | |||
应付账款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 7 | |||
应付账款 | 鞍钢大船 | 28 | ||||
应付账款 | 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2 | 6 | |||
应付账款 | 中鞍水务 | 2 | 2 | |||
应付账款 | 鞍钢金固 | 1 | 1 | |||
应付账款 | 广汽宝商 | 1 | 1 | |||
应付账款 | 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 | 1 | ||||
应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1 | ||||
合计 | 2,719 | 3,398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781 | 237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54 | 69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集团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69 | 77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8 | 14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18 | 6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 17 | 3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集团房产物业有限公司 | 7 | 6 | |||
其他应付款 | 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3 | 5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物产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2 | 4 | |||
其他应付款 | 鞍山钢铁冶金炉材科技有限公司 | 3 | 3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国贸 | 3 | 1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其他应付款 | 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 | 2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2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资本控股 | 2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1 | ||||
其他应付款 | 鞍山钢铁 | 1 | ||||
其他应付款 | 鞍钢金固 | 1 |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关联方 | 1 | ||||
合计 | 1,103 | 427 | ||||
合同负债 | 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393 | 682 | |||
合同负债 | 广州汽车钢 | 99 | 5 | |||
合同负债 | 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98 | 114 | |||
合同负债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46 | 10 | |||
合同负债 | 鞍蒂大连 | 45 | 77 | |||
合同负债 |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29 | 4 | |||
合同负债 | 鞍山发蓝 | 18 | 29 | |||
合同负债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8 | 33 | |||
合同负债 | 鞍钢国贸 | 10 | 11 | |||
合同负债 | 鞍钢金固 | 9 | 11 | |||
合同负债 | 鞍钢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8 | 2 | |||
合同负债 |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2 | 2 | |||
合同负债 | 鞍山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1 | 1 | |||
合同负债 | 鞍钢亚盛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 | ||||
合同负债 |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 1 | 3 | |||
合同负债 | 南沙物流 | 1 | 1 | |||
合同负债 | 广汽弹簧 | 1 | 1 | |||
合同负债 | 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 1 | ||||
合同负债 | 鞍钢集团大连科技创意有限公司 | 1 | 2 | |||
合同负债 |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1 | 1 | |||
合同负债 | 鞍山钢铁 | 23 | ||||
合同负债 | 鞍钢铸钢有限公司 | 7 | ||||
合同负债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 | ||||
合同负债 | 其他关联方 | 1 | ||||
合计 | 783 | 1,025 |
(3)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63 | 43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鞍钢国贸 | 247 | 1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38 | 3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鞍钢集团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33 | 4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 | ||||
合计 | 583 | 701 |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议案。
根据回购议案,本公司自2020年12月10日起,通过公开竞价交易方式从深圳证券交易所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5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后的36个月为解除限售期,每个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以申请对其通过本方案所持限制性股票以分三批解除限售,三批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3%、33%、34%。对于未达到某一年度解锁条件的,相应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本公司购回。
截至2020年12月24日,公司用于2020年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票数量为52百万股,回购成本为人民币166百万元(不包含交易费用),计入库存股。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2021年1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调整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定激励对象由182人减少为174人,首次授予数量由4,860万股调整为4,680万股,预留540万股保持不变。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达成,确定2021年1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7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68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85元/股。
2021年12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达成,确定2021年12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536.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31元/股。同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23万股A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88元/股(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百万元。上述回购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2年1月6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注销。2022年注销后本公司分别减少公司股本与资本公积人民币2百万元与人民币2百万元,减少库存股人民币4百万元。
2022年11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4百万元。上述回购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2年12月19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注销。2023年注销后本公司分别减少公司股本与资本公积人民币2百万元与人民币2百万元,减少库存股人民币4百万元。
2、概况
公司本年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万股) | 0 | |
公司本年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万股) | 0 | |
公司本年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万股) | 204 |
其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基于授予日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各解锁期的业绩条件估计确定 | |
本年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 | 73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2 | |
本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0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大承诺
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
已签订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 | 14 | 1,200 | ||
已签订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建设改造合同 | 3,036 | 2,448 | ||
合计 | 3,050 | 3,648 |
2、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名首次授予部分原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部分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040,931股。2023年1月7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注销完成后股本由9,403,020,451股变更为9,400,979,520股,注册资本由9,403,020,451元变更为9,400,979,520元。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04 | 26.22 | 751 | 83.08 | 15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44 | 73.78 | 4 | 0.16 | 2,540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1,518 | 44.03 | 1,518 | |||||||
账龄风险矩阵组合 | 1,026 | 29.75 | 4 | 0.39 | 1,022 | |||||
合计 | 3,448 | 100.00 | 755 | 21.90 | 2,693 |
(续)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18 | 38.08 | 815 | 80.06 | 20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55 | 61.92 | 2 | 0.12 | 1,653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1,130 | 42.27 | 1,130 | |||||||
账龄风险矩阵组合 | 525 | 19.65 | 2 | 0.38 | 523 | |||||
合计 | 2,673 | 100.00 | 817 | 30.56 | 1,856 |
(2)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物产财司 | 586 | 463 | 79.01 | 票据逾期 | ||||
海航财司 | 201 | 179 | 89.05 | 票据逾期 | ||||
力帆财司 | 50 | 43 | 86.00 | 票据逾期 | ||||
鞍山中油天宝钢管有限公司 | 67 | 66 | 98.51 | 经营陷入困境,不具备偿债能力 | ||||
合计 | 904 | 751 |
(3)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2,540 | 1,609 | ||
1-2年 | 5 | 10 | ||
2-3年 | 956 | |||
3-4年 | 832 | 6 | ||
4-5年 | 12 | |||
5年以上 | 71 | 80 | ||
合计 | 3,448 | 2,673 |
注:上述账龄分析中,逾期应收票据转入的应收账款按转入日计算账龄,账龄1-2年金额为5百万元,账龄3-4年金额为832百万元,其他的应收账款以发票日期作为基准。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变动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 | 817 | (62) | 755 |
(5)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本年未核销应收账款。
(6)按欠款方归集的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986百万元,占应收账款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7.6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2022年12月31日余额汇总金额为642百万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本年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账款991百万元,本年发生终止确认相关费用16百万元。
(8)本公司本年399百万元应收账款通过保理业务作为质押物取得短期借款399百万元。
2、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收股利(注) | 17 | |||
其他应收款 | 47 | 82 | ||
合计 | 64 | 82 |
注:本公司应收股利的债务人为一汽鞍钢。
2.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8 | 100.00 | 1 | 2.08 | 47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31 | 64.58 | 31 | |||||||
账龄风险矩阵组合 | 17 | 35.42 | 1 | 5.88 | 16 | |||||
合计 | 48 | 100.00 | 1 | 2.08 | 47 |
(续)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5 | 100.00 | 3 | 3.53 | 82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36 | 42.35 | 36 | |||||||
账龄风险矩阵组合 | 49 | 57.65 | 3 | 6.12 | 46 | |||||
合计 | 85 | 100.00 | 3 | 3.53 | 82 |
(2)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
其他应收款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备用金 | 4 | 4 | ||
子公司借款 | 30 | 36 | ||
保理余款 | 25 | |||
工伤借款 | 7 | 13 | ||
投标保证金 | 1 | |||
其他 | 6 | 7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合计 | 48 | 85 |
(3)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42 | 81 | ||
1-2年 | 4 | 1 | ||
2-3年 | 1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1 | 3 | ||
合计 | 48 | 85 |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 | 3 | ||||||
本年计提 | (2) | (2)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 | 1 |
(5)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变动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其他应收款 | 3 | (2) | 1 |
(6)按欠款方归集的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为40百万元,占其他应收款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3.3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2022年12月31日余额汇总金额为0百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598 | 10,598 | 9,890 | 9,89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035 | 3,035 | 3,036 | 3,036 | ||||||||
合计 | 13,633 | 13,633 | 12,926 | 12,926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 | ||||||
鞍钢武汉 | 237 | 237 | ||||||||||
鞍钢合肥 | 102 | 179 | 281 | |||||||||
鞍钢广州 | 90 | 90 | ||||||||||
沈阳国贸 | 321 | 321 | ||||||||||
上海国贸 | 303 | 303 | ||||||||||
天津国贸 | 203 | 203 | ||||||||||
广州国贸 | 315 | 315 | ||||||||||
沈阳钢加 | 181 | 181 | ||||||||||
天津钢加 | 27 | 27 | ||||||||||
鞍钢大连 | 266 | 266 | ||||||||||
宁波国贸 | 100 | 100 | ||||||||||
烟台国贸 | 200 | 200 | ||||||||||
鞍钢神钢 | 357 | 357 | ||||||||||
长春钢加 | 450 | 46 | 496 | |||||||||
鞍钢科技 | 50 | 50 | ||||||||||
郑州钢加 | 149 | 80 | 229 | |||||||||
朝阳钢铁 | 3,545 | 3,545 | ||||||||||
能源科技 | 33 | 91 | 124 | |||||||||
化学科技 | 2,677 | 2,677 | ||||||||||
一汽鞍钢 | 119 | 119 | ||||||||||
鞍钢部件 | 50 | 50 | ||||||||||
德邻智联 | 55 | 55 | ||||||||||
杭州汽材 | 60 | 60 | ||||||||||
北京国贸 | 198 | 198 | ||||||||||
德邻工业品 | 164 | 164 | ||||||||||
合计 | 9,890 | 758 | 50 | 10,598 |
(3)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见附注六、10(不含中鞍水务和鞍钢中集)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按商品内容分类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3,079 | 111,762 | 121,613 | 111,819 | ||||
其他业务 | 329 | 298 | 665 | 445 | ||||
合计 | 113,408 | 112,060 | 122,278 | 112,264 |
注:本集团根据业务类型划分为一个经营分部:生产及销售钢铁产品。
(2)按收入地区分类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来源于境内的对外交易收入 | 107,349 | 116,773 | ||
来源于境外的对外交易收入 | 6,059 | 5,505 | ||
合计 | 113,408 | 122,278 |
(3)按收入确认时点分类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某一时点确认 | 113,408 | 122,278 | ||
合计 | 113,408 | 122,278 |
5、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98 | 1,06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4 | 25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 | 13 | ||
合计 | 1,134 | 1,324 |
十七、净流动资产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29,232 | 32,541 | ||
减:流动负债 | 36,154 | 30,625 | ||
净流动资产/(负债) | (6,922) | 1,916 |
十八、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96,935 | 98,652 | ||
减:流动负债 | 36,154 | 30,625 | ||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 60,781 | 68,027 |
十九、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报废损益 | (25) | (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9 | 4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上年净损益 | 3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0) | 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嵌入衍生金融工具部分、衍生金融负债-外汇掉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 87 | (5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 | 15 | ||
小计 | 193 | 1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 | (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5 | 23 |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26 | 0.017 | 0.017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2 | 0.001 | 0.001 |
上述数据采用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而得: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年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