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鞍钢股份:关于2023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衍生品交易概述

为规避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2023年,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计划2023年度进行套期保值的最高保证金为人民币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37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该事项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衍生品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交易品种

铁矿石、动力煤、焦煤、焦炭、螺纹钢、热轧卷板、有色、合金等产品。

2. 交易原则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在采购和销售指标的90%范围内,开展期货业务。考虑到期货市场杠杆率及金融风险,资金使用规模控制在40%以内。

3. 交易品种与数量

2023年度各品种的套期保值量为:钢材不超过136万吨,铁矿石不超过500万吨,焦煤、焦炭和动力煤合计不超过460万吨,有色金属不超过2.28万吨,铁合金不超过8万吨。

4. 保证金最高金额

根据最高持仓量确定最高保证金,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年度最高保证金为7亿元。

5.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期货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情况。

6. 交易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合法交易所进行场内期货交易业务,无场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7. 交易工具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选用的工具为期货。

8. 有效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三、内部控制与管理

1. 管理制度与监督

公司制订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公司设立了期货交易监督部门,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负责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 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分析:因期货交易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涉及的期货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所以公司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期货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反向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套期保值的交易行为,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与期货交易部,按《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对公司的套期保值策略、套期保值方案、交易管理进行决策与交易;

(3)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3. 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元自营现货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套期保值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合理比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套保。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根据期现结合的亏损情况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

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造成严重损失。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开展期货保值业务有利于企业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价格波动风险,有助于调节市场供求,减缓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预期,有效抑制市场供求失衡和非正常价格波动,有利于形成即时反应市场供需情况的价格参考体系,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套期保值业务可以为公司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和贸易流转通道,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经营活动的稳步发展。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公司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暂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

六、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公司建立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 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2. 独立董事意见;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