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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408,623股库存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批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1.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作实施本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止2020年12月24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2,450,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3.2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3.0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65,655,091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二、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情况

2020年12月份,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52,450,023股,计划用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共计授予股票数量为52,041,4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408,623股库存股,需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三、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若上述议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拟变更为9,399,851,150股。本次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08,623股库存股,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399,851,150股减少至9,399,442,52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份数量 (股)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7,058,4310.50-408,62346,649,8080.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352,792,71999.5009,352,792,71999.50
三、股份总数9,399,851,150100.00-408,6239,399,442,527100.00

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库存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七、本次注销股份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九、备查文件

1. 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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