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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未发现有违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与实际运行情况。

我们同意报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保障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公司2022年度内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报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需求,有助于子公司的发展,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实施。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的实施。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议案的实施。

七、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是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措施,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的实施。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世荣、张媛媛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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