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本届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人亲自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全部为董事会召集。本人均有参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世荣 | 7 | 7 | 0 | 0 | 否 | 4 |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本人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事项 | 意见类型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1/4 | 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2/16 | 1、对于《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对于《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同意 |
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3、对于《关于提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3/24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6、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7/29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10/26 | 1、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12/14 |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6、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通讯、面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认证审议各项议案,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相关内容,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及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世荣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