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2022年
月
日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617056_X03号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617056_X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的要求,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2年度涉及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为2022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617056_X03号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辉华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晶 | |
中国 北京 | 2023年3月29日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的利息 及手续费 | 支付的利息 及手续费 |
存放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 | 1 | 3,376,316,125.17 | 49,839,321,674.12 | (44,968,465,081.57) | 8,247,172,717.72 | 106,908,037.44 | - |
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取得的贷款 | 2 | 600,000,000.00 | 1,200,616,916.66 | (1,300,000,000.00) | 500,616,916.66 | - | (45,995,333.20) |
由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承兑的汇票 | 3 | 666,345,016.05 | 1,132,847,198.36 | (1,371,582,214.41) | 427,610,000.00 | - | - |
于2022年12月31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取得的授信额度余额为人民币10,500,000,000.00元。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为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
本汇总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赵和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研勋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研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