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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就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2年,本人恪守职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讨论,严谨审核董事会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合理提出建议,促进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梁彤缨 | 9 | 2 | 7 | 0 | 0 | 否 |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2 |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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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本人以认真负责、独立公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意见时间 | 独立意见 | 相关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 3月 29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和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
关于保理授信额度 | |||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
2022年 8月 17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
2022年 9月 29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合资设立青岛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事项 | 同意 |
2022年 11月 8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同意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一)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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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等共计14项事项。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公司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和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事项。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场地、分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上述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独立公正履行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及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客观发表独立意见。
(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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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联系方式:bmtliang@scut.edu.cn
独立董事:梁彤缨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