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泰化学: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募集资金使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4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27日,召开七届三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2、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5、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2年2月16日,召开七届三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2年4月18日,召开七届三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2022年4月28日,召开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下属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2022年6月7日,召开七届三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新疆中泰金晖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BDO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2022年6月24日,召开七届三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七)2022年7月11日,召开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2年8月25日,召开七届三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3、关于增加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2022年9月9日,召开七届三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2022年10月14日,召开七届四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2022年10月25日,召开七届四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二)2022年11月6日,召开七届四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且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十三)2022年11月28日,召开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刘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四)2022年12月28日,召开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充确认及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内控建设、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通过审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等,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和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具有反担保条件,被担保对象经营业绩稳定,风险可控。2022年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四)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且履行了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关联交易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审议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认为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考核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能够确保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出席、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实施监督,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三)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同时,加强对公司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为了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