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三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或其他组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制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北交所交易规则的要求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不得接受第三方委托代为买卖本公司股票,否则公司有权收缴上述相关人员代为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并将代为买卖股票情况向北交所和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报备。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