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信息”、“上市公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科信息《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中科信息《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访谈公司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中科信息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独立财务顾问对中科信息《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中科信息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 |||||
杜柯 | 余姣 | 肖琦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